最热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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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案例17篇)
时间:2023-10-30 10:18:03     小编:雨中梧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的反思和深思熟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方向。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列举自己的收获和成长,让读者更能感受到你的进步。在这里,小编分享了一些关于如何写好心得体会的经验和技巧,大家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此次会议为节点,中国将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的依法治国将从政治方略走向全面、系统的法治实践,在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引领下的中国号巨轮必将走得更稳健、更精彩。

当今世界,国家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制度的竞争,国家的现代化归根到底是制度的现代化。法治作为中国当前最大的政治,四中全会给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答案,描绘出了一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一、法治承载中国治国理想

法治承载着中国的治国理想,也构筑起中国的治国大厦。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一条艰难探索、创新发展的不平凡道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此后,在不同场合多次就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随着一次次的阐述,新一届领导集体依法治国的理念愈发明确,路径也愈发清晰。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不竭动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基石;是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四中全会以高远的立意、宏大的构架、精细的笔触,勾勒出了升级版的依法治国。

二、法治的基础是良法善治

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良法善治是人类古老而崇高的法治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更需要有永远在路上的准备。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让依法治国有了现实的制度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立法的终结,相反,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的法律体系,以此为转折点中国迎来了一个新的立法时代。这一时期中国的立法工作突出体现三大特点。

完善法律体系——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永无止境的社会实践为法律的立改废提供了无限可能,只有真正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意志的法律才是良法。

助力改革创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改革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立法要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妥有序推进。

民主科学立法——身处利益多元、矛盾多发的社会转型期,立法要通过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提供平等对话、公平博弈的平台,最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更好地协调社会利益关系。

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新的立法时代的特点,更是党对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新要求。

三、严格恪守宪法至上原则

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因此,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宪法当成是一部“被供奉起来的法律”,地位虽然崇高,但执行得却并不够好,其根本原因在于缺少严格的违宪监督机制。

违宪监督是四中全会最值得关注的亮点之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赋予全国人大及其会更坚实、更有效的违宪监督权力,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障。

四、推动法治政府勇于闯关

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的要义就在于处理好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对于政府来讲,法治意味着限权;对于公民来讲,法治意味着权利保护。但现实中,行政权力的扩张冲动,使权力有时更像一匹随时都要脱缰的野马。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限权。

从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到包括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审批法、行政强制法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体现的无不是对行政权力的限制与约束。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巨大压力,面对转型期社会运行风险,一些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依然不足,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建设法治政府依然处在艰难的闯关阶段。

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每一项任务和目标,无不剑指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要害。认真落实四中全会要求,中国的政府法治必将跃上一个新的高度。

五、努力实现更公正的司法

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中全会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正是当前司法改革的目标。从1987年司法改革第一次试水,到今天司法改革进入全面攻坚期,纵观中国司法改革的历史,每一次都与国家的改革、与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密切相关。经过30多年的努力,今天,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中国的司法改革开始下决心解除那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制度性矛盾。

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到出台防范冤假错案规定;从微博直播庭审,到审判文书上网;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到全面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国新一轮司法改革,每一项都落在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而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作为改革难点中的难点,也在积极试点,改革倒计时已经启动。

但是中国的司法改革从来没有因为走得长、走得远,而忘记了出发的目的。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清明,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中国司法的最终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司法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

六、让守法成为民族之精神

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守法即正义”,这个古老的法治命题,在当下的中国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对公民个人来讲,守法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对整个民族来讲,守法应该成为一种民族精神和文化自觉。

依法治国不是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它需要法治文化的滋养和法治精神的支撑。如果说,科学立法、公平执法、公正司法是依法国的外在表现形式,那么,以全民信法、守法为代表的法治文化就是依法治国的内生动力。只有强大的内生动力才能让依法治国植根于中国的大地,释放出无尽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四中全会把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人们清楚地看到,党的治国方略正在融入社会文化,国家治理方式正在升华为民族精神。

七、铸造忠诚法治工作队伍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古人云,“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事业成败的决定因素在于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核心力量是一支忠诚专业的法治工作队伍。

法治工作队伍的灵魂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法律的忠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就要求中国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仰,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至上,忠诚履职,不辱使命。

法治工作队伍的根基是法律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法治工作队伍说到底还是一支专业队伍,只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才会为这支队伍赢得信誉、赢得尊重。

四中全会从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对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解决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由什么人来担纲的大问题。

八、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统一

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早已有明确表述,“党的领导要通过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来实现,而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四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为此,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四中全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四中全会不仅明确了党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更重要的是将依法执政的理念具体化、法治化、可操作化。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依法执政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关键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打破思想上的障碍,自觉地把权力和个人意志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定不移地走中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释放出的最明确信号。宪法至上、科学立法、公平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路径。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法治中国的理想必将成为现实。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与公安工作有了更多的接触和体验,深深感受到了法治建设对公安工作的深刻影响。在本文中,我将结合我个人的心得和体会,阐述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一、法治越强,公安工作越顺畅

法治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基石。公安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要想发挥出公安工作的水平和作用,必须依靠法治。有了法治,公安工作就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人民安全,而公安工作的严格执法、高效执行和公正裁决,也是法治的重要体现。

二、贯彻依法治国,公安工作更加规范

公安工作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和行政机关在日常行政工作中,以法律为依据,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公安工作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必须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才能够做到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不违反法律、不侵犯公民、企业和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公安工作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治的执行者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思想,而公安工作作为维护法治的重要力量,就是要贯彻落实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制的力量和公正的司法。公安工作不仅要执法,还要宣传法律,让公民群众了解法律,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

四、依法治国的价值观得到了传承和发扬

依法治国要求公安人员必须秉持“依法执勤、服务民众、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的价值观念,自觉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执法,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做到清正廉洁,做到同舟共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公安工作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对公安人员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执法水平和素质要求极高,依法治国的价值观能够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扬,也为公安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五、依法治国和公安工作相辅相成,共创美好未来

依法治国和公安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创造了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带来了丰厚的利益。依法治国能够激发公安工作的活力和创造力,使公安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有效,公安工作又能够极大地加强依法治国的力量和效果,二者共同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了力量。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向。作为公安工作人员,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基本方针,以更好的工作状态和更高的政治素质,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正如习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我们作为法律人,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的精神,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正如习近平所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的根本要求。”

可以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经济发展领域,法律有利于协调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在政治制度层面,法律有利于保障人民民主、规范行政机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法律有利于监督党员干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如若党和国家各项工作脱离法治轨道,那么社会利益无法平衡,社会关系无从调节,社会行为不得规范,各类矛盾和问题将激化,健康稳定社会秩序必受影响,人民的幸福安康无从谈起,更惶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一方面,行政机关必须坚持严格执法。“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习近平强调:“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也一定要放足、放到位。”简言之,依法行政就是坚持法律至上,公开、公平、公正处理事务。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生命线,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正如习近平所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总之,必须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主动接受监督,让暗箱操作无空间,让腐败无处藏身,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此外,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全民积极投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才有最可靠的保障。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四

作为一名公民,我们时刻都在享受法律保护和法治环境的福利,这个福利的背后,是法治国家的基石——依法治国。而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在这篇文章中,笔者将根据自己的心得体会,分为五个方面谈谈依法治国与公安的关系,以及我们每一个人应该怎样认识依法治国和支持公安工作。

一、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认识到,依法治国不仅仅是国家在法律上进行管理和治理,更是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根本依据。保障公正的司法,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执行,推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都是依法治国的体现。正因为依法治国建立了稳定的法制环境,使得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都能享有平等、公正的机会,社会经济和政治保持了良性发展。

二、公安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执行力量

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执行力量之一,公安机关肩负着大量的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的使命和职责。在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时,必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法文化建设,提高执法素质,保障公民的平安和自由,有效打击犯罪行为和社会不良现象,为依法治国贡献力量。而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并且保持必要的公正、权威和公信力,不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全民支持公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需要全民的参与和支持,支持公安工作就是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共同利益的一个方面。支持公安工作,不仅可以为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做出贡献,还可以在遭遇危险或不法侵害时及时得到安全保护。所以,我们应该牢记身份和权利,自觉遵守法律,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工作开展,主动提供有关线索,为公安打击犯罪行为提供支持。同时,遇到侵害自身权利的情况,也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寻求帮助。

四、合理应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依法治国让法律有了更多的实际应用场景,让公民的权益在法律保障下真正起到了作用。在现代法治国家中,人民没有权利侵犯法律和法规,也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违反法律。我们应该养成爱护法律的好习惯,合理应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认识到,不良行为不但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会给个人带来后果和风险。

五、有序参与公共事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依法治国强调的是积极、有序的公民参与,大家应该积极参与公民的议事民主,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贡献一份力量。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我素质和履职能力,在让自己和家庭感受到法治带来的便利和优惠的同时,充分发挥公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社会做出实质性和有意义的贡献。

总之,作为公民,应当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性、协调性、长期性的重大工程,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力量。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依法治国对巩固国家安全和个人权利保障的重要意义,主动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起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五

依法治县是指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依照法律和法规进行管理、治理和服务的工作模式。依法治县的目标是建设一个法治化、法制化的县级行政区域,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在我所在县召开的依法治县座谈会,并有机会进行发言。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领悟到了依法治县的重要性和我们身为一名普通公民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段:官民互动的重要性

在座谈会上,我听到了来自县委、政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各界代表的发言,他们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在依法治县过程中的困难和措施。我觉得最重要的点在于官民互动的改善。政府和行政机关需要主动与民众沟通交流,了解百姓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当然,民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并主动尊重和遵守法律法规。只有在官民互动良好的基础上,依法治县才能落到实处。

第三段:法治意识的普及

在座谈会上,有一位人大代表提到了法治意识的普及问题。他指出,依法治县需要从每个公民身上培养起,培养起法治意识。我深以为然,因为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的言行举止都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既要守法,又要尊法。只有通过法治意识的普及,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县的目标。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大力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第四段:依法办事的重要性

另外,座谈会中还提到了依法办事的重要性。政府工作人员要积极转变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能以个人意志替代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改善行政机关的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而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在办理事务时也要遵守规定,依法行事。只有政府工作人员和普通公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依法治县的目标。

第五段:我的个人体会和展望

通过这次座谈会,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县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会时刻铭记依法治县的理念,尊重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同时,我也期盼政府能够更加注重与民众的互动交流,充分听取民意,解决民生问题。只有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落地实施,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化的县级行政区域。

通过这次座谈会,我对依法治县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认识到了官民互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同时,我也将这些心得体会融入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积极践行依法治县的理念,为建设法治化的县级行政区域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县级行政区域一定能实现依法治县的目标,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法治带来的便利和保障。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六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共中央总书记、_、__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引用了战国末期哲学家韩非在《韩非子·有度》的这句至理名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明确了重大任务,全面地规划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为法治领域的各项改革吹响了号角。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们不得不思考,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奋斗目标上,我们需要与什么结伴而行?答案是肯定的,只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严格执法、改进法律实施、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强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法治的阳光点亮“中国梦”,照亮中国人前进的脚步,给“中国梦”插上民主、开放的翅膀,这个梦想才能飞得高、飞得远,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生活才有保证。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一要引导党员干部敬畏法律、尊重法律,自觉形成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守法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员干部要学习在先、领悟在前,先学一步,学深一筹。要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要看到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保障。此时此刻,党员干部要乘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东风”,带头加强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要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做到以学促用、以用促学,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思维。

二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无规矩不成方圆”。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带来的恶果。作为党员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握着一些权力,如何守住本心,不被名利所迷惑,不被贪欲所捆绑,要做到管住自己的心,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态;管住自己的神,保持一个良好的思想状态;管住自己的言,注意自身的言语表达;管住自己的行,注意自身的行为举止;管住自己的形,树立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要将法治理念用于工作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一名执法护法的党员干部。

三要增强党员干部遵法守法的社会引导力,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示范作用,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形成法治思维、具备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做任何事,要以法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党纪、守法规、讲程序,不能嘴上大讲法律,行动上大手一挥,有法不依,比没有法律危害更大。作为党员干部,不论是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是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各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组织的规定和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淡泊名利,克己奉公。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就让我们万众一心,不论前面的道路有多么崎岖,只要我们秉持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动摇,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克服前进途中的艰难险阻,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七

党的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党的以来,同志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对加强司法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引和思想武器,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于建设目标,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关于执政方式,将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关于根本宗旨,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于工作方针,强调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些重要部署和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推进依法治国的“三个更加重视”。为了更好地贯彻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的4月26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重要论述的热潮,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委也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我想,作为法院审判机关,就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谈三点体会:

一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与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也站在新的起点,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法院要紧紧围绕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坚持不懈加强司法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司法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同志的重要论述,不仅对司法工作宗旨、司法权运行机制、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等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还强调要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干部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建设,改善司法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我们应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激励广大基层司法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

三要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能动性,自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扩大司法民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完善司法为民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深化司法改革,突出抓好重点改革项目的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司法水平;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改善基层司法环境。

下一步,要通过学习重要论述,激发广大干警做好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提出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深刻体会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公安方面。随着国家不断加强依法治国的力度,公安机关的任务也越来越重,人们对公安的信任也在逐渐提高。在我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中,我深刻体验到了依法治国的好处,同时也认识到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困难。

第一段:司法公正是保障人权的基础

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司法公正,公安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其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执法,秉持“法无规定不可行、法定威慑必须严”的原则,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和权益的平衡。在我所生活的社区中,警察们常常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为居民提供安全防范知识,帮助居民排除安全隐患,这些举措让居民的人身、财产得到更好的保障,也让我更加感受到公安工作的重要性。

第二段:科技手段让公安工作更高效

随着科技的进步,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运用科技手段大大提高了警务应对的精度和速度。我曾亲眼见证警方,在使用“狙击手”等高精度荧光探头设备时,精准捕获盗窃嫌疑人。这是令人震惊的成果,体现了公安机关的高效工作水平和科技手段的价值。在实际操作中,警方使用各种监控、数据分析等技术,不断提高犯罪破案率,这些都是依法治国的有力支撑。

第三段: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公安机关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警力不足、经费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困难限制了公安机关对犯罪的有效打击,挑战了依法治国的实施。因此,要加强对警务人员的培训和引导,营造更为优秀的工作环境,提高警察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从而提高公安工作的质量。

第四段:加强公众参与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公众的诉求和意见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安机关也需要密切与公众联系,获得更多有效信息和资源的支持。警方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与公众建立联系,推出一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增强公众参与感和对警方的合作信任感。这也能够更加顺利地实现依法治国的原则,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公民权益。

第五段:结语

正如世界各国的发展一样,依法治国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各种新形势和新理念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也必须更为紧密地与群众联系,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与能力,致力于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相信依法治国这一事业必将取得更加卓越的成就,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九

4月23日下午,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

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十

依法治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近日,笔者作为一名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一场有关依法治县的培训讲座,并在讲座结束后发表了自己的见解。通过这次经历,我对于依法治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如何在依法治县上讲话有了新的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依法治县的重要性。依法治县是中国政府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的关键所在。在法治社会中,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公正和公开成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依法治县的实施不仅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也能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推动社会的繁荣与进步。

其次,讲话时要依法依规。作为一名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治县上讲话时,首先要做到依法依规。即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做到言行一致,不得违法乱纪。同时,要尊重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和尊严。只有依法依规,我们才能真正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讲话时要客观公正。在依法治县的环境下,我们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对待各类问题和事件。在发表言论之前,应该对事实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判断。同时,我们要在言辞方式上注意避免偏颇,不能让个人情感和主观意见主导我们的讲话。

第四,讲话时要注重语言的规范。在依法治县上讲话时,我们要注重语言的规范,用正式、准确的词汇进行表达。不应采用浮夸、夸张的措辞,而应该用简练、准确的语言进行表述。此外,我们还要注意语气的把握,在表达观点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观。

最后,讲话时要体现对法律的尊重。在依法治县的背景下,我们要充分体现对法律的尊重。在讲话时,要表达对法律的敬畏之情,不得随意解释和适用法律,更不能构陷或误导他人。只有尊重法律,我们才能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使自己的话语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这次讲座中,我深刻领悟到了依法治县的重要性,也对如何在依法治县上讲话有了新的体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语言规范和对法律的尊重原则,为依法治县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全体公务人员共同努力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梦想定将变为现实。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十一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作保障,出不得差错,更少不得关注度。

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要禁止司法行为中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给我国法制的执行平添败笔,更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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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中国政治体制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县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作为组织部长,我秉持着依法治县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深切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价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亲身体验,分享一下我对组织部长依法治县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组织部长,我们要始终坚守法治的准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础框架,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行事,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法律的要求,不存私心杂念。而作为组织部长更是要以身作则,做到法律意识的贯彻执行。我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使自己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工具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公正和公平。

其次,依法治县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作为组织部长,我深知只有广大干部和群众都能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才能形成法治的氛围,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我们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将法律知识宣传给大家。同时,还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推进普法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能消除法律意识淡薄和法盲现象,真正实现依法办事,依法治县。

第三,要建立健全法治机制,加强法治体系的建设。依法治县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的法治机制,推进法治体系的建设来实现的。作为组织部长,我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依法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同时,还要加强对社会治理的法制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督查考评,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治有序的社会环境。

第四,依法治县需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执法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足够严格的执法可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作为组织部长,我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推进执法过程的规范化,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公正执法的现象发生。

最后,依法治县需要广泛凝聚力量,形成法治共识。法治依靠的不仅是执法部门和政府的力量,更需要广大干部和群众共同参与。作为组织部长,我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理念的普及,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共同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同时,还要广泛征集意见,听取各方声音,形成法治共识,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总之,作为组织部长,我深知依法治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依法行动,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更加公正公平,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将始终坚守法治的原则,增强法律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依法治县做出更大的贡献。在依法治县的道路上,我将与广大干部和群众一起携手前行,共同创造一个法治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十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此次会议为节点,中国将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的依法治国将从政治方略走向全面、系统的法治实践,在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引领下的中国号巨轮必将走得更稳健、更精彩。

当今世界,国家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制度的竞争,国家的现代化归根到底是制度的现代化。法治作为中国当前最大的政治,四中全会给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答案,描绘出了一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一、法治承载中国治国理想

法治承载着中国的治国理想,也构筑起中国的治国大厦。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一条艰难探索、创新发展的不平凡道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此后,在不同场合多次就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随着一次次的阐述,新一届领导集体依法治国的理念愈发明确,路径也愈发清晰。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不竭动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基石;是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四中全会以高远的立意、宏大的构架、精细的笔触,勾勒出了升级版的依法治国。

二、法治的基础是良法善治

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良法善治是人类古老而崇高的法治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更需要有永远在路上的准备。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让依法治国有了现实的制度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立法的终结,相反,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的法律体系,以此为转折点中国迎来了一个新的立法时代。这一时期中国的立法工作突出体现三大特点。

完善法律体系——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永无止境的社会实践为法律的立改废提供了无限可能,只有真正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意志的法律才是良法。

助力改革创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改革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立法要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妥有序推进。

民主科学立法——身处利益多元、矛盾多发的社会转型期,立法要通过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提供平等对话、公平博弈的平台,最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更好地协调社会利益关系。

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新的立法时代的特点,更是党对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新要求。

三、严格恪守宪法至上原则

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因此,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宪法当成是一部“被供奉起来的法律”,地位虽然崇高,但执行得却并不够好,其根本原因在于缺少严格的违宪监督机制。

违宪监督是四中全会最值得关注的亮点之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赋予全国人大及其会更坚实、更有效的违宪监督权力,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障。

四、推动法治政府勇于闯关

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的要义就在于处理好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对于政府来讲,法治意味着限权;对于公民来讲,法治意味着权利保护。但现实中,行政权力的扩张冲动,使权力有时更像一匹随时都要脱缰的野马。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限权。

从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到包括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审批法、行政强制法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体现的无不是对行政权力的限制与约束。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巨大压力,面对转型期社会运行风险,一些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依然不足,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建设法治政府依然处在艰难的闯关阶段。

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每一项任务和目标,无不剑指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要害。认真落实四中全会要求,中国的政府法治必将跃上一个新的高度。

五、努力实现更公正的司法

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中全会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正是当前司法改革的目标。从1987年司法改革第一次试水,到今天司法改革进入全面攻坚期,纵观中国司法改革的历史,每一次都与国家的改革、与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密切相关。经过30多年的努力,今天,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中国的司法改革开始下决心解除那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制度性矛盾。

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到出台防范冤假错案规定;从微博直播庭审,到审判文书上网;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到全面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国新一轮司法改革,每一项都落在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而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作为改革难点中的难点,也在积极试点,改革倒计时已经启动。

但是中国的司法改革从来没有因为走得长、走得远,而忘记了出发的目的。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清明,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中国司法的最终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司法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

六、让守法成为民族之精神

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守法即正义”,这个古老的法治命题,在当下的中国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对公民个人来讲,守法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对整个民族来讲,守法应该成为一种民族精神和文化自觉。

依法治国不是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它需要法治文化的滋养和法治精神的支撑。如果说,科学立法、公平执法、公正司法是依法国的外在表现形式,那么,以全民信法、守法为代表的法治文化就是依法治国的内生动力。只有强大的内生动力才能让依法治国植根于中国的大地,释放出无尽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四中全会把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人们清楚地看到,党的治国方略正在融入社会文化,国家治理方式正在升华为民族精神。

七、铸造忠诚法治工作队伍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古人云,“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事业成败的决定因素在于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核心力量是一支忠诚专业的法治工作队伍。

法治工作队伍的灵魂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法律的忠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就要求中国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仰,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至上,忠诚履职,不辱使命。

法治工作队伍的根基是法律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法治工作队伍说到底还是一支专业队伍,只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才会为这支队伍赢得信誉、赢得尊重。

四中全会从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对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解决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由什么人来担纲的大问题。

八、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统一

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早已有明确表述,“党的领导要通过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来实现,而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四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为此,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四中全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四中全会不仅明确了党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更重要的是将依法执政的理念具体化、法治化、可操作化。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依法执政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关键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打破思想上的障碍,自觉地把权力和个人意志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定不移地走中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释放出的最明确信号。宪法至上、科学立法、公平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路径。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法治中国的理想必将成为现实。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十四

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民族复兴、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法治强则国家强、人民富,法治弱则国家弱、人民衰。抓法治建设即是抓国家和社会建设、即是抓民生民计建设,这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持久工程。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党的__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清晰地指出了党和国家事业所处的时代坐标,为明确下一阶段的历史任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

同时,对全面依法治国对作出了新部署、新安排。十九大

报告

谈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分两个阶段走的目标时,特别强调:“到2035年,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由此可以预见,党的十九大之后,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将发挥更加基础性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关键一程。无论发展环境、条件、任务如何变化,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这是毫无疑问的。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

,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

法律知识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民普法,一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发展;一直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随经济发展而发展;一直与国家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相适应,随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而发展;一直与人民群众不同阶段的法律需求相适应,随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法律需求而发展。

党的__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天,依法治村、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等等,这些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但已生根、开花、结果的各项依法治理活动,最初都是在普法的基础上被提出来、并得到发展的。__大报告强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文化

,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这是今后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方向,也是基本遵循。

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的坚强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不仅需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而且更要全民守法,需要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需要全民的参与和支持。法治实践是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最佳途径。长期以来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经验

告诉我们:只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从学法、尊法到用法、护法,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应坚持全民普法先行。

当前,我们要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目标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要进行全民普法,抓住普法重点对象。十九大报告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要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方式,让规则意识全面取代关系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夯实群众基础。

另一方面要开展全面普法,创新普法方式

方法

。要在推进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上下功夫,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要增强普法的“互动性”“参与度”,在继续发挥原有

渠道

作用的同时,整合各类普法资源。根据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采取订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项目化普法、实施法治小区建设等

措施

,以更广、更活、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丰富普法的形式和内容。要坚持多途径、多形式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工作力度,形成全面覆盖、惠及全民的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新目标催人奋进,新方略高瞻远瞩,新蓝图鼓舞人心。我们有理由相信,深入持久的全民普法活动,必将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终将变成伟大现实。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十五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依法治县教育培训,深受启发和教育。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让我深刻理解了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感受到了依法治县对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体会和心得。

第一段:进一步认识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有关依法治县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对于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教育工作中,要贯彻依法治县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来保障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方面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同时,法制教育也应纳入课程体系,以法律普及和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为目标,进一步打造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第二段:深刻理解教育工作中的法制意识

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有关法制知识,并集中学习了有关教育法律知识和教育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深入学习,我认识到,只有深刻理解和贯彻好教育相关的法规政策,才能做好教育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切实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纪律,并在教育工作中践行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三段: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构建和谐校园

教育管理者和教师需要与家长加强沟通、增进互信,协商解决存在的教育问题和困难,加强家校互动,做到心有所通、事有所达。同时,教育工作者应深化法制理念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敬法守法的传统美德,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尊重法律、遵从法律、依法行事的观念,并与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法制教育,建设和谐校园,营造优良教育生态。

第四段: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养

教育工作者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养,扩展法律意识,增强法律适用能力和法律责任意识。培训中,我们学到了许多关于教育工作中的法律知识和技巧,这些知识对于我们工作中的法律操作和方法都有了指导意义。在培训后,我们要善加利用所学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教育素养,为依法治县、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出更好的贡献。

第五段:结语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依法治县的理念和实践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也了解到教育工作中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对于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教育工作者应当积极践行依法治县的原则,用法律思维和法治信念与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交流互动,以构建和谐、有序、法治的教育生态。让依法治县的理念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各环节中,提升教育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十六

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11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全面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张春林、何忠友出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政委李邑飞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明山就全区政法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马兴瑞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今年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区各级政法机关作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重要力量,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疆,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马兴瑞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新疆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经过党史学习教育的洗礼、经过教育整顿的革命性锻造、经过反恐维稳斗争的考验锤炼,新疆政法队伍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依靠的队伍。马兴瑞代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向全区广大政法干警表示衷心感谢、致以诚挚敬意。

马兴瑞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奋力推动新时代新疆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树牢法治思维,优化完善反恐维稳指挥体制,健全完善反恐维稳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取得实质性进展。要聚焦工作主线,始终绷紧反分裂斗争、反恐维稳斗争这根弦,稳中求进、久久为功,确保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决不让来之不易的稳定形势发生逆转。要提升治理效能,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把握正确方向,推动政法改革不断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切实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从严管党治警,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各方面、全过程,提升政治建设、正风肃纪反腐、素能培训、正向激励、制度建设成效,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新疆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马兴瑞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促进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到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正确政绩观,科学系统谋划,深入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政法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会上,宣读了关于对2021年度自治区平安创建命名的决定,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牌颁奖。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党委政法委分别作交流发言和书面发言。

自治区党委常委张柱、田湘利、陈伟俊、祖木热提·吾布力、杨发森、玉苏甫江·麦麦提、伊力扎提·艾合买提江、哈丹·卡宾,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兵团、新疆军区有关领导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武警新疆总队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区(中)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地州市、县市区和兵团机关、各师市、团场设分会场。


依法治县个人心得体会篇十七

10月中下旬,新疆艺术剧院剧场举办的“去极端化”戏剧周活动引起强烈反响,《被净化的心灵》《载歌载舞庆婚礼》等多台歌舞剧目用群众的语言讲述群众身边的故事,以“接地气”的风格帮助群众远离宗教极端思想。

在自治区党委创造性提出的“五把钥匙”重大理念指引下,新疆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大力提升,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免疫力明显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加强法治建设,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新疆依法严打暴恐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大旗在新疆大地高高飘扬。

2014年5月,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在新疆主战场吹响号角,新疆各族各界主动发声亮剑,向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思想宣战。各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揭批暴恐罪行,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谬论,形成压倒性的社会正能量。

在反恐人民战争中,绝大多数暴恐活动被消灭在预谋阶段,而人民群众也成为生力军,万人围捕暴恐分子的壮举在多地唱响了捍卫法律尊严与和谐稳定的最强音。

在新疆,法治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社会大局稳定可控。坚持依法治疆,最大限度地团结争取了绝大多数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了极少数敌人,以坚不可摧的法治信念与践行强力推进长治久安。

科学立法护航长治久安

2015年1月1日,《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正式实施,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新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了更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4日发表的《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历史见证》白皮书指出,新疆独具特色的地方立法体系基本形成,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为维护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近年来,新疆结合维护稳定需要,加强民族宗教等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增强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依法打击分裂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是新疆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要求,新疆制定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规,其中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法规。

为保证义务教育的有效实施和提高全区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自治区实施办法》修订时,规定将双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并首次推行学前双语教育;为科学保护传承新疆各民族传统文化,《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建筑保护条例》等相继制定或修订。

从突出加快发展到维护和谐稳定,从保障民生改善到加强文化教育科技,新疆每一项立法都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谋划和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从今年5月1日至今,全疆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通过登记立案新收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135076件,同比上升33.4%,杜绝了限制立案现象。

随着新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依法治疆进程的加快,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量呈现大幅上升态势。全区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标志之一。

2014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探索第三方参与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全区全年诉前调解12232件,调解成功8303件。

新疆法院系统大力推进司法公正,积极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和诉中;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应用,切实解决“执行难”;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探索具有新疆特色的司法便民措施,推行巡回审判、法官便民服务站、社区法官、住村法官工作机制;开展立案信息化建设,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等方便了各族群众诉讼。

今年以来,新疆各地州市人民法院系统新聘了28名特约监督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今年8月,新疆进一步加快普通护照管理改革,依法全面实施统一的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政策,规范和简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满足各族群众正常合法出入境需求。

新疆正在打造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区之一。2013年开始,新疆全面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底有望实现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压减35%以上。

如今,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是,无论个人或企业到行政机关办事,行政审批简化了,服务效率和质量提高了,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可亲了。

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依法行政考核、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新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程序,使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制发的“红头文件”越来越“有章可循”。

近年来,新疆不断清理地方法规,完善改进政府立法,各级政府还普遍制定了政府工作规章制度,有些地区还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公示、听证和决策跟踪评估、责任追究等措施,形成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

法治思维促进社会治理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农牧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科教育有了法治内容,流动人口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宗教人士更加知晓法律法规……今年8月,自治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圆满结束。

全区五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初步建成,50多万无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得以解决,4000多名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得到解救,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治理念渗透到新疆社会管理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治理能力大大提升。

随着全体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强化,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纷止争,断事评案,竭尽全力把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也是维护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切实保障。

新疆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物业纠纷的工作机制,将大量矛盾化解在群众身边,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新疆还不断探索劳动争议、消费、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形成用专业与法治相结合的方法化解各种民生类、发展类矛盾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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