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征地补偿承诺书范文(2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30 10:08:13
精选征地补偿承诺书范文(21篇)
时间:2023-10-30 10:08:13     小编:碧墨

父母的教育方式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得体、规范,不要使用口语化的词汇和表达。范文中提出的总结方法和技巧对我们进行总结时的思路和方法有很大的帮助。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一

甲方: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

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12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 以南, 。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 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2017年10月日 2017年10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征用土地及土地征地范围内的'青苗事项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村,征用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____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___亩)。征地补偿标准按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元。

二、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名称为___,数量为___,单价为___元,共计____元(若该征用土地上无青苗则不需补偿)。

三、经以上两项合计共____元。

四、甲方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完当天,一次付完补偿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土地,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使用该土地。

六、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征用土地及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的补偿费。

七、本合同协议签订后,甲方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___年___月___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我本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单项下承保的______________(车型),车牌号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由________驾驶在________________(出险地点),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事故,进行保险赔偿金的索取行为及后果,我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保险诈骗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及诈骗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范畴。)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推荐阅读:

公司接待承诺书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三

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榕马政[2010]125号)、《关于马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榕马政[2012]94号)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我村已将政策、参保对象等内容张榜公布并以逐户通知等方式告知我村全体村民,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宣传到位,每位村民都是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参保方式。

为此,我村承诺:

1、我村已在做好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每个村民的意愿,选择参保登记,并由参保本人填写申请书,代填由本人按手印。如有不实愿承担全部责任。

2、我村已一次性办结重新选择养老保障方式工作,不存在被遗漏人员,之后不再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3、我村对所提供的电子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诺单位(公章):

年月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四

杨桥新村建设项目征用我户承包土地后,已将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给我户,现鉴于我户在该项目建设中只涉及土地被征,不涉及房屋拆迁,故给予我户一定的购房优惠,我自愿接受,并承诺如下:

一、       我户自愿将承包土地被征用于杨桥新村项目;

二、       我户自愿按镇、村及开发企业有关会议精神,领取购房优惠款项;

三、       领取购房优惠款项后,本户因杨桥新村建设项目而发生的一切征迁事宜均告完结,今后无论何时,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均不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____________________(征地单位)因建设_______________项目,征用我村集体土地______公顷,于_______(时间)已经取得市政府批准,应转非_____人,转工_____人,超转_____人。经测算,人员安置费_______万元,土地补偿费______万元。按照征地补偿协议,已经支付我村征地补偿费_______万元。

截止到________(时间),我村农业人口数为______人。我村承诺在确定转非、转工及超转人员名单后,按照148号令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及时办理转非、转工、超转等相关手续,核减我村农业人口数,足额缴纳相关社保费用,妥善解决征地工作涉及的补偿、安置等问题,安排好被征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不引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特此承诺。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

乡镇政府(公章):

主管乡镇长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全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筹建处地方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向社会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坚决实施征拆新政,积极铺排征拆项目,切实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为项目建设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正确行使职权,坚决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绝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严格执行现行各项征拆安置政策,严把“调查关”、“签证关”、“审核关”,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所有征拆补偿安置数据一律张榜公布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操作。

四、对于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详细了解来访的目的,能答复、解决的,不得拒绝、推诿,按照“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的制度要求及时处理并答复来访者。需上报或其他部门办理的,耐心与来访者说明。主动为来访者指引相关部门或告知联系方式,为来访者提供便利,并按照“首问负责”的制度要求做好问题的跟踪、督办工作。

五、建立健全地方科日常管理制度、办公用车管理制度、来电来文办理制度、来访问题处理制度、各项协议审批制度、征地拆迁款项审批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筹建处地方科将严格遵守本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请各位领导、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榕马政[2015]125号)、《关于马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榕马政[2012]94号)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我村已将政策、参保对象等内容张榜公布并以逐户通知等方式告知我村全体村民,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宣传到位,每位村民都是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参保方式。

为此,我村承诺:

1、我村已在做好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每个村民的意愿,选择参保登记,并由参保本人填写申请书,代填由本人按手印。如有不实愿承担全部责任。

2、我村已一次性办结重新选择养老保障方式工作,不存在被遗漏人员,之后不再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3、我村对所提供的电子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诺单位(公章):

年月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属于乙方所有的位于 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与乙方达成征收 土地意向,面积约 亩,准确数据以上报征地时的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征地未上报前,甲方不支付土地补偿费,乙方继续负责拟征收土地上的耕种,甲方需要上报土地征收时,以上报征地范围的勘测定界面积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补偿标准按照 标准计算,由县统一征地机构直接拨付。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在公告时清点完毕,征地上报时按确认的青苗、地上附着物清单一次性补偿,后种作物不再补偿。

三、本次征地意向的范围、权属已经双方确认,涉及的被征地农户由乙方负责告之。征地上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正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实施征地相关程序。

四、在上报征地时由县统一征地机构与乙方签订正式征地协议,并按照上报时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统一征地机构根据实际批准征收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

五、征地方案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违约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 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为 。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元。

2、付款方式: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 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七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村民小组

鉴于:

1、甲、乙双方曾于____年____月___ 日签订了一份征地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甲方已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付清了全部征地款,且双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以前办理完毕了征地的相关手续。

2、在双方订立主合同征地时,该宗土地上存在部分地面附着物尚未进行补偿。

3、现甲方即校方须于近期开工建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村民在征地范围内种植的各种树木及地面附着物事项订立本合同书(下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补偿原则:

1、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严格按照征地合同中约定的征地面积(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上的附着物种类和数量给予乙方补偿。

2、甲乙双方共同确定___年___月___日为补偿基准日,补偿日前项目地块附着物的种类和数量为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的依据。

3、甲方补偿乙方的标准参照征地区域毗邻的开发商mm有限公司的补偿标准(以下简称为“mm标准”)予以支付。

二、甲乙双方确定的补偿赔付标准为:

1、项目地块中每个坟头补偿_____元,共计_____个坟头合计补偿_____元。

2、项目地块中青苗赔偿款每亩小麦____元,共计____亩小麦合计补偿____元。

nn

3、项目地块上仅种植小麦未栽植苗木的每亩奖励____元,共计____亩合计奖励____元。

4、项目地块中新载树木每亩补偿____元,共计____亩树木合计补偿____元(若该地块中同时存在青苗时不再补偿青苗)。

5、项目地块上新老树木混栽的,老树按本条第6款的规定标准补偿,新栽树木按每亩____元,共计____亩新栽树木合计补偿____元。

6、项目地块在征地后栽植多年的树木按mm标准的80%予以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杏树,1―3cm,每株16元;4―7 cm,每株56元;8―15cm,每株240元。

(2)桃树,4―7 cm,每株40元,8cm以上每株60元。

(3)银杏树每株120元。

(4)木瓜,4cm,每株56元;8cm,每株400元。

(5)柿树,5―7cm, 每株40元。

(6)花椒每株16元。

(7)法国梧桐每株40元。

(8)女贞每株40元。

(9)核桃每株56元。

(10)白皮松每株40元。

(11)雪松每株16元。

(12)地柏每株16元。

三、付款方式:

经本合同双方对项目土地上的附属物清单并确认后确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含奖励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甲

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同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所约定的所有补偿款后,双方就项目地块上的附属物补偿事宜再无任何纠纷。

2、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排除乙方人员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合理开发建设项目地块。

3、甲方对于基准日后项目地块上新添的附属物有权利无条件铲除并拒绝赔付任何款额。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付款,每迟延付款一日,应当按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确保甲方按时开工建设,因乙方原因甲方迟延开工的,乙方每迟延一日,应当按补偿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八

(一)积极推进我市“两改一建”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协调各区完成我市今年确定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面积303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

(二)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坚持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征收环境。

(三)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即对征收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协调督办到位;对被征收人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补偿安置要求过高耐心解释到位;对无理取闹处理到位。

破解“两改一建”工作瓶颈,努力打造国际化旅游文化名城。

整改目标:指导、协调各区破解房屋征收、保障房建设工作难题,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整改措施:一强力推进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破解征收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相关的'制度、措施及配套性文件,促进房屋征收工作科学、健康、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两改一建”指挥部网站,使之成为“两改一建”工作政策宣传、工作动态发布等的前沿阵地;三是配合“两改一建”工作监察督导组,对各区“两改一建”项目的落实情况、征收补偿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责任人:xx

完成时间:xx年xx月xx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九

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以南, 。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 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乙方:

20xx年10月日 20xx年10月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一

一、服务承诺:

(一)积极推进我市“两改一建”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协调各区完成我市今年确定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面积303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

(二)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坚持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征收环境。

(三)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即对征收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协调督办到位;对被征收人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补偿安置要求过高耐心解释到位;对无理取闹处理到位。

二、整改承诺

破解“两改一建”工作瓶颈,努力打造国际化旅游文化名城。

整改目标:指导、协调各区破解房屋征收、保障房建设工作难题,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整改措施:一强力推进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破解征收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相关的制度、措施及配套性文件,促进房屋征收工作科学、健康、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两改一建”指挥部网站,使之成为“两改一建”工作政策宣传、工作动态发布等的前沿阵地;三是配合“两改一建”工作监察督导组,对各区“两改一建”项目的落实情况、征收补偿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责任人:xx

完成时间:xx年xx月xx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二

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三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小学房屋无偿转让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间、厢房间)无偿转让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__

南邻:_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__

登记长度为:________米、宽度为________米,面积共________平米。

2、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3、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4、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5、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6、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7、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意见: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村民:(签字)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规定,现将xx安置小区一期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

被征收土地单位天元区马家河镇xx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40.8255亩,征收土地类别稻田、坑塘水面、专业菜地、旱土、园地、建设用地、道路、林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

xx发〔xxx2〕46号及株政发〔xxx3〕2号文件。

稻田、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7元/亩

专业菜地118800元/亩旱土、园地57600元/亩

林地43200元/亩

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xx1〕2号文件、株政办函〔xxx1〕97号复函、株政办函〔xxx5〕14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费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xx1〕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按株政办发〔xxx0〕28号文件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补偿费和涉及多户的生产补偿费采用转帐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生产补偿费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七、被拆迁人应在补偿告知后30日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m2的奖励;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再给予70元/m2的奖励;在项目指挥部设定的期限内提前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350元/m2给予特别奖励。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补偿告知后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复核。

八、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提出对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九、如对本方案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xx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xx市国土资源局

xxx5年4月28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六

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甲方征收现属于乙方位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民政府“相关条文”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就征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亩,_______亩。

二、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四至:______详见征地图。

图号为_____。

三、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乙方征地补偿费用为:万元。

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其中:1、土地补偿费:______万元。

2、安置补助费:______万元。

3、地面附着物补偿费:______万元。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七

xx大道与xx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征用xx区侯七里集体土地8.574亩。根据协议约定,每亩按征地区片价共需补偿费55.731万元。现对该宗地征地补偿情况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征地补偿有异议,请及时举报;若无异议,7日后该项资金将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龙安区对农民进行补偿。

受理举报单位:xx市财政局综合科

xx市政府纠风办

xx市财政局xxx市政府纠风办

20xx年11月1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八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xx〕4号)的要求和内容,我镇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

青湖镇专门成立了由书记苏卫哲同志任组长的征地拆迁工作领导

小组,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方案,召开了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布置会,宣传征地拆迁政策。

二、研究、编制年度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和年度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青湖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对照执行。

三、针对征地拆迁政策调整情况,结合青湖镇实际,研究、编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切实推进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xx〕4号)文件及县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青湖镇实际,制订出青湖镇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大家较快熟悉了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法,为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五、深入基层摸底,开展工作调研。

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组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社会保障新机制,形成调研文章。

六、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例会有关会务、进度报表编制和征地拆迁工作宣传、报道工作。

例会,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施压鼓劲,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

七、做好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决算、审计工作。

坚持征地拆迁资金有计划使用的原则,注重做好计划,并按照计划予以申请、拨付,使征地拆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避免资金盲目使用情况的发生。

八、摸底排查系统内征地拆迁工作。

经摸底排查,我系统内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二0xx年五月三十日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十九

甲方: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村委会

乙方:北京***************材料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以下简称甲方)土地铺设水管路和电力线路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地范围:如附图所示

二、占地期限:

三、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占地补偿费分2次支付:1、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 元。2、管道、线路施工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 元。

四、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1、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 3、涉及相邻关系中村民阻碍建设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4、水管路和电力线路铺设好后,乙方有对线路维护和修理的权利,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甲方对该范围土地再进行处理时不得影响乙方排污、供水及电力线路的正常使用。

五、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具有行为的连续性,双方均不能因改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其他原因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期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剩下租期内的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七、合同附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九、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 以南, 。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 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2017年10月日 2017年10月日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因xxxx工业园发展需要,在丙方管辖村乙方境内征用土地 亩,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发〔2017〕43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x政办发〔2017〕15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xx政发〔2017〕16号)、《关于印发xx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xx政发〔2017〕25号)的.规定,在监证方的指导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各方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乙方所在丙作为征拆工作执行主体的条件下,现就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征地位置和范围

1、以被征地村认定征地红线图界线为准。

2、征地红线图由国土、规划部门提供。

二、征地类别、面积补偿标准和金额

注: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付款方式

甲方自协议签订后补偿金额结算完毕之日起15天之内向丙方支付征地补偿款项;丙方确保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协议范本》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二十

当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对其提起诉讼,可是,征地补偿协议纠纷诉讼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是指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的房屋依法实施征收并进行公平补偿的活动。这里的征收人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的完成需要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政府,其本质上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2)实施征收的房屋必须位于国有土地上,且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3)房屋征收补偿须遵守正当的程序。

(4)房屋征收应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的补偿。

实践中,对征收补偿协议性质的认定,主要存在两种争议,一是民事合同,一是行政合同。合同法将民事合同界定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行政合同至今仍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通说认为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的,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达成的设立、变更和废止行政法律关系的协议。结合《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及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判定标准,我们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地位、依据、目的、内容、特权等角度来分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性质。

1、协议的主体。民事合同的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行政合同的主体中一方恒定是行政主体。

这是判定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形式标准,但仅有此项标准不足以判定具体合同的性质,因为行政主体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订立民事合同。按照《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而旧条例中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行政主体作为房屋征收部门应该没有异议。但仅具有这一特征还不足以判断征收补偿协议的性质,因为行政主体不仅可以作为行政合同一方的身份出现,也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签订民事合同。

2、协议主体的地位。民事合同主体间的地位平等,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行政合同主体间的地位,在一方是行政主体、另一方是行政相对人时,表现为不平等状态。

此时,行政主体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并没有因合同行为而变成民事主体,其仍保持着行政主体的身份,从而保留了其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权,从而使其与行政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在法律地位上不平等。

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虽然我们称所有主体之间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地位平等、公平公正,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但在征收补偿协议中,征收部门实际上还是居于一种管理者的角色。

这种角色在两个方面表现得最明显:首先,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前行为--行政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征收补偿协议只是征收行为的后续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征收方的行政主体角色不可能在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之间来回切换。其次,在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时,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也就是说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与否对行政机关来说不是必须的。

3、协议的依据。民事合同主体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在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民事主体在签订民事合同时,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不需要有特别的法律依据,其遵循的是"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

但在行政合同的签订中,行政主体的行为方式遵循着"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因此,作为合同一方的行政主体都有自己的权限,行政合同的依据不能仅仅是双方的合意。

《征收补偿条例》第25条开宗明义地说协议的签订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见《征收补偿条例》的性质属于行政法规确定无疑。也就是说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虽然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自由协商,但前提是必须按照《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签订。

4、协议的目的。民事合同的主体基于自身私益的最大化签订合同,合同的目的呈现单一的私益性。由于行政主体的参与,使得行政合同签订的目的区别于单纯的私益性而具有了公益性。而在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与合同性之间,行政性应是其基本的属性,合意性是对传统行政性的修正,使行政性行为的行使方式更加柔性化。

《征收补偿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结合条例的具体内容就是指条例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条例中规定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决定,尽管有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但是其首要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

也就是说,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缓和房屋征收中可能引发的矛盾,就必须通过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

5、协议的内容。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可以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而作为民事合同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房屋的地点和面积、价格及其付款期限、交房期限、权利担保和违约责任等。从两者的对比中不难看出,征收补偿协议内容已超出了民事合同的范畴,体现了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6、协议中主体特权的.体现。在民事合同中,双方在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过程中均平等地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无法律上的特权,除非合同约定,赋予一方法律不禁止的特权。但是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普遍具有一定的特权。具体表现为:要求对方当事人本人履行义务权、对合同履行的指挥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权、单方解除合同权、制裁权。

第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启动取决于行政主体征收部门,协议的签订需要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

第二,房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征收行为经常与行政规划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征收行为因规划而起时,极有可能因规划行为的修正而放弃征收。届时,征收补偿行为作为征收行为的后续行为自然也法就没必要。

第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并不是完成征收补偿行为的唯一程序,行政主体可以通过征收补偿决定完成征收补偿行为。

综上,笔者认为,房屋征收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与合同法规定的民事合同范围具有不同的特点,其性质应定性为行政合同,是行政补偿协议,归属于行政合同范畴。

制度的构建应当仔细考虑精心设计以避免立法失误。不但要建立在扎实深入的理论研究基础之上,更要建立在深刻的司法实践积累之上,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论积淀。

(一)主体资格的认定

由于受行政行为公定力原则的影响,在传统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存在借助法院推行行政意志的需求,因此确立的是原告、被告恒定的诉讼规则。

也就是说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永远只能充当被告,而相对人也只能成为原告。但是仔细审视征收补偿协议纠纷可以发现,作为征收部门的行政机关行使合同中的特权或主导性权利时,其意志才可能像具体行政行为那样可以不需要借助法院而直接得到贯彻。

除此之外,行政机关不具有特别的权威和行政法制度保障,也有要求法院干预的需求,也可能成为原告。可见传统的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合同的这种诉求不相契合,这种正当诉求在传统行政诉讼结构中得不到有效回应。

因此有必要打破传统的行政诉讼原告、被告恒定的规则,在允许征收补偿协议的向对方以原告的资格起诉外,还应允许作为征收部门的行政机关以原告身份就协议纠纷问题提起行政诉讼。

(二)举证责任的分担

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负有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交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真实的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由被告行政主体承担证明其行政行为合法的责任,相对方仅在特殊的情况下承担举证责任。

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合同性,合同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完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有失公平。因此,有必要在区分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地分担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具体而言,征收部门必须对涉及行政权行使的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包括征收部门订立征收补偿协议的行为、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行为、行使行政优益权的行为,以及其他涉及行政权的行使的行为。而对于其他事项,例如有关违约的事项,应当适用民诉法上"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由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

(三)裁判依据的确立

现行诉讼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确立了"合法性原则"这一基本的行政审判原则,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除行政处罚外)是人民法院做出行政判决的标准。

对于传统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这无可厚非。但征收补偿协议纠纷是不同于传统单方行政行为的新的行政行为方式,它的出现是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多样化的内在需求,因此,传统的司法审查原则已无法适应征收补偿协议的诉讼救济情形。

征收补偿协议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意的结果,在征收补偿协议中,征收部门享有某些特定的行政特权,这些特权的享有,往往导致征收部门在相对人违约时,采取某些强制执行权和制裁权,这些特权的行使不是依行政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而是基于征收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故仅仅依靠合法性审查原则难免导致征收部门依照合同约定的行为被判违法。

同时,如果行政诉讼结构成为双向性诉讼结构,作为征收部门的行政机关成为原告,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告的行为也不能再适用合法性标准。总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的司法审查应采用合法性、合约性双重审查但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的标准。

(四)判决形式的健全

除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确认判决、履行判决、撤销判决、变更判决和维持判决外,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健全有关行政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形式,以便适应征收补偿协议纠纷的诉讼需求。如,可以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的合同性,对于征收补偿协议纠纷适用民事程序中的给付判决、赔偿损失等。

征地补偿承诺书篇二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________________需要占用土地,在________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民法典》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________商业中心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某某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224557.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