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婚内财产协议纠纷(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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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婚内财产协议纠纷(汇总16篇)
时间:2023-10-30 08:09:11     小编:紫薇儿

总结让我们对自己的努力有更清晰的认识,为接下来的行动提供指导。写总结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接受。接下来是一些经典总结范文的合集,希望可以帮助到正在写总结的你。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一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年×月×日在新城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房产一处,位于×,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共计35万由甲方支付25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甲方出资。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到乙方的手续,房屋过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渗入渗出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入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五、对于离婚的约定:1.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男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2)、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则由男方付清。

(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回女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30 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女方。2.如果女方今后有过错按正常离婚入行分配。3.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入行分配。

六、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二

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下列财产进行如下分割:

(1)坐落于                                   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本协议签署之日该房产暂登记为 甲方单独所有/乙方单独所有/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现明确该房产的分配方案为  该房产全部归乙方单独所有,视为乙方的个人财产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房产权属份额以上述分配方案为准。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按分配方案办理完毕房产权属变更手续,未进行房产权属变更的,不影响该房产分配方案的法律效力。

如该房产存在贷款尚未还清的,自    年  月  日起,贷款由    方以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2)坐落于                                   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本协议签署之日该房产暂登记为         ,现明确该房产的分配方案为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房产权属份额以上述分配方案为准。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按分配方案办理完毕房产权属变更手续,未进行房产权属变更的,不影响该房产分配方案的法律效力。

如该房产存在贷款尚未还清的,自    年  月  日起,贷款由    方以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车牌号为          的       牌轿车一辆,本协议签署之日该车辆暂登记在 甲方/乙方 名下,现明确该车辆的分配方案为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车辆的权属以上述分配方案为准。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按分配方案办理完毕车辆权属变更手续,未进行车辆权属变更的,不影响该车辆分配方案的法律效力。

如该车辆存在贷款尚未还清的,自    年  月  日起,贷款由    方以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甲方/乙方  名下,卡号为:                        的银行卡中,有存款          元(大写:            元)。现明确该存款的分配方案为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存款的分配以上述分配方案为准。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按分配方案将存款转账或现金支付至各自名下,未进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不影响该存款分配方案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仅供参考,案件各有不同,专业文书建议聘请律师量身打造)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三

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育一子_________。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婚内相关合法拥有的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1、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老城区_________解放南路规划局宿舍306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___)的房屋_________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君留苑东门面3—4号 (两套,建筑面积共为_________平方米,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___)的房屋_________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3、位于_________市 _________区福泽铭园11栋107 (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___)的房屋_________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4、车辆共8辆(先车辆所有权人为:_________)均归女方所有。

男方需在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协助女方办理以上房屋以及车辆的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承担。

1、 电脑,绘图仪、测绘仪器等归女方所有。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所得300万归女方所有,在离婚时支付女方150万,余款150万在离婚后两年内付清,每年支付75万。

1、双方明确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无共同债务,同时约定:无论签订本协议之前还是之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包括法律意义上的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归各自承担,由各自的财产进行清偿,与另一方无关。

2、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1、女方为男方违犯计划生育生育子女,如因此被单位开除,男方需支付女方每年生活费20万元。

2、子女本着其自愿及有利于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果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需每个月承担抚养费用_________元,直至其 _________大学毕业为止。

1、如果男方不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需支付女方违约金50万元。

1、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女方:_________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四

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____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房产的约定:

(1)位于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米,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房屋取得时间),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方,是___方个人婚前财产,归____方个人所有。

(2)位于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米,房屋证号为:_______,(房屋取得时间),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拥有该房屋____%所有权,乙方拥有该房____%所有权。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方,____方可随时要求加名。____方负责协助办理加名手续,相关费用双方共同承担。

二、婚内其他共同财产的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股票及投资收益,以及其它收入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三、债务的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助偿还。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一,二条已作出明确列明。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此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五

甲方:______,?男?,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女?,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_日在_____市+_____区民政局办理,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房产的约定

(1)位于______市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米,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房屋取得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乙方,是乙方个人婚前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2)位于______市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米,房屋证号为:_________,(房屋取得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是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拥有该房屋49%所有权,乙方拥有该房屋51%所有权。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乙方可随时要求加名。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加名手续,相关费用双方共同承担。

二、婚内其他共同财产的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股票及投资收益,以及其它收入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三?债务的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助偿还。

四、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_____双方的共同财产。

五、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此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六

甲方、乙方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位于____区路号(房产证号:)房产一套,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共计万,由甲方支付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甲方出资。

二、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五、对于离婚约定:如果一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过错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2、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归无过错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的',则由过错方付清。如果过错方为甲方的,甲方还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因房屋过户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_____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无过错方。

5、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六、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本人签字按手印):________日期:________

乙方(本人签字按手印):________日期:________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七

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双方确认各项婚前个人财产、债务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归相应一方个人所有、承担。双方就婚后财产制度等相关财产事项作如下约定:

结婚后,男女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即婚前及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在谁名下归谁个人所有,不适用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度——婚后所得共同制。此处所述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产生或存在于境内或境外的所有财产,具体形态如:

1、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投资收入;

4、接受赠与的收入,赠与人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5、知识产权的收益;

6、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基础上产生的其他收益;

7、一方因侵权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

8、一方作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但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除外;

9、个人名下的债权;

10、保险和信托利益;

11、各类动产或不动产;

12、双方共同添置的财产(房屋、车辆、车位、家具家电等);其他各类财产和收益。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条的所有财产)除本合同规定缴纳的费用外的资金(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资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男女双方的生活费用以及日常开销等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________日后若生育子女,子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生活费、抚养费、学杂费、医疗费、车船费等)按照男方承担_______%,女方承担________%的原则支付。但如果是购买没有必要的衣服等较为昂贵的物品(单件人民币_______元以上或合计人民币______元以上)需双方各承担50%,人民币________元以下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1、由于男女双方婚后实行分别财产制,因此,结婚后一方名下所欠债务应视为该方个人债务,由其用个人财产自行承担。

2、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债权人不知道双方适用分别财产制,仍可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男女双方在婚后向他人有大额借款前,有义务让债权人知晓本约定的内容。

因生意等需要,婚后双方可能需要配偶代持某些财产,对代持的财产,不以实际记名人或持有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的归属应以书面的'代持约定为准,归实际所有权人所有,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必要时,代持人应将代持财产归还至实际所有人名下。

结婚后,如产生一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他人赠与二人的财产,可以作为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财产的具体归属。

因一方个人原因(如:不积极协助配合)导致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都认同家庭的经营需要双方的不懈努力,不管今后有多么的困难和艰辛,男女双方必会坚守婚姻,反对各种破坏家庭幸福的行为,如果婚后一方出现出轨、家暴、赌博、吸毒、虐待、重婚等伤害夫妻感情破坏家庭的过错,那么离婚时过错方要支付另一方(_________)元的精神补偿金,并且在离婚时双方所有的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一人所有。

3、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合同继续有效。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6、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合同履行的延误或者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7、本约定除双方协商解除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撤销,双方自愿在任何因本协议提起的诉讼中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8、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9、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各方各执壹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八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_________________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__________处,分别为:坐落于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坐落于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其中,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

(2)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出售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_____房产所得款项中________________归女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二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之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

六、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九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男女双方准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为了预防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在婚前就所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详细情况

1、房产系以男方名义购买,且现登记在男方名下;

2、该房产位于,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首付款已由男方支付,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权利义务

1、双方确认,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2、双方约定该房屋的除首付款外,后续房贷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3、经双方确认,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及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涉及房屋纠纷时,由双方就婚后还贷及升值部分平均分割。

4、双方约定,待房屋可以过户登记时,房产应当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若男方隐瞒女方独自进行房产过户登记,则男方须向女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三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对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产生纠纷的,男女双方应本着夫妻之间应当信任、忠诚、相互理解与关爱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男女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动产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十

原告:何永碧,女,生于1962年1月10日,住址: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铁路供电段24户2单元4号,身份证号:61262919600023。

联系电话:13096040872。

被告:王兴,男,生于1959年8月13日,住址: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铁路供电段24户2单元4号,身份证号:612629195908130037。

联系电话:13259221188。

诉讼请求:

1、判决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铁路供电段24户2单元4号房屋归原告个人所有,并责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更名手续。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代为支付借款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圆整)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83年10月13日登记结婚。

后因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于7月21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在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

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为: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根据离婚协议,双方共有的位于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铁路供电段24户2单元4号房屋登记所有权人为原告,该房屋归原告所有;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滑滨区胜利桥南中滩路4号院18幢2单元的房屋登记所有权人为被告,该房屋归被告所有。

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离婚协议,办理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铁路供电段1

24户2单元4号房屋的共有人更名手续,将该房屋转移至原告个人名下,但均遭到被告的无理拒绝。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附:1、起诉状副本两份

2、证据复印件一套

2具状人:二0一五年日月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十一

住址:辽宁省xx

代理人:

被答辩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支行

负责人:xx,分行行长;

住址:辽宁省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xx】,提出答辩,认为被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答辩人向其支付共计人民币xxx元于法无据,具体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在申请信用卡的时候被答辩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发卡银行印制的信用卡申请材料文本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要素:(二)合同信息:领用合同(协议)、信用卡章程、重要提示、合同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重要提示”应当在信用卡申请材料中以醒目方式列示,至少包括申请信用卡的基本条件、所需基本申请资料、计结息规则、年费/滞纳金/超限费收取方式、阅读领用合同(协议)并签字的提示、申请人信息的安全保密提示、非法使用信用卡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的提示、其他对申请人信用和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内容等信息。申请人确认栏应当载明以下语句,并要求客户抄录后签名:“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

我们认为,被答辩人“重要提示”应以醒目方式列示,醒目方式可以是对影响信用卡申请人权利义务的条款采取加大、加黑、划线或者以不同颜色印制等方式,以使其能够充分注意,对不理解的还应加以详细阐述。这应包含三方面的标准,一是“明确的提示”,即在合同或者账单等凭证上对有关条款作出足以引起答辩人注意的提示;二是“明确的解释”,即对信用卡条款上的名词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清晰明白地向答辩人解释清楚;三是“办卡人员的确认”,即申请信用卡的人员确认其对银行提供的格式条款有详细的了解并清除明白其含义、知晓法律后果。而现实中银行业务员只顾完成信用卡业务,而置办卡人员的知情权与不顾,导致答辩人根本不知道其所办的银行卡的年费、滞纳金、超限费、还款期、最低还款额等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无法按期还清透支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被答辩人利用答辩人没有经验,且没有尽到充分提示说明义务,使答辩人与其订立合同,答辩人办理信用卡后对卡的透支额度、利息、滞纳金、还款期限、最低还款额等一无所知。答辩人有权要求法院对领用信用卡的合同进行变更或撤销。

二、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具有法制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只能发生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平等,国家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平等的民事关系中。它涉及的双方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两个平等的法律关系主体,只是一种借贷关系。被答辩人收取滞纳金的行为不符合法理。

三、被答辩人起诉要求巨大的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存在计算复利的情形,事实上是一种重复惩罚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的函件已经明确表明“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该函件是针对信用卡利息计算这一实践问题独立的解释,应该予以引用、适用。

四、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于违约责任应在合同中双方平等协商约定,而不是被答辩人单方约定。且违约责任本质上是为了弥补非违约方的财产损失,本案中被答辩人的损失仅仅是本金和利息,使被答辩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放贷获利,其损失数额远远低于其请求的数额。答辩人认为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计算答辩人应支付的金额。

此致,

xx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因兄弟均已成家立业,为了家庭生活的方便,经全家人员协商同意,决定分割父母留下的房产。现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分房协议:

一、住房分割: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号"座北朝南,砖混结构,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第一层归甲方所有,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50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各分50%。

二、从签订此协议起,甲乙两人每月给父母生活零花钱____元,若生病治疗的费用另外各按50%给付。

三、尊重父母的意愿,父母两人各在甲乙两人轮流居住一年,从元月一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均不得有遗弃或虐待老人的不孝行为。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十三

甲方:

乙方;

____镇____村,因兄弟均已成家立业,为了家庭生活的方便,经全家人员协商同意,决定分割父母留下的`房产。现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分房协议:

一、住房分割: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号"座北朝南,砖混结构,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第一层归甲方所有,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50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各分50%。

二、从签订此协议起,甲乙两人每月给父母生活零花钱____元,若生病治疗的费用另外各按50%给付。

三、尊重父母的意愿,父母两人各在甲乙两人轮流居住一年,从元月一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均不得有遗弃或虐待老人的不孝行为。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协议人: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男,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男,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监证人:______________,男,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原分责任田一块,与甲方在分配、管种上发生纠纷,经与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原试量棉花厂北边,东邻试高乡镇公路沿,南邻原生产队小路,西邻: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_、南北长:_______________米、东西宽:_______________米。

二、甲方土地位置:东邻: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____。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宽_________米。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调换,互不找补土地及财物。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生产队分给乙方的两块地,即:本协议第一条标明的土地及鹿新运河北沿一块土地三亩(东邻、西邻。)的土地使用、所有权归丁建伟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监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十五

住所地:xxx

组织机构代码证: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xxx,住xxx,身份证号:xxx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不服xxx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xx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xxx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第三判项,并依法改判上诉人只需向被上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40元。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对此不能接受。

一、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间为12月2日至年12月19日不符合法律规定,被上诉人无权再索要所谓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故停工留薪的期限最后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审法院却根据《东莞市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医嘱建议等认定被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间为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与法律规定不符。

2、认定被上诉人的医疗期为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是错误的,因为被上诉人在发生工伤后既非连续医疗,也不是在每次治疗时都有连续的医嘱要求停工休养,所以不能简单以其所谓的最后治疗日期作为停工留薪期的截止日,而应根据有全休的医嘱,实事求是地认定停工留薪到底有多长。就被上诉人的受伤情况来看,不可能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内都算作停工留薪期。况且,上诉人已向被上诉人支付了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11790元,因此被上诉人无权再索要所谓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二、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错误,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认定为8月较为合理。

月开始购买社保,每月保险扣款11元,之前购买的是商业保险,每月扣款20元”,加上诉人所提供的工资表等资料,说明被上诉人于2013年9月前是在职上诉人处的,不可能是2013年9月1日第三次入职。另外,法院却未查明被上诉人第一、第二次何时入职离职就认定被上诉人于2013年9月1日入职,认定事实不够全面。

2、上诉人向社保局提交的盖有公章的《入职登记表》载明入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但《入职登记表》是上诉人替被上诉人购买社保需向社保部门提交的资料,并不能证明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就是2013年9月1日。况且实践当中,大多数公司在变更公司名称后,为了中断员工工龄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入职登记表》,从而损害了员工利益,故仅凭《入职登记表》并不能认定员工入职的时间。本案中,上诉人只是替被上诉人购买社保需要而向社保局提交新《入职登记表》,并没有中断员工工龄的打算,而是按事实称被上诉人于2012年8月入职,上诉人也是为被上诉人着想,有利于被上诉人工龄计算。

3、前述说明被上诉人不可能于2013年9月1日第三次入职,根据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为2012年8月,被上诉人主张2012年8月7日第二次入职的阐述,应将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认定为2012年8月较为合理。

三、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067.7元错误,被上诉人受伤前月平均工资应为2376元。

1、被上诉人提供了一张没有年份只有9、10、11月份的工资条,工资分别为3747元、4371元、4085元。计算得被上诉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4067.7元。因工资条盖有上诉人的公章及据上诉人给社保局的《入职登记表》,一审法院也是据此认定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及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067.7元。前述已说明被上诉人不是2013年9月1月份入职,及被上诉人提交的所谓《工资条》,明显不是其实际领取工资的原始记录,因为该材料上既未注明年份,也与上诉人提供的原始工资单不相符,尽管上面加盖有上诉人的印章,但这并不属于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实际工资数的确认,不应作为本案计算12个月平均工资的证据材料,故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067.7元错误。

2、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工资条也不符合大多数公司的常规制作。员工的工资条要么是将所有员工的工资制作成工资表让员工签名核对,要么是逐月制作成工资条让员工签名确认。本案中,被上诉人提供工资条为9、10、11月份合在一起,不合常理,除非被上诉人有特殊要求,上诉人才会盖章确认。而本案正是上诉人为了方便被上诉人办理社保待遇,应被上诉人的要求在被上诉人自行制作的工资条上进行盖章,不能反映其真实工资。一审法院对不合常理的证据进行采信,明显不合理。

3545元、3749元、2700元、元、1133元、1654元、3747元、2166元、1519元,计算得被上诉人受伤前平均工资为2376元,而上诉人工资表上均有被上诉人签字确认。被上诉人主张上诉人提供的工资表上手写的“宝鑫鞋材有限公司某年某月份工资表”字样是上诉人在其签名后自行添加的,并申请对工资表上手写文字形成的时间进行鉴定,但一审法院却以“上诉人对此手写文字形成的时间不申请鉴定”为由,认为被上诉人申请鉴定已无必要,违反了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上诉人对自己提供的工资条无申请鉴定的义务,一审法院并不能依此否定上诉人证据的真实性。所以,一审判决并不能以被上诉人提供的工资条认定被上诉人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067.7元,而是应该根据上诉人提供的工资表认定被上诉人受伤前月平均工资应为2376元。

四、一审判决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24812.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8477.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8438.3元错误,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只需支付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40元。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保险关系”,可知被上诉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局支付,如被上诉人认为不足额,应向社保局提出,上诉人的缴费基数是按照社保局的实际要求,而且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缴费基数从未提异议,因此按照缴费基数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算有出入也应由被上诉人与社保部门处理,无须由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即使认定由上诉人补足,那也应当按照上诉人提交的工资单证据,再实事求是核实被告的12个月平均工资之后再依法计算差额。

2、根据法律规定,被上诉人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上诉人支付。但如前述所述,被上诉人工伤前的月平均工资应认定为2376元,因此上诉人应当支付给被上诉人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应为35640元(2376元/月×15月),而不是一审判决所计算的58438.3元。

五、一审判决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住院护理费3090.7元错误,且无法律依据,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住院护理费。

1、根据《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鉴定业务流水号:lj00690041)鉴定结论“伤残等级八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未达护理等级”,可知被上诉人不需要护理,另外被上诉人提交的医疗证据只能说明陪护人员一名,并不能有效佐证其住院期间需要护理人员,因此上诉人不应支付被上诉人的护理费用。

2、法律并没有规定由于工伤所产生的住院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住院护理费用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并不能在劳动争议纠纷中适用。劳动争议纠纷中关于工伤的护理通常为“生活护理”,即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及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表明支付的护理费是因生活不能自理所产生的生活护理费,并不是被上诉人诉请的住院护理费。本案中,被上诉人并没有达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并不能要求上诉人支付生活护理费。

3、退一步来说,就算认定被上诉人要向被上诉人支付生活护理费,一审法院计算方式也是错误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故护理费的计算应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但法院却按照被上诉人受伤时东莞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506元计算计得被上诉人住院37天的护理费用为3090.7元,计法错误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审中的错误判决,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篇十六

住址:xx市****

代理律师: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男,xxx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

住址:xx市****,电话:

被上诉人:****,男,67岁,汉族,农民,

住址:xx市****,电话

被上诉人:****,女,66岁,农民,

住址:xx市****电话:

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xxxx)房民初字第772号《民事判决书》之判决,依法提出上诉,具体上述请求及理由是:

上诉请求:

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案,依法对×××区人民法院(xxxx)房民初字第772号《民事判决书》之判决改判: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请求;或依法发回重审。

上诉理由:

上诉人系xxxx年嫁到****,被上诉人****系上诉人的前夫,****系****的父亲,****系其母亲。上诉人在9月跟****离婚,系法院判决,法院没有认定****在外有第三者,也没有对共有房屋进行确认和分割。本次一审诉讼,上诉人主要是要求确认和分割共有财产,但一审法院没有正确的判决:错误的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导致上诉人在西东村居住生活二十多年,到现在一无所有的离开,还要抚养女儿,上诉人现在在外租房子(见租赁协议)。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的判决是非常错误的:

一原审法院认定关于分家协议关于认定房屋的分割部分无效是错误的。

上诉人跟****结婚就在150号居住,并先后生了一儿一女,在女儿六岁的时候,在村领导和父母及****即、****夫妇在场的情况下自愿分家,有分家协议,这是铁的事实。但原审法院认为,分家协议中明显处分了****、****的财产份额,现****和****对此协议有异议就认定该协议无效,该认定是不尊重事实的:

原审法院没有认真审查分家单,分家单上的参加家庭成员有徐茂又和****及****、****、****、徐海霞及其他三人共九人;分家单是大家一致的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协议是有效的:

在分家单上明显的写有分家的时间是:xxxx年11月8日晚;地点是在老人及****家;家庭成员有:×××二老人及****、****、****、××××分家执笔人是****,分家证明人是:王×××(当时的村领导)、×××。

分家主要内容是:西边院的房产包括屋内的所有物品归****所有;

原审法院认为,现在徐杨夫妇对此提出异议,而不认可该分家单,原审法院的认为是错误的,现在上诉人是离婚之人,徐扬夫妇当然会违背事实站在自己儿子的一面,照法院的看法,如果当事人签订和履行了协议,现在打官司,如果一方对协议提出异议,法院就考虑异议成立,那合同岂不成为了儿戏!

派出所分户时,村里已经出局证明,证明房子即150号院有上诉人的份额;

二原审的程序违法:

关于该院,是以****夫妇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原审法院应当对此进行审理和处理;

上诉人在一审中向法院提出了录音证据,证明分家单×××是承认的,但原审法院居然只字没有提,这是重要的证据,原审应当认真分析审理和采纳。

****是当时分家执笔人,法庭应当让其作证,而****居然违背事实站在被上诉人一方,其代理陈述是不真实的。

三原审判决没有达到司法定纷止争的目的,上诉人无论如何是不能信服的;

上诉人在此生活、居住二十年,明明是分家了的,但现在原审判决居然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上诉人目前没有房子居住,还要抚养女儿,原审的判决是错误和不公平的。

综上,上诉人作为一个弱女子,只有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恳请上一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对本案做出公正的处理。

此致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x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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