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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一
国家税务总局xxx市税务系统按照xxx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1+12”的合力,对表对标、迅速行动,扎实做好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和税收营商环境,成效良好。
一、工作机制突出“优”
(一)建立上下级沟通机制
5月30日,在xxx市召开全市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会议,传达了xxx、市会议精神,通报了营商环境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讲解了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口径。同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交流,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与部署,提升全市税务系统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协同推进和重视度。
(二)建立长效化督导机制
制定并下发《国家税务总局xxx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绘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的时间表、任务图,实时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循序渐。摸底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税收营商环境调查”,递寄纸质调查问卷3220份,回收有效问卷272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84.7%,并实地走访12个县级税务机关各2家典型企业,暗访全市10所办税服务厅,面对面了解纳税人对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排查薄弱环节,对标整改调查中存在的不足,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工作成果的长效化。
二、服务举措突出“新”
(一)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办税体验感
在全市办税服务厅设立“征管服务工作室”,选派3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县市局业务骨干入驻,形成办税服务厅征收与管理相容、业务并进,一厅(发起)受理,为纳税人提供集约化办税服务,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遇到的“多头跑、重复跑”问题,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感。
(二)创响特色品牌,实现办税便捷化
在全市29个基层分局(所)全面推行“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在全xxx优先创响“闽税通”品牌,规定“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由相应分局(所)负责管理,安排税源管理岗人员驻守“闽税通”自助服务室,并熟练操作自助办税终端及电子税务局办税流程,为不熟悉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及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的纳税人现场进行辅导答疑,确保疑惑有人解,并维护自助办税服务设备,保障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安全,做到办税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实现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场所,实现办税分流。
(三)专项能力提升,提高服务规范化
对全市12个基层征收单位和10个办税服务厅的680名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通过“主题培训+落地辅导+巩固提升”模式进行落地整改、现场示范、纠偏、指导和固化;通过服务微观察回顾,服务体系解读,话术通关、情景演练等课程“立标准”;从服务环境、服务意识、服务形象、服务话术、服务流程等多维度中“找问题”,通过厅堂访谈,听声于民,收集建议“促提升”;从“四声服务”到60秒关怀,笑相迎、主动问、及时办、提醒递、目相送等多角度规范办税服务言行举止,全面更新税务干部服务观念,提高主动靠前服务意识。
三、宣传辅导突出“广”
(一)推出“春风走访月”活动
将3月定为“春风走访月”,开展局领导带队的减税降费走访宣传活动,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倾听企业意见、建议。通过“春风走访月”活动,全市税务机关走访企业262户次,共收集意见建议、问题96条,其中现场解决73条,限期内办结率100%,切实做到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将自主设计含减税降费、办税便利等13项指标的春风行动问卷调查表,委托ems快递公司投放、回收520余份。充分发挥好“疑点信息反馈机制”和“快速核实机制”效用,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市局会商集中办公第一时间加以研究、解决,形成闭环处理,查缺补漏,整体提升营商环境。
(二)开展多形式“纳税人学堂”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开展培训,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最新政策解读,让纳税人得到正规、适用、有效的税法培训辅导。最大限度方便和服务了纳税人,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税企沟通新平台。目前,全市已开展电子税务局基本操作、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申报业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改革新政解读等业务培训共112期,培训纳税人近13650人次。其中侧重开办“纳税人流动学堂”三期,分别为xxx卫分健委、xxx市第一医院、xxx市党校的中高级人员近300人进行《个人所得税法》政策解读,有效帮助参训人员正确掌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受到全体培训人员的好评。xxx市税务局于20xx年8月8月开办《中国营商环境指标介绍》课程,畅通与重点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渠道,针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容及规范,对照世界银行的评价规则和口径,精准辅导企业准确理解营商环境纳税指标。
四、硬件设备突出“强”
(一)“桌面云”全覆盖
在全xxx创新使用“桌面云”服务,20xx年6月实现了全市启用,利用云计算技术、大数据与办税、办公的深度融合,极大地改善了办税环境,提高了管理效能,达到了操作系统全覆盖、内外网络全管控,进一步增加系统的流畅度,避免纳税人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数据丢失,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窗口办税人员,压缩了纳税时长。
(二)“自助办税管理平台”试点开发
根据总局下发的《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自助办税终端业务规范》,xxx市税务局作为全xxx试点单位承接自助办税管理平台的自主开发,实现自助办税功能的统一发布、自助设备的职能配置和运行监控管理,实现自助办税统一化和规范化。目前xxx市税务局已举办三次自助办税管理平台集中办公,完成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平台后端业务需求的撰写,拟于20xx年9月份进行试点上线运行。
五、落实政策突出“实”
(一)确保税收红利应享尽享
持续加强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根据减税降费政策在xxx税务局的统一指导下及时调整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配套升级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加强征期风险排查与处置,确保纳税人“开好票”、“报好税”。注重利用科技手段,自主开发并被xxx税务局在全xxx推广上线“减税降费风险监控平台”,发现纳税人存在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的,及时预警提示、通知更正。3月份以来,通过监控发现并提示应享受未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已有xxx户次得到纠正,及时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税合计xxx万元。
(二)推行简易注销即办快办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xxxxxx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注销工作的通知》(闽税函〔20xx〕107号)要求,着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提高清税速度。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注销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设置清税专窗,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
(三)深化纳税信用增值效用
建立覆盖全市县区局上下级联动的“银税互动”工作格局,与xxx银行、xxx国际银行等10余家银行签订“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银税互动”项目的长效机制,通过信用评价,对守信纳税人提供线上线下的融资服务,以信授信,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xxx户企业经税务部门推送给银行已获批贷款xxx亿元。同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多面向开拓银税合作新领域,积极联合部分银行探索拓展自助服务、委托服务和服务体验等合作空间。
润物有声服务不止。在总结经验、巩固优势的同时,xxx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致力于减轻纳税人办税辅导,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二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以做实做优金山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为突破点,全面推行金山区“综合窗口”改革,扩大改革覆盖面、提升政策落实度、加快事项办理速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情况
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我委共办结施工许可证217张,平均办理时间1.8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提速40%;办结竣工验收备案证书95张,涉及单体348个,平均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提速60%;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投标备案228个项目(标段),平均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提速40%;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66件,平均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提速25%。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关联市住建委模块进行办理。
(二)审批审查中心一站式服务
1.完善区审批审查中心管理机制。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布了《金山区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区审批审查中心)实施方案》,12个单位的24项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划分确定“设计方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市政接入”四阶段牵头受理机制。10家常驻单位12名工作人员集中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后台办公,前台统一一个窗口集中受理所有事项。形成了值班长制度、日常评价机制,并将区审批审查中心运行情况纳入各单位“一网通办和营商环境”年度绩效考核。
2.推进“一站式”施工许可。区建管委一口牵头受理施工许可阶段,包括区规划资源局负责的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的施工图审查及区建管委负责的施工许可三个环节。各单位通过“联审平台”网上同步办理,一口发证,大大减少审批办理时间。2020年共办结一站式施工许可52件。
3.推进“一站式”竣工验收。综合竣工验收阶段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制定了差异化的验收流程,分别为低风险项目和非低风险项目,企业通过区审批审查中心综合窗口一站式申请竣工验收,区建管委牵头统一受理并组织现场验收。低风险项目仅区建管委和区规划资源局两个部门现场查看,且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可以同时进行,最大程度提高了企业的便利度。2020年牵头办结竣工验收44件,其中低风险项目15个。
(三)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监管
1.优化低风险项目前期审批和竣工验收审批环节。一是落实免审图工作,共7个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改为承诺后事后监管。二是落实费用减免工作,对5个项目进行勘察费用补贴共15.81万元。三是不动产登记合并入竣工验收阶段,与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局进行研究试点,房屋测绘和税务工作提前介入,与现场验收同步并联进行。
2.现场监管分级分类。2020年共新受监低风险项目5个(其中低风险工业项目4个)、中风险项目1个、高风险项目22个,进行联合检查3次。区建管委严格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综合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工程风险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按照工程风险等级监督检查标准规定的检查频次和检查节点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重点优化低风险项目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现场工作。一是全面取消了低风险项目质量安全首次监督会议,在施工许可节点采取网上告知形式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事项以及要求告知建设单位。二是严格执行低风险项目施工过程监督检查次数1次的规定,对低风险项目实施施工过程一次联合检查,组织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以及自来水公司对4个已结构封顶的低风险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规划、供排水接入的统一现场检查,减少对现场的多次打扰。三是对低风险项目实施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2个部门现场验收,其他部门简化为事中事后检查,共办结5个低风险项目竣工验收。
(四)互联网+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委共完成了15个监管事项与市级部门对应,计划通过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本部门的8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目前已完成4次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市级部门统一安排下,共完成各条线2020年历史监管数据录入341条,其中燃气100条、安质监99条、资质51条、消防42条、招投标20条、项目19条、地下空间10条。
(一)综合竣工验收协调问题。在非低风险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办理过程中,原则不允许任何专业验收部门单独进行现场查看,区建管委需要与近10个单位协调现场验收时间。偶尔会遇到各单位经办人员确实存在困难无法共同参加的情况,现场验收时间需往后延迟,需花费大量精力进行验收协调工作,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结时限。
(二)“验登合一”工作难点。在按照改革政策要求实行“验登合一”的过程中,区建管委已联合区税务局、区确权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试点完成了2个项目的“登验合一”工作。目前只能做到区确权中心容缺受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企业分别提交材料,登记部门和验收部门同步审批,等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发放后,再做产权登记。主要问题是区税务局和区确权中心相关工作和收件清单未纳入“联审平台”,且未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在线上和线下均存在实现一站式办理的困难。
(一)继续做实做强区审批审查中心。继续加强对区审批审查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通过优化完善区级管理制度,一方面要按照最新最优的审批政策服务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另一方面要积极尝试新做法、新思路,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供样本、案例。
(二)优化告知承诺事后监管。在优化前期审批和验收过程中,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容缺制等简易审批手段,后续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以提高工程质量、杜绝安全隐患。建议市级部门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形成闭环管理。
(三)“联审平台”方案征询不断优化。发挥“联审平台”信息共享程度较高,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效率高的优势,区建管委联合规划资源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优化“联审平台”设计方案征询阶段工作机制的方案》。将社会投资类项目或前期申报条件成熟的政府投资类项目统一纳入“联审平台”工程建设许可(设计方案)阶段,征询完成后直接进行项目批复。并为区投促办、应急管理局、区经委、房管局、供电公司增设征询部门账号,便于化工企业、房产项目、商业项目扩大征询范围。
(四)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市级政策出台实施后,已初见成效,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已沟通解决了很多紧迫的问题。下阶段,建议市级部门组织召开集中培训和答疑,对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解释口径进行集中说明,并邀请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分享交流经验,以助其他区进行借鉴研究,共同进步。
(一)施工许可
上海威翊实业有限公司“金地威新金山智造园项目”,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仅用了一周时间。
主要措施:一是项目方准备充分,比如针对耗时较长的审图环节,提前咨询了审图公司,减少了后续图纸修改的时间。另一方面,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也发挥了作用,规划、建管等部门派驻专人集中办公,授权到位,进一步集中审批资源,释放工作效能,减少审批时间。对项目进行并联审批,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实施效果:5月19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5月20日上午完成土地出让金支付、用地手续申报,5月20日下午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5月20-22日完成联审平台申报并进行审图,5月22日完成第一部分审图结果录入,5月25日上午完成第二部分审图结果录入,5月25日下午完成第一部分规划许可证审批录入,5月26日上午完成第一部分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二部分规划许可证审批录入,5月26日下午完成第二部分施工许可证核发。仅用一周时间,通过“一网通办”取得了《土地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为企业早日开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综合竣工验收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申请开展分期竣工验收,我委根据“沪府规﹝2020﹞16号”文件精神,组织各部门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分期竣工验收。
主要措施:政府部门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先行完成项目中部门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
实施效果:金山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组织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健委对项目“样品生产中心”单体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规划资源和卫生验收后,告知其他验收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分期验收,该项目中“样品生产中心”单体得以先行完成竣工验收,可以尽快投入使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末期验收时,所有验收部门再行对所有验收事项进行核验。该项目为金山区疫情期间首个开工的区重大产业项目,其中的“样品生产中心”也是金山区首个分期竣工验收达到投入使用标准的单体。金山区审批审查中心全面落实市级政策,优化了项目竣工验收流程,支持具备验收条件的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克服疫情影响,加快企业投产速度,促进企业早日产生经济效益。
2023优化营商环境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五个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三
各位领导:
现将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简政放权落实改革情况
自20×年×月×日全面推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省、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年度检验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38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从20×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便利化改革。对接国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协调区局相关部门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项涉企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有序实施。全面执行全市“三十八证合一”登记,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是认真执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我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年底将全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从十五、六天压减至五个工作日,同时积极运用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目前我们采取的是线下窗口办理和力推线上使用“一窗通”平台。将企业开办的×个环节压减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个环节。按照上级要求正准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从20×年4月1日起,我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注销时,我局窗口不再收取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章等材料。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落实了“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规范了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了一批,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省、市局部署,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五是开展了企业登记实名身份认证。20×年×月起在全区开展线下实名登记,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有效的防范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工商登记注册行为。
六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去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确认×项,行政裁决×项,行政检查×项,行政奖励×项,其他行政权力×项。按照要求上报后,由区政府对外进行了统一公示。
二、放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国省市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双告知、一承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使用等工作。在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快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我局根据《×市×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区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大项、×小项项随机抽查事项,及全区系统企业抽查工作“六统一”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我们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实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重点商品和市场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共检查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个次,捣毁制假窝点1处,牵头和协助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次。通过“摸、商、打、治”“四字法”工作举措既全面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靶向查办了“大要案和典型案”,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达×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件,×万至×万元以上案件1件,×万以上案件×件,个案最高处罚额度×万余元。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件,涉案口罩×万余只,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件。
三、优化服务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疫情期间,涉及行政审批,一律放宽政策到位。全程实施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力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行政许可服务措施,延长已经到期的相关许可期限,为×实现“饱和”式复工复业创造了条件。截至×月×日,×共登记市场主体×户,其中各类企业×户,个体工商户×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金×万元;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开展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活动。
二是规范了窗口建设。通过强化了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等措施,我们优化了登记流程,实现了办照提速,按照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要求,提出“最多跑一次”的登记事项、“三天办结”的登记事项,为了力促涉企事项登记“零见面”我们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依托全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体验感。
三是开展“政银合作”。全面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我局通过省局批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我辖区的网点,力促企业按自愿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中所有登记业务的导办及咨询服务。四是开展工商质进万企活动。去年底提出了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人文环境的要求,开展了“工质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以“问计与企、服务于企”为途径,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听取“放管服”改革意见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为了使辖区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帮助×户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四
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担当。区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
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年初,区纪委三次全会对营商环境领域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将优化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五项重点工作”之一,确定由常委主抓、党风室负责的工作格局,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夯实责任担当。除恶等“五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分析,定期梳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破坏营商环境
工作
失职失责,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线索,及时规范处置。紧盯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行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今年以来,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殷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担当,再添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为服务和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五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四位一体,纵深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有序,为全面建设“四个江油”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
(一)突出人才优先,招才引智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1.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建立民营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平台,常年免费提供招工服务;有计划的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和巡回招聘,确保民营企业用工需求。2018年至今,组织大型现场招聘会10场,新增就业9051人,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534万元;组织大学生就业见习185人,发放创业补贴142.3万元,新增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93人、返乡农民工创业2302人,带动就业7245人。
2.鼓励企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对新招录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人社部门牵头的技能人才培育机制,推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广泛开展“订单式”“委培式”等培训,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绵阳市级和江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分别给予所在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在绵阳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层次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2018年以来,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112人,品牌培训381人,创业培训464人;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式”培训3期,培训的133人中有85人晋升高级工。
3.实施招才引智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全职引进一、
(二)持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优化政务服务,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构建宽松经营环境。突出优化政务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积极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近年来,市人社局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执法检查预案规定,除发生投诉和上级专项检查行动外,劳动保险监察机构均不随意到企业进行监察;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减少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严格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企业,一个评定周期内免于日常巡视检查。认真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企业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时,统一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也不对已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和验证。
2.落实社保降费补贴。按照政策规定,积极落实社保补贴,严格落实社保降费政策,推进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工作,为企业经营减负。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5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2019年为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
3.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顾问服务;实行劳动争议仲裁流动仲裁审理制。依申请,仲裁机构可到用人单位开庭审理案件;协助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升企业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助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截止目前,2019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84件,在用人单位开庭一次;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8家。
4.紧扣改革转职能。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改革。扎实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收政策调整宣传解释。主动谋划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工作,积极做好社保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
(三)突出服务意识、聚焦“放管服”改革,加速推进群众满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修订人社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建立四级巡查督查机制,强化服务作风。提高服务品质,完善一次性告知书制度,疏理公布“取消证明”“最多跑一次”两个清单,取消证明58项。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169项,全程网办164项,均超过全部事项的90%。
2.扎实开展疏堵去痛解难活动。开展“换位体验”“局长跑窗口”“网友进大厅”等活动,查找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增设“社保卡信息维护”窗口,协调各银行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办卡流程;整合退休窗口和流程,实现一条龙快捷服务,提速50%以上。
3.认真开展多样化便民服务。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下延服务42项,推行“一站式办结”+“上门、延伸、代办”的“1+3”服务模式。坚持周六延时服务,积极引进一体化自助服务机,自主开发政策查询机,大力推广绵阳智慧人社app、人社微信号,全力拓展“互联网+人社”服务范畴。
(一)存在问题
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技术工人、青壮年需求大,供给少。同时由于外部经济形势不佳,可能引发农民工返乡潮,稳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二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带来挑战。目前正处于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医保、生育保险职能划出改革的关键期,如何平稳过渡、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如何形成较好的部门协作仍需思考探索。三是人才工作还有差距。人才工作的手段拓展不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满足江油发展需求,特别是对技能人才需求较大。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业务仍无法实现网上办理。
(二)对策建议
1.坚定“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全面发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一是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新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农民工保障服务中心、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功能区域,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大型招聘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二是确保全市就业稳定。扎实做好去产能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实现全年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工作目标。三是全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积极参加“衢州——绵阳”等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活动,在拓展本市就业岗位同时,进一步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规模,确保全市农民工转移就业稳定在23万人。
2.坚持“产业为基”聚焦“项目为大”,大力实施人才振兴战略。一是全面实施人才新政。配合市委组织部实施好高端人才“领聚计划”、骨干人才“融聚计划”、柔性引才“智聚计划”三大人才计划和企管人才“领航工程”、技能工匠“锻造工程”、乡村人才“振兴工程”、英才激励“博爱工程”五大培育激励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和服务力度,逐步完善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联动机制,全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50人以上。二是大力推进“技能江油”建设,紧贴“一区多园一走廊”工业发展需求,实施“诗城工匠”培养工程,新建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教育,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同工种和等级进行1000至6000元的补贴,加快培育一批实用性技术工人和顶尖技能人才,为江油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合格的产业大军。
3.夯实民生底板增强群众“三感”,扎紧织密社会保障网。一是加速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增强群众幸福感。以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目标,健全全民参保信息系统,实施精准扩面。畅通各类保险转移接续,不断优化服务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认真做好社保基金和就业基金的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系统性风险。二是稳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增强群众安全感。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会同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切实按照机构改革部署做好社保、医保职能划分与协调配合,妥善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后的参保安置工作。三是大力实施“江油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深入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乡镇、村(社区)平台标准化建设,打造15分钟人社服务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社银一体化”、“综合柜员制”和人社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力疏堵去痛解难,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四是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按照上级部署,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和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为全市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严格依法行政打造阳光仲裁,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支持服务实体企业规范用工。开展政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以调为先,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二是加强治欠保支工作。加强日常巡察和专项检查,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省、绵阳考核工作。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制度落地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建账率、直发率、按月实名发放率90%以上,工资保证金、政府项目清偿率100%,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调裁审衔接,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六
各位领导:
现将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自20xx年x月x日全面推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省、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年度检验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38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从20xx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便利化改革。对接国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协调区局相关部门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xxx项涉企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有序实施。全面执行全市“三十八证合一”登记,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是认真执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我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xx年底将全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从十五、六天压减至五个工作日,同时积极运用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目前我们采取的是线下窗口办理和力推线上使用“一窗通”平台。将企业开办的x个环节压减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x个环节。按照上级要求正准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从20xx年4月1日起,我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注销时,我局窗口不再收取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章等材料。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落实了“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规范了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了一批,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省、市局部署,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五是开展了企业登记实名身份认证。20xx年x月起在全区开展线下实名登记,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有效的防范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工商登记注册行为。
六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去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xxx项,其中,行政许可xx项,行政处罚xxx项,行政强制xx项,行政确认x项,行政裁决x项,行政检查xx项,行政奖励x项,其他行政权力xx项。按照要求上报后,由区政府对外进行了统一公示。
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国省市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双告知、一承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使用等工作。在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快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我局根据《xx市xx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xx区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x大项、xx小项项随机抽查事项,及全区系统企业抽查工作“六统一”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我们制定《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实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重点商品和市场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xx”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共检查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xxx个次,捣毁制假窝点1处,牵头和协助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xx次。通过“摸、商、打、治”“四字法”工作举措既全面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靶向查办了“大要案和典型案”,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达x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xx件,x万至x万元以上案件1件,x万以上案件x件,个案最高处罚额度x万余元。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x件,涉案口罩x万余只,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x件。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疫情期间,涉及行政审批,一律放宽政策到位。全程实施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力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行政许可服务措施,延长已经到期的相关许可期限,为xx实现“饱和”式复工复业创造了条件。截至x月xx日,xx共登记市场主体xx户,其中各类企业xx户,个体工商户x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户,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新增注册资金xxx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金xx万元;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金xx万元。开展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活动。
二是规范了窗口建设。通过强化了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等措施,我们优化了登记流程,实现了办照提速,按照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要求,提出“最多跑一次”的登记事项、“三天办结”的登记事项,为了力促涉企事项登记“零见面”我们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依托全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体验感。
三是开展“政银合作”。全面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我局通过省局批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我辖区的网点,力促企业按自愿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中所有登记业务的导办及咨询服务。
四是开展工商质进万企活动。去年底提出了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人文环境的要求,开展了“工质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以“问计与企、服务于企”为途径,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听取“放管服”改革意见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为了使辖区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帮助xx户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七
(一)任务清单落地提质。
结合省市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清单化、条目化、节点化要求,研究制定《xx县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重点任务清单》。督促各牵头单位主动认领任务,抓紧制定涉及事项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上衔接,结合本部门改革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序推进。继续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县直部门、乡镇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硬帐硬结。
(二)惠企举措落实提效。
纵深推进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围绕宣传惠企政策、收集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等内容,深入开展走访服务,对发现的问题及企业合理诉求,建立任务清单,跟踪推进解决,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运用“报刊、网、微、端”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并采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等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面,不折不扣落实涉企降税减费各项政策。
(三)审批流程再造提速。
探索大厅全量业务“一窗通办”,力争20xx年底前实现所有进驻大厅业务“平行受理、一窗通办、统一出件”。继续对标先进地区,以实现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最少、申请材料最简、一事联办流程最优、跨区通办机制最畅为目标,深入推进“四减”。推进工业园全域统一评估,将区域评估成果融入“六多合一”平台,进一步加快项目策划生成速度。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对接“水电气”等业务,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等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巩固“证照分离”改革成果,接续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推广超时默认、自动用印事项,推动“自助办”常态化。
(四)营商环境评价提级。
深入分析总结20xx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对比评价结果,认真摸清底数、找准定位、发现差距,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可行经验,采取有效改革举措,从体制机制上真抓狠抓、抓细抓实,补齐短板,在实践中检验成效,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指挥棒和倒逼作用,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优化提升的效果。组织相关单位学习省、市推介复制的典型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抓好推广落实,进一步刀刃向内改革、创新务实举措,提炼xx经验、打造xx营商环境品牌,力争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单项改革先行区x项以上。
(五)督查督办检验提能。
认真贯彻执行《xx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继续联合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持续开展综合督查、专项巡查,针对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逐一交办、迅速整改、逐个销号,形成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闭环。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观察员作用,随时跟进掌握情况。公开曝光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营造宣传氛围提档。
研究制定20xx年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围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有责任、个个都在局中”为主题,讲好金牌“店小二”故事,持续梳理、挖掘各成员单位具有突破性、创新性、示范性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积极向上推荐。同时,适当提高信息宣传任务考核权重,激发成员单位积极性、参与性。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八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在市局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县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第四期考核评价工作,认真充分准备于20xx年12月16日顺利完成了“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指标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实施。根据我县12月11日和12日两次营商环境考评专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考评专题会议,主动协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公共交通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固化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具体业务负责人、参训人员、填报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处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仔细分析考题,认真准备答题。按照市12月12日营商工作考评工作会议的培训内容和下发的填报指引,我局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物流、等方面内容及时与县级相关单位联系,有针对性的在资料、数据掌握方面加强了协调。本次营商环境考核,局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对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题目中涉及到的港口、机场、轨道交通等我县尚未具备的基础设施内容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和施工进度做出了详细说明。
从20xx年xx营商环境第四期考评填答整体情况分析,xx县“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暴露了我县在政策指引、基础设施、数据统计分析方面尚有欠缺此次考核具体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政策文件等内容,共计考题32道(填空题24道,是否题7道、简答题1道,详见《20xx年xx市营商环境考核第xx期指标评价问题复原》)。
本次试卷考题中有11题涉及到港口、高铁和轨道交通。我县虽然有港口项目在推进,但仍未投入运营;高铁和轨道交通项目处于争取阶段,所以在试卷中填报数据为“零”。但在备注中都尽力说明原因、工作进度和取得成效。
试卷中涉及政策支持层面2题。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权限问题,我县基本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进行推进。
总体来说本次“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评价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市局审批处和第三方xx公司专家的`指导下,在广大责任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真实、客观、高质量的完成了作答。
二是在机场、铁路、公路、物流等项目上积极争取,构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形成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三是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5g、“互联网+”大数据、县块链等新科技技术,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与供应链、物流枢纽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发展规划指导。紧紧抓住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期的有利时间,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提升的重大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分批实施、重点推进、加强储备”的原则,以重点高速公路和枢纽项目为重点,加大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推动一批支撑性强的公路、水路、铁路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夯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基础。
五是强化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力度。在政策范围框架内,灵活采用bot、ppp等建设模式,争取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增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项目融资能力,破解建设资金困境。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九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以做实做优金山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为突破点,全面推行金山区“综合窗口”改革,扩大改革覆盖面、提升政策落实度、加快事项办理速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情况
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我委共办结施工许可证217张,平均办理时间1.8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提速40%;办结竣工验收备案证书95张,涉及单体348个,平均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提速60%;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投标备案228个项目(标段),平均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提速40%;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66件,平均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提速25%。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关联市住建委模块进行办理。
(二)审批审查中心一站式服务
1.完善区审批审查中心管理机制。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布了《金山区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区审批审查中心)实施方案》,12个单位的24项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划分确定“设计方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市政接入”四阶段牵头受理机制。10家常驻单位12名工作人员集中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后台办公,前台统一一个窗口集中受理所有事项。形成了值班长制度、日常评价机制,并将区审批审查中心运行情况纳入各单位“一网通办和营商环境”年度绩效考核。
2.推进“一站式”施工许可。区建管委一口牵头受理施工许可阶段,包括区规划资源局负责的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的施工图审查及区建管委负责的施工许可三个环节。各单位通过“联审平台”网上同步办理,一口发证,大大减少审批办理时间。2020年共办结一站式施工许可52件。
3.推进“一站式”竣工验收。综合竣工验收阶段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制定了差异化的验收流程,分别为低风险项目和非低风险项目,企业通过区审批审查中心综合窗口一站式申请竣工验收,区建管委牵头统一受理并组织现场验收。低风险项目仅区建管委和区规划资源局两个部门现场查看,且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可以同时进行,最大程度提高了企业的便利度。2020年牵头办结竣工验收44件,其中低风险项目15个。
(三)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监管
1.优化低风险项目前期审批和竣工验收审批环节。一是落实免审图工作,共7个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改为承诺后事后监管。二是落实费用减免工作,对5个项目进行勘察费用补贴共15.81万元。三是不动产登记合并入竣工验收阶段,与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局进行研究试点,房屋测绘和税务工作提前介入,与现场验收同步并联进行。
2.现场监管分级分类。2020年共新受监低风险项目5个(其中低风险工业项目4个)、中风险项目1个、高风险项目22个,进行联合检查3次。区建管委严格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综合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工程风险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按照工程风险等级监督检查标准规定的检查频次和检查节点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重点优化低风险项目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现场工作。一是全面取消了低风险项目质量安全首次监督会议,在施工许可节点采取网上告知形式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事项以及要求告知建设单位。二是严格执行低风险项目施工过程监督检查次数1次的规定,对低风险项目实施施工过程一次联合检查,组织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以及自来水公司对4个已结构封顶的低风险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规划、供排水接入的统一现场检查,减少对现场的多次打扰。三是对低风险项目实施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2个部门现场验收,其他部门简化为事中事后检查,共办结5个低风险项目竣工验收。
(四)互联网+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委共完成了15个监管事项与市级部门对应,计划通过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本部门的8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目前已完成4次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市级部门统一安排下,共完成各条线2020年历史监管数据录入341条,其中燃气100条、安质监99条、资质51条、消防42条、招投标20条、项目19条、地下空间10条。
(一)综合竣工验收协调问题。在非低风险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办理过程中,原则不允许任何专业验收部门单独进行现场查看,区建管委需要与近10个单位协调现场验收时间。偶尔会遇到各单位经办人员确实存在困难无法共同参加的情况,现场验收时间需往后延迟,需花费大量精力进行验收协调工作,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结时限。
(二)“验登合一”工作难点。在按照改革政策要求实行“验登合一”的过程中,区建管委已联合区税务局、区确权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试点完成了2个项目的“登验合一”工作。目前只能做到区确权中心容缺受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企业分别提交材料,登记部门和验收部门同步审批,等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发放后,再做产权登记。主要问题是区税务局和区确权中心相关工作和收件清单未纳入“联审平台”,且未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在线上和线下均存在实现一站式办理的困难。
(一)继续做实做强区审批审查中心。继续加强对区审批审查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通过优化完善区级管理制度,一方面要按照最新最优的审批政策服务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另一方面要积极尝试新做法、新思路,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供样本、案例。
(二)优化告知承诺事后监管。在优化前期审批和验收过程中,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容缺制等简易审批手段,后续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以提高工程质量、杜绝安全隐患。建议市级部门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形成闭环管理。
(三)“联审平台”方案征询不断优化。发挥“联审平台”信息共享程度较高,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效率高的优势,区建管委联合规划资源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优化“联审平台”设计方案征询阶段工作机制的方案》。将社会投资类项目或前期申报条件成熟的政府投资类项目统一纳入“联审平台”工程建设许可(设计方案)阶段,征询完成后直接进行项目批复。并为区投促办、应急管理局、区经委、房管局、供电公司增设征询部门账号,便于化工企业、房产项目、商业项目扩大征询范围。
(四)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市级政策出台实施后,已初见成效,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已沟通解决了很多紧迫的问题。下阶段,建议市级部门组织召开集中培训和答疑,对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解释口径进行集中说明,并邀请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分享交流经验,以助其他区进行借鉴研究,共同进步。
(一)施工许可
上海威翊实业有限公司“金地威新金山智造园项目”,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仅用了一周时间。
主要措施:一是项目方准备充分,比如针对耗时较长的审图环节,提前咨询了审图公司,减少了后续图纸修改的时间。另一方面,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也发挥了作用,规划、建管等部门派驻专人集中办公,授权到位,进一步集中审批资源,释放工作效能,减少审批时间。对项目进行并联审批,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实施效果:5月19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5月20日上午完成土地出让金支付、用地手续申报,5月20日下午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5月20-22日完成联审平台申报并进行审图,5月22日完成第一部分审图结果录入,5月25日上午完成第二部分审图结果录入,5月25日下午完成第一部分规划许可证审批录入,5月26日上午完成第一部分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二部分规划许可证审批录入,5月26日下午完成第二部分施工许可证核发。仅用一周时间,通过“一网通办”取得了《土地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为企业早日开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综合竣工验收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申请开展分期竣工验收,我委根据“沪府规﹝2020﹞16号”文件精神,组织各部门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分期竣工验收。
主要措施:政府部门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先行完成项目中部门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
实施效果:金山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组织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健委对项目“样品生产中心”单体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规划资源和卫生验收后,告知其他验收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分期验收,该项目中“样品生产中心”单体得以先行完成竣工验收,可以尽快投入使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末期验收时,所有验收部门再行对所有验收事项进行核验。该项目为金山区疫情期间首个开工的区重大产业项目,其中的“样品生产中心”也是金山区首个分期竣工验收达到投入使用标准的单体。金山区审批审查中心全面落实市级政策,优化了项目竣工验收流程,支持具备验收条件的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克服疫情影响,加快企业投产速度,促进企业早日产生经济效益。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
(一)重点任务高效推进。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按月掌握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听取营商环境推进情况汇报。《xx县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xx项具体举措均能按时序进度推进,在多轮督查检查中未发现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滞后现象。建立“清、减、降”专项行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等工作台账,坚持按月反馈、按季督办。
(二)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20xx年x月正式启用新政务服务中心,xx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量进驻,实现群众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一窗通办”。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开展“政务服务局长(主任)体验月”活动,各部门“一把手”下沉窗口,亲自办理业务,疏通堵点、难点。建立政务服务工作月考核通报制度,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比率达xx%,即办件占比xx.x%,高频事项实现即来即办即走。
(三)聚焦问题狠抓整改。
对照20xx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逐项分析失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营商办先后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x次,以政府督查通报形式印发检查暴露问题,并按周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迎接上级营商环境专项检查x次,印发交办函xx余份。截止目前,各途径反馈问题除长期坚持外均已整改销号。
(四)亮点工作可圈可点。
组织县直各部门申报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单项改革先行区x项,其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的“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事项被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确定为先行区。成立县营商环境协调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x名,进一步强化人员力量。整合本级营商环境投诉渠道,形成“x+x”投诉处理联动机制。以单位推荐、网络报名、公开选聘方式,组建xx人的营商环境观察员队伍,常态化听取各阶层意见建议。全年在xx强国、xx网、xx日报客户端、xx网、xx日报等媒体平台上稿xxx篇,县级媒体开设营商环境采访专栏x期,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一
为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务服务,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程度方便申请人,紧紧围绕“应进必进”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区协办、全市可办”的工作目标按照“梳理一批、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
二、在行政许可方面主要做法、创新举措及工作成效
在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严格落实上级领导工作部署,优化服务水平,采取以下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全面依法设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审查事项的设定和申办条件、申请材料,无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合并下放的事项尽量予以合并下放。
(二)、精简证明材料: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自动提取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数据信息。申请材料也进一步压缩。
(三)、实行电子证照:全面推行使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书、电子档案。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二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紧贴办公效率“难点”,紧盯职工办事“堵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开通企业公积金开户全程网办,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部分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积极推进将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政策,部署上线最新一代“智慧+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助推公积金业务离柜办结率达到了85%,“为民办实事”能力大幅提升。
该中心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水平,充分利用业务增长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优化安排定期和活期存款结构,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上浮存款利率,多措并举提高增值收益。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26亿元,同比增长48.68%,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该中心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主动融入全市房地产市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发展战略,切实发挥“住有所居”的职责使命,在保障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市缴存单位为7000个,缴存职工为35.27万人,较20xx年6050个30.18万人,分别增加了15.70%和16.78%;归集66.91亿元,较20xx年59.35亿元增加12.73%;提取公积金220039笔44.44亿元,较20xx年149035笔42.42亿元,分别增加了47.64%和4.76%;新增公积金贷款10035笔57.38亿元,较20xx年7064笔36.21亿元,分别增加了42.05%和58.46%。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26亿元,较20xx年1.52亿元增长48.68%。全市20xx年新增住房消费贷款中,榆林公积金贷款占比达到了64%。榆林公积金20xx年各项业务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该中心先后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成绩突出单位”,被省委网信办评选的“20xx年数字陕西建设优秀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被榆林市委、市政府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不断推进公积金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凝心聚力、追赶超越,在切实做好资金安全、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强化宣传,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的.同时,奋力谱写新时代榆林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文波说到。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三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步伐,提高服务水平,7月2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知识、问题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市农业农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具体案例,让办事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有更深入了解,切实将助企纾困政策、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落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当天上午,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消毒药品10件、解答群众各类咨询问题25个,受到过往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通过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
旅游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五
近日来,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题,集中报道人们能听到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疾疾的脚步声。
迎着人民群众期盼的方向,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注定能迎来一片深蓝大海。去年底,我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扩容”,新的“一次办”事项,直抵企业和群众更高关注度的诉求。展望未来,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将向广度、深度迈出坚实的步子:广度上,逐步推行跨县办理、跨市办理、跨层联办、全省通办;深度上,致力于加快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掌上办,提升办理智能化水平,对简单的“一件事”,一律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就近办”。
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始终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与市场主体联系最紧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领域和问题,把办事的“小窗口”当作改革的'“主战场”,为加速全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山辟路。
面对疫情防控这场大战、大考,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冲抵疫情影响的“防波堤”,是尽快实现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先手棋”。抗击疫情期间,全省各地积极推行线上全程办、预约错时办、特事秒批办、容缺承诺办、专人辅导办、主动帮代办等一系列举措,为战“疫”、复产“两场战”,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发挥出“护航”“加油”的作用。
迎难而上、化危为机,是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方法与路径。尽快实现复工复产、达产达效,需要广大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作为、主动出击,更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以更优的发展环境,为企业轻装上阵鼓劲解忧。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六
优化环境,人人有责。实践证明,每一种环境的优化,大都是一个自上而下不断改变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营商环境亦是如此。何为商,微商是商、企业实体是商、小业主也是商。无论大商小商,都起到了物品流通和繁荣经济的作用。
如今,我们越来越关注商业和商人,不仅因为他们给社会带来了财富,更是因为在各类经济活动过程中,他们不断积累了各具特色的优秀的商业文化,这些商业文化不断影响着我们普通人每天的社会生活,随着商业文化不断提升,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也不断的改变。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对一个地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何为优质的营商环境,我的理解很简单:让辖区内的商者愿意留下,让辖区外的商者愿意进来……要到到这个目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原有的工作方式,由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自上而下细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机关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能办就办的服务理念,真正发扬“店小二”精神,自上而下形成一种不怕吃苦、不怕担责、不怕受委屈、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的工作态度。整合优化内部决策管理监督,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科技投入,加强人才投入,协调多部门联动,为便民服务工作提供真实、有效、实际的各方面支持和保障。在此基础上研究出符合当地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在评先选优上,对业绩突出口碑好和有创新工作方法的人员以及工作量重却完成任务出色的窗口单位给予适当的指标倾斜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一网服务”“一站办理”“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真正的“多网合一”“一员多能”“一岗多责”,才能使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商者的权利有法制保障,才能杜绝各政府各部门空挂牌子、空建app、空设公众号,才能真正营造优质的招商氛围,为商者打造温馨舒适的“家”。
这里,我想举一个例子,是我亲身经历。20xx年12月底,我驱车70多里路,赶到我女儿的户口所在地,为女儿办理医疗保险。赶到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窗口有四个人排队,我是第五个。凭着经验我将窗口环视一周,没发现任何提示说明,便静心排队,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原以为时间充足。等待中才知道他们都是村里文书过来集体缴费,办公、拉呱交织在一起……马上十一点了,终于轮到我,当说明来意,工作人员头都没抬,一边拨弄着手机,一边跟我说到农行去交费,回来才能办手续。要了账号,打听明白地址,赶紧往农行跑,待我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五分钟。我把手续递了进去,工作人员仍旧未抬头,这次不是拨弄手机,而是收拾桌子,边收拾边说到时间了,下午再办,我恳求说大老远来请她帮帮忙,她的一句晚了食堂没饭了,让我无话可说。只好把车停到有太阳的地方,窝在车里,也没心思吃饭,天实在太冷了……终于熬到了上班时间,我赶紧又跑回去,门口已经有人等候,大厅的门紧闭着,过了大约十分钟,工作人员一脸不耐烦的打开了门,排到我的时候,我把手续递进去,我很佩服她的肢体敏感度,没看一眼,就能把我双手奉上的材料抓到手里……从系统里找到女儿的名字,登好记,结束,先后两分钟时间。为了这两分钟,我却花费了将近一天的时间。当我们开始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我不禁想到我的这次亲身经历。
在这里,我不想埋怨那位工作人员,如果她上午给我办理了业务可能中午真的就没饭吃,或者吃点剩汤余饭,尽管那时距离下班还有五分钟,尽管两分钟就可以办完业务登记。
这次经历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要营造优质的服务氛围,不是一个人的努力,尽管那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确实有限,但是,假如窗口有业务办理服务提示,我就会提前去银行,不用白排一个多小时的队;假如食堂能为不得不加班的职工预留出热乎可口的饭菜,那位工作人员可能就不会及早关闭窗口;假如主管单位有有效、及时的监督监管制度,有公开透明的奖励机制,这名工作人员再不情愿也会在工作时间内接过应办的业务……事实胜于雄辩,在今年上半年全市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该镇的名次确实不佳,他们的第三产业在全市都是名列前茅,被调查者中应该有相当比例的商者吧。只摆样子、喊口号,群众是不认可的。大家只有从自身做起,无论职务高低,无论位置轻重,转变思想、改进作风、健全机制、加大投入、上下统一协调、切实实现服务转型,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借鉴别人,是为了成就自己。我不知道当一双干净的手和一双沾满油污的手同时摆在我的面前,我会不会用同样的热情和它们紧紧相握;我不知道当商者对我有需求时,我会不会顶着四十度的高温为他们奔波……但我坚信,我会努力成为团队和群众期望的我!
管理以秩序为核心,以约束为手段,以科技为保障,以效率为目的。在不完美的基础上反思,不断的改进提升,结果就是成功,就是飞跃!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七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八
“没想到行政许可只用了7天就办妥了,酒店早一天营业就多一天收入,这节约的时间就是钱啊,太感谢了!”4月18日,湖南汇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王经理接过刚办下来的'行政许可,对“市民之家”消防窗口的工作人员一再致谢。
20xx年以来,常德各级消防部门主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办实事,全力护航当地政府“三高四新”战略。各级消防部门深入推进各项便民利企措施,变“群众上门办事”为“消防上门服务”。邀请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专家成立服务队,下沉企业破解消防工作难题。全面梳理消防行政许可申报资料等事项,实现全市无差别收件,同标准办理。紧盯重大项目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定期上门,进行管理交底,开展技术服务,协调解决问题困难。统一处罚裁量标准,明确自我发现不罚、轻微违法不罚等情形,对企业自己发现、正在整改并且已经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不予处罚,对整改积极的处罚案件按照裁量标准的下限进行处罚。“市民之家”消防服务窗口设置示范岗,公示栏和宣传台,为群众提供消防业务一般流程初审和告知承诺管理审批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问好、登记、指引”服务规范,一次性告知申报企业所需全部资料,帮助完成申报流程。开启延时服务,只要还有群众办事,就延长下班时间。
一直以来,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全市对1200多家列管单位开展大走访,征求企业对消防部门服务工作的意见,了解企业消防工作现状,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困难,实施精准防控、精准救援和精准管理。结合“为民办实事”及新消防法修改后承诺制变化的实际,全面修编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在全市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双轨制”审批方式,推行“预约式检查”制度,全流程审批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行阳光执法,真心诚意为企业服务。
各级消防部门还结合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深入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层建筑等场所火灾隐患开展专项排查并组织熟悉演练。对发现的难以整改的隐患,帮扶指导单位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既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又确保火灾隐患切实得到整改。
截止4月18日,全市共检查单位企业3932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998处,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715次,开展熟悉演练研讨活动22场,为全市决战“三高四新”战略提供了强大的消防安全支持。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十九
商业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优化经营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商业环境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根据当前商业环境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打破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种障碍;大力营造一流的商业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商业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1)外部因素
1.地区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多数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一半的建筑高度有限。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高、发展空间有限的限制现有土地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成本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缺乏企业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二是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我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企业普遍难以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大多数商家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确,投资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和落地的项目大多是金融、餐饮等服务项目,缺乏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产业集群效应的形成,不利于我区企业的集聚和发展。
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报告篇二十
20xx年来,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提升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优化办事流程,切实精简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发改窗口处,看到中联新材标杆(湘阴)工厂项目经理正在窗口递交备案材料,县发改局副局长兼首席代表现场签发盖章,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件”,进一步帮企业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升了行政效率。据了解,备案工作以往至少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如今一天就可以解决,真正做到了“即来即办”,使企业获得感大大增强。
为缩短单位各项手续办理时限,发改局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近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湘阴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合同迟迟无法核定,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发改局法规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合同拟定,大大压缩了合同审定时间,打通了单位服务“最后一公里”。
20xx年来,县发改局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建设,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全面发力。做到坚持集中办,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推进网上办,审批事项,网办率达百分之百。突出高效办,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受理”。全力跟踪办,对一些需要到省市发改部办理的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第一时间争取办结。办事效率大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的事项104个,网办率达100%,全县区域评估成果运用项目37个,录入信用信息共计197.83万条,均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低能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20xx年度上半年荣获县优化营商环境“奔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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