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辅警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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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辅警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5篇)
时间:2023-10-30 03:45:24     小编:紫衣梦

只有通过总结,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自己。多加思考和反思,提供个人的见解和独特的观点。接下来分享一些获奖者的心得体会,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一

4月1日至3日,我有幸参加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区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轮训班,在短短的三天时间里,我们聆听了区委孙书记语重心长的报告和市区有关部门领导的精彩案例。

孙潮书记在报告中指出,贯彻落实xx大精神,关键不是说得怎么样,而是做得怎么样。这次党校培训班为我们精心安排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八个典型案例,使我们从他们身上学到了方法。区体育局关于《努力激发体育项目的社会化运作机制》的案例是让社会去释放政府工作,利用社会去让百姓更多的享受政府福利的成功经验,给我们以很大启示。"一个委办局不在大小,在于用什么方法去做。一个人不在于高低,在于如何找理由去把事情做好,条件是自己创造出来的。""闵行在下一轮发展中,就是要在各方面走出一条符合自己特色的路。"区领导给体育局案例的精彩点评,道出了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适应社会转型,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合作共赢的殷切希望。

式,对城区的市容市貌实行社会化管理。他们将莘庄城市化地区划成7个板块,以市场竞标方式引进了有资质的管理公司,对城市保洁、市容市貌、乱设摊、跨门营业、乱停车等进行管理,政府对公司进行考核。管理公司进来后,使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也解放了我们城-管人。

一是执法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以往城-管看到有乱设摊去执法,小摊小贩不理不睬,原因是不怕。现在管理公司进来后,主要是看牢、守住、不准进来摆摊,他们招的都是年富力强,身高马大的年轻人,有的是上海武警 的复原战士,会擒拿格斗,能管、会管、管得住,小摊贩怕。

二是减少了矛盾冲突。以往城-管队员在执法中经常与小商小贩发生矛盾冲突,队员经常被打,管理公司进入后,真正做到了管理在先,执法在后,管理跨前一步,执法抬高一步,实在赶不掉的无赖,城-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改变了以往城-管大队管理不象管理,执法不象执法的现象。 三是切断了城-管队员与小商小贩的联系。以往一些城-管队员由于时间长了,认识一些小商小贩,有的甚至成了他们的朋友,所以,导致了不作为现象。现在城-管队员在小商贩心目中没权了,因为能不能摆摊管理公司在管。

四是解放了执法单位人员。以往莘庄镇派驻在莘庄地铁南北广场的执法队伍有7家,城-管、辅警、工商、食药监、交通执法、文化稽查、轨道公安7顶大-盖-帽几十个人,还是乱哄哄管不好,政府形象很不好,成了老百姓的骂柄。现在管理公司来了,大-盖-帽撤了,去做真正执法的事去了。

莘庄镇政府在城市化地区实行市容管理市场化运作给我们敲响了政府改革和转型的钟声。在城市管理中,政府到底应该管什么?怎么管?哪些可以走市场政府购买服务?怎样才能真正成为服务型政府?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加以探索和实践的。"在工作中,领导干部一定要用心,把事情做好。"孙潮书记在动员中这一语重心长的话,将激励我不断去成就各项工作。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二

数年前,我有幸成为一名普通的辅警。辅警不是警。身份不显,任务不轻;待遇不丰,经历不浅。辅警也是警。也有责任,也谈奉献;岁月历练,五味杂陈。回顾“警”事,心绪难平。略加总结,也谈几点粗浅体会。

辛勤付出是一种别样收获。“世事洞明皆学问”。在这段不算太短的辅警经历中,因为共同战斗,交下了一帮亲密无间的战友;因为接警处警,学会了许多待人处世的道理;因为服务群众,体验了执法为民的艰辛;因为热爱,我已深深爱上“辅警”这个并不响亮的称谓。在我的平凡生活中,“辅警”不再是一份简单的工作,她已流入岁月、内化升华,成为我内心深处一份朴实无华的人生追求。从最初的青涩,到如今的成熟,在基层派出所永不停歇的奔波忙碌和摸爬滚打中,我付出了汗水和心血,收获的却是一种甘苦般的成就感和幸福体验。

热情工作是一种“醉人”享受。人生一世,需要激情。几年的辅警工作中,既有起早贪黑的接警处警,更有披星戴月的连续奋战;既有口干舌燥的调解劝说,更有握手言和的皆大欢喜;既有一日三餐并作一顿的无奈,更有协助办案成功告破后的欣慰……当我们发现线索、跟踪调查、抓获嫌犯时,我体会到连续作战后喜悦上心头的痛快;当我们跳入河中、齐心协力、成功营救垂危的生命时,我体会到惊心动魄后的宁静;当我们唇枪舌剑、多方游说、调解纠纷矛盾后,我体会到喜笑颜开的欣慰……回放这一幕幕场境,正是战友们的这份激情在时时感染、熏陶我沸腾的热血。

学会尽责是一种人生境界。基层派出所是一本服务群众的教科书,在学习这本书的“服务课”上,辅警不是“旁听生”。在派出所这个战斗的集体中,身边的战友每天都在上演一堂又一堂以履职尽责为主题的“服务课”。无论民警、辅警,都深深懂得,服务就是尽责,尽责需要境界。几年的工作中,看着一拨又一拨老前辈们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为民尽责,我耳濡目染,逐渐学到了许多工作经验和处世道理,学会了什么是无私奉献,懂得了人生需要积极向上、健康生活,需要多一份责任、少一些索取,需要用尽责来提升为人处世的境界。

“辅警”这份工作给了我受用终生的东西,无论何时何地,她都将成为我人生中难以忘怀的一部分。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三

本人于20____年__月应聘到支队工作,现系____大队交通协警员,协助民警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年来,我一直恪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汇报如下:

思想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觉悟。我认真学习了党的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领会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学习上,我认真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健康良好的状态投身于本职工作。

工作上,我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我都能按时上班,认真站好每一班岗,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努力协助民警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交通秩序。认真做好电动车排查工作,协助民警开展电动车超标、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专项整治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与同志们一起确保道路畅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取得了很多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理论水平还不够高,遇到疑难杂症还缺乏实际处理经验等,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再接再厉,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协警员,认真协助民警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四

入职第一天,怀着激动的心情,早早的到达了法院北门,很荣幸自己能够成为这个大集体的一员,当时的心情只有兴奋、喜悦,掺杂更多的是好奇。

我想我是幸运的,我们的第一堂课,理论课堂教育,授课宗旨是让我们需要端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了解自己马上要进入的工作岗位职责,需要做好心理以及身体素质的全面准备。学习中让我明白了,就算一个小小的职位,也有至关重要的职责所在。

后续我们进入了体能培训、开始熟悉工作环境,这让我从最开始对工作岗位浅显的认识,慢慢开始加深了解。平时注重规范自己的警荣、警姿是我们必须迈好的第一步。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实践,留在心里最深刻的两个字,就是责任,在工作中我们需要有极强的责任心,无论我们在哪个岗位,都要坚定自己的责任心,争取零失误完成每一项工作,对工作负责的同时也是在对自己负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更要多问、多听、多学习。时刻保持高昂的学习热情,不断提升自己,善于总结,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非常荣幸我能步入这个大集体,我会好好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我想这次工作经历将会在我的人生道路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最后非常感谢这些天领导与同事们的教导与照顾,愿我们以后能成为工作上、生活上彼此陪伴的好帮手、好伙伴。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五

我是20xx年3月参加工作的,在协警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近七个年头了。我最大的工作体会,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每一样工作都有她美丽的地方,我们要懂得从工作中体会这种美丽。

要想全心全意做好一份工作,首先你得热爱这份工作,去尝试发现它的美。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主要是协助内勤做好工作,那时我对本职工作没有任何概念,只知道干一份工作,就要认真负责去做好,但是对为什么而工作,怎么去认识这份工作没有任何概念,有时会觉得总要跟群众和一堆数字打交道,很枯燥,认真在帮群众办事了,还吃力不讨好,被群众骂,说难听的话,当时很不理解,闹情绪,消极怠工。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

其次,你要不断地调整工作态度,去体会这种美丽。经历这件事情以后,我开始有意识地去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在平时注意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不断对照检查自己,总结心得体会,指导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同时,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工作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热情接待各方面的群众,尽心、尽力、尽快为群众办好事。在碰到与政策向左,无法办理,而群众又不理解的情况,我会耐心细致说明政策,分析寻找解决办法,争取群众的理解,让群众满意。面对群众的一张张笑脸,听着群众一句句感谢的话语,我深刻感受到我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

最后,你将会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去收获这份美丽。在六年多的工作经历中,我逐步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念,现在,协警这份工作对于我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有人生意义的职业。对工作的热爱,对职业的正确理解,让我更多了一份责任,“为人民服务”。正是这份责任,促使我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促使我尽心尽责、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促使我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促使我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技能,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六

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疫情的爆发让人们都陷入了恐慌和忧虑之中。在这场抗击疫情的战争中,无数的英雄涌现。没有英雄的默默无闻的付出,也没有志愿者和辅警的坚定努力。作为一名辅警,在抗击疫情中所做的努力、所取得的成绩、所体会的感受,是值得我们回味和铭记的。

第二段:阐述辅警的重要意义

辅警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在抗击疫情中,作为后勤工作者,他们是关键的一环。疫情期间,辅警为保障社会治安、协助疫情防控,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他们在疫情防控、人员流动管控、物资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段:介绍辅警在抗疫工作中的角色

在疫情防控期间,辅警积极响应号召,投身到抗疫工作中。他们在疫情中的角色凸显出来,不仅是在社区预防控制疫情、协助物资管理和监测患者、疑似患者的动态,而且还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部门收集信息,评估风险等等。在这场抗疫战争中,辅警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帮助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第四段:分析辅警在抗疫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改进方案

不同辅警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同,需要从现有的问题中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素质,以便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例如,在操作中贴吧不到位,勤洗双手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社区巡逻监控时的戴口罩不够标准,社区服务意识欠佳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辅警必须及时地接受教育,积极改进,完善技能资料和专业素质。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未来

疫情虽然已经结束,但是辅警在此期间做出的积极贡献不会被遗忘。从这次疫情中,我们看到了辅警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品质。未来,我们希望辅警能不断努力,发挥工作专业特长和优势,配合公安机关,共同保障城市治安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七

我从小的梦想是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然而时光流转岁月有加却未随心愿。20xx年在机缘巧合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人民警察辅警队伍中的一员,也算是让我离自己的梦想更靠近了一步。我加入九龙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已将近三个月,其中有太多的所闻所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离我理想的职业如此近,让我感触良多。

刚上班时我被分配在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初来乍到,我对一切未知的事物充满了新鲜感。新的工作坏境、新的工作性质以及新的同事都让我感到新鲜和好奇。正式上岗之前,指挥中心负责人对新进人员进行了一周的业务培训,刚开始培训时,觉得这些业务并不是很复杂,听起来都懂,但让自己独自操作时,又会觉得很陌生,常常因出现突发状况无法处理而不知所措,只能请教有经验的同事,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同事,让我学会了很多业务知识和做人道理。

古人言:“才不称不可居其位,职不称不可食其禄。”对工作,抱有兢兢业业的敬业态度。对做人,我更注重自身的修养和言谈,谨言慎行是我一直保持的做人习惯,这点在单位里尤其显得重要。

最近领导安排了新的排班制度,我在五楼的县局办公室里学习了近一个月。刚开始到这里上班时我还不太习惯,因为没有夜班,上班的制度也变成朝九晚五,不用值夜班。和110指挥中心不一样,但正因为如此,更应当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我每天都会接触其它部门的同事和办事的群众,有盖章、取文件、咨询事情。不管来的是同事还是群众,我都热情接待,问清事由。盖章的,第一时间将文件交给领导过目,由领导决定是否给予盖章,执行好领导的指示;取文件的,做好相关文号的登记,以及取件人的登记情况。

在工作上做到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学无止境。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刚来公安局时,什么都不懂,110指挥中心和县局办公室里的老同事对我耐心教导和帮助,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步掌握了业务上的知识和工作上的方法,相信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虚心的态度我会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九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八

本周是玉山中队学习《辅警之星》周。星,乃光芒智慧也。在这些星中,有勇救落水者,有抓获网逃者,有面对歹徒临危不惧者,有坚守酷暑敬业者。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大凡被冠以星者,必有过人之处。其言谈举止沉稳端庄,与同事相处和谐默契,生活作风正气凛然,故才有楷模之称谓。

认真学习《辅警之星》,我有三个深刻的体会或叫做心得比较贴切。

一,学习先进,反省自己。学习与反省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学习到反省就是一个反刍的过程,既要吸收消化又要认真检讨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还要把吸收的营养恰当地运用到工作中来,服务群众,回馈社会。

二,学习先进,凝聚力量。每一项伟大的工程都无法靠一己之力去完成,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要想走得快,那就一个人走。要想走得远,大家一起走。玉山中队就是这样的一个团体,一个这样的大家庭。要想立足于老城区,把老城区路面工作做好做精,就得依赖于我们大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而凝聚力量,服从统一指挥又是显得非常之必要。

三,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先进,先进,领先进步。先进者的业绩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先进者亦是大家争相学习的榜样。在辅警的庞大队伍中,每月相继有“星”的诞生,而每颗星的出现必将给辅警天空增色添彩,并带来积极的正面影响和效应。星星相映,星星相牵,星星相惜。因此,我决心以“星”的事迹为榜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这就是我本周学习后的寥寥感言,请领导和同事们监督我,鞭策我,鼓励我。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之后,玉山中队在孙队的领导下,全体辅警必将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政府和广大市民面前。昆山是一个希望之城,昆山的辅警也将有一个灿烂的美好的明天!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九

辅警是近年来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任务。作为一名辅警,我在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通过与群众的接触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经历,我深刻认识到了辅警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己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品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作为一名辅警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辅警,要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曾经参与处理过许多矛盾纠纷的案件,经过与双方的沟通和调解,成功缓解了紧张局势,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沟通能力的重要性。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帮助我们准确理解群众的诉求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同时,我们也需要学会与上级、同事的沟通,不断学习和吸取他们的经验和教训,提升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作为辅警,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面对着各种复杂的情况和困难,有时候还会受到他人的误解和指责。但是,我们不能被这些困难和挫折击倒,而是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坚持做好自己的工作。正是因为有辅警们无私的奉献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才能够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安全和有序。

再次,作为辅警,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察的形象和风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法。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升专业素养,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护。

最后,作为辅警,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修养。我们要注重学习和思考,时刻保持对新知识和技能的渴望和追求。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此外,在工作中,我们还需要具备高尚的品质和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总之,作为一名辅警,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身需要不断提升的方向和方式。通过与群众的接触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经历,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我将时刻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坚韧不拔的精神,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修养。只有这样,我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辅警,为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一名辅警,在过去几年中,我有幸参与了社区治安维稳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辅警工作的艰辛和意义,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与体会。

首先,作为辅警,我们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社区治安是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辅警,我们肩负着维护社区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责任。在工作中,我时刻保持着警觉,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在值班期间,我经常在社区巡逻,注意观察是否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同时,我也参与了一些社区活动,帮助组织维护秩序,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尽管工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危险和压力,但我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为社区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辅警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在社区工作中,我与社区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互相信任和理解。在处理纠纷和争端时,我总是采取公正、平等的态度,与各方进行耐心的沟通和调解。我还积极参与社区会议和座谈活动,与居民代表共商社区治理之道。通过这些合作和交流,社区的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因此,我认为,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是辅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品质,它能够帮助我们处理好各种社区问题,并达到和谐稳定的目标。

再次,作为辅警,我们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辅警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我坚信,只有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我要时刻保持冷静、专注的状态,对待每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都要认真细致地解决。同时,我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形象和行为举止,不仅要严守工作纪律,还要向社区居民树立良好的榜样,树立辅警形象。作为一名辅警,我们不仅要整顿社会治安,还要自己严格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取得居民的尊重和信任,为社区治安做贡献。

最后,辅警工作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来适应社会变化。社会在不断进步,治安维稳工作也在不断发展。作为辅警,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在过去几年的工作中,我参加了各种培训和学习班,学习了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掌握了一些基本执法知识。我还积极参与队伍竞赛,与同事们相互交流,互相学习。通过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也为社区和居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这段时间的辅警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辅警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具备责任感与使命感、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不断学习和提升能力,这些都是作为辅警应该具备的品质。我将继续努力,为社区治安做出更大的贡献,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幸福奋斗终身!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作为辅警的心得与感悟

作为一名辅警,我深知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也经历了不少的心路历程。在这段时间里,我亲身感受到了辅警的辛苦与付出,也收获到了无尽的快乐和成长。通过这份工作,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与技能,也见识到了社会的复杂与多样。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对自己的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第二段:辅警工作中的挑战与困惑

辅警工作中的挑战与困惑是不可避免的。每天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都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和智慧。有时候,我们会因为自己的能力不足而感到无措,会因为谨慎而疑惑自己是否做对了。这些困惑是正常的,但我们不能被困惑所阻挡,应该不断学习、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三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辅警的工作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离开团队就很难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与队友保持密切的沟通,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我们要懂得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在需要的时候也要勇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只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才能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成就更多的事业。

第四段:辅警工作的价值与意义

辅警的工作虽然在社会上不被重视,但我们的工作是非常有价值和意义的。我们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障者。虽然我们的工作可能被忽视和忽略,但我们要坚守初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我们的价值与意义。

第五段:个人成长与未来规划

通过这段时间的辅警工作,我不仅在专业知识和技能上有所提升,更重要的是我在工作中培养了坚毅的意志和冷静的思维。我意识到自己的职业是辅警,要以此为荣,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个人价值。未来,我希望能够继续从事辅警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成长,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

辅警工作是一项既充满挑战又充满快乐的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认识到辅警工作的价值与意义。我愿意将自己的成长与经验分享给他人,并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社会的安全与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二

我从小的梦想是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然而时光流转岁月有加却未随心愿。2015年在机缘巧合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人民警察辅警队伍中的一员,也算是让我离自己的梦想更靠近了一步。我加入九龙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已将近三个月,其中有太多的所闻所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离我理想的职业如此近,让我感触良多。

刚上班时我被分配在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初来乍到,我对一切未知的事物充满了新鲜感。新的工作坏境、新的工作性质以及新的同事都让我感到新鲜和好奇。正式上岗之前,指挥中心负责人对新进人员进行了一周的业务培训,刚开始培训时,觉得这些业务并不是很复杂,听起来都懂,但让自己独自操作时,又会觉得很陌生,常常因出现突发状况无法处理而不知所措,只能请教有经验的同事,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同事,让我学会了很多业务知识和做人道理。

在还没有到公安局上班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们所在的小县城治安各方面都比较安稳,并不知道暗地里有那么多违法犯罪。上班之后才知道,九龙县有这样一支默默无闻,坚守岗位的人民警察队伍,才保得县城一方平安。其中,110指挥中心的作用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在遇到报警电话时,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定位准确,要及时将信息汇报给上级领导,并及时传达领导指令和交办事项,做好上传下达。要做到谨言慎行,准确无误,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前自己的所作所为只代表个人形象,但自从加入公安局以后,我才懂得,个人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整个公安局,影响着人民警察的荣誉。

古人言:“才不称不可居其位,职不称不可食其禄。”对工作,抱有兢兢业业的敬业态度。对做人,我更注重自身的修养和言谈,谨言慎行是我一直保持的做人习惯,这点在单位里尤其显得重要。

最近领导安排了新的排班制度,我在五楼的县局办公室里学习了近一个月。刚开始到这里上班时我还不太习惯,因为没有夜班,上班的制度也变成朝九晚五,不用值夜班。和110指挥中心不一样,但正因为如此,更应当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我每天都会接触其它部门的同事和办事的群众,有盖章、取文件、咨询事情。不管来的是同事还是群众,我都热情接待,问清事由。盖章的,第一时间将文件交给领导过目,由领导决定是否给予盖章,执行好领导的指示;取文件的,做好相关文号的登记,以及取件人的登记情况。

在工作上做到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学无止境。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刚来公安局时,什么都不懂,110指挥中心和县局办公室里的老同事对我耐心教导和帮助,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步掌握了业务上的知识和工作上的方法,相信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虚心的态度我会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九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三

我从小的梦想是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然而时光流转岁月有加却未随心愿。在机缘巧合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人民警察辅警队伍中的一员,也算是让我离自己的梦想更靠近了一步。我加入九龙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已将近三个月,其中有太多的所闻所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离我理想的职业如此近,让我感触良多。

刚上班时我被分配在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初来乍到,我对一切未知的事物充满了新鲜感。新的工作坏境、新的工作性质以及新的同事都让我感到新鲜和好奇。正式上岗之前,指挥中心负责人对新进人员进行了一周的业务培训,刚开始培训时,觉得这些业务并不是很复杂,听起来都懂,但让自己独自操作时,又会觉得很陌生,常常因出现突发状况无法处理而不知所措,只能请教有经验的同事,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同事,让我学会了很多业务知识和做人道理。

在还没有到公安局上班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们所在的小县城治安各方面都比较安稳,并不知道暗地里有那么多违法犯罪。上班之后才知道,九龙县有这样一支默默无闻,坚守岗位的人民警察队伍,才保得县城一方平安。其中,110指挥中心的作用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在遇到报警电话时,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定位准确,要及时将信息汇报给上级领导,并及时传达领导指令和交办事项,做好上传下达。要做到谨言慎行,准确无误,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前自己的所作所为只代表个人形象,但自从加入公安局以后,我才懂得,个人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整个公安局,影响着人民警察的荣誉。

古人言:“才不称不可居其位,职不称不可食其禄。”对工作,抱有兢兢业业的敬业态度。对做人,我更注重自身的修养和言谈,谨言慎行是我一直保持的做人习惯,这点在单位里尤其显得重要。

最近领导安排了新的排班制度,我在五楼的县局办公室里学习了近一个月。刚开始到这里上班时我还不太习惯,因为没有夜班,上班的制度也变成朝九晚五,不用值夜班。和110指挥中心不一样,但正因为如此,更应当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我每天都会接触其它部门的同事和办事的群众,有盖章、取文件、咨询事情。不管来的是同事还是群众,我都热情接待,问清事由。盖章的,第一时间将文件交给领导过目,由领导决定是否给予盖章,执行好领导的指示;取文件的,做好相关文号的登记,以及取件人的登记情况。

在工作上做到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学无止境。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刚来公安局时,什么都不懂,110指挥中心和县局办公室里的老同事对我耐心教导和帮助,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步掌握了业务上的知识和工作上的方法,相信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虚心的态度我会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九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十四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辅警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五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演变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的需求增加,辅警在社会治安维护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执勤一线的辅警,我深深地体验到了这份责任的沉甸甸,也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辅警,最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法律是社会的红线,也是我们上岗执勤的底线。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以正确处置各类案件。同时,作为一名辅警,我们要时刻保持职业道德,遵守纪律规定,维护形象和利益,严禁超越权限和滥用职权,要求自己始终是法律的执行者和人民的保护者。我记得有一次,在执勤岗位上,路过一对正在争吵的夫妻,我主动上前调解,结果双方完全不予理会。急躁的情绪下,我犯下了非职务犯罪的行为。我意识到自己在那一刻偏离了自己作为一名辅警的初心,感到非常愧疚和惭愧。因此,以后我更加努力地学习法律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公正执法。

其次,守护社会治安需要我们与人民群众形成紧密的联系。在岗位上,我们经常与人民群众有各种各样的接触,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亲和力和沟通能力。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每一个人民群众的权益,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我记得有一次,接到举报电话,前往一家酒吧核实。当我与酒吧的保安交涉时,我上前主动与保安交流,在进行沟通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他们也是为了维护酒吧的秩序,工作环境复杂,才使得他们的工作难度增加。经过一番沟通,我将问题解决得得了,两方都满意离开。通过这个案例,我深切体会到,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才能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真实情况,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也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再次,一名优秀的辅警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在社会治安维护工作中,我们常常面临着各种艰难险阻和突发事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我们要时刻保持冷静、自信,在各种突发事件和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置。同时,我们还要具备执勤能力,包括技术操作和各种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保障我们的工作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作为一名辅警,我们要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变化,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我们要加强学习,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开展各种训练,提高执勤能力和反恐警戒能力。同时,我们还要注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树立崇高的职业操守和追求卓越的精神品质。只有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辅警是社会治安维护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巡逻执勤、突发事件处理、安全防范等多项任务。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我深刻地认识到一名优秀的辅警需要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与人民群众形成紧密联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并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守护社会的安全稳定。让我们为了更加美好与安全的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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