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工伤人员事故报告(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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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工伤人员事故报告(案例13篇)
时间:2023-10-30 03:01:19     小编:琉璃

报告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体,用于对某一特定问题、活动或事件进行详细的陈述和讲解。它通常包括背景介绍、目的与意义、方法与过程、结果与分析、结论与建议等内容,通过客观、准确、系统的方式来传达信息。我觉得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了吧。报告的撰写可以提升我们的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值得一试。在写报告时,可以运用一些逻辑推理和分析方法,以深入剖析问题并提出合理的结论。想要更好地写报告?请看以下范文和写作技巧。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一

2016年7月27日凌晨,锻造五线操作工侯金明在操作扩孔机工作中,由于上工序毛坯从流料槽中意外蹦出,落入侯金明右脚劳保鞋中造成右脚脚部烧伤。

2、原因分析:

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没有被及时处理,流料槽挡铁过低,上工序毛坯意外从流料槽中蹦出;同时事故人员劳保鞋无鞋带处于敞开状态,不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造成热毛坯掉入鞋内,造成脚部灼伤。

3、事故责任及处理

3.1厂长助理韩小五、线长翟战芳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锻造厂安全文明生产考核办法》扣罚韩小五、翟占芳绩效工资200元。

3.2伤者侯金明安全意识差,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3取消上述3人本年度评优资格。

4、事故防范措施

4.1检查各生产线流料槽挡铁高度,不合格进行更换。

4.2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每天各线线长班前会对员工劳保穿戴进行检查。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二

  甲方:

  乙方:

  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在工作中,由于调直机倾倒,砸伤右前臂。乙方受伤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并支付在受伤期间的一切费用 元 (大写: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出院,同时向甲方提出赔偿的申请,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和二次医疗费57000 元(大写:伍万柒仟元整),以终结双方有关受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且放弃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乙方今后身体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4、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乙方自收到甲方赔偿费之日起应自觉遵守本协议的内容。

  5、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三

工程部

2012年4月20日

彩镀车间

机械伤害

左大腿

有安全教育,设备安全操作经验。

2012年4月20日下午3点20分左右,镀膜操作员梅长苏和蔺晨,两人合力推拉彩镀机转架车,进行换转架作业,在中途拐弯处,转架滑出转架车轨道,二人马上合力顶住转架,但没来得及,转架向前倾倒,在前面的梅长苏躲闪不及,被转架打到左大腿。事故发生后部门立即把伤者送至公明医院治疗。

经过急诊医生x光拍片分析,为大腿软组织挫伤,开了些消炎消肿药。但次日,梅长苏自己发觉膝关节不能活动且疼痛,再就医转入骨科,并做ct分析,为膝关节轻挫伤,用石膏包扎,现病情好转。需休养1周。

1、从事故现场发现,限位片掉落,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 在推转架前没确认限位片是否放到位,推拉时没注意转架,

推拉速度过快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镀膜操作员对安全防护意识不够,管

理人员对安全操作宣导不够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当事人做检讨,吸取此次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1、镀膜操作员没有做好作业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镀膜操作员操作时安全意识淡薄,疏忽大意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设备安全人员对安全操作宣导监督不到位,负监督不力责任。

4、彩镀车间负责人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公司负责伤者全部医疗费用,部分可用工伤保险填补。 伤者因伤缺勤,工资按相关条例发100%基本工资。

工程部

20xx—4—23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四

金工车间

20xx年2月 17日 14:00到14:15

一般安全事故

冲床操作工泮雪琴在进行机壳钢板下料作业时,由于忽视安全操作规程,嫌安全夹使用影响送料速度,私自不用安全夹,在左手取料未及时收回的瞬间被冲压,后送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诊断,造成左手食指软组织缺损的伤害。

这是一起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事故,本次工伤事故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致。

1) 员工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

2)安全意识不强,不使用安全辅助工具操作冲压设备;

3)未对泮某的行为进行制止,监护不到位;

4)该车间对安全工作监管不严、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

安全工作管理,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车间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

3)加强车间安全防护巡查工作。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1)对车间副主任王杰,罚款50元;

2)对违反操作规程员工泮雪琴,罚款20元。

事故责任人:

负责人签名:

制表人签名:

制表日期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五

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我公司员工xxx同志在到岗(岗上)上班(工作)时,因_______,不慎在_______,发生了伤害事故,当即由同事送往xxx医院进行检查,经诊断,医生认定为_______,并开据了休息_______天,_______天后再到医院进行复查。我单位认为此事件,是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该属于国家工伤认定范围内,特此报告。

xxxxxx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六

3、对现场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负责填写现场安全日志;

4、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成品保护工作;

5、督促各劳务单位及各级管理人员签订施工人员安全协议书、安全合同书、;

7、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规定,并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8、配合工伤事故及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编制工伤事故的统计与报表;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七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于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职工xxx在青岛市开发区给客户安装机器时,被掉下的物件砸伤右脚,随即被送往青岛骨科医院治疗,14日下午被转至xxx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初步诊断,xxx右脚多根趾骨骨折,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识较低,对生产、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这次事故。

公司管理层在召开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会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外出安装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装要求,杜绝三违现象,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xxx

20xx年x月x日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八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xxx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职工xxx在青岛市开发区给客户安装机器时,被掉下的`物件砸伤右脚,随即被送往青岛骨科医院治疗,14日下午被转至xxx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初步诊断,xxx右脚多根趾骨骨折,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识较低,对生产、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这次事故。

公司管理层在召开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会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外出安装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装要求,杜绝三违现象,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xxxx

20xx年x月x日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九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事故责任的基本处理方式。但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xx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延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实践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将采取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处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

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所谓“意外”,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本身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对工伤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当然对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承担,这是工伤保险分散工业灾害风险的体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期间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十

本次统计样本包含了本年度已结案的24起工伤事故,约占本年度工伤事故总量的60%;其中男性当事人22起(占现有男员工的9、1%),女性当事人2起(占现有在职女员工的2、3%);所选的24起工伤事故按部门分类。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1、冲压、焊接两个班组是工伤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两个班组,焊接工、冲压工是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两个岗位。

2、虽然夜班和加班在整个企业工作安排中占的比重相对很低,但此期间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却远高于正常上班时间;在上下班前后30分钟内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也较高。

3、从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由于员工在工作期间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安全意识不够或工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等引起的。

4、从我公司受害人员身体被害部位来看相对较为集中,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部位为眼部、手部和脚部;并且各部门发生工伤后的受害部位也不同;焊接班和喷涂班员工眼睛受伤几率最大,手腕、腰部、脸部的概率最小;冲压班手和脚受伤的概率最大,其他身体部位受伤的概率很小;下料班和装配、仓库等部门员工脚和腰部受伤概率最大,其次为手和脸等;冲压班工伤事故造成的影响最为严重。

针对以上分析,特对我公司劳动安全与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坚决、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使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提高安全意识。

2、分班组和工种对本部门经常遇到的或发生概率最大的工伤事故类型、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提交生产部和行政部批准、备案;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的现象,给予及时纠正,并追求直接主管连带责任。

3、改进工伤事故预防、处理、归档及统计分析工作流程:为了改进企业管理,减少工伤事故,降低企业运营风险,需要总经办、生产部、行政部、保卫室、前台等部门相关人员相互配合,建立一个反应敏捷、便于统计分析的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建议对现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思路宜突出员工培训及工伤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的标准化,建议由行政部统一提供工伤事故简易报告格式,以便于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

报告人:xxx

报告完成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十一

自接到分公司“1—9月份在外公司安全工伤事故汇总”以来,我矿区认真调研事故、分析事故。对于各种案例的起因、经过、结果分类结合矿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组织学习。学习分车间学、班组学、员工互相学、集体讨论等。矿区制定一套针对所有员工学习工作跟踪计划,并按照企业文化有指导、有布置、有跟踪、有结果评价的思路逐步开展安全学习工作,具体如下:

一、破折根系事故背后的土壤:

通过调研、分析事故案例,根系各类事故的土壤分以下几点:

(1)、安全意识淡薄:

员工对于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总存在侥幸心理,所谓“不割自己的肉,不知痛”。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是预防人为事故的核心工作,打好预防针,是拒绝血淋淋的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手段。

(2)、违章作业操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做事风格,风格不尽相同。但是,企业按安全操作只

有一条流程、一个标准、一个安全理念。有些员工的做事风格却与安全理念背道而驰,久而久之,形成牢固的习惯性违章。无论领导怎么批评教育,他就是不能接受,甚至个别员工存在侥幸心理。于是,在特定的环境与时间内搓成事故的发生,酿成严重的后果。

(3)、管理严重落后:

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作为事故发生点的领导,特别是顶头管理人员在

管理上是有问题的',至少此岗位在管理模式上严重落后。在管理中我们如何做到优化资源、强化责任、变化途径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落实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做好员工学习、讨论、总结工作:

(1)、组织学习:

对于事故案例在学习会上逐一讲过程;对于参加员工在学习会上逐一谈

感受。

(2)、集体讨论:

对于事故案例分类进行总结、讨论;对于不同岗位员工有针对性的进行讨论。

(3)、总结反思:

对于矿区整体学习情况车间分片区进行跟踪;对于员工学习情况与心得写反思。

三、矿区存在问题:

通过近期组织学习和讨论目前矿区存在问题分以下几点:

(1)、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2)、仍有习惯性违章操作:

(3)、个别班组管理严重落后:

四、今后做好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

(1)、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做好思想工作,打好预防针,拒绝血淋淋的事故再

次发生。

(2)、杜绝习惯性违章操作:

规范员工安全操作流程与标准,树立员工安全理念意识;杜绝习惯性违章。做到批评教育与考核相结合。

(3)、跟踪班组管理:

做好班组安全管理人员优化组合工作;明确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依据生产情况变化,合理调整安全操作途径,充分做到操作途径与生产情况变化相吻合。

确实做到优化资源、强化责任、变化途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落实生

产管理的重要工作。

今后矿区会认真履行管理人的职责,带领全体员工深刻学习和研究企业文化理念和思路,把安全作工作的重点。对于矿区安全工作特别是还存在安全意识不足的员工,矿区积极做好、做全他们的思想工作。使矿区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充分提高。

汇总单位:红星盐矿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十二

兹有县中学职工,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53****227,年7月参加工作,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为副校长,分管教学,语文骨干教师,任初三年级143班、147班语文课,每周每班5节课。因xxxx年2月26日星期二早上6:30,副校长照常到教学区视察学生,招呼学生食用营养餐,坐班上课,开展一天的紧张工作。上午第一节课在办公室坐班备课,第二节上147班语文课,第三、四节继续到坐班;下午第一节上143班语文课,第二、三节坐班检查指导教师备课;晚上自习课到143班辅导学生,20:50结束辅导后,刘副校长急匆匆的从三楼准备赶回宿舍照顾读小学的女儿吃晚点睡觉。

可能是因为劳累了一天导致身体不支,当下到最后四级楼梯时不小心绊倒,后背着地,倒地后无法动弹,被后面下来的老师看到后,立即报告校长,联系家属,当晚送往县人民医院,医院确诊为第11胸椎骨折。经中学校委会3月18会议讨论研究,认为副校长是在学校正常工作日的正常工作中因公负伤,属于工伤事故,恳请相关部门给予认定为工伤为盼。

xx

xx年x月x日

工伤人员事故报告篇十三

工程部

2012年4月20日

彩镀车间

机械伤害

轻伤

左大腿

有安全教育,设备安全操作经验。

2012年4月20日下午3点20分左右,镀膜操作员梅长苏和蔺晨,两人合力推拉彩镀机转架车,进行换转架作业,在中途拐弯处,转架滑出转架车轨道,二人马上合力顶住转架,但没来得及,转架向前倾倒,在前面的梅长苏躲闪不及,被转架打到左大腿。事故发生后部门立即把伤者送至公明医院治疗。

经过急诊医生x光拍片分析,为大腿软组织挫伤,开了些消炎消肿药。但次日,梅长苏自己发觉膝关节不能活动且疼痛,再就医转入骨科,并做ct分析,为膝关节轻挫伤,用石膏包扎,现病情好转。需休养1周。

1、从事故现场发现,限位片掉落,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在推转架前没确认限位片是否放到位,推拉时没注意转架,

推拉速度过快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镀膜操作员对安全防护意识不够,管

理人员对安全操作宣导不够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当事人做检讨,吸取此次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1、镀膜操作员没有做好作业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镀膜操作员操作时安全意识淡薄,疏忽大意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设备安全人员对安全操作宣导监督不到位,负监督不力责任。

4、彩镀车间负责人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公司负责伤者全部医疗费用,部分可用工伤保险填补。伤者因伤缺勤,工资按相关条例发100%基本工资。

工程部

20xx—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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