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防止纠纷的产生。在合同中应当包含所有必要的条款和附加条件,以确保交易的完整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优质合同样本,欢迎阅读。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一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
第二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转让承包土地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四条:乙方与土地所有者另行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
第五条:土地用途:生产经营、种植业。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进行转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将转让价泄露给第三方;
5.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权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让价格和缴付转让金;
2.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讯、电力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七条:转让金及支付
1、甲方所承包土地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转让金的50%,即________万元;其余50%,即________万元在__年__月__日前付清,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2%缴纳滞纳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转让或毁约,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 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
甲 方: (手印)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二
发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东马曲村东林场地一块有偿承包给乙方,为以后双方共同执行本合同,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本块土地南北长116米,东西宽290米,折合面积50。46亩。
2。本承包期为30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3。本块土地承包价为每年每亩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每年元月1日缴清承包费。
4。在承包过程中,如遇国家租赁或征用,土地赔偿款属于甲方,地面附属物赔偿给予乙方。
5。甲方保证乙方、水、电、路畅通。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二、承包地点
甲方自愿将位于的责任田亩发包给乙方栽植并经营苹果园。
三、共同条款
1、承包年限:承包期限,即从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
2、承包标准:乙方从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无偿耕种、栽植所承包的果园,自年月日起,每年每亩兑现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
3、承包费兑现方式:甲方自年月日起,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兑现当年承包费。
4、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及果树经营权即归甲方所有,如需续约则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按当年土地租价另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甲方按期兑付承包费的义务。
(2)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内的果树经营管理权,以及今后有关果园的优惠政策权。
(3)为了便于果园管理,乙方有权在承包园内建看护房、建围墙、建果窑及农用车可行路,同样可被视为果园经营。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按期索要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拒绝乙方将果园变成其他(如建厂、复耕)所用的权利。
(3)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限内没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停止任何活动。
(4)甲方有权在承包地内葬坟,但损坏果树不得超过3株。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负相应责任。
(1)不按期兑付承包费。
(2)把果园地复耕或变成其他用途。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按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在乙方承包期限内,擅自耕种以及采摘果实的。
(2)有意破坏承包地或有意阻挠承包人实施果园经营的。
(3)有意损坏果树,造成损失的,经果业技术人员评估后,按十年产量核算后进行赔偿。
(4)有意在乙方果园的出入道路上设置障碍物,造成乙方无法作业,果实不能按时采收或不能如期出售的。
3、若乙方违约,想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20年承包费;若甲方违约,想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总投资60000元(投资核算:每亩每年投资3000元,按20年计算)。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
1、合同范围内的果园被国家依法征用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使得合同不能履行的。
4、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签字盖章后,上报县、乡镇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属于永久性,乙方子孙有继承转让权。
二、土地四至边界:东至彭--地边;南至路边为界;西至彭--地为界;北至彭--地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者,违反方付守约方违约金贰拾万元整(00.00元)。
六、合同从双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五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承包权流转的方式之一。那么承包
合同
转让协议书
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转让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该认真遵守。
1、甲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付给甲方转让费元。先付元,甲方7月签完下年合同乙方付清剩余款,如甲方不能续签合同,将退还乙方所交付的贰万元现金。(如乙方自己严重违反学校规定,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该就该食堂的未尽事项,债务等事情交接好。
4、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处理交接的事情。
5、双方约定违约金元。(下年合同签完乙方付清剩余1万元)
7、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双方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二、承包地点
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责任田 亩发包给乙方栽植并经营苹果园。
三、共同条款
1、承包年限:承包期限20xx年,即从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2、承包标准:乙方从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无偿耕种、栽植所承包的果园,自 年 月 日起,每年每亩兑现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
3、承包费兑现方式:甲方自 年 月 日起,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兑现当年承包费。
4、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及果树经营权即归甲方所有,如需续约则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按当年土地租价另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甲方按期兑付承包费的义务。
(2)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内的果树经营管理权,以及今后有关果园的优惠政策权。
(3)为了便于果园管理,乙方有权在承包园内建看护房、建围墙、建果窑及农用车可行路,同样可被视为果园经营。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按期索要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拒绝乙方将果园变成其他(如建厂、复耕)所用的权利。
(3)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限内没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停止任何活动。
(4)甲方有权在承包地内葬坟,但损坏果树不得超过3株。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负相应责任。
(1)不按期兑付承包费。
(2)把果园地复耕或变成其他用途。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按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在乙方承包期限内,擅自耕种以及采摘果实的。
(2)有意破坏承包地或有意阻挠承包人实施果园经营的。
(3)有意损坏果树,造成损失的,经果业技术人员评估后,按十年产量核算后进行赔偿。
(4)有意在乙方果园的出入道路上设置障碍物,造成乙方无法作业,果实不能按时采收或不能如期出售的。
3、若乙方违约,想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20xx年承包费;若甲方违约,想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总投资60000元(投资核算:每亩每年投资3000元,按20xx年计算)。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
1、合同范围内的果园被国家依法征用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使得合同不能履行的。
4、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签字盖章后,上报县、乡镇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发展经济,增加集体和群众的经济效益,把村集体水浇地150亩出租给(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村民吴志国、丁仙君)种西瓜,达成协议如下:
1、承包期限:从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10月30日止(壹年整)。
2、甲方土地150亩,以每亩400元出租给乙方种西瓜,20xx年10月30日进入时全部付清土地承包费60000元(陆万元整)。
3、甲方小河口村必须在10月30日前处理好一切土地问题交乙方管理。
4、甲方抽水泵站现有抽水设备一套抽水管道从抽水泵至平头水浇地全段交乙方看管,并自行抽水,甲方不负责任。
5、从村小组到平头一段照明电线交乙方看管使用,如有被盗,乙方自行跟新。
6、抽水费用为农用电费,最终以电力公司出具电力发票为准。
7、甲方在乙方的承包面积内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种植管理。
8、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国家征占用该土地,地面上西瓜损失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
9、乙方在甲方土地承包期间必须按甲方当地的政府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和护林防火工作。
10、现甲方小河口村小组平头现有住房20间,烤房35间交乙方看管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1、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承包土地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区 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 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等级、四至、简图附后)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归乙方所有。
三、转让价格
甲方转让的该宗土地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亩,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现金方式分次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为甲方签订合同后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取得全体村民同意转让该宗土地的签字(签章)书后支付剩余部分_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凭证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五、土地转让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土地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合同签订后,凡与转让土地发生的一切矛盾和纠纷均由村、组及土地转让方协调解决,保证甲方交付的土地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2.乙方获得土地转让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处置、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以上约定丙方全部同意。
七、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当事人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该宗土地转让金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甲、乙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_____________村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七
甲方:芒章乡中心小学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乡芒章村村民小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第一次付款领条
领 条
今领到芒章中心小学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款(永久性转让)三万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领款人:
2015年4月3日
证明人:
2015年4月3日
甲方:云溪乡原石角山村身份证号码:
乙方:云溪乡云溪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拥有土地的使用经营权和收益,双方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将其承包的,云溪乡原石角山村,土地名荒塘,面积合计(大写)平米,转让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三、转让期限为永久,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青苗补助款、转让款金额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支持、配合乙方开展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应对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优惠政策与服务。
经济补偿。
六、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 村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让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为人民币元, (大写: );
转让费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转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同。
3.转让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对转让地块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每日按应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日按转让费的‰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发包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坐落、四至、土地用途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 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八
建德市梅城观美快捷酒店为了便于酒店管理和提高酒店经济效益,陈荣春、周长春(以下简称甲方)任命王丽娟(以下简称乙方)为酒店总负责人,乙方以承包方式进行酒店管理,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承包经营建德市梅城观美快捷旅店,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二、酒店位于建德市梅城镇梅花中路21号,以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给甲方的验收据依据,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移交给乙方清点确认。
三、承包期限、用途
1、该酒店承包期限一共三年,自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之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四、承包金支付方式:
该酒店第一年承包金为10万元,第二年为10.5 万元,第三年为11万元,每年支付一次,先交后使用。
五、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支付。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 乙方向甲方交押金贰万元;
(2) 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宽带、有线电视及相关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 承包期内甲方有义务提供有效证件协助乙方办理各种酒店所需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间,甲方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出卖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酒店。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需要变更和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的酒店:
(1)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租该酒店;
(2) 未经甲方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 损坏承包酒店设施,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其它用途;
(5) 逾期未交纳承包费,或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将现有的设施在签订合同之时交给乙方(附清单)。
2、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按清单交还给甲方,乙方交还甲方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
3、经甲方验收,符合清单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承包押金贰万元。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没收违押金2万元,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2万元。双方损失超过2万元的,双方均有权向对方索赔。
十一、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酒店装修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8月14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九
目前,农业承包
合同
已在广大农村普遍实行。为了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签订荒山承包合同转让协议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转让协议,欢迎参考阅读。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 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 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年月日: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20xx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20xx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流转林地基本情况及期限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基诺乡巴来村委会巴伞二队村旁(曼岭水库引水沟穿山洞对面)48.9亩的橡胶林地(1250多株橡胶树)的所有权(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此块地属二类荒区,荒山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四至界线;东:以曼岭水库引水穿山洞对面南板桥河上方150米处为界,并与南面的种植沟平行(即:东北角的面积部分协调归还乙方,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南:以大青树小路为界;西:以四乡曼龙站村小组波端橡胶地为界;北:以国有林小沟为界。转让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上面积和附图为准。使用期限30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36年1月1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流转后,乙方亨有流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前期开垦、种植费及涉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对流转让林木有偿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国有荒山使用出让金、交易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林业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南板桥至胶地150米道路开通,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产生的费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外,另罚该次转让承包总额壹倍的罚款给对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7、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59万元,签订该合同时乙方预付20万元给甲方,剩余39万元,待所有手续办完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如合同出现纠纷,可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9、其它事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新的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附:1、林权证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业局出让金收据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__)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_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样本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十二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m3计算,作价万元(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万元(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附:财产清单、甲方《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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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十四
乙方(承包方):韩
丙方(承包方):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____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 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 北至:东至:河套 西至: 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________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签订地: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十五
甲方:(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具体地块祥见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以下简称“该林地”)除草等相关工作发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包括该林地: 全部平面杂草、灌木等砍除。
三、乙方就该林地上述工作应该在 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清除的杂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5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4、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生产工具(除此外由乙方自行解决): 1、除草机台(配件、油料、运输、修理等由乙方负责)。2、甲方所提供的生产工具如由于人为损坏、遗失的,由乙方按照新机购买价格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七、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甲方指定地块杂草、灌木等疏密程度分别定价(祥见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
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并为甲方开具劳务工资清册。 八、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后进行结算。
2、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账号。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务(包括中途主动退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70%结算。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结算前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在合同签署两日内没有组织人员开始除草工作的,或除草进度明显无法完
成承包工作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十、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内容,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施工承包订单
注:在双方负责人确认此施工承包单后3日内付清对应款项。
施工验收单
编号:
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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