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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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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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结构应当合理、清晰,包括标题、条款和附件等。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合同模板,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一

借款合同解除协议书,如果我们要解除合同,就要用到协议书!大家了解过协议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借款合同解除协议书,欢迎阅读!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xx年7月16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

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xx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借款人暨投保人)

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甲方为 号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经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同意,甲乙双方就保单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 号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为质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具体借款金额见附件2《保单借款借据》。

甲方借款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借款项的0.05%。

二、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不超过借款当时保单个人账户价值总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0.25%与每月结算利率上浮2%中较高的一项;乙方有权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万能保险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证:用于借款的保单是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担保、未挂失、未失效或未发生止付情形的保单。

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单被质偿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投保人申请借款的保单应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向甲方返还保单。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贷款期间内可在最高借款额度内申请增借,增借后保单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保单当前个人账户价值的.80%,增借日为增借款项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部偿清为止;若逾期未付利息,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利息。

八、若未还清的保单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续费的总金额等于或超过保单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偿前保单如发生生存金给付,乙方直接将生存给付金额先行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支付给保单受益人。

十、甲方与被保险人同意:当发生理赔给付时,乙方有权直接将理赔金偿还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额再行支付给原受益人。

发生死亡理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出险日为准,发生非死亡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做出理赔决定日为准。

十一、如果发生乙方需退还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将需退还的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偿还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内,乙方不受理甲方关于投保人变更、部分领取帐户价值、保单迁移的申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业务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保险人签字: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一、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借款人实质违约,如逾期还款等;

3、签署《借款合同》后,出借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提供借款;

4、其他双方约定的情形。

二、解除借款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承办人应具有合法资格。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产生的后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新的合同法律关系或消灭原有的法律关系。

尽管合同当事人资格因在签订时已经审查确定,变更或解除时可不必审查,但承办人的资格仍应审查。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合同承办人因情况变化是会发生变化的。

审查承办人的资格,如果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审查能证实他们真实身份的证明、证件即可,如果单位授权所属职能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或者外单位人员承办,要有正式、完备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按无权代理处理。

第二,合同一方的承办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为合同原承办人或原法定代表人经办的合同不是为他们个人,而是为单位签订的,合同的义务人应是单位而不是他们个人。

只要原法人单位还存在,无论承办人、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变动,原合同不能变更或解除。

第三,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只对经他同意、签字(盖章)的保证内容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而变更借款合同,如延期还款、增加贷款等等,应视为保证合同解除,保证人不再承担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的担保责任。

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应特别注意此点,防止被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擅自加重担保责任,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借款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借款人已经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五,在变更协议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依然有效。

在此期间的任何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不得以变更后合同的规定为借口,逃避责任。

第六,借款人由于关闭、停产而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贷款人应督促和协助借款人处理财产和债务,处理的结果,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需的维护费用外,首先应用于偿还借款。

第七,双方当事人(往往是承办人)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进行协商,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

双方往来的文书、电报等,只要足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解除合同已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视为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除借款合同的方式是很有很多种的,如协商解决、债务人已还款等,解除借款合同的时候,债务人一定要收回借款凭证,这样防止发生纠纷。

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登录律师365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一年

四、还款日期:

五、还款方式: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甲方或者乙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由第三方进行调解;

七、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三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四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2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五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六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三方根据(自愿)所确定的原则且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资金借款,并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用于甲方合法的 。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__________个月的时间内分批(或者一次性)陆续支付给乙方。

3、乙方对于甲方的资金用途以及使用情况不作监督和约定,但甲方有转移资金、资产或者资金情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上述借款。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____年,从该资金的第一笔支付给甲方账户时的次日起计算。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其他向甲方账户支付的款项,均属于乙方向甲方的借款。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年利率 %,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即应当按照全部借款额计算资金的使用利息。

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借款时,一次性计算全部借款在____年使用期限的利息,并一次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账户。出现利率调整情况的',甲方应补充支付或者退回已经支付的利息。

三、借款的偿还

1、借款到期前_____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还款资金的筹备计划,并向甲方书面通报还款抵押物的法律状态。

2、借款到期前____日,甲方应当向乙方偿还全部借款的______%。到期时,应当全部偿还乙方的借款。

四、借款偿还的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以___________资产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项借款的本金、违约利息以及乙方为追索该款项目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支出。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七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法规的健全,在信贷管理中实施贷款法律审查制度,既是我们依法办贷、依法管贷、依法收贷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信贷科学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对此,各级行务必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对新办贷款实施法律审查,另一方面对现有贷款进行对照检查,对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缺什么补什么,保证贷款的合规合法性。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总行资产保全部反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贷款发放和管理活动,依法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资产营运的安全,减少和避免贷款法律风险,全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贷款法律审查是指各级行的贷款法律审查员对本行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它是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凡是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进行法律审查。

第三条 贷款法律审查的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法律审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贷款法律审查的基本内容为:

(一)借款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认定;

(二)担保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认定;

(三)担保物的合法性认定;

(四)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认定;

(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手续、程序等形式要件的合法性认定;

(六)其他法律问题的合法性认定。

第五条 贷款法律审查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借款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三)涉外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章 对借款人的法律审查

第六条 审查借款人主体资格。

审查其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要求。

审查借款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审查其营业执照是否已过有效期限;是否按工商管理规定办理了年检;是否是最新颁发的,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性。要审查其身份证原件,核实该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相符;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规定的有效日期能否保证其签署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审查借款人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及其真实性。

第八条 审查借款人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审查借款人资产的真实性,包括全部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是否一致;净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对固定资产中房产、地产应核对产权证书;其他财产情况,并审查其有关原始凭证等。

审查借款人负债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故意压低负债或其他欺骗行为。

审查企业产权是否明晰。

第九条 审查借款人出资单位的情况。

要审查借款人由谁出资,所占份额为多少,资本金是否到位,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贷款偿还责任是由企业法人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第十条 审查借款人经营范围、方式是否与贷款用途相符。

第十一条 审查借款人主体的唯一性。

审查借款人是否有多块法人牌子及其拥有的实际财产情况。重点审查借款人各法人在工商登记的财产是否划分清楚;各法人之间的实际使用财产是否划分清楚。各法人之间使用的房屋、土地,要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产权所有人确定。

第十二条 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的真实合法性。

主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授权是否有法律依据;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文件、授权书,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个人借款的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

第十三条 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企业的审查。

审查借款人章程、合伙协议、承包协议、租赁协议等,了解其经营管理方式;并依据借款人组织形式、合伙协议、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等审查贷款偿还责任是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特别应当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租方与租赁方对贷款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第三人抵押,是否已经对外担保。

主要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抵押。如已设定抵押,留给我方抵押的资产是否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借款人是否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是否影响我方贷款安全。

第四章 抵押担保的法律审查

第十五条 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

依照本规定“借款人主体”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审查抵押物所有权是否明确。

主要审查抵押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抵押物是否属于该抵押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审查抵押物的所有人是否以书面形式同意抵押。

(一)抵押物如属第三人所有,是否取得第三人同意将其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二)抵押物如属共有,是否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将共有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是否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需要办理抵押时,是否有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

(五)款、《企业动产抵押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九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0.3%/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3%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内部借款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十一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十二

债权人(甲方)xxx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借款,为保障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人愿意将愿意将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详见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保证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十三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住址):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已于年月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年月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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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十四

保证人名称: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债权人名称:

住所:

行长: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确保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________,期限为_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二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三条 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

第四条 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为止。

第七条 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篇十五

贷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公章)_______

地址_______电话____联系人_______

建设项目

计划任务书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

初步设计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

计划任务书批准总投资

概算总值

计划开工日期

投产后预计

计划投产日期

每年能增加

要求贷款期限

的经济效益

申请贷款金额(大写)其中:已贷前期工作费用(大写)

贷款单位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

建设银行审批意见:

盖章年月日

1.本申请书填写一式二份,经办行审批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贷款单位。

2.贷款单位接到批准的贷款申请书,与经办行签订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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