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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一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公司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发生的交通事故.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担任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长.主管安全副经理担任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成员,所有职能部门为成员部门.
4.2应急救援小组长负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
4.3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指挥工作.
4.4生产部人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安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交通事故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二
为做好师生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1、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全体教职工
2、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主要是对全园人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园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救援过程中,上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幼儿园的指挥系统应主动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幼儿园的应急指挥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幼儿园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等)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园长室,园长和领导小组人员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门房,值班教师,校医等。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门房联系园长和总务主任,园长和总务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行政,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应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可租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幼儿园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园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保健医生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委员)。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幼儿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园长及分管领导应组织在场行政,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三)联络,教育: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行政,值班教师,保健医生等。
1、接到园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行政办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园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园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行政和班主任分别做好教职工和幼儿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行政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组长:xx
成员:年级组长,门卫等
1、组长根据园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逃逸。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行政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幼儿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工会小组长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幼儿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幼儿园在无力调解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行政办起草《协议书》,并交教育局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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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组长:xx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及相关各线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三
1、处置事件的.组织:当事人或事件当事人的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卫生院值班人员或医院值班人员、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
2、报警程序:
(1)在场的老师迅速呼叫医院救护车实施抢救电话120,
(2)向学校领导汇报。
(3)报告交警大队电话:110
(4)向教育局领导报告。
3、处理措施:
(1)发生意外后,老师要迅速控制现场局面,实施现场抢救。
(2)呼叫交警大队电话:110
(3)现场领导、老师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4)当时学生、老师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学校领导汇报。
(5)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人民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6)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组织其余学生离开现场。
4、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交通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实施抢救、以最快速度送往人民医院救治、减轻伤亡、保护现场、组织其余学生迅速离开现场。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四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公司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发生的交通事故.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担任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长.主管安全副经理担任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成员,所有职能部门为成员部门.
4.2应急救援小组长负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
4.3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指挥工作.
4.4生产部人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安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交通事故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五
1、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学校门前的学生出入秩序。
3、严格执行外来车辆准入制度,未经允许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准入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4、严禁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值班领导和教师,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日行政和救护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2、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通讯组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及120急救电话。救护组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总指挥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救护组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委员)。
1、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在场副总指挥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政教处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六
为预防幼儿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保障幼儿安全,我园制定了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留园处理)
副组长x(现场处理)
成员:各班班主任
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净园后两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
二、该预案本着预防性和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体师幼及家长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规定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镇教办报告。
四、应急工作分工。幼儿园根据人员特点把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现场处理组(负责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向交警报告;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向校内发出指令;向镇教办报告);留园处理组(负责迅速做好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 地减轻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电网公司**供电公司所管辖范围内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道 路交通事故的抢险求援工作:
(一)特大交通事故:
(二)重大交通事故:
(三)一般交通事故:
第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的义 务。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应配合本《预案》,按照“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
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
:(1)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2)工作职责;
(3)应急处理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4)应急处理设备器材的保 证措施;
(5)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6)事故报告制度;
(7)资 金保证。
第二章组织指挥机构 第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成立**电网公司**供电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成员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总指挥由经理担任,副总 指挥由分管车辆的公司领导担任。应急处理责任单位包括:办公 室、安监部、人事部、财务部、党、政、工部门等相关部门和事 故发生部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公司领导任主任,办公 室主任,安监部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小组成员由公 司办公室相关人员、安监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力争 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 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九)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在应急处理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 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九条非应急处理责任部门必须服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挥、 调度,参加或者配合应急处理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一)第一时间拨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 2 2报警中心以及相关报 警电话。
(二)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严格保护 事故现场。
(三)事故的上报 1.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事故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应急 处理指挥部报告,并由指挥部用电话或传真快速向**供电局报 告,次日上报事故的简单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 人员伤亡或车辆受损情况)。在交警部门结案后1 5天内上报交通 事故调查报告书。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当天,要及时告知公司分管领 导。在交警部门结案后1 o天内上报交通事故报告。
第十二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 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 现场简图,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
(二)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造成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的简要经过;
(五)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八)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应急处理责任单位应急行动 第十四条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所属各有关部门和《预 案》适用单位应当按照处置突发事故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 抢险救援工作。
(一)公司应急处理机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 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上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办公室接到报案后,必须在20分钟内组织有关人员赶往 事故现场。
(三)办公室负责与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联系,并通知其赶往现 场。
(四)发生交通事故后,办公室有权调动公司所有车辆,车辆所 属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五)事故发生所在的部门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群众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六)工会、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及时介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情况通报和上报工作。
第五章 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 序: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 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并进入响应工作程序,及时 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报有关单位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二)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应立即停止各类会议或其他活动,马上 进入响应工作程序的实施,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及时 组织制定本部门应急处理措施和其他安全保障事项。
(四)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积极做好救援、抢险 和处理响应工作,保障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 援、抢险、处理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 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 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 组织抢救,不得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六章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第十八条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 和单位进行分析总结,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 处有关责任人,并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对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 突出贡献的人员、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 奖励。
第二十条对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迟报、漏报、瞒报等造成重大损 失的人员;
在处理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 责或临阵逃脱的人员;
危害应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 以及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适用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严格执行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制度。对预案不 断进行完善、充实,以验证其实施过程的正确性和效用性。
或死亡1人,同时 重伤8人以上;
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群伤),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十三条本《预案》所称的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 成死亡1人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 o人以下的群伤),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事故。
第二十四条本《预案》所称的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 成重伤1人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群伤),或者直接经济损 失在1万元至3万元的事故。
第二十五条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和平常演练所需的有关经 费,由办公室提出申请,公司安委会审批,财务部安排。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八
为确保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xx市政府和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描述
(一)组织与领导
组长: 刘长真
成员:全体领导干部、班主任及保卫科人员
中层领导干部代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学校在救援时用到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时,学校应急指挥应该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当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最高领导做出最后决策。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政教处要识别容易出现校内交通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口要切实贯彻《交通管制的规定》,政教处做好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做好教师的宣传教育工作。
6、校医室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教导处确保医生值班。
7、值日领导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自己调班,否则不得离开。
8、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领导干部、级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内电话畅通。各级部交一份学生家长通讯录复印件到学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三)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师员工、临时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值班领导,然后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班领导和政教处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当天值班的领导干部
成员:组织活动的领导、教师、级部主任、班主任、校医、司机。
1、在场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师员工、临时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学生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值班领导赶赴现场,德育副校长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并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校医到达后,马上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由校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领导)。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政教主任组织级部主任和在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联络、教育
组 长: 贾传海
副组长: 贾辉
成 员:级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办公室主任和级部主任、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孙京平
成员:王新国、韩玉奎、级部主任、班主任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政教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文秘办主任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安全办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组长:刘长真
成员:工会主席、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学生在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认真做好防范在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及事故发生后及时、公正、妥善地予以处理的工作,特制订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小组全体成员学习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在校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及时救助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一般稍轻伤害事件,校卫生室成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三、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口头或书面)。
四、如遇重大伤害或伤亡事故,学校应迅速请求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指导,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五、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学生家长通过协商方法解决,如双方自愿可进行调解。
六、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将事故处理结果口头或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七、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长真
副组长:贾传海
成 员:王金刚、杨成森、孙京平、孙中翠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九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7223481、7223492。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十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本预案适应于本企业的施工现场。
2、在其它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迅速通知当地的交通警察,同时通知本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本企业的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协助交警救助受伤人员,事故的处理和善后等工作由交警负责。
1、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抢救。
2、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性质是否向交通管理部门上报,同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3、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编写事故结论等善后工作。
4、当公司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现场的身体情况较好的乘客或司机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并上报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1、组织车辆司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行车的安全意识。制定严格的预防交通事故措施,防止违章开车。
2、开车前发现有精神不振,喝酒等现象的,应立即制止其开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它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现场的其它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将情况告安监部门。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4、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现场救护办法按《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紧急救护法执行。
5、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方法报告给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
6、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首先应立即与救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现场有关情况,然后协助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中队长
(1)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组织协调: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挥
县西片(包括xx国道)
指挥: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
指挥:
城区:
(4)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二
1、组织机构(包括交通事故工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疏散引导组)
(1)交通事故工作组组长:******
组员:************
(2)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
组员:************
(3)疏散引导组组长:******
组员:************
2、交通事故工作组接警组织程序:本市场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工作组统一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听取说明,调查原因,同时向交通事故委员会委员咨询对策,尽量避免驾驶者和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在事故现场,事故责任者与对方交涉,如赔偿在100元以内可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但事后须提交相关报告。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都要由当事人签名。
3、安全防护组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严重受伤者,应立即与附近的医院进行联系,并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护,救护时必须谨慎、小心,以防因救护不当加重对受伤者的创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任何人对受伤者进行不正确的救护,并绘制现场图及摄影(肇事车辆长、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4、疏散引导组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围观,疏散交通,保护现场。并监护事故双方人员,记录下双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双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出生年月,以用于事后联系,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住址、姓名、联系电话。
5、交通事故预警方案。每月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三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11-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处室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xx措施。(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预防幼儿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保障幼儿安全,我校制定了本预案。
一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净校后两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
二是该预案本着预防性和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 防患于未然,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 体师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规定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 故,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 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 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 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四是应急工作分工。幼儿园根据人员特点把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现场处理组(负责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 向交警报告;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向校内发出指令;向教育局报 告);留校处理组(负责迅速做好了解情况、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迅速查清乘车幼儿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通知应 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 辆、及有关人员);机动应急组(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 应)。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公司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发生的交通事故.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担任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长.主管安全副经理担任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成员,所有职能部门为成员部门.
4.2应急救援小组长负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
4.3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指挥工作.
4.4生产部人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安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交通事故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篇十六
1、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学校门前的学生出入秩序。
3、严格执行外来车辆准入制度,未经允许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准入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4、严禁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值班领导和教师,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日行政和救护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2、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通讯组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及120急救电话。救护组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总指挥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救护组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委员)。
1、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在场副总指挥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政教处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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