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我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思考和学习。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在文章结尾处给出一些实际操作建议或总结性的观点,让读者有所收获。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精美的心得体会范文,领略其中的智慧和感悟吧。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一
在当今社会,民族团结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各个民族的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是国家稳定和繁荣的基础。为了深入研究和推动民族团结的建设,我参加了一次民族团结创建专题活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人人都是责任人。一个强大的国家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和贡献。在民族团结的建设过程中,不能依赖少数人或者政府的单一努力。每个人都有责任去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和谐共处。我们要增强文化自信,承担起宣传民族团结的社会责任。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民族团结的基础才能更加坚实。
其次,教育是培养民族团结的关键。教育是培养人们的思想和道德的重要途径,也是塑造一个国家未来的基石。在民族团结的创建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应该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引导,培养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和尊重其他民族的意识。同时,我们应该提供多元化的课程和教学资源,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只有通过全面的教育力量,我们才能培养出具有高度文化素质和民族自豪感的新一代。
第三,促进民族团结要弘扬优秀文化。优秀的文化是民族团结的纽带。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传统和历史,这些文化传统是我们与其他民族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和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让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变得更加频繁和深入。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举办各类文化展览和演出,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和接触不同民族的文化,促进心灵的交流和融合。
第四,加强法制保障是推动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法律是管理社会的重要工具,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的保障。只有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有效实施,才能让每个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安全。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对民族对立和冲突的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加强对种族歧视和仇恨言论的打击力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民族团结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媒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媒体是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对于塑造公众舆论和推动民族团结具有重要作用。媒体要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动宣传民族团结的主题活动,传播正能量。同时,要采取合理的舆论导向,避免刺激民族矛盾和对立,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引导社会舆论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民族团结的创建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任务。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通过教育、文化弘扬、法制保障和媒体引导等多种手段共同推动民族团结的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和谐共处,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二
在春意盎然的5月,我们学校全体各族师生又迎来自治区第三十一个个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位于祖国边陲的新疆又是祖国大家庭中地域最大、地处边疆的自治区。新疆不仅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宝地,而且又享有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盛誉。同时,新疆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又担负着巩固边防、守卫边疆、维护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因此,各民族必须团结在一起,搞好民族团结。学校通过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此次学习活动由全体教职工参加,参加率达100%。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提高了大家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民族团结,增强了凝聚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20-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于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条例从团结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原则和相关法律责任。条例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适用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示范和表率作用。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阶段。幼儿园应当对学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还将每年5月定为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月。
在学习过程中,学校能够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座谈讨论与个人发言相结合的形式,通过教师辅导、知识竞赛、作文比赛、书画比赛、文艺表演、观看光碟、升国旗、邀请法制副校长举办讲座等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寓民族团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学校坚持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学生课堂。其一,结合常规教学工作,发挥全体教师的作用,把科学发展观基本知识、爱国主义教育、“六个为什么”教育、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和法制教育、公民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巧妙地切入各科教材,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各项活动之中。
一直以来,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以月促年,在师生中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使他们懂得了“民族团结则百业兴旺,民族纷争则百姓遭殃”的道理。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新疆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教师,我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愿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三
创建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而学习创建民族团结则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关于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多元文化
在多元文化的国度中,学习了解各民族习俗和文化,尊重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是创建民族团结的前提。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应仅关注自己的文化,而是应该积极去了解和体验其他民族的文化。只有真正理解和尊重其他文化,才能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第三段:增进友谊,促进交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与不同民族的人交流,增进彼此间的友谊,促进交流和融合。这不仅可以夯实民族团结的基础,而且也可以拓宽自己的视野,了解不同地区和民族的文化差异与相同之处。通过交流与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顺应文化多样性,依托一个庞大而未知的世界,实现所有人的个性和文化形态的自由。
第四段:反对民族歧视
反对民族歧视,是创建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之一。民族歧视并不局限于语言和肤色,而是涉及到所有涉及“他者”的地方。无论在言行或合理、常规的交流中,都应避免使用对其他民族不友善和侮辱性语言,反对对其他民族的攻击和仇恨。我们的责任是创造一个涵盖所有人的公正、和平、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远离民族歧视的阴影,让所有人平等地享受人权、民权和文化权。
第五段:结语
创建民族团结的道路是漫长而艰辛的,需要我们强化文化多样性意识,加强民族理解和尊重。同时,反对民族歧视并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没有停止的日子。但只有携手努力,共创和谐稳定的未来,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和人类社会的美好愿景。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四
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的基石,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近期参与了一个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创建工程,深感其重要性和意义。通过这个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和团结共进的价值。在此,我愿将我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首先,在这个创建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来自不同民族的人们共同努力,相互合作,共同实现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各个民族之间没有矛盾和隔阂,反而在合作中逐渐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与认同。在与其他民族的沟通中,我渐渐了解到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相似之处,也更加尊重和理解了其他民族的传统和习惯。正是这种民族团结的力量,使我们的创建工程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
其次,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我们的创建工程中,各个民族的代表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提出了各自的需求和建议。政府部门也积极地响应了我们的要求,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这种紧密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合作关系,为我们的创建工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民众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也使得整个创建过程变得更加顺利和高效。这种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此外,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体验到了团结共进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互相帮助、鼓励、支持,共同克服了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组织了各种各样的活动,如庆祝活动、文化展览等,来推动民族团结的进程。这些活动不仅加深了我们之间的感情,还促进了我们的文化交流和融合。这种团结共进的价值,在我们创建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最后,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对于民族团结的未来有了更加明确的期望。我希望能与其他民族一起,共同努力,推动民族团结的进一步发展。我相信,只有我们不断增进相互的了解与认同,才能获得更加和谐的社会与美好的未来。而这也正是我们创建工程的初衷,即为了实现民族团结的目标,共同创造繁荣和发展。
综上所述,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和团结共进的价值。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石,我们应该积极地加强与其他民族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民族团结的进程。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拥有一个更加和谐和繁荣的社会。我对于民族团结的未来充满希望,愿为此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和谐发展的必备因素,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而创建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参与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创建的价值。下面我将通过以下五个方面来分享我在推进创建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广泛宣传(250字)
在推进创建的过程中,广泛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工作。通过宣传,可以向各个民族普及创建的意义和目的,增强民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宣传还可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消除误解与偏见。我参与的创建活动中,我们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向公众普及我们创建的内容和意义。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我们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参与,有效推进了民族团结的进程。
第三段:传统文化传承(250字)
传统文化是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也是每个民族的瑰宝。在创建的过程中,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尤为重要。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可以增强我们对自己文化的认同,并且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在我们的创建活动中,我们特别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宣传。我们组织了各种形式的文化节目、展览和竞赛,让不同民族的人们能够展示自己的特色和传统。通过这些活动,我们不仅保护了传统文化,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段:促进经济发展(250字)
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基础,也是民族团结的重要条件。在推进创建的过程中,我们注重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经济发展政策,鼓励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旅游业,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我们组织了各类培训和技术支持活动,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提高技术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有效推动了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了各民族之间的互信和合作意愿。
第五段:加强义务教育(300字)
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也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对义务教育的督导和支持。我们注重提高教育的普及率和素质,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教育。我们也加大了对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各类教育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的相互了解和友谊。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有效提高了教育水平,增强了民族团结的基础。
总结(100字)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尝试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推进创建的重要性。广泛宣传、传统文化传承、促进经济发展、加强义务教育都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有效途径。通过这些努力,我们不仅推进了民族团结的进程,也为国家的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未来我们能够继续努力,持续推进创建工作,让我们的国家更加美好和谐。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六
培训期间,国家民委的领导和xx市委、xx干部学院的老师们为学员作了精彩的讲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学员们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一条道路、一个目标、三个问题、四个着力”等基本内容有了更进一步理解和认识,引导学员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理论应用于实践,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水平。
几天的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一是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坚决贯彻好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在新时代继续捍卫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内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构建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民族工作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极其丰富,必须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不断夯实学的基础、搞好头脑武装,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储备过硬素质和能力。四是对民族工作干部而言,要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己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用身体力行的实际行动,履行好民族工作职责,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七
学习创建民族团结是当今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如何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为我们的国家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我在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过程中,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一主题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建立尊重与理解
创建民族团结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尊重与理解。在我们与他人相处的时候,必须遵循尊重对方的文化、宗教或者民族传统。错把他人的文化视为娱乐或者消遣是非常不礼貌和不尊重的。通过了解别人的传统和文化,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行为和思维,在适当的时候也能够更好地与他人沟通。
第三段: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是交流的桥梁,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交流,消除语言带来的障碍。在不同的社交场合中,不同的语言素养有不同的要求,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注意发音准确、用词恰当和语气得体。同时,还要注意让自己的语言不包含带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和性别歧视等方面的言语。
第四段:主动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
了解他人的文化与传统是消除民族隔阂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比如阅读图书、上网查资料、交流学习等。同时,旅游也是了解不同民族文化的很好的方式之一。在旅游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习俗,向他们学习各种实用技能。
第五段:通过有效而创新的手段促进民族团结
创建民族团结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我们可以利用各种方式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互动交流,比如开展民族特色文化活动、举行座谈交流会议、举行宗教节日庆祝活动、开展口传手艺等等。通过这些活动,不同的民族可以加深对于其他民族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
第六段:结语
学习创建民族团结是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更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才能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国家。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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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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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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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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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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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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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第五十条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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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第八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
(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循序渐进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持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
第十四条乡(镇、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行业规范。
第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以现代文化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时代性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图书、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双语出版物出版;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影视、歌舞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增加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数量,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作品互译,推动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
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当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条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引导进入城市的各族公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形成有利于各族公民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社会环境。
第二十一条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海外新疆籍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扩大交流交往,维护祖国统一。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积极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二十七条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
第二十八条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
第二十九条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第三章社会责任
第三十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各族公民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三十一条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
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教育活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阵地作用。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涉疆社科理论研究,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地批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科学理论支持。
第三十七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
第三十八条各类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各族公民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履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家庭应当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禁止制作、表演、传播含有侵犯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等内容的节目。
第四十五条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餐饮服务行业应当合法经营、诚信友爱,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广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语言、文字、符号、图案及其组合,尊重各民族饮食习惯。
第四章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第五十条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
(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九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但民族团结依然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努力维护的重要任务,因为没有民族团结,就不可能有国家和谐,也不可能有人民安居乐业。那么如何学习创建民族团结呢?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学习并创建民族团结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首先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民族团结是在多民族共生、共处共享的条件下,由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和相互帮助所形成的,它是维护国家安定和民族和谐的重要保证。只有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才能认识到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紧迫性。
第二段:学习历史和文化知识,理解各民族的习俗和传统
要学习创建民族团结,就要深入了解各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知识,理解各民族的习俗和传统,尊重不同民族和地区的多元文化。只有了解彼此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了解各民族的风土人情和社会习俗,才能够建立起相互的信任和理解。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尝试接受和包容不同习俗习惯,学会在多元文化中融入自己的身心,不与他人产生冲突和矛盾。
第三段:积极参加民族团结活动,增强彼此的认同感
通过开展一些民族团结活动,增强各民族的认同感以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是我们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参加民族团结活动不仅可以帮助你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和习俗,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跨文化交流能力。我们可以组织一些文化交流和传统节日活动,增加大家的了解和认识,不断打破民族差异,建立起相互的信任和尊重关系,从而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第四段:运用传媒手段,扩大对民族团结的宣传
通过利用各种传媒手段,扩大对民族团结的宣传和推广,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加到民族团结的建设中。“无以言传而篇之”,我们可以运用写文章、拍摄电影等手段,向更多的人展示我们民族团结和谐的风景,让更多人了解各族人民之间的深厚情感和民族团结的实践成果;也可以运用网络等新媒体渠道,宣传和分享关于传统民俗文化和民族团结的文章、视频、音频等,弘扬中华文化的精神。
第五段:从身边做起,每个人都是民族团结的构建者
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绝不能把焦点放在别人身上。作为每个人,能够做出的贡献虽然是微小的,但作为建设民族团结的基础是至关重要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在身边不断地弘扬民族团结的精神,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深化人民群众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自尊心,使民族团结和谐永远成为我们国家发展的强大力量。
总之,学习创建民族团结是一种家国情怀,也是一种文化自信和民族自尊心。只有大力培育并维护民族团结,才能够促进国家繁荣和富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用信仰和行动来实现我们的美好愿景。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十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时代青年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推进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和谐。
加强民族团结就是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国家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中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是我们的国家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十一
民族团结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一种追求,它对凝聚人心、整合社会起着重要作用。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加强民族团结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国策,是符合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情感 和意愿的大举。面对总体稳定、局部动荡的世界政治格局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使每一个公民都能自觉地履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义务,同时也把它当作自己的一项应尽的义务。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图谋的迫切需要。新中国成立60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始终没有停止对我国的分裂破坏活动。尤其是近些年来,境外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同境内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疯狂进行分裂中国的违法犯罪活动。2008年拉萨“3"14”事件与 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充分暴露了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暴行和分裂中国的罪恶行径。尽管这两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已被平息,但境内外敌对势力决不会甘心失败,还会伺机制造事端,破坏我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当今,境外敌对势力还在意识形态领域向我国大举进攻。国际上“泛伊斯兰主义”、“泛蒙古主义”与“泛突厥主义”思潮泛滥,并利用各种途径日益向我国境内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他们在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培植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企图把这些地区作为他们从事分裂中国活动的桥头堡。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企图,我们始终不能放松警惕,必须做好反对民族分裂斗争的长期思想准备。为此,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迫切需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功能,打牢全国人民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思想基础。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近些年在处理民族关系中,由于对经济利益矛盾的调处不当,或因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执行不力,引发了一些民族纠纷。更有甚者,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因境外敌对势力的挑拨与煽动而成为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制造暴力事端的借口。这些民族纠纷的产生,更加警醒我们需要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反对民族分裂、处理好民族关系的重要举措。因为“民族关系始终是我国社会政治关系的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党和国家的全局。正确协调和处理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的局面,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就是要在全国各族师生中间广泛深入地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巩固和发展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第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教育。这里主要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是正确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的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总和。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党和国家正确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的问题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升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教育。国家民族法律法规教育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主要是指对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的教育,让全国人民知法懂法,自觉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规定的坚持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基本原则。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为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稳定与繁荣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是全体思想政治教育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具体的表现。如何用当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武装全国各族人民的头脑,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是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须深入探索的问题。
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不懈追求的目标。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根本动力来自全国各族人民。只有各民族大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才能确保各族人民的主体地位落到实处,使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使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现实的和潜在的积极因素竞相迸发其能量,一切有利于造福社会和人民的源泉充分涌流,从而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真正变为现实。经过 60年艰苦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靠的就是全国各族人民精诚团结、万众一心、共同奋斗。
民族团结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一种追求,它对凝聚人心、整合社会起着重要作用。五月是我们的民族团结教育月,五月也是鲜花正怒放的时候,五月里民族团结之花会开的更旺盛,更鲜艳。
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2011年5月13日下午,我们班和少数民族10-4班举行“奏和谐之韵,谱团结之歌”的主题团会活动,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民族团结心得体会。我们中华民族是五十六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作为生长在新疆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我们班是一个特殊的班级——定向委培,是一群立志走向教师岗位的集体。我们从一进校就学习维语,学校对我们很重视,给我们开座谈会,讲一些去南疆工作的事。我非常喜欢学习维语,还交了很多维吾尔族朋友,我们经常联络,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一起逛街,一起游戏,一起参加社团活动。现在我们已经能说一些简单的生活用语,介绍自己,家人,朋友,学校等。当我们在少数民族同学面前说维语时,看着他们高兴的样子,心里很欣慰,好自豪,感觉学维语真好,有时候还后悔自己没多学点。民族团结心得体会。既然我们有这个条件,在这里学习维语,就应该努力,多学点知识,为新疆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班都是来自新疆各地的,都在新疆生活了好几年,我们都知道作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已学习过新疆地方史,知道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意识,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一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新疆有13个少数民族(朝鲜族、锡伯族、俄罗斯族、满族、蒙古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乌兹别克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东乡族、塔塔尔族),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自有着各自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
在新疆这三山夹两盆的土地上,每天都上演着一幕幕人间温情剧,感动着每一个人。
新疆伽师县人艾尼·居买,在乌鲁木齐打工,为营救一名汉族女大学生英勇负伤,用鲜血谱写了一曲当代青年维护民族团结,伸张社会正义的赞歌,让民族团结之花异彩纷呈。
阿里木·哈力克,新疆维吾尔族库尔勒市和静县人。8年来,阿里木卖出30多万串羊肉串攒下的10多万元,全部捐献出来资助了上百名贫困学生。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这些被他资助的学生,将来一定要回到贫困地区,告诉大家改变观念,要读书,要有文化。人们都亲切地称他为:烤羊肉的“慈善家”。
2007 年9月,乌鲁木齐汉族女孩王燕娜无意间看到一篇报道:一个名叫毛兰江的维吾尔族少年身患尿毒症需要尽快做肾移植,否则将有生命危险。毛兰江是b型血,王燕娜也是b型血。2008年3月,毛兰江接受了换肾手术。手术后,毛兰江面色慢慢变得红润起来。谈到自己的行为,王燕娜平淡地说:“我认为真正的善、真正的爱,是博大无私的,是超越民族、不分肤色、不论贵贱、无需回报的。”
爱,多一点付出,就会得到更多更大的满足,也会让爱得到升华,因为,爱加上爱是更多的爱。这就是名族团结的大爱,民族团结的力量。不光是在新疆,在祖国的每个角落都有团结,团结是力量,团结是财富,团结是生产力,团结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基础。“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使数万同胞遇难、数百万人痛失家园,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蒙受巨大损失。地震天不塌,大灾有大爱。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传播着血浓于水的中华民族骨肉亲情、民族大义、文化大同、无疆大爱,全国各族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国主义精神,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这是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果,是党富民强国大政方针的生动写照,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团结一心、风雨同舟的强大力量。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从思想上筑起反国家分裂的钢铁长城,积极为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民族关系而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十二
为让学生了解中国传统节气,感受到动手劳动的乐趣,培养同学们的集体意识,增进学生与老师、家长之间的交流,12月20日下午,托里三小的老师、部分家长在学校食堂和全体住宿学生一起进行了包饺子活动。
学生们和家长们个个摩拳擦掌,擀皮的,包饺子的,摆放饺子的,照相留下精彩瞬间的。整个场面有条不紊,忙的不亦乐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包饺子的工作很快完成。有精致的柳叶饺,有硕大饱满的传统饺,有的甚至包成了可爱的小包子,看着形态各异的饺子,同学们喜上眉梢,场面很是精彩。在食堂老师的帮助下,一碗碗热气腾腾的饺子被端上了餐桌。
吃着香喷喷的饺子,大家感受到了劳动的成就感,集体的温暖、团结的力量以及老师与父母深深的爱。家长看着开心的孩子们,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此次活动在愉悦、欢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十三
“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名言。而在我们的国家中,更是有着深刻的含义——民族团结。作为一个中华民族的一员,我们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也深刻了解到团结的重要性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的促进作用。因此,本篇文章将从自身的角度,结合所处的生活环境,对观察到的民族团结进行体会与反思。
第二段:身边的民族团结
作为一个大学生,在校园中我们就能体会到民族团结所带来的独特魅力。无论是课堂、食堂、还是戏剧社团、商会,同学们总能以和谐的口音相互沟通,无论是同乡、同城、还是异地的学生,都能在一起交流互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在我们学校,还定期举办中华文化节、少数民族节等活动,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了各民族文化及其发展历程。这些活动不仅为我等大学生丰富了业余生活,更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元素。
第三段:民族团结的影响
民族团结不仅仅在校园中体现,它也深深影响并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大国,民族团结的意义不容小觑。特别是在每年的春运期间,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大家都会在相互帮助中创造出令人惊叹的“春运奇迹”,体现出国家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建设性。
第四段:我们需要为民族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
众所周知,民族团结是我们国家强大的根基和支柱,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努力维护和促进的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学习中,我们都应该倡导团结互助的精神,学会尊重、理解和包容。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的感受民族团结所带来的力量,让这股力量推动我们不断向着理想和幸福而前行。因此,现在正是我们需要积极动起来,付出自己的力量去为民族团结之路贡献智慧和力量的重要时刻。
第五段:结语
在民族团结这一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拓宽眼界,学习和借鉴其他民族优秀的文化财富,也需要增强自身的文化自信,为中华文化的发展助力。让我们深入领会民族团结所蕴含的内涵,进一步增强团结互助的精神、贯彻和落实团结互助的实际行动,在祖国大家庭中牢牢团结在一起,携手共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十四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多花,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下面是民族团结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通过学习民族团结,我更加清晰地认识了我们国家的民族团结繁荣问题,更加清醒地认识了民族团结对于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自己肩上所肩负的民族重任。
伟大的中华民族已经走过了5000年的文明历程,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勤劳、勇敢、智慧的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幅员辽阔的国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发展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一部厚重的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国各民族诞生、发展、交融,并共同缔造统一的国家的历史。而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使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民族人民为完成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而奋斗。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以崭新的雄姿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可是最近几年以来,极少数不法分子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勾结,鼓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企图破坏民族团结,给我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我们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给各族人民的情感造成极大伤害。
我们知道,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任何分裂祖国的行经,都会遭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都使中华民族更加紧密团结。
作为公务员,我们共同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使命,我们应该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拥有更全面的辨别能力和是非观念,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坚决服从组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弘扬伟大的爱国主精神,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者和促进者。自觉加强学习,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深化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与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祖斗争,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严重践踏,是对人民根本利益的严重损害,是对国家安全的眼中那个危害。我们要坚决捍卫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大厦,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建设。只要我们每一个人自觉做民族进步事业的建设者和促进者,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够形成坚如磐石的团结,拥有无穷的力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十五
今年是自治区第xx年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学院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安排意见精神,深入开展好以“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为主题的“三爱”的教育活动,学习自治区第2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的有关内容及学院25年民族团结教育月的活动安排意见精神,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增强了民族大团结的意识。中心以抓学习,求团结,思稳定,求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团结教育事业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更具特色。
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热爱祖国,振兴中华同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一起来。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向英雄人物学习,学习英雄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忠诚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尚情操;学习英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对工作精益求精的优良作风;学习英雄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德;学习英雄艰苦奋斗,百折不挠、敢于战胜一切困难的拼搏精神。通过学习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对照检查自己找差距,决心以英雄人物为榜样,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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