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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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案例13篇)
时间:2023-10-29 19:25:12     小编:笔砚

总结能够提醒和激励我们不断努力,为更好的未来而奋斗。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下自己的目标和成果,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总结。总结范文中的观点和思路可能会启发我们,让我们在总结时更有思路和灵感。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一

一年来,作为一名包钢公司赵总的驾驶员,在公司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在其他同事的工作配合与帮助下,我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使我提高了本职工作效率,顺利的完成工作任务,在思想和本职工作方向去的一定的进步。

一、加强自我思想水平学习和提高,积极配合各项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认真的把安排给我的任务完成好,保证不出事,做到热情服务公司接待的领导和客人。

二、爱岗位。有责任感,在完成领导给我的任务时,注意保养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车身光洁和车内卫生,确保车子安全上路。

三、科学驾驶,节约油料,不开快速车,保证大脑清醒,搞清路线及路况,不绕路,不急加速急刹车,保证领导在乘坐时的舒适性,同时避免因紧急情况而导致车况不良。

四、脚踏实地,继续做好今后的工作。

回顾以往工作,尽管取得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先进同志仍有较大的差距,今后我将更加努力,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进行自我总结及批评,发扬优点,弥补不足之处,相信通过努力工作,再让自己上个新台阶。

20xx年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完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全年无事故记录。工作之余,我还努力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使自己成为本领过硬,思想先进的优秀员工。经过20xx年的驾驶工作,我总结了一下几点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根据公司统一安排,今年以来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培训,同时能关心时事,利用报纸、广播及时了解国家大事,在政治思想上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做到与上级的要求和公司的决策保持一致,自身素质有明显提高,能在执行任务期间,文明驾驶,礼貌待客,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形象。

一年来,能始终牢记“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总目标,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要求,能认真学习和钻研驾驶专业知识。同时爱护车辆,勤俭节约,对所驾驶的车辆及时检查、维修,每天做好对车辆的清洁工作,做到车子每日如新。平时注意掌握车辆的状况,及时做好保养等工作,使车况良好。认真坚持“三检”、“一保”制度,做到不开快车,不酒后驾车,不私自出车等。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时刻提高警惕,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每一次出行都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确保安全出车,文明驾车。

作为一名司机,一年来我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增强时间观念,服从领导,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误事。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只要有需要时早晚或节假日都能随叫随到,不计报酬从无怨言;在资料文件的传递工作,做到及时传递无差错,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和同事所交给的工作和任务。

20xx年已经过去,我在安全驾驶方面和日常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但是我也深知与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会发扬优势,克服不足,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争取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二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驾驶员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管理规则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本制度解释权归贵州省金宸祥企业集团所有。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三

回顾多年来的工作,在部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自已努力、认真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现具体汇报如下:

1、努力工作。在工作中,坚持服从领导分工,不挑肥捡瘦,不拈轻怕重,不论领导安排什么工作,我都认真的去履行好。一是保证主要领导用车,始终做到随叫随到,从未耽误过任何一件事情;二是在主要领导不用车的同时,服从办公室的调动;三是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对车辆的维修,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遵守交通法规,注重保养车辆,安全行车。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针对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车辆保养、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增强自己对工作的适应能力,提高自己做好工作的本领。

3、牢记安全职责。恪守“安全是天、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行车、存车安全。为了保证车辆行驶中的安全,我严格遵守单位车辆管理规定,不开快车,不酒后驾车,不私自出车等。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时刻提高警惕,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每一次出行都遵纪守法。

多年来,兢兢业业的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司机,工作中的服务意识还有所欠缺,个别方面未能从全局理解服务概念。

第二,工作需进一步细化。

1、继续坚持安全行车,不开溜号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故障车,不酒后驾车,不让车辆带病上路,做到勤检查,勤修理。

2、勤检查,决不让小毛病变成大故障,做到防隐患于未然。

3、节省每一滴汽油,节省每一分修理维护费用。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此为新的起点,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最大价值,为城市绿化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在公司和本部门领导的关心帮忙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本人能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立足驾驶员岗位的工作特点,勤奋工作,诚恳待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年做到了安全行车万公里无事故,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公司统一安排,今年以来能用心参加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培训,同时能关心时事,利用报纸、广播及时了解国家大事;在行动上做到与上级的要求和公司的决策持续一致,自身素质有明显提高,能在执行任务期间,礼貌驾驶,礼貌待客,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形象。

一年来,能始终牢记“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总目标,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要求,能认真学习和钻研驾驶专业知识。同时爱护车辆,勤俭节约,对所驾驶的车辆及时检查、维修,每一天做好对车辆的清洁工作,做到车子每日如新。平时注意掌握车辆的状况,及时做好保养等工作,使车况良好。认真坚持“三检”、“一保”制度,做到不开快车,不酒后驾车,不私自出车等。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时刻提高警惕,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每一次出行都遵纪守法、礼貌驾驶,确保安全出车,礼貌驾车。

作为一名司机,一年来我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增强时间观念,服从领导,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误事。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只要有需要时早晚或节假日都能随叫随到,不计报酬从无怨言;在资料文件的传递工作,做到及时传递无差错,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和同事所交给的工作和任务。

20xx年已经过去,我在安全驾驶方面和日常工作取得了必须成效,也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但是我也深知与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必须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会发扬优势,克服不足,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争取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运输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畅地完成运输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危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一)出车前

第四条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五条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六条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七条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严禁超载、超限、超范围运输。第八条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装卸时

第十条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第十一条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第十二条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第十四条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第十五条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六条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在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符合危货车辆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三)运输中

第十七条车辆起步前,要先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条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第十九条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第二十条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第二十一条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准侵占对方行车路线。

第二十二条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条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档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第二十四条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第二十五条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二十六条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第二十七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不超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条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严格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第三十条装运易燃液体(如瓶、撬、罐)的车辆不准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燃油的罐车内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第三十一条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三十二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维修。

第三十三条驾驶员连续驾驶时应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第三十四条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货物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向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当发生货物泄漏时,应共同配合公安、安检、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条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十七条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第三十九条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十条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条自觉遵守汽车货物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保养维护车辆,按照规定清理和维修车辆。

第四十四条不得随意打听各运送单位用气量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

第四十五条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第四十六条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第四十七条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十八条车辆运行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行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运输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第五十条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时,及时维修,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有检修计划,至少提前3天报请上级相关领导审批,履行集团车辆检修的相关程序,并经总调度审核。

第五十一条车辆维修过程中,要秉着“抢时间、抓质量、讲价钱”的原则。每天至少向上级汇报一次维修进度和维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总调度室维修车辆可上路的具体时间。

第五十二条严格执行和遵守当天的车辆派送任务,包括出行时间、路线、运送货物种类、数量、运送方式及待运时间等。特殊情况下,要特殊对待,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的临时安排。

第五十三条司机、押运员如有请假者,请假程序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请假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出车前,司机应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通知内容只涉及到出发时间、大致抵达时间、装载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其他装卸时所需的特殊要求。如运输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误抵达时间,应及时通知上级直属领导和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出车时,凡出现因超速、压线、违章行车、违章停车等违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车规范罚款的,罚金由司机(或当事人)自行交付。出现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机担负相应责任,支付相应罚金。

第五十六条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调整gps设备及其附件,要妥善保护好,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对gps设备及其附件的维修和安装。

第五十七条发现所运货物(箱、瓶、罐、撬)有损坏、损伤等外观、性能、工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并告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不得以任何形式传递各运行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信息,更不能随意进行比较,惑乱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协议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九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生产调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一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二条发现人为拆卸、挪动、破坏、改装gps设备及其附件的,视情节予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因车辆状况、人员状况和道路状况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导致总调度打乱调度计划的给公司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引起严重社会反映的,予以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不服从上级指挥,擅自做主,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招摇生事,散布谣言,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处分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的相关内容执行。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六

一年以来,我不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方法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对待和处理问题上也逐步趋向全面化。根据组织的分工安排,我从事驾驶员工作,主要是保证党政领导的用车。现将我本年度的思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改造好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是非的能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学习业务知识。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增强自己对工作的适应能力,提高自己做好工作的本领。

在工作中,坚持服从领导分工,不挑肥捡瘦,不拈轻怕重,不论领导安排什么工作,我都认真的去履行好。一是保证主要领导用车,始终做到随叫随到,从未耽误过任何一件事情;二是在主要领导不用车的同时,服从办公室的调动,从未私自出过一次车;三是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对车辆的维修,小的毛病尽量自己处理,对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遵守交通法规,注重保养车辆,安全行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危险,为我镇的工作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树立了敬业踏实、勤奋上进的工作作风,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用单位规章制度来规范好自己的行为,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地为人民服务;三是做好与同事的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四是在工作中注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实践,不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努力克服不思进取,无过便是功的思想。其次是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指导自己树立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在生活中,自己始终能够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简洁朴实,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总之,一年来,我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同志,宽以待人,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工作,使所从事的工作一年一个台阶,不断向前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取得的一点成绩,是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老同志的精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取得的,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为我镇的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七

乙方: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给甲方保管,一直到离职为止。

五、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是800元/月+安全奖,试用期三个月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底薪(800元)+安全奖金+绩效+年终奖+工龄工资。年终奖按公司绩效情况而定。发薪日应在下月份15日支付。

六、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

七、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办事,准时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觉加班,不讲怨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八、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本公司概无责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绝不带着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来承担,本公司概无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八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驾驶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车主)审核同意聘用乙方,(车主)牌照号新车辆驾驶员。

1、甲方聘用乙方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甲方和租赁方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自签定本协议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车辆安全押金元;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如一方在本协议期内无行车事故、车辆认为损耗等事故发生,在接触协议的1月内,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交纳的车辆安全押金。

2、薪金与补助。

a、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月薪金元。使用期满后同意继续留用的,月工资为出勤元/天,休息元/天。出勤达到天以上电话费补助元。

b、补助。试用期不含在本协议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后,可享受每月通讯费补助元。

c、请假在1周以上1个月以内,该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出勤天数)通讯补助不计发。

d、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甲方车辆实际营运情况给驾驶员发放一定得福利待遇。

e、工资和补助中含有医疗、养老保险部分,甲方不再给乙方办理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劳动部门办理,甲方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

f、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1、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租赁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与租赁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3、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扣除当月电话费不贴。8小时外和双休日、节假日也须服从租赁方调度安排按时出车。

4、工作积极主动,服从调度,遵守单位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租赁方单位的打扫卫生和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做好租赁方单位其他有关工作。

5、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严禁利用车辆或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行驶,且发生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7、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本车辆,否则,在该事件内发生甲方车辆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时,同事交纳车辆行驶证、养路费、交强险保险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费、车辆保险卡等。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乙方应如数交回以上手续。

9、聘用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租赁方提供的交通法规教育和每月二次的安全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配合租赁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租赁方的管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甲方、租赁方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4、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器良好。

5、积极配合甲方和租赁方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6、聘用期内,乙方是该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车辆如发生大小交通事故、发生行车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除像保险公司索赔外)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应积极地办齐车辆的行驶证、保险证,并按期参加年检。

2、按照租赁方管理体制部门的要求,配齐车辆营运设施设备。

3、甲方应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4、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驾驶员)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5、做好乙方(驾驶员)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对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若甲方(车主)需要更换驾驶员,需租赁方同意。

6、甲方要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扣发驾驶员工资,若因乙方的原因违章受罚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发工资的,应向乙方解释清楚。

7、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或租赁者有权解除合同。

1、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a、乙方不完成工作任务、违反租赁方车辆有关管理制度等,经甲方认定不合格的;

b、租赁方与甲方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裁员;

c、驾驶员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d、甲方车辆因故决定停用或出售、报废的;

e、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大成协议的。

2.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b、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连续请假超过31天或请假超过一周达3次以上的。

d、贪腐、到其偶尔、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e、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g、非工作时间内擅自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出现交通事故的;

h、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聘用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麦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协议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效力不变。

 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协议。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手机):联系电话(手机):

住宅电话:住宅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乙方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九

货车驾驶员聘用合同,各位司机朋友们知道货车驾驶员聘用合同怎么写吗?下面就是它的范文哦!

住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驾驶员工作。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岗位责任的要求,完成本岗位工作的任务,保障甲方一切用车需要。

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_____元,于次月中旬发放。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作扣薪等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3.乙方负责车辆的保养和清洗,合理驾驶车辆避免车辆的磨损。若因乙方驾驶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伤和故障的,维修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得擅自用车,运输完毕后车辆一律停在库区,如有违反甲方将给予扣薪处理。

五、特别条款

为保证车辆高效正常运转,对于因他人行为导致的刮蹭等事故,500元以下的小型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500到3000元之间的中型事故,乙方承担一半,超过3000以上事故,根据具体情况乙方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6)出现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其它情形。

5.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可就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7.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 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_短_期限协议。本协议生效日期_2012_年_11_月日至月日。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依据本方的规章制度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乙方休息和休假时间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运价的10%。具体支付标准及扣发工资情况如下:

1.本月工作满30天,付运价的10%,另计奖励金额若干(具体算法依甲方盈利而定)。

2.本月工作满27天及以上,付运价的10%。(如遇强降水、路滑、路断等特殊情况不计)

3.本月工作不满25天及以下,付运价的10%,若因无故不出车或推延出车扣发300元/天(如遇强降水、路滑、路断等特殊情况不计)。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工作期间不得带学员,不得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第八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发生下列条款所列事宜,如若违反,并因此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含民事及刑事责任)及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1.不带学员、不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2.不私自出车、不酒驾、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违规操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再行定夺。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按手印) 乙方(签名按手印)

签订日期:20**年11月1日 签订日期:20**年11月1日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任务

1、 负责牌号为: 的汽车驾驶工作。

2、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5、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6、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2、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劳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计发。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1、 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乙方奖励200元。

2、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6、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7、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同司机和用车人共同负担。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司机自行负责。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后勤主管报到。

9、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10、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规定义务的;

5、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宣布破产、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无法安排乙方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本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

2、因工负伤并经确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可以与甲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条件的。

十一、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即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愿意续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六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十一

甲 方:四川广安众信杆塔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遵守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单位驾驶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按甲方工资计核标准按月发放。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第九条 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延续劳动合同,延续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

第十二条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5.甲方因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减人员;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广安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_短_期限协议。本协议生效日期_2012_年_11_月日至月日。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依据本方的规章制度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乙方休息和休假时间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运价的10%。具体支付标准及扣发工资情况如下:

1.本月工作满30天,付运价的10%,另计奖励金额若干(具体算法依甲方盈利而定)。

2.本月工作满27天及以上,付运价的.10%。(如遇强降水、路滑、路断等特殊情况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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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月工作不满25天及以下,付运价的10%,若因无故不出车或推延出车扣发300元/天(如遇强降水、路滑、路断等特殊情况不计)。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工作期间不得带学员,不得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第八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发生下列条款所列事宜,如若违反,并因此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含民事及刑事责任)及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1.不带学员、不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2.不私自出车、不酒驾、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违规操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再行定夺。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按手印) 乙方(签名按手印)

甲方 法人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如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关于单位驾驶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3600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2600元。安全奖,绩效奖,年终奖由甲方确定。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险一份

第九条为确保车辆和运载货物的安全性,乙方需缴纳保证金 元或具有相应的担保人(抵押物)。

第十条乙方的工作职责1、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并解除聘用合同。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3.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到,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单位所在城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十二

1、基本规定

(1)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要求,持有驾驶证、行车证,及养路票证;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任意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2)驾驶新型车辆,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能熟悉车辆各部件的结构、性能、用途,做到会驾驶、会保养、会排除简单故障,对技术难度较大的车辆,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驾驶。

(3)学员必须取得交通部门的学习证后,方可在教练员的指导下,在指定的路线上学习驾驶。

(4)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听从交通民-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车辆不准超载运行,不准带病工作。发动机未熄火前,不得加添燃油。

(6)油料着火时,不得浇水,应用灭火机、砂土、湿麻袋等物扑救。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拆除一根蓄电池电线以切断电源。

(7)使用含有四乙铅的汽油时,不得用嘴直接去吸或吹通油管及汽化器的各量孔,附件,以防中毒或损伤皮肤。

(8)车辆的零部件、附属装置,随机完整齐全,技术状况必须良好,性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切实贯彻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作业,以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9)发动机起动前,应按照例行保养的规定项目,作好各项检视工作。

(10)起动时要拉紧手制动器,变速杆应放在空档位置,有动力输出装置的车辆应将取力器操作杆或操作开关置于空档或脱离位置,自卸汽车的车箱举升开关应处于停止位置。

(11)带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的汽车,在液压油泵缺油的情况下,严禁起动发动机。

(12)冬季气温低严禁用火焰烘烤燃油、管道及油箱,汽油发动机应用热水,蒸汽预热,然后用手摇两摇转发动机20转以上,感到轻松,无卡滞现象时为止。作业完毕及时排除储气筒油水,以免发生事故。柴油机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还可烘烤机油盘,然后起动。

(13)有预热装置的汽车,在起动时应充分利用预热塞。电源接通时间为o.5~2min,当预热指示器呈现桃红色时即停止。如温度较低,可连续预热2~3次,然后接通起动机,让发动机在不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空转3~5s。

(14)每次起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s。一次不成,再次起动时,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0s,连续三次不能起动时,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行起动。

(15)在低温冷车起动或蓄电池电力不足时,应用手摇柄起动,而不可勉强使用起动机。使用手摇柄应将点火时间稍微推迟,摇车人两腿要叉开,站稳,身体略向左。握持摇柄五指应在同一面,用力由下向上快提,当感到压力增大时,则应迅速摇过上止点,不可由上往下压或两手抱持摇柄摇车,以免发动机发生反转而被击伤。

(16)起动后应保持怠速运转 3~5min,然后将转速提高到 1 000~1 500r/min,使水温反机油温度逐渐上升到50~60℃。发动机温度末上升前不准进入高速运转;也不可在低温时进行长时间的怠速运转。

(17)发动机起动后,按例行保养规定进行起动后的检视工作。待温度上升后,经低、中、高速运转,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各仪表、警告信号或峰鸣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及焦臭气味。保修后第一次起动发动机,还应检查液力转向助力器的油位。

(18)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的情况下,禁止采用拖、推、溜坡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电机。

2、起步

(1)起步前各部位必须合格,温度,气压表读数符合规定,全部警告信号解除。

(2)检查车旁及车下有无人、畜、及障碍物等并关好车门,鸣喇叭后才能起步。

(3)起步时应先挂挡,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后视镜看后方有无来车,再缓松离合器踏板,适当加油门,徐徐起步。

(4)上坡起步时一手紧握制动杆并调节轻重,一手把牢方向盘,对正方向,一脚踩踏加速踏板,一脚适当缓松离合器踏板,待离合器大部分接合,汽车开始前进时,进一步放松手制动器,并完全松开离合器踏板,适度踏下加速踏板,使汽车稳步前进。上坡起步时必须使用手制动器。

(5)下坡起步时,挂上变速档位后,应缓松离合器踏板,稍踩加速踏板,同时放松手制动器。

(6)在冰雪或泥泞道上起步时,如驱动轮打滑空转,应采取铺设砂石或清除轮下冰雪、泥浆等物的方法,使车辆平稳起步。有差速锁止装置的车辆可采用锁止器,不准猛踩加速踏板和猛抬离合器踏板,使车辆遭受来回冲击方法来实现起步。

(7)起步时应根据地形和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档位。平稳起步。

(8)汽车起步后,应调节百叶窗或散热帘布的开度。使发动迅速升温,并保持水温能够稳定在80~90℃的范围内。

3、行驶

(1)应根据车型、拖载、道路、气候、视线和当时的交通情况,在交通规则规定的范围内,确定适宜的行驶速度。在良好的平路上,应使用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起步后温度未升到70℃时,不准挂入高速档。

(2)后车与前车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不小于30m;通气候不良或道路不明时,还应适当延长。

(3)行驶中不得将脚踩在离合器踩板上,并尽量使用紧急制动。行驶中应注意避让尖石、铁钉、菱角物、拱坑、碎玻璃等物并及时剔除嵌入轮胎间的石块。

(4)行驶时应注意引擎底部是否有杂声,电气部分是否有其它臭味气体。

(5)同类车辆相遇时,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支线车让干线车先行,总之按新交通规则执行之。

(6)所有车辆驾驶室内严禁带小孩。车辆在山区或陡坡路段严禁熄火滑行。

(7)过桥时应减低速度,避免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洪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下车观察清楚,对载重车辆更应注意,方可通过。

(9)重车下坡时,尽量少用制动,应选择合适的档位,辅以间歇制动,以控制车速。不可紧急制动或中途换档。

(10)道路泥泞、积雪、结冰、陡坡、狭路、急弯阴暗、风雪、雨雾、黄昏、黑夜、视线不清;车辆危险品货物超高、超宽、超长等等情况下严禁滑行。

(11)禁止客货混装,货车载人拦板高度不得低于1m,并应备有蓬杆蓬布,禁止在上坡道向下倒车或调头,防止翻车。

(12)雾天行驶应开启小光灯和防雾灯,按能见度掌握车速,能见度在30m内,则时速不应超过15km并多鸣短号,严禁超车;能见度在5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13)在冰雪路段行车,必须安装防滑链条减速行驶。

(14)通过无信号灯,无民-警指挥及视线不清的交叉路口或转弯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

(15)拖带故障车时被拖带车的方向、制动必须有效,否则不准拖带。

(16)装载危险物品时,除押运人员外不准搭乘其他人员,严格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车上应挂有红黄旗标志。行驶中避免紧急制动滑行,中途停车应选择远离车辆及其它容易引燃、引爆等安全地带;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远离,危险品未卸完前司机不能离开车辆,防止发生事故。

(17)以挖掘机装料时,汽车在就位后要停稳刹住,驾驶室内应无搭乘人员停留,必要时司机也应离开,防止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发生意外。在向坑洼地区卸料时,汽车后轮与坑边要注意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

(18)驾驶的油罐汽车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专门的灭火器材和接地金属链条,防止静电起火;油罐中途停车要远离火源,严禁雷雨天停车于大树和高大建筑物下。

(19)自卸汽车卸料时应注意上方空间有无架空线,卸料后车厢应及时复位并用镇定装置锁定,后挡板在卸料完毕后应即栓牢,防止行车时震颠脱落产生事故,在有横向坡度的路面上卸料,要防止车厢举升后重心偏移而翻车。

(20)检查、保养、修理自卸车倾卸装置或向油缸加油时,在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撑竿将车厢顶稳,防止倾卸油缸突然失效,车厢骤然降落而发生事故。

(21)轮胎温度、气压上升时.,应在避阴处停车适当休息,不准以放气降压和冷水浇泼方法降温。发动机冷却水沸腾或缺水时,不准在高温情况下补充,应在怠速并温度下降后以细流缓慢注入,开启散热器盖时应以手套裹手并将脸部避开加水口上方,防止水气冲出发生烫伤事故。

(22)使用酒精——水防冻液严禁有渗漏现象,沸腾时不准打开散热器盖;不准使发动机熄火,而应怠速运转,防止水套内防冻液急剧升温形成汽化、喷溅而发生失火和烫伤。

(23)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为了急救受伤者而必须移动现场时,则应设置标记,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公路交通管理机关听候处理,严禁伪造事故现场和潜逃。

4、倒车与调头

(1)倒车应观察四周地形及道路,显视倒车信号,注意车辆转向,防止碰撞,时速不得超过5km/h,缓行倒退,要有专人指挥。

(2)车辆静止时,严禁强力扭转方向盘,载客车辆禁止在上坡道上向下倒车或调头。

(3)尽量避免在坡道狭窄,交通繁忙处倒车或调头,禁止在桥梁、隧洞或公路与铁路交叉处,路口上进行调车。

5、其它

(1)倾卸汽车的驾驶,特殊路段的驾驶,以及特殊条件下的驾驶等均应遵守《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日常保养,交-班规则,各类型号汽车润滑周期等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随着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公路运输能力快速增长、运力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近1.7亿辆,汽车6467万辆,其中,载货汽车保有量为1125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6.6%,与2015年相比,增长7.5%;全国公路营运汽车931万辆,其中货运汽车761万辆、3686万吨位;全国营业性货运车辆完成货运量192亿吨、货物周转量32868亿吨公里,平均运距为171公里。

公路货运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问题,据统计,2015年全国载货汽车(包括汽车列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发生交通事故5.5万多起,导致2.0万人死亡,5.7万人受伤。保有量仅占6.7%的载货汽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20.5%,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7.6%,载货汽车安全形势非常严峻。长期以来,我国汽车安全技术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乘用车上,对于载货汽车的安全性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水平等级极低;许多生产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性,追逐利润,一味降低生产成本,忽视安全性;管理部门的重点也主要集中在容易导致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运车辆的管理上,对于货运车辆的安全问题一直是车辆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点。

一、概述

(一)我国载货汽车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国涉及汽车行业各环节管理的机构包括发改委、工信部、质检总局、公安部、交通部、商务部、环保总局、海关总署等23个,其中涉及汽车安全管理的机构也多达6个,分别为: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工商总局、交通部和商务部。而载货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又分属于机械、汽车、交通、城建、军工、农机,省、地、市、县、乡等部门管理,我国载货汽车多头管理的问题非常突出,给载货汽车的管理带来了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暴露出许多技术上和管理上的问题。

由于载货汽车行业的“散、乱、差”的局面以及多头管理的互相牵制和相互影响,我国载货汽车技术水平发展缓慢,至今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技术水平已远远落后于乘用车技术的发展,与国际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载货汽车特别是中、轻型货车的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对于重型货车,虽然法律和技术法规有明确要求必须强制安装制动防抱死装置(abs)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安装率仍然极低,使用效果极差。缓速器、子午线无内胎轮胎、盘式制动器等新型装备更是罕见,车辆安全问题依然突出。

(二)国外载货汽车的基本情况

发达国家汽车监督管理方式主要是安全认证,主管部门为运输部,各国汽车认证方式不尽相同,美国实施的是自我认证、强制召回方式,欧洲和日本实施的是型式认证、自愿召回方式。国外汽车安全认证的主要依据是涉及汽车的法律和相关技术法规,国际上典型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主要包括欧洲ece技术法规或eec/ec技术指令、美国法规体系和日本法规体系。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等效采用了ece技术法规体系。欧洲汽车技术法规体系由ece(欧洲经济委员会)技术法规和欧盟ec技术指令组成。ece法规116项,ec汽车技术指令56项。美国汽车技术法规主要由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及其配套管理性技术法规、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ae)标准组成。日本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主要由车辆法、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基准及其具体技术标准、机动车辆检查标准、日本汽车工业协会jaso、日本工业标准jis标准等组成。

在国外,载货汽车安全技术的发展基本与轿车同步发展,有些甚至超越轿车技术的发展。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载货汽车上使用的先进安全技术及安全装置主要有:盘式制动器、abs和eb、驾驶室安全结构、辅助制动器(缓速器)、安全气囊、预紧力安全带、车道偏离警示系统、车辆承载监控器、翻车警告系统、轮胎压力监测器等。如欧洲早在80年代中期,盘式制动就开始批量应用于轻型载货车,到90年代初,开始在重型载货车上得到广泛应用;美国国家公路安全局要求1982年以后生产的载货车首先使用abs,挂车、半挂车、厢式车或公共汽车必须于1998年3月之前配备,液压制动车辆则于1999年3月前配备;目前欧洲绝大多数载货汽车上装有abs。

二、我国载货汽车安全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载货汽车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我国载货汽车安全标准体系尚未完善。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工作起步于1990年,1995年开始逐步实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主要等效采用ece/ec标准,包括安全、环保、节能、防盗,其中安全标准按照主动安全、被动安全和一般安全划分,主动安全项目主要涉及照明与光信号装置、制动、转向、轮胎等。被动安全项目涉及座椅,门锁、安全带、凸出物;车身、碰撞防护以及防火等;一般安全项目涵盖视野、指示器与信号装置、车辆结构与防盗等。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首先从主动安全开始,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经济的发展逐步向一般安全、被动安全扩展,据初步统计,我国批准发布的汽车(含摩托车)强制性标准84项,约80%与ece法规等效,其中安全标准68项,占强制性标准实施数量的81%。现有安全技术标准大多集中在乘用车车内乘员保护方面,商用车安全技术标准相对较少。目前我国强制汽车标准中应用于载货汽车的主动安全标准21项,被动安全标准12项,一般安全标准18项,这些标准大部分是与乘用车共用的标准,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标准没有形成一套体系。如缺乏货车驾驶室乘员碰撞保护、货车前下部防护装置、缓速器等要求,缺乏牵引车和挂车制动性能匹配的技术要求等。

2.我国载货汽车以平头车为主,驾驶室整体安全性没有强制性要求,追尾、正面碰撞事故死亡率高。20世纪80年代,受西欧和日本平头卡车的影响,我国逐步开始生产平头货车。平头货车由于其视野开阔、操控灵活、货箱长(平头比长头的货厢约多0.6~1米)、超载空间大,特别是价廉物美等特点受到了市场广泛青睐,成为我国载货汽车市场的主要车型。但我国引进平头货车的同时,却忽略了安全问题。根据江西交-警总队统计分析,我国平头货车事故驾乘人员死亡率是长头货车的7.8倍,致伤率是8.2倍。其主要原因除我国载货汽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另外主要原因是平头货车驾驶室碰撞后容易严重变形,对驾乘人员保护程度弱,致使驾乘人员容易受到致命伤害。

平头货车起源于日本、欧洲,但交通事故没有我国那么严重。主要是因为他们对平头货车驾驶室的结构安全要求较高,如ece r93中规定了前下部防护装置的统一安装要求,ece r94规定了正面碰撞时车辆驾驶室对乘员防护的结构要求、eec/92/114商用车安全驾驶室的要求,驾驶室必须具备防碰撞和吸能式结构,以有效保护驾驶员及乘员,并要求平头车必须安装前下部防护装置,以有效保护行人。目前我国制定适用于m类车辆的强制性标准《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gb 11551-2003),但还没有制定适用于载货汽车的碰撞标准。

3.长期以来我国货车制动系统仍沿用传统的技术,山区公路大型货车连续制动产生热衰退,制动效能下降及制动失效交通事故频发。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载货汽车的追尾事故占很大比重,以2015年为例,全国10848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载货汽车的追尾事故为3396起,占事故总量的30%以上,而这些事故中80%以上都与载货汽车制动性能减退或制动失效直接相关。这类事故的特点是多发于山区路段,事故死亡率高,事故成因多为载货汽车因长时间连续制动,制动系统产生的热衰退,遇紧急情况下碰撞前车或造成连环碰撞,如2015年云南楚雄的“4·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原因为号牌为“湘n0××××”的超载大货车制动系出现热衰退,车辆制动效能大幅下降,制动不及撞上前方的旅游客车,造成19人死,21人受伤的惨剧。

主要问题:

一是我国载货汽车制动器技术落后,传统的气压鼓式制动,由于其散热性差,长时间连续制动容易导致严重热衰退现象,制动效能明显下降,已不能适应我国载货汽车重型化发展的方向,也无法适应普遍存在的超载现象。

二是大型货车制动防抱死装置安装比例极低,使用效果不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规定大型货车和挂车必须安装防抱制动装置,但部分生产企业为迎合市场,降低生产成本,出厂时大部分未按要求安装abs系统(出口产品除外);用户为通过检验,从市场上购置并加装假冒伪劣的abs系统,在注册登记查验时,蒙混过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缺乏有效的abs检验方法,abs检验流于形式。

三是汽车列车的.制动性能匹配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对于汽车列车的制动性能,目前是按标准《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2676-1999)的要求,对牵引车和挂车制动性能分别进行测试,只要分别满足标准要求即可。由于我国挂车生产企业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牵引车和挂车分别生产,未进行型谱匹配。另外,我国牵引车和挂车制动协调性等缺乏必要的考核指标,虽然大部分牵引车在出厂时会提供制动系的匹配参数,如管路供气量等,但在实际使用配选挂车时,很少用户会关心该类参数,只要尺寸、连接装置符合条件,整车拖挂后上路行驶时,遇湿滑路面,或在紧急制动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因前后车制动控制参数不匹配造成车辆折叠失控现象,引发交通事故。

四是先进的载货汽车制动技术,如缓速器、电子制动系统(ebs)等没有得到一定程度应用。汽车在山区公路上行驶时,由于连续下坡,频繁使用行车制动器,导致制动器温度升高,制动性能明显衰退,在这些情况下,单靠行车制动器难以完成高强度的制动任务。而缓速器是独立于汽车制动系统,在汽车传动系统或其他结构部件上安装的用于减缓行驶速度的辅助制动装置,可承担车辆减速时30%至80%的制动能量,避免主制动器由于高温产生的制动效能热衰退,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制动稳定性和平顺性。而ebs主要用于改善载货汽车气压制动反应时间长的不足,ebs系统采用电子信号传输控制制动力分配,可大大提高制动反应能力。

4.载货汽车尾部信号装置质量差,指示效果不理想。目前载货汽车尾部信号装置在发光亮度、安装位置、产品质量和使用状态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由此引发的夜间追尾事故频多。一是尾部信号装置亮度不足,尤其是后位灯和示廓灯亮度不足,夜间行驶条件下指示效果不足。载货汽车侧面和后部回复反射器安全要求没有得到落实。二是后部信号装置安装不完整、不规范。尾部信号装置的安装方式不牢靠。三是灯具产品质量较差,产品低端化程度明显。四是尾部信号装置的使用状态差。在使用过程中,灯具的透光表面被沾污、遮盖情况普遍。

5.载货汽车车辆轮胎性能落后,爆胎隐患严重。我国载货汽车爆胎导致的特大交通事故非常严重,如2015年甘肃定西“1·9”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0死亡,36人受伤;2015年河南商亳高速公路“4·13”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2死亡,3人受伤;2015年江苏淮阴京沪高速“3·29”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9死亡。高速公路载货汽车爆胎事故更是频频发生,据统计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有近30%与轮胎有关,爆胎事故不容轻视。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大部分载重货车仍在使用高速行驶安全性较差的斜交胎,即使极少数使用子午胎,也都是使用有内胎的子午胎,而高速性、安全性更高的无内胎子午胎没有得到广泛使用。国内载货汽车上使用低性能轮胎的主要原因是成本因素,目前斜交胎、有内胎子午线胎、无内胎子午线胎三种轮胎的价格比约为1∶ 2∶ 4。二是轮胎使用不规范,为了节约成本,不符合标准的翻新胎、报废胎、缺陷胎使用比较普遍。载货汽车轮胎性能的落后加之普遍超载的情况加大了爆胎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比率。

6.机动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安装率虽有所提高,但安装合格率极低。我国于2003年1月起强制实施并将后下部防护装置纳入汽车产品《公告》管理和强制性检验;2004年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对总质量大于3.5t货车和挂车明确规定必须安装符合gb 11567标准的侧后防护装置。标准实施以来,对于规范机动车管理、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从安装情况看,虽然安装率有所提高,但安装合格率没有明显提高,仅50%左右。主要原因一是gb 7258直接引用gb 11567标准,车管所查验时难以把握,装置的符合性判定存在一定困难,各地执行程度差异很大,缺乏统一的判别方法。二是安装位置不统一,安装高度过高或过于靠前,不能很好起到防止被卷入和嵌入的作用;三是在用车防护装置普遍存在结构薄弱,强度低的问题,起不到很好的阻挡作用。

(二)我国载货汽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货车厢式化先进技术引导发展缓慢,栏板式货车超载现象严重。目前在发达国家的公路货运车辆中,厢式运输车辆的比例在90%以上。欧美和日本等国家规定,货运车辆的车厢必须是封闭式的,如果不符合规定,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半挂列车运输是当今世界货运的发展潮流。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提出了2015年前我国要大力发展重型汽车和厢式运输车的任务。2001年交通部发布《关于道路运输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2015年交通部推荐车型(《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交公路发〔2015〕170号)等政策一定程度上开始引导载货汽车的厢式化发展,但实际发展进程缓慢,主要原因是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持,缺乏配套的实施措施和步骤,放任发展,导致我国载货汽车车型繁多,五花八门,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随意增高、加宽货车栏板,从车型结构上助长了超载现象的发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法规体系不完善,多头管理导致汽车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我国涉及交通安全三要素人、车、路的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针对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道路——《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但仍然缺少汽车管理相关的法律。长期以来,我国对汽车行业实行严格的“生产前”准入行政管理模式,由于缺少行业基本法的指导,导致法律、法规不健全、依法行政不规范、政府管理职能分散,“多头管理”现象十分突出。这种准入制度管理模式虽然有利于扶持国内汽车生产制造商的发展和壮大,减少外国汽车产品和资本的冲击。但是,这种制度忽略了生产中的管理和生产后的监督。近年来,我国载货汽车非法生产、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缺乏安全装置等生产不一致性的问题日益突出,车辆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安全管理相关主管部门相互推诿,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无法落实,载货汽车安全技术发展缓慢。

3.公告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告管理仍以车辆产品“生产前”的模式为主,即仅限于检测机构出具的样车检测报告、技术文本、资料等审查,缺乏必要的产品现场审查和日常的监督抽查。二是近年来公告车型大幅度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汽车产品公告的审查质量。三是公告审查中缺乏对载货汽车安全设施及性能的要求,如牵引车挂车匹配制动性能要求等。

4.机动车强制认证制度(ccc认证)和一致性控制方面问题。一是ccc认证偏重于载货汽车质量体系审核和文件审查,产品一致性审查力度相对偏弱。二是载货汽车ccc认证、安全技术检验、缺陷汽车召回三项工作缺乏一定的合力和循环运作。三是对违规生产不一致产品企业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未形成能进能出的ccc认证管理体制。

5.货车厢式化先进技术引导发展缓慢,栏板式货车超载现象严重。目前在发达国家的公路货运车辆中,厢式运输车辆的比例在90%以上。欧美和日本等国家规定,货运车辆的车厢必须是封闭式的,如果不符合规定,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半挂列车运输是当今世界货运的发展潮流。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提出了2015年前我国要大力发展重型汽车和厢式运输车的任务。2001年交通部发布《关于道路运输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2015年交通部推荐车型(《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交公路发〔2015〕170号)等政策一定程度上开始引导载货汽车的厢式化发展,但实际发展进程缓慢,主要原因是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持,缺乏配套的实施措施和步骤,放任发展,导致我国载货汽车车型繁多,五花八门,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随意增高、加宽货车栏板,从车型结构上助长了超载现象的发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6.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对于载货汽车安全设施检验不到位。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对于诸如abs、车身反光标识、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行驶记录仪等的检验仅仅靠人工观察其有无,有的甚至忽略不检。至于其产品的质量、功能是否正常、粘贴或安装位置是否正确等内容,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能力和手段,大部分检验机构的检查均是流于形式,检验质量存在问题。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身反光标识、侧后防护装置的查验及路面执法困难。在机动车查验和路面检查执法环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身反光标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检查执法存在较大难度,主要原因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熟悉程度不足。2015年,根据查验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分别颁发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规范》及《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简易查验方法》等技术文件,但具体实施效果不够理想。

三、我国载货汽车管理对策及建议

(一)我国载货汽车技术方面建议

1.完善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我国商用车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引导我国载货汽车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制定汽车行驶记录仪、载货汽车碰撞试验方法、载货汽车驾驶室安全技术要求、牵引车和挂车制动性能匹配的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建议参考欧盟标准制定《载货汽车驾驶室结构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化我国载货汽车驾驶室的安全设计,积极倡导推动实施载货汽车碰撞试验,以此考核载货汽车驾驶室结构安全性的基本要求。

2.逐步推广引用制动新技术,提高载货汽车制动性能。一是在载货汽车上标配气压盘式制动系统(adb)。盘式制动器制动效能比鼓式制动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欧洲载货汽车制动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从鼓式制动器,到前盘后鼓式、前后盘式制动器、安装abs、abs+ebs过程,这些技术在20世纪90年代已得到广泛应用。建议对重型货车、半挂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上强制使用盘式制动器,在中型载货汽车使用前盘后鼓的制动形式。二是强制安装abs,逐步推广电子制动系统(ebs)。继续在大型货车上强制安装abs,建议在新车出厂的重型货车和半挂车上逐步配置ebs制动系统,进一步提高制动效能,提高安全性。三是对于山区运营的重型载货汽车设置过渡期,逐步标配使用缓速器,明确其技术性能和安装使用要求。四是增加对汽车列车制动匹配性的要求。建议增加对牵引车和挂车间制动性能匹配性要求,明确牵引车出厂时需确定匹配挂车的制动参数要求,明确匹配后整车制动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要求。

3.推广子午线轮胎使用,提高轮胎使用性能。子午线轮胎较斜交轮胎具有更好的使用性能,行驶安全性更高,爆胎发生率低。建议在载货汽车上强制使用子午线轮胎,在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上强制使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4.强化对尾部信号装置的要求。一是在gb 7258标准中增加对后部信号装置发光强度的要求,增加对后部信号装置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的要求。二是制定对新车和在用车尾部信号装置的标准,对尾部信号装置的类型定义、技术要求(发光强度)、安装要求、检验方法等内容作细化规定。三是建议在gb 7258中明确提出侧面、后部回复反射器的技术和安装要求。

5.明确侧后防护装置的强度要求和安装要求。在gb 7258标准中明确提出侧后防护装置一是应牢固,在振动、冲击等影响下不会产生松动;二是在空车状态下,其下边缘离地高度不大于550mm;三是侧方户种植前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周向铅垂切面之后300mm的范围内;若上述300mm尺寸落在驾驶室区域内,则前缘与驾驶室后壁板件的间隙不应超过100mm等;四是半挂车前缘应位于支腿中心横截面后不大于250mm处,且到转向中心销位于最后位置时的中心横截面的距离不能超过2.7m等要求。

6.明确行驶记录仪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在原来gb 7258要求的基础上,扩大行驶记录仪的使用范围,参考日本保安基准的要求,在标准中明确以下规定:一是在24小时以上的连续时间内,可以记录该车的所有时间的瞬时速度和任意两个时刻内的行驶距离。二是瞬时速度的记录误差在平坦铺装路面上以40km/h以上车速(对于最高车速不足40km/h的汽车,按其最高车速)行驶时为0到+5%。

(二)我国载货汽车管理方面建议

1.推进载货汽车厢式化发展引导工作。栏板式货车的违法改装现象普遍,监督管理难度大,加大了载货汽车超载运输现象的严重程度,参考欧洲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议商请工信部、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引导,发展厢式化载货汽车车型。一是工信部负责统筹厢式化技术发展进程,制定厢式货车相关标准体系,引导箱式化货车发展技术进程。二是交通部负责制定具体厢式化发展计划及执行细则,出台相关管理政策,鼓励半挂列车集成化运输的发展。

2.从长远来看,需要完善我国汽车管理的法律。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汽车法制化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从维护整个公众利益出发,制定车辆法,对汽车产品实行从研发设计、市场准入认证、生产制造、销售流通、检测、维修、召回和报废、回收利用等到各环节的法制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汽车行业法律、法规体系。

3.完善公告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机动车产品一致性问题。建议商请工信部车辆公告审查部门加强公告管理,提高公告质量。一是加强公告过程审查,强化公告产品现场审查力度,公告审查重点必须从文件审查转向样车和生产过程审查,建立公告审查车型定期检查确认制度。二是完善公告审查内容,对于gb 7258中规定的主要安全部件,如abs、行驶记录仪等在审查时要严格把关。

4.加强一致性监督,提高ccc认证管理效果。商请国家质检总局加强载货汽车ccc认证、安全技术检验、缺陷汽车召回三项工作的综合管理作用,疏通载货汽车一致性信息反馈的渠道,从源头上控制生产一致性。一是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信部等,组织对新车注册、4s店抽查车辆一致性的专项行动;二是安全检验机构加强对车辆一致性及基本安全装置的检验,对于不符合的车辆责令整改。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和安检机构发现的一致性问题及时反馈认证机构和召回中心,由认证机构组织检查,核实问题后暂停企业的认证证书,停止生产,或实施缺陷召回。并将信息反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确认存在问题的车型停止注册登记。

5.以汽车安全部件为突破口,强化载货汽车缺陷召回力度。自2015年9月1日起,国家对载货车辆实施召回管理工作。汽车侧后部防护装置、汽车行驶记录仪、abs等安全部件作为载货汽车必须强制配备的安全装置,质量好坏、是否规范安装直接影响到车辆安全。建议以载货汽车安全部件为切入点,推动货车召回机制。

6.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生产企业管理。生产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违规生产不符合产品是造成我国载货汽车安全性落后的主要原因。因此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的责任,加强监管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管理途径。建议一是制定《机动车产品质量与生产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的责任。二是建立机动车产品质量抽查通报制度。三是在部门联动条件下建立和实施货车召回制度。

7.建立载货汽车不一致性抄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在部际联席会议框架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车辆一致性及安全部件符合性的查验工作,要求安检机构定期反馈在安全技术检验中发现的产品一致性问题,对问题车型做好汇总分析,将相关信息及时抄报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局及交通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应职责范围对存在问题的生产厂家进行调查、整改、召回,情节严重的进行处罚,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8.推进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管理工作。一是协调安监、交通等部门,修订《汽车行驶记录仪》制定《汽车行驶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系统筹划汽车行驶记录仪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二是商保险部门及有关无线通信运营商,协调记录仪安装费用及通信资费等有关问题;三是配套制定记录仪产品生产、安装、使用、维护、检定、数据管理、监督执法等各环节的细化管理制度。

9.强化对侧后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的查验和产品认证工作。比对公告中机动车侧后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图片和主参数说明,严格查验,对于新车不合格产品,不予登记注册,并录入违规车辆产品信息系统,反馈工信部。

货车驾驶员工作总结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短期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中途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协议,否则视同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货物运输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同时于上岗时一次性交甲方安全保证金三千元。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以及甲方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依据本方的规章制度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四桥车、三桥车二人一组,翻斗车一人一组。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运输任务的前提下,必须提前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休息和休假。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给乙方,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1.四桥车,按运营收入扣除过路费之50%后乘以13%计算工资,月全勤时若不足2500元则按保底工资2500元∕月计算发放。

2.三桥车,按运营收入扣除过路费之50%后乘以14%计算工资,月全勤时若不足2500元则按保底工资2500元∕月计算发放。

3.翻斗车,按运营收入扣除过路费之50%后乘以14%计算工资,月全勤时若不足2500元则按保底工资2500元∕月计算发放。

以上工资包含生活补助及住宿费在内,支付时间为扎账后的次月上旬内。4.若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则甲方每月补贴乙方通讯费100元,不用则不补。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扣发其工资200—1000元直至全部: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自身责任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营运证》、《准驾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工作期间不得带驾驶学员,不得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8.因乙方责任导致承运货物发生损坏、短少,由责任人承担当次损失60%的经济损失责任(短件则全赔)。乙方经手一切业务单据必须按时全部交甲方财务人员,以便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第八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发生下列条款所列事宜,如若违反,并因此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含民事及刑事责任)及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1.不得带驾驶学员、不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2.不私自出车、不酒驾、疲劳驾驶,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违规操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3.乙方在一切运输业务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少报、瞒报、漏报收入或多报、虚报、重报支出。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对当事人处以当事金额10倍的罚款。

5.年终时乙方全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则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全额退还其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即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金额为人民币五千元。

第十条: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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