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土地政策心得体会(案例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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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土地政策心得体会(案例14篇)
时间:2023-10-29 19:23:03     小编:HT书生

总结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文章结构合理、内容连贯。看看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够激发大家对写作的兴趣和热情。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一

土地情是指人们对土地的情感和感悟。作为中国农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情是农民和农村居民在与土地长期接触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情感体验。近年来,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土地情的真谛和价值,它不仅是对土地的依赖与尊崇,更是人与自然、人与生命的和谐共生关系的体现。

第一段:土地情的背景和重要性

作为农民子弟,我从小就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春耕来临时,我都会兴奋不已地与父亲一起走进耕地,为土地播种希望。这个时刻,土地仿佛变得生机勃勃,充满着能量与活力。而作为农民的父辈们,更是对土地情感流露无遗。他们在艰辛的劳作中,对土地充满了感恩与敬畏之情。这种对土地的情感,不仅仅是乡村文化的一部分,更是乡村精神的核心。

第二段:土地情的内涵和表现

土地情是农民与土地之间特殊的情感联系。在农民的心中,土地是祖祭与供奉的象征,是灵魂的寄托。农民们将秧苗精心种植在土地上,辛勤地耕耘、施肥、除草,他们的心血与汗水都浸润在土地里。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劳作的结果,更是他们对土地的呵护与孝顺。在他们眼中,土地是家的一部分,是血脉与情感的延续。

第三段:土地情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土地情是农村社会的统一纽带。它不仅是农民之间心灵交流的桥梁,也是整个乡村社会共同价值观的体现。农村社区的活动总是围绕着土地产生,比如春耕、秋收、耕地争议等。土地情的存在使得农民之间形成一种互帮互助的情感纽带,使得他们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在乡村建设中,土地情更是促进着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维系着农民对家园的热爱与向往。

第四段:土地情和现代农村发展之间的矛盾与调和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的土地问题逐渐凸显。土地经济化的冲击让人们更加关注土地情的保护与传承。土地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使得土地失去了生机和生命力。同时,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也使得土地日渐荒芜。如何在现代农村发展中,保护好土地情,使之与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成为一个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第五段:个人对土地情的认识与体验

在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我从父辈们身上学到了许多珍贵的经验与定力。我在乡村支教的几年时间里,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土地情的重要性。在农民家庭中,我看到了他们对土地的无尽热爱和执着。通过和农民的交流,我也学到了许多关于土地的知识和智慧。我意识到,土地情不仅仅是农村居民的情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农村精神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只有在认识到土地情的价值和重要性后,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好土地,使之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实现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

土地情作为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是农村社会和农民们固守心灵家园的象征。它不仅是农民对土地的感恩与敬畏,更是对土地资源的珍视和保护。在现代农村发展中,保护土地情、维系土地情,对于实现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而个人对土地情的认识与体会,也是培养良好农村精神的重要一环。通过深入研究和理解土地情,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二

建国前的土地政策,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在这个时期,中国经历了西方列强的入侵和分裂,土地制度的改革成为推动国家现代化的必要手段。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开始提出土地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为后来的革命铺平了道路。本文将从历史的视角出发,对建国前土地政策进行探讨和总结,并对当前中国农村土地问题提出一些思考。

第二段:历史背景

建国前的中国社会,主要是由农村人口组成的。一方面,农业生产是经济的中心;另一方面,人民的基本生活来源也是与农业密不可分的。然而,在清朝结束后,中国土地制度仍然有着传统的封建色彩,重地主轻农民的现象比较严重。这让社会的矛盾越来越激化,从而引发了农民起义和革命。

第三段:实践探索

在此背景下,一些知识分子提出了土地改革的方案。如由陈独秀发起的“白话文运动”呼吁以普及教育为手段,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但是,这种方法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效果。1927年,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土地革命成为主要议题之一。经过多年艰苦卓绝的实践,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革命领袖终于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打破四旧,建设新中国”。

第四段:土地政策的影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革命的胜利。新政府立即开始了土地改革,实行了土地国有化和“三级所有制”的制度,把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权交给农民。这项改革得到了广泛的群众认可和支持,为中国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的农村经济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地方之一。

第五段:实践和思考

然而,时至今日,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又面临着新的困境。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扩张带来了农村土地的失去和流失,农民们的土地权益受到了重创。同时,对于农民的收入和社会地位等诸多方面也存在不公正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和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农村土地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能力,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只有这样,中国农村才能实现全面发展,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总之,建国前的土地政策是中国现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话题。通过对这一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农村的发展历程和改革的成就。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当前农村土地面临的新的挑战和问题,并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农民的幸福生活和中国农村的繁荣发展。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三

土地是国家的基础资源之一,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土地志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了解土地分布、用途和利用情况,为国家的土地管理和规划提供数据支持。近期,我参加了一次土地志工作,不仅对土地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体会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

【第二段:执行土地志的过程】

执行土地志工作需要组织力量对一个区域的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和收集。在这次工作中,我们先通过现有的土地档案、调查报告等资料,对该区域进行初步了解,明确需要收集的重点信息和目标。然后,我们分成多个小组,负责不同的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和调查。我们走访了乡村、城市、农田、工厂等不同类型的土地,收集现场信息并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土地的数量、用途、产权情况等。整个过程需要耐心和细致,但也使我们对土地有了更直观、全面的了解。

【第三段:了解土地的意义】

通过执行土地志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土地的重要性。首先,土地是农业的基础,农民靠土地耕种谋生,农业发展与国家的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其次,土地是工业和城市化发展的基础,工厂、办公楼、住宅等都需要占用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能够有效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最后,土地也是生态环境的保障,草原、森林、湖泊等各种生态系统都需要土地作为生存基础。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土地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段:面临的挑战和认识】

执行土地志工作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首先,土地利用日益复杂,涉及到许多利益关系。尤其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属地化问题、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等依然存在,需要制定合理政策予以解决。其次,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土地志工作至关重要。土地信息的更新和整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依靠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最后,土地志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支持,从调查、记录到数据分析都需要专业能力的支持。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对于我来说,执行土地志工作让我更加明白了土地的重要性和面临的挑战。土地志工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配合。今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工作愈发重要。我们需要加强对土地志工作的投入,提高工作质量,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总结】

通过参与土地志工作,我不仅对土地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意识到土地管理和利用对于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面对土地问题,我们需要注重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保护好土地资源,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协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未来的世代留下更美好的土地。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四

“土地日”是我国传统节气中的一个重要节日,旨在表示对土地父母的感恩之情,同时也是纪念中国古代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子。这一节日不仅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关注和呵护土地的一个标志。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思考了土地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并有了一些体会。

第二段:土地是伟大的母亲

土地在中华文化中被赋予了象征“母亲”的特殊意义。无论是农民还是城市居民,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的供应和支持。从吃饭穿衣到建房立业,我们都要依赖于土地这个伟大的母亲。没有土地,便没有万物生长。在这个节日里,人们向土地母亲致敬,感恩她所给予我们的一切,同时也意识到保护土地的重要性。

第三段:生态环境保护是保卫土地的重要途径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承载能力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对于土地的过度开发、污染等现象,我们不得不反思和警醒。而生态环境保护正是保卫土地的重要途径。要保护好土地,首先要保护好环境。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加强环境监管,减少有害污染物的排放;另一方面要鼓励人们采取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减少对土地的压力。只有保护好土地,才能保证我们的子孙后代有更好的未来。

第四段:文化传统也是保护土地的重要力量

作为一个历史源远流长的民族,中华文化中包含着许多与土地相关的传统文化。比如古代的农历、二十四节气、民间传说等等。这些文化中蕴含着对土地的尊重、感恩和保护。这些文化传统也是保护土地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加强对这些传统文化的学习和传承,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土地的重要性和保护土地的必要性。

第五段:结语

总之,“土地日”不仅让我们思考和反思我们与土地之间的关系,还让我们更加重视土地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对我们自身健康和未来的负责,更是对中华文化传承的责任和担当。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一起为保护土地而努力,让美丽的大地长青。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五

在人类漫长的文明历程中,土地一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而《土地志》则是对土地资源的综合性记录,它不仅蕴含着对土地的感悟和思考,更是智慧与劳动的结晶。在阅读《土地志》这本书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土地对人类的重要性,也从中领悟到了人与土地和谐共生的道理。下面我将就《土地志》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启示,谈谈我对土地的体验和感悟。

阅读《土地志》的过程中,我被书中所描述的土地的辽阔和广袤所震撼。土地像母亲一样,以宽广的胸怀承载着一切生命。无论是高山还是大海,都是土地的一部分。书中描述了祖国的美丽山川、丰富的资源以及广袤无垠的土地,使我对土地这个词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与此同时,伴随着对土地的宏大景象的描绘,我发觉自己曾经曾经对于土地的认识是多么狭隘。未曾想到土地如此广袤、慈母般地滋养我们每一个人。从此我开始关注自己所居住的土地,开始对土地资源展开深入的思考与反思。

在书中,我了解到土地不仅仅是自然资源的总和,更是一种无言的情感的载体。在《土地志》中,作者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土地是国家和民族的根基,是各族人民共同繁衍的家园。道家思想认为土地是天地之根本,万物之生长之所。而儒家思想则是以人为本,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通过这本书,我进一步理解到土地虽然物质上是一种资源,但更是社会、文化、情感和精神的载体。人们热爱土地、珍惜土地、保护土地,就是在保护祖国,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因此,保护土地,关爱土地,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使命。

阅读《土地志》让我认识到了土地资源的宝贵性与限制性。土地是有限的,而人类对土地的需求却是无限的。例如,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但由于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土地面积却越来越有限。而且,土地的资源要想得到合理利用,还需考虑土地的质量、肥力和水源等因素。此外,为了保护土地生态,我们还应该保护土地上的植被和动物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因此,我们要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确保它能够为人类长久地服务。

《土地志》不仅仅是一本描述土地的书,更是一本教育人们如何与土地和谐相处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土地对于人类的重要性。我们应该珍惜土地、保护土地、和土地和睦相处,从而实现人与土地和谐发展的目标。作为人类的一员,我将自愿参与到土地资源的保护中,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实际行动去保护土地、宣传土地保护的理念,让更多的人了解土地的宝贵和稀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们的后代留下一个更美好的家园。

在阅读《土地志》这本书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土地志"对于土地资源的价值与重要性,也从中领悟到了人与土地和谐共生的道理。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开始关注自己所居住的土地,开始对土地资源展开深入的思考与反思。

在《土地志》中,作者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土地是国家和民族的根基,是各族人民共同繁衍的家园。土地虽然物质上是一种资源,但更是社会、文化、情感和精神的载体。人们热爱土地、珍惜土地、保护土地,就是在保护祖国,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我深感作为一名公民,保护土地、关爱土地、与土地和睦相处是我的责任与使命。

然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也要引起我们的关注。人类对土地的需求无限制,但土地面积和资源是有限的。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但由于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土地面积却越来越有限。为了保护土地生态,我们还应该保护土地上的植被和动物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因此,我们要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确保它能够为人类长久地服务。

《土地志》提醒我们应该珍惜土地、保护土地、和土地和睦相处,从而实现人与土地和谐发展的目标。我深感到自愿参与到土地资源的保护中,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实际行动去保护土地、宣传土地保护的理念,让更多的人了解土地的宝贵和稀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们的后代留下一个更美好的家园。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六

“共产主义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这是毛泽东在《中国土地法大纲》中的明确指示。土地问题在中国自古便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而对于一个农业国家来说,土地是国家最重要的资源,如何合理利用和分配土地,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建国前,土地是中国农村最大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建国前土地政策的角度,探讨建国前中国的土地政策问题,并得出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民国时期土地政策失败的原因

民国时期的中国,由于国家政治的动荡和经济的不发达,土地问题变得越发突出。但是在民国政府的治理下,土地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因土地政策的失败而愈演愈烈。民国政府所实施的土地政策包括“耕者有其田”和“买地券”两种,但由于存在很多弊端,均未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耕者有其田”虽然使得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但是土地面积较小,难以达到现代农业的需要;而“买地券”则是通过政府发行券来购买土地并由政府在农民中进行分配,但是这种分配方式却将农民分为“有券”和“无券”两类,存在明显的不公。加上这两个政策的执行不力和农村的税收问题,导致了土地问题的加剧,反而使得中国的农业和经济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第三段: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土地改革

新民主主义革命后,中国开始了土地改革。新政府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明确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全体人民支配”。新政府通过将土地分配给无地农民和缺地农民,并对私有土地实行公有化,破除了旧的封建卫主体,以实现土地制度的公共控制。土地改革使得农村的生产力得到提升,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得到了初步调整。

但是,由于新政府的土地政策的不够理智和完善,这一过程中还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有些贫困地区的土地一度被割据势力控制,以及在土地分配中未考虑到地理环境等局限性问题,导致了土地问题的又一次困局。

第四段:中国近现代土地政策的成功之处

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启动了新的改革开放进程。改革开放背景下的土地政策重点放在了土地确权和产权上。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并实施了《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全体人民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有偿或无偿出让”。这一法规的出台推动了中国农村土地管理的改革,并成为中国土地政策的一项重大成功。

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国还采取了很多措施,例如承包责任制、农户集体土地经营等,使得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得到了提升。同时,政府对于土地的管理也更加规范和合理,使得土地政策的实施更加有效。

第五段:总结

在中国近现代的土地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不同的成败之处。但是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能为我们展现出一份珍贵的经验。土地是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未来的中国仍然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土地政策,以适应现代化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科学的态度和创新的方法,不断推进土地管理和土地政策的改革,以实现和谐的农民和土地关系,助力中国的繁荣昌盛。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七

土地化是一种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它既是一种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又是对个人与自然环境的深度融合。在我身边,我亲身经历了许多土地化的实践,深感其带来的益处和挑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见解和体会,以探索土地化背后的隐藏秘密。

首先,土地化的基础是对土地资源的充分认识和了解。作为一个新兴的城市,我所居住的地方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因此,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许多项目都将土地进行改造和改造,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例如,废弃的工业用地被开发成为公园和社区,荒地被开垦成农田,用于城市农业的发展。通过这些土地化的实践,我认识到土地资源并非无穷无尽,必须合理规划和利用。

其次,我也意识到土地化是一种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许多地方遭受了工业和城市化的破坏,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以及水、土壤和空气污染。通过土地化的实践,我们可以将废弃的工业用地和矿山进行复垦和恢复,使其再次成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在我的家乡,一个废弃的铁矿山经过几年的复垦和恢复,现在成为了一个美丽的湖泊公园,吸引了许多游客和居民前来休闲。这样的实践不仅改善了环境,也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我也意识到土地化带来的挑战。首先,土地化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例如,农田的改造和改造需要农民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同时也需要资金和技术支持。此外,土地化可能导致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破坏。如果没有合理的管理和规划,土地化可能会导致土壤侵蚀、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因此,在土地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谨慎和理智的态度,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最后,土地化也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当所有的人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土地化的目标。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化的引导和管理,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土地化实践。同时,公众也应该增强土地化意识,改变生活方式,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土地化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它在城市化进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充分认识和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土地化也是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恢复,通过复垦和改造废弃土地,我们可以改善生态环境。然而,土地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我们必须保持谨慎和理智的态度,在土地化的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最重要的是,土地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土地化的目标,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八

第一段:介绍土地的重要性和关注点(200字)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之一,拥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土地的利用和保护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话题。土地可以提供我们的生活所需的粮食、能源、居住空间等,也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对土地的科学利用和合理管理至关重要。本文将从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利用规划三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土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策略(200字)

土地保护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德行发展的土地资源,保护土地生态,维护人类利益的重要工作。土地保护需要重视土地的生态功能,减少土地的流失和污染。在实施土地保护的过程中,应采取多种手段,如严格控制城市扩张,加强农村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同时,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推行土地监测和评估制度,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段: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200字)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在土地的合理利用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力,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通过优化农业结构、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土地改良、合理开展工矿复垦等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此外,积极推动农业、工业、城市等产业的协调发展,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段: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性和方法(200字)

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管理和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之一,对于合理安排用地、促进国土空间优化布局、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土地资源的特点和潜力,合理划定各类土地的功能分区,科学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平衡和相互配套,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和评估,定期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修订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推动土地利用保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

第五段:总结土地心得体会(200字)

通过对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探讨,我深深地感受到土地在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中的重要性。只有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的生态功能,合理开展土地管理和规划,才能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到土地保护和规划工作中,提高环保意识,减少土地污染和浪费,共同建设美丽宜居的家园。

(共计1200字)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九

在“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国已经站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12月25日闭幕的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规划了2016年及之后几年的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要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拉长农业这条“四化同步”的短腿、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14.50, 0.21, 1.47%)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在“十三五”的发展中,农业绝不能被忽视,尤其是在“六期同至”(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巩固农业农村好形势的关键期、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期、提升农业竞争力的爬坡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攻坚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深化期)的历史时期,必须补好农业作为“四化同步”的短板。放眼全球,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同时有比较强的农业,这也是未来中国农业要走的道路。不出意外,明年将是中央连续13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可以认为,在新的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一号文件”可以着眼于更为实际、更为紧迫、更为重要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

客观而言,未来的农业发展必须要注重多元发展,结合市场,同时注重农业组织方式的创新,新型合作化的方式是一个重要创新领域。具体到政策着力点上,有以下几个核心内容需要格外引起关注。

据了解,试点地区的选取标准是由“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确定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政府层面已经对土地改革有了完整的部署,接下来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落实。今年人大会已经把改革试点涉及的前期法律问题陆续厘清,试点范围内该暂时调整的法律法规已经做出了相应调整,因此2016年“三块地”改革试点应该是以深入探索为主,会有更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拍卖,土地征收范围也会有所缩小。宅基地方面,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可能会成为核心,这项改革会和农民工市民化时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联动起来,对我们国家整体的改革有长远影响。某种意义上说,城乡一体化发展可能被土地制度改革拖了后腿。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中央应该拿出更大的魄力对土改这块“硬骨头”进行攻坚。

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仍然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具体表现在农业依然基础薄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等方面。据了解,我国农业现代化不仅和发达国家有相当差距,比如从农业劳动生产效率来讲,我国农业劳动生产效率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是美国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1%,是世界平均效率的64%,劳动生产效率太低是农民收入偏低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因此,不论“十三五”规划(建议稿)还是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中央农村会议,都强调农业现代化将是“四化”同步发展中的重点。要着眼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在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是必须培育职业农民群体。中国要想把农业和农村搞好,必须通过改革,吸引资本下乡。同时,需系统化培养职业农民,培养从业者专业化程度,在农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上,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水平的“含金量”,促进农业改革、农业创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等,把农民从身份转化成职业。只有提升我国农业加工、农产品等相关领域的内在价值,才能从本质上改变现状,提供培育职业农民的环境基础。可以认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关键。建议实行家庭农场经营资格准入制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而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驱动力量来自于农业经济产业升级所涉及的各类主体,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现代农业企业及上下游产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等。此外,通过强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进而缩小城乡差距,降低农民进入城市的门槛……这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尤为重要。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来看,差距普遍比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要小。全国要实现倍增长的差距为7%左右。从城乡市场经济系统来看,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农民从农村流入城市是必然的选择,而且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在城市可以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部分农民进城可以增加留在农村农民的人均资源占有量,有利于解决这部分农民的增收问题。所以,在这种意义上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的,而城镇化进程在于解决农村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可以预见,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这种关系将更加紧密。在未来一段时期里,农村发展模式调整和农业的经济转型将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引擎。

梳理发现,“三产融合”的概念是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正式提出,“十三五”规划建议亦强调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近日,财政部、农业部发文,拟选择10个省份进行“三产融合”试点。以中央财政扶持,围绕水稻、小麦等口粮作物以及部分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据业内人士分析,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将以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利润为核心,以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为引领,着力推动要素集聚优化,促进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协同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优化生产力结构布局,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助推“三农”提供有力支撑。以笔者之见,国家提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农业是其中最重要的载体,现代化的农业不单单只有农产品生产功能,同时也具备了休闲服务功能,更是与先进的工业装备制造应用密不可分。

由于当前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层次浅;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迟缓;先进技术要素扩散渗透力不强;涉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对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深化农业农村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对农业实施一体化的管理服务水平;其次,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协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工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三,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农民和经营组织能够公平分享一二三产业融合中的“红利”。第四,加快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框架,制定产业融合的标准化建设体系,开展对涉农企业家和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产业融合能力。最后,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金,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并对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援助支持。

当前,全国农业电子商务正在形成跨区域电商平台与本地电商平台共同发展、东中西部竞相迸发、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互动的发展格局。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生鲜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已达到38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总数的1倍。业内人士表示,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将极大改变农村商业模式。一方面让农民购物更加方便快捷,丰富购物选择;另一方面,促进当地农产品销往城市、外地,丰富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更值得一提的是,农村电商发展对农村产业形态将会带来巨大变化。产业的下沉,旅游的发展,都带来了农村产业用地需求的变化。随着更多的产业链条下沉到农村,如加工、物流、商务和旅游等需要使用土地。在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用于建设只有宅基地、乡镇企业和农村公共用地三个用途的情况下,对于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大量农村都存在“人减地增”的形势下,不能在存量利用问题上过于死板,尤其是用于支持本村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实现灵活的用途转换,支持农村存量闲置宅基地和村庄用地用于本村的电商发展。下一步,还需要考虑为农村电商配置新增用地问题。现在农村电商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还可以支撑其发展需要。但是随着农村电商的发展,专业化大发展之后会在空间中出现“大分散,小集中”的布局,在部分专业化村庄出现更多的用地需求,超过存量可供应能力,这时候就要考虑如何新增土地给它们使用。过去多年,地方政府将用地规模都用于城市发展、新城新区建设。现在我国农村在电商推动下出现了就业本地化、就地城镇化的可能,农村终于有了产业自我发展的机会,地方政府应该改变过去大搞开发区的方式,在新增用地上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2016年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最新消息 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e#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聚焦五大领域,进一步推进深化农村改革。

方案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

方案明确,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完善治理结构。

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农村改革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极大释放了农村生产力。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这一新形势要求对农村土地权利配置进行新一轮改革。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总结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农村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

“三权分置”的重要意义,是可以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属性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尚不足以为全体农民群众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土地仍然是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此外,我国农民传统的安土重迁心理,也使得土地权利的任意流转可能引发相关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当前农村土地的财产属性日益凸显,土地权利流转的现实需求越来越迫切。“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让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与土地实际经营权分开,不进行土地经营的农民可以将经营权转让给他人,而自己仍然拥有对土地的承包权。这样,农民就能安心进城务工经商而无须担心失去土地。真正愿意进行土地经营的人,则有可能获得土地权利。因此,“三权分置”使农民的土地权利成为完整权利,可以促成农村土地权利自由流转,激活农村土地的资本潜能,扩大农民的融资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权分置”也有助于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改变农村土地碎片化经营方式,避免土地撂荒,使绿色集约型现代农业成为可能,从而提升农村生产力。

从法律角度说,土地经营权应被界定为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新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在这一权能基础上可以再分离权利,设立新的用益物权。但这并不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而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能分离出去,形成经营权。在经营权分离之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因此消灭。经营权到期后,承包经营权人的权能就自动恢复。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法确认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没有规定土地经营权。因此,应在土地承包法中增设一章“土地经营权”,完整确认“三权分置”制度的合法地位。这一章的主要内容,至少应涵盖以下两个方面。

明确土地经营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定位为用益物权,使权利人安心进行长期投资,保持土地生产力。经营权的权能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人也可将其用于出资、抵押、租赁和转让。经营权人无需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样就扩大了主体范围,可以拥有经营权的人既包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也包括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个人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等。为保障农民权益,对经营权主体应设立准入和监管制度,以及严格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

明确经营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方式。为尊重农民对土地权利进行流转的自由,经营权必须通过合同方式取得,即土地承包权人与受让人应订立合同。此外,经营权的获得应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产生效力。还应明确规定经营权人必须坚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以避免土地的“非农化”和“非粮化”,经营权人还应承担维持土地质量的义务。此外,与“三权分置”相关的农村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也需进一步改革完善,以使“三权分置”改革真正落实,让农村土地释放更多红利。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十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在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土地被大量开垦和利用,其资源紧缺和破坏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必须认识到土地的珍贵,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段落二:土地的农业价值

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土地为农业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和养分,为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提供了必需的条件。良好的土地质量不仅能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还能够减少水和化肥的使用,降低农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农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于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段落三:土地的生态价值

土地是各种生物栖息和繁衍的场所,土地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平衡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至关重要。然而,过度的城市扩张和工业化活动导致了土地资源的破坏和生态系统的破碎,使许多珍稀濒危物种失去了生存的栖息地。因此,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并恢复受损的土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关键措施。

段落四:土地的经济价值

土地不仅为农业提供了重要支持,还拥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有限的土地资源是房地产、工业和商业发展的基础,土地价值的提升往往伴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然而,过度的土地开发和不合理的土地使用也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破坏,因此合理规划和管理土地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

段落五:土地的情感价值

对于农民和土地经营者来说,土地更是他们生活和情感的纽带。土地代代相传,承载了丰富的人文与历史文化,是人们情感的寄托。土地的保存和传承能够保护文化遗产和传统知识,维系人与土地、人与历史之间的联系。因此,土地的保护和传承也是维护社会和谐与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方式。

综上所述,土地是我们生活和发展的基石。我们应该重视土地的珍贵和重要性,并采取措施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繁荣,维系人与土地之间深厚的情感纽带。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十一

在中央深改组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中,审议了农村土地流转、农民股份合作等改革方案,被外界解读为基层改革箭在弦上。此次会议还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前提下,促使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格局,为未来农地改革的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一直成为社会各方争论的焦点。近年来,与工业化、城镇化特别是与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相适应,农村土地流转明显加快。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到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

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即在在坚持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此后,政府部门不断推进土地流转相关制度的落地。

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词最早在2002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就曾使用,但近十多年来,农地流转依然存在种种观念上的羁绊和制度上的困境,并未顺畅运行。不久前,中央深改组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农村土地流转、农民股份合作等改革方案,第一次提出了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前提下,促使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格局,同时也为未来农村土地改革的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 农业韩长赋在解读上述文件时表示,“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也是未来一段时期指导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户拥有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取得良好效果。他称,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实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序地流转土地经营权,既放活了土地的经营权,又保障了承包农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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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纵观1949年以来中国土地制度变革,大体包括了三个历史转折,即1949年土地改革、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1978年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每次土地改革都在所有制、土地分配、经营方式、改革目标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但总的来说,是一个不断地为土地减负的过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农户土地权利和利益的大调整。涉及权利关系广泛复杂,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不少这样那样的问题。人民日报在今年2月刊文重点指出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五大乱象:土地流转主体混乱;土地流转行为混乱;土地流转结果混乱;土地流转市场混乱,运作机制不健全;政府服务监管混乱等。

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运应而生,给农村带来了不少新变化。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不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还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后,一些有“头脑”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专门从事二、三等产业,既增加了收入,又繁荣了城乡经济。其次,流转土地的农民不再承担收入风险,可以稳定获取土地租金收入,并能从中获取劳务收入。

随着二、三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度增加,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经营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抛荒现象,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发展,成为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而土地流转很好地解决了这个大问题。

另外,政策释放出的信号,让投资者们看到了农业“红利”。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农业投资额为6792.38亿元;2012年中国农业投资额为9004.26亿元;2015年中国农业投资额突破10万亿元。

褚橙是85岁的前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历时十年种出的橙子,褚橙的热销不仅意味着褚时健人生的转机,也让众多投资者对新农业的前景充满了期待。联想集团创始人、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先生在接受媒体访问时也提到,现在民营企业做农业的条件成熟了。 事实上,很多大公司早已在农业领域投入重金。2015年7月,联想农业投资事业部就已正式成立。2012年10月,联想收购了青岛沃林蓝莓果业有限公司。随后,他们用一年的时间,投资2.5亿元,在山东、辽宁、四川、湖北等地建成总面积逾1.5万亩的规模化蓝莓基地。到了2015年2月,联想在成都又收购了四川中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改造成中国最大的猕猴桃种植企业。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与包括农业在内的传统产业的融合一直在进行,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打造食品安全和现代农业品牌,进而通过品牌运作对种植、养殖、加工、物流、营销等产业链各环节进行垂直整合,万达集团老总王健林搞起了“万达菜”就是其中一例。农业规模化精细化企业化经营逐渐成了稳赚不赔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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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规模集中与风险可控、释放活力与强化监管之间有机协调,是决定以农村土地流转为基础的农村土地改革成败关键。根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一些地区在土地流转中存在租期不确定、“非粮化”蔓延等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大部分流转的土地都是农民1988年第二轮联产承包签订的承包协议,30年承包期限不剩几年,村民承包到期后政策的不确定性,给企业投入与生产带来很多风险。 除土地承包30年期限瓶颈外,农民不愿长期流转也是制约土地发挥规模效应的重要因素。很多农户预期土地租金还会大幅上涨,因此情愿土地撂荒不愿流转,或者流转合同只签两年到五年。

另外,土地流转“非粮化”,已成为各地土地改革中普遍面临的挑战。

由于种粮经济回报低,致使土地承包者偏爱土地流转“非粮化”。土地大面积种植经济作物埋下重重忧患。业内人士分析,规模种植亩产原本比个人精耕细作亩产低,因此大面积土地流转不种粮食,肯定会影响粮食产量;有企业或承包户流转土地用来种西瓜、种苗木、种葡萄,使用地膜、遗留树根等对田地土质和肥力都有较大损害;最后,有的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后,简单投入平整种树或经果,目的在于申请项目补贴资金、作为贷款地抵押物或等征地补偿。

2015陕西土地流转政策二:

陕西省土地流转呈现四特点

形式多样 对象多元 价格差距大 合同年限以长期居多

为了解陕西省土地流转和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现状,国家统计陕西调查总队近期通过走访省农业厅,以及对全省10个市县的100户土地流出农户,及61户有土地流入的企业或农户进行现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陕西省土地流转呈现形式多样、对象多元、价格差距大、合同年限以长期居多等四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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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及休闲观光占13.1%,作为果库、仓库占3.5%。其中有16户采取两种或以上种植兼营模式。

调查还发现,陕西省土地流转的价格差距大,且定价机制单一。如在渭北水浇地种植粮食作物,每亩每年200-300元;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每亩每年800元左右,但需要签订10年以上的合同。子洲县天河种植养殖农业合作社山地每亩每年20元、坝地每亩50元。志丹县山地一般每亩每年35-70元,平整的川地农业用地每亩每年200-500元,非农企业用地相对较高。土地流转租金的定价,52.8%采取双方协商办法, 47.2%由村组介入共同协商来定价,没有通过专业机构评估定价,定价方式缺乏科学依据。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7月14日发布《陕西土地流转对劳动力转移及农民收入影响调查报告》显示,土地流转不仅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更让陕西省农民收入结构多元化,同时对周边农业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在流出的100户中,有54%的家庭认为流出耕地收入高于自己经营收入;63%的'家庭认为流出后家庭收入增加;71%农户愿意继续把土地流转出去。在流入的61户中,有78.7%家庭认为增加了家庭收入,近七成家庭愿意再继续转入耕地,扩大种植规模。

调查显示,土地流转后流出户获得了固定的租金收入,特别是没有灌溉条件的旱塬农户和缺乏劳动力的家庭,消除了种地后顾之忧。据统计,仅2015年,陕西省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租金净收入35.7元,同比增长58.5%,占财产净收入的29.7%,对财产净收入的贡献率达44.1%,成为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田能手、规模经营者集中,让一些有一技之长、有创业欲望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外出打工。据统计,2015年陕西省外出打工人员人均寄带回收入885元,占转移净收入的48%。在本次调查的100户土地流出户中,有45.5%的劳动力长期外出打工,2015年人均收入达到2.7万元,是全省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的30倍。另外,流出土地的农户被“返聘”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企业务工,还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据调查,在流出户中,有12%的家庭在土地流转对象企业务工。如眉县常兴镇尧柳村农户陈某,将1.4亩耕地流转给常兴现代农业示范园用于种植葡萄,在获得每亩1000元的租金后,又被“返聘”到种植园务工,月劳务收入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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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管理,园区均搭建温室大棚,灌溉采用滴灌方式,葡萄品种优良,种植效益良好,其流转了下邽镇牒吴村耕地200亩,以每年每亩耕地900斤小麦的市场价为标准,还解决就业岗位100多个。周边群众看到种植葡萄的效益,逐渐出现了10-20亩左右的小型葡萄种植大户,提高了农民收入。

口头协定无依据 流转服务不到位 改变土地用途 缺乏融资平台

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需关注

陕西省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不仅影响流出户流转积极性,抑制土地流转进程,而且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增加,需引起关注。

据调查,在调查的161户中,有32.9%采取口头协定办法流转土地,如果发生纠纷根本没有依据;还有60.9%签订合同存在内容不完整,权责关系不明,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等问题,导致流转矛盾纠纷增多,给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其次,土地流转服务不到位。调查发现,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不健全,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滞后,加上一些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认识模糊,认为流转完全是市场行为,流转多少与自己无关,对土地流转缺少积极主动地服务和规范引导,导致供大于求、供不应求现象并存,土地流转处于自流状态。另外,行政干预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的领导为了树样板,搞政绩,由政府提出产业发展规划,引入工商企业进行实施,违背农民-意愿,以行政推动代替科学引导,强行推动流转,侵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

调查还发现,土地流转过程中不仅存在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而且“非粮化”现象严重。据调查,为了提高收入,流入户中只有16.7%的户种植粮食,而且流转的土地基本是农户间代耕、务工农民转包、偏远地区低价转入的土地。种植苗木、蔬菜、瓜果、药材等经济作物的占50%,其他为养殖业、休闲观光等产业。现在多数人认为,只要有钱,不怕买不到粮食,严重影响了国家粮食安全。调查中还有些单位反映,在城乡结合部繁华区域和铁路、高速路沿线,以土地流转之名在所转包的地里兴建各种永久性建筑,一些企业在流转土地上建设与农业产业化无关的厂房等现象。这些是一些工商企业受利益驱动,绕过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手续,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违背了土地流转真正目的。

此外,对于土地流入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等,要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机械化水平,就需要资金配套支持。但在调查中一些调查户反映,现在融资难,贷款缺乏抵押物,仅靠信用贷款额度小,速度慢,抑制土地流转速度。如泾阳县海普粮食专业合作社反映现在采取靠自身利润,每两年进行一次扩大土地规模的流转,如果有足够的贷款,这种进度就会加快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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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记者7月14日从陕西调查总队获悉,截止6月10日,全省104个涉农县(市、区)、1304个乡镇、128210个村民小组开展了确权登记工作,分别占总数的100%、96%、92%。完成调查农户536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74%;完成实测面积586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0%;向17.5万户颁发了经营权证书。在调查的土地流出100户中,有40%的调查村已全部登记完成,32%的村正在进行,还有28%的村还未开始。对登记完成和正在进行中的农户调查,有八成的人表示满意。

不过,调查发现,土地确权工作中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准确、人地矛盾问题突出、确权确股不确地政策执行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影响土地流转的进程。据调查,个别地方贯彻执行确权登记政策大打折扣,随意简化工作程序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为了赶进度,将“二轮”延包数字照抄照搬向农民公示;二是以流转土地“四至”不清为由,对农户承包地简单进行确权确股不确地;三是以稳定为由,强调维护现状,对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的人地矛盾问题不予解决。

另外,在陕西省大多数地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村基本没有调整过土地,人地矛盾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人多地少的农户,担心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国家将会永久维持现状,要求调整土地的呼声高涨,但政策又不允许,给土地确定登记工作带来很大阻力。再加上确权确股不确地政策执行标准不明确。2015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办发〔2015〕61文件提出了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政策,但没有具体执行标准,基层操作难度大。特别是一些地方以此为由,对连片规模流转的土地只是简单地进行确股确权不确地,严重影响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质量。 此外,经费压力较大。陕西省方案规定,中省按每亩1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解决。而据调查测算,确权登记平原地区每亩需要20元左右,山区可能更高,在中省市三级财政补助经费基础上,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担付,县级财政压力较大。

我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正式公布实施,随后有过3次修订,内容有所完善,但事关土地征收等实质问题至今也未解决。新的政策出台,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政策资料,持续关注网站更新,更多新的有用的信息为您呈现。

土地林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要实现土地林地健康、顺畅流转,就必须让农民清楚土地林地流转政策。

许多农民只是在看电视时听说过“土地(林地)流转”这个词,对土地林地流转政策和以往的政策有何区别,土地林地究竟怎样流转,应通过什么程序流转,履行哪些手续、又有哪些可供选择的方式,不同的选择方式对自身的权益有何影响等等,一般村民都不清楚、不了解。由于不清楚流转政策,许多农民宁肯把土地林地荒着也不肯流转。

下面我们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法律法规以及石泉地方政策对土地林地流转侵权行为有哪些规定。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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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土地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

(一)违背承包方意愿的;

(二)依法应经发包方同意而未经其同意的;

(三)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登记、颁发、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确权证书的;

(二)对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三)干涉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流转自主权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规定: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范围、方式、期限与行为规范

(一)农村土地流转范围。农村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和经营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均可以流转。能够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和草地不得按“四荒”地承包和流转。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可以参照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执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土地不得流转。

(二)农村土地流转方式。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的方式流转,农户之间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以承包期内一定时限的土地收益作价进行其他方式的股份合作,但不得将土地量化为股份作为出资向企业入股。以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转经营权及其地上设施作为抵押物贷款的,可以在金融机构指导下进行。进行其他流转方式的探索创新,应遵循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不能以转让方式流转,但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允许以转包、出租、收益权入股等方式流转。

(三)流转期限与权利义务。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由双方根据经营项目合理确定,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发展林果业、设施农业等投资期长的项目可以适当长一些,其他应以短期合同为主。流转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分段确定流转报酬或合理约定浮动比率,也可采取土地产出实物折值方式。国家和集体有关涉农补贴、土地补贴和征收、征用土地补偿由转出方享有,受转方可享受征收、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受转土地经营者的权益通过执行法律政策和履行土地流转合同来保障,各级政府不再向受转土地经营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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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行代替农户转出土地。农业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和流转程序监管,防止损害集体利益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坚决制止假借流转之名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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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国已经站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12月25日闭幕的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规划了2016年及之后几年的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要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拉长农业这条“四化同步”的短腿、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14.50, 0.21, 1.47%)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在“十三五”的发展中,农业绝不能被忽视,尤其是在“六期同至”(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巩固农业农村好形势的关键期、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期、提升农业竞争力的爬坡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攻坚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深化期)的历史时期,必须补好农业作为“四化同步”的短板。放眼全球,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同时有比较强的农业,这也是未来中国农业要走的道路。不出意外,明年将是中央连续13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可以认为,在新的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一号文件”可以着眼于更为实际、更为紧迫、更为重要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

客观而言,未来的农业发展必须要注重多元发展,结合市场,同时注重农业组织方式的创新,新型合作化的方式是一个重要创新领域。具体到政策着力点上,有以下几个核心内容需要格外引起关注。

据了解,试点地区的选取标准是由“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确定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政府层面已经对土地改革有了完整的部署,接下来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落实。今年人大会已经把改革试点涉及的前期法律问题陆续厘清,试点范围内该暂时调整的法律法规已经做出了相应调整,因此2016年“三块地”改革试点应该是以深入探索为主,会有更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拍卖,土地征收范围也会有所缩小。宅基地方面,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可能会成为核心,这项改革会和农民工市民化时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联动起来,对我们国家整体的改革有长远影响。某种意义上说,城乡一体化发展可能被土地制度改革拖了后腿。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中央应该拿出更大的魄力对土改这块“硬骨头”进行攻坚。

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仍然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具体表现在农业依然基础薄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等方面。据了解,我国农业现代化不仅和发达国家有相当差距,比如从农业劳动生产效率来讲,我国农业劳动生产效率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是美国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1%,是世界平均效率的64%,劳动生产效率太低是农民收入偏低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因此,不论“十三五”规划(建议稿)还是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中央农村会议,都强调农业现代化将是“四化”同步发展中的重点。要着眼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在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是必须培育职业农民群体。中国要想把农业和农村搞好,必须通过改革,吸引资本下乡。同时,需系统化培养职业农民,培养从业者专业化程度,在农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上,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水平的“含金量”,促进农业改革、农业创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等,把农民从身份转化成职业。只有提升我国农业加工、农产品等相关领域的内在价值,才能从本质上改变现状,提供培育职业农民的环境基础。可以认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关键。建议实行家庭农场经营资格准入制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而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驱动力量来自于农业经济产业升级所涉及的各类主体,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现代农业企业及上下游产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等。此外,通过强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进而缩小城乡差距,降低农民进入城市的门槛……这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尤为重要。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来看,差距普遍比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要小。全国要实现倍增长的差距为7%左右。从城乡市场经济系统来看,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农民从农村流入城市是必然的选择,而且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在城市可以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部分农民进城可以增加留在农村农民的人均资源占有量,有利于解决这部分农民的增收问题。所以,在这种意义上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的,而城镇化进程在于解决农村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可以预见,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这种关系将更加紧密。在未来一段时期里,农村发展模式调整和农业的经济转型将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引擎。

梳理发现,“三产融合”的概念是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正式提出,“十三五”规划建议亦强调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近日,财政部、农业部发文,拟选择10个省份进行“三产融合”试点。以中央财政扶持,围绕水稻、小麦等口粮作物以及部分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据业内人士分析,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将以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利润为核心,以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为引领,着力推动要素集聚优化,促进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协同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优化生产力结构布局,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助推“三农”提供有力支撑。以笔者之见,国家提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农业是其中最重要的载体,现代化的农业不单单只有农产品生产功能,同时也具备了休闲服务功能,更是与先进的工业装备制造应用密不可分。

由于当前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层次浅;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迟缓;先进技术要素扩散渗透力不强;涉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对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深化农业农村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对农业实施一体化的管理服务水平;其次,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协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工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三,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农民和经营组织能够公平分享一二三产业融合中的“红利”。第四,加快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框架,制定产业融合的标准化建设体系,开展对涉农企业家和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产业融合能力。最后,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金,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并对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援助支持。

当前,全国农业电子商务正在形成跨区域电商平台与本地电商平台共同发展、东中西部竞相迸发、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互动的发展格局。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生鲜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已达到38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总数的1倍。业内人士表示,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将极大改变农村商业模式。一方面让农民购物更加方便快捷,丰富购物选择;另一方面,促进当地农产品销往城市、外地,丰富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更值得一提的是,农村电商发展对农村产业形态将会带来巨大变化。产业的下沉,旅游的发展,都带来了农村产业用地需求的变化。随着更多的产业链条下沉到农村,如加工、物流、商务和旅游等需要使用土地。在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用于建设只有宅基地、乡镇企业和农村公共用地三个用途的情况下,对于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大量农村都存在“人减地增”的形势下,不能在存量利用问题上过于死板,尤其是用于支持本村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实现灵活的用途转换,支持农村存量闲置宅基地和村庄用地用于本村的电商发展。下一步,还需要考虑为农村电商配置新增用地问题。现在农村电商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还可以支撑其发展需要。但是随着农村电商的发展,专业化大发展之后会在空间中出现“大分散,小集中”的布局,在部分专业化村庄出现更多的用地需求,超过存量可供应能力,这时候就要考虑如何新增土地给它们使用。过去多年,地方政府将用地规模都用于城市发展、新城新区建设。现在我国农村在电商推动下出现了就业本地化、就地城镇化的可能,农村终于有了产业自我发展的机会,地方政府应该改变过去大搞开发区的方式,在新增用地上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2016农村土改主攻三方向,农村宅基地制度将全面深入,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一年一度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即将召开,对2016年的农业农村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针对农业改革中最受瞩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预测,明年农村“土改”将会呈现三大方向。一是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代表的“三块地”改革试点将全面深入,二是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代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将迎来系列部署,三是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将迎来顶层设计。

就在三天前,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第184条、担保法第37条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草案明确,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 日前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试点地区的选取标准是由“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确定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

在多位专家看来,这项具体工作其实是年初确定的农村“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政府层面已经对土地改革有了完整的部署,接下来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落实。“三块地”的试点改革是封闭运行的,由于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目前来看改革推进的步伐可能相对偏慢,地方积极性也不高,但是最终还是需要按照国家的顶层设计去推进。

李国祥表示,由于今年人大会已经把改革试点涉及的前期法律问题陆续厘清,试点范围内该暂时调整的法律法规已经做出了相应调整,因此2016年“三块地”改革试点应该是以深入探索为主,会有更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拍卖,土地征收范围也会有所缩小。宅基地方面,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可能会成为核心,这项改革会和农民工市民化时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联动起来,对我们国家整体的改革有长远的影响。

除了“三块地”改革试点外,2016年还将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攻坚年”。《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随着二轮承包期即将期满,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的意见》,准备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与此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框架思路也已经基本形成,这也将是新一年里农村工作的一个大亮点。

此外,按照此前定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间表,该项工作在2017年要全部做完。也就是说,在今年全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增加了9个省试点后,明年试点范围和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日前撰文表示,接下来将加快推进和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构建农民土地权利保障的基础体系。加强规范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健全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

2016年农村“土改”的第三件大事是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有望迎来顶层设计。《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我国将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专家表示,虽然关于这项改革意见的制定进度目前并没有太多消息流出,但根据今年早些时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可以看出一些改革的大致思路。

根据《方案》显示,在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方面,主要工作是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善土地复垦制度,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等。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十二

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朋友,但是还没有交够的朋友就很关心养老金待遇是否可以享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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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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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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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定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十三

土地化,是指一个人在某个地区生活一段时间后逐渐适应并融入当地的风土人情,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过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土地化不仅有助于增进个人与社会的融合,还能够拓宽人们的视野、提升个人素质。在我多年的生活经历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土地化带来的巨大变化和收获。

第二段:感悟自然环境的独特魅力

土地化,意味着栖息在自然环境中的感悟和交融。当我第一次来到离家千里之遥的南方城市时,不得不承认,这里的自然环境与我习惯的北方完全不同。然而,慢慢地,我开始发现南方的热带植被、温暖湿润的气候、湛蓝的海水以及独特的美食都有着无法抗拒的魅力。我开始了解和欣赏这一片土地的特色,同时也学会了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

第三段:理解当地文化的独特之处

土地化,意味着融入当地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与南方城市的人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他们所崇尚的深厚的传统文化以及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念,与我思维中的北方习俗有所不同。逐渐地,我理解并接受了他们的观点,学会了尊重和融入当地的文化,同时也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和智慧。

第四段:历史的熏陶与教诲

土地化,更意味着被历史熏陶和启发。在南方城市的历史博物馆里,我了解到了许多曾经在教科书上只能得到片面了解的历史事件和文化传承。这些历史的熏陶让我对这片土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了解历史也让我明白,人类的进步永远不应停留在过去,我们更应该不断地追求新知,不断地改进自己,为土地的繁荣与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段:人际关系的建立与拓展

土地化,不仅给了我一个新的家,还让我结识到了许多可爱的人。在当地的社区和朋友的陪伴下,我不再感到孤独和陌生。与他们相处,我不仅学会了如何与他人相处融洽,还结交了许多朋友。这些朋友不仅给予了我物质上的帮助,更让我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友情和相互尊重。

结尾:

总之,土地化不仅是适应环境的过程,更是一个扩展视野,丰富思想的过程。只有通过主动融入、积极学习,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环境,成为一个更加全面发展的人。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努力去体会和塑造这片土地的特色,同时也期待将土地化的心得体会带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共同融入这个多彩的世界。

土地政策心得体会篇十四

土地学是农业科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研究土地的性质、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土地学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土地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心得。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土地学心得体会,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首先,我意识到土地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土地提供了我们生活所需的食物、水源和能源等,是我们生活的根本。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压力。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行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模式。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其次,我认识到土地的性质有着重要的影响力。不同的土壤类型具有不同的肥力和适应性,这直接影响着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因此,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我们应该根据土壤的性质进行合理的调整和管理,以达到最佳的耕作效果。比如,对于酸性土壤,我们可以通过石灰化来调节酸碱度;对于缺少营养的土壤,我们可以进行施肥补充等。只有了解土地的性质并正确地加以利用,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

第三,我认识到土地的利用方式需要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在过去,一些错误的土地利用方式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如过度开垦,过度放牧等。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土地的生态功能,还导致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因此,我们在选择土地利用方式时,应该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比如,我们可以发展农业生态旅游,推行有机农业等环保型的土地利用方式,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

第四,我认识到土地管理对于预防自然灾害的重要性。土地管理措施,如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可以有效地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影响。例如,在山地区进行植被恢复,可以减少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在河流周边地区进行植被覆盖,可以减少洪水的威力和破坏力。因此,在实际的土地管理中,我们要注重预防性的工作,提前采取措施来保护土地免受自然灾害的侵害。

最后,我认识到土地学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学科。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土地学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和扩展。新的土地利用技术、新的土地管理方式不断涌现,为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们要与时俱进,关注土地学的最新研究成果,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

综上所述,通过学习土地学,我意识到土地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心得。我认识到土地需要保护和管理,了解土地的性质并正确地加以利用,以实现最佳的耕作效果;土地的利用方式需要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土地管理对于预防自然灾害的重要性,需要预防性的工作来保护土地免受自然灾害的侵害。同时,我也认识到土地学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学科,需要与时俱进。希望这些心得体会能对大家有所启发和思考,推动土地学的进一步研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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