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可以是文字、图表、图片等形式,灵活多样。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使用一些具体的事例和细节来支撑自己的观点。下面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经典案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借鉴。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公司章程和管理规定具有严肃性和禁令性。在工作的四年当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并且明白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源泉动力就在于此。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严格遵守规章,严格执行总公司提出的“八条禁令”,但仍存在很多不足这处。现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学会认错,认错是成长的开始,是进步的开端。我想只有走过这个过程,我在工作上,才能渐渐成熟。
内强素质、外主形象、从内心深处强化思想觉悟。积极参加所有的培训,或者学习总、省公司的下发的文件要求,我觉得保持一个良好的态度,作为服务行业,积极的心态,非常重要。每一个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在其职,谋其事。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注意自己的态度,我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好,坚持对客户来有迎声,去有送语,接待客户时,双手递接,面带笑容,我现在还在强调自己做这些,先做个自我批评。
领导一般下发的某种文件,要学会无条件执行,并且高效的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所有工作。除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外,还要经常去做一些份外的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斗志,才能在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充实自己,在我们的职业发展道路上会起到关键作用。
在注意时效,态度的同时,要有主动服务的意识,团体协作的精神,团结就是力量,在以后的工作中,注意和其他岗位人员的衔接,从不给下一处理人造成任何的`不便,这是我工作以来,一直坚持的原则,以后更要坚持做的更好。
永远怀抱感恩之心,这一点非常重要。感恩是人性中最重要的美德,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何况人呼?在公司中,我要感恩领导给予的工作机会,我会无条件执行领导的任何指示;感谢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段:引言(200字)
药品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以及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和了解药品管理规定,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意义,也收获了许多新的知识和经验。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药品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药品质量与疗效的重要性(200字)
药品质量和疗效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人们带来严重的危害。药品管理规定强调了药品质量和疗效的重要性,并对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监管。通过规范药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可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可靠,确保病人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在药品管理规定中,对药品的注册、审评、监管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药品的疗效符合标准,能够帮助病人真正解决健康问题。
第三段: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性(200字)
药品监管是药品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严格的监管能够减少药品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药品,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管理规定对药品的注册、批准、备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药店、医院等单位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检测,并建立了相关的监管机构和制度。同时,药品管理规定还倡导加强公众对药品的监督和主动权,通过举报制度、消费者教育等方式,激发公众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和维权意识。
第四段:制订和执行药品管理规定的挑战(200字)
药品管理规定的制订和执行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首先,药品市场复杂多变,新药不断涌现,对监管机构的能力和监管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药品广告和销售渠道也是药品管理的难题,不法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和非法销售方式,对药品管理规定的落地实施提出了挑战。最后,社会对药品管理规定的理解和参与度不足,公众对药品质量和疗效的认知程度较低,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药品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监管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公众的共同努力。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应该增强对药品管理规定的认知和了解,提高自身的药品安全意识,摒弃盲目购买药品的行为,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督和维权。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药品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公众对药品质量和疗效的认知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实的保障。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相信药品管理规定的实施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人民的用药环境会更加安全和健康。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数据无疑成为了企业经营的血脉和核心资源,数据管理规定作为管理数据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我也在工作中逐渐体会到数据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和实践方法。在这里,我想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其他同行提供帮助和参考。
首先,数据管理规定要因地制宜。不同的企业拥有不同的业务模式和数据特点,因此制定的数据管理规定也需要根据具体特点进行制定,不能一刀切。在制定数据管理规定时,需要充分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数据来源和数据流动路径,因此,调研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我们可以通过对文档、日志、数据库、服务器等资源的分析,清晰了解数据的来源和去向,从而更加准确地制定合适的管理规定。
其次,数据管理规定需要规范清晰。数据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数据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数据的价值和安全性,并避免数据泄露等意外情况的发生。因此,数据管理规定需要规范清晰,不仅要明确规定采用的数据管理流程、安全控制措施等,还需要针对不同阶段和操作环节的数据管理行为进行约束和指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数据的资产价值和管理安全性。
再次,数据管理规定需要注重宣传和落实。制定完好的数据管理规定只是打好了基础,只有在员工的执行中才能得以有效实施。因此,企业需要将规定与政策传达给所有员工,并在员工使用数据时进行指导和帮助。此外,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一些工作制度或奖惩措施,提高员工对数据管理规定的重视和执行度。只有在全员意识到数据管理的必要性,积极执行规定,才能达到数据安全、高效管理的目的。
最后,数据管理规定的制定和落实需要持续评估和更新。企业的业务以及市场的变化都会影响一些数据的管理方式和需求,因此一份好的数据管理规定需要紧跟市场和业务的变化,时刻进行评估和更新。此外,企业需要借助数据管理软件等工具对数据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数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
总之,数据管理规定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仅有一份全面、系统、规范、清晰的数据管理规定,才能够更好的维护企业数据的安全和价值,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我希望通过我的经验和感受,能够帮助到更多企业或组织,一起打造更加科学、高效的数据管理体系。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首先是“专注”。涉及易燃易爆设备物品的部门除定期培训外,还应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并进行记录,及时研究整改。组织建立志愿消防组织,不仅可以及时扑灭早期火灾,还可以通过组织志愿消防组织,加深关键部门各方面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二是“抓弱”。火灾安全隐患相对较少的地方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区域,但是安全隐患相对较少并不意味着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不同于生产安全隐患,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可能会出现在岗位的每个角落。
三是“抓细节”。千里筑堤毁于蚁巢。防火要着眼大局,但要从小事做起。细节不容易引起注意,比如保温材料老化,废纸篓放错地方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一开始都是由“不注意”和“粗心”造成的,而这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很容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从而引发星星之火,燎原之势。
工作中应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宗旨,以实际行动和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而不是做口头文章。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实施有效教学,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当前,导致课堂教学效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观念旧,拿着新教材,唱着过去的歌谣。二有惰性,常有“拿来主义”,鲜有创新精神。三是关注点有偏差,教学时只关注教,忽视学生的动态生成。四是反思少。
鉴于此,在新课程背景下实施有效教学,必然要求教师在以下方面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
1、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理念是灵魂。教学理念是指导教学行为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对于教师来说,具有明确的先进的教学理念,应该是基本的素质要求。在推行新课程中,教师必须以新观念来实施新课程。
2、丰富个人知识储备。课堂上,如果教师对教材的理解缺乏深度广度,那么教学就会肤浅,学生学习就无法深入。可见,作为新课程直接实施者的教师,一定要不断学习和探索,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内涵。知识的厚度增加了,课堂就能深入浅出,左右逢源。
3、做一个有反思力的教师。叶澜教授有一句著名的话:一个教师写一辈子教案不一定成为名师,如果一个教师写三年教学反思,就可能成为名师。教师应在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螺旋式上升中,实现专业成长。
大凡成功的课必定是充分准备的课,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有效的备课必须体现出:
目标的有效:清晰、简明。目标是方向,方向正确才能保证有的放矢,教学目标的高、多、空只能使教学任务难以在有限的时间完成。备课时制定明确、具体、科学的教学目标,围绕目标确立重点,优化教法,这样的课堂教学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内容的有效:适量、适度。一节课教师讲多少内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讲多了学生嚼不烂,讲少了学生又不够吃。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学原则,科学地安排与搭配教材内容,合理地组织各部分的练习,不能“贪多忽效”,也不能“求少图便”。
教法的有效:灵活、恰当。同一教学内容,不同的教法效果就会不同,教必须致力于“导”,服务于“学”。优化教学方法要从实际的教学内容、教材特点、学生情况出发,扬长避短选用教法。教法贴切,教学方有效。
这一环节,教师要做到:
语言组织准确、简练。纵观那些课堂教学效率低下的课,无一例外都是教师的喋喋不休、啰里啰嗦挤占了学生的学习时间。一个教师,课堂上一定要组织教学语言,增强语言表达的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做到清晰精炼、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时间组织恰到好处。教学各部分的时间分配,教者在备课时应预计,讲课时要调控。但有时候,因为课堂上不变的因素较多,也许不是重点内容的教学却占用了一些时间,这时候,教者一定要站在整堂课的角度来安排时间。不言而喻,课堂教学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任务越好,浪费的时间越少,课的密度越大,教学质量就越高。
教学组织面向全体学生。一位好的教师应该得到全体学生的尊敬与爱戴,一位好的教师应该使所有学生都受益。在课堂教学中,各环节的安排要尽可能以全体学生的参与为基础,以个别提问、小组交流、课堂检测等多种形式来了解大多数学生学习的情况。
课后练习不在多,贵在精。现在有的教师在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大搞题海战,使学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反复的抄写上,思维与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提高练习的有效性就是要充分了解学情,因课设计练习,让学生在训练中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提升三种教学能力
(一)课堂调控能力。
上课是个动态的过程,课堂上许多生成性东西不可预见。面对课前没有估计到的这些教学问题,教师要根据课堂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课堂教学,改变既定教学环节,引导学生将注意力集中并保持在教学活动上。
(二)信息反馈能力
课堂教学反馈是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多向信息交流的过程。教师,站在讲台就是思想,就是智慧。这种思想与智慧,需要教师及时捕捉来自于学生的`各种信息,通过分析,转化为有效的教学资源,从而引发新的学习。
(三)评价指引能力
评价不是对结果简单的肯定与否定,而是对学生思维的点拨。如何让课堂评价真正起到激励、引导的作用?首先,语言要饱含激励,用真情去评价学生;其次,减少简单确定性评价,倡导发展性评价,做到这两点,评价的作用就能真正发挥。
心得体会:
读罢此文,让我明白了很多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真是茅塞顿开。下面简单的说说我的一些还不怎么成熟的想法。
学生的知识积累是教学有没有效的标准。所谓有效教学,并不是指教师有没有教完内容或教得认真不认真,而是指学生有没有学到什么或学生学得好不好。如果学生不想学或者学生没有收获,即使教师教得很辛苦也是无效教学,同样,如果学生学得很辛苦,但没有得到应有的知识积累,也是无效或低效教学。
打破传统观念,实现有效教学,我的体会是:
1、有效教学的意识有待提高
通过学习有效教学理论,我对我的语文教学有了新认识。我觉得一个教师绝不能凭感觉、凭经验、凭苦干去搞教学,不能让学生只停留在机械性记忆、浅层次理解和简单运用上。要深深懂得课堂上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课堂上的无效是最大的无效。要经常思考自己到底应该给学生一些什么东西,怎样教学才是最有效,要时时提醒自己不当那种一心只顾加班加点、两眼只盯着分数教学的教师。要钻研高效课堂理论及高效教学的实践,积极研究高效教学,借鉴经验,互相学习,加强交流,充分实现自己课堂上所有时间的有效性。
2、千锤百炼提高课堂效率
要实现教学的有效,一是在课堂教学的理念上,应明确教什么。我们应当围绕问题而教,而不是单纯为知识而教、为考试而教。要相信学生,不仅要关心学生的行为投入,还要关心学生的认知和情感投入。二是明确怎么教。师生应善于分别学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教法或学法,只有引导学生实现由“学会”到“会学”,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才有可能得到张扬、主题精神得到凸现。三是如何实现高效的问题。我们应当加强集体教研,实现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减少各种虚拟教学行为和“正确的废话”,不乱抢占本该属于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时间和思维空间,让课堂教学更加和谐有效,使师生的教与学能最佳的呈现互动、互助、互进的效果。
3、多交流多总结
一个教师要想搞好有效教学,除了要加强自身的努力实践总结外,还要善于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集体教研提问题,个体备课找差距,要学会反思自己和别人开展有效教学的经验交流,经常反思自己课堂的优势和问题的存在,不断改进,实现高效的最终目标。
按照新课程理念要求,从关注学生终身发展的高度,不断优化课堂教学结构,积极地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教学氛围,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教学效果。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班级管理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倡导素质教育的时期,教育过程中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已成为当前教育的热点问题。班级管理要吸收全体学生参加,要满足当代学生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的需要,要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锻炼的机会,发扬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培养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自主管理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让学生在班级管理中大胆尝试,尽可能让他们大显身手,施展才华。只有每个学生都参与班级管理,学生的自我教育自主管理才会真正落到实处,让学生通过自主管理触摸成功,拥抱成功。为此,我在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班主任管理经验,研究并尝试学生自主管理班级。通过自主管理的尝试,实现了班级的稳定,形成了良好的学风,即减轻了工作压力,又在创新的管理模式中体会到教育的乐趣,我认为实施自主管理,要从创造条件、引导实施和抓好班会做起。
初三的学生面临毕业,特别是日益迫近的中考,思想、心理、行为等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认真研究分析这一时期学生的特点,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促进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十分重要。与初二比较,初三的学生思维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了明显提高,思维的对象大为扩展。在时间上可以超越个人的现实生活,考虑自己的理想和未来,在空间上可以超越个人的生活范围,关心社会、国家和世界上的任何事情。思维内容不仅是事物的表面,而且能够考虑到原因和结果,并且愿意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故应结合学生此时的心理相对成熟的时期,适时植入“我的班级,我做主”的“自主管理思想”。
我班是一个拥有38人的大家庭,故若只靠班主任一个的力量去管理,那是很有限的,但集体的力量可以是无穷的,关键是如何去挖掘集体的力量。面对中考,一个学生考得好,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只有更多学生考得好,才能证明班主任的能力。要让更多的学生考得好,就要让学生认识到一个人考得好是不行,“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但这仅凭一个人力量是不够,要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所在的班级是一个参加中考竞争的团队,班里的同学都是合作伙伴,都有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每个人都有为这个团队贡献力量的责任,也有从这个团队得到帮助的权利。这就需要班主任注重班级的文化氛围建设,使学生形成“在竞争中合作,从合作中得益”的意识。这样,学生的学习关系就会更为紧密,学习资源的分配才会更为合理,效果的提高面才会大,才能让更多的学生考得好。因此,班主任在进行学习小组分组时要将这种概念带给学生。小组内是一个小合作,小组之间是一个大合作,最终是要班级这个大团队实现最大化效益。
将班级事务交给班级学生管理,有助于激发学生管理热情很高。每一位同学都想自己的集体能够优秀、突出,班委尤其是这样。因此,班委对班级的事务的责任心,集体荣誉感大增强,对于班级事务能够尽心尽责。同学们能够积极出谋划策,为班级争取各种荣誉,增强班级的凝聚力。班主任能够从班级琐事中脱离出来。
经过一个学期的工作后,我觉得实施自主管理是成功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不过我想谈的是几点需要改进之处:
一,班委干部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大多班委想在短时间内实现每位同学在行动整齐划一。因此,班委在行事时,方法容易出现急功近利的现象,如对待同学的语气不够宛转,容易引起班委与同学之间的对立;达不到效果就会打退堂鼓等现象。
二,班委在“牵头”班级事务时,更多地是在“应对”,而真正做到“筹划”的却比较少。班委认为自己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任务,完成了学校布置的任务,班级受到表扬就是成功。而对于班级日常生活中顽症却“无头绪”。
三,班委内部团结度、协调度不够。“重任”主要体现在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劳动委员等几名主要班委身上,其他班委参与的程度低。
四,小组长对自己的责任不够明确。高效课堂模式下的行政组长实际上就是班级班委会的重要成员,应该担负着日常管理的各项责任。而大多数同学还没有抛弃传统观念:组长就是收收本子、作业、发发东西等等。观念约束了组长作用的发挥。
五,学科科代表对自己的责任不够明确。课代表既是班级里学科的带头人,也是这门学科的“小老师”。班级中的英语、语文、化学、物理、课代表等,发挥了自己“小老师”作用。但是,如何带动同学们主动学,如何让帮助学科上由困难的同学却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
六,班级同学对于班委及各类同学管理的理解度不够,即同学管理的“威信”不够、“人气指数”不高。正处在青春逆反期的高中生,与初中生有着极大的差距,他们有着接近成人的外表,思维中有很多地个性想法。对人对事的观念容易发生偏跛。因此,当他们对同学中管理者的管理方式、管理观念持不同意见时,心中的抵触情绪自然而然产生。给班级自主管理造成了阻碍。
七,学生自主管理时欠缺“诊断功能”“疏导功能”。当同学遇到困难时,遇到心里问题时,班级同学给予心里上帮助的人很少。如学生在一段时间里考试成绩下降了,心里想不通了。同学中劝导和认可不足以增强其信心;同学对于成年人的依赖大等。
以上这些是学生目前在自主管理中所无法解决的,或者说是很难克服的。时间久了容易使班级“积压成疾”
针对现在的情况,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做得更好一点:
一,引导。班主任对于班级管理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思路,这个思路要让学生明确、理解,这样同学在管理时强调思路,说明做法,其他人接受起来也很容易。
二,旁观。要想让学生充分发挥自主管理的能力,班主任应该“放手”旁观,让班级同学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而班主任做的则是将各类现象和效果记录下来,进行汇总。
三,仲裁。班主任应该定期对班级事务进行仲裁。仲裁的目的是对班级事务的各类做法进行肯定或者指正,减少班级管理中的分歧,树立管理者的管理信心,激发学生管理和展示的`积极性。
四,聆听。班主任有自己的管理思路,班主任的思路在学生面前则是“高瞻远瞩”的。然而,班级中有几十名同学,有几十种思路。班主任应该注重聆听学生的心声,听取他们的建议。然后将同学们的建议归类汇总,融汇到自己的管理思路中。这样博取众家之长,达到最好的效果。
五,疏导。了解同学们在管理中的各类心理,解决同学在班级管理的中心理矛盾是增强班级自主管理后续性的重要途径。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仍将继续这项有益的尝试,愿意接受同行的各种意见。
在管理中树立以人为本观念的实现途径是:
第一,创建具有时代精神的企业文化,强化感情投入,塑造整体企业精神;
第二,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人才观;
第三,努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水平;
第五,实行“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机制,首先决定于企业带头人的自身素质;
第六,必须尊重人才流动规律。
一是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
这是人本观念应树立的基本观念。也就是在观察任何事物,处理任何事情,解决任何问题时,都把人的因素看成是首要因素、关键因素、决定性因素,既不是重物不重人,更不是见物不见人。在管理中之所以要树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就是由人特殊本质所决定的。人的特殊本质决定了人具有其他一切动物所不可能具有的创造性。
第一,创建具有时代精神的企业文化,强化感情投入,塑造整体企业精神;
第二,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人才观;
第三,努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水平;
第五,实行“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机制,首先决定于企业带头人的自身素质;
第六,必须尊重人才流动规律。
(一)理念先行,树立职工是企业主人的理念
以人为本企业管理理念认为,在企业生产中,人是起决定作用的要素。因此,在企业管理中,应把人作为企业的核心,重视人性、人的价值、地位和作用,做到一切管理理念都应围绕着人是最宝贵的资源来展开。因此企业管理实际上就是对人的管理,即调动职工对物质资源的配置和赢利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以人为本”的管理就是创造员工满意度,使员工通过在工作上和事业上被公众肯定和尊重,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成功感和满足感。企业只有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切实把握“以人为本”的管理宗旨,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方针,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以人为本的管理体系,包括:“企业发展、职工富裕”的核心理念;“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学习成就未来”的学习理念;“干好本职工作就是人才”的人才理念等一系列以员工为核心的管理理念,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能源化工集团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感情事业留人,增强企业吸引力
知识经济时代是以人为本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的职工需要具备较高素质,这就要求企业必须给员工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和优越的工作条件,善于吸引优秀人才来企业工作,发挥其聪明才智,为企业创造财富,又要为在职职工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使他们不断进步。选拔与使用人才时,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旧的等级工资加奖金的分配机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行合理公平的新分配方式。同时要建立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与激励体系,评价职工成绩,通过体系的运行,使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贡献大小与其报酬相对应。这样才能充分激发员工学习、创新的热情,使职工安心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后劲。
(三)文化留人,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组织成员所共同信仰的管理哲学、行为规范与价值体系的总和。良好的企业文化是提高员工素质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使员工获得朝气与活力的动力源泉。因此,实施以人为本管理,必须要构筑独特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做到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与企业形象三者的有机统一。没有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的培育就会失去依托而变得盲目。没有企业精神,做出的价值选择由于没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而难以达到,形象的塑造难以实施到位。有了正确的价值选择与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把它通过形象塑造在市场上展示出来,也难以收到应有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只有将这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真诚待人,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情感因素最能左右一个人的变化。只有建立良好的情感关系,才能产生好的亲切感,才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企业必须要善待每一个职工,领导体贴关心下级,下级关心上级,以情感人、以诚待人,与群众关系非常融洽,职工对你充满信任,企业的凝聚力才会增强;相反,如果企业内部人员关系比较紧张,就会造成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产生心理距离。结果是容易转化为一种对抗力和负影响力。因此,企业领导干部要深入职工中间,经常性地了解他们的思想变化、心理变化,帮助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的生活,把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让企业职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增强职工对企业的信心和凝聚力。
拓展阅读:企业以人为本存在的误区:
(一)把以人为本误解为以我为本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总裁杰克·韦尔奇认为,“工人们对自己的工作比老板清楚得多,经理们最好不要横加干涉”。为此,通用电气公司实行了“全员决策”制度,使那些平时没有机会互相交流的职工、中层管理人员都能出席决策讨论会。“全员决策”的开展和实行,让每一个员工都体会到自己也是企业的主人,从而真正为企业的发展着想。而我国的一些企业管理者在制定企业管理制度时,不经过调查研究、不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不注重关注职工需求,以自我需求、自我发展为中心开展管理工作,打消了员工忠诚企业、发展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走入了“以我为本”的误区。
(二)忽视制度的作用
人们往往认为,在企业中强调“以人为本”,那就制度要宽松些、自由些。实际上,越是制度严格的企业就越是体现了以人为本。比方说,香港的法治建设比大陆完善,他们在公共场所对吸烟者有严格的限制,违反者将处以高额罚款,因此在香港的大街上基本看不到随便吸烟的人,城市文明度很高。如此对待吸烟者,似乎有不尊重“人权”的嫌疑,实际上,此举正是遵从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绝大多数人的意愿来约束少数人的不良习惯就是以人为本。因此,在以人为本企业管理中不能忽视制度的作用。只有在企业中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制度体系,并且制度的制定考虑到员工的积极性的调动,考虑到各部门间员工的差异性及可执行性,并用规范的制度来调节各种关系,使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可循,形成切实有效的企业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
(三)过分强调“硬件”建设
“硬件”是指企业管理过程中实体性要素,如企业组织、企业技术等,而“软件”是指企业战略、企业文化、企业理念等虚拟性要素。由于实体性管理要素“硬”的特性,致使一些企业经营者在管理过程中有意无意的倾向于创建“硬件”建设,而忽视了“软件”建设,从而造成国内企业普遍缺乏“核心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事实上,软件建设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伴随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文化管理”、“理念管理”取代传统的管理方式,已成为不以企业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
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体,教师在教学中能否真正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教师的专业化建设水平。学校要为教师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学会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学校就应该尽可能为教师创造施展才华的物质条件;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有全新的教学理念,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学校就应尽可能为教师提供各种学习的机会:如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来校讲学等。要尽可能为年轻教师和骨干教师提供各种自我发展的机会,搭建自我发展的平台,要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要尽可能多地为教师创造各种自我展示和参加教学研讨的机会,使学校形成浓厚的教研氛围;要鼓励教师积极承担省市县各级科研课题,并真正把教育科研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结合起来,从而不断促进教师的教育反思和教学能力的提高;要大力做好学习型校园创建活动,使教师真正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转化为自己一种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内在需求。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一、野外作业前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措施,并确认好互保联保对子,报车间和安环科备案,必要时安全员要到场监督。
二、作业时必须认真对工作场地进行检查,特别要注意是否有毒蛇、毒蜂等危险因素,确认无危险因素后,方可工作。
三、夏季野外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暑工作,防止中暑。
四、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相隔摆放距离应达5米以上,并远离工作人员达5米以上。夏季时应使用东西遮挡,以防止高温曝晒发生爆炸。
五、涉及到使用电时,必须认真检查电源线的绝缘情况,相隔50米左右要安装电器控制开关。电源线摆放不能与其他备件、管子等同道,以防磨穿电源线。电源线不能沿公路、潮湿场所摆放。收线时,必须先停下电源并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
六、使用三脚架起吊重物时必须固定好,以防侧翻伤人。
七、涉及高空作业时必须有人监视,并系好安全带,搞好防范措施,严禁进行交叉作业。
八、起吊重物必须由起重工到场起吊并作指挥。
九、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十、注意防火工作,预防火灾。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健康关注的日益增加,药品管理成为社会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我国不断完善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药品安全政策。在参与药品管理规定的过程中,我深感药品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药品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药品管理规定是确保药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规定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的原则和要求,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全、有效的药品。通过药品管理规定的实施,我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药品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人民的用药安全得到了保障。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药品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并积极配合和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我深刻体会到药品管理规定对于药品安全的保障作用。在药品管理规定中,对于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例如,针对药品生产环节,我国规定了生产企业必须依法申请生产许可证,配备专业人员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等。这些规定严格要求生产企业保证药品的生产质量和质量控制,确保用户用药安全。此外,对于药品流通、销售和使用环节,也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药店必须持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销售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等。这些规定保证了药品的正常流通和销售,并且能够有效地遏制盗窃、走私和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的用药安全。
此外,我还体会到药品管理规定能够提高民众对药品安全意识的培养。在药品管理规定中,对于药品宣传和使用说明都有具体规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实事求是地宣传药品的疗效,不能任意夸大或谎报。同时,要求药品的使用说明必须清晰、简明,方便患者正确使用药品。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提高民众对于药品宣传的警觉性,使人们能够客观理性地对待药品,提高其对于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
然而,我也发现药品管理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尽管药品管理规定已经健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管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给人民的用药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药品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确保规定的有效落地。
综上所述,药品管理规定对于保障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参与药品管理规定,我深刻认识到了药品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体会到了药品管理规定对于药品安全的保障作用,也提高了我对药品安全的意识。同时,我也认识到药品管理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措施。我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药品管理规定一定会越来越完善,用药安全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药品管理对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强化药品管理,维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对药品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针对这一主题,我对药品管理规定进行了研究和思考,在实践的过程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药品管理规定需要重视与实际相结合。药品管理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的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心制定和实施。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其他国家的经验,而应该注重针对我国国情和现实情况进行调研和研究。只有将药品管理规定与实际相结合,才能确保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其次,药品管理规定需要加强科学性。药品管理涉及到复杂的医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需要有权威的科学依据。因此,在制定药品管理规定时,应当广泛征求医药界、法律界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确保药品管理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脱离科学的管理规定往往难以实施,甚至会产生不良后果。
再次,药品管理规定需要加强监管力度。药品管理的核心是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监管力度必须不断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应当更加严格,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应当更加有力。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医药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药品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此外,药品管理规定需要注重公众参与。人民群众是药品管理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他们具有最直接和深入的了解和体验。因此,在制定药品管理规定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药品管理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公众的知晓和遵守意识。
最后,药品管理规定需要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药品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非常广泛。为了保证药品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和效果,还需要与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否则,药品管理规定可能面临执行困难或者效果不佳的问题。
综上所述,药品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实施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重视与实际相结合,加强科学性,加强监管力度,注重公众参与,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药品管理科学、规范、有效,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发现预防意识不够。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都应充分了解其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的火灾风险和消防相关设施,如消防通道。无论是火灾风险高的岗位还是其他人员,都要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相关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隐患及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火警、初期灭火和自救逃生等知识和技能。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留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校和留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结合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留学生公寓由学校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任意占用或调整公寓做其他用途。
第三条物业管理中心依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的留学生名册,按留学生国籍、信仰、经费来源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安排住宿。入住公寓的留学生应服从学校管理。
第二章住房管理
第四条留学生原则上应入住留学生公寓,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按照《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办理手续。
第五条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实,持普通护照和有效签证在我校注册的留学生,可入住留学生公寓,由物业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住宿。
第六条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后入住指定房间和床位,严禁私自换房、转租或转借床位。
第七条学校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缴纳当年的住宿费,否则不能注册。
第八条宿管人员负责楼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寝室内务由学生自我管理。
第九条因毕业、结业、退学、休学等原因离校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留学生,应当向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结清住宿费、交还钥匙和交验家具等,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公寓,如有逾期,视同留学生自愿放弃室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学校有权处理,相关损失由留学生自行承担。
第十条申请换房、中途退房以及重新入住的留学生须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公寓异动审批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公寓设施维护
第十一条留学生要爱护公物,禁止随意拆卸、调换和破坏公寓设施;不得在房间和楼内张贴、悬挂、涂画各种物品和标记等;如对房间内配置物品和楼内公共设施造成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抽水马桶内严禁丢弃杂物,以免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留学生个人支付。
第十二条留学生应爱护使用公寓内的所有消防、报警、照明、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话等设施。公寓内所配备供水、供电设施及家具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修,由物业管理中心派人修理,切勿私自处理。
第十三条留学生要注意节省水电,离开房间要关闭电灯、电视机、空调、水龙头、热水器等水电设备。
第十四条公费留学生每人每月可免费使用160度电、3吨水,超过部分将按照市价收费。自费留学生用电须按使用量购买,用水每人每月可免费使用3吨,超过部分将按照市价收费。学校对前述免费使用额度进行调整时,按照调整后的额度免费使用。
第四章公共秩序维护
第十五条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楼内走廊不得放置杂物、个人物品,不得在窗外悬挂物品、随意往窗外抛掷垃圾,不得饲养猫、狗等宠物。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留学生公寓。
第十七条严格钥匙管理。留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不得随意使用值班室钥匙。如遇钥匙忘带,须在值班室验证登记后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借用,借用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第十八条留学生须保持公寓的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在公寓内进行妨碍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放音乐等;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第十九条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留学生公寓开门时间为6:00,关门时间为23:00,23:00之后一般不允许外出。如无特殊情况,留学生必须在大门关闭前返回公寓。遇特殊情况要在23:00之后出入公寓时,须至门卫值班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严禁在留学生公寓擅自留宿客人。如在留学生公寓留宿客人,除批评教育外,责令客人退出,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留学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不得在留学生公寓传教或散发宗教宣传品,不得在公共区域张贴或悬挂有关宗教的图画、文字、饰品或活动海报。
第二十二条留学生不得利用公寓从事违反我国法律和学校规定禁止的活动。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禁止传看淫秽书刊,播放淫秽音像;禁止留宿异性。
第二十四条公寓内严禁在公共厨房之外的区域内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磁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干鞋器等,以防止火灾发生。违者学校将严肃查处;因使用违规电器而引发事故,其全部损失由肇事者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留学生应该保管好个人证件及贵重物品,如遇失窃,应及时报案。学校有责任查找,但无义务赔偿。
第六章会客制度
第二十六条来访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方可由被访留学生带入并送出。
第二十七条所有来访者必须在22:00以前离开。超过22:00不离开者,值班人员将通知保卫处依法要求其离开。
第七章违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留学生有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口头批评和通报批评的处罚。涉嫌违纪的,依据《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财物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二十九条留学生在公寓内出现以下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当事人口头批评处罚。
1.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隐患,尚未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
3.在公寓内私自装修,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的;
4.因过失导致公共财物损失的;
5.利用公寓房间和设施从事租赁、修理、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第三十条留学生在公寓内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罚。
1.违反居留管理规定、住宿登记管理规定的;
2.私自将钥匙转借他人、配钥匙、更换门锁或另加门锁的;
3.制造噪音污染,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
4.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散发、张贴各种宣传品的;
5.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房间的;
6.违反会客制度,在公寓内留宿他人的;
7.私自转让、出租床位或将房间给他人使用的;
8.无故晚归或者夜不归宿的。
第三十一条留学生在一学期内受到两次口头批评的,给予通报批评;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述留学生公寓是指学校指定接受外国留学生住宿的公寓,包括校本部升华留学生公寓、湘雅医学院新校区8、9号楼以及湘雅大酒店十三楼及学校其他接受外国留学生住宿的公寓。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物业管理中心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依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公德,增强自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如触犯中国的法律,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二、留学生凡需在校外住宿者,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另一份送交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校外租房者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者(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寄住亲友家中者需提交亲友在长沙的户籍证明、住址和联系电话。
三、留学生须在入住24小时内持《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房屋租赁合同或亲友长沙户籍证明以及本人护照由房东或亲友陪同去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未及时办理者将无法办理居留许可。拒不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的学生,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校外住宿学生如变更住址,须按以上规定重新办理住宿登记。
五、校外住宿学生须每月第一周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到,反馈其在外居住情况。连续三个月未报到者,视同旷课三天,并按相关条例处理。
六、校外住宿学生因租房与出租者发生的一切纠纷,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可以提供帮助,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请假规定
为加强对我校留学生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精神及我校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在校学习的留学生要按时参加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教学活动。
二、留学生请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请假条》,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紧急事情外,不得事后补假。如确需续假,可以办理一次续假手续。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并及时到批准假期的管理部门销假。
三、寒假、暑假和节假日期间,留学生如需外出,应请假,并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应先办理请假手续。
四、留学生因病请假应凭校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审批手续。
(一)病假在4天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二)病假在4天以上4周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三)病假超过四周者,应办理休学。
五、留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情况特殊确需请事假,应凭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办理审批手续。
(一)事假在3天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二)事假在3天以上1周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三)1周以上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管领导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六、留学生请假理由应当真实。如发现捏造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七、留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离境,视同旷课,将按照《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八、研究生一学期内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四周、本科生一学期内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对旷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综合保险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教外司来〔20_〕107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来华留学时间6个月以上的留学生必须购买保险。保险是办理留学生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的必备材料。
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费用按国家政策执行,每个保期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公费生由教育部统一购买。自费生须自费购买,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代收代办,协助其投保。
三、公费留学生每学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门诊费用报销额度,大病住院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四、享受保险待遇的留学生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携带本人护照、病历本、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费用发票,费用总清单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对理赔案进行调查核实后进行赔付。
五、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相关费用一律自理:
(1)因打架斗殴及自杀、自伤、酗酒、交通肇事、吸毒等造成的伤病;
(2)挂号费、交通费、会诊费、一次性消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等;
(4)怀孕、流产或分娩所产生费用;
(5)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不予理赔的情形。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住宿人员的人身和学校的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吉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公寓及其附属区域,学生公寓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住宿人员均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生公寓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成立“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联席会”,成员由后勤资产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国际交流处、成人教育学院、保卫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及各学院副书记代表组成,隶属于学校防火工作委员会,联席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消防科。主要职能:按照学校防火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布置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消防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险隐患;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的需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工作。
第五条 以各公寓为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为本公寓管-理-员,成员包括本公寓所住学生所在单位指定的1名辅导员、门卫、学生代表。具体落实本栋公寓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 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公寓服务中心是公寓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职责:经常性在公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定各公寓消防安全责任人,与住宿人员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负责宿舍内用火、用电安全检查,纠正和制止学生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对公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负责公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及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障公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建立消防巡查登记制度,开展日检、周检、月检等消防巡查;督促相关部门对公寓及其附属区域电源和电源线路进行维护。
第七条 学生主管部门(指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国际交流处、成人教育学院,下同)和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是公寓消防安全间接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把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培训;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纠正和制止学生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在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损坏消防设施设备、造成火灾事故等的学生,除按消防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外,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保卫处是公寓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指导并配合学生管理部门、公寓服务中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组织对住宿人员违规用火、用电抽检;定期检查公寓消防安全巡查记录,督促和检查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负责公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维修。
第四章 公寓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及巡查内容
第九条 公寓管-理-员为本公寓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落实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公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熟悉和掌握安全疏散设施使用方法,能组织学生安全撤离;每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的运行状态,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对按规定配置的消防设施、逃生器材能够熟练操作并指导学生示范演练,能组织人员利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按规定配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进行管理,防止消防设施和器材人为损坏,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负责学生宿舍内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和管理。
第十条 公寓门卫及更夫是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协助管-理-员具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按规定配置的消防设施、逃生器材,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协助管-理-员对配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进行管理,防止消防设施和器材人为损坏,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负责夜间学生就寝后的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等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逃生。
第十一条 以各公寓为单位建立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巡查内容: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的.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是否过期,消火栓内是否有水,有无消防水带,消防柜内的手动消防报警按钮是否工作正常,消防应急电源是否处于工作状态;设有火灾报警系统分机的公寓要检查该机器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有无火警信息,如有火警信息应及时按报警指示位置迅速查看报警部位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疏散设施、逃生器材和安全出口标志是否处在工作状态、能否保持完整好用;设置各层楼梯间的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牌关闭状态,消防安全疏散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五章 公寓住宿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公寓住宿人员在公寓及其附属区域内应遵守以下内容:
(二)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电脑除外);
(三)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燃具烧煮食物;
(四)严禁在公寓使用明火、蜡烛、焚烧纸物等;
(五)严禁在床头使用灯具,不得用纸张或其他易燃物品做灯罩;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公寓;
(七)严禁在房间内和阳台堆放纸箱、饮料瓶等易燃杂物;
(八)严禁在公寓楼道内和消防疏散通道口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
(九)严禁在公寓房间内吸烟;
(十)严禁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公寓住宿人员应主动配合并自觉接受公寓管-理-员和值班人员的消防巡查,应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和爱护公寓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楼内消火栓箱、消防水带、水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消防器材,禁止随意搬动、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设备与器材。
第十五条 公寓的寝室长有义务对本寝室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本寝室人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消防违规违纪行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第六章 火灾扑救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一旦发生火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学生公寓中心报告。如火势较小,应组织就近人员利用附近消防设施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应及时通告周边人员迅速撤离。相关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在确认火灾无法自行扑救后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所有管理人员要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积极扑救初期火灾,确保人员最大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学生主管部门、各院(部)学生管理部门、后勤资产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卫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章 奖励、处罚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积极参与扑救一般性火灾并对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法规行为并有突出事迹的;
(三)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四)其他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
第十九条 公寓楼内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第一时间报告保卫处消防科相关人员,由保卫处向其出具“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保卫处有权代表学校对其进行处理: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安全疏散门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第二十条 在公寓内发现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学生公寓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制止,对违章物品予以登记并没收,报告保卫处消防科工作人员,由保卫处向其出具“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保卫处定期汇总“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发放情况,并报学生主管部门。管理和检查人员在进行防火检查时如发现有违规电器等危害消防安全的物品应予以当场收缴并登记在册,并定期报学生主管部门。对无法确定直接责任人的,由该公寓全体住宿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若同一学生就类似行为接到2次“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学生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接到3次及以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据”或拒不接受处理、不按要求整改的学生,学生主管部门将给予其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对收缴的价值在100元以上电器,学生可凭收缴通知单、个人承诺书,经学生管理部门同意,于本学期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到收缴单位或部门集中领取,其余物品由保卫处统一时间进行集中销毁。
第二十一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处分及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移至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规定私自用火、用电及使用违章物品造成火灾事故的;
(二)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三)堵塞消防通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因保管不善造成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丢失损坏的;
(五)发现火灾不及时报告,延误扑救时机的;
(六)隐瞒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共财产损失的;
(七)传递虚假信息,误报火警,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学生公寓火灾事故,学校将按照《吉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追究事故责任,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对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火灾事故责任划分:由于学生使用违章电器、超负荷使用电器、点蜡烛或乱扔烟头等个人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学生本人承担直接责任,所在院(系)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保卫处消防科承担监管责任;由于安全设施和设备存在故障、隐患或电源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的学生公寓火灾事故,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或后勤维修部门承担直接责任,保卫处承担监管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的,由责任人负责恢复、维修;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保卫处或后勤资产处负责恢复与维修。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损失的,对公寓管-理-员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建立学生公寓违章行为定期通报制度,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学生主管部门和保卫处联合实施,通报发至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违规行为与处罚情况将被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经由校长办公会通过,由学校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如与原有相关管理规定相抵触,按本规定执行。
1、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物业管理中心应指定防火责任人,各住户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2、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水龙头,喷淋头、烟感器、温感器、警铃、、破玻按钮、消防电话插孔和消防电梯及各消防线路等均不准擅自移动、拆除、破坏,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未经消防部门批准而擅自更改消防设施者,要对此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要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或消防标志。
3、小区内所有竖向井道(如管道井、电缆井、排烟井等)和设备间的门窗不得随意打开,如有需要,需报管理处批准。
4、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及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5、小区范围内公共地方严禁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物品、本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火及火柴余灰要随时熄灭,各业用户应教育儿童切勿玩火。
6、小区内严禁储存烟火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品,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乱扔烟头。
7、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违反规定,拉、接电线和安装电气设备。
8、安全使用液化气、煤气、炉灶要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火要随时熄灭。
9、进行室内装修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严禁明火作业和选用易燃材料。
10、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着火域电源,关闭管道燃气阀门,启用消火栓水龙头、干粉灭火器),进行补救的同时,迅速拨打"119"或告知值班保安员,迅速离开住所,从消防楼梯或安全疏散通道转移到安全地带,严禁使用电梯。
11、物业管理中心将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及节假日、重要活动日的全面检查,对查到的消防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xx学院中区公寓建设领导小组
二00x年五月十四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条例》和《重庆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含学生公寓,下同)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是指: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培训和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纠正和制止学生违章行为;整治消防隐患,保障学生宿舍(寝室)和学生宿舍区域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和各院系,负责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对在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私拉乱接、违章使用电器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造成火灾事故的学生,除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外,另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生宿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学生宿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应将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列入工作日程,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五条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对学生宿舍安全值班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组织进行防火巡查;负责学生宿舍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障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做好学生宿舍与和学生宿舍区域电源及电源线路的维护工作。
第六条 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及宿舍区域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和常规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与更换。建立和完善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培训与演练。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及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自觉遵守《重庆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寝室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和电源设备,不准在床头使用灯具;
(三)未经水电管理部门允许,禁止使用空调、洗衣机和脱水机;
(四)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燃具烧煮食物;
(五)使用的各类电源插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禁止使用劣质电器。
第八条禁止在宿舍内玩火源、点蜡烛、油灯、燃烧纸物或将燃烧的纸物、烟头乱扔,不得用纸或其它易燃物品做灯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宠物进入学生宿舍(寝室);不得在寝室内堆放纸箱、饮料瓶等易燃杂物;为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在宿舍楼道内和消防疏散通道口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
第九条学生应支持和自觉接受宿舍值班人员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学生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楼内消火栓箱、消防水带、水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和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与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学生宿舍楼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宿舍楼值班人员和保卫处值班室或“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灭火、救援与疏散。
第十一条学生寝室应设有安全员,安全员有义务对本室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本寝室人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学校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造成学生宿舍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实行防火巡查登记制。各类管理人员在进行防火巡查时,对违章使用电器者应予以当场收缴并登记在册。检查中发现存在或使用违章电器者,除当场收缴外,应及时通报给学生主管部门及所在学院,由学生主管部门及所在学院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纪律处分。
(一)首次违章者,给予批评教育,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记录备案;
(二)再次违章者,给予通报批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送达书面告诫书;
(三)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向校外单位或人员出租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出租单位负责,同时承担涉及消防安全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特制定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学生公寓职工要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楼消火栓、灭火器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其良好状态,并做好记录。
2、 办公室、管理室、库房、维修工休息室等办公及休息场所,在离开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拉闸断电。
3、 学生公寓楼安全通道电磁门(无供电除外)一律不准上链锁,使用电磁通道。
4、 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各楼各班管-理-员熟识消防预案中的“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第五条)、“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度”(第六条)及“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第七条)。
5、 学生公寓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电热器具及产生明火的装置及器具。
6、 学生在学生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强弱电线路。
7、 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 学生公寓严禁存放大额现金或有价证券,如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9、 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职工或学生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部办公室。
学生处
2015年12月20日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精神,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学生处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负责落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案例的板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学生处教师负责学生公寓的每日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每日防火巡查纪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学生公寓消防安全。
三、学生要按照《学生公寓防火责任承诺书》的规定,认真履行,做好消防安全防范,确保公寓消防安全。
四、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存放各类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饭锅、电火锅、电熨斗、电吹风、电夹板、电饮水机、热得快等)及违禁电器。不准存放、使用洗衣机。
五、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存放明火器具(如:煤气罐、灶、煤油炉、酒精炉等),不许在公寓内动用明火。
六、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不准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在公寓内不得焚烧任何物品。
七、严禁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在日光灯及其他灯具上晾挂衣物,系东西。
八、不在公寓内点燃蜡烛,不准吸烟。
九、不损坏、拆装、挪用公寓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公寓内所有的消防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均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以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学生处
2015年1月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外国留学生管理,提高我校外国留学生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生管理办法(教育部42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公办高校,具有外国留学生招收资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持外国护照在我校注册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会同相关部门和教学院系做好留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和教学组织工作。
第二章招生和录取
第五条我校留学生教育主要为非学历教育,以汉语言文化研修为主。具体招生项目、招生条件和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的留学生招生简章为准。
第六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留学生入学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来校学习的外国公民进行入学资格和经济保证审查,并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入学考试。对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不予录取。
第七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外国留学生学习校级奖学金。
第三章入学管理
第八条留学生新生应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表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于报到截止日前一周,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留学生报到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协助其办理如下手续:
(一)在留学生到校24小时内,会同保卫处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在30日内协助留学生到淮南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学习类外国人居留证件。
(二)组织留学生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校园一卡通,并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学校留学生招生文件执行。
(三)组织留学生到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或者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不予注册学籍,并立即离境回国。
第十条学校实行留学生全员保险制度。留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参保手续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办理。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应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录取;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应予退学。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将留学生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
第十二条留学生授课单位负责制定教学计划,配备适合留学生教学的师资,选用教材,并会同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安排教学场所;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第十三条接受非学历教育留学生的学习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可由授课单位根据教学目标和课程需要灵活安排。
第十四条留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参加课程学习以及相应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学校如实记录留学生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
第十五条留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须特别遵守以下纪律:
(一)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二)上课期间不准随意出入教室,禁止吸烟、吃零食、接听电话、会见客人等。
(三)外国留学生在规定节、假日以外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学院系审批;请假1-2天(含2天)或离开淮南市区,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请分管校领导审批。病假三天以上者应出具就诊医院证明。凡请假离校的均需通报学生工作部、保卫处。
第五章学籍管理
第十六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教务处负责留学生学籍管理,学籍管理参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留学生的违纪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情节严重的参照《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对留学生作开除学籍处分时,须报校长批准,并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七条留学生生完成预定教学计划、课程考核合格的,由教学院系发放成绩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放研修证明;根据需要,可提供成绩单和证明的翻译文本。
第十八条留学生结业、退学或被开除学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校出境,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留学生享受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留学生本国的重大节假日,学校一般不放假,但可根据留学生申请酌情准假,每学年不超过两次。
第二十条留学生因故离开市区或节假日外出旅游,须获得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准,留学生外出旅游或从事其他校外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防盗、防火、交通及人身安全等规定;因违反规定或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留学生本人自负。
第二十二条留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不得有酗酒闹事等违反学校规定的不良行为,对于违反者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限期离境。
第二十三条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它经营性活动。
第二十四条鼓励留学生与中国学生友好相处、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学校在重大节日举办的庆祝活动及公益劳动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校尊重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动场所。留学生不得在学校内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宗教活动。
第二十六条留学生携带、邮寄物品入出境,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管理规定。
第七章住宿管理
第二十七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安排留学生住宿。未经允许,留学生不得在校外住宿。
第二十八条留学生必须妥善保管个人住宿房间的公用物品,爱护学校公共设施,由个人原因造成房间内物品或学校公共设施损坏或丢失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二十九条留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服从安排,须特别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利用住宿场所从事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规的活动。
(二)禁止在宿舍内加装800瓦以上功率的电器,违者予以没收。不准使用电炉、电器在宿舍内取暖、做饭。酿成火灾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必须赔偿一切损失,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离开住宿房间时,必须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三十条留学生的亲朋好友来访,须事先报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未经允许,严禁在住宿场所内接待和留宿他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段:介绍特战队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特战队,全称特种作战队,是军队中担负特殊任务的精锐部队。特战队在现代战争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高度专业化和战术灵活性能够使其在战场上具备更强的执行能力。为了保证特战队的高效运作,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特战队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循对于提高特战队作战能力、加强队伍凝聚力和保障战斗胜利至关重要。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在特战队管理规定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特战队管理规定的重要性(200字)
特战队管理规定涵盖了方方面面,包括队员选拔、训练计划、行动准备、装备保养等,它不仅仅是一份文件,更是特战队成员行动的指南和准则。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循能够使特战队的行动更加有序,提高战斗力,降低风险。特战队的任务往往具有高度风险和复杂性,如果没有规定的约束和执行,会导致混乱和错误的决策,甚至给整个队伍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特战队中,每个人都需要清楚了解管理规定,并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这是确保特战队成功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三段:个人的体会和感悟(400字)
作为特战队的一员,我深刻体会到管理规定对于我个人和整个队伍的重要性。首先,管理规定为我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在特种作战中,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导,会产生感性行动和混乱,导致任务失败。管理规定为我提供了决策的依据,让我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其次,管理规定有助于提高整个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在特战行动中,团队合作至关重要,任何一个战士的行动都会影响整个队伍的行动效果。管理规定规范了队员之间的协作方式和战术配合,使队员之间的默契度和信任度更高,从而提高了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最后,管理规定也是确保队员安全的保障措施。特战队的任务往往具有高度风险,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循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并保障队员的生命安全。
第四段:管理规定的改进和优化(200字)
虽然特战队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战术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但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和优化。特战队的任务形式复杂多变,管理规定也需要及时调整和适应。此外,管理规定必须兼顾严格性和灵活性,灵活性能够让队员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做出适当调整,严格性能够保证队员的安全和任务的顺利执行。在制定管理规定时,需要广泛听取特战队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适应实际战斗需要。
第五段:总结特战队管理规定的意义(200字)
特战队管理规定是保障战术执行和任务完成的必要条件,它的制定和遵循对于特战队的战斗力和团队凝聚力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遵守管理规定,特战队成员能够在高风险环境下作出正确、迅速的决策和行动,提高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并最大限度地保障队员的安全。同时,管理规定也需要根据实战需要不断改进和优化,以适应特战任务的复杂变化。特战队管理规定的有效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特战队的作战能力,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五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保持正常的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入住公司公寓楼的所有员工。
3职责
3.1保卫科是公司公寓楼管理的归口部门,并定期组织人员对公寓楼进行检查;
3.2公寓楼管理员(白班、夜班各一名)是综管部设在公司公寓楼的直接监管人员,其职责是:对整个公寓楼负一切管理责任,每日检查/监督整个公寓楼卫生、安全、纪律情况;负责清扫楼梯、楼道、厕所等公寓楼公共区域;负责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楼的登记、查访工作。
3.3保卫科负责协助公寓楼管理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每寝室设立舍长,其职责是:负责本宿舍内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监督轮值人员保持环境清洁。
3.5公寓楼每层设层长,其职责是:统管所辖区卫生、安全、劳动纪律、安全事件紧急处理等。
4相关规定
4.1职工出入管理
4.1.1《住宿证》由综管部根据人力资源科签发的《入厂住宿通知书》发放;
4.1.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凭《住宿证》进入公寓楼;
4.1.3职工公寓楼管理员严格根据《住宿证》控制人员进入;
4.1.4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换《来访证》并登记后由被访者带入寝室,但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2职工公寓楼内行为规定:
4.2.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不得乱晒衣服(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10夜间最迟应于22:00前返回公寓(违者每次负激励50元);
4.2.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违者负激励20元);
4.2.19晚上21时后严禁与女职工在寝室内互串(违者每次负激励50元);
4.2.20对于男女混住的不道德行为,一经发现,对其负激励1000-元并予
以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a患有传染病者。b有不良嗜好者。
4.5.1违反公寓楼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4.5.2公寓楼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5.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严重者;
4.5.4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
4.6相关激励措施
4.7本规定自9月1日起实施
本页无正文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综合管理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保卫科
本办法起草人:
本办法审核人:
本办法批准人:
本办法发放范围:公司领导、各部门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六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_〕6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及中英班、中澳班、交流、临时住宿学生。留学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参照执行。非全日制学生,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一、机构与职责
1.学生工作党工委、后勤保障部、保卫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部门建立系统工作机制,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2.后勤保障部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入住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园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后勤宿舍服务中心或社会物业企业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本规定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生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学生宿舍园区的文化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的开展。保卫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
3.成立学生宿舍“四自”委员会,实施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由驻楼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员进行工作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宿舍楼设立楼长、层长、寝室长等职务,以楼宇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住宿管理
1.缴费
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9月至次年1月、3月至6月计算住宿费),住宿时间不超过15天(含)的不予收费,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费。每个学生应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交费收据。
由于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申请减免住宿费的学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住。
2.宿舍分配
(1)新生入校前,后勤保障部按各单位学生人数,将宿舍分配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分配到人。
(2)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延长修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履行完退宿手续后,方可在研究生院办理学籍延长手续。对于有极特殊情况者,经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审批后,学校视宿舍资源情况,提供临时性救济住宿。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本科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由后勤保障部根据学校宿舍资源情况重新安排住宿。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3)硕博连读生在同年级硕士生毕业前,继续住原硕士生宿舍,至原同年级硕士生毕业时,再统一调整到博士生宿舍。
(4)学生宿舍一经确定,一般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由所在院系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报后勤保障部审批。宿舍调整范围只限于本院系及相关部门范围内的同年级、同等学历学生之间,原则上每年的4月、10月的工作日办理。宿舍调整确定后,学生须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并办理退补费手续后,方可到宿舍物业处更换钥匙。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筹管理。如因需要,学校对宿舍安排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安排。
(6)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占、调换、出借、转让,不得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家庭用房。
3.毕业退宿
(1)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并及时清理私人物品,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退宿手续或清理私人物品,经学校催告仍不办理或清理者,物品将作无主处理。
(2)办理退宿手续时,室内设施如因人为原因造成丢失、损坏,责任人应予赔偿。如无法确定责任人,则由本宿舍全体成员均摊;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和离校手续。
4.其他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含出国境)等原因,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原则上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如未办理退宿手续,则应缴纳住宿费;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证明及时办理入住手续。因转学、退学、结业、肄业等原因结束学籍者,参照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集中办理,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并征得家长同意,学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半年内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三、会客与作息
1.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晚间23: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1:00。会客时间之外原则上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超过会客时间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来访人员离开宿舍楼。
2.来访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
3.23: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部门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四、用水用电
1.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出额度部分,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自行承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出额度部分,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自理。
3.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宿舍严禁窃电窃水,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文明行为规范
1.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宿舍进行宗教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宿舍生活环境。不得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不得在宿舍楼及寝室内饲养小动物。
3.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要遵照医生诊断,到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养。
4.学校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巡检,住宿学生必须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扰。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例行检查寝室卫生,院系每月对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学工部不定期抽查。检查和抽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及时公布,作为学生个人、集体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同一寝室在每周的例行卫生检查中,一学年内累计有1/3以上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寝室全体人员本学年内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次降一级处理。
6.同一寝室在每周的例行卫生检查中,一学年内未有“不合格”,且累计有1/2以上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寝室,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安全管理
1.学生宿舍内设施不准私自移动和改装,如遇故障,应及时报告物业宿管人员,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不得私自处理。
2.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用水、用电相关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网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学年内评奖评优资格;三次以上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引起安全事故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违章电器没收以后,由物业部门代为保管。学生在期末凭《违章电器保管单》和《违章电器领取申请表》办理领回手续,逾期(当学期)未领取违章电器的,视作无主处理。
3.宿舍楼及寝室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除没收相关物品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重物或易坠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物品、泼倒茶水、乱扔烟蒂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非机动车带入宿舍楼或寝室。
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或报警。宿舍内发现推销商品、非法传教或其他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物业值班人员。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物业人员由物业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因遗失钥匙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七、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二〇_年九月一日起执行,原有规定自行废止。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七
为加强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维护留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创建安全、整洁、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入住公寓的留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先办理住宿手续。留学生须按时交纳住宿费,并按指定房号和床位号入住。
第二条入住留学生向宿舍管理员领取房间钥匙,房间钥匙不得转借、私配,一旦丢失,应及时报告,以便更换锁芯,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理。
第三条留学生入住时须缴纳宿舍押金,入住后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寓内的家具设施,发现家具及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修。
第四条留学生入住公寓后,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调整床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调宿的,原则上每学年开学二周内由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海外教育学院与后勤服务集团批准。调整一次之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留学生再次调换宿舍的申请。
第五条为优化留学生住宿资源配置和校园整体布局,学校可对留学生住宿进行调整,在住留学生应自觉服从,并积极配合做好搬迁工作。
第六条为维护宿舍区安全,在住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保卫安全方面的规定,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留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第七条遵守公寓的用水用电制度,按规定交纳水电费。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私拉电源线、网络线、电话线和使用违章电器。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查处在公寓及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及其他违规用电的行为。
第八条自觉维护公共厨房、洗衣房等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留学生使用公共灶具、洗衣机等设备,须按使用说明和有关规定操作。不得在公共厨房以外使用电加热设备。不得使用明火。
第九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留学生应按时归宿,在宿舍关门后回宿舍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入内。不得擅自夜不归宿。
第十条宿舍所有成员都有责任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保持家具及摆设物品的整齐。不准在宿舍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自觉将室内垃圾袋装并放进指定的垃圾箱。
第十一条不得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严禁翻越阳台。保持宿舍内用水管道畅通,严禁向洗脸盆(池)、便器内乱扔杂物。
第十二条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播放高分贝音乐、进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其他活动。在宿舍楼内组织的集体活动须经海外教育学院批准。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区内进行促销、经营等商业活动(含网上商业活动)。
第十四条严禁在公寓内收藏、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或不健康的书刊、影碟、网上信息。
第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校园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等。
第十六条留学生损坏宿舍内的公用设施,须照价赔偿;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责任不清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对有故意损坏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依据《南京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休学的留学生,凭有关证明到宿管人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原床位不再保留,复学后另行安排住宿。
第十八条因调换房间、毕业离校、退学等原因而滞留在房间内的物品,超过规定期限而又未曾办理代为保管手续,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留学生宿舍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在校留学生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温馨的住宿环境。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北京语言大学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持普通护照在我校注册有效的留学生,可申请在校内留学生宿舍居住。
1.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管理规定和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留学生住宿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护照及x1或x2签证、学习居留许可等符合居住要求的证件。校内留学生宿舍只提供给在读留学生本人居住,不提供夫妻和家属用房。
2.留学生居住期间,其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将到期时,须提前向管理老师提出办理延期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要求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办理延期手续。在证件办理延期期间,凭北京市公安局办理的证明资料,应在24小时内重新办理住宿信息变更上传手续。当外出重新入境后,仍须在24小时内重新办理住宿信息上传手续。否则,不允许继续居住。
二、学生住宿的时间应与在校注册学习的时间一致,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的学生,宿费按学期交付;学习时间6个月以下的学生,宿费入住时一次性交清。住宿保证金按所住宿舍楼标准交纳。
1.自费生办理住宿手续时,须按要求先交齐宿费再入住。特殊情况经批准先入住后付费的,自入住之日起,欠交宿费不得超过3天,逾期未付(也没有电汇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住宿资格,结清欠费,搬离宿舍。
2.奖学金生应按照奖学金生标准住宿,服从留学生住宿中心统一安排和调整,有序办理入住。若学校内床位充足且自愿选择条件更好的宿舍居住时,经住宿部门同意后,应按要求交齐宿费差额再入住,学习6个月以上的奖学金生,每次付费不少于30天。宿费超过3天未付的,将调回到奖学金生居住标准宿舍。享受中国政府或孔子学院奖学金免住宿费资格的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提出去校外居住且申请住宿补贴的,可按规定(奖学金生申请校外住宿补贴规定)向所在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3.在校内入住已交纳宿费的同学,因个人原因需提前退房的,须事先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办理退费、退房手续的,应提前一周告知交费服务台(接待大厅或学17楼)。退房时间一般不超过宿费截止日的12:00,逾期按天补交宿费。未归还房卡的同学,宿费按退卡时间计算。
4.经学校批准已办理休学的同学,应及时办理校内退房手续。对于申请办理停留签证的同学,可申请在校内延期居住,具体的延长时间按管理部门批准时间安排。
三、遵守宿舍会客规定,在会客时段内接待访客。非会客时间,宿舍楼内不许接待客人。访客应持有效证件在服务台登记,并在当日22:00前离楼,严禁超时会客或留宿客人。
宿舍会客时间:工作日16:00—22:00,节假日9:00—22:00。
宿舍闭门时间:00:00—6:00,期间因特殊情况晚归的,请按门铃并进行晚归登记后再进宿舍。闭门时间,严禁带非本楼人员进入宿舍、长时间停留在值班室或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四、认真维护宿舍安全秩序。防止跑水、煤气泄漏及火灾事故发生。如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等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视情给予严肃处理。以下行为特别提醒:
1.严禁在宿舍楼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存放公安部门禁止个人持有的枪械、管制刀具、无人机等危险品。
2.禁止在宿舍楼内使用存放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燃具;禁止在宿舍内给机动车和各类电动车电瓶充电;禁止使用50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炒锅、电暖气、电褥子、电开水器等。违者,除将违规物品没收外,还将视情做出处理。
3.严禁在宿舍楼内赌博、卖淫或嫖娼、吸毒或贩毒、打架斗殴、涉恐滋事、传播淫秽音像制品或刊物等违反中国法律和规定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内从事经商交易;禁止在楼道、厨房、盥洗间等公共区域存放个人物品。
4.禁止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线路,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者照价赔偿并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5.禁止在电器及灯具上覆盖或放置易燃物品。外出时关闭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和灯具电源,保持安全状态。
6.禁止损毁、搬移消防器材和用具,严禁遮挡监控探头、消防喷头、烟感探测器等安全设施、设备。不准随意搬移宿舍楼内的家具和设备。
7.学生自行使用的插座和电器,应购买合格产品,并注意及时更新和正确使用。禁止私自乱拉或乱接电源;不许将插座放到暖气旁使用;不许将插座(串灯、彩灯)放到床头或卧具等易燃物上使用;不许在宿舍楼内燃烧纸质品,使用明火、点蜡烛、焚香等,禁止在宿舍楼内吸烟。
8.遵守宿舍楼内的公共厨房、洗衣房等使用管理规定。
9.禁止在宿舍楼内举办生日、节日、宗教等聚会活动,禁止在宿舍大声喧哗、高声放音乐、激烈跳舞等影响他人的娱乐活动。
五、学生入住时应签订《北京语言大学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知晓书》(一式2份,学生和住宿部门各执一份),知晓书在1周内签字后交给楼内工作人员,拒签者不允许继续住宿。
六、学生住宿期间,配合宿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指定房间有序入住。
1.个人特殊原因确需调房时,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办理调房手续,严禁私自调换宿舍。
2.当宿舍床位出现“自然空缺”时,在住学生应积极配合宿舍工作人员合并房间。不允许学生强占、转让或转租宿舍。房卡钥匙只能自己使用,不准转借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
3.未经管理老师和住宿部门同意,私自在校外住宿超过2周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了校内宿舍,校内不再安排其住宿。
4.住宿学生出现异常情况,给其他同学带来不便或恐慌时,住宿管理部门可将其调房到更安全、更安静的宿舍。
七、学生住宿期间不准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和执行公务,不允许侮辱、诬陷、咒骂、殴打工作人员。
八、学生入住宿舍时,应按照《物品登记卡》清单检查房间内的物品是否配齐,配套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如有缺少或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工作人员。否则,入住后若有物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损坏住宿公共区域物品,同样需照价赔偿。
九、学生住宿期间需爱护宿舍环境,不得在房间、房门、墙壁及公用设施设备上悬挂、粘贴和涂画。否则,因恢复原貌原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当事者承担。不准在窗帘杆上晾晒衣物,不准在宿舍楼内悬挂各类旗帜。
十、保持房间内清洁,将生活垃圾倒在垃圾桶里,并维护楼道畅通;不许在窗外悬挂、摆放物品或往窗外投弃物品;不许在宿舍内饲养家禽、家畜、小动物等宠物。
十一、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及时锁好门窗、抽屉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否则,若有贵重物品丢失,学校只协助调查,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学生毕业离校应及时办理退房手续。学校所配卧具、家具、电器、房门钥匙等应完好无损,丢失、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十三、对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同学,除按上述规定条款进行处理外,还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签订《住宿违规记录单》警告,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取消住宿资格。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九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与服务,努力创建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学生之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按班级安排住宿的要求,按照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分工与合作的原则,体现“重心下移、以学院为主”的管理思路,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充分发挥学校公寓内教育、管理、服务队伍的主导作用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到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教育落实、服务落实。
第四条 在教育、管理、服务过程中,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学生情况,努力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与解决生活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管理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章 学生公寓的管理组织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由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两部分构成。物业管理由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后勤及产业集团。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学生公寓住宿安排和调整及水电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学生教育管理由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后勤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后勤保障处、武装保卫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支书记或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负责定期分析和研究学生在公寓的思想动态;牵头处理公寓中学生的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必要时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举行联席会议,对涉及到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交叉工作商议决定。
第六条 学生工作部(处)由一名副处长分管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思政科、学生管理科主要负责公寓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为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安全警示及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后勤保障处由一名管理干部分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主要承担公寓物业和安全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工作,落实物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 保卫处对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职能。负责指导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开展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定期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处理治安案件,会同各职能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第九条 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到学生公寓值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寝室室规、纪律卫生检查制度、住宿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将学生行为表现与学年鉴定、评优评先、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挂钩;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公寓内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和治安案件。
第三章 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 学生公寓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气息和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文化品位及精神面貌,可以赋予校园文化新的内涵。学校要以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为“平台”,更好地实现管理与育人的统一。
第十一条 公寓管理员在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制定本公寓文化建设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 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公寓宿舍文化艺术节的开展及其他综合表现,每年按公寓数的10%评选文明楼,每公寓评选10%的文明寝室,5%的文明示范寝室。
第十三条 学校学生民主管理公寓委员会负责公寓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宣传。
第四章 学生寝室的调整
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 期末学生寝室的调整安排,由公寓中心提出方案,在征求学生处、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报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寓管理委员会,并通过联席会议审议后,由后勤及产业集团、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寝室的零星调整,由公寓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调整时,学生必须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七条 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转让、出租,不得私自相互调整,也不得随意搬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时,应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公寓中心批准后方可。学生不准校外住宿,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八条 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凡是不按期离校并经劝说无效者,将强制其搬出宿舍。
第十九条 学生停学、休学期间,寝室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不予保留。
第五章 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公寓中心负责公寓公共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及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每周在校园网上通报检查情况。为加强卫生监督,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的督促和抽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寝室卫生实行每天轮流清扫制度。值日生负责寝室内务卫生清扫和物品整理工作,全天保持清洁。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全校进行宿舍卫生集中清扫。每周星期四下午全校进行卫生大扫除。
第二十三条 学生寝室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楼层抽查相结合的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等级分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等级。
第二十四条 学生处、团委和后勤集团每年共同组织开展“文明楼”、“文明寝室”、“文明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及新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和叠被比赛。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室长”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实行集中统一浆洗学生公寓用品制度,由公寓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章 学生公寓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的财产由公寓中心统一管理,按学校有关程序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七条 公寓中心负责建立公寓财产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公寓非寝室内公共财产(如厕所、洗手间设施设备、楼梯扶手、窗户、垃圾箱等)由该幢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持毕业离校清单在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学生财产损失由后勤及产业集团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对破坏公寓设施设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检举揭发者,公寓中心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 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并在门卫处设值班室。后勤集团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保卫处负责检查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负责治安事件的查处,学生处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公寓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昼夜值班。晚归学生,必须按规定(凭证在值班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实行会客管理制度。外来造访人员必须在门卫或管理员处凭证件登记,在值班室会客。未经门卫或管理员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十四条 进入异性宿舍,须在管理员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严禁留宿异性。
第三十五条 为保证学生个人财产的安全,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关好门、窗。学生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实行存放管理制。
第三十六条 严禁携带违禁品(包括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和枪具)进入公寓。学生携物(箱子、大件类)离开宿舍,须持有效证件,经门卫生检查登记后方可带离。
第三十七条 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严禁点蜡烛、点蚊香、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应急灯。严禁在学生寝室烹饪食物、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无人状态下对各类电器充电。
第三十八条 公寓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安全巡查制度,节假日轮流值班,重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章 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定额计量管理。超标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四十条 学生用水用电由公寓管理中心专人管理,每月抄表结算。学生应自觉缴纳超标费用。
第四十一条 学生离开寝室须做到随手关水、关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偷电行为。
第九章 学生公寓的假期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因个人原因需滞留学校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批后,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集中住宿。
第四十三条 假期需提前返回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值班老师同意方能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校手续。
第四十四条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和各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大会,必须按学院规定签定《安全告知书》、办理公寓《出入证》、预交水电费,必须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公寓。
第四十五条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违纪的,按《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违纪与处分
第四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十八条 通过撬门、翻窗、翻阳台等非正常手段进出寝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寝室内酗酒者,给予警告处分。酗酒滋事者,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十条 在寝室内务卫生检查中,一学期内累计出现三次不清洁记录的寝室,给予寝室成员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 在寝室内私自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枪械(含钢珠枪)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五十二条 向阳台外或窗外泼水、扔杂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十三条 恶意拖欠超支水电费、损坏公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的执行、解释权归公寓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从二00九年三月十日起试行。
·非法用户报警功能:
外来人员或是其它带卡但无权限的人员(例如其它宿舍楼的人员)通过通道时,通道会发出声光报警,提示负责宿舍管理的老师,同时会抓拍无卡通过人员的影像资料,有效的防止外来人员的进入。系统具有防止尾随功能,能够在大量人流量的情况下准确识别每一个未带卡人员。
·快速通过功能
在上学和放学高峰时,四通道每分钟可以通过300人以上,不会发生拥堵的现象。由于没有任何障碍,意外情况下不影响疏散。
·双向进出、自动方向识别
每路通道均可入可出,大大提高设备的使用率,人员通过时,系统会自动识别进出方向,为管理者提供更准确的数据,防止学生刷卡后再次离寝。
·自动统计功能
负责宿舍管理的老师无须人工的查寝,只需通过电脑查询,把学生的刷卡记录进行分析,自动生成未归寝学生名单,然后按照考勤报表中提供的名单去查寝或抽查即可,节省人力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防止代刷卡
每通过一人,系统只能识别一张卡,有效的防止了替代刷卡的现象。
·支持“反潜入”
如果学生进入后把卡交给别人(例如:从窗口扔出来)再次进入,系统会自动报警。
·既支持远距离自动刷卡又支持主动刷卡
对于自动刷卡系统,学生只需要在身上或书包内带卡,无需主动刷卡,自然通过即可,快速方便。主动刷卡系统可以直接使用学生现有的智能卡,通过时也无需停留。
·24小时监控视频联动功能
系统可以对通过通道的学生进行24小时的监控,不但在录像上可以同步录上通过人员的资料,而且在录像回放时也会显示这个人的姓名、照片、班级等个人信息。
·远程监控功能
系统支持远程的监控功能,主管宿舍的领导可以在办公室内直接进行远程的视频监控,汇总当天的宿舍管理统计报表,提高了管理的实时性。
·公寓资源管理
快速建立公寓基础数据。房源可以按校区、楼房、楼层、房间、床位、收费标准等进行管理。学生入住后,学生信息和公寓信息建立对应关系。
·公寓考核管理
系统可对宿舍卫生检查情况、学生在公寓违纪情况登记统计,支持量化考核、星级宿舍评比等各种管理应用。
公寓管理的三大要素公寓管理机制转变
目前高校公寓的基础建设发展迅速,基础设施的发展推动了管理机制的发展。一是公寓内学生生活服务的管理及学生的行为管理已向着全方位个性化服务方面转化。二是公寓基础设施中的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寓建筑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公寓楼内的防火,防窃能力,安全系统不断完善.电话、电视网络早已进入公寓等。三是公寓管理人员的素质大大提高,有些学校还有研究生走人公寓管理层,计算机辅助管理已在许多高校公寓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提高了管理水平。
公寓管理制度化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它集中了教育、管理、服务、育人的全过程,是高校必不可少的运行系统和必备的基础设施。因此,在公寓管理社会化过程中,学生公寓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有许多与之相伴而生的新事物也出现了新的问题。搞好高校公寓管理变显得尤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公寓的管理者要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相应的办法和手段加以解决。同时还要建立规章制度,要“以规治(勤)”,用制度和规章治理后勤公寓,通过制定出一整套规范和制度,形成大家都能遵守的公共规则。用最新的管理办法制度化,科学化,合理化直至法制化,以加速公寓管理向更好的标准健康发展。
公寓管理标准化
物业管理对高校来说是一个新兴行业,也是一个新概念。广义的物业管理是对资产财产的管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械和人员,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以经济手段进行管理。
高校公寓进行物业化管理的模式应是在后勤集团或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建立物业管理部门,专门对学生公寓进行专业化管理,包括为学生提供安全、水、电保障,提供维修及商业网点服务等。物业管理部门和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形成甲乙合同契约关系。在高校公寓物业管理中,首先明确物业的业主是学生。满足学生需求是其服务的目标。坚持“学生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在物业管理全过程中,满足学生需求是第一位,服务是根本。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用优质服务满足他们对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二十
数据管理规定是企业信息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良好的规定可以为企业数据的流程管理提供支持。笔者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结合自身的体会与思考,总结出以下几点关于数据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制定规定需具备的条件
要制定出适合企业的数据管理规定,必须确保规定的完整性、独立性和梳理性,即规定应包括完整的数据处理流程和必要的数据安全措施,与其他规定相互独立,且简介明了,让人容易理解和操作。
第三段:执行规定的重要性
规定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数据管理,执行规定才是实现规定目标的关键,只有确保规定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才能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安全,防范可能的风险,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
第四段:规定的改进和完善
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企业需要根据数据变化和实际需要,随时更新调整规定,同时要考虑规定在企业的可操作性,规定应是实践性、独立性和有效性的统一,建立和完善机制,为规定的执行提供保障。
第五段:结语
数据管理规定的完善和执行对于企业信息管理至关重要,而规定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注重实践操作,保持先进技术和方法的更新,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和防护措施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提高企业的数据管理水平,实现数据管理规定的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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