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法律战基础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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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法律战基础读后感(通用20篇)
时间:2023-10-29 14:47:03     小编:FS文字使者

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进一步挖掘书中的细节和深层含义。在撰写读后感时,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文章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经典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一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复议机关认为需要;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二

16行政管理一班何周麒

当初在选择阅读与介绍法律有关的书籍时,《木腿正义》这个名字最先吸引我的眼球。我总觉得这个名字有极大的新颖,有难以言语的魅力。为了满足不断萌发的好奇心,我毅然选择了阅读这本书。

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下作者以及作品内容。

作者冯象,50年代生。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耶鲁法律博士。曾经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主要研究法律与宗教、法律与伦理、法律与文学、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代表作有《政法笔记》、《木腿正义》和《创世纪:传说与译注》。而《木腿正义》一书,共有31篇文章,分上下编。上编16篇谈法律,带有学术性;下编15篇谈文学,有较强的学术性。整本书作者运用法律和文学的个体案例,向我们展示了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刚开始欣赏该书时,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作者要以“木腿正义”定名该书。幸运的是我在书中第一篇文章就找到了答案。故事是这样说的:马丹在儿子出生后不久突然离家出走,但是八年来其妻子以及双亲未能得到任何消息。苦于疾病缠绕,临终前两位老人选择宽恕马丹并决定把全部家产继承给他,暂时拖由其叔叔皮埃尔照管。1556年夏一个自称马丹的人与他们相认。但不久这个新马丹因遗产问题与皮埃尔发生争执并把皮埃尔告上法院。皮埃尔因没得到田产而认定新马丹是骗子。最终皮埃尔找到了证据把新马丹告上法院,虽然新马丹沉着冷静,口才了得,但一个木腿人――真正的马丹闯进了法院,彻底破灭了假马丹的诈骗梦,假马丹最终受到应有制裁。这我才明白“木腿”原来指的是故事主人公马丹,而“正义”正如书中所说即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矛盾。而读完这个故事,我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邪恶可维持一时,不能够维持一世,邪恶终究会被正义所吞噬。

书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在这本书看到的故事中最喜欢的`一个。这让我生发一个疑问:法律、法治要怎样尽可能做到完美?故事引自一部叫《秋菊打官司》的电影,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了架并骂村长“断子绝孙”,由于村长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听后大怒并踢了对方“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长认错但他坚决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往上搞去讨她的“说法”。后来秋菊难产,但是村长救了她的命,她百般感恩,决定邀请村长出席儿子的满月酒席,但就在酒席的那一天村长就因被上级查到了秋菊男人的伤处而被政府抓走,秋菊无比难堪。诚然,法律有权对伤人事件进行制止并对伤人者进行制裁,()但是我觉得法律并不能像机器那样呆板。既然秋菊、秋菊的男人以及村长之间已经达成和解,那为什么还要有村长被抓走这样的结局发生呢。法也是要合理变通的,正如书中所说:国家法律的现代化过分强调与国际“接轨”而压制民间法及其他传统规范。民间法、传统规范也是有合理的一面,况且中国法律是从西方引入,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过分呆板地强调法律呢?为什么不结合自身实际,而盲目把别人的客观实际所制造的产物运用到自身实际呢。我想,中国的法律及法治要尽可能做到完美,必须注重自身客观实际,懂得与自身的合理的传统规范相结合,避免法律成为呆板机器人。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们要避免成为第二个秋菊,因为秋菊严格来说是一个“法盲”,这正是推进法治所忌讳的。秋菊只想到法律保障的是个人权利,保障她那所谓的“说法”,但是却没想到法律要制止违法事件。案例中村长踢中秋菊的男人的“要命的地方”显然是侵犯了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如果秋菊有较强法律意识,就算其与村长已达成和解,她也不会觉得村长被抓走是一个令她难堪的结果。

愚以为,此书一个较大的亮点是增加了漫画,这有助于增加读者的兴趣,提升读者欣赏漫画的能力。通过欣赏漫画,读者可以加深对故事的印象,甚至可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另一方面,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文学功底,使得故事讲述极为流畅严谨,在加深读者阅读兴趣的同时更能提升读者的写作表达能力。

总之,我觉得此书最觉得关注的就是那个讲述秋菊的故事了。因为它对于现代法律、法治化进程都有一定程度的借鉴意义。而且,在法制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当今社会,秋菊这个形象更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反面教材,那就是避免“法盲”,积极做法律的学习者。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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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四

14法学五班吴彩月

在讨论该案本身或应承载的实质意义之前,我想先引入曾经拜读过的一本法学著作――《木腿正义》。该书为法学家冯象所作,冯象先生在书中涉及法律、文学上下两篇,凭其深厚的法学与文学功底,通过结合个案立足于社会现实的视角,为人民展示了法律与文学不一样的图景。木腿正义便是其中之一篇。

每每谈及正义,学者们乐于用法治社会下必须依赖于法律的保障和维护来实现公正的观点来指导公众。的确,法与正义密不可分,维护正义是法的职责之一。真假马丹一案,假设阿尔诺与白特兰(马丹妻子)出于自愿而共同塑造家庭,也没人戳穿阿尔诺,似乎会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有悖于伦理和正义的爱情终归是负疚的,以上假设可以说很难经得起考验。将伦理考虑到法律之一中,更重要的是符合了西方传统上真善合一的信念,正如罗马诗人贺拉斯所言,“蟊贼跑再快,逃不脱跛足的惩罚”.

真假马丹,中间是重归家庭与焚尸灭迹的差距,善恶于欢,中间隔着五年与无期的自由剥夺差异,马丹案的正义拄着木腿姗姗来迟,于欢案的正义顶着舆情谨慎前行。在二审判决之前,媒体的报道使于欢案进入公众视野,但由于信息不充分,缺乏事实支撑的舆论轰鸣让原本不尽复杂的刑事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真真假假的说法满天飞甚至给司法工作带去困扰。随着二审的全程直播公开,案件的细节浮出水面,此前各种缺乏凭据的猜测得以平息,大众情绪也趋向理性、客观。由此可见。司法机关通过这样一种司法公开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在司法与舆情之间找到平衡,可以说是达到了真善合一的结果。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的一点是,法律必须考虑社会舆情以保证经得起民意的考量,但最终让法官敲法槌落定论却依靠的是法庭审判规则。木腿正义涵义之一是,伦理上的是非善恶之分要成为司法上的真假之辨,必须通过对于案件当事人的具体行为、资格或关系的确认,而严格的确认规则往往是不尽合情合理。例如于欢案中,站在伦理角度来看,先不管我国的民间借贷规则如何,明明是黑恶势力暴力逼还高利贷案,怎么最后反而成了故意伤害案?于欢既不是案件的发动者,又非主导者,他由始至终不过是一个处于多人暴力行为之下而被迫反抗的受害者。

基于这样的案件基本事实,民众考虑的更多是同态复仇的正义性,而法庭恰恰相反,将定性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环节,这也体现出司法干预的强制性特征。事实上,法庭当然也考虑情理,但这种情理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大众情感,披着刑罚严厉性外衣的它多多少少显得有点冷冰冰。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法庭审判才是最好的平台,因为借助于国家公权力及强制力的保障,有些证据的获取往往更为便利与具有信服力。审判者手执正义之天平,利用法律与事实区分侵犯者和受害人,确认利益纷争,实现排除社会危害性与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确保法律之正义本色。实质上,这样法庭确认规则之下的结果,往往也是冲突的各方利益之间妥协的结果。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长期以来人们的行为都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准则来加以规范,这种“人与人之间关系”一言以蔽之即伦理。民众对法律权威的认知通常始于道德伦理的规范,从而可见司法审判为何如此重视舆情的社会监督作用。但是同时人们又必须清楚的是,法律一旦触动,干预起来是猝不及防、不留余地的。从另一角度看,法律程序的目标有二:一是审判技术足够理智,二是提供法律维护正义的信念。

一方面,正如跛足的正义来得太慢太偶然、不可预料,只是一条木腿的保证,所以要靠理智操作规则,防备正义出错而求较小的损害,于欢一案二审纠错程序启动之时,采用的是庭审公开策略,将控辩双方的对证置于公众眼前,重事实和证据,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另一方面,程序又必须提供一种信念,即正义必胜,真善合一的'说法。于欢案公开庭审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法庭之上,更在法庭之外,它用严谨的程序和对真相的较真告诉公众:个案的正义需要实现在法庭,而且应该实现在法庭。

杜米耶在《刑辩律师》中提及:法治的根基在信仰与习惯。以前述观点来看待这句话,两者之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法律程序提供给人们的信念,便也是信仰法治的前提因素。木腿正义启迪人们,案件的审判往往体现法律实体正义对程序正义的妥协,通过这一妥协,理智规则的胜利获得了信念仪式的认可。我国历来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忽视程序正义的人往往认为结果正义就足够了,过程并不重要,但孰知离开正义的过程,结果的正义是不可靠的,在通常情况下也是不可能的。于欢案庭审公开的方式给围观者提供了自我判断的机会,每个人都可以形成自己的“自由心证”,即使最终判决的结果或许不能获得每个人的赞许,但它的过程之中承载着对事实与法律的尊重,会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可,由此看来,此亦不失为我国法治建设探索路上的又一进步。

最后我们还需要看到的是,这点也尤为重要,正义虽然拄着木腿,但它终归会到来,这不仅是法律给予民众的承诺,也是一个法治社会的重要职责。不管是当前的于欢案,还是早前的聂树斌案、佘祥林案,李庄案等等,最终法律都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国家审判机关也会进行深刻反思并从中吸取教训然后投之于更进一步的法治建设工作中去。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正如《圣经》所言,上帝的磨盘转动得很慢,却磨得很细。法律不能沦为权力的奴隶,但也不能被道德伦理所误解,其真正的威严来自于人们真心的拥护和虔诚的信仰,也只有当司法只向事实与法律,而不是权力、利益及偏见卑躬屈膝时,正义才有可能如期而至。

此文章荣获院刊第十二期征文大赛一等奖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五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的会是什么?是生命。血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则,真正做到“关爱生命”。

今天,老师带我们看了学法律、知权利、会防范、懂礼仪的宣传栏。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离不开交通,同时也离不开安全,因此,我们就要处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假如我们不遵守规则,交通事故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躲不过,便会丧失宝贵生命。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还有那些不守规则的司机,自由放纵的行人。轻视,疏忽,大意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六

法律讲堂”我每天都看,可是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下面随便说一个吧。

深夜,一女子(下面简称a)被两个抢匪追赶,逃到一个中年男人(下面简称b)所开的小卖部求他救自己,b为了救a,与两歹徒搏斗,负伤住院,a从此再也未露过面。在歹徒尚未被抓到的情况下,b认为他是为了救a才负伤住院的,a不但不感谢他,连一次都没有来医院探望过他,b十分气愤,他认为医疗费应当由a负责,所以将a告上法庭。而a认为是歹徒将b刺伤的,与她无关,她也是受害者,所以拒付医疗费。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于她被歹徒追赶,逃到b的小卖部,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她也是受害者,不应当替b付医疗费。

a的情况不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紧急避险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这么一个唯一的出路了,才能称之为“紧急避险”,而当时a除了逃到b的小卖部求b帮助,还可以寻求其他的帮助,比如说报警、向其他人求助等等,所以a的做法根本不是“紧急避险”。

法院认定a的做法不属于“紧急避险”,而且a将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危险转移到了b身上,导致其受害,法律上称为“风险转移”,所以a应当负责b的医疗费用。突然觉得有些累了!心里总是有种莫名的心烦!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能去做什么!

今天法律讲堂上演,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是大学同学,后来结了婚,婚后10年,他们有了女儿,可是男主人公却和单位里的女秘书偷偷在一起了。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被他老婆发现了!当初那个男人创业很艰辛,是女主人公一直陪在他身边,可是后来有了钱就。。。为什么男人有钱就会变坏?为什么不能忠实原配老婆?难道这就是男人的本性吗?女主人公发现后,说要离婚,其实或许男主人公是怕他老婆分他的钱,因为他现在公司的资产已是百万。女主人说让他签了份协议,大概意思是说如果离婚给付女方99万,好像房,车,都归女方,还有公司部分股份。但是那个男人最终还是和女主人公离婚了,法院好像也判了给女方99万,车,房,也都归了女方,孩子也归了女房,每月给付生活费!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七

法律读后感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法律读后感》的内容,具体内容:法律现在已经成了我们维护自身利益的、保护自己的一张盾牌。看法律小故事,有助于我们学法懂法。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一):我读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后...法律现在已经成了我们维护自身利益的、保护自己的一张盾牌。看法律小故事,有助于我们学法懂法。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一):

我读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后,受益匪浅,这 14 篇短文虽然字数不多,但却是用千言万语也表达不完的。

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热血江湖,走火入魔"。这是讲了米亮的故事:他本来成绩就差,买了电脑后就玩游戏,经常通宵。所以成绩更差了,电脑被没收了,他就和无业游民进网吧、偷盗,就因为自己一句话:"愿用青春赌明天,潇洒走一回。"而断送了自己的青春。

是呀,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也许能给你带来知识,让你金榜题名;也许会让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现在,电脑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娱乐工具,是游戏全能王,因此,在网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学生,而进网吧不是查找资料提高成绩,多数是网游。

定是"输了",或是犯罪了。游戏越出越多;游戏公司、网吧像"毒品",遍地开花,到处都有,怎么也关不完,倒是像春雨过后,竹笋般冒出,他们的目标只是一味的向学生要钱并带他们走向无底深渊、犯罪的道路、监狱;所以,随之增长的自然少不了死亡、生病、犯罪......为什么不能健康、绿色地上网呢?为什么不打开网络中的成功、光明之门?各位同学们,或是有网瘾的人,请听我一句劝:请减少网游的次数,把学习、工作放在第一位吧!让网络成为点缀你生活、提高你的成绩的朋友吧!要学会合理利用时间,不浏览不良网站,不沉迷于游戏、网吧,做电脑的主人,不要做电脑的奴隶!有一句话是每款大型网络游戏中的片头词,或是在进入游戏时的温馨提示:抵御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受骗上当。适度游戏益脑,过度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这句话虽然字数不多,可是这确实每个眼中含着泪光的家长、老师都扯破嗓子高声疾呼的,"孩子们,放下你们的鼠标,停下正在敲击的键盘,改邪归正,重新回到学校,成为我的掌上明珠吧!" 法律是一把光明剑,用它将黑暗、平穷、疾病砍断,用它来保护自己的健康、利益,引导我们走向成功的大门,伴我们走向成功!((二):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我们应该学习它,应该遵守它,应该使用它,应该爱护它。

说到我们中小学生的犯罪问题,最近数量可是逐年上升,我原本以为,犯过法的人一定很偏激,且一定是生活的或定是生活的环境促使他犯罪,事实却不是这样,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电脑网络,很值得注意。现年许多学生因为沉迷网络离家出走,成绩一落千丈,最后还踏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

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也许能给你带来知识,让你金榜题名;也许会让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现在,电脑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娱乐工具,在网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学生,他们而进网吧不是查找资料提高成绩,多数是玩一些有害身心的游戏。自从网络被发明以来,它不但为人们带来知识的宝库,却令我们青少年常常"受伤"。作为一个学生,我们该做的不是叛逆。我们不该不听父母,老师的劝阻,不应该不以学习为重,反而却天天沉迷着游戏。假若我们没有极强的自控能力,没有抵御各种触犯法律的诱-惑的信心,未来的结果可想而知。

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我们的成长至关重要。《小学生法律读本》中有着这样一个实例,一位叫小英的单亲女孩,听社会上的朋友说吸烟能解愁排闷,提神醒脑,便学会了抽烟,越抽越多,她渐渐成了学校闻名的"问题少女",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良朋友的引诱,可能只是叫你去玩一些看似对心理只会微不足道的影响的游戏,就像大家赌赌钱,虽然尽管是 5 毛 1 块,这样下去,赌上了瘾,接下来的行为将可能变得不理智,抢劫,盗窃。我们要杜绝自己受引诱,首先应该加强思想与心理的防线,还要增强自律、自尊、自强意识。当我们受到诱-惑时,必须提醒自己,坚决拒绝。

让我们点亮心中那盏法律的明灯,要从小学法、知法,从而慢慢的懂法、守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一份贡献。

(三):

读了《法律读本》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解决方案和各种犯法行为。

我认认真真的一边第二条、我们应该得到父母的有益监护,这个当然是法律规定的。所有在 16 岁以下的儿童都属于未成年,还没到法律年龄的话,父母就是你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是应该严格监视、控制孩子的一言一行,可是父母却做了一件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就是偷看孩子的私人物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小空间,这个道理当然包括 16 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孩子们。可是父母根本就不在乎,自从我买了一本日记本,开始写日记的时候,趁我沐浴或其他空儿,妈妈就会趁机偷看我的日记。要不是上次被我发现了,我还真不知道妈妈居然会管到这种地步!父母却说,偷看孩子的日记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心事,好好的帮助她们。其实未成年的孩子也是人,也需要一些小小的私人空间,哪怕是一本可以在里面写任何你的秘密或心事的日记本也罢。于是,我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把日记本的钥匙带在身上才防止的了这类事故发生!

《法律之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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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门读后感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八

《木腿正义》,作者:冯象,上海人,哈佛大学古英语博士,耶鲁大学法律博士。作者是一个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写的文章也非常有水平,其中里面的“木腿正义”文章写得尤其好,其表达的意思是:正义的木腿虽然姗姗来迟,可是终究会到来的;罗马诗人贺拉斯所说的,“蟊贼再快,逃不脱跛足的惩罚”;这篇文章是唯一我能够看得比较清楚的,其他的杂文和随感,我是看得蒙蒙胧胧,只得感叹自己阅读能力太差,看看经过三年的法律硕士学习,三年后再来看这本书,能不能看得懂了。

《法理学精义》,作者:郭道晖,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清华大学的.退休教授;因为刚好最近在开法理学的课,所以从图书馆匆匆忙忙借了这本书出来,说实话,书写得不错,对法理学的各种内容阐释也很到位,可是法理学看起来毕竟过于枯燥,看来任何越基础的东西,越是不引起人们的注意。法理学这门课马上要结课了,看看写论文时能不能静下心来再好好看一下,如果有心得时再来补充了。

《法律的基础》,德国法学家著,张万洪、丁鹏主译,邓伟平教授讲过,法理学在八十年代初期就叫做法律的基础,但九十年代开始已经统统改为法理学了,怎么现在还有以“法律的基础”命名的书,还是去年才出版的;这本书是图书馆临关闭前从书架随便抽出来的,说实话,翻译得非常一般,非常抽象,对于我这种法学基础理论入门不久的人来讲,读起来才困难了,而且仅仅是翻阅了一下,就束之高阁了。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九

《综合基础知识》每日一练(法律)

【单选】

1.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2.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3.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4.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5.关于我国兵役制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组织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权限划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和修改刑法、民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8.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付洗衣费二倍的价钱 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d.某商场厕所门口警示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任”

【答案与解析】

1.【答案】a。解析:原《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a项提到的地级市中,有部分城市属于符合该条所规定的较大的市,有立法权。故本题选a。

【本题相关知识点】(1)海南省三沙市是中国地理纬度位置最南端的城市,目前是中国最年轻的地级市,海域面积260多万平方千米,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小、总面积最大、人口最少的城市。

(2)2015年修正后的《立法法》对原第六十三条规定作了部分修改,具体内容见《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2.【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错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所以村委会无权禁止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承包。b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所以乙有权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c项正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d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故本题选c。

3.【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根据题目的表述从擅自出售和按市价两个关键词得出符合善意取得的特征,这就意味着其妻子丧失了所有权,但是可以向其丈夫追索。a 项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二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b项错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根据《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项这对夫妻虽然有一名健康的男孩,由于收养对象是孤儿,不受已有子女不能收养以及仅收养一名的限制。故本题选d。

4.【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屋顶天台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顶楼业主无权私自封闭屋顶天台;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c项错误,架空层是建筑用词,指建筑物中只有结构支撑,没有四周围护的建筑空间。架空层属于建筑区划的一部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开发商有权对这部分车位进行处理,无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d项错误,《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本题选a。

5.【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正确,《兵役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b项正确,《兵役法》第12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c项错误,《兵役法》第十九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d项正确,《兵役法》第24条规定,“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故本题选c。

6.【答案】b。解析:a选项错误,建筑工程质量并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b选项正确,《产品质量法》第15挑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c选项错误,《产品质量法》第15条规定,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d选项错误,《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本题选b。

7.【答案】a。解析: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因此 a 项的表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和修改刑法、民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有误,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权利制定和修改刑法、民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故本题选a。

8.【答案】a。解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行业规定,衣物丢失,应给予消费者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20倍的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故本题选a。

9.【答案】a。解析:a项正确,因为公民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被称为“民告官”,属于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法》;b项错误,因为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c项错误,因为保险合同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和《保险法》;d项错误,因为是要邻居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故本题选a。

10.【答案】c。解析:原《民事诉讼法》第108条(2012年修订并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a、b、d三项错误,甲公司、丙某和某报社下属编辑部都不是被告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不具备起诉资格;c项正确,某人因为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己采光,某人及其邻居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故本题选c。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

   姓 名:郝某某                     毕业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性 别:女 专业:工商企业管理                  
出生年月: 邮政邮编:          
通信地址:          手机: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技能总结:

英语水平:

能熟练的进行听、说、读、写。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尤其擅长撰写和回复英文商业信函,熟练运用网络查阅相关英文资料并能及时予以翻译。

计算机水平: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熟悉网络和电子商务。熟练办公自动化,熟练操作word excel能独立操作并及时高效的完成日常办公文档的编辑工作。

实习经历总结:

2006年7月 某化工网站电子商务实习。实习期间主要职责是1、协助网站编辑在互联网查阅国内以及国外的化工信息。2、搜集,整理相关的中英文资料。
2007年7月 某信息咨询公司专职话务咨询 工作认真负责 有效、及时、准确的服务于客户 敬业的工作态度和超额的`业绩,赢得了同事和主管的认可。

教育背景:

主修课程:

法律基础,审计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管理案例分析,广告学,市场营销学。

专业选修课:

企业产品的市场定位 企业员工的绩效考核 职位说明书与岗位报告

获奖情况:

三次校三等奖学金   一次校单项奖学金

自我评价:

本人性格开朗、思维活跃,易于沟通,具有较好团队的意识,善于与同事相处。做事塌实,自觉服从公司纪律,对公司忠诚。

招聘员工,最重要的是能力。用人有才,无才不用。我相信自己是贵公司招聘需求岗位最合适的人选,期盼下轮的面试!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一

1、会计对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2、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而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保证。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具有核算、监督两大基本职能。

4、会计核算的特点有:

5、会计核算主要程序的三个重要环节

6、会计监督的特点:

7、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8、“会计多功能论”认为,会计除了核算和监督外,还有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和分析等职能。

9、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特点:

10、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是指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内容。

11、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12、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1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

14、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

15、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恒等式:

16、企业会计恒等式:

17、资金运动具体包括资金的取得、资金循环与周转和资金的退出等方面。

18、收入、支出、结余构成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

19、会计方法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内容:

20、会计核算是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会计方法。

21、会计核算方法:

22、复式记账:

2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二

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法律常识是非常简单的;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又是非常棘手的,原因在于他们没学过法律,更不知道会考些什么。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把握复习方向,明确复习重点,下面就一些经常会考到的知识点作简要论述。

一、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五、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

(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六、犯罪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七、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

(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八、刑事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九、合同的一般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十、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

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领域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根据《合同法》第128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4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

(1)协商和解;

(2)调解;

(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十一、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关于民间借贷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三

当我第一次接触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时,我对它一无所知,对法律的概念也只停留在书本上的定义。然而,在经过一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法律基础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我也收获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本文将围绕法律的定义、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的实践、法律的限制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这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对于法律的定义,我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曾经,我将法律视为一种被迫的约束,一种限制自由的规则。然而,通过学习法律基础,我明白了法律的本质是保障公正和正义的工具。法律是社会协议的一部分,它旨在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法律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确保他们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只有在一个依法行为的社会中,人们才能自由地发展和追求幸福。

其次,我对法律的基本原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学习法律基础让我了解到法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是其核心原则。法律的公正体现在对待每个人都一视同仁,不以人的身份、地位进行歧视。法律的公平意味着法律对每个人都做出公正的裁决,在处理争议时要仔细考虑各方的利益。法律的公开要求法律透明、易于理解,人们有权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基本原则构成了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实践的指导。

第三,我通过学习法律基础了解到了法律适用的实践。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不仅仅是纸上的规定,它也需要在实践中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法律的适用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情况和背景。对于变革社会现实的新情况,法律需要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演变。而且,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还需要借助法律解释和判例的累积,以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和公正。只有使法律与实践相适应,才能实现法律的目标和价值。

接下来,我认识到法律也有其限制和局限性。法律虽然是调整人际关系的重要工具,但它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有些问题是法律难以涉足的,比如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此外,法律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它无法预测和解决所有的争议和矛盾。在法律的运用中,也经常会出现误解和不公平的情况。因此,我们需要意识到法律只是社会的一部分,还需要其他因素的综合考虑,才能达到公正和正义。

最后,我深刻认识到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律存在、法律作用和法律规范合理性等方面的认识和感知。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法律,遵守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学习法律基础,我意识到自己在许多方面缺乏法律意识,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只有加强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与法律背道而驰的行为。

总之,学习法律基础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意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这门课程给予我的不仅是专业知识,更是丰富的心得体会。希望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能够更加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并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为社会的公正和正义作出自己的贡献。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四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知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不仅可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还可以提高自己在社会中的竞争力。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也对其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在此,我将从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规范、法律途径和法律修养五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是法律意识方面。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宣扬和弘扬都与法律意识息息相关。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意识对人们的重要性。只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我们才能够积极遵守法律,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会主动遵守法律规定的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也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是法制观念方面。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过程中,我逐渐形成了正确的法制观念。法制观念是指人们系统地对法律体系、法律原理、法律精神和法律方法的认识,以及对法律规范的遵守能力和依法行事的准则。具有正确的法制观念的人,能够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例如,在参与社会活动时,我会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规则,主动遵守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始终保持对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追求。

再次是法律规范方面。法律规范是法律在各个方面的规定和规范。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规范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各项约定,不敢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我会认真核对合同的条款,遵守合同的约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法律途径也是我在法律学习中所体会到的重要方面。法律途径是指人们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的方法和途径。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不仅帮助我提高了法律途径的理解,同时也让我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例如,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我会首先尝试通过和解、调解等程序来解决矛盾,避免将矛盾升级为法律纠纷。

最后是法律修养方面。法律修养是指一个人对法律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以及其在实践中具备的判断、决策能力和对法律遵守意识的把握。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修养,也增加了自己在法律领域的竞争力。在法律修养的指导下,我能够判断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避免自己的行为违背法律规范。同时,在参与法律工作时,我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做出正确的决策,将法律与实际相结合,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而言之,通过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认真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知识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正确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规范、法律途径和法律修养都是我们学习和运用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方面。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和法律素养,我们才能够在社会中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五

引导语:银行从业人员应该掌握银行从业法律基础相关知识,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银行从业法律基础,欢迎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熟悉人民银行法定职责、法定货币的单位及禁止性规定;

(二)熟悉银监法适用范围、银监会机构设置及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具体内容;

(四)了解洗钱的含义、过程、方式、反洗钱的监管机构及职责,熟悉商业银行反洗钱义务。

(二)了解并掌握物权的基本原则和特征、担保的`种类及相应的法律规则;

(四)掌握婚姻法、继承法中与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制度。

(一)掌握公司分类、公司设立、公司组织机构和公司终止的基本法律规则;

(三)熟悉并掌握票据的特征和功能、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以及票据丧失补救的基本法律规则。

(一)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以及刑罚的基本法律规则;

(二)掌握金融犯罪的种类以及相应的构成要件。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六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始终认为了解基础法律对我们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在我的职业生涯和日常生活中,我都能够感受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在我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从了解基础法律中获得的体会和体验,以及建议其他人也应该了解它的原因。

第一段:法律对我们的重要性

了解法律对我们所有人都是很重要的。这是因为法律规定了我们作为唯一的社会组织方式,它确保了社会的秩序和公正。没有法律,我们将会面临一场完全混乱的社会。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曾经看到了许多案例,其中有很多都是因为人们不了解法律规则而出现的。了解基础法律可以帮助我们防止自己不知不觉犯错,避免陷入困境。

第二段:我如何学习基础法律知识

学习基础法律对我来说并不容易,因为我从未在法律领域工作过。我从朋友和同事处得到了很多指导,并且也阅读了一些相关的书籍和教程。此外,我还在网上寻找支持,例如合法的论坛和博客,了解一些常见案例和背景,这些有助于提高我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第三段:理解法律的意义

学习和理解法律真正的意义,需要花费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一旦我们真正理解了它的内涵,对个人和社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法律为最弱势群体提供了保护。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公正的待遇,无论他们的贫富或地位如何。法律还确保了财产的安全,保护商业合同,以及解决争议的流程。

第四段:了解法律的好处

了解基础法律有很多好处。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可以了解消费权益,以避免成为不可预见的受害者。我们可以了解避免诈骗的技巧,并且可以控制个人数据的安全。另外,了解基础法律也为我们的职业规划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卖点。许多雇主希望他们的员工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理解,这有助于促进工作场所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段:建议了解基础法律知识的原因

了解基础法律知识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正如我在之前的几段中所讲的那样,了解它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它还可以更好地为我们的生活和职业发展提供基础。我建议所有人都了解基础法律,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社会义务和成为更好的公民。

结论:

了解基础法律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技能。我们可以通过读书、参加社区活动、在网上查找合法论坛和博客等方式学习基础法律知识。尽管它可能不是完美的,但它可以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提供指导和支持。更重要的是,知道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帮助我们成为更好的公民,并在社会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七

第一段:引言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必需品,而法律基础课程则是培养法律素养的重要环节。近日,我在学校修习了一门名为《法律基础》的课程,这门课程不仅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让我意识到法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该课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认识到了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正的价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二段: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

法律在社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法律的框架下,社会秩序得以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遵守法律,可以获得权益和利益,在法律的保护下,社会各界与各个层面的人们可以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交流和交往。同时,法律还为社会提供了公正和安全感。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准则,使人们的行为更加有序,使社会更加稳定和安宁。因此,了解和理解法律的基础知识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第三段:法治意识的养成

《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养成了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恪守职责的一种意识形态。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性。只有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遵守法律,才能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保护个人和他人的利益和权益。在课程中,我还了解到了自己的法律权益和义务,进而使我养成了自觉遵守法律的好习惯。

第四段:法律素养的提升

通过学习《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我的法律素养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这门课程不仅让我了解了法律的含义、相关法律的基本知识,还帮助我掌握了法律实践中的准则和技巧。对我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法律素养提升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正确处理与他人的法律关系,如何追求公平和正义。这些技能和知识不仅对我个人有益,还对我的职业发展和社会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五段:结语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我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其在社会中的作用。这门课程不仅拓宽了我的知识面,也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我相信,在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素养将会指引我正确地行事,并对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重视法律教育,提高法律素养,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和正义的社会。

这篇文章以《法律基础》心得体会为主题,依次介绍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法治意识的养成、法律素养的提升以及个人对法律的认识和展望。通过这五段式的连贯文章,读者可以了解到关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经验和所带来的收获,以及法律在个人和社会发展中的价值。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八

法律是社会发展和维护秩序的基石,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权益和福祉,也与国家的稳定与繁荣息息相关。因此,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显得尤为重要。在《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中,我深入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实施,渐渐体悟到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具。以下是我对此课程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我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了解到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社会形势和发展变化的,是与时俱进的。法律的变革和改进源于人民的需求和意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在课堂上,老师所讲述的现实案例和法律的历史发展,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法律是一个连续不断的体系,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不断完善的。只有不断地调整法律和法规,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其次,通过学习《法律基础》,我明白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执行的,有明确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划定,以保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公正。作为公民,我们应当遵守法律,不仅是为了不触犯法律制裁,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因此,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通过《法律基础》的学习,我认识到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和重要原则,发现了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法律的实施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需要在具体的案例和实际情况中进行合理的运用。这使得法律事务需要专业的人才和责任感强的专业人员去处理。同时,法律问题往往受方方面面的因素影响,需要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因此,我们要学会从多个角度看待问题,把握全局,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处理。

同时,通过课程学习,我也认识到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法律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和权益,但是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和常人对法律的理解偏差,导致法律普及和宣传工作的不足。因此,我们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只有通过普及和宣传工作,提高大众的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维护公民的权益,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给予了我深刻的学习和体验,让我更加明确了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和意义。我将会继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为法律事务的处理和法律工作的推进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相信,在法治社会的构建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总之,《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学习,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法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是人民权益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我们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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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在介绍法学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讨论了中国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规范和知识。. 读者对象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和研究人员,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法律、法学有兴趣的其他读者。

“法律基础”也是法学专业基础教学教学规范术语,即法学教育最基本的前沿教育。

、与此同时,土耳其政府改革了法律基础、出台了许多政策来实施经济刺激计划,为国外企业家、土耳其本国民营家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2、为促进中摩合作,双方将继续完善双边法律基础。

3、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组成部分的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与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法学专业教育有着很大的不同。

4、第二章对行政综合执法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基础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5、非法学专业大学生通过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了解法律常识、培养法律思维、树立公民意识。

5、造 句 网是一部在线造句词典,其宗旨是让大家更快地造出更优质的句子.

6、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思想品德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

7、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8、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

合同

义务。

9、wto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

10、在奥地利初级和中级教育的法律基础是1962年的教育法。

1、具体来说,他要求律师支持处理全球环境问题所必须的国际条约法律基础。

2、这位律师说,他甚至现在每个星期都会去本市一所公立小学,讲上一堂法律基础课。

3、我国现行的收容遣送制度对维护社会治安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但是收容遣送在法律基础上存在严重的缺陷。

4、希阿里森,曾在金边作为人权倡导者的幸存者,相信存在着强力的法律基础会审判大屠杀的政权领导人。

5、这次会议将批准的程序规则,为本组织各机构高效运转奠定了法律基础。

6、美国贸易代表让柯克把这个决定成为“一个重大胜利”,说这显示了美国贸易纠正类法律的强大法律基础。

7、他又说,“在有些情况下,他们要求看中国律师的法律意见书,甚至会对这些意见书的法律基础提出问题。”。

8、他认为,与其制订一套乌托邦式的云规则,不如让市场通过跌打滚爬克服缺点,从中产生法律基础。

法律战基础读后感篇二十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法律意识越来越被重视。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学习法律知识和遵守法律条款都是必不可少的。更进一步的,了解基础法律知识和条款不仅能保护个人权益,也能为社会建设做出贡献。在我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经常听到或接触到关于法律领域的话题。在此,我想分享自己对于“基础法律心得体会”的一些理解和感悟。

第一段: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无论在哪个社会,都必须有一套公认的约束性规则。法律就是一套明文的约束规则,将社会中的各种行为和活动统一起来,以平稳的方式进行社会生活。法律对于社会发展和行为准则的规范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法律约束,社会就无法获得它需要的稳定,安全,有序和平等。

第二段:法律知识的益处

了解基础法律知识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能让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权益和财产,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譬如,当我们的利益遭到侵害时,如果我们懂法律,我们就知道如何采取合法的途径予以维护;当我们创办企业和贸易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纠纷。与此同时,了解法律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信誉,减少不必要的商业风险和经济损失。

第三段:法律学习的入门门槛

虽然学习法律的知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掌握门槛,但是却不必害怕。在网上,我们可以找到大量的文字和视频资料来帮助我们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我们可以选择一些专业平台,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等官方网站,这些网站提供了各种法律视频和指导资料,适应不同学习群体的需要。当然,人们还可以就特殊问题在网上发表评论或参与线上讨论,这对于法律学习和专业发展十分重要。

第四段:法律学习的方法

了解法律知识的方法千差万别,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类。我个人认为,法律学习还应该包括举办座谈会和培训会议等现实活动,这样能让人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纠正误解,并且实践地掌握这些知识。此外,学习法律知识还可以参加一些线下或线上组织的考试和比赛,总之,无论是如何学习法律,关键在于掌握基本规则和条款即可。

第五段:结语

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接触到很多不同领域的法律,如工商法、民事法、劳动法等等,这些法律知识为我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了解法律,可以让我们走得更稳健,少犯错误,少受损失。法律可能给人留下复杂和繁琐的感觉,但实际上,法律就是最基本的规范性意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规范性意识,社会就会更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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