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林权证复议申请书(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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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林权证复议申请书(汇总19篇)
时间:2023-10-29 14:27:09     小编:念青松

就业问题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和困境。如何有效地处理压力,保持身心健康?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理由:特此提出申请注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

本人(单位)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注销之日起,将停止一切与该行政许可有关的活动,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月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二

本人***,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口在**省**市**区**街道**号。我在娘家**县**镇**村也有户口,姓名为***,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造成户口重复登记。申请保留苏红花,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要求注销**镇**村,****,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的户口。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6月3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三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序号

文件材料名称

备注

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3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理人及

受理日期

年月日(星期)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四

校社团联合会:

我是_____________社团的社长。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事由,通过社员大会的投票,共____人,____人同意,____人不同意____,人未到。同意注销本社团的社员已达到总人数的2/3以上。所以,决定注销本社团,望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五

温馨提示:

请您填妥本申请书,亲笔签名并连同所有相关文件,通过邮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北京邮政信箱100101-88”,邮编100101。信件收件人名称处请填写“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收(销卡销户专用)”。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销卡原因及信用卡卡号由于原因,申请人申请注销信用卡卡号为:

其他说明:

申请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且已确认知悉该信用卡注销后将自注销之日起无法继续使用,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下列情况仅适用于申请注销唯一/最后一张信用卡并申请销户时填写:

一、溢缴款处置方式

申请人信用卡账户内已结清全部透支款项及相关利息费用,该账户内尚存在部分溢缴款,申请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置溢缴款。

1、申请人支取全部溢缴款。

2、申请人未按照第1款约定支取全部溢缴款,自申请之日起届满6个月的,开始按月计收帐户管理费,每月5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直至溢缴款全部扣除之日核准销户。

3、申请人自愿放弃全部溢缴款,自申请之日核准销户。

二、积分处置方式

申请人已知悉注销唯一/最后一张信用卡后,信用卡内积分将不再予以保留。申请人同意自销户之日起积分一并核销。

三、中止个人人行信用度的维护

申请人同意终止与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资金借贷关系,同时终止通过民生信用卡继续维护个人征信记录,对前期在使用民生信用卡时产生的个人征信情况予以认可。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信用卡粘贴处销卡销户业务申请书

(请务必将欲注销的卡片沿卡片磁条中部剪断后再粘贴,破坏卡片磁条为防止他人因测录您的信用卡账户信息或伪造您的信用卡而发生的风险)

如申请人已确认收到信用卡,但无法将欲注销卡片的原件损坏后交回,申请人将同意承担原卡片产生的任何风险。

因卡片剪断未破坏磁条等原因导致卡片寄送过程中出现风险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将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风险。

如因未收到卡片而无法交回原卡,请联系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补卡。

身份证件粘贴处:请粘贴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六

尊敬的老师:

我是xx工程学院xx旅游协会的负责人,在今年招新结束后的现在,经过社团成员会议决定申请注销社团。申请注销的理由是:

1、今年没有招到新成员;

2、社团现有成员不足,好多事情都是有社团负责人亲自做,造成办事效率不高;

3、社团知名度不高,往届风评不太好;

4、社团本身的吸引力不足,发展潜力非常有限。

社团负责人签字:

xx旅游协会

20xx年10月16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七

尊敬的老师:

我们是湖南工程学院天行健旅游协会的负责人,在今年招新结束后的现在,经过社团成员会议决定申请注销社团。申请注销的原因是:

1.今年没有招到新成员;

2.社团现有成员不足,好多事情都是有社团负责人亲自做,造成办事效率不高;

3.社团知名度不高,往届风评不太好;

4.社团本身的吸引力不足,发展潜力非常有限。

社团负责人签字:

天行健旅游协会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八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住所地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证据及材料。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公章)

××年××月××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九

2:《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此房照并未办理过任何登记抵押,未抵押不生效,何谈抵押之说?况且房照有借具证明是借的。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我们没有订立过任何抵押合同。

对于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均有强制性规定,所谓强制性,是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愿意,客观上都必须执行的行为。即,法律明文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中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不动产和一些特殊动产为抵押物订立的抵押合同,非登记不能生效。而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性条款,c均未出具相应证据,所以c无理地要求对我夫妻共有的,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北关小区44号楼1层的房屋,其价值远大于32万的房产进行查封是没根据不合理的。因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三:关于“银行收款留联”

1:诉讼方虽有银行收款留联,但着并不意味本人和诉讼方有任何责任关系,因为不能省去中间过程,而去断章取义,实际是w借我从银行贷的款。到期,他要还款给我,于是他借到原告c的钱还款,拆东墙补西墙地周转资金,而法律程序上w还我款本人可以不去银行,即w直接把还款打到我贷款户头上即可。所以,w拿着c的钱还银行而收据就在他们手中了。所以c手中的收据只能证明王某借过他的钱还银行,并不能证明本人违约和欺诈。本人并不认识c。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06)铁民初字第1158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北关小区1层房屋的查封裁定,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l

申请日期: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

住址: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撤消铁民初字第1158号对申请人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北关小区1层房屋的查封裁定。

事实与理由:

本人并未提供任何“借款担保”手续和任何“抵押”给c,其理由如下:

一:关于“承诺”条

1:c手中的那张“承诺”条是w写好拿来让我签字的“格式条款”,并且w明知我有脑干出血,和脑萎缩等脑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时,十分匆忙的骗到我的签字后并匆忙离去,期间非常短暂,没有任何思考余地。

2:事后在法院复印来的那张“承诺”条上我发现,该“承诺”条已经被严重改动过,他们擅自添加的话后还以逗号结尾,明显还要继续添加;并且该“承诺”条上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签名左方被明显地全部涂黑。此条落款日期是10月13号,如果真为其被申请人抵押,那么房照应该在被申请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于月16号才被w借走(而且w还签了借具,证明房照是借,而非担保),此房照根本就没在c手中怎么能有“承诺”条中的“绝不抽回”字迹,明显是c,w二人串通的结果,来欺诈我们。

3:房产是我和我爱人王黎共有的财产,未经王黎同意,我是没有权利用这共有财产来给w做任何担保的,王黎也没在w出具的那张“承诺”条上签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此条未经共有人王黎同意,并且没有王黎签名。所以此条无效。

4:至此期间,本人并未与c有过任何接触,根本就是不认识。可见,w和c合伙趁我脑袋有毛病期间来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所以我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严重欺骗和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同时“主合同中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我并未与c,w签过任何主合同,和提“担保”一说?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不存在,从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担保”也就是无稽之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关于“房照”

1: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条,证明是借不是c所说的“担保”。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一

被申请人:xx县人民政府,法人:张秀萍。地址:xx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违法。

2、撤销《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1995年购买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字第030xx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皖舒字第00045781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xx年,xx县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xx县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国务院,应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

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xx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xx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xx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xx县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

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xx年9月29日,xx县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其主要内容为: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六安市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

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国务院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xx县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国务院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的公平协商。

综上可知,xx县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月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李民祥(系铜山县苑西米厂经营者)

你局(徐州市铜山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罚字[]第z08号决定书我已收悉,对我所提出的要求处罚100000元整,特申请复议。

申请理由如下:

一、认定事实不清:

1.对你局提出的我厂生产袋成品大米存有异议,实际上我厂生产的成品数并未达到该数值。

2.对你局认定的我厂的成品单价不认可,由于我厂生产的成品皆为工业用米,因此100000的处罚决定不符合法规。

二、违反法定执行程序:

你局在对我厂成品实施封存过程中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我厂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而是一直处于封存大米的状态,且封存时间已超过法律规定期限,致使大米生虫和霉变,影响了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给本厂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无疑是对这个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小加工厂来说是雪上加霜。

三、处罚决定严重超出我厂的实际承受能力:

益非常不好,因此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现在几乎濒临倒闭!家人只能靠外出打工偿还贷款和维持基本生活,现在已经无力支付两个孩子的学费,无奈之下,让一个孩子辍学在家。因此,实在无力支付巨额的罚款。此外,望考虑到我厂生产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又在积极办理生产许可证。

据此,特申请徐州市铜山质量技术监督局从轻处罚。

此致:

徐州市铜山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人:李*

201*年8月28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市新河路2号

委托代理人:高岳松 本公司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邹铸仁 江西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于20xx年11月5日,收到南昌中院(20xx)洪中执字第150-1号《执行裁定书》,不能接受该裁定书:解除被执行人江西易思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杰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内的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的查封的决定,依法提出异议,南昌中院在举行听证之后于11月7日制发(20xx)洪中执异字第27号《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驳回裁定);驳回申请人异议,申请人不服,现提出复议申请,理由如下:

其一、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签执行和解《协议书》第一条约定:易思杰公司应于20xx年8月31号支付最后一笔40万元给申请人,而易思杰公司自己在听证会上当庭承认其最后一笔40万元是20xx年10月才支付到南昌中院帐户,可见易思杰公司已明显违约。为此,异议人于20xx年9月2日7日22日三次向南昌中院执行局送交恢复原判决强制执行申请书。现驳回裁定对易思杰公司明显违约的事实不予认定,所以该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

其三、根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签执行和解《协议书》第二条第1款约定:申请人有权要求易思杰公司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如未按期支付,按原判决内容执行。申请人在易思杰公司未按协议付款后不仅没有义务向其出具发票,而且有权要求恢复执行原判决的内容。申请人也按约行使了要求恢复原判决执行权利。所以,驳回裁定认定申请人未同时履行出具发票义务是错误的。

驳回裁定驳回申请人解除查封异议的理由是认定:“申请人履行没有与易思杰公司付款同时出具发票的义务”,不仅是无视双方执行和解协议对付款期限的明确约定,而且无视易思杰公司的最后一笔付款已明显逾期违约的事实,是强加于人的径行裁判,还具有以执代审之嫌。所以驳回申请人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申请人认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是《民诉法》为切实保障生效判决内容的实现和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申请人在易思杰公司没有按期偿付拖欠款项的情况下,当然不能同意解除对易思杰公司在建厂房的查封。对南昌中院解除查封提出异议于法有据,现南昌中院以不能成立的理由驳回申请人的异议,是明显偏向于易思杰公司,同时也是在放纵或助长不守诚信的逾期违约的行为,所以,申请人不能接受,现向贵院申请对驳回裁定予以复议,撤销南昌中院的错误裁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四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人:永城市酇城镇酇东村南组

代表人:顾西民、组长。电话:***

法定代理人:肖祖旺、电话:***

被申请人:永城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马富国、市长

酇城镇人民政府:洪志伟、镇长

申请请求:

要求撤销永城市人民政府永政土(2013)69号决定书,并确定申请人享有“莲花塘”所涉及的38.8亩土地的所有权。

事实和理由:

永政土(2013)69号决定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其程序违法。

一、关于本案事实。

1、现有莲花塘是将原有大坑塘人工开挖、修路分割形成的,即1991年修建穿越坑塘的南北路(薛丁路)将坑塘分为东西两部分,东侧是东南角的“东南坑”,西侧又因1994年修建穿越坑塘的东西路,再分为南北两部分,北侧即为争议的“莲花塘”。由此可见,如果要认定莲花塘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必须将分割前坑塘的权属查清,即1991年被薛丁路分割在路东侧的“东南坑”的权属如果查明,即可据以认定莲花塘的归属。

2003年6月,永城市政府曾下发(2003)第16号处理决定,将申请人与同村的北组之间就“东南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为“属酇东村南组”,北组不服申请商丘市政府复议,永城市政府答辩称:“经市有关部门调查,查明的事实是:自1961年酇东村分组时,该宗坑塘土地便由南组管理使用,该组群众对该坑塘多次清淤改造,在其中种植猪饲料水浮莲以及从事养鱼活动,该宗土地多年无争议”。商丘市政府认为:“(2003)第16号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下发(2004)商政复字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永城市政府(2003)第16号处理决定。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六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刘××

(公章)

××年××月××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七

********人民法院:

合同的第十一条第3项均约定: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协议为有效协议。

1、仲裁协议是书面协议。上述所列采购合同中均包含以下内容:合同标的及合同总价、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保修和售后服务、价款和支付方式、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验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保密及反商业贿赂条款及其他。争议解决条款就设立在其他条款中,且是唯一的争议解决条款。

2、**仲裁委员会于***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职能是受理国际、国内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经济合同纠纷、涉外经济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等合同纠纷,也包括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即双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经济纠纷,是合法有效的纠纷裁判机构。

三、

贵院受理本案无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其次,贵院无对本案的管辖权,从而无权对申请人账户采取保全措施。

贵院于2012年*月20日对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正是申请人贷款账户的结息日,因贵院的账户保全行为,差点导致申请人无法按期还贷,从而给申请的诚信经营行为代来不可估量的后果。申请人亦保留因错误保全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

最后,申请人请求贵院尽快查明管辖权归属,及早解封申请人账户,以免给申请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有限公司

2012年**月25日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一:齐鲁电缆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签订的一份《电缆采购合同》均有明确的管辖约定。齐鲁电缆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共签订了1份《电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lnsp-10-ps-pu-1-p00018。合同的第十一条第3项约定: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由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协议为有效协议。

1、仲裁协议是书面协议。上述所列采购合同中均包含以下内容:合同标的及合同总价、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保修和售后服务、价款和支付方式、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验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保密及反商业贿赂条款及其他。争议解决条款就设立在其他条款中,且是唯一的争议解决条款。

2、济南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4月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职能是受理国际、国内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经济合同纠纷、涉外经济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等合同纠纷,也包括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即双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经济纠纷,是合法有效的纠纷裁判机构。

三、贵院受理本案无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其次,贵院无对本案的管辖权,从而无权对申请人账户采取保全措施。

贵院于2012年7月20日对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正是申请人贷款账户的结息日,因贵院的账户保全行为,差点导致申请人无法按期还贷,从而给申请的诚信经营行为代来不可估量的后果。申请人亦保留因错误保全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

最后,申请人请求贵院尽快查明管辖权归属,及早解封申请人账户,以免给申请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山东力诺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八

申请人:毛兵清,男,1969年6月22日出生,岳阳县人,住云溪区永济乡杨树港村段家坡组。

被申请人: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区分局

申请事项:

要求撤销注销户口的具体行政行为,恢复申请人户籍。

事实与理由: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

林权证复议申请书篇十九

复议请求:

1、撤消贵院作出的(2017)鄂1182民初字1559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复议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武穴市龙坪镇中心大道南侧龙楚路西侧土地使用权【证号武穴国用(2014)第040415080号】的查封。

复议事实和理由:

被复议申请人起诉复议申请人湖北三圆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保全申请案值为:650万元,而贵院查封的复议申请人位于武穴市龙坪镇中心大道南侧龙楚路两侧的土地使用权【证号武穴国用(2014)第040415080号】拍定成交价为24960000元。该宗地上现已开发建设,一期工程在建,2号楼现已封顶。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被复议申请人申请保全查封的财产市值明显超出财产保全请求的范围,属超标的额查封复议申请人的财产,且该财产与被复议申请人起诉事项无关。

复议申请人已开发2号楼主体结构已建成,房地产价值达几千万元,是有其他财产以满足查封需要的,故复议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现定》第二十三条规特定向贵院申请复议,恳请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武穴市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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