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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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通用13篇)
时间:2023-10-29 14:18:12     小编:念青松

报告需要根据不同的受众和目的进行有针对性的撰写和呈现。在写作过程中,可以参考一些相关领域的优秀报告,借鉴其结构和表达方式。希望这些报告范文可以给大家带来启示,进一步提高报告写作的能力和水平。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一

优秀作文推荐:法律是维护我们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具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那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如何?我们小组带着这些疑问对我校机电工程分院的大一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20xx年5月,我们队机电工程分院的的大一学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调查对性主要是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情况如下:

(1)、你的生长地方()

a、农村74%b、城市19%c、农村、城市兼有7%

(2)、在你所有经历中,曾经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有21%b、没有79%

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大部分学生还没有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没有通过法律的途径的进行解决,这一问题更明显地体现在农村大学生这一群体。

(3)大学生能否区分违法和犯罪?()

a能23%b不一定能37%

c分不清5%d大部分情况能51%

(4)你认为目前法律学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a、有了法律知识但联系实际就不会用31%

b、法律知识不足42%

c、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27%

(5)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会、经常11%b、偶尔63%

c、一不小心会听说些22%d、不会,没那精力3%

只有11%的大学生经常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3%的大学生根本不会去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这也说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以为法律离自己很远,可懂可不懂;另一方面也反映相关部门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程度不够。

(6)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多久吗?()

a、三个月22%b、六个月48%c、一年30%

这一选项的结果让我们知道还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时间。可见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并不多。

(7)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22%

b、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48%

c、我基本不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除非迫不得已;30%

d、没觉得有作用0

从中我们发现只有22%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很重要,并主动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有48%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比较重要,但只是有时会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而30%的大学生不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反映了虽然我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只是水平却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8)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a、拒绝77%b、果对方态度强硬只好接受3%

c、完全接受20%

(9)假如你的亲人欠基金会的钱没能力还偿,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来把你亲人抓去关起来,说要拿钱来还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a、吞声忍气,凑钱去把人领回来7%

b、倒民政局去理论,要求放人15%

c、去求基金会的人0

d、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你亲人的人身自由权78%

(10)当你参加勤工组学活动或者是工作时,你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a、有67%b、没有33%

从(8)、(9)、(10)的结果可以发现:还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

根据调查了解,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会把更多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

他们认为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法律知识。而且,法律知识又是那么的枯燥,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有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是议要求考试过关就行了。逐渐形成不良的风气,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大多数大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2)缺乏远见性

“人无远虑,必有后忧。”没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根据调查,很多大学生没有这种意识,只是觉得大学时间很自由,想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行再像高中那样过,直到毕业后,要签合同,要买房子等,才知道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是那么重要。

(3)缺乏实践性

在调查过程中,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好像离我们很远,我们在课堂学习的知识长时间不用,缺少实践,很快也就忘记了。而在我们学校,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地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却没有经实践考验。他们知识学习一些理论知识,却不懂得如何运用,知识流于形式。

(二)教师方面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

在学校,为大一学生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老师都不会很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地看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只要保持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白到底法律有多重要,基本按照教学大纲讲述书本上的知识。老是不够重视,学生也会跟着懒惰,这样的情况,大学生学到的法律知识就更少了。

(2)课堂气氛不活跃

法律知识相对其他学文科而言,比较枯燥,大多情况下,老师只是按教学要求讲课,很少结合,以至课堂气氛不活跃。

(三)建议

(1)提高认识

学习法律知识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仰等。在课堂教学中,可以结合现实生活和实际中的例子,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打破课堂教学局限,组织主题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发学习欲望。

(2)加强学习

除了课堂教学,还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让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主题活动等,这样效果会比课堂教学好很多。

(3)重视实践

学以致用,学到的东西要用时间来检验其是否正确,只有经得起检验,才有意义,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认知。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二

根据《平昌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决定组成调查组,全面调查掌握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的情况,调查组在人大副主任张松民的带领下,先后听取了县老龄办关于老龄工作的汇报,分别召开了县老龄委10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基层干部和老年人代表参加的多个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意见,到南风乡了解基层农村老年权益维护情况,实地查看了部分乡镇敬老院,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平昌县人口老龄化概况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龄人口(60或65岁以上)比重不断攀升,并达到一定水平时的人口结构状态。平昌县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一是平昌已提早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20xx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人近16万人,约占全县常住总人口862620的18.54%,按国际通用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便称为老龄化社会。按此标准,我县超出国际标准8.5个百分点,我县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二是老年人口逐渐高龄化。我县7180岁老人约有24853人;8190岁老人约有15996人;999岁以上老人有1247人;100岁以上老人123人。三是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严重,老人独居率上升。由于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和城镇流出,是空巢家庭和空巢老人产生的主要因素。并显现出一些新的特征:空巢老人逐增;空巢期相应延长;农村呈现出比城市更快更为严重的老龄化趋势;低龄、高龄两代老人同守空巢;老人村现象突出且普遍,如南风乡阳家村空巢老人约占村老年人口的81%,鹿鸣乡石龙村空巢老人约占村老年人口的73%。四是四二一的家庭成员结构已经显现。从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年龄。一对夫妇在供养四位老人的同时,还要抚养一个孩子,造成家庭养老负担过重。

贯彻实施《老年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几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老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老年法》五个老有(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切实履行职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老龄工作氛围

落实惠老法律、政策,推进老人事业发展

老有所养逐步推进。一是健全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县人社局在城镇着力规范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发放渠道,在农村建立完善以村社干部和失地无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389人,企业参保职工38382人,其中退休老人17982人;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20743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164人。全县累计发放退休金和基本生活费2.8279亿元。二是县民政局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符合条件的5996名孤老和孤儿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在集中供养上,已建成江口镇、坦溪镇等农村敬老院9所,在建驷马镇、龙岗乡2所,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41元。在分散供养上,除按国家规定标准每人每月发放供养金150元外,县民政局还探索建立了爱心责任代养机制,有效促进了农村五保供养社会化进程,新华社、中国社会报等专题进行了采访报道,并依托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福利设施,目前代养社会老人150人。三是建立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县3312名特困老人纳入低保救助;建立完善了老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和生活补贴制度。从2023年1月起,先后对全县123名百岁老人落实兑现了每人每月100元的长寿补贴金;从2023年1月起,对1247名999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兑现落实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金。四是县人口计生局20xx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全县独生子女老人补贴5748人413.9万余元。五是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模式。从2023年起,先后投入5万余元,在江口镇政法街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先后有1246名老人得到惠及。

老有所医逐步确保。一是全县努力提高社区(村居)医疗覆盖面。每个居委会建立了医疗服务站,村村设立了卫生室,基本保障了老年人就近就医。县卫生系统尽力为80岁以上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20xx年笔山镇卫生院对全镇老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二是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县80.5万农村居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2%。民政部门为五保、优抚对象缴纳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资金,参合、参保率均达100%。据调查,20xx年全县支出基本医疗保险费0.6亿,其中老年人住院支出1800万元,新农合支出9222万元,其中老年人支出占30%,达2700万元。三是完善医疗补助制度。近三年来,全县对150余名身患重大疾病的特困老人实施医疗救助,累计救助金额达到45万余元。

老有所乐,老有所学逐步形成。近年来,全县积极支持老年活动开展。县财政局、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广电局、县关工委、县人社局和县科文局等部门积极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创造条件,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和老龄办分别对每个新成立的12个老年协会给予8万多元补助,全县各类健身娱乐老年协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县老年大学邀请县领导、专家到校为老年人讲课。

老有所为逐步展开。许多退休的老同志老当益壮,积极为平昌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了许多大事好事,既达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更实现了老有所为。县老领导周尚聪主动担任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规范了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带领全县1800名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共同关爱青少年成长。

完善保障措施,维护老年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涉老法律援助。全县设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老年维权工作联络站43个、村居纠纷调解小组497个,据调查,2023年至20xx年5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涉老纠纷案件3019件,2023年至20xx年5月,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办理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诉讼案件80件。

二是加大司法维权力度。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老年法庭,按照及时立案、公正审理、限时结案、优先执行的原则,2023年至20xx年5月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老诉讼案件97件,其中采取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的方式为老年人办理立案手续达14件(次)。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2023年至20xx年5月,法院为109名老龄当事人办理了诉讼费减免缓缴手续,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设立敬老维权服务岗位。县委老干部局、县老龄办、县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县法院老年法庭、县公安局江阳派出所等单位先后被市老龄委授予巴中市维权示范岗称号。

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老年法》,维护和保证老年人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

敬老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各类学校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尚未形成常态,没有广泛地向敬老养老的主体中青年人进行宣传,现在社会上对下一代关爱多,对上一代关爱少,全社会敬老氛围不够浓厚,对老龄化的危机和挑战认识不足。

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存在。一是一些赡养人缺乏赡养意识,有些赡养人对老年人生活上不照料,精神上不慰籍,甚至不予经济上供养。2023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一件江口镇82岁原告王某诉六子女的赡养纠纷案,当县人民法院即将维权的民事调解书送达到老人手中时,遗憾的是该老人抱怨离世。二是老年人的再婚权利受到干涉。现实生活中,一些子女们不尊重法律,不尊重父母的选择,存在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的现象。三是老年人受虐待、遗弃现象时有发生。2023年涵水镇老人李某诉其长子赡养纠纷一案,其长子不仅不承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更为恶劣是在老人过生日的时候,还打伤了老父亲。四是老年人自主处分财产权受到子女干涉。一些子女自己不劳作,与父母住在一起,当啃老族,使得一些老年人尚健在时,已落得两手空空。五是《老年法》、《四川优待老年人规定》中规定的老年优待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如一些车站没设立方便老人买票的窗口,实际生活中,曾出现老年人乘车为减免费用而产生纠纷。

老年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随着人口平均寿命延长,城乡老人所占比例增大,高龄老人增多的状况已较为普遍,老人们对就近或集中享受老年护理、生活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一是养老设施规划滞后。县政府虽然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但在城市总体规划、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未能充分考虑托老所、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学校等配套设施。二是机构养老设施供需矛盾突出,远远滞后我县老龄化程度。据了解,全县43个乡镇,仅有农村敬老院9个,已建的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服务范围窄,不能适应需求。三是居家养老配套设施严重缺乏。按照现有的养老体系,居家养老是基础,社区则是居家养老的依托,目前街道、乡镇大都没有建立老年服务机构。在农村基层,老年人活动场所更加匮乏。

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我县养老保险形式单水平低、覆盖面小,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水平更低,据统计,我县农业人口约为86万人,而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20743人,约占农业人口的0.02%。虽然我县普遍建立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老年人治病难看病贵问题仍存在,对农村老人常见病多发病如高血压、急性心梗,乡村医生往往无能为力。

城镇三无老人、留守老人或空巢老人成为社会最困难的群体。城镇三无老人,是指城市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人。他们有的捡拾垃圾、露宿街头,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政府救助。尽管一些城镇三无老人享受城市低保,但数量少,随物价的上涨,生活非常困难。留守老人或空巢老人,是指那些因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父母。调查得知,这些老人活得累、活得苦、活得孤单。一是活得累,由于成年子女的外流,年老体衰的留守老人往往既要承担繁重的农活、家务劳动,隔代教育的重担也压在他们的肩上。一些参加劳动的老人在遭遇水、旱等自然灾害导致收入剧减,除去购买农作物种子化肥后更是所剩无几,同时很多留守老人由于子女自己的收入也很低、子女要供孩子上学读书等多种原因而获得子女给与的生活费很少,导致他们仍然生活贫困。为了生存,多数农村空巢家庭老人只有生命不息,劳作不止。二是活得痛苦,留守老人的健康及生活照料情况堪忧。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逐渐衰弱,近几年农村常见病和多发病病种如高血压、慢心衰、急性心梗发病率逐渐上升,农村个别老人在家患病去世后,邻居及其子女还不知道何时在家去世。三是活得孤单。随着年龄的增高,留守老年人的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他们与外界的接触也就相应地越来越少,而外出务工的子女相当一部分是年初而出,年终而归,他们与留守老人相处的时间一般只有1个月左右。子女外出后,导致老人孤独感增强,这些空巢老人大多数过的是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此外,由于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调,老人在家庭之外也很难找到精神寄托,更会产生孤苦、自悲、自怜等消极情感,许多农村老人患了心理疾病,有的甚至成为精神病老人。

几点建议

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前瞻性的认识。当前我县正处在老龄问题全面凸显前的重要时期,要充分认识到我县老龄化趋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老龄化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提高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性、紧迫性、前瞻性的认识,及早关注、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趋势。

加强老年事业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全县要高起点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养老福利机构布局规划。多办、办好公办福利养老机构,认真解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问题,提高社区居家养老依托功能;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推进多元化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经营运作方式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养老需求,及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养老福利机构优惠政策,在土地、税收和规费、水、电、网络等方面给予优惠。

认真落实好涉老法律及惠老政策,切实提高全县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日益弱化的趋势不可逆转,要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全县要认真宣传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完善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健、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建设涵盖面广、服务多元化的综合养老保障体系。对我县农村、城镇老人的常见病、多发病的状况,要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卫生适宜技术。政府及其相关涉老职能部门应主动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执行好《老年法》、《四川优待老年人规定》,制定具体的落实优待老人的各种措施。

法德兼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一方面,要倡导道德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础是运用道德手段来进行。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是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要强化《老年法》等涉老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的惩戒作用,依法维护老年人应得到的合法权益,应最大限度地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各个方面的力量,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防止侵犯老年人的应有权益,倾心倾力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

全社会要对城镇三无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特困老人给予更多的关爱救助。这部分老人是社会中最为脆弱的困难群体,是全社会最缺乏生存能力的困难群体,也是最易陷入绝望的困难群体,他们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养老问题,因此他们是最需要政府关注、关爱、救助的群体。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及时出台系列救助措施,为他们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

贯彻《老年法》,我们的政府要行动起来,我们的全社会要行动以来,每一个承惠老人们艰辛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人们要行动起来,加大弘扬传统道德的力度,加大自觉执行法律的力度,更多地为老人们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办真事、真办事,这是历史责任、社会责任,更是法律责任,这体现一代人对上一代人的良心和感恩。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三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制意识”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当代大学生地法制意识进行了分析,了解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并对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

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对策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中国正逐步向一个法治国家迈进,在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进程中,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因素。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法制观念更需加强。为了进一步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了一次“大学生法制意识的问卷调查”。

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状况,我们在浙江农林大学的学生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问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为95%。对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得出如下结果: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知晓程度不高。

在调查中,对“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表示满意,可见当代大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认识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水平也相对较低。在“你知道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调查中,仍有15.8%的学生认为我国的根本法不是宪法而是其他法,可见对这一基础的法律知识还有学生不太了解,虽然大学里我们学过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但大多数学生都只顾及自己专业的学习而缺少对法律知识的关注,我们说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已受到较高水平教育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

(二)法律信仰不高,没有形成法律习惯

在调查中,被问到“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只有31.6%的少数有过维权经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缺少践行法律行为,没有形成法律习惯。回答“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只有26.5%的学生会想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大部分学生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关系来解决,但也有10.5%的学生会采用武力或者是忍气吞声。可见,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更加倾向于通过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体现,这种靠人际关系的观念在大学生中普遍盛行,这种扭曲的观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值得我们反思。有些学生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武力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对法律有所关注,关心中国法制,但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

对“在你的印象中,法律与你的生活的关系是”的回答中,有47.4%的学生认为关注时事新闻能感觉到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和21、1%的学生认为时刻关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处处与发现法相关,可见大学生对法律还是有所关注,但很少的同学从法律事件中关注法律,只是从一些时事新闻中感受法律。被问到“你认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够不够?”,有68.4%的学生认为我们国家当前普法的力度还不够,很少有同学认为普法力度这件事表示无所谓,可以看出,法治社会是大学生的追求,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是很关心的。被问到“你认为我国法律不能有效执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9%的学生认为是由于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及一些领导与干部不守法。可见大学生现在的法制现状表示不乐观,官员不守法的风气影响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官员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径能够真正帮你解决问题吗”的调查中,有57.9%的学生认为只能解决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学生认为走法律途径只会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可以看出我们学生对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学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制的现状,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诉诸于法律,可见,大多数人选择依靠人际关系解决问题和执法机关自身执法不严以及官员不守法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四)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印象较负面在“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你的态度是”的调查中,有10.5%的学生不信任,36.8%的学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只有52.6%,没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对这些执法机关不太了解,对这些部门抱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在“你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有效的”的调查中,认为应该群众监督有效的多达89.5%,而媒体监督与党委,政府等领导监督的分别为78.9%和57.9%,只有少数人认为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是有效的,可见大学生对执法机关内部机关监督表示不满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众和媒体来监督这些机关对法律的执行。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不乐观,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更倾向于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同时对法律的关注程度还不够,同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而复杂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

(三)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加大普法力度,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诉讼程序,震撼心灵,提高守法意识;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竞赛,加大普法的力度,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四)司法机关应该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现象,领导与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要加强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执法机关自身做好表率,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让大学生树立更加正确的世界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为的依赖人际关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普法在大学生中的深入。

结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针对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而且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和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良好环境,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良性发展,使青年学子成为一个有理想、负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目标。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四

调查对象一: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2012级航海技术专业学生王××

王:好的,可以。

王:我认为很有必要开设,而且这是一门拉基点的课,需要我们用心学习。我:请问你对基本的法律了解多少呢?比如一些民法刑法之类的。王:我比较了解交通法方面的。

我:你认为法律和生活联系紧密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王:我认为很紧密,当今社会法律触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你认为法律能够切实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吗?

王:我想有的时候恐怕不能,因为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加上咱们中国人几千年的人治思想的不良影响,而且国人法律意识方面没有强化,有时法律难以切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当你的权益受伤害时,你会第一时间用法律维权吗?

王:一般不会,在没有严重侵害我的切身利益时,我更倾向于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因为有时法律效果不够及时,而且程序繁琐。

我:学校开设的一些法律讲座等活动有必要吗?为什么?你会去参加吗? 王:挺有必要的,毕竟目前教育资源不够平均,有些落后地区学生对法律的了解十分有限。学校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场所,很有必要开展一些法律讲座、普法宣传活动,不能让这些贫困地区的人在法治社会落伍。对于这些活动,我都会积极去参加。由于最近两个月没有正式上课,我有时间去图书馆看看法律方面的书尤其是交通法方面的,我比较感兴趣。当然在信息化时代,电脑是我了解很多事的平台,我经常上网浏览新闻,了解法律。

我:好的,下一个问题是,如果你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你会如何处理呢?

王:按照咱们国家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家卖假货时,顾客可以按照相关发票等证据向商家索要商品价格两倍的赔偿。但是当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时,就像黄海这位“打假英雄”这样靠向商家索要赔偿而发家有点不妥当。当不是大件商品时,我一般不会太计较,因为索赔过程太麻烦。

我:你觉得现在有哪些监督方式有利于监督法律的执行呢?

王:监督方式啊?对于监督方式咱们应该向国外学习学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认为媒体曝光力度和效果比较大。

我:那你对我们国家未来的法律制度会越来越健全抱有希望吗?

王:那是当然,回顾发达国家的历史,他们也是从发展中国家过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是件必然的事。不过我想说的是,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应该又快又好地将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这件事办好!

我:完美的调查过程,很感谢你的配合!

王:没事,大家互帮互助是应该的。再见!

我:再见!

调查对象二:东北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大一学生吴××

吴同学:好的,可以开始了。

吴:我觉得挺好的,可以了解很多国家大事,还有一些法律知识。

我:你认为法律和生活联系紧密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吴:我觉得法律和生活(联系)还是有点紧密,因为我们都要被法律束缚,我们也要遵守法律,(法律)同时可以保护我们的权益。

我:请问你对基本的法律了解多少呢?比如一些民法刑法之类的。

吴:不怎么了解,只是知道一些皮毛。

我:现在你们没有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皮毛也是精华,有个了解很不错。

那你觉得法律能切实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吗?你会第一时间用法律维权吗?

吴:一定程度上可以,要看情况的严重与否吧。

吴:我通过一些法律讲堂电视节目了解法律。

我:好的,下一个问题是,如果你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你会如何处理呢?

吴:我也许会自认倒霉。

我:你觉得现在有哪些监督方式有利于监督法律的执行呢?

吴:这个没有考虑过诶。

我:就是说群众去举报,媒体曝光,上级政府机关监督等措施。

吴:大家应该一般不会这样,因为比较麻烦。

我:那你对我们国家未来的法律制度会越来越健全抱有希望吗?

吴:那是肯定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法律了,而且一个国家发展必然要有不断健全的法律。我相信未来是美好的!

我:我的问题问完了,再一次感谢你的积极配合,谢谢!

吴:不客气。

我:祝你学业有成,生活开心。再见!

吴:再见!

调查对象三: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陈×

陈:好的,你问吧。

陈:有必要。能够学到很多知识,启发我们的心智。

我:请问你对基本的法律了解多少呢?比如一些民法刑法之类的。

陈:知道一些简单的刑法经济法。

我:你认为法律和生活联系紧密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陈:联系紧,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与法律有关,比如说消费纠纷、劳务纠纷、家庭纠纷„„这些都需要法律的帮助。

我:你认为法律能够切实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吗?

陈:能够提供一些帮助,但中国目前法律不健全,不能保证能保护我的一切合法权益。

我:当你的权益受伤害时,你会第一时间用法律维权吗?

陈:不会,最好私下协商解决,中国人讲究和气生财,用法律上法庭是逼不得已的选择。

我:学校开设的一些法律讲座等活动有必要吗?为什么?你会去参加吗? 陈:有必要,能为非法学专业的同学普及一定的法律知识。

我:你通常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法律呢?

陈:看相关书籍报刊,影视新闻也可以了解法律。我很喜欢cctv12的节目,都是和法有关的节目。

我:好的,下一个问题是,如果你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你会如何处理呢?

陈:民众举报,媒体爆料都挺有力度的。

我:那你对我们国家未来的法律制度会越来越健全抱有希望吗?

陈:社会肯定是向前发展啊,所以我抱了很大的希望,法律空缺和漏洞会不断减少,民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我:谢谢您的配合,陈:不客气。

调查对象四: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学生

周××

周:还好,我觉得应该要开。可以普及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我:请问你对基本的法律了解多少呢?比如一些民法刑法之类的。周:不大了解,上课也没怎么听,日常也不怎么接触。

我:你认为法律和生活联系紧密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周:嗯嗯,我觉得还是比较紧密的,多了解法律知识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个较好的评判标准,增强了维权意识,使我们更好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和维护他人的权利。

我:当你的权益受伤害时,你会第一时间用法律维权吗?

周:一般不会,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有必要的话就会找法律帮忙。当然也得看情况。

我:学校开设的一些法律讲座等活动有必要吗?为什么?你会去参加吗? 周:如果是比较有意思的话,时间又允许的话可能会去,大多数时候是不愿意去的,因为感觉法律这个东西很枯燥乏味。

我:你通常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法律呢?

周:大多数是看与法律有关的电视新闻,比如《法治在线》,极少是从书上了解到的。

我:好的,下一个问题是,如果你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你会如何处理呢?

周:我会看是什么价位的,价格贵点的东西就会去退货。

我:你认为法律能够切实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吗?

周:额,只要不有失公平就能够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你觉得现在有哪些监督方式有利于监督法律的执行呢?

周:媒体监督吧,还有哪些方式呢?

我:还有很多途径,群众上访啊,上层政府机关等等。

周:上层官员政府机构监督这个也挺好的。

我:我的问题完了,谢谢你的配合!

周:嗯嗯,不客气。没事。

周:再见。

调查总结

在法治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社会法制的成效,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则能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对于大学生来说,法律意识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是对每个大学生素质养成的具体要求。对此,为了客观地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了解大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观点和态度,开展此次调查访谈。

这次调查对象是在校的学生。我选取了四个不同大学的大一学生,50%的文科,50%的理科。关于访谈,我得到了以下几点总结: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习惯性地用‘‘私了’’来解决问题。这体现了大学生某些法律意识的欠缺,但是很多同学提到了‘‘以和为贵’’,这种传统思想。我认为这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大因素。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五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六

调查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调查对象:各高校大学生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人:电大北校区秋法学专科学员周峰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然而,根据有关数据表明:近几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大学生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我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归类分析,对当前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对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计策。我还通过直访大学生,更加直接、清楚地了解到大学生的心里话,从而更加深入了解到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

一、调查问卷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对新疆各大院校学生进行了法律意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80份,收回68份。男女比列1:1。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是很困难的。因此,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里的总和。法制观点是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现存的法律规范、法律活动和法律关系等现象的概括和总和。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决定着大学生,甚至是以后走入社会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当前,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就容易产生错误的法律判断意识、淡薄的法制观念。在这种错误意识和观念支配下的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无法预料。

(三)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任何法律都不在乎是主体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法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主体的权利观念的强弱,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既包括对自我权利的认识、要求,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必然和必要性。没有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权利观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行,大学生越来越关注一些法律现象,在事关社会问题的解决尤其是身边的涉法问题时,他们能首先想到应该运用法律。但是,当他们自身遇到问题时,却因缺乏权利意识而极力回避,既缺乏对自己权利的维护,又缺乏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另一方面,在事关自己的利益时,比如说在评优评奖、入党、就业、担任干部等具体切身利益面前,却一马当先,采取尽可能的手段,逃规避法为自己谋利,有时甚至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一方面,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时,比如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经允许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考试作弊等,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权利,甚至极力逃避,推卸责任,企望能法外开恩、法理容情,缺乏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的勇气。

(四)法律意识层面有待提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意识成正比,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内容的不断丰富,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也应随之提高。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并不理想。高校学生大多重视专业课而忽视基础课,因而多数学生对基础课只有到了考试的时候才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大学生就不可能把法律基础课上好,就不会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同时,除了法学院校外,不少高校法律基础课课时过少,教师只能略教一些法律知识,大学生也只不过略懂一些法律概念和常识。由于当前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因此,造成了他们一些错误的法律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错误的法律观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权与法不分、有不少学生认为在当今中国,权大于法;二是违法与犯罪界限不清,把二者等同起来;三是道德与法的界限不清,把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规范,把道德情感当作法律准则,认为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就是违法,淡薄的法制观念主要表现在: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手段类似保护自己。或者不相信法律,放弃法律武器。

(五)大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在法律基础课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同学则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因此,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使其学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二、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大学生犯罪率高的客观原因有以下三个

(一)有的家长教育方法不好,有些是对孩子无原则的溺爱、袒护和娇纵,致使孩子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有些是孩子出现问题后采用极端粗暴方式管教,无情的谩骂,甚至赶出家门。另外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的也有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二)学校教育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学生的智育教育,对学生的品行教育重视不够。为了应付考试,有压缩、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发生。虽然学校有教给学生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却只局限与课本或书面上,未能真正教会学生运用法律,导致学生只会口头上的法律知识。

(三)、社会诱因的侵蚀。

近几年来,社会上不良风气对大学生有很大的腐蚀作用,文化部门有时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够严格。另外,当前社会很多市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在这种社会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下,造成大学生对法律的不重视,导致有些大学生由于存在侥幸心里而走上的犯罪的道路。

三、大学生犯罪率高的主观原因有以下三个

(一)有的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加上他们有的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计后果。

(二)有的大学生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再加上易冲动,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三)有的大学生虽然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在现实生活中,受他们所处的环境和背景影响,往往会因为克制不住私欲而忽视了法律做出违法的事情。

由此可见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因素有很多。根据调查显示,有的大学生认为家庭对他们法律意识的影响较大。他们觉得父母是孩子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然而,目前我国一部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未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有些大学生虽然认识法律知识,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未能将其合理运用,这也是当前大学生在法律层面上的一大弊病。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七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而复杂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

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诉讼程序,震撼心灵,提高守法意识;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竞赛,加大普法的力度,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四)司法机关应该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现象,领导与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要加强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执法机关自身做好表率,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让大学生树立更加正确的世界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为的依赖人际关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普法在大学生中的深入。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八

了解并提升公民法律意识的意义在于:只有当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达到一定程度,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素质,才能够形成整个社会的法治思维。公民认同法律权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前提要件。

调查地点:宣威市市政府对面

调查时间:20xx年2月13日

调查方式:在指定地点设定答卷点,行人观看完展板后可自愿到答卷点答卷,问卷共有50份。

调查对象:宣威市市民

通过对宣威市市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结果的研究,发现该市市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的提升,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所调研的结果具体总结分析一下。

1.市民法律意识明显提升。随着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市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迅速觉醒。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人群中,有一类市民是比较精通法律,善于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的,这类市民占被调查对象的15.6%的;一类市民则具备了最基本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类市民占被调查对象的67.3%;只有17.1%的市民则还处于法盲状态。说明绝大多数市民的法律素质已达到中等水平,法盲的比例正在日趋减少。

也反映了市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提高。对一些基本法制观念市民能作出正确判断。市民不赞同“人情大于国法”、“权力大于国法”。例如, 20xx年底,宣威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2件。行政复议案件,其实反映出市民勇于质疑政府违法行为,勇于依法维权以及对法律权威的认可。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市民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69.5%的市民在购物受骗时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79%的市民在受到商场保安人员无理搜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时,会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看出,多数市民已经具备了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常见问题的意识。比如,宣威市老十字街街边居民房被拆迁后,居民未能领到满意的补贴款,群众曾集体进京上访,而问题最终圆满的解决是通过法律途径,这些拆迁户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最终解决了纠纷,他们依据仲裁裁决书领到了住房补偿款。

2.市民的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此次调查显示,虽然市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但是呈现“意识先行,基础薄弱”的势态。由此可见,法律基础知识是市民法律素质中的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市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比如市民对宪法的理解还存在误区,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知之甚少,甚至对于其中最基本的人权都不太了解。仅35.8%的人知道平等权是其基本宪法权利,仅44.8%的人知道人身自由权利是宪法权利,人权意识淡薄程度让人无法忽视。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认识也很模糊,比如仅29%的人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其他涉及到我国法律制度、法律监督机制等基础法律知识的认识上,大部分人并不清楚。懂法成为市民法律遵守和运用的拦路虎,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

调查同时反映出来,虽然市民表现出强烈的维权意识,但只有少数市民有过运用法律的经历,绝大多数市民不是没有遇到需要法律解决的问题,而是感到“费时费力、成本太高,不划算”。

3.不同群体法律素质表现出一定的差异。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学生,其法律素质较高;社区居民则次之;其次是青少年、农民、流动人口,其法律素质相对较低,其中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堪忧。总体来讲,学历越高法律素质水平也相对较高。这种趋势在法律认知方面体现的最为明显,特别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意识明显较强。

要解决当前普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我们应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比如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利用企业职校、培训讲座等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知识,提高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纳税和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水平和能力。青少年学法应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培育公民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意识,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运行。针对企业员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广大市民,广泛传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以及国企改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20xx年5月起,市政府法制办就着手对宣威市现行的涉及35个部门的203件规章进行清理。同时,在媒体上公布了宣威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132件规章目录。使法律法规更加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现代社会生活的运转。

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项目,特别要突出振兴宣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宣威的内容。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单位要立足全局,努力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要改变立法工作方法,完善政府立法的听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新闻发布会等制度,使政府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3.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意挖掘和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共享。要充分利用普法网、局域网络等先进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比如在宣威法制机构网页上开辟复议与应诉专栏,将复议申请书格式、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法制专题节目、法制类公益广告、直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将其作为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理念的大众化和常规化的普法方法,这是最有效、经济的宣传方式,也是现代社会高度信息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是普法模式转变的重要方面。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九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秉承学校“走向社会、服务社会、锻炼能力”的宗旨,多视角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并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经过观察发现大学生在暑假都倾向于打暑假工,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他们并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处理纠纷。为了更深刻地理解和应用我所学的法律知识,我利用网络科技对大学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识进行了调查。

调查时间为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20日,我利用网络通过微信,微博和qq发布问卷网址,并且通过好友的转发和协助对大学生进行调查,调查方式为无记名填写网络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了下面的调查结论。

通过问卷调查,对当代大学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的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你是否打过暑假工?

a、是70% b、否30%

(2)你的权利是否在暑假工作中受到侵犯?

a、是61% b、否39%

(3)当你的权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时你是否想过维护自己的权利?

a、是45% b、否55%

(4)当你的权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时,你想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a、法律37% b、暴力33% c、宁愿自己吃亏,放弃维护30%

从(1)到(4)的问卷回答可知,大学生在暑期工作中大多数都会遇到过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很多大学生都是宁愿自己吃亏,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也促使用人单位忽视了对大学生权利的保护,促使这良现象的滋生。

(5)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

a、能52% b、否48%

(6)你是否会对所从事的暑假工作进行是否存在违法现象的分析?

a、是22% b、否78%

(7)你是否是个遵纪守法的人?

a、是98% b、否2%

(8)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30%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41%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29%

d、不重要0%

从(5)到(8)的问卷回答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大学还是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可见法律知识的普及范围还是在扩大的,但是由于很多大学生不是法学专业的,对法律理解和运用还是不够的,这也导致部分大学生在遇到纠纷时放弃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9)当你参加暑假工作时,你会有意向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a、是87% b、否13%

(10)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为多长?

a、三个月22% b、六个月48% c、一年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73%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不仅与大学生在假期的暑期工作有关更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一)、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

(1)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预知的远见性。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蚀,在不同程度上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二是不良风气的干扰。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日趋广泛与紧密,社会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进入了学校,侵蚀了部分学生的心灵,有的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利益,甚至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缺乏知识的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学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经过一定的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更何况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其实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有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4)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不够

据了解,当代社会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贪腐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客观环境的法律渲染力度不够。

(1)学校重视法律教育程度不够。一些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法制教育作为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有的对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提不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知识传输上,也存在一定误区。一是重刑事轻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过多地讲解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逆反心理。同时,由于轻视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权利义务观的正确引导,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确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常常引发纠纷。二是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另外,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法律专业课堂缺乏活跃性。法律知识比较枯燥,假如老师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不经常与实际相结合就很难吸引学生的兴趣爱好,学生上课就会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一)学生主观方面

(1)学习法律知识对大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树立正确的信仰有关键的作用。所以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不断地展示自己的才华才,增强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

(2)当代大学生要在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

1)所以当代大学生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要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有护法精神,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权威。

(二)客观环境方面

1、要完善法律运行机制,加强社会道德规范的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氛围和舆论环境。

随着经济政治的全球化,当代大学生思想更加开放,时代感更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要加强校园的法治建设,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校园氛围。

民主法治的高校环境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学校要制定相关的校规校纪,并且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符合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3、深化大学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大多数大学教材普遍存在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普及法律知识,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十

法律素质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学生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学生法律素质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以“学生法律素质”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学生 法律素质 调查

问卷调查

我们对鲁东学商学院公管系和经济系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在校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问卷结果如下:

(1)你生长在()

a农村76% b城市24%

(2) 违法和犯罪()

a能 23% b不一定 31% c不能 56%

(3) 在你的经历中,曾用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么()

a用过25% b没有用过75%

(4)你是否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进程()

a经常会20% b有时会 60% c不会 20%

(5)你知道劳动法是何时颁布的吗()

a知道34% b不知道 66%

(6)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a拒绝80% b 如果对方度强硬就接受15% c 完全接受 5%

(7)如果你参加勤工助学或者工作时,你有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么()

a有 47% b 没有53%

(8)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33% b一般 40% c不重要 27%

(9)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 21% b各方面差的还很远 79%

(10)你觉得将《思想到的与法律修养》作为学生的公共课程有意义么()

a意义很 63% b意义不 29% c 没有意义10%

问卷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学生法律素质是有了基本的了解。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同学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同,但总体看来,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我认为,学生整体法律素质偏低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心理因素的影响

在校学生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心理上具有强烈的要求他人和社会认可的冲动,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立自主意识增强。同时,这一阶段,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确立,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还缺乏完善的认识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输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学生进入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都发生了很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2)价值取向的偏差

当代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甚至颠倒是非;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3)高校法律教育薄弱

一些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法制教育作为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有的对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提不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知识传输上,也存在一定误区。一是重刑事轻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过多地讲解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逆心理,并且强化了“我不犯罪何须学法”的错误观念。同时,由于轻视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权利义务观的正确引导,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圈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常常引发纠纷。二是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使学生产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尽义务”的错觉,有碍于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

4)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是朽思想的侵蚀,在不同程度上对学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二是不良风气的干扰。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日趋广泛与紧密,社会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进入了学校,侵蚀了部分学生的心灵,使其偏离正常健康成长的轨道。三是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分配不公、贫富分化、利益矛盾等的发生,极易使学生价值观念出现个人化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容易产生犯罪。有的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利益,甚至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需要学校的教育,也需要学生自己的努力。

1)高校应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

改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仅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看法,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转化为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要达到既掌握法律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和品德教育。”另外,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因为这样做可以克服“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这种会使课程内容得以精练,即使讲些必要的具体条文,也只是作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材料对待,而不必花费过多的时间,这不仅会为教师在课堂上讲深、讲透主要内容,也会为运用其他的教学方式、手段提供可能,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2)在教学中,高校法律教师应树立三种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3)作为高校学生,在学习法律公开课的时候,应该注意培养以下素质

1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2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3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4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5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认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学生是21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本文通过对学生法律素质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初步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能唤起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增强有所助。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十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其中有效率为65%,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仅为23。85%,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咨询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能及时满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援助需求进便于及时联系;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题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回答了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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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十二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要求,特别是对高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本文通过实践调查报告数据分析,对当代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影响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某省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及分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是高校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高校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对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高校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高校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高校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养和提高高校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经过对某医科大学汾阳分校09,10,11三个年级多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 100份,收回 100份,收回率 100%。其结果显示:

分学生的需求。

2. 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1%,无意向的人占39%;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 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 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1. 高校大学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高校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他们也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可以与专制相结合,也可以与民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 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 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多数高校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政意识的表现。

针对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高校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高校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高校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书中几乎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而法律条文中大量引进的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无异于读天书,不适应学生自学和阅读的需求。大学“法律基础”课应改为法理学课,或者至少从内容上突出对法治的基本理论、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绍。同时,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高校大学生。

学校是培养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对高校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十三

引导语: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 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下面是一篇法律意识

调查报告

,欢迎参考。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秉承学校“走向社会、服务社会、锻炼能力”的宗旨,多视角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并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经过观察发现大学生在暑假都倾向于打暑假工,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他们并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处理纠纷。为了更深刻地理解和应用我所学的法律知识,我利用网络科技对大学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识进行了调查。

调查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20日,我利用网络通过微信,微博和qq发布问卷网址,并且通过好友的转发和协助对大学生进行调查,调查方式为无记名填写网络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了下面的调查结论。

通过问卷调查,对当代大学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的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你是否打过暑假工?

a、是70% b、否30%

(2)你的权利是否在暑假工作中受到侵犯 ?

a、是61% b、否39%

(3)当你的权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时你是否想过维护自己的权利?

a、是45% b、否55%

(4)当你的权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时,你想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a、法律37% b、暴力33% c、宁愿自己吃亏,放弃维护30%

从(1)到(4)的问卷回答可知,大学生在暑期工作中大多数都会遇到过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很多大学生都是宁愿自己吃亏,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也促使用人单位忽视了对大学生权利的保护,促使这良现象的滋生。

(5)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

a、能52% b、否48%

(6)你是否会对所从事的暑假工作进行是否存在违法现象的分析?

a、是22% b、否78%

(7)你是否是个遵纪守法的人?

a、是98% b、否2%

(8)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0%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1%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9%

d、不重要 0%

从(5)到(8)的问卷回答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大学还是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可见法律知识的普及范围还是在扩大的,但是由于很多大学生不是法学专业的,对法律理解和运用还是不够的,这也导致部分大学生在遇到纠纷时放弃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a、是87% b、否13%

(10)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为多长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73%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不仅与大学生在假期的暑期工作有关更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一)、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

(1)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

自我评价

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预知的远见性。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蚀,在不同程度上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二是不良风气的干扰。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日趋广泛与紧密,社会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进入了学校,侵蚀了部分学生的心灵,有的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利益,甚至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缺乏知识的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学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经过一定的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更何况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其实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有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4)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不够

据了解,当代社会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贪腐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 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客观环境的法律渲染力度不够。

(1)学校重视法律教育程度不够。一些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法制教育作为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有的对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提不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知识传输上,也存在一定误区。一是重刑事轻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过多地讲解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逆反心理。同时,由于轻视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权利义务观的正确引导,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确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常常引发纠纷。二是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另外,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法律专业课堂缺乏活跃性。法律知识比较枯燥,假如老师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不经常与实际相结合就很难吸引学生的兴趣爱好,学生上课就会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一)学生主观方面

(1)学习法律知识对大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树立正确的信仰有关键的作用。所以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不断地展示自己的才华才,增强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

(2)当代大学生要在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

1)所以当代大学生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2)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要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有护法精神,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权威。

(二)客观环境方面

1、要完善法律运行机制,加强社会道德规范的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氛围和舆论环境。

随着经济政治的全球化,当代大学生思想更加开放,时代感更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要加强校园的法治建设,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校园氛围。

民主法治的高校环境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学校要制定相关的校规校纪,并且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

规章制度

不违背法治的精神,符合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3、深化大学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大多数大学教材普遍存在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普及法律知识,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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