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知识和信息,以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果你还对方案编写有疑问,可以参考以下小编整理的一些常见问题和解答。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一
首段:引入话题,阐述三教改革的重要性及目的。
三教改革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推动我国教育体系实现转型升级,提高教育质量。本文将就三教改革推进方案进行探讨,并结合自身经历和观察,分享一些心得体会。教育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根本,所以三教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二段:分析方案的创新点,以及对教育体系的影响。
三教改革推进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改革举措,如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倡导全面培养学生的个性及能力;强调教育公平,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大对教师培养和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教师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等。这些改革举措为教育体系的改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三教改革对学生发展的积极影响。以往传统教育过于偏重学科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了学生人格品质、实践能力的培养。而改革后,我见到学校注重每个学生个性的培养,鼓励他们在创新、实践、关怀社会等方面积极主动,才艺类培训也得到鼓励。这让学生们不再追求无用功、应试成绩,而是开始了更积极、主动的学习和生活方式。
第三段:分析三教改革的挑战和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然而,三教改革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实施过程中难以保证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一些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更加优质,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另外,部分教育机构的办学质量不达标,存在乱收费、办学秩序混乱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确保资源的有效分配,同时对于办学行为的监管也要加强,确保办学质量。
第四段:对三教改革的期望和建议。
对三教改革,我怀着期待的心情。首先,我希望教改能够不仅仅注重学生的学科知识,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发展自我。其次,我希望教改能够真正杜绝应试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和面对挑战。最后,我希望教改能够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
第五段:总结全文,强调三教改革的重要性和未来前景。
综上所述,三教改革推进方案在推动我国教育体系转型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的创新举措给学生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期望在教育改革途中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只有如此,才能促使我国教育事业在全球格局中更具竞争力,为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二
《高等数学》课程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探索与改革关系到本课程的优化和发展。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数学组不断学习研讨、改革创新,本着与专业课程接轨的课程教学理念,培养了一支整体素质高、教学质量好,技术能力强的教学团队,并准备完善教材建设、网络资源和教学资源库的建设。主要方案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我们教学改革的主体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数学模型教学环节、强化与专业技能接轨的研究与实践。
2、体现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学生为主体,创新教材体系、结构的研究与实践。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的研究与实践。
4、加强高等数学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
5、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的做法与经验。
1、规范高等数学教学大纲;
2、完成高等数学试题库建设;
3、完成并出版xx编写的《高等数学》教材及配套练习册,并在全校投入使用。
4、继续进行数学建模培训,准备组织学生参加“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5、准备申报院级精品课。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三
近年来,我国教育一直在全面深化改革,而三教改革方案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之一,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始终关注着教育改革的方向和进展,对于三教改革方案的实施也有着自己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三教改革方案的重要性、面临的挑战、实施的体制机制、推进的困难以及取得的成果等方面,进行一些思考和总结。
首先,三教改革方案的实施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城乡教育差距较大,教师队伍结构亟待优化等问题日益凸显。而三教改革方案的实施,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使教育资源更加均衡地向全国范围内进行配置,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然而,要实施三教改革方案并不容易,我们面临着许多挑战。首先,改革方案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实施体制机制。而这需要从制度层面上进行改革,涉及教育经费投入、教师管理、课程设置等各个方面。其次,改革方案需要得到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以确保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再次,改革方案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因为教育事关国家未来的发展,任何改革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为了推进三教改革方案的实施,我们还面临着一些困难。首先,改革思路的转变需要时间和耐心。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摒弃过去的观念,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尤其要去除功利主义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其次,改革方案的推进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仅需要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还需要改善教育设施,提高教育质量。再次,面对改革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我们需要找到适合的解决办法,如加强教师培训、推进课程改革、构建多元评价体系等。
虽然三教改革方案的实施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是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果。首先,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孩子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其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再次,高等教育体制不断完善,高水平大学和高职院校也逐渐增加。
综上所述,三教改革方案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改革事业,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和勇气,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突破和成就。让我们一起为三教改革方案的实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我国教育事业的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到位,征收程序不规范,违法行政以及调查取证难、征收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提高我县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有效遏制计划外生育,通过借鉴外地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就社会抚养费征管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县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法院、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计生委、审计局、广电局、司法局、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法院行政庭、执行局和计生委相关股室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审核、征收标准的测算以及办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移送手续等,办公室主任由计生委一名副主任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领导和落实本乡镇征收具体工作。二是组建专门的征收队伍。各乡镇要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由乡镇确定一名党政副职任站长,专项负责此项工作。从计生办、财政所、司法所、农经站抽调5—7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抽调人员中要确保有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抽调一名计生办副主任负责业务。代征站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本辖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卷宗建立、材料申报、文书送达以及社会抚养费的代征代缴工作。乡镇计生办协助、指导代征站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三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乡镇计生办负责及时向代征站通报政策外出生信息。对已掌握的政策外出生对象,代征站要及时予以调查取证,形成笔录,建立卷宗。经乡镇初审评估后上报,由县计生委作出征收决定。对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代征站要确保队伍稳定,人员报酬落实,工作正常运转,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月清月结。
实行社会抚养费征管体制改革是适应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有利于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效率,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演讲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对计划外生育的控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尽快建立代征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按照新机制要求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征收工作。对1988年12月1日以来政 策外生育的,要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对2003年1月1日以前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或乡镇已作出征收结清结论的,由乡镇将名册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县计生委备案,此类对象今后不得再次征收。未如实上报或徇私和舞弊、弄虚作假的,除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并对政策外生育户视其具体情况,由县计生委重新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2003年1月1日以后,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由乡镇提出初审意见,报县计生委审核,经确认征收到位的,由县计生委核发《社会抚养费征讫证明》。凡1988年12月1日以后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未进行征收或征收不到位的,一律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由乡镇代征站调查取证,建立征收卷宗,上报县征收办公室下达征收决定。
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办理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业务。各乡镇代征站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委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乡镇的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征收程序严格按照县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政办[2006]13号)的要求执行。各乡镇不得以任何个人、村级组织或单位名义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一经发现并查实,坚决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在征收中违反“七不准”规定的违法行政行为,违者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县将设立计划生育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受理和执行。县法院、计生委、农委、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建立社会抚养费征管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具体由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重点加强抚养费征收案件立卷和强制执行案件的审核。强制执行案件做到快审快办,确保执行一例,成功一例。必要时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活动,形成强大声势,推动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代征站确定专人负责《收据》的管理。每月3日前持《收据》到县计生委结清上月收费,领取当月《收据》,做到票款一致。代征的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一律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所征的社会抚养费,50%用于法院强制执行费用,不予返还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按 政办[2006]13号文件执行,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资金兑现,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及手术者补助,开展环孕情检查等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培训等。
社会抚养费征收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监管,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对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擅自出具结清证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出具专用票据的,截留、挪用、私分社会抚养费的,利用职权徇私和舞弊、该征不征的,明征暗退及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监察局、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将社会抚养费规范征管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五
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持续深入,为了推动教育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国民素质,三教改革方案被制定出台。在我参与这一方案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影响力。以下是我对三教改革方案的心得体会。
首先,三教改革方案在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进行了创新和优化。以前,过分注重知识灌输,枯燥的课堂让学生无所适从。而如今,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化,我们的课本内容更加注重实际应用,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同时,在课堂教学方面,教师采用了更多的互动交流方式,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这样的改革创新,提高了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让学生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
其次,三教改革方案在学生评价体系和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进行了重大革新。过去,学生评价主要以考试成绩为主,往往只关注知识的掌握程度,忽视了学生的其他能力和素养。而通过三教改革方案,我们引入了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的学习情况、综合能力、实践经验等方面都纳入了考评范畴。这样的改革,使评价更加全面公正,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综合素质。
此外,三教改革方案在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定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在教师培训方面,我们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培训体系,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课程,让教师能够更好地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而在职称评定方面,我们更加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贡献,减少了对论文等不太相关的要求,落实了“以德育为先”的原则。这使得教师能够更加专心投入到课堂教学中,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和热情。
最后,三教改革方案在教育资源配置上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和优化。过去,优质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一些名校,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而在三教改革方案下,我们加大了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此外,我们通过发展互联网教育等方式,为偏远地区的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这样的改革调整,使教育资源的分布更加公平合理,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总的来说,三教改革方案在教育领域的改革创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创新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学生评价体系和教师培训职称评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我们的教育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得到了有效培养。然而,我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改革中还存在思想观念的不适应和执行力不足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改革力度,切实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持续关注教育质量的提高。
我相信,在三教改革方案的引领下,我国的教育将会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也是个人成长的关键。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我们才能让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培养一代优秀人才做出贡献。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实现教育强国的目标不断奋斗!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六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七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深刻的社会变革和时代发展的挑战,特别是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日渐复杂,宗教改革任务也日益繁重。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三教改革,加强宗教与社会的融合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在宗教改革推进方案实施一段时间后,我对这一方案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于宗教问题的重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宗教政策相对保守,对于宗教的管理也相对传统。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日益紧密,因此需要对宗教进行改革。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出台,表明国家对于宗教问题的重视,也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变革的积极回应。这一方案的实施,将为我国的宗教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其次,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宗教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与社会密切相关。而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就需要宗教与社会的融合。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宗教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隔阂和矛盾。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可以加强宗教与社会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共生。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支持。
再次,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积极推动了宗教的发展与进步。在宗教改革过程中,不仅要解决宗教与社会的矛盾,还要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宗教的需求。过去,我国的宗教发展相对保守,对于社会的变革和需求的满足有待加强。但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推动了宗教的发展与进步。通过更加开放的宗教政策,更加灵活的宗教活动,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宗教理论,可以使得宗教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也需要宗教界的积极参与和贡献。宗教改革不仅仅是国家的责任,也需要宗教界的积极参与和贡献。只有宗教界与国家共同努力,才能推进宗教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宗教界也需要摒弃过去的思维定式,积极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为宗教改革的推进贡献力量。只有宗教界与国家密切协作,才能实现宗教改革的长远目标。
总之,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宗教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方案的推进,可以加强宗教与社会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可以推动宗教的发展与进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可以提高宗教界与国家的合作与共识,实现宗教改革的长远目标。因此,在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为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八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 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苟堂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 “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九
第一段:介绍三教改革的背景和重要意义(200字)
中国是一个宗教多元的国家,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三教是中国历史上有重要影响力的宗教。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宗教信仰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中国政府推出了三教改革方案,旨在推动三教的现代化发展,促进宗教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这一方案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对于维护宗教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对于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的影响。
第二段:分析三教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取得的成就(300字)
三教改革方案是在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首先,通过加强对宗教组织和人员的管理,规范宗教活动的开展,有效地减少了一些宗教极端思想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其次,推行了宗教教育的现代化,提高了宗教人员的文化素质,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同时,还在宗教建筑和景区的保护与利用上下功夫,提升了宗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水平。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宗教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促使宗教更好地融入中国大陆的社会生活。
第三段:探讨三教改革方案所面临的挑战(300字)
然而,三教改革方案的推行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宗教改革的推行需要与宗教界的积极合作,而在一些地方,宗教组织对改革持保守态度,有时甚至存在对改革方案的抵制。其次,由于地域和文化差异的存在,不同地方对于宗教改革的认可程度不一,这给改革的统一性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此外,一些宗教组织内部的腐败问题也需要得到有效的解决。面对这些挑战,中国政府需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推动宗教改革走上正轨。
第四段:总结三教改革的重要性和未来发展方向(300字)
三教改革方案的推行是中国政府积极引导、规范和促进宗教发展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为中国宗教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促进了各宗教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在现代社会,宗教对于个人的精神寄托和道德引领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宗教的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在未来,中国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宗教的法治化建设力度,加强宗教教育的普及和宗教文化的传播,推动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中国宗教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要,为人们提供更多精神慰藉和道德引导。
第五段:个人对于三教改革方案的看法和建议(200字)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对于三教改革方案表示支持和赞同。方案的出台为中国的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保障,使宗教在现代社会中能够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然而,我也认识到方案的落实仍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因此,我建议政府加大对于宗教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民众对于宗教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需要加强与宗教界的沟通,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实施宗教改革。只有通过广泛的民众参与和积极的合作,我们才能够共同推动三教改革方案的顺利进行。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十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方案》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方案》强调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国际接轨、统筹推进的原则,明确了6个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二是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
三是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四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五是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六是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大力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方案》明确改革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从20xx到20xx年,主要是推进改革的试点工作,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同时对现行标准体系进行全面清理和复审;第二阶段从2017到2018年,主要是稳妥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第三阶段从2019到2020年,基本建成新型标准体系,我国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事业蓬勃发展,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标准化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府与市场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1年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
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我国相继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我国专家担任iso主席、iec副主席、itu秘书长等一系列重要职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逐年增加。
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
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仍然很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刚刚起步,即使在标准相对完备的工业领域,标准缺失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特别是当前节能降耗、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但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
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标准更新速度缓慢,“标龄”高出德、美、英、日等发达国家1倍以上。
标准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
二是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标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是重要的市场规则,必须增强统一性和权威性。
目前,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仅名称相同的就有近2000项,有些标准技术指标不一致甚至冲突,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制定标准的资源浪费和执法尺度不一。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涉及健康安全环保,但是制定主体多,28个部门和31个省(区、市)制定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数量庞大,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三级标准万余项,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
三是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且70%为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标准中许多应由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制定。
而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没有法律地位,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反映需求的标准不能有效供给。
即使是企业自己制定、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也要到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甚至审查性备案,企业能动性受到抑制,缺乏创新和竞争力。
四是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制约了标准化管理效能提升。
标准反映各方共同利益,各类标准之间需要衔接配套。
很多标准技术面广、产业链长,特别是一些标准涉及部门多、相关方立场不一致,协调难度大,由于缺乏权威、高效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越重要的标准越“难产”。
有的标准实施效果不明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尚未形成多部门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格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确立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既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又影响了标准化作用的发挥,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二、改革的总体要求
标准化工作改革,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二是坚持国际接轨、适合国情。
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既发挥好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
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改革措施
通过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同时建立完善与新型标准体系配套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一)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承担。
(二)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标准范围上,将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组织实施和监督;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统一立项和编号,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开展对外通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
强化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在标准范围上,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筹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简化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文本。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
四、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xx-20xx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改进推荐性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
建立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数量达到年度国际标准制定总数的50%。
(20xx年完成)
——确有必要强制的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逐步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2017年完成)
——进一步明晰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逐步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
(2018年完成)
——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建立团体标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2017年完成)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基本完善并全面实施。
(2017年完成)
——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2018年完成)
——理顺并建立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2020年完成)
——政府主导制定的推荐性标准限定在公益类范围,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
(2020年完成)
——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
(2020年完成)
——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数量显著增多,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标准互认数量大幅增加,我国标准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迈入世界标准强国行列。
(2020年完成)
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在标准范围上,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筹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简化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文本。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
四、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xx-20xx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改进推荐性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一
20xx年秋季,我校的初等教育工作将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中心任务,加强质量监控,深化内涵建设,激发教研活力,努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向上发展。
(一)德育安全工作
1.唱响“主旋律”,突显德育工作的时代性
(1)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学校各项工作。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通过升*仪式,“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把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文化育人、典型引领、制度规范等结合起来,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见成效,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健康成长成才。
(2)深入开展“我的*梦”教育实践活动。学校要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敬礼等“我的*梦”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4)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活动。学校要把贯彻实施《中小学生守则》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开展遵守《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诚信教育,把《守则》要求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生生活中,让每一位学生明白要义、明确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结合校情,制定或修改“学生一日常规”“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使之成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支撑点。
2.拓宽“主渠道”,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
(2)“我们的节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活动。要突出本地本校特色,在中秋、重阳节期间,广泛组织学生参与“我们的节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积极引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3)“节俭养德”“生态环保”主题活动。要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绿色校园”。利用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节约意识,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行为习惯。
(4)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要进一步落实“*等·融入·成才”理念,营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氛围;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学校特别要认真贯彻*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落实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3.巩固“主阵地”,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二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采取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全面推广的方法步骤,积极启动我镇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社会养老方面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使我镇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效益达到最大化的目的,推动我镇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试点单位概况
(一)试点简介。我镇位于县南部,与新余市分宜县接壤,距县城23.6公里。全镇总面积117.3平方公里,下辖9个行政村,1个直属队,116个村民小组,132个自然村,总人口5039户17110人,人均年龄在43.5岁左右,60岁以上老人2705人,人口趋于中老年化,而且孤寡老人较多,全镇五保户152户156人,其中孤寡老人就达152人。目前,我镇公共养老职能由镇养老院承担,其服务范围现已辐射到邻近乡镇。
该敬老院座落于空气清新、环境幽静的小坪村境内,离集镇1公里,占地面积80余亩,建筑面积4759.5平方米,由生活区、休闲区、种养殖区三个功能区组成。院内亭台楼阁、青砖黛万,雕镂画栋,古色古香;绿树成荫,鱼水嬉戏,人文、自然、绿色浑然于一体。
生活区由住宿楼、餐饮楼和卫生楼构成。住宿楼现有单层宿舍楼三排,房间100余间。目前有床位150余个,入住老人109人。在房间布局中,充分考虑了老人各种情况,配置了单人间、标间、三人间、四人间等,满足不同老人的居住需求。房内配备了电视机、衣柜、单独卫生间等设施设备。餐饮楼分厨房、餐厅、储物室。厨房配备了现代化的餐饮炊具,功能齐全,充分满足老人饮食方面的各类需求。卫生楼有急诊室、公共浴室和理发室等;休闲区由“休闲广场”、“康复室”、“阅览室”、“散步长廊”构成。喷泉、凉亭、健身器材、报刊杂志等完善的休闲娱乐功能在全面满足老人各类娱乐休闲需求的同时,更加深入地关注老人精神生活,为老人营造出自由自在,快乐舒适的生活环境;种养殖区由种殖区和养殖区构成。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提高自身供给能力,极大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自产的蔬菜、肉类等绿色无公害不仅保证了老人的饮食安全,更为老人提供了天然健康的饮食营养。
(二)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试点改革的任务要求,一是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以文件要求为指导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重点建立健全了老年人经济情况、身体状况为重点的评估制度,入院甄别标准,社会评议和公示制度。在具体改革措施开始实施前形成制度规范,让制度先行;二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休闲广场、种养殖区建设、宿舍楼修缮等继续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功能;三是挑选业务骨干参加服务技能培训。在现有人员队伍中挑选业务能手、技能骨干等参加学习培训,超前适应公办民营化后养老院的经营和管理,为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三)与试点任务相关工作基础。一是功能化分区已现雏形。公办养老院改革之后原则上实行“一院两制”,对老人的服务和管理将实现差异化,因此功能分区就非常有必要。目前,该院生活区、休闲区等已初步形成区域分隔,为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奠定了硬性基础;二是初步建成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目前该院主要管理和服务人员都具备多年养老院的工作经验,在如何经营管理养老机构、如何服务好老人等方面都具备较强的能力素质,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奠定了人才基础;三是摸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制度。该院多年的运营管理及与老年人的相处沟通中,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制度,不仅充分符合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规律,让老年人乐于接受,更适应该院的日常运营管理。
(四)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1、有利条件:一是我县老龄化加速,社会养老力量严重不足。我县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14.8%的平均水平,老龄化加速的同时,社会养老力量又严重不足。另外,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多数家庭都缺少足够的人力和精力照顾老人。因此,我镇养老院民营化的市场空间很大;二是该院现有的`资源条件为改革试点奠定了一定的软硬基础。尤其是在自然环境方面,空气清新、景色优美,是老年人追求回归自然、颐养天年的好地方;三是性价比优势。与纯商业化养老机构价格昂贵相比,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后不丢公共属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利用现有公共资源来弥补社会养老力量的不足方面具有物美价廉的优势;四是农村老年人的观念在慢慢转变,逐渐接受社会养老这一养老方式。
2、不利条件:一是民营化经验欠缺。公办养老院在推入市场后如何应对市场竞争,如何应对市经风险,在实践经验上存在不足;二是硬件条件要在民营化后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上还严重不足;三是业务队伍人员结构失衡,突出表现在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方面。该院目前业务人员平均年龄40岁左右,男性占比偏高。尤其缺少专业的女性护理师。
三、试点主要目标
一是面对社会养老力量薄弱、费用昂贵而非困难户或五保户等普通群众养老需求层次稍高的现状,通过改革,提高该院服务档次,满足普通大众的养老需要;二是改变以往养老机构只重解决温饱单一化功能,实现服务功能多样化;三是增强该院自身存在能力。通过改革,使部分养老服务民营化,从而增加经济收入,实现“以院养院”的目标,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四是探索出一条社会养老新路子。在家庭养老逐渐缺失,农村社会养老负担不起的现状下,通过该院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养老的新路子。
四、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阶段(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走访等调查方式掌握我镇老年人社会养老需求情况。同时可委托专业社调单位对我县养老市场的需求度、消费能力、服务类型等方面做好市调,为改革决策提供准确真实的参考材料。
(二)筹建阶段(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根据调查结果和该院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改革内容,科学制定具体的改革执行方案。另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良好的改革氛围,为顺利推进改革蓄势造能。
(三)启动阶段(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遵循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妥推动、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启动改革程序。在硬件建设方面切忌求大求全,要充分结合实际发展,既要注重眼前也要着眼未来,统筹兼顾、有所侧重,在改革实践中修正完善。
五、风险评估与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一是由于养老院的投资较大,短时间内不会很快回本,市场的变动会增加投资收益的不确定,在前期试点运营中甚至可能出现亏损;二是民营化后可能效益较好,公共属性不断被商业化侵占从而削弱公共服务功能,造成福利养老职能弱化;三是“一院两制”,分区入住,在服务管理差异化中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侵害相互利益;四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可借鉴经验少,人员素质跟不上,问题处理不当产生大量诉讼纠纷。
(二)保障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是在改革初期,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养老院逐渐步入市场运行轨道;二是适应改革需要及时修改完善制度,巩固改革成果;三是加大队伍培训,尤其要在经济、法律、管理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养老院公共福利属性,及时纠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偏移。
六、试点改革的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公办养老院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在试点探索、稳妥推进的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因时因势周密部署,先易后难地稳妥实施,务求在改革探索中走出路子,求得实效。
二是明确改革方向。公办养老院是国家投资兴建的,为最困难、最急需、最弱势群体配置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主要承担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人,孤老优抚对旬,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职责,发挥托底作用。公办养老院的改革不能丢掉原有的公益性质,过分地追求商业化利益。试点改革的方向要坚持公共性质为主,民营化为辅的原则,在服务差别化的同时,务必要保证公共养老的各项职能正常发挥,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确保公共养老职能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相关规定。镇民政所要按照国发[20**]35号、民函[20**]369号文件及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好相关文件要求。要在试点中既要贯彻改革原则、明确改革方向、落实改革任务,又要因地制宜地创新思路、勇于探索,为我镇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改革积累经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各乡(镇)普遍存在的财政困难、资金周转难等现象,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柯坪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客观公正地处理乡(镇)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当前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是符合我县实际。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严格按照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原则,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得集中或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各项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乡财县管乡用”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局、乡财股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整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二)账户统设。撤销原乡(镇)各站所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收入待解户”、“基本支出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四个账户。
“收入待解户”仅限于乡(镇)所收的契税、耕地占用税、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收入及乡(镇)各站所的上级补助收入的报解。“基本支出户”主要用于各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项目的收支核算。“专项资金专户”主要用于“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抗震安居”等国家明文规定需要进行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实行一个账户,分账核算的办法。“村级资金专户”主要用于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收支核算。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按有关规定分别上缴县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根据乡(镇)财政预算和用款计划,定期拨付到“基本支出户”。根据我县特殊环境,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各乡(镇)还将严格实行“支出限定用款额度,逐级核定下拨和预提备用金制度”(阿恰、启浪、玉尔其、盖孜力每月用款额度5000元,柯坪镇每月用款额度xx元)各单位不得超额支出,不得向银行或私人举债。如遇特殊情况,报县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动用预提备用金;村级财务可参照执行。
(四)采购统办。各乡(镇)的物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柯坪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及《柯坪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批量在xx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依照集中采购目录,编制和申报采购计划,由乡(镇)财股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财股从“收入待解专户”直接转入“乡(镇)政府采购专用支出户”进行集中采购。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乡财股,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财税部门监制的票据均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村级财务使用票据向财政所提出申请,实行限量领购、以旧换新制度。
四、操作方法
(一)机构和岗位设置
1、县财政局设立乡(镇)核算中心
乡(镇)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代理乡(镇)财政职能,专门管理乡(镇)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汇总乡(镇)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审核各乡(镇)用款计划,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乡(镇)各项收入的分配和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负责票据管理,按月向乡(镇)府和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乡(镇)设立会计核算站
主要职责是管理、核算乡(镇)及所属站所各项财务收支、税收管理,并承担乡(镇)财政所“两免一补”等职能。实行财政所、农税所、核算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联合办公机制。另外,乡(镇)核算站内设财政结算员、会计核算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票据专管员。财政结算员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本预算单位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会计核算员负责乡(镇)各单位日常会计核算,按行业设多个岗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按月向乡(镇)政府和所属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出纳员负责核算站现金、支票的管理和收付结算业务。农税征管员负责乡(镇)范围内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涉农专项资金的兑付及发放。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核销,建立票据管理台账。
3、乡(镇)及其所属站所各设一名报账员。
主要负责本单位用款计划编制,解决收入,报送收支单据等。
(二)建章立制
主要制定乡(镇)核算中心工作职责、报批程序、业务办结时限、股长职责、各业务岗位职责、乡(镇)核算站站长职责及核算员、会计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和票据专管员岗位职责。
(三)人员培训
重点培训财政部门预算的知识和基本要求、非税管理的操作要求,乡(镇)核算站如何建立核算体系、设立各类总分账、明细帐;结算员的结算、对账程序和各部门报账员的报账时间、审批程序、票据台账的建立和领取、核销程序。
(四)收入管理
1、国、地税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款由税务部门直接缴入县级国库。
2、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乡(镇)借款等收入全额缴入“收入待解户”,归集到“非税专户”和国库集中管理。
(五)支出管理
1、全面推行乡(镇)人员工资县级统发办法,把工资发放作为乡(镇)财政支出的第一顺序,对乡(镇)全额编制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发,银行待发;对其他个人支出如: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按预算安排,钱跟人走,确保拨付到位。
2、上级安排乡(镇)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除继续实行县财政报账的以外,其他专项资金由相关业务股室直接拨付“专项资金支出户”。
3、对直接支付给农民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救灾优抚补助等国家对农民个人的补助,由乡(镇)核算站出具相关表格,报经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部门审批后从县国库或专户直接拨付乡(镇)“专项资金支出户”,由乡(镇)核算站统一组织发放。
4、乡(镇)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先由乡(镇)及其所属站所的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后由乡(镇)核算站集中报“乡(镇)核算中心”审核。乡(镇)核算中心审核后由国库或非税专户拨入“基本支出户”,由乡(镇)按照规定使用,每月末开支单据经乡镇(站、所)长签字后,由核算会计审核加盖乡(镇)核算站图章入账。
5、乡(镇)政府的采购项目,由乡(镇)各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乡(镇)财政部按预算审核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资金由国库或非税专户划入县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
6、各乡(镇)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决算,乡(镇)根据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按工程进度提出基本建设资金申请,由国库或非税专户直接划入“专项资金支出户”。
7、为保证乡(镇)机关及各站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办公需要,由各部门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报经核算站审核后,预拨一定限额备用金。
8、以上各项支出的用款计划和拨付凭证,均保留、保存在乡(镇)核算中心备案。
(六)收支对账
1、乡(镇)财政结算员要建立乡(镇)分部门、分收入项目台账,按月与各部门进行收入结算,将收入与缴费相核对,定期清理各部门领用的票据,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
2、乡(镇)财政结算员每月定期与乡(镇)各部门报账员核实备用金使用情况。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乡村两级政权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各乡(镇)财政要加强税收征收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乡(镇)所有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缴县级开设的乡(镇)“收入待解户”中,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将“收入待解户”中的收入分别缴入县国库和预算外专户,实行综合预算,严格做到收缴、罚缴分离,提高预算内外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县级财政不得在财政体制外调用乡(镇)的财力。
(二)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乡(镇)财政要明确乡(镇)支出范围,健全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镇)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修建四项事业经费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编制预算,结合可用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三)清理乡(镇)银行帐户、核实乡(镇)债务。全面清理乡(镇)银行帐户和票据,摸清乡(镇)收入家底。认真清理核定乡(镇)债权债务,并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镇)财股备案,严禁借清理债务之机变相增加债务。
(四)核实财政供养人员。要会同编办、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在编、超编人员、乡(镇)自聘人员和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
(五)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实行县财政局管理为主、乡(镇)财政配合管理形式。由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人事安排、业务管理考核和文明所创建等事宜。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各级财政要层层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各岗位制度,加强乡(镇)资金,用款,财务审批,报帐,债务管理以及帐务核算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为顺利开展此项活动,经过学习、考察、调查摸底,将柯坪县“乡财县管乡用”分四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年××月××*日-××月××*日)。首先要及时成立“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其次是召开由政府主要领导、财政局局长、乡(镇)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再次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改革期间工作秩序不乱和各项资金的安全。
(二)实施准备阶段(200××年××月××日---××月××日)。在“四乡一镇”和县直各单位全面实行报账制,彻底清理完银行帐户、预算内外资金、各种票据、财政供养人员和编制、清理并锁定乡村债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年××月—××月)。各乡(镇)对实施乡“财县管乡用”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县“乡财县管乡用”财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改革领导小组”将对试点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大会,完善办法,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三
1.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财政核定包干经费中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费的结余额、单位组织的其他收入及其结余额允许用于分配部分。
2.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经费来源,实行工资总量调控。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控制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规定核定。
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有相对稳定其他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20%。
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浮动工资总额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5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30%o.
3.工资总额核定程序。事业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12月份职工档案工资花名册及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结合该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政策调资等因素,于12月底前核定该单位下年度政策规定的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总额。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经省财政厅批复后,应及时报送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根据收入结余情况,按规定追加本单位工资总额。
二、制定分配方案
1.事业单位制定内部分配方案要有利于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事业不断发展。
2.内部分配方案要科学合理。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所聘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历、资历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来确定绩效工资。要通过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工资与效益挂钩、兼职兼薪、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补充购买商业保险等多种适合单位特点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在提高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时,也要考虑适当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谐发展的原则。
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4.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收入分配,可与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目标责任挂钩,实行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协议工资等分配方式。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3倍;对无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5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目标责任的考核,规范法定代表人的收入分配程序,具体分配办法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实行工资专户管理
1.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就近、自主选择工资代发银行,开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专户。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可单独建立工资专户,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集中建立工资专户。工资专户开户手续按照《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e31号)的规定办理,主管部门将事业单位工资专户开户汇总表报省财政厅备案。
改革主题活动策划方案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十四
1、落实工作责任。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增加就业和控制失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先目标。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村(居)委会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保持就业和再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00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人,“4050”人员再就业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达到488人,其中跨省转移就业120人。
2、确保政策落实。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层层分解区政府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用好用足政策,充分发挥效应。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继续把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创业培训联动机制,着力解决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3、强化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认真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创建“劳务经济”等活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打造劳务输出品牌,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突出抓好独立工矿区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做好大学毕业生、复员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就业工作。
4、加强职业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以职业资格证书为手段,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在职培训力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抓好扶贫培训,建立一个有实力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打造培训品牌。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加快创业培训中心建设。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认真组织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按照3%的比例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按照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要求,积极探索企业化管理事业的单位改革改制的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医疗保险要重点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关闭破产、改革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同步推进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要研究实行市级统筹的办法。工伤保险要积极稳妥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参保工作,研究解决国有企业“老工伤”的问题。
2、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面征缴为重点,以五里牌镇蜡烛厂参加社会保险为突破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推行“五保合一”和社会保险双基数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和稽核力度,强化基础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启动实施“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督促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台帐。大力推广各行业各领域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8%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50%以上。完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努力探索在乡镇一级建立三方协商机制。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按照“主动巡查、突出重点、规范行为、严格程序、依法处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理规范职业中介等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保基金征缴率、农民工工资清欠率。积极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维权队伍建设。
3、全力做好维稳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调整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认真研究职工分流安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预案,及时、果断、妥善的处置各类矛盾和问题。
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水平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镇上下恪守“真心真意为民着想,诚心诚意为民解难,实心实意为民办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职业风范和“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廉洁自律、勤政高效”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服务站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努力营造一个“心齐气顺、和谐相处、运转协调”的工作环境,努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向前发展!
社保改革主题活动方案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五
一、顺利处理美国客户订单,70%余款收回,这样7月份至少能够完成3万多美金。当然不能只盯着一个客户。墨西哥客户太阳能电池板样品测试已成功,客户也比较满意,目前正在谈一个小柜的订单,根据和客户的联系状况,以及私人关系,目标7月份拿下订单。对于这样的客户,当然是要像猫盯着老鼠那样,抓紧,不放松,有望7月中旬收到定金。所以给自我7月份的目标是5万美金。
二、其余每个月的任务,很难细分,因为和客户的进展是在变化的。期望每月的任务能提前一个月定下来。
三、还有一个主要的任务,帮忙新业务员适应公司,尽早做出业务。目前,只有郑蓉是我负责,我会耐心为她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帮忙她早日为我们公司外贸业务作出成绩。
我明白,对于工作的计划也许还不让人满意,在我个人的便签纸上方,每一天的计划,都一条条写下来了,每一天的计划我相信是为我大的目标服务的,所以会脚踏实地做好。在公司这半年时光,我有不足的地方,期望同事领导给我提出,我会虚心理解,并改正,争取做得更好。每个公司都有自我的制度,以及管理方式,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我也会配合公司的各项制度。对于公司,我也有以下推荐:
四、对待资源资源。在上方的工作总结中,我提到,网络平台是一个很好的资源,有了平台,业务上有了明显的进步,客户积累量也突飞猛进。所以期望公司在资源分配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因为这个对每个业务员都狠重要!
五、对待样品。因为前半年,我出的大都是样品,所以对这一点体会比较深刻,如果样品单客户能培养成定期下单的长期客户,那目标是很容易实现,也为公司的长期客户做出贡献。我提出这一点并不是说我的样品出了问题,相反,我出的样品,客户都比较满意,测试也很不错,所以我期望能继续持续下去。因为样品是客户对我们产品的初步审核,是我们取得订单的关键。
外贸工作改革活动方案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十六
围绕学校重点工作,以区教研室“艺术体验”的课题展开教学实践与反思的研究。以课改的新理念提升美术教研组教学研究与课堂教学的能力和水*。进一步团结协作,使美术组工作有新的发展。新学期开始了,这学期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的部署,美术教研组计划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在课题《艺术体验》的教学实践与反思中扎扎实实地展开这学期的教学研究,落实在每个年级的日常教学中。运用好现代教育技术,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审美鉴赏能力,继续认真开展实践、反思、再研究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时的教学生活中,采用集体交流、交叉交流的方法进行讨论研究。相对上学期的研究,我组会加强对二至四年级的日常研究,让课改的理念不仅仅停留在一年级新教材的运用上。
1、组织学习美术新课程标准,踏准美术教育教学的新步伐。
2、组织观看《课堂教学案例与分析》的录像,学习和汲取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进一步明确课堂美术教学的方向。
4、三位老师采用集体交流、交叉交流的方法,不断学习和摸索现代教育技术,提高为教学服务的能力。
5、积极参加各类各项培训、学习活动,把信息带回“家”。
1、认真完成常规教学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按时上课。努力实施美术新课标、新理念要求下的美术新课教学,在此期间不断组织深入地学习、研究新课标,钻研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创新意。教研组内共同讨论、分析每位老师在教学上的优势与弱势,更加有的放矢的改进课堂教学,求真务实。
2、加强美术课课堂教学的案例研究工作,使我校美术课教学逐渐步入适应新课改要求的科学轨道。
3、教研活动常规化,每两周开展一次,确保质量、扎实有效。在保证新课改的研讨富有成效的基础上,经常组织对教学设计的研讨,不断使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本学科教学更科学、有效地整合。提高“随堂课”质量,三位老师利用交叉交流的方法和课间休息时间交流各年级教学之后的感受与经验,提升整个美术学科的教学质量,注重教案的设计与改进。
5、经常组织听课、评课,交流教学体会。组织老师本学期内开展1—2次研究课,多和外校的老师交流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
6、认真策划、创编每一次的艺术活动。
1、努力扎扎实实开展美术兴趣小组活动,到达预期的目标。做
好辅导工作,使艺术特长生的水*更上一个台阶。培养尖子,提升兴趣。辅导学生参加各项比赛,力争佳绩,展现风采。
2、结合“艺术体验”活动,发挥美术组宣传、美化的作用。
3、教研组自我建设和积累工作。
三教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七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
《※※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12月8日
※※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市殡葬管理办法》以及《※※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积极落实殡葬改革各项措施,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坟墓开展专项治理,基本实现“三沿六区”无坟化,到20底以前全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对骨灰的管理。杜绝火化区内骨灰装棺二次葬的现象,有计划地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活动,坚决制止违规建设、经营公墓的行为。五是深化殡葬礼仪改革。引导群众采取科学、文明、节俭的悼念仪式,操办丧事和少占地或不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葬形式。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区域管理,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全面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有步骤地推进火葬,把全区划分为强制火化区与推行火化区。强制火化区为※※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所辖各居委会社区。推行火化区为不含上述地区的本区其它全部区域。强制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推行火化区内公职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其它人员死亡提倡和逐步推行火葬。
构死亡的人员;非强制火化区内的公民在强制火化区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遗体火化。
(三)规范丧葬行为,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对应火化死亡人员实行土葬或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土葬、将遗体偷运至推行火化区或外县市治丧和土葬,以及在强制火化区内搭设灵堂灵棚治丧,在接运遗体或出殡沿途抛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打响铳,将遗体、骨灰抬棺游街,大型车队送葬游街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四)各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搞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单位部门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齐抓共管,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开展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所属范围内的家属死亡后,其火葬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配合,督促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单位已改制或撤销的及火葬区域内的居民死亡后,由当地乡镇、办事处及村、(居)委会负责。
(五)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全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政府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1.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布《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通告》,张贴至全区各单位机关院落及居民集中居住区(由各单位、村(居)委会具体负责)。
2.各单位、社区居委会门口必须悬挂宣传横幅1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不能少于10条(宣传内容由殡葬管理办提供,具体工作由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
3.区殡葬管理办公室组织宣传车到城区及全区主要公共场所、村、(居)委会巡回宣传,并散发宣传资料(由区殡葬管理办负责)。
4.将殡葬改革工作重要宣传资料及主要领导专题讲话精神,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进行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电视台、报纸、广播、墙报、标语开展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殡葬文明新风,教育改变人民群众陈旧殡葬观念。
四、组织领导
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区委书记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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