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交易过程中起到事前约束、事中管理和事后解纷的作用。一份完善的合同应当包括清晰的权利和义务条款。以下是一些典型合同范本,它们经过精心编写和严格审核,是合同起草的良好参考。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_____个月的房租_____元以及_____元的押金共计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在使用出租房屋期间,因影响其他居民生活而造成的纠纷及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将房租按月支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房子,将于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在三个工作之内退还所有押金给乙方。
9.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0.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甲方应照常退还押金给乙方。
1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年 月 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 月 日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二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厂牌型号:。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三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的其他【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 】承担。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抵押和出售
7-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房屋返还
9-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 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签于: 签于: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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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鉴于:
1.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成立于_________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系_________(出资人/股东名称)出资_________元(出资人/股东是多名的应分别载明)。
2.经评估(审计),截止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资产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负债合计为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元。
3.本次_________(产权标的名称)转让,各方当事人已被授权。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出让人或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载明)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市挂牌,采用_________(协议转让或拍卖或招投标等)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第四条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的,约定必须与转让标的企业安置职工方案一致。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载明。)
第五条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六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资产处置
经甲、乙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附“产权交割清单”或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七条经甲、乙双方约定,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采取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一次付清的方式
(1)产权转让总价款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总价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的方式
(1)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付讫,并提供合法担保,余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首期付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首期价款。
第八条产权交割事项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权交割清单”,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或资产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_________方承接。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期限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支付。(亦可针对支付的具体税收和费用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甲方未能按期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或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总价款,每逾期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已付款项全额返回给乙方。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产权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并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
第十五条其他_________。(上述条款若有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执业产权经纪人、产权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使用须知”和本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产权标的方执_________份,产权经纪组织各执________份,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执_________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_________执份。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盖章):_________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五
承租方:___________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在正常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租赁期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免租期。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使用。
四.定金:
1.乙方应付的定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支付给甲方定金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在本合同签定之后至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五.租金:
1. 数额: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形式支付给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_______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汇出日期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五日,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五日,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1. 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如果租赁合同终止,甲方及时清点,乙方按时交还房屋,注销营业执照,并付清乙方应付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七.其他费用:
1. 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讯、管理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 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 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或灾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面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九.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运,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由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元整。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补充协议:
十三.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3.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事项,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六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监理部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乙方工作需要,增加一间租房。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增加出租房屋:右边第二间门面 。
2、该房屋的租赁期根据乙方的需要而定,(开始租赁日期为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此租金在整个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上涨或下降。
4、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使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七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总价款为: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提供,包装费用由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办理,运输费用由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办理,保险费用由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房屋买卖 合同(协议)
出卖人(
甲
方
)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共有权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买受人(
乙
方
):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共同买受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居间人(
丙
方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物 权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法 》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出 卖 人 、 买 受 人 和 居 间 人 在 平 等 、 自愿 、 公 平 、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就 存 量 房 屋 买 卖 及 委 托 居 间 事 宜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第 第
一 一
条 条
房 房
屋 屋
基 基
本 本
情 情
况 况
及 及
权 权
属 属
情 情
况 况
( 一 )
出 卖 人 所 售 房 屋 ( 以 下 简 称 “ 该 房 屋 ” )
坐 落 于 :
沈 阳 市
房 产 证 号 为 :
, 登 记 建 筑 面 积 共
平 方 米 ( 本 款 所 述 房 地 产 信 息 以 房 地 产 证 或 相 关 正 式 法 律 文 书 上 的 记 载 为 主 )。
( 二 )
该 房 屋 规 划 设 计 用 途 为 :
囗 住 宅 / 囗 公 寓 / 囗 别 墅 / 囗 办 公 / 囗 商 业
囗 工 业 / 囗 其 他 :
。
( 三 )
买 卖 双 方 均 清 楚 该 房 屋 以 现 状 出 售 , 买 受 人 己 检 查 或 己 授 权 代 表 代 为 检 查 该 房 屋 , 故 买 受 人 不 得 以 不 清 楚 房 屋 情 况 或 产 权 现 状 拒 绝 交 易 。
该 该
房 房
屋 屋
产 产
权 权
现 现
状 状
如 如
下 下
及 及
若 若
存 存
在 在
抵 抵
押 押
状 状
态 态
需 需
赎 赎
楼 楼
的 的
办 办
理 理
方 方
式 式
为 为
以 以
下 下
哪 哪
种 种
( (
单 单
选 选
)
)
出 卖 人 对 该 房 屋 产 权 现 状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并 保 证 没 有 查 封 情 况 , 如 与 实 际 情 况 不 符 则 出 卖 人 应 按 本 合 同 第 十 二 条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
日 内 将 红 本 房 地 产 证 原 件 交 予 双 方 指 定 的 监 管 定 金 和 交 房 保 证 金 的 第 三 方 。
日 内 还 清 贷 款 , 办 妥 注 销 抵 押 登 记 手 续 , 出 卖 人 于 办 理 注 销 抵 押 登 记 手 续 当 日 将 红 本 房 地 产 证 原 件 交 予 上 述 第 三 方 或 第 三 方 指 定 的 担 保 公 司 。
( (
四 四
)
)
该 该
房 房
屋 屋
的 的
租 租
赁 赁
情 情
况 况
为 为
以 以
下 下
哪 哪
种 种
方 方
式 式
( (
单 单
选 选
)
)
,
口 甲 方 未 将 该 房 屋 出 租。
口 甲 方 己 将 该 房 屋 出 租 , 甲 方 保 证 己 取 得 承 租 人 放 优 先 购 买 权 或 放 弃 购 买 权 之 书 面 证 明 。
买
卖
双
方
同
意
以
下
哪
种
方
式
处
理
租
赁
等
事
宜
口 出 卖 人 须 于
前 解 除 原 租 赁 合 同 , 买 受 人 对 因 原 租 赁 合 同 而 产 生 之 纠 纷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
第 第
二 二
条 条
成 成
交 交
价 价
格 格
经 出 卖 人 和 买 受 人 协 商 一 致 , 该 房 屋 成 交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 小写 )
元 ( 大 写
元
), 该 成 交 价 格 不 含 税 费 , 因 本 次 交 易 所 产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根 据 本 合 同 第 八 条 之 的 定 承 担 。
本 次 交 易 约 定 交 付 的 附 属 设 施 设 备 、 装 饰 装 修 、 相 关 物 品 等 见 附 件 清 单 , 清 单 所 列 设 备 、 装 修 及 物 品 等 无 需 买 受 人 另 行 付 费 , 成 交 价 己 包 含 清 单 所 列 物 品 价 值 。
第 第
三 三
条 条
交 交
易 易
定 定
金 金
定 金 交 付 :买 受 方 在 签 订 合 同
日 内
,支 付 购 房 定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 小 写 )
元 ,大 写
署 的 监 管 协 议 或 类 似 文 件 上 指 定 的 监 管 账 号 中 以 后 ,视 为 出 卖 人 本 人 己 收 讫 定 金 , 出 卖 人 应 向 买 受 人 出 具 定 金 收 据 , 出 卖 人 拒 绝 向 买 受 人 出 具 定 金 收 据 的 , 不 影 响 定 金 的 生 效 。
第 第
四 四
条 条
交 交
房 房
保 保
证 证
金 金
出 卖 人 应 结 清 房 产 交 付 前 所 欠 的 物 管 、 水 电 及 其 他 设 备 设 施 等 应 付 费 用 , 并 保 证 按 约 定 的 交 房 条 件 如 期 向 买 受 人 交 付 房 产 , 为 此 出 卖 人 同 意 从 定 金 中 预 留 人 民 币 ( 小 写 )
元 ( 大 写
元 ;
)
10 日 内 , 由 第 三 方 无 息 退 还 给 出 卖 人 。出 卖 人 拒 不 结 清 所 欠 费 用 或 未 按 约 定 条 件 如 期 交 付 房 产 及 家 私 家 电 的 , 买 受 人 有 权 要 求 将 此 款 用 于 抵 扣 所 欠 费 用 或 用 于 补 偿 损 失 不 足 部 分 仍 由 出 卖 人 承 担 ( 如 附 有 家 私 家 电 的 , 包 括 家 私 家 电 交 付 )
。
第 第
五 五
条 条
房 房
款 款
付 付
款 款
方 方
式 式
双 方 同 意 买 受 人 按 如 下 方 式 支 付 除 购 房 定 金 以 外 的 房 款 :
1 、 买 受 人 须 于
年
月
日 之 前 支 付 首 期 购 房 款 ( 不 包 括 定 金 )
人 民 币(小 写 )
元 ,( 大 写
元 )
2 、 买 受 人 应 在 买 卖 双 方 办 理 首 期 购 房 款 监 管 截 止 日 前 向 银 行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提 交 贷 款 申 请 的 相 关 资 料 , 贷 款 金 额 以 银 行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承 诺 的 贷 款 金 额 为 准 ,如 银 行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承 诺 的 贷 款 ( 组 合 贷 款 则 以 银 行 与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承 诺 的 贷 款 金 额 之 和 计 算 )
少 于 应 交 房 款 余 额 的 , 买 受 人 应 于 银 行 出 具 贷 款 承 诺 函 之 日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通 知 之 日 起 ( 如 属 组 合 贷 款 , 则 以 较 后 发 生 的 时 间 计 算 )
七 日 内 向 第 三 方 或 监 管 银 行 补 足 首 期 款 , 如 多 于 应 交 房 款 余 额 的 , 买 受 人 可 向 监 管 银 行 要 求 将 多 出 部 分 退 回 , 出 卖 人 应 无 条 件 配 合 买 受 人 办 理 监 管 银 行 要 求 的 手 续 。
出 卖 人 应 一 同 办 理 首 期 款 监 管 手 续 并 配 合 买 受 人 办 理 贷 款 申 请 手 续 , 并 签 署 《 收 款 帐 户 确 认 书 》等 银 行 或 第 三 方 要 求 签 署 的 相 关 文 件 。
3 、 买 受 人 因 自 身 原 因 未 获 得 银 行 或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批 准 的 , 双 方 同 意 按 照 以 下 哪 种 方 式 解 决 :
第 第
六 六
条 条
权 权
属 属
转 转
移 移
登 登
记 记
( 一 )
当 事 人 双 方 同 意 , 自 买 受 人 按 照 本 合 同 第 五 条 约 定 将 楼 款 一 次 性 支 付 至 买 卖 方 指 定 的 第 三 方 监 管 账 号 或 取 得 银 行 贷 款 承 诺 函 , 且 出 卖 人 己 取 得 房 地 产 证 原 件 ( 产 权 无 抵 押 、 无 查 封 )
之 日 起
日 内 , 双 方 共 同 向 房 屋 权 属 登 记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房 屋 权 属 转 移 登 记 手 续 。
( 二 )
出 卖 人 应 当 在 该 房 屋 所 有 权 转 移 之 日
日 内 , 向 房 屋 所 在 地 的 户 籍 管 理 机 关 办 理 原 有 户 口 迁 出 手 续 。
如 出 卖 人 未 如 期 办 理 户 口 迁 出 手 续 的 , 应 当 逾 期 每 日 向 买 受 人 支 付 房 屋 总 价 款 万 分 之 五 的 违 约 金 , 逾 期 超 过 1 5 日 未 迁 出 的 , 应 向 买 受 人 支 付 房 屋 总 价 款 10 % 的 违 约 金 。
( 三 )
在 收 文 回 执 载 明 答 复 日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 买 卖 方 须 办 理 交 纳 税 费 的 手 续 。
该 房 产 证 由 买 受 人 配 合 领 取 , 买 受 人 负 有 抵 押 义 务 的 , 买 受 人 须 在 领 取 新 房 产 证 当 人 办 理 抵 押 登 记 手 续 。
第 第
七 七
条 条
房 房
屋 屋
的 的
交 交
付 付
( 一 )出 出
卖 卖
人 人
应 应
当 当
按 按
照 照
下 下
列 列
哪 哪
项 项
约 约
定 定
将 将
该 该
房 房
屋 屋
交 交
付 付
给 给
买 买
受 受
人 人
。
口 办 理 完 毕 该 房 屋 所 有 权 转 移 登 记 手 续 后 ,
个 工 作 内 将 该 屋 买 受 人 ;
囗 出 卖 人 收 到 全 部 房 款( 不 含 物 业 保 证 金 )后
个 工 作 内 将 该 屋 买 受 人 ;
( 二 )
该 房 屋 交 付 时 , 应 当 履 行 下 列 第 1 、 2 、 3 项 手 续 :
1 、出 卖 人 与 买 受 人 共 同 对 该 房 屋 设 施 设 备 、 装 饰 装 修 、 相 关 物 品 清 单 等 具 体 情况 进 行 验 收 ,记 录 水 、 电 、 气 表 的 读 数 , 并 交 接 补 充 协 议 及 物 业 交 割 单 中 所 列 物 品 :
2 、 买 卖 双 方 在 交 楼 确 认 书 及 房 屋 附 属 设 施 设 备 、 装 饰 装 修 、 相 关 物 品 清 单 上 签 字 :
3 、 移 交 该 房 屋 房 门 钥 匙 ;
( 三 )
在 房 屋 交 付 日 以 前 发 生 的 物 业 管 理 费 、 水 、 电 、 燃 气 、 有 线 电 视 、 电 信 及 其 他 费 用 由 出 卖 人 承 担 , 交 付 日 以 后 ( 含 当 日 )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买 受 人 承 担 。
出 卖 人 同 意 其 缴 纳 的 该 房 屋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 公 共 维 修 基 金 )
的 账 面 余 额 无 偿 转 移 至 买 受 人 名 下 :
第 第
八 八
条 条
税 税
、 、
费 费
相 相
关 关
规 规
定 定
出 出
卖 卖
人 人
承 承
担 担
费 费
用 用
囗 营 业 税 ;
囗 城 市 建 设 维 护 税 ;
囗 教 育 费 附 加 ;
囗 出 卖 人 印 花 税 ;
囗 个 人 所 得 税 ;
囗 土地 增 值 税 ;
囗 出 卖 人 房 产 交 易 服 务 费 ;
囗 土 地 使 用 费 ;
囗 买 受 人 印 花 税 ;
囗 契 税 ;
囗 登 记 费 ;
囗 买 受 人 房 产 交 易 服 务 费 ;
囗 《 房 产 证 》 贴 花 ;
口 权 籍 调 查 费 ;
囗 公 证 费 ;
囗 房 产 评 估 费 ;
囗 律 师 见 证 费 ;
囗 保 险 费 ;
囗 抵 押 服 务 ;
囗 赎 楼 费 :
。
买 买
受 受
人 人
承 承
担 担
费 费
用 用
:囗 营 业 税 ;
囗 城 市 建 设 维 护 税 ;
囗 教 育 费 附 加 ;
囗 出 卖 人 印 花 税 ;
囗 个 人 所 得 税 ;
囗 土地 增 值 税 ;
囗 出 卖 人 房 产 交 易 服 务 费 ;
囗 土 地 使 用 费 ;
囗 买 受 人 印 花 税 ;
囗 契 税 ;
囗 登 记 费 ;
囗 买 受 人 房 产 交 易 服 务 费 ;
囗 《 房 产 证 》 贴 花 ;
口 权 籍 调 查 费 ;
囗 公 证 费 ;
囗 房 产 评 估 费 ;
囗 律 师 见 证 费 ;
囗 保 险 费 ;
囗 抵 押 服 务 ;
囗 赎 楼 费 :
。
, 如 因 出 卖 人 房 产 逾 期 供 楼 或 断 供 导 致 多 出 的 赎 楼 费 用 , 由 出 卖 人 承 担 。
第 第
九 九
条 条
房 房
以 以
产 产
权 权
及 及
具 具
体 体
状 状
况 况
的 的
承 承
诺 诺
( 一 )
出 卖 人 应 当 保 证 该 房 屋 没 有 产 权 纠 纷 , 未 被 限 制 转 让 , 出 卖 人 承 诺 其 配 偶 和 该 房 屋 的 共 有 权 人 均 知 晓 并 同 意 本 次 房 屋 交 易 ,认 可 本 合 同 及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的 约 定 , 且 无 他 人 对 该 房 屋 享 有 优 先 购 买 权 :
买 受 人 承 诺 其 配 偶 和 该 房 屋 的 共 同 买 受 人 均 知 硗 并 同 意 本 次 房 屋 交 易 , 且 认 可 本 合 同 及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的 约 定 。
本 本
条 条
独 独
立 立
条 条
款 款
,即
使 使
本 本
合 合
同 同
及 及
其 其
他 他
文 文
件 件
因 因
一 一
方 方
违 违
反 反
前 前
述 述
承 承
诺 诺
,依
法 法
被 被
变 变
更 更
、撤
销 销
、解
除 除
、终
止 止
或 或
认 认
定 定
无 无
效 效
的 的
,本
条 条
约 约
定 定
依 依
然 然
有 有
效 效
,守
约 约
方 方
仍 仍
可 可
依 依
据 据
本 本
条 条
款 款
追 追
究 究
违 违
反 反
承 承
诺 诺
方 方
法 法
律 律
责 责
任 任
。
。
( 二 )
出 卖 人 确 认 , 该 房 屋 在 其 本 人 或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期 间 , 在 房 屋 本 体 结 构 内 口 是 / 囗 否 发 生 过 非 正 常 死 亡 事 件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杀 、 他 杀 、 从 该 房 屋 内 坠 出 死 亡 、 意 外 死 亡 等 )
. 如 果 出 卖 人 在 签 署 本 合 同 前 就 前 述 事 隐 真 实 情 况 的 , 三 方 确 认 :
因 出 卖 人 之 欺 诈 行 为 , 使 得 买 受 人 和 居 间 方 在 违 背 真 实 意 思 的 基 础 上 订 立 本 合 同 , 买 受 人 有 权 依 法 要 求 撤 销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及 相 关 协 议 。
出 卖 人 另 应 承 担 如 下 责 任 :
l. 出 卖 人 应 当 在 买 受 人 提 出 请 求 后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返 还 买 受 人 全 部 房 款 , 未 如 期 返 还 的 , 出 卖 人 应 当 按 日 计 算 向 买 受 人 支 付 房 屋 成 交 总 价 万 分 之 五 的 滞 纳 金 。
2 、 出 卖 人 应 当 赔 偿 买 受 人 及 居 间 方 因 此 所 受 的 损 失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就 已 收 取 的 房 款 按 照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赔 偿 买 受 人 利 息 损 失 、 赔 偿 买 受 人 为 购 房 支 出 的 税 费 、 贷 款 费 用 等 实 际 支 出 、 买 受 人 己 向 居 间 人 交 纳 的 全 部 费 用 、 房 屋 价 格 上 涨 的 差 价 掼 失 、 买 受 人 实 际 支 出 的 装 修 、 物 业 、 使 用 费 用 等 。
( 三 )
出 卖 人 确 认 该 房 屋 主 体 结 构 内 ( 不 含 公 共 区 域 :
如 公 共 管 道 、 外 墙 、 屋 顶 等 )
囗 是 / 囗 否 存 在 漏 水 ( “ 漏 水 ” 指 房 屋 顶 部 、 墙 曲 、 室 内 管 道 或 地 而 发 生 的 涔 水 或 漏 水 现 象 )
的 情 况 . 若 该 房 屋 主 体 结 构 内 存 在 漏 水 情 况 , 出 卖 人 当 在 交 付 房 屋 之 前 完 成 修 复 。
如 出 卖 人 未 予 修 复 , 买 受 方 在 房 屋 交 付 后 自 行 维 修 的 , 出 卖 人 应 当 承 担 全 部 维 修 费 用 ;
因 维 修 房 屋 影 响 买 受 人 使 用 的 , 出 卖 人 另 应 当 赔 付 买 受 人 因 此 所 受 的 实 际 损 失 , 但 买 受 人 使 用 不 当 , 导 致 该 房 屋 主 体 结 构 内 发 生 漏 水 的 不 在 本 条 款 所 约 定 之 范 围 内 。
( 四 )
分 了 解 , 自 愿 买 受 该 房 屋 ,出 卖 人 应 当 保 证 自 本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至 该 房 屋 验 收 交 接 完 成 , 对 各 项 房 屋 附 属 设 施 设 备 及 其 装 饰 装 修 保 持 良 好 的 状 况 。
第 第
十 十
条 条
违 违
约 约
责 责
任 任
买 受 人 承 诺 符 合 现 行 政 策 规 定 的 置 业 条 件 并 己 知 悉 银 行 相 关 的 贷 款 规 定 , 否 则 , 因 买 受 人 原 因 无 法 购 买 的 , 责 任 由 买 受 人 自 行 承 担 :
出 卖 人 承 诺 其 已 如 实 告 知 房 屋 的 权 属 状 况 、 附 属 设 施 没 备 、 装 饰 装 修 等 相 关 情 况 , 并 保 对 交 易 房 屋 拥 有 完 全 处 分 权 , 并 无 产 权 纠 纷 。
1、 逾 期 在
日 内 . 自 合 同 约 定 的 履 约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至 实 际 履 行 之 日 止 , 每 逾 期 一 日 ,违 约 方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总 房 价 款 万 分 之 五 向 守 约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合 同继 续 履 行 。
2 、逾 期 超 过
日 的 , 守 约 方 有 权 以 书 面 通 知 的 方 式 解 除 本 合 同 。守 约 方 若为 买 受 人 ,买 受 人 有 权 以 书 面 通 知 的 方 式 解 除 合 同 ,并 要 求 出 卖 人 双 倍 返 还 定 金或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总 房 价 款 20% 支 付 违 约 金 ;
守 约 方 若 为 出 卖 人 , 出 卖 人 有 权 以 书 面 通 知 的 方 式 解 除 合 同 ,并 要 求 买 人 双 倍 返 还 定 金 或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总 房 价 款 20% 支 付 违 约 金 ;
由 此 成 第 三 方 损 失 的 , 由 违 约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第 第
十 十
一 一
条 条
不 不
可 可
抗 抗
力 力
所 所
有 有
权 权
转 转
移 移
/ /口 口
转 转
移 移
占 占
有 有
之 日 起 转 移 给 买 受 人 。
第 第
十 十
二 二
条 条
合 合
同 同
效 效
力 力
、 、
争 争
议 议
解 解
决 决
方 方
式 式
( 一 )
本 合 同 自 方 签 字 ( 盖 章 )
之 日 起 生 效 . 双 方 可 以 具 体 情 况 对 本 合 同 中 未 约 定 、 约 定 不 明 或 不 适 用 的 内 容 签 订 书 面 补 充 协 议 进 行 变 更 或 补 充 . 对 本 合 同 解 除的 , 应 当 用 书 面 形 式 , 本 合 同 附 件 及 补 充 协 议 与 本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 二 )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其 中 出 卖 人 一 份 , 买 受 人 一 份 。
( 三 )本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争 议 , 由 双 方 协 解 决 , 协 不 成 的 , 依法 向 物 业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
( 以 下 无 正 文 )
出 出
卖 卖
人 人
( (
签 签
章 章
)
)
买 买
受 受
人 人
( (
签 签
章 章
)
)
日 日
期 期
日 日
期 期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九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用于乙方使用,乙方承担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的支付
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4.2双方议定首期付_________个月租金,押_________个月押金,以后按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提前_________天支付下次房租。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宽带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期缴纳。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7.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
九、押金及违约金
9.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期归还房屋给甲方,期满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室内设施,并付清所应付的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的乙方。
9.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提起诉讼,中介方协助双方所需见证工作,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十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出租的__________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__室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___________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___________日,乙方应按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__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十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
房屋名称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_
间数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
地面质量_________
租期为___年___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十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省____市____区 路____号楼____单__元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十三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一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少儿舞蹈学习班。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为每年壹万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交纳方式为:乙方签定本协议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四、租赁期限内由甲方承担取暖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破坏房屋结构,房屋装修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且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装修费用。
六、在租赁期间房屋如出现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到期时,乙方应将房屋完好地交还甲方,如出现损坏,乙方应折价赔偿。
八、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
九、在房屋租赁期间如因乙方使用或管理不当致使甲方的房屋毁损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如在第二年乙方继续承租该门市,应在本租赁合同期满年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其续租后由双方约定第二年租金并签定租赁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不续租且逾期搬出房屋,每逾期一天将承担年租金的1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应当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十四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十五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成都市;位于第__层__室。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2.煤气费;3.物业管理费;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空调一个、(4)热水器一个、(5)桌子一个、(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十六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个_____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_____结算。______________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_____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把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柳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
房屋转让合同实用版篇十七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计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之用。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人民币),先付后住,实付租金以甲方的收条为准。
四、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费用结清后本押金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_______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赁期。
五、对甲方室内家具、家电应注意爱护,如有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期满后交还给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家具、电器应完整并可以正常使用。
六、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入住时,有责任协同甲方认定相关数据并办理有关的居住手续。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转租本房屋或用其作担保、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八、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与乙方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住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房屋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约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终止合约,甲方应退还按金或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物业的管理制度,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不应在本建筑物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住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4)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做饭。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屋内家具和电器完整、不得缺失。在甲方回收房屋时进行验收,若发现家具或电器缺失,乙方应按照物品原购置价予以赔偿。
十二、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对房内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_______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住户生活造成严重妨碍,住户反映强烈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十三、补充条款
合约到期,承租方如不续约,应允许甲方提前半个月带人看房。承租方租赁期结束应保持该房整洁。
十四、房内设施清单如下:空调壹部、洗衣机壹台、电热水器壹台、
十五、入住时水电表读数:电_________度;水_________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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