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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服务协议篇一
甲方(存车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
车辆特征:
乙方(停车管理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9、其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按年或按月)
交纳时间: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费元/月。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3、4项不能同时选择)
六、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盖章:
停车服务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压缩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集团各子、分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和业务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集团公司本着服务于集团各子、分公司的宗旨,根据国税发【20xx】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晋压缩天然气综字【20xx】1号文件的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为确保服务到位、职责明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指导服务
1、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监督以及考核相关指导服务。
5、为乙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及其他咨询服务提供统一的招投标服务;
6、为乙方搭建统一融资平台,对其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
7、为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8、组织开展天然气等新型燃气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攻关、推广应用以及技术交流与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行政服务
2、帮助乙方制定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监督乙方内部培训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
3、监管乙方职工薪酬标准制定及协调与社会劳动保险系统的衔接;
6、其它服务于乙方的行政事务。
二、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期限及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一)、服务费用标准
根据乙方销气量计提,标准为0.1元/立方米/年。
(二)、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乙方须在每月结束后次月5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账户支付上月度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传达集团的经营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2、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经营指导及行政服务;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新技术、新工业的推广工作,解决乙方技术难题;
4、负责对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对乙方新立项目进行定期考察及调研,对投资项目进行后期跟踪;
6、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监管;
7、协助乙方对其人员档案、薪酬情况进行管理;
8、收集、整理、汇总燃气行业相关业务信息资料,并及时分析通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贯彻落实甲方的经营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2、接受甲方对乙方业务经营及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质询;
3、认真组织实施甲方关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计划;
4、按时参加甲方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及时对企业人员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和上报;
6、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接受甲方的财务指导和监督;
8、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用。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停车服务协议篇三
甲方(存车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
车辆特征:
乙方(停车管理方):
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9、其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按年或按月)
交纳时间: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费元/月。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3、4项不能同时选择)
六、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停车服务协议篇四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为搞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属的食堂,满足甲方工作人员的就餐需要,为公司搞好生活服务保障,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食堂提供有偿管理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宗旨
乙方替甲方管理好职工食堂,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膳食服务。乙方保证食堂为就餐人员提供的用餐以不盈利为原则,实行保本经营,并努力做到经济实惠、品种多样、清洁卫生、菜热饭香、服务周到,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服务及管理范围
1、服务范围包括:
提供甲方员工早、午、晚、夜餐服务;
根据甲方要求全天提供膳食服务;
承办各类高、中、低档客餐;
供应各式酒水、饮料。
2、供餐形式:
员工就餐凭充值卡供应饭、菜、汤,实行个人充值、刷卡收费;
每餐有四款以上菜式,早餐有四个品种以上的点心;
各类高、中、低档客餐,按甲方或主办人预约订餐,按填写的客餐通知单安排,价格以薄利为原则。
夜餐;
节日员工加菜或宴席、自助餐。
三、管理范围
1、食堂现有的厨房及厨房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餐厅家具、水电维护、防火安全、做到物品堆放整齐、标签清晰。
2、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餐具每季度请市防疫站检验一次并及时公布检验结果、食品的采购、贮存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规定。
四、收费标准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分季度支付,甲方每季度结束前______日内支付______元给乙方。
五、服务水准
1、餐厅服务员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纪律、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2、餐厅食物经常检查、保持新鲜、餐具进行消毒、确保饮食卫生。
3、餐厅、餐桌、餐柜、地面等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4、保证饭菜质量,做到饭热、菜香,开设病号餐。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有关餐厅服务的要求和建议,经过协商,乙方认为能做得到的均予以采纳。
成立膳食生活小组,定期开会检讨食堂运作情况,监督食堂的管理,反映员工对餐厅工作的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
甲方每月安全大检查应把食堂列入检查之内。
除支付食堂管理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厨房设备用品大修、添置、房屋的修理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餐具每季请市卫生站前来检验一次并及时公布检验结果、洗涤用品、清洁用具、台布、工作人员的工作服洗涤。
各种税款由乙方支付。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执行,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或修改。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停车服务协议篇五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停车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年或按月)
交纳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_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费______元/月。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3、4项不能同时选择)
六、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停车服务协议篇六
市法制办4月11日就《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提出,小区停车位不足,相关部门可开发周边次干路设临时夜间居住停车位。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
《条例》明确了机动车停车是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统筹地上地下、城市乡村空间资源与布局,明确控制目标和建设时序,并将停车设施与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紧密衔接。
《条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并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对此,本市将给予支持,包括:政府可以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融集资金;对独立建设停车场的,可以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对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的停车场和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可以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对建设独立停车场和设置临时立体停车设施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同时,本市还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对平面停车设施进行改造,设置立体停车设施。
夜间停车位应选在居住区周边小路
对于社区停车位普遍不足的现状,《条例》提出,既有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的规定并经业主同意,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如果居住区不具备场地条件的,区政府可以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在居住区周边街坊路、支路和次干路分时分段设置夜间居住停车泊位。具体时间和路段由各区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居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泊位,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租居住区内停车泊位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居住区业主。在满足本居住区业主需要后,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可以将停车泊位出租给本居住区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本市还鼓励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桥下空间、边角空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地下管线检查井等市政基础设施,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已批开发项目建设的进度,不得损害相关人合法权益。临时停车设施的设置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
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城市区域停车设施控制目标、交通状况和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分时段设置和调整道路停车泊位,并定期进行评估;需要调整的,应当予以公示。周边停车场车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鼓励政府机关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
《条例》规定,本市停车收费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道路停车收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政府定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确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和动态调节机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驻车换乘停车场和中心城区域配套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
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以根据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定价。
本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维护内部停车秩序。同时,鼓励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机动车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
此外,本市鼓励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机动车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区在满足本居住区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将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停车泊位所有者、使用者开展错时有偿共享。单位或者个人错时停车的,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
逃缴拒缴停车费纳入信用“黑名单”
《条例》对如何停车进行了明确规范。停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停车入位且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进出停车设施停车泊位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等。违反上述规定,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调查取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记分和罚款的处罚,并拖移车辆;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停车场管理单位可以在停车人补交费用之前,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于拒绝交费并强行停放的车辆,可以采取限制驶离的措施,并及时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报告,将停车人逃缴、拒缴停车费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另外,对于私设地锁这一恶习,《条例》也制定了详细的罚则: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擅自在居住区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擅自在道路、居住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停车服务协议篇七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七)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二)。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二)。
第六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七)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二)。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二)。
第六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停车服务协议篇八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
坐落位置:薛家湾镇唐公塔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每四条 甲方就薛家湾镇鑫河湾小区(住宅1、2、3、4、5号共五栋,写字楼6号共一栋)
1、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 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 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 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 建筑管理。
7、 公共环镜卫生。
8、 保安。
9、 高层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五条 本物业的供暖及供暖费用的收取由甲方负责,但乙方有义务负责维护,所发生的维护费用经甲方同意,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自20xx年 9月20 日至20xx年9月20日止暂一年。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 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
(1) 甲方负责返修。
(2) 委托乙方返修,经甲方同意支付全部费用。
(3) 其他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第1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8、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的相关的给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 每
9、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剩余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所托管的物业必须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费等级)及物业管理等级服务标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以物价部门审核收取。
第十一条 住宅区的非居住用户管理服务费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收取。
第十二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收取须经甲方同意并申请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收取。
第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公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 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不属于保修范围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件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 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潮热效力。
第二十一条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达到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赔偿,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达到管理标准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商量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15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特别约定:乙方法人愿意将本小区 号楼 号房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停车服务协议篇九
委托方: 大学后勤保障处i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学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2、无偿使用(由学校投资建设的)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各种附属设施。房屋内的各种设备,根据江西日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__年6月10日)的《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正文)》的总价值为536,007元,也无偿使用。设备明细帐目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说明和资产评估明细表》,未列入评估明细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已列入评估明细表设备,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
3、今后由学校投资建设的学生餐厅和辅助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乙方无偿使用。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由后勤集团自行投资建设的餐厅及购买的各种设备,使用权归乙方。
4、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饭菜的供应上,做到早点的品种每餐不少于15个,中晚餐莱肴的品种不少于50个。在制作上体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价位上,米饭的价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关标准执行;莱肴的价格应做到确保每餐都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o.5元/份、o.8元/份的低价位的菜肴出售。
5、采取可行措施,建立责任体系,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
6、自觉接受上级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排污防污等的检测与监督。
7、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饮食服务质量检查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议”,征求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增加膳食管理的透明度。
8、加强锅炉房的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浴室、开水房按时开放。
9、按规定组织炊管人员到卫生部门体检,持证上岗。
10、对食堂米、面粉、猪肉、食油等大宗物品,应在合法经销商处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按规定索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确保质量。
四、今后,学生食堂的设备到了报损年限(或该报损)的按正常程序报损。新购置的设备,由甲方购置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购置的归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__年四月一日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停车服务协议篇十
雾霾天气严重,北京将公布机动车新限购政策。近几日,雾霾天气严重影响到我国大部分地区,引起雾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另外,随着购车摇号新政策的实施,市民中签几率进一步下降。如何解决空气污染和购车需求等问题呢?北京市副市长张工做客央视《中国政策论坛》节目时表示,目前政府和专家正在进行新的限购政策研究,是否采取摇号加拍卖方式,上半年将有定论。
一、谈“限牌”限购措施仍在研究
据了解,近日多个城市出台了关于治理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的纲要和条例,其中均将机动车限购限行提上议程,有关机动车“限牌”的传言再次引发市民极大关注。针对北京逐年下降的摇号中签比问题,是采取摇号加拍卖的方式满足用户,还是继续采取摇号的政策。北京市副市长表示,在汽车总量的调控方面,无论是分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还是分时分段限行,目的都是提高部分用车的成本,降低全社会用车强度。至于具体采取哪种方式(限购),现在政府和专家正在会商研究,预计明年上半年这些政策会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目前,上海和广州都已启动机动车限购政策,上海车牌采用拍卖方式获取,一般价格在7万左右。广州采取摇号加拍卖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购车需求。
二、谈治霾更换28.5万辆旧车
“北京的治霾最主要靠风,是真的吗?”昨天,北京市副市长对此表示,北京大气污染的结果源于污染物排放和气象条件两个方面,发达国家的地区治理到这个阶段,一定也是要靠气象条件的扩散和输送能力的提高来转变。
近两年,北京的秋冬季节处于极端不利的静风逆温的气候条件,这就导致雾霾发生频度有所增加,而且冬季比其他季节发生的频次也高。所以,今年北京在入冬供暖季以来提前做了准备,比如对于核心区东西城大力度实施4.4万户的平房电采暖改造,另外,在供暖季之前,通过前期政策使得老旧车辆今年更换了28.5万辆。
停车服务协议篇十一
甲方:(物业管理人)
乙方:(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xxx号)、《xx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xx]x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xx]第xx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1、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装饰装修审核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验收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第二条:装饰装修期限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时间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第四条、装饰装修相关费用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第六条:装饰装修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1、违约责任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七条:其他约定: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丙方代表人
(签字)(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停车服务协议篇十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公司的运输业务需求、车辆增多,特向乙方租用停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出租停车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租借停车用地为__________平方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每月_____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_____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过每月的_____日。
第四条甲方对其车辆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甲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六条甲方自行办理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七条甲方延迟两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收回场地。
第八条水电费由甲方自理。
第九条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甲方仅有权将该土地用作停车用地使用,而无权将其出售,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乙方不得在租借期间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或违约,乙方应保证甲方对场地的有效使用。
第十条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元给甲方,且甲方有权拒付租金,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______%;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有权收回所出租场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___%;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一方对因本停车场租用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停车服务协议篇十三
乙方:
就乙方在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提供给乙方7个机动免费停车位,并保证乙方任意7辆车能正常停放在停车场,超出7辆车,按照国家调整有关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对停车场、乙方车辆进行管理服务,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停车场设施或他人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负责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停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
3、甲方负责停车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停车场停放车辆,有权监督甲方对车场的管理,并提出建议。
2、乙方应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按位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在消防门口、防火卷帘门下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装配可靠的防盗报警系统,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四、协议到期后乙方仍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停车场,本协议以一年为期限自动续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停车服务协议篇十四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买受人认购本项目住房为 号楼 室,车位为该项目中地下负 层 号。
第二条 付款方式与价款、缴款日期
1、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一次性的付款方式支付该车位价款。
2、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小写)(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
3、缴款日期为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
第三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停车使用条件。
第四条 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车位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出卖人视为买受人违约,本协议自动失效,出卖人扣除车位总款10%的违约金,余款30日内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当日有权对该车位另行出售。
第五条 保修责任
在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维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使用
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2 页,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 份,买受人 壹 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停车服务协议篇十五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买受人认购本项目住房为号楼室,车位为该项目中地下负层号。
第二条付款方式与价款、缴款日期
1、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一次性的付款方式支付该车位价款。
2、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小写)(大写)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
3、缴款日期为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
第三条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停车使用条件。
第四条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车位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出卖人视为买受人违约,本协议自动失效,出卖人扣除车位总款10%的违约金,余款30日内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当日有权对该车位另行出售。
第五条保修责任
在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维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使用
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及附件共2页,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停车服务协议篇十六
甲方:中建五局资产公司长沙物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车主):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位于中建五局一公司15栋东头露天停车场的停车车位,此车场只提供车位停用,不承担车辆丢失等保管责任。
2、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1)车辆停放服务
(2)车辆凭卡出入制度
(3)停车内大门落锁
(4)维护车场内秩序
(5)制定本车场内的车场管理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经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车辆停放于甲方车场内,即视同自愿停放并认可本车场如下现状:
(1)露天
(2)车场内停车环境(非一般正规停车场环境)
2、若乙方停放于甲方车场内,则视同认可甲方如上车场现状,若因此产生的破胎、刮花、损坏、损毁等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3、乙方须遵守甲方车场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将车场管理制度公示于本车场内。乙方自签订本协议后即视同认可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无异议。
三、车场费用收取标准
1、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xx〕
58号规定,本露天车场车位使用费:大车200元/台·月,小车100元/台·月。
2、甲方向乙方出具往来结算收据,若乙方索要税务部门统一发票,则税金及附加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费用交纳日期
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须向甲方交纳车位使用费,若逾期未交,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禁止其车辆进入本车场及大院辖区内。
五、合同协议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优先续签。
六、协议终止
1、在本协议期内,若遇甲方对本车场开发及拆迁或其他变更,乙方须无条件撤出本车场,甲方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
2、若遇拆迁或其他变更事宜,甲方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应。
八、甲乙双方因与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原则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停车服务协议篇十七
本单位申请从事停车场经营,在此向停车管理部门:保证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如有违背,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建立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五、主动接受停车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纠正消除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人: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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