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能够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和分析所学的内容,提升学习效果。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我们需要真实、客观地回顾和总结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一
在人们的生活中,基本权利和义务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需要在社会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对于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体会,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意义。
第二段: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是指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自由和权利。这些权利在很多地方都被维护和尊重,比如说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这些基本权利不仅是我们生活中的基石,也是建立民主社会和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的体会中,基本权利的重要性不仅在于维护我们的自由和权利,也体现了自由、平等、人权等高贵的价值观。
第三段:基本义务
与基本权利相对应的是基本义务。基本义务是指国民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遵守的规则和要求。这些义务既有法律上的义务,也有道德上的责任。在我的理解中,基本义务是人类社会的支柱,它可以推动着社会的稳定发展。如果每个人都能够遵守基本义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第四段: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是矛盾的关系,相反,它们应该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我的生活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在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同时,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才能够得到保障,才能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仅需要关注自己的基本权利还需要承担基本义务的责任。
第五段:结语
总之,在人类社会中,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人民需要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享有基本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基本义务的责任。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自己在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方面的责任,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为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够愈加繁荣、和谐、稳定。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二
20__1月9号星期三,是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的第四次课。这次上课的主要内容有:党的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针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在经过短短1小时中,我粗浅的了解了两者的主要内容和辩证关系。这也说明了,我仍需在课后不断的学习。
首先,是党员的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就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我认为,第一、二、三项义务的核心在于学习、实践与贡献。学习是学生的天职,而且现在讲求的是终生学习,可见学习的重要性。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没有经过党课的培训、与同学相互探讨关于党的知识、关心时政要事等等一系列的学习下,又怎能称得上是“身为入党,心先入党”?常言道:厚积才能薄发。在经过理论的学习厚积下,实践与贡献就是考验我的重要途径。本学期,我有幸担任班级的宣传委员。我不仅要及时的为同学们带来各个活动比赛的最新消息;同时,还与其他班委共同举办了多次班级活动。在这过程中,我体验到班委、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当然,我时刻记得党员义务的第四、五、六项义务,在维护班级的制度之外,只有不断的在学习、实践中自我批评,才能更好的起到模范的作用。义务的第三项指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我不得否认班级工作的辛苦,小到活动的小礼品配送,大到班风班规的维持,只要我们能站在其他同学的角度着想,举办的活动更加人性化,贴近同学的生活与心声时,那种温暖的气氛才是一个集体最宝贵的财富!这个经验也让我更深刻的了解到第七、八两项的义务,因为真的只有密切联系群众,宣传于群众,工作才算是真的做好,而并非是个人秀。
然后,就是党员的八项权利。或许权利相对于义务而言更为抽象。但是党员权利是党内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其实,权利与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相互依赖的。有时候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是不可放弃的,因为有时权利本身也是义务。就如我们享有入党培训的权利,更有接受入党培训的义务。在党课的培训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充分的与老师、同学互相探讨,发现他人以及自身的不足,做到互相监督,共同进步!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三
通过这次讨论,加深了我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首先,党员义务和权利,既是怎样做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它,对党员来说,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可以不断努力,不断进步,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
其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促进党内民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和创造的需要,尊重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使每个党员都有了参加党内事务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从而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积极性、主动性。
再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员义务和权力是行动准则的具体化。有了它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从而使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保证和改善,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曾经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重要的思想,指明了党员义务和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党员既要认真履行义务,也要正确行使权利。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虽是不同的概念,各自有其特定的内容,但两者又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都服从于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根本任务这些一致目标之中。党员的义务,不是用来为某些人或小集团效劳,而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践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而自愿承担的责任。党员的权利,并不是用于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而是每个党员为了发挥自己的战斗作用必须获得的政治权利,这种义务和权利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本质特征,只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所有共产党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完成党的任务的政治权利,如果不亨有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从根本上说,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人,也不可能正确行使党的权利,因为,只要求亨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实际上是党所不允许我特殊党员,他所追求的只是谋取私利和特权。
通过学习讨论,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义务教育是每个国家发展的基石,也是每个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我有幸在这个国家接受了义务教育,并从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通过这段时光,我明白了教育的重要性,并领悟到了一些关于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充实的学习经历(250字)
义务教育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在上学的日子里,我不仅学会了基础的语言、数学、科学等学科,还接触了更广泛的文化知识。我在音乐课上学会了演奏乐器和唱歌,体育课上锻炼了身体,并学会了团队合作和竞争。此外,学校还提供了丰富的选修课程,使我得以进一步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比如美术、舞蹈和计算机编程。这些学习经历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储备,还培养了我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段:教育的启迪(250字)
义务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启迪思想的过程。老师们不仅教导我们如何学习,还教导我们如何思考。他们在教学中注重培养我们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让我们不仅学会记住知识,还能够灵活应用。他们引导我们思考人生意义和价值观,让我们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追求。通过这样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潜力和能力,并有信心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第四段:师生情感的建立(250字)
在义务教育中,师生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老师们不仅是我们的知识导师,更是我们的朋友和引导者。他们用爱心和关怀引导我们成长,与我们分享喜怒哀乐。我们也与他们建立了互信和尊重的关系,让我们能够充分展示自己,自由地表达意见。这种师生之间的情感,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和安慰,并为我们的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第五段:责任与回报(300字)
义务教育给予了我们很多,同时也要求我们承担责任。我们需要尽我们最大努力去学习,不仅是为了自己的未来,更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繁荣。我们需要尊重老师的辛勤付出,用学习的成果回报他们的努力。我们也要关心和帮助身边的同学,共同进步。义务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让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教育,更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的优秀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结论(100字)
通过义务教育的学习和体验,我深刻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和价值。它不仅为我提供了知识的储备,还启迪了我的思想和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我与老师和同学们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并学会了承担责任。我将永远感激这段充实而有意义的义务教育经历,并将努力付出,将所学的知识与价值观应用于实际,为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做出贡献。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五
在现代社会中,基本权利义务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它们的含义和影响。因此,本文将深入探讨基本权利义务的概念和重要性,并提出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权利与义务的内涵
基本权利是指个人具有的受宪法法律保护的、不可剥夺的一定社会利益,如言论自由、财产保护等。权利的存在不仅可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同时也能够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但是,权利不是可以任意行使的,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义务是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会中应当履行的法律规定的责任,如纳税、遵守法律等。
第三段:基本权利义务对社会的意义
基本权利义务是人类社会中彰显法治和社会正义的重要体现。在法治社会中,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互相制约、促进。权利使个人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和行使,但是义务同样是社会赋予个人的责任,每个人必须要遵守义务,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每个人都能够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和稳定。
第四段: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会出现权利与义务发生冲突的情况。这时候,需要我们进行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找出合适的解决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时刻清醒地认识到个人的权利是相对的,它们需要在尊重他人的权利的前提下行使。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因此,我们需要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平衡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权益,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五段:结论
基本权利义务是现代社会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每个人都应该认真了解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和内涵,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够构建起和谐、平等、公正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个人权利,促进社会进步。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六
近年来,随着中国教育的发展,义务教育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作为学生的我,通过参与义务教育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这种教育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义务教育的意义、成长与感悟、责任与担当、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这五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顾名思义,是一种对学生进行必要教育的义务。在这个过程中,学校使我们接触到了各种学科的知识,让我们从小就拥有了一种全面的知识储备。通过这样的教育,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义务教育还帮助我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起健康的心理素质。
通过参与义务教育活动,我不仅能获取知识,更重要的是获得了成长与感悟。在义务教育中,我们被要求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其中有一些是我们之前从未接触过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会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一次解决问题的经验都让我们在成长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时,通过义务教育,我也感受到了无私奉献的快乐,看到了帮助他人、造福社会的意义。
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肩负起了更多的责任与担当。作为义务教育的一员,我们需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学业,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为班级、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我们学会了与团队合作,互相支持,将个人的力量融入到集体的能量中,共同完成任务。这种责任感和团队精神的培养,不仅让我们在学习中获得更好的成绩,更让我们在生活中更加自信和成熟。
在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发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团队合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培养我们的集体意识和协作能力。在义务教育活动中,我和我的同学们共同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只有团结一致,相互帮助,才能顺利地完成任务。通过与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学会了倾听、沟通和尊重,从而更好地理解和互相包容。团队合作不仅帮助我们取得了更好的成绩,还培养了我们与他人合作的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团队合作,奉献精神也是义务教育的重要教育目标之一。义务教育活动是一种为社会、为他人而服务的活动。在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主动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仅收获到了成长和快乐,还体会到了奉献的价值。通过参加义务教育活动,我们学会了关爱他人,学会了分享,学会了把自己的力量用于更有意义的事情。这种奉献精神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成为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
在整个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它的重要性和价值。它不仅让我们获取了丰富的知识,还培养了我们的成长与感悟,锻炼了我们的责任与担当,激发了我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通过这个过程,我们不仅变得更加明智和成熟,更加美好和充实。义务教育不仅是我们人生的重要一页,更是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和重视它,积极参与其中,用自己的努力和贡献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七
在此,我们首先要明确,区别于人民,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一)公民和国籍
1.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确定一个自然人属于何国公民的标准是国籍。
2我国国籍法关于国籍取得的规定
(1)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中国国籍,就不得保留外国国籍;一旦具有外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2)国籍的出生取得(《国籍法》第4-6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注意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二)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一.平等 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在我国,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不限于口头形式,还包括书面形式、广播电视等。
2.言论自由的限制: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
(三)出版自由
1997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泄漏国家机密的、有黄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内容的、侮辱诽谤的和其他有害出版物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的范围。
(四)结社自由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核准登记制度。我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注意《集会游行示威法》的下列条文:
第6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7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三.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五.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概念
第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住宅不受侵犯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4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是一种积极受益权(财产权除外),即要求国家主动予以保障的权利。
(一)财产权
第13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劳动权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三)休息权
第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四)生活保障权
生活保障权是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达到一定年龄和一定工龄后离职休息,并依法享有相应的生活待遇的权利。
(五)物质帮助权
第4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六)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七)文化权利和自由
(一)妇女权利
第4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的权利
第49条【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三)华侨的正当权益、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第5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八
第一段:引言(200字)
义务是指对于自己、他人或社会有责任和义务要履行。人生在世,不仅要享受权利,更应当承担义务。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义务的重要性。下面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义务与责任(200字)
义务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义务是一种责任,是人们为了公共利益而应履行的行动和责任。作为一个公民,我有义务尊重法律,遵守规章制度。此外,我还有义务关心家庭,照顾父母和孩子。在工作中,我需要履行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积极努力,做到尽心尽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是每个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
第三段:义务与服务(200字)
义务与服务紧密相连。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有义务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这可以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上,如帮助老人过马路、捡起别人掉落的物品等。此外,义务还可以扩展到社会服务中,比如参与志愿者活动、捐款捐物等。通过履行社会义务和服务,我体验到了给予的快乐和满足感,也扩大了自己的社交圈,提高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第四段:义务与奉献(200字)
义务和奉献是相辅相成的。义务履行的背后是对他人的奉献精神。奉献是一种无私的付出,是为了帮助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而自我牺牲的行为。奉献可以表现在不计报酬地帮助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甚至甘愿牺牲自己的利益来保护他人。通过奉献行为,我懂得了关心他人、关爱他人的重要性,也体验到了奉献带来的内心愉悦和成就感。
第五段:义务的价值和意义(200字)
义务的履行不仅有利于个人成长,也有利于社会团结与和谐。一个有责任感和义务意识的人,不仅能够尊重他人的权利,也能够为他人的利益着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关心别人、尊重他人,也学会了宽容、理解和协调能力。随着义务的履行,我逐渐成为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人,并在与他人合作中体验到了团队合作的力量和乐趣。
总结(200字)
最后,我深刻认识到义务的重要性和意义。义务是每个人为社会和他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履行义务,我懂得了尊重、关心、服务他人的重要性,体验到了奉献和团队合作的快乐,培养了自己的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希望将来更多的人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九
人生在世,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他人和社会尽一份力量。而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地感悟到了义务的重要性和价值,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义务与责任
义务和责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个人的义务是指自觉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一种责任。这种责任感的源泉在于个人对社会的认同和关爱,是一种内在的驱动力。在我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个人的义务和责任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只有当个人具备了感受他人需要,并愿意主动地为之付出的能力,才能真正将义务转化为责任。
第三段:义务的价值
履行义务不仅仅是一种道义上的要求,更是一种精神追求。在我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充实感和成就感。当我看到自己的付出真正地帮助到了他人,为他们带来了快乐和希望时,我内心深处涌动着一种满足感。这种满足感让我意识到,履行义务不仅仅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的心灵成长和内心的平和。
第四段:义务的力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是实现这个使命的关键。在我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义务的力量。有时候,即使遇到了艰难和困境,但我深信只要坚持履行义务,就能够克服困难,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改变和希望。义务的力量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都能够通过履行自己的义务,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能够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段:结论
通过履行义务,我不仅仅获得了成就感和满足感,更重要的是提升了自己的道德水平和人格魅力。义务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使命。只有当我们真正意识到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和价值,将其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时,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因此,我决心将履行义务作为一种习惯,把它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
宪法在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对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作了详尽的规定:
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关于人身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
义务是指个人或组织不仅在法律规定下的义务,还有一些道德、社会价值所赋予的责任。每个人都有义务去做一些为他人、为社会付出的事情。而对于个人来说,参与义务活动可以帮助我们培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同时也能收获更多的人生体验和成长。
第二段:义务心得的重要性
义务心得体会是义务活动后的个人思考与总结,是对参与义务活动的反思和总结,不仅有助于个人的成长,也可以对他人起到启示和影响。通过写作义务心得,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所从事义务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加深对社会责任和奉献精神的认识,促进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第三段:义务心得体会的内容和方式
在写作义务心得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回顾义务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自己参与的原因、具体行动以及中途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其次,总结义务活动的收获与感悟,包括通过义务活动获得的经验、提高的能力和改变的态度;最后,对未来的展望和规划,表达自己在义务活动后对社会责任和奉献精神的看法和信念。
第四段:实际例子与情感体会
我曾参与过一次义务活动,为一所偏远地区的小学孩子提供辅导和关爱。在这次活动中,我教给孩子们数学和英语,帮助他们解决学业上的困难。通过与孩子们的交流和互动,我深刻体会到他们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改变生活的期许。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自己能够给予他人帮助的能力和责任,同时也激发了我更多地去关注他人和社会问题的热情。
第五段:总结与启示
通过参与义务活动并写下心得体会,我深刻认识到义务活动对于个人的价值和意义。义务心得的撰写不仅是对所从事活动的回顾和总结,更是对自身价值观和生活态度的梳理和提炼。它可以帮助我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信念和态度。同时,义务心得的分享也能够为他人提供参考和启示,引导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义务活动中,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宜居的社会。
最后,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们都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义务,并主动参与到各种义务活动中去。通过积极参与义务活动,并在活动后进行心得体会,我们将更好地发现自己的潜能,培养自己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同时,这也是我们履行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的有效方式。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义务,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二
作为一名社会人士,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有着义务需要履行,这些义务需要我们尽力去完成和实现。尽义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对待,不辱使命。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尽职尽责、敬业奉献”的精神,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一、认真履行职责
尽义务的第一要义就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对自己的职责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做好什么。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做到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让自己的事业更加美好。我曾参与过一项重要的项目,需要我认真梳理数据,做好文档整理工作。虽然这项工作非常耗费时间,但我依然认真对待、尽心尽力,最终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好评。这让我深刻体会到,责任和信任是建立在认真履行职责之上的。
二、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尽义务的第二要义就是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现代社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只有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在职场上处于有利地位,实现个人价值和生存发展。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更好地适应不同职业发展需要,适应社会变化和发展。我始终认为,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才能在职场上优秀表现。
三、不断提升自我价值
尽义务的第三要义就是不断提升自我价值。一个人的价值决定了他的未来发展和生存空间,因此,我们需要不断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价值。无论是通过学习技能、提高智力素质、与人沟通交流、表达自己观点等方面,只要努力去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就能在职场中脱颖而出,实现自己的价值。
四、加强团队协作
尽义务的第四要义就是加强团队协作。现代社会的竞争已经不再是个人的竞争,而是团队的竞争。所以,我们需要发扬团队精神,积极沟通与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企业和个人的价值目标。一个优秀的团队需要每个人都有较高的责任感和协作意识,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的团队并不能实现目标。因此,我们需要注重沟通,快速形成共识,迅速制定方案,实现更好的协作。
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尽义务的第五要义就是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作为一个社会人士,我们不仅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也应该关注社会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的开展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需要我们发扬爱心、奉献精神,为社会和人民多做贡献。正是因为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才能创造美好的社会环境,创造美好的明天。作为一个参与过公益活动的人,我深深感受到,我们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真的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温暖和关爱。
尽义务不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树立起“尽职尽责,敬业奉献”的精神,为实现自己和社会的价值目标而努力。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三
作为一个社会中的成员,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都会承担一些义务。从家庭到社会,我们与人们交往的各个方面,都需要不断地增进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知道,这些义务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我们的价值观和生命真谛所在。今天我们要探讨尽义务的体会和心得。
段2:尽义务的重要性
尽义务是我们社会中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之一。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尽义务对我们自己和社会所贡献的价值。从个人角度来看,尽义务可以帮助我们塑造品格,成为有价值的人。例如,我们在家庭中尽孝道,可以增加亲情的凝聚力,促进家庭和睦;在社会中遵守交通规则,可以减少交通事故,保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而从社会角度来看,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尽义务,社会将会更和谐、更稳定。因此,尽义务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段3:尽义务的困难
然而,尽义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时候我们会感到疲惫和困难,甚至会因为遇到困难而放弃。例如,我们工作上需要承担的责任,可能会让我们感到无力和沮丧,但我们还是需要坚持下去。同时,我们也会遇到那些背离原则的人和事,这时候我们需要有一种心态去面对它。
段4:尽义务的心得
面对尽义务的困难,我们需要始终保持坚定的信念和远见卓识。首先,我们要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明确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其次,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行动力,积极做好义务工作;再次,我们要注重细节,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自己;最后,时刻保持一颗谦虚的心态,以爱心和耐心对待他人,让我们的尽义务更有力量。
段5:总结
总之,尽义务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事情。尽义务不仅可以培养我们的品格和做人方式,也能为我们的社会和谐贡献力量。我们需要时刻保持坚定的信念和远见卓识,充分发挥自己的手脚,注重细节,谦虚耐心,为我们的尽义务加油助威。让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颗尽义务的心态,为美好的社会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四
新义务教育心得体会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9月1日起施行。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6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五
章节名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课程类型:理论课
学时:1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教材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三维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通过本节课与上节课内容,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义务。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社会事件的导入和讲解,结合民航机场和航空公司的现状及发展前景,深入浅出地讲授知识。
3、情感与价值观目标:通过知识的讲解,让学生树立保护自身权利、遵守法定义务的理念;引导学生认同和遵守学校的军事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培养学生为标准的军人;使学生认识到生命、健康的可贵,各民族同学之间互相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和睦相处。
教学重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教学难点:人身自由的边界,引导学生遵守军事化、标准化管理模式。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课件和教案,学生作业本,纸条等。
教学方法: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课堂讲解,以教师讲解、学生互动探讨知识、回答问题为主的方法;采用启发的方法,结合实际案例和练习,巩固知识。教材分析:
本学期教材为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课程,是法律条文的照本宣科和空洞乏味的理论说教。我校是民航职业院校,培养学生为标准化的军人、高端职业化民航员工;本课结合社会事例、民航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积极引导学生了解民航知识和社会基本常识。
学情分析:
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法:
行等社会事例,使学生树立权利和义务并举的理念,防止权利的滥用而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同时,通过课堂讲解和作业题等形式让学生引起持久和广泛的讨论,最好能够形成全校性的大讨论,从而让学生从心底里接受对于搜查、没收寝室违章物品的做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尽量从根源上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尽可能避免由于使用违章电器而触发的火灾事故。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学生的引导和管理过程中,更应该发起出现火灾如何自救逃生、合理使用灭火器、发生事故时如何疏散人群等急救宣传。通过事故前预防,发生事故中的积极合理处理,事故后的反思、学习,使火灾事故发生的几率尽可能接近零点。
教学内容及过程:
课堂内容导入:
回顾上节课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重点讲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内容之前,通过上节课知识的回顾,起到承上启下和加深记忆知识的作用。)
新课程讲解:
一、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通过图片形式,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习近平在全国人大的选举过程,引入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通过图片的介绍,向同学们宣传课堂外的知识,如莫言及其作品,诺贝尔奖文学奖,习近平的孝道,国家主席当选的条件等。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规定
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提问?
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学习知识后,迅速让学生总结)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规则:留出思考题,并提问学生回答
年满18周岁精神病人,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没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能力。(随着医学的发展,精神病人被治愈后,依然有能力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人身自由
(一)宪法37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
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提醒学生在课本的空白处记笔记,并思考:法律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合法搜查需要什么条件呢?(讲解展示搜查证等)
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不用搜查证!
(1)身带行凶、自杀器具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品的;
(3)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二)机场安检搜身
链接机场安检小知识:
机场安检三难
(1)由于航班延误而导致旅客第二次安检
(2)对于醉酒旅客安检的苦恼
(3)冬季由于旅客穿着厚重引起的安检麻烦
答案:个人的人身自由不足以对抗公共安全,因此不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
(三)学校搜查学生寝室,收缴违禁物品,是否违法呢?
图片展示之后,安排三分钟的讨论时间。分法纸条,让学生书写观点,每一条观点的背后写上姓名,最后由学生收集后交到教师处,并由学生书写至黑板。(只要言之有理,不论对错,酌情作为平时成绩)
在学生书写过程中,带领学生讲解成都“一环七纵”道路限行的规定和加油站抽烟可能引发的灾难,并讲述“过失纵火罪”,过失引起火灾,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到学生板书,并公布正确答案。学校发起集中销毁违禁电器做法的合理性。
三、宗教信仰自由
1、宪法第36条之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展示图片,介绍几个宗教常识,讲解中介绍学生了解宗教常识,风景名胜,著名人物等。
2、介绍伊斯兰教,转而介绍清真饮食之南航的“新疆航食”。
我们学校新疆学生众多,特别是有独特民族习惯的回族和维吾尔族,他们禁
食猪肉、血液,曾经在四川有“猪是回族祖先”的错误说法,不同民族和宗教的学生住在一起,可能由于平时开玩笑而引起打斗事件,甚至上升为民族仇恨。穆斯林学生与汉族等其他民族同学共同生活学习,同学们应该互相尊重信仰、民族习惯,和平共处。
3、机场和航空公司为不同信仰人群提供礼拜、祈祷场所
图片展示:银川机场、香港机场、迪拜机场建立礼拜或起到地点。
四、知识总结
1、公民的基本权利
2、公民的基本义务
五、练习和巩固
单选7道,判断题5道。
六、上次作业回顾
高考状元拒录事件
2009年,因重庆市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少数民族身份作假,北京大学决定放弃录取。此前,由重庆市监察局牵头,公安局、重庆市民宗委、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招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事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纠正了包括何川洋在内的31名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31名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点评:
七、作业(作业1必做,作业2、3中选做一题)
作业1(必做)
1、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
2、宪法规定“执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3、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4、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作业2
夜里凌晨2点,寝室同学都在熟睡。突然附近寝室有人大声疾呼,“着火了,赶快逃命啊!”门外火势凶猛,大烟弥漫。
住在六楼的你遇到火灾,应该怎样自救?
作业3
你现在是一名首都机场安检员,正在给即将登机的乘客进行安全检查,这时走过来一名酒气熏天的乘客。经过多次提醒,但都拒绝接受安全检查。
请想办法说服醉酒乘客接受安全检查。
要求:(把你的办法详细写在作业本上,100字以上。
并与你的同桌分别扮演安检员和醉酒乘客,下节课上课进行“情景模拟”演练。)
八、教学反思
高尔基说,“爱孩子是老母鸡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是国家的一桩大事,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给学生讲授知识,不仅仅只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传授做人的道理和如何正确生活的常识。
高校发生火灾事故比较频繁,多是学生偷用违禁物品造成的。除了学校每周的强制检查之外,能够使学生尊重自身的生命,尊重别人的生命,认识到由于自身使用违禁物品而产生危害的严重性。同时,通过宣传、学习,能够正确掌握自救或逃生的技能,这不仅仅是课堂上可以做到的事情,需要全体教师和同仁齐抓共管,安全责任无小事,一个微小的火灾事故,毁掉的不仅仅是学生公寓,更重要的是花季少年对远大理想的追求,以及家人刻骨铭心的伤痛!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六
义务是指一个人根据法律规定,无偿向他人提供帮助或者承担特定的社会责任。正所谓“No one can do everything, but everyone can do something.”义务不仅涉及到法律和社会责任,更关乎一个人的品格和道德准则。在义务中成长和成熟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许多的东西。
第一段:义务的意义
义务让我明白了,自己仅仅是一个人,但是社会和世界却需要每一个人出其担当和承担责任。义务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成为一种行为方式,更是一种心态和生活态度。不论是个人生活还是社会治理,人与人之间始终离不开相互帮助的关系。义务是法律的规定,不受人情和利益决定,它是一种强制性的约束力,并能让我们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形成健康、和谐的社会风气。义务,有时也是一种贡献,是一种为人类文明而努力的方式,尊重自己的爱心和责任。
第二段:义务心得体会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义务的存在。义务是一个人成长和锻炼品格最重要的媒介之一。做义务工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任。义务工作,让我得到了很多锻炼,让我成长到了今天这个样子。比如当我还是很小的时候,我在一次义务工作中经历了先尝试任何事情的权利的挑战,让我知道了自己很多的弱点,也让我学会承担责任和积极沟通。
第三段:做义务的方法
做义务工作,首先要有责任心和爱心。有责任心,才能对自己的行为和工作负责,对承担的义务有更强的自觉性。有爱心,才能把别人的利益看的更重,帮助别人的时候更有感悟。需要善于思考,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这样才能做得更好,服众更多。创造性的思维可以激发我们多方面的发展,尽可能的解决问题,才可能更好的发挥工作效应。坚持做好义务,尽己所能,不断努力,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
第四段:义务的收益
义务工作不仅仅是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义务工作能够发展我们的交际技能和人际关系,增强我们的自信和勇气,让我们更好的融入我们的社会。义务工作也让我们更加珍惜所拥有的,认识到自己的优缺点,让我们走向更加积极的生活状态。同时,义务的行为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和维护,促进社会秩序和道德风气健康。
第五段:参与义务的建议
在义务中,我们更应该多考虑别人,尽可能地帮助别人,以此来得到成长和人脉的积累。不需要过多的角力和分析,遇到困难只需勇敢前行,一步步积累经验。同时,我们也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提供合适的资源和指导,促进彼此的发展。义务,不是单单一个人承担的责任,更是对整个社会和人类文明贡献的一种方式,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进步。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七
执教者:张振东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重点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三、教学难点
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构建法治意识
四、教学过程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成为你们的习惯,因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师:这节法制课我们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 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8、质疑
同学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学生质疑——交流——疑难解惑(师)课后反思:
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篇十八
义务是指个人或团体基于一定的法律、道德、社会等规定或内在的自觉,主动参与、履行并承担某种责任和义务。对于我个人来说,多年来参与各种义务活动,无论是在学校、社区还是志愿者组织,都收获了许多。下面我将从感悟义务、提升自我、培养习惯、建设社会、传递爱心五个方面展开,谈谈我对义务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参与义务活动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每次参与义务活动,动员自己去关心、帮助他人的时候,我都会感到一种使命感在内心充盈。义务活动让我懂得,作为一个社会一员,我有责任为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他人分担一些困扰和痛苦。也让我懂得,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活,还要与他人、与大家一起努力,共同将社会建设得更加美好。
其次,义务活动对我的个人成长和自我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义务活动不仅能够提升我各方面的能力,还让我从中获得了一种成就感。参与义务活动,我学会了与他人合作,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培养了解决问题的思维和创新能力。在义务活动中,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优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反思和改进,逐渐提升了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我感觉到自己已经成长了很多,变得更加成熟和自信。
再次,义务活动培养了我一些良好的习惯和素质。参与义务活动,意味着要按时履行承诺,保持准时、认真地参与每一个活动。这让我学会了守时,也培养了我做事认真、负责的态度。此外,还通过义务活动培养了我一些社交和人际交往的能力。在与他人合作中,我不仅要学会倾听和理解,还要学会尊重他人的意见,共同制定出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习惯和素质不仅在义务活动中有用,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够得到运用。
另外,通过参与义务活动,我也体会到了义务活动对于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仅仅需要政府机构和经济实力的支持,还需要每一个公民都能够主动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义务活动不仅可以弥补社会资源的不足,还能够发挥社会共同体意识,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和谐稳定。通过义务活动,每一个个体都能够给予他人更多的关爱与帮助,推动社会向着更加公平、和谐、美好的方向发展。
最后,义务活动不仅是传递爱心的方式,更是建立互助和善意的桥梁。通过义务活动,我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分享和传递爱心,共同追求着一个美好的目标。在义务活动中,我们相互支持、激励,彼此成为生活的伙伴和精神的寄托。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收获了友谊和感动,更重要的是明白了爱心并不需要多么伟大的行动,只需要我们用真心去关心、帮助他人,就能够传递爱与温暖。
总之,参与义务活动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段重要经历,给予了我许多宝贵的体会。通过感悟义务、提升自我、培养习惯、建设社会、传递爱心等方面的努力,我逐渐领悟到了义务的重要性以及义务带给我的成长和回报。将来,我将继续坚持参与义务活动,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改变身边的人和社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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