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方案可以带来积极的变化和效益,为个人或组织带来发展机会。当需要制定一个方案时,我们首先要明确问题的性质和目标。我们将向大家展示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成功方案,希望能够为你的方案制定提供一些参考。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一
一、招聘对象:
在职幼儿教师、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时间和地点:
20xx年元月11日上午8:30准时在园面试。
三、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及内容
8:30——-8:40:参加面试人员到候考室报到,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8:40——-9:40:全体面试人员进行统一理论测试和简笔画检测(统一命题《我心目中的幼儿园》)。
讲:即兴演讲。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
弹:用钢琴演奏一首乐曲(边弹边唱)。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跳:自选乐曲伴舞。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
2、特长展示:除钢琴外,个人的其他特长展示。满分10分
3、现场答辩满分20分,5分钟内完成
四、报名材料:
自荐材料一份(含学习、工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书法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五、招录纪律:
招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招录程序严格把关。
现场答辩:
1、你为应聘这一职业,做了哪些准备?
2、你认为自己最大的缺点是什么?
3、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4、幼儿教师如何处理孩子间的纠纷和过错?
5、你认为在当今社会中幼儿教师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6、幼儿教师面对调皮的孩子如何教育?
7、怎样成为孩子们喜欢的老师?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二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社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中学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28名)。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委培毕业生;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7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8、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更多内容请访问:中国大学网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三
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安排,提高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保障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公开招聘遴选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任教,缓解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以下简称“s科”》师资短缺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三科”师资队伍素质,为全面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师资保障。
2020年我区拟招聘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专项计划教师”)30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往届或2021届毕业生;近5年(2016年及以后毕业)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岗位。2021届毕业生参加本次考试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专业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学科教学(语文045103)、语文教育(670104k);报考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学科教学(思政045102)、思想政治教育(670115k);报考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历史学类(0601)、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学科教学(历史045109)。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2018届至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于2018届至2021届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参加本次考试可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需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八)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三科”教学,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在编的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含2021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四
1.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幼教岗位需注明类别。
2.对参加国家、福建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2016年将服务期满的可以报名并享受加分政策,参加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参照执行。其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附件:2017年宁化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宁化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笔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公开招聘笔试命题考务工作。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委托省卫生健康委一并代为组织,教育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由省教育厅协调其参加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组织的教育类统一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须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6、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纳入放权试点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指导监督下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实施招聘,事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省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各批次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发岗位公开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
3、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xx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xx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xx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驻地在乡镇的省属事业单位,或初级综合类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安排10%—20%左右的.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各单位上报岗位情况统筹确定。
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网上报名审核人员采集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4月21日上午9:00参加“网上报名”业务培训会议(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503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xx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事业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xx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xx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xx年4月22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六
一、 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拟为县直单位和卫生系统招聘4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政治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二)应聘人员范围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 (**文化广场古郡集团裙楼四楼)
3、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医院护理
专业
的需带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加盖院校公章),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报名表并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2张。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三)笔试考试
笔试
成绩
满分为100分,依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2:1的比例进入面试
,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四)面试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政审、考核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招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视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按成绩进行补录。被聘用人员列入县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五、纪律监督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7〕55号)规定,河南博物院等9家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情况可在河南文化网了解)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文化厅党组指导下,厅人事科技教育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厅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河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4.热
爱
文化事业;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此方案发布时间计算年龄),特殊专业技术型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此方案发布时间计算年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
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并提前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文化网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2日至2017年9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文化厅人事科技教育处备案。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14日(周六、周日正常受理)。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xx-x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河南省xx-x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编写序号,加盖公章,用人单位留存1份,报考人员留存1份,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发放
准考证
,另1份待报名结束后,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厅人事科技教育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符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 1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艺术表演团体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岗位除外)。
2.报名地点及咨询联系电话:应聘人员直接到有关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详见下表)现场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各自专业和岗位需要,自行命题,省文化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省文化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满分卷面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文化网和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文化厅和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
关于
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各招聘单位对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于2017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见各招聘单位报名联系。
监督电话:0371-69699721(省文化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1:省文化厅厅直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2:河南省xx-x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注:1、本表一式3份。2、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他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字迹要工整。3、每份表格贴1张照片,照片上写上报考者姓名。)
2017年9月2日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七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
关于
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7]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7]55号)的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具体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如下:
小学
语文6名小学数学4名
小学体育4名
小学美术3名
小学音乐3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
现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8、具备教师任职的
其他
条件;9、现未就业(注:曾经就业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合同;已入编的特岗教师视为已就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提交由当地教育局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一)
报名
与资格初审3、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8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8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
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7 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
生活
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9月9日17:00前到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307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洛阳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八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
纪律检查组:xxx
二、相关工作人员安排
第一轮:
调度:xxx(总体协调,选手抽签、抽题,时间安排)
备课室负责人:xxx
联络员:xxx
统分:xxx
核分、公布分数:xxx
评委:外聘评委2人,其他评委在学校评委库中抽取大理科评委,并在5月28日晚上9:00以后通知。
第二轮:
调度:xxx(总体协调,选手抽签、抽题,时间安排)
课表安排:xxx(5月30日早晨8:00通知到年级组)
备课室负责人:xxx
统分:xxx
核分、公布分数:xxx
评委:外聘评委2人,其他评委在学校评委库中抽取大理科评委,并在5月29日晚上9:00以后通知。
三、具体流程:
1、被考核人员凭身份证进入校园,到“抽签、候场室”(办公楼三楼物理实验室四)候场,并将手机关机装入信封写好名字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同科目的人员进行抽签后,在“抽签序号表”上签名确认,并将号码牌贴于右胸部(面试结束方可取下)。
3、同科目的`第一位选手进行抽题确定本科目的试教内容。进入备课室不能带手提电脑、上网本和其他相关资料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第一轮为40分钟,第二轮60分钟(备课过程中不能出备课室)。
4、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试教室。试教前不能进行自我介绍,试教过程中不能透露本人的相关信息。试教时间第一轮10分钟,第二轮45分钟。
5、第一轮试教结束后,由评委提问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约为3-5分钟。
6、单个环节结束后,被考核人可到候分室(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等候,不得再进入候场区域和备课区域,并保持等候室的绝对安静。待后一位被考核人员试教和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前一位被考核人到试教室领取本人成绩单。
7、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九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及纸质张贴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7月29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泸溪县明德小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 考试内容: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本学科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本学科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 8月2日。笔试准考证于8月1日到泸溪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为试教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不得自行报考公务员及其它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方案由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均为硕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政府。自建院以来已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近十万名,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等荣誉称号,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2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现设机车车辆学院、护理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开设专业50多个,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5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委(监察处)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40名硕士。详见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zzrvtc、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7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7,进入“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7月25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石老师,张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371―6690180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八、其他事项
公开报名开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发布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请所有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主页及人事处网站,以免延误时间。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一
第一章:校庆60年活动的战略方向与策划构思.第二章:校庆60年筹备工作内容与工作组的建立.第三章:针对校庆活动的策划方案与阶段性工作的内容制订.第四章:关于校庆活动本公司的服务领域第一章:校庆60年活动的战略方向与策划构思50周年校庆目的一:通过本次校庆活动为切入,向社会各界传达本校的发展历程、教学成绩以及在新的时代环境下,紧随脚步,对教育方针与理念的转变信息,扩大本校在社会的影响力,提升社会的认知与美誉度。二:通过本次活动的规模效应,营造出强烈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在校学生对学校的了解与信任,形成荣誉与自豪感。三: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完善校园的“软件工程”,编撰校园的校史、构建“文化长廊”开辟“学子回音壁”等信息、宣传、交流平台。四:以本次活动为机遇,充分展现实验中学的所取得的成就与荣誉,向与会的各级领导与师生进行汇报,并聆听相关的意见与建议,完善今后的工作领域,并力取得到领导的满意。五:借助本次活动,以“学子梦想的出发地”“心灵的故里”为主题,加强本校与已毕业乃至已步入中年的学子取得联系。彼此关注、支持,营造“校园情怀”“师生情感”的氛围,并为日后的相关校园活动奠定基础。60周年校庆策划构思:一:针对本次实验中学的50年华诞庆典活动,本公司的策划构思之一是不局限于校庆这一活动,(活动方案是重点之一),充分考虑校方的战略方向与目的,结合校方的`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前瞻性与完整性,并具有延伸力的可行性系列方案。二:通过对校方资料的整理与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互补,进行研究,对校方进行了解。挖掘活动可利用信息资源,重点突出,做到有的放矢,形成宣传“尖刀”效应。三:在活动中更多体现“共有的荣誉”“卓越的成就”“真挚的情感”“团结的楷模”的人文主题,以“情感”为凝聚,形成强烈的氛围统一。四:在活动中,更多采取“创新性”手法,使本次活动的参与形式、参与范围、交流的渠道进行拓展,做到在校师生的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五:运用商业手法,重点突出实验中学的“品牌”内涵,完善从各个社会认识层面对于本校的了解。针对本校的优势资源,进行强势(差异化)突出,并制订具有领先性的策划意见。第二章:校庆50年筹备工作内容与工作组的建立针对本次活动,首先按照工作内容需求制订筹备机构的构成与分工。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校庆筹备工作秘书处;外事接待小组校历编撰小组文本稿件小组节目编排组财务监察小组;后勤保障小组校庆宣传小组制作小组;具体责任分工责任人《一》筹备工作委员会工作内容:1负责总体策划、组织、协调校庆活动。2直接管理组织为校庆筹备工作秘书处。3向校庆秘书处制订筹备工作整体内容、工作目标、注意事项、工作流程与工作时限等。4处理校庆秘书处反映出的筹备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与指引。5制订本次校庆活动的主题。6对校庆活动中产生的重大决定与突发事件进行决策。成员组成:《二》校庆筹备工作秘书处:工作内容:1接受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监督与管理校庆筹备各专项小组。2根据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的整体校庆方案,制订各筹备专项小组的组成。对其的工作内容进行规划与要求,制订与传达活动的流程与日程安排表。3对各筹备工作专项小组的筹备工作进行定时监督、指导,并对各小组的工作进行情况,进行协调和组织。4及时向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反映各专项小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反映。5对于各专项小组在筹备工作中产生的“大问题”与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反映到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听取处理意见,并进行执行细则。《二》成员组成:《三》专项工作小组活动接待小组工作内容:1直接接受校庆筹备工作秘书处的领导,根据秘书处的活动流程,制订本小组工作的日程表。2向筹备工作秘书处申领邀请活动人员的相关资料与名单。3负责对本次活动所要邀请的各级领导、嘉宾、校友等进行联系与接待。4制订本次接待活动的工作方案。5及时向筹备工作秘书处反映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本小组工作中不可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6安排所要邀请人员届时的参观、接待与节目的参与活动。7及时完成秘书处对于本项目组的具体要求。8保持与相关小组的联系,遇到共同协作的问题共同协作完成成员组成:(组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州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17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中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7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9.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期间[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复查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网上报名系统”(http://124.128.225.21/wb_gzqiandongnanrs/webregister/)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2017年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考试时间相同的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7月16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也将再次开放《报名表》打印功能。逾期不再开放]。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下同),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缴费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每个岗位缴费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9:00至7月14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7月12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可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州人社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7年7月1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7年7月1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资格初审复查。2017年7月15日9:00至16日17:00为各初审单位开展资格初审复查时间[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初审复查期内考生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各初审单位应再次对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有关信息进行复查,对因审查不严导致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初审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报州人事考试中心予以改报;拒不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复查期结束后,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除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外(已进入考试环节的,考试成绩无效),还将追究初审(初审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6.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8:00(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存]。
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7.缴费结束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岗位予以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17:00前向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不提出改报申请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单位收到改报人员申请后,应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报州人事考试中心予以办理改报手续。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7月29日,详见《笔试准考证》、《2017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2017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时间及地点见《2017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对象按下列条件确定: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实际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考生应关注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含资格复审递补,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本《实施方案》指定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2017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各用人单位领取(详见《2017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2)。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 面试(专业测评)所占比例。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专业测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后开始开展。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九)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十)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二)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十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黔东南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程序于2017年9月11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2017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见附件2)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三
1、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
凡应聘我园教师者必须经过考核,否则不予录用。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聘工作在网上发布公告,成立旺庄幼儿园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拟录用教师须报街道主管部门审批并公示。
二、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良。
2、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
3月25日——4月8日,带好个人简历到旺庄中心幼儿园报名。
五、面试时间
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地点
地点:旺庄中心幼儿园二楼多功能室
七、面试具体事项安排:
1、课堂展示
要求:由幼儿园提供展示活动主题,应聘人员围绕主题展开教学活动。
准备:提前一天通知应聘人员课堂展示主题。幼儿园准备好相关班级。
2、即兴演讲
要求:应聘人员进行2分钟自我介绍;结合主题进行3分钟即兴演讲。
3、弹唱或舞蹈
要求:应聘人员在弹唱或舞蹈中任选一项展示。(每人控制在3分钟)
4、美术技能
要求:应聘人员根据所给主题,用美术技法表现(画、剪、折、撕等)。
5、特长展示
要求:应聘人员展示自己的特长,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详情面谈,有意者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朱园长、殷园长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无锡市新区长欣公寓160号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四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6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许昌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占地近1700亩,现有教职工1514人,其中专任教师1181人,副高以上职称373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972人。学校设有23个教学院部,举办有62个本科专业和17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十个学科门类,有14个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5个河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试点、河南省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是一所理工为主、多科协调、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组织、人事、教学、纪检监察的学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和许昌学院网站(网址http://),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许昌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id=26),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艺术专业加试等。?试讲(非艺术专业60分,艺术专业40分):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内容自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答辩(非艺术专业40分,艺术专业30分):采用演讲、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艺术专业加试30分。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妥否,请批示。
附件:许昌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许昌学院
2017年7月10日
公务员考试网事业单位栏目推荐: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2.2021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3.2021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奖学金及以上。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小学教育工作。
2.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报到、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时须提供上述证书等,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前取得。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及以后出生)。
4.因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人社局、莆田市实验小学、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有关大学的网站、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等有关网站上发布招聘方案等信息。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生提前准备《莆田市市直小学公开招聘2021年新任教师报名表》打印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请认真参看《报名表》填表须知)。在招聘现场提供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莆田市市直小学公开招聘2021年新任教师领导小组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20xx年11月20日上午,闽南师范大学
20xx年11月21日上午,福建师范大学
具体面试地点提前一周在招聘会学校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
(二)考核办法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科学学科: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片段教学的内容。考生根据考题,先进行60分钟备课,再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随后进行现场问答。课堂片段教学(含现场问答)与教案稿分别占考核分值的80%与20%。
(2)小学体育学科:考核内容含片段教学(占考核分值的70%)和专业技能测试(占考核分值的30%)。具体面试步骤如下:
1.片段教学: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片段教学的内容。考生根据考题,先进行60分钟备课,再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随后进行现场问答。课堂片段教学(含现场问答)与教案稿分别占该项考核分值的80%与20%。
2.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测试当天由评委就队列队形口令、田径、球类、技巧四大类编制考题,考生根据试题要求做示范展示。
(3)小学美术学科:考核内容含专业技能测试(占考核分值的30%)和片段教学(占考核分值的70%)。具体考核步骤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120分钟):
考核方式:现场创作命题画。作品规格:油画40cm×40cm至80cm×80cm。国画4尺3开至4尺。其他画种4开至半开。时间:120分钟。表现手法不限,分值100分,所需工具、用品由考生自带。
2.片段教学: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片段教学的内容。考生根据考题,先进行60分钟备课,再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随后进行现场问答。课堂片段教学(含现场问答)与教案稿分别占该项考核分值的80%与20%。
(4)幼儿学科:考核内容含专业技能测试(占考核分值的60%)和片段教学(占考核分值的40%)。具体考核步骤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30分钟):
具体为“唱、跳、说、画”技能测试,每个项目分值15分。其中“唱”为清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歌词),限时3分钟;
“跳”为自选一段舞蹈(题材不限,歌曲及播音设备自带),限时3分钟;
“说”为现场抽选一个幼儿故事,限时3分钟;
“画”为命题简笔画(不上色,作画工具自带),现场作画,限时30分钟。绘画用的8开图画纸等由招聘单位提供,其他材料自备。
2.片段教学: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片段教学的内容。考生根据考题,先进行60分钟备课,再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随后进行现场问答。课堂片段教学(含现场问答)与教案稿分别占该项考核分值的80%与20%。
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考核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按1:1比例参加考核的(含考核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考核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若语文、数学、科学学科岗位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为考核最后成绩;
若体育、美术、幼儿岗位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先,若片段教学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为考核最后成绩。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将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六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地处贵阳市小河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金竹镇,距贵阳市区12公里,共占地面积200公顷,其中试验田土面积81公顷。现有下属18个科研所,16个机关处室,1所附属中学,1所职工医院。其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科技工作、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农业科研发展规划,指导直属科研单位的改革与发展;依据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发展、科技扶贫等方面的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对全省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农业科技乡土人才培训工作和开展科技服务;实施科教兴黔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我省科技体制创新体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建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其中,管理人员
11名,专业技术人员9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在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非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非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13日,共三天;
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金欣社区: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内。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3 张;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初审合格人数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本科及以下岗位初审合格人数,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壹佰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3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笔试时间及地点:
(a)时间:2017年8月(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b)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计算及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分高低顺序及单个职位招考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进行试讲);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布。
3、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时间、面试地点及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各相应应聘职位的所需掌握的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1) 非教师类其他岗位: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算计入总成绩。
(2) 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分别按40%、30%和30%计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 2017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截止2017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3761723
监督电话:0851—83761334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州省农科院
2017年7月3日
公务员考试网事业单位栏目推荐: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4715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