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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一
如下:稳定是第一要务,镇党委、政府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民政、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两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今年还为综治配备了两辆摩托车用于下村办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钟内赶到事发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160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镇里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乡镇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镇、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而我镇罗家村的张__,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区的组织者之一。为做好他的稳定工作,镇党委书记欧阳海波亲自带队,耐心细致地给他讲政策,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推心置腹地与他交朋友,使张圣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一心一意到常宁开矿去了。端午节那天,洞尾村道湾组年仅三十岁的妇女雷__,因与丈夫张国强吵架服毒自杀。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湾组打人命官司。闻讯后,镇长廖楚明迅速带领人大**周志辉、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尧苏等人到现场调处。经__、栖凤渡双方镇、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达成了协议。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今年共组织了8次全镇性的排查纠纷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89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1月份七一一矿的退役治理覆盖问题,4月份与桥口镇共同调处了罗家村与黄泥滩村的坟山纠纷,5月份与栖凤渡镇共同调处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杀事件,8月份协调处理了街洞煤矿转运站对街洞村的煤尘污染问题。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镇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__年7月,我镇洞尾村新湾组村民李__骑摩托车路过栖凤渡镇瓦灶村时,被狗咬了一口。当时,他没有在意,既没有确认狗的主人,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20__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__的亲属听说是瓦灶村邓家的狗咬的,纠集40余人,到邓显德家要求赔偿。镇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镇、村干部与李__的亲属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这件事因为死者的疏忽,无法确认狗的主人,应该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一场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二是结合镇情,依法调处。今年5月,我镇红五星村六组妇女李某,带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该村11组邓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无人看管,不慎掉进邓道成的果园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认为是邓道成家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属责任事故,要求对方高额赔偿。镇调委会认为,__是养鱼大镇,到处是鱼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长加强防范。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邓道成向李某赔偿20__元结案。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镇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我镇共有“七九”兵20名,是苏仙区人员最多的乡镇,牵头人张__是郴州市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__稳,苏仙区就稳。为了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我镇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三盯一”制度,对每名“七九”兵确定了3名责任人(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取消双休日,要求责任人与“七九”兵同吃同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加强信息畅通,镇办公室每天对责任人进行早晚调度,了解“七九”兵的情况。三是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镇政府派两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时对重点人员跟踪管理。今年,我镇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军群体人员做到了无一名赴省赴京上访,为__镇乃至苏仙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13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二
3月17日,我区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和“三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区委副书记李彦文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主持会议,副区长、娄星公安分局局长李彦,区人民法院院长羊志宏等领导出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旨在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和风险,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实现我区创建全省“平安县市区”目标。
李彦文充分肯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的工作形式。他指出,这种形式既可以全面总结经验、分析情况,又可以研究问题、交办任务,对下一步开展工作非常有意义、有帮助。他要求,要集中力量抓好近期政法工作,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机制、压实责任、落实要求,要有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加强督查,让各项工作取得效果。李彦文强调,“三大整治”行动要有声势、有力量、有行动,用效果来检验工作;要抓紧、抓好、抓实,真正抓出成绩。
会议下发了《娄星区打击ps及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娄星区打击吸毒贩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相关单位还就打击整治行动作了表态发言。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三
临近春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庆阳市宁县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2月1日下午,宁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慕杰主持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讨会,认真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了《宁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讨论稿),并对做好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该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明确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抓好其他工作的首要条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
二是要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预知性,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村组、社区、企业一线,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准确、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涉访人员的相关情况,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确保排查工作无疏忽、无遗漏,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不上交”。
三是要确保各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措施的可操作性,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内矛盾纠纷特点,认真分析原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分门别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在实践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参加会议的有县司法局、县城建局、县人社局等16个单位负责人共计20余人。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四
7月11日下午,盐边县教体局召开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工作视频会精神。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位领导对于分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化解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并就化解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讨论。
会议规范了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教体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调解信息等录入到大调解系统;政策法规室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等材料的报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矛盾纠纷研判材料的报送。
会议强调: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对于分管范围内和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工作负责。二是各位领导、各股室要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三是严格把关,各分管领导对于分管范围内的相关信息报送把关。四是不断完善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讼的`有机衔接及相互配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五
8月22日下午,娄星区6-7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在区司法局召开。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彦主持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各乡镇、街道政法书记、区直三调联动专项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负责人分别通报了6-7月份的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全区社会治安工作情况。6-7月份我区共排查矛盾纠纷749起,成功化解734起,其中村居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375起,乡镇调处中心受理纠纷124起,区级调处中心受理纠纷235起,涉及标的2068万元。6-7月份防民转刑案件2起涉及4人、防群体性上访4起涉及52人、防群体性械斗2起涉及25人。
刘杰听取各单位的发言后,充分肯定了之前的工作,赞扬了大家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立足本职、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但也警醒大家要对目前的形势有足够认识,要明白现在我区不稳定因素还有很多,不稳定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务必引起重视。刘杰指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有一定的反思: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思想认识不统一,领导认识不到位;二是对本辖区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没有具体的工作方案;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了解不到位,增加了工作难度;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没有落实,台账资料报送不及时。
刘杰强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要有新认识、新举措:一是贯彻落实《娄星区“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二是政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治安环境;三是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对于需要区里支持协调的,要及时汇报,合力调处;四是要做好信访工作这篇文章,各级各部门不可懈怠;五是对于涉及非正常死亡的矛盾纠纷要从速从快处理到位。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六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xx乡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山林、资源权属纠纷,山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社会筹资、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xx乡2013年以来,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立足基层实际,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出一套综合运用组织、法律、行政、民间等手段,适合基层调解工作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努力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实行归口调处的工作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由乡五套班子领导挂钩督办;乡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有关村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坚持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委书记、乡长信箱,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开展人大代表下乡巡回接访等活动,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下岗安置、“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二、明确责任
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效形成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体系。
一是排查纠纷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深人开展领导下乡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定期深入到所挂钩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乡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村政府在本辖区划分责任片区,由村领导及“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分片挂钩,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情况,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对策,提前入户访谈,前移工作关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别给予党内警告直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对党外责任人则按法律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
在全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乡为单位,以村委会为基础,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加强对各机关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的恶性事故,坚持专门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切实把治安混乱的地区治理好。截止3月8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xxxx,其中村务公开xxxx,企业转制中生活保障纠纷xxxx,土地草场纠纷1xxxx,民间纠纷1xxxx,在调处过程中,有2xxxx经乡综治办、司法所联合调处成功,有两件民间矛盾纠纷移交六户人民法院(xxxx债务纠纷,xxxx婚姻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4。
此总结
xx乡综治办
20**年11月28日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七
近日,秦安县在陇城镇召开了205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杨喜春主持。县政府副县长、综治委副主任扇忠瑜,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县政府办、县综治办、县公安局等相关乡镇、单位负责人及莲花、五营、陇城3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年5月25日全市健全完善医患纠纷暨劳资纠纷“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会议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会议精神。县公安局、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分别汇报了全县5月份刑事案件发破案情况、治安行政案件立案受理及查处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和来信来访受理情况;县综治办负责人通报并分析了5月份的全县刑事案件、治安形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来信来访情况;与会人员就5月份及苗头性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会商研判,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杨喜春针对汇报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今后采取的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及精神病人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加大排查摸底力度。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紧紧抓在手上,乡镇要依托该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综治办以及基层网格员,认真开展排查,逐一上门走访,摸清该镇精神病人情况,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监护人管理责任,对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信息进行系统梳理,认定监护人履责情况,规范精神病患者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统计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认清形势,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优良做法,严格按照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突相结合的要求,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解决影响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三要加强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联调联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要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xx〕23号)、《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中共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xx〕20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办发〔20xx〕x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化解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大坑、法治大坑建设,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一)织密调解网络。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目标,加强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实现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达到全覆盖。
(二)强化化解实效。通过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乡、村、组矛盾纠纷化解率均达90%以上,确保“小事不出组、急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去县、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
(三)构建“大调解”格局。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xx〕23号) 、《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中共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xx〕20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办发〔20xx〕xx号)要求,突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责任,落实综治组织协调推动和堆子前派出所、乡直各单位、各村引领保障责任,明确乡直各单位、各村既是本部门、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主体,又是主管领域、主管行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主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村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畅通化解渠道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巩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司法通〔20xx〕1号),重点推进消费者权益、山林权属、环境保护、劳资纠纷、医疗纠纷、意外伤亡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探索组建“袁志强调解工作室”品牌。
(二)运用行政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作用,统筹抓好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具体的行政调解规范,牵头调解涉及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城建、环保、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市场监督等多部门、多领域、多系统的矛盾纠纷。各村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重点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各有关乡直部门要做到机构、场所、人员、制度、经费“五到位”。
(三)倡导群众自主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群众自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经验,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方式,拓展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鼓励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热心人士积极为群众自主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或辅助性帮助。
三、加强平台建设
(一)建立多元化解中心。依托乡、村两级综治中心,按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职能定位,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担负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二)推进云平台建设。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创新“互联网+调解”模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云平台建设,实现矛盾纠纷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督办、网上调解。充分运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云平台数据,对全乡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区域分布、案件类型进行系统分析、精确研判、科学决策。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信息沟通、信息查询渠道,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
(三)建立多元化解平台。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整合行政、司法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调解资源,建立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服务。重点打造医疗纠纷、学校学生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山林权属等纠纷调解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
四、健全多元化解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乡综治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国土、卫计、民政、规划、学校等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重大难点问题,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研判机制。坚持日常定期排查和重要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建立研判例会制度,对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分流、随时化解。乡直各单位、各村具体组织化解本系统、本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以案定补机制。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采取“以案定补”方式给予补贴,县财政对一般矛盾纠纷每件给予50-100元补贴,疑难矛盾纠纷每件给予100-200元补贴,复杂矛盾纠纷每件给予200-300元补贴。
五、强化多元化解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解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资源配置、平台搭建、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重要问题,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由乡党委书记邓名扬同志任组长,乡长肖峰同志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李爱兵、乡人大副主席刘小荣、副乡长郭丽慧任副组长,综治办、国土、规划、卫计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一方平安。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材料、网络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义,大力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功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考核奖惩。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xx〕8号)精神,要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直单位和各村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村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九
近年来,我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职能作用,将群众接待、矛盾调解、民意调查等与法律咨询、诉调对接、信访维稳、治安巡逻等工作紧密衔接,通过整合网格化、信息化社会治理资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以“小网格”构筑“大平安”、服务“大民生”,切实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一站服务”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体”。镇综治中心按照“功能定位科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网格服务精细化、运行机制高效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五化目标,设立网格化监管指挥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成群众来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心理疏导室、警务室,并整合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职能,实行对综治维稳、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便民服务、法律服务等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目前,按照省、市、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要求,**镇已建立镇级综治中心1个,村级综治中心43个,覆盖率达到100%。
二、“五制联动”构筑矛盾调解“主阵地”。一是建立快速预警机制。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村居排查走访,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根据不同类型和特点,归类梳理,认真制定方案,对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安定因素进行快速预警,及时摸清产生的原因,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二是建立精准排查机制。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并将重大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纳入工作重点,限时办理。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注重超前防范、关口前移、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周研判、双周联席、月会商会议制度,商讨重大事项,解决疑难问题。建立“三向对接”通道,全面对接派出所出警信息,及时介入调解。对接12345民声热线、信访窗口等渠道收集的社情民意信息,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在综治中心设立诉调对接窗口,做好诉讼与调解的相互衔接。四是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先后推出菜园村“公众评判庭”、纸坊村“都来评评理”、申官目村“百姓议事厅”等特色矛盾纠纷调解品牌,为群众搭建公平对话、评法析理的平台,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速度和效率。
三、“一网覆盖”细耕基层治理“责任田”。建立健全“村党组织—网格员—党员”组织架构,吸纳辖区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乡贤等多方力量及时进“格”,高效推动网格划分,快速形成协同能力。全镇共划分43个村级网格,有100余名网格员、党员被纳入网格中。依托网格化管理,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充分运用广泛的群众基础,构建“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的排查机制。排查工作坚持在“细”字上下功夫,从点和面上深入分析排查,做到“三结合”,即结合社情民情排查,结合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工作排查,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当前重点工作有针对性排查,重点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的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利用“智慧网格”一体化平台,让网格内的各级负责人、属地和部门网格员、志愿者等能够“点对点”沟通。平台上的“网格地图”可分类、分层直观呈现,让网格人员通过平台了解网格概况、人员分布,线上进行信息沟通和事项办理,让基层治理实现权责明晰、信息共享、管理精细、运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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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十
本月份内综治维稳工作比较平稳,镇村(社区)调委会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0起,历史遗留问题1起、涉矿纠纷2起、涉及人数34人,山林权属纠纷2起,涉及人数56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问题5起,涉及人数65人,调处成功10件。其中:邻里4件,遗产纠纷1件,合同纠纷1件,损害赔偿3件,其他纠纷1件,特别是化解了茶园村蒋家组村民反映榕禄煤矿原北风井井下开采影响其房屋开裂受损纠纷。
二、分析当前矛盾特点:
1、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多,化解难度大,稳控压力大,如郴永大道涉拆迁户、银都大道涉拆迁户、马矿棚户区拆迁户要求落实安置等问题,拆迁户反映多年,迟迟未得到落实,存在越级上访或闹事隐患。
2、村民反映煤矿井下开采影响其房屋开裂受损、农田灌溉及生活饮用水受损的矛盾纠纷多,调处难度大。
3、山林权属纠纷逐渐增多,调处难度大。
三、工作措施与建议: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做好征地拆迁及山林纠纷调处的政策宣传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2、加大对县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地化解力度,力争将矛盾在本月化解,村(社区)组干部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继续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
3、希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涉及项目拆迁户安置地问题,及时消除一些不稳定因素。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我市坚持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扎实有序推进,特别是中央提出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后,市县区积极探索创新试点,不断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化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诉前,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明确提升。“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四级七天”等矛盾纠纷调处法,为全市、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一、抓阵地建设,搭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新平台。借鉴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综治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的规模、打造标准、功能定位、人员配备、运行模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至目前,市县(区)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依托综治中心建设的全链条矛调中心同时成型,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精细化、动态化服务管理,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抓运行管理,提升矛调中心实战化运行质效。依托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按照“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集中设置群众诉求服务窗口,开门接待群众来访,形成窗口集中接待、分级转办、集中化解、跟踪督办落实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模式,打造信访矛盾纠纷集中受理调处化解新平台,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74件,化解3013件,化解率为98%,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彻底扭转了各类案件只增不减的局面,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三、抓制度落实,助推矛调中心规范化运行。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协作配合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应急联动制度、网格化管理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各级矛调中心严格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运行、高效化服务,为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等工作有效落实提供了制度支撑。
四、抓法治引领,提高综治工作法制化水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对涉诉涉法的信访案件优先导入法定途径办理,明确律师现场开展法律咨询、答疑释法,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律师参与”的模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律师参与+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主动与法院协调对接,综合应用“三分流七支撑”实践成果,有效化解诉前调解案件。今年1至3月,市县区两级法院共向综治中心分流案件4248件,调解成功率为62.77%;
向审前调解中心分流案件1970件,调解成功率为56.92%;
向专业化审判团队分流案件6353件,结案3293件,结案率为51.83%。
五、抓机制创新,加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一是矛调中心建设以点带面。**县健全完善“112188”多元化解组织体系和“行调、访调、诉调、检调、联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建设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充分发挥“两个分中心一个调委会和八个分调委”职能作用,联合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目前,矛调中心建设已纳入全市“三中心一网格”建设统筹推进、全面投入使用。二是“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深入推广应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赋予综治中心“矛盾联调”功能,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统筹调度各职能部门力量,采取“大调解”联调模式现场调处矛盾纠纷,有效疏导群众负面情绪,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已成为全市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的旗舰做法。三是基层解纷做法成果丰硕。**区法院深入挖掘“枫桥经验”精髓,积极探索“三治”融合路径,实施“三次分流”、强化“七个支撑”改革,破解了案多人少的突出难题,实现了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三提高”的目标。**县创新推行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融合运用“情理法诉”“一庭三所联动+”等多元解纷模式,切实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十二
通过专项活动,切实做到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风险,个别风险变成综合风险,局部风险变成系统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起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
1、普遍排查。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隐患。
2、重点排查。聚焦涉疫、涉农、涉企、涉医等重点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纾困解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
3、专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上访群体等特定人员以及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排查,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评估和预警。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要按照其性质、规模、类型、成因、化解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等,精心梳理,认真分析,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应对方案,及时处置分流,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对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或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于矛盾尖锐、情绪激动,一时难以化解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管控,适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民转刑”或社会极端事件发生。
(三)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坚持应调尽调,要统筹司法行政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1、一般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案情简单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重点矛盾纠纷。对各类涉企、涉农、涉访等矛盾纠纷要将其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3、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有效巩固并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成果。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或涉及标的金额较大且不能及时履行的人民调解协议,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增强协议执行效力。对纠纷当事人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和掌握调解协议执行或后续处理情况,防止纠纷反弹。对有代表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在做好案例选报的同时,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宣传报道,达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活动自20xx年4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下旬)。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推进节点,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10月中旬)。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常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下旬)。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中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专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主动汇报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使这项活动为领导所重视、为社会所知晓、为群众所支持,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自觉扛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该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列入日程、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用实效彰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这次专项活动与已部署的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大力发展“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深入农户调查指导活动开展,切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运用广播、微信群等手段,标语、横幅、电子宣传屏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首选率和满意率,引导更多的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十三
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党委(2010年10月
日)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科尔沁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科右前旗城关镇,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万,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屯。全镇有耕地万亩,林地万亩,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4100头只(其中奶牛6500头),2009年,全镇财税收入实现了280万元,今年可实现300万元,是一个典型的农牧林结合的经济类型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
总结
,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镇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科尔沁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科尔沁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镇党委负责调解跨村、毗邻乡镇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科尔沁镇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科尔沁镇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科尔沁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科尔沁镇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镇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12个,调解人员达25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兴科社区作为全旗创建和谐小区的典型,在2009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小区内的重点部位全部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建立了警务室、纠纷调解办公室,科尔沁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小区24小时监管,保证了小区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镇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大包干之前,可以说“干部脚一踩,手一挥,就是法”工作通不通三分钟,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络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现阶段村屯多少不等,都有经济面积承包,村办企业承包等,涉及到合同管理。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如我镇柳树川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开展,不仅做到了程序合法,更在签订和同时到司法所咨询,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集体会办,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镇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置,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各位领导,我镇一定借助这次检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十四
8月17日,百里镇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镇分管负责同志、综治办、司法所、法服所、派出所以及各村(居)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村居8月份以来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情况的汇报,认真总结了近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会议要求,各村居各单位一要统一思想,必须清醒地认识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注重排查工作与预防调处的有机结合,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由因时治标向源头治本的转变;二要继续坚持周排查、月例会制度,认真排查,专项研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分析、及时处理,主动化解,主动作为,切实将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三要抓住重点,密切关注重点人、重点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确保信息畅通,各村居、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十五
各位领导:
自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动员会议之后,我们__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建立机构,层层动员,明确任务。立足于“早发现、早解决”,精心选拔抽调干部,深入细致地排查调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的梳理分类,因案施策,初步提出解决的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乡现有25个行政村,1个集体农场,156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25905人,耕地面积47812亩。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土地承包流转、村务管理、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农产品收购、玉米制种纠纷以及社会保障、社会筹资、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加之我乡地处城郊,环县而居,又是由因行政区划调整后合并的乡镇。矛盾纠纷多,越级上访多便成了一个“特点”。
二、主要做法
针对这一问题,自20以来,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全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作为的重中之重抓在手上,倾斜领导力量,突出重点,加大排查力度,强化解决措施,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预防了重大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使今年群体上访事件比去年有明显下降。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在、推广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以乡司法所为依托,以各包片负责组为支点,以各村治保调解主任为网眼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各村调委会、十户调解员网络,完善职责,在“选、培”上狠下功夫。即:选齐、配强队伍;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调解方法与技巧,理清思路。
二是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和方法。建立了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为各类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解决”奠定了基础。一年来,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6余件,调处54件,调处率96.5%。使广大群众对乡政府的信赖度明显上升,使我乡越级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的批数和人数稳中有降。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实行归口调处的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制度,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分类建档,有主要领导阅批后及时确定专门领导挂牌督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个矛盾、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调处制和挂牌消号制。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牵头领导深入到所挂靠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从而有效地控制了矛盾纠纷的扩大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责任落实。乡、村、社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格局。并将维稳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加大考核力度,狠抓落实,对因不利,造成矛盾纠纷扩大甚至“民转刑”案件或引起群体性上访的,严格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包片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的格局。
五是借“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强劲东风,切实解决农村中存在的各类复杂纠纷和积案矛盾。此次在全省开展的“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为我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注入了新的活力。县上动员会以后,乡党委、政府立即召开领导会议,专门研究此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了七个分片联村组。及时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实行统分结合、密切协调的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地做好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我们在传达好省、市、县动员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要求各组在具体中做到“四注重”:一是注重健全机制。认真坚持和完善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严格落实乡、村、社三级调处责任制和经常性的民情访谈报告制。二是注重突破难点。在中重点突出在土地流转、村务管理、涉法
涉诉、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三是注重创新方法。要深入群众,排忧解难,带着感情做好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政治,发挥村社调委会、“十户调解员”、道德评议协会等组织和人员的作用,运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应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注重提高实效。要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目的,注重开展的实效性,力求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全面及时地化解和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以“群众满意”和问题解决作为检验成效的依据。集中精力解决一些沉积性的矛盾和问题,大幅度扭转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较多的形势。通过近日来的深入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起,其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方面的1起,土地承包流转的1起、村务管理方面的2起、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方面的3起,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4起,社会保障方面的3起、金融债务方面的1起。这些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已经全部按照挂牌督办的要求确定相关领导进行调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缺乏遏制矛盾纠纷不断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农村大量的矛盾纠纷是因为社会转型或政策变动而引发的,牵扯面广,解决的途径少。三是农村法律普及率不高,不少矛盾纠纷是因为农民不懂法而引发的。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搞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的渠道维护利益诉求。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有小积大的问题。
(二)狠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以乡司法所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司法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乡司法所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
(三)狠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坚持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乡、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党委书记、乡长信箱,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占地补偿、“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进一步健全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和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三是坚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涉诉、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三是注重创新方法。要深入群众,排忧解难,带着感情做好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政治,发挥村社调委会、“十户调解员”、道德评议协会等组织和人员的作用,运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应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注重提高实效。要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目的,注重开展的实效性,力求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全面及时地化解和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以“群众满意”和问题解决作为检验成效的依据。集中精力解决一些沉积性的矛盾和问题,大幅度扭转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较多的形势。通过近日来的深入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起,其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方面的1起,土地承包流转的1起、村务管理方面的2起、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方面的3起,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4起,社会保障方面的3起、金融债务方面的1起。这些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已经全部按照挂牌督办的要求确定相关领导进行调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缺乏遏制矛盾纠纷不断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农村大量的矛盾纠纷是因为社会转型或政策变动而引发的,牵扯面广,解决的途径少。三是农村法律普及率不高,不少矛盾纠纷是因为农民不懂法而引发的。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搞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的渠道维护利益诉求。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有小积大的问题。
(二)狠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以乡司法所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司法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乡司法所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
(三)狠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坚持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乡、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党委书记、乡长信箱,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占地补偿、“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进一步健全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和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三是坚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乡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我校通过开展活动,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件,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稳定。现将我校矛盾纠纷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该项活动,我校于20xx年9月上旬,在会上进行了认真部署。进行走访摸排,切实把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出、调解好。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三、有效调处,及时化解
我校充分以开展矛盾纠纷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1、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星期排查一次。
2、采取分工负责制。
3、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职工家长的事件、突发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等要及时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我校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活动,切实解决了影响学校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六校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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