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能够满足要求和期望,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制定一个完善的方案需要充分的思考和各种可能性的评估。方案的实施需要我们付出努力和坚持不懈的行动。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一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幼儿园工作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围绕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规范幼儿园资助行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水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政策及其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加强领导、健全职责
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园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4、严格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由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家长委员会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实行校务公开、阳光运作。
5、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对各类资助资金实行专帐核算,台账专用,不得以各种理由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足额按时发放,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
6、加大宣传力度
幼儿园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家长会、家园联系栏、茶乡幼苗qq空间、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充分了解和掌握资助政策,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教育局宣传中心,推动全县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7、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幼儿园要建立资助工作专门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制度,实施方案、评审办法、学生申请表、受助学生名单等进行归档和保存。
资助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切实保护受助学生身心健康。要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出发,结合幼儿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跟踪回访,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激励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切实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引导贫困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贫困问题,培养健康心理品质,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客服困难,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国家和社会。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教育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更好顺利实施。根据上级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为加强领导,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学管办工作人员,主要学生干部。
“诚信资助,励志前行”。
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一)张贴资助宣传政策海报。
认真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须将宣传海报按时按要求张贴在校内宣传栏。通过宣传展板的形式,将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内容展示给全院同学,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意义。
(二)开展征文活动。
在全院范围内征集资助育人主题作文。征文主要面向受助学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学生和学院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三)开展主题团课。
6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关于校园资助学生的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分享国家资助政策,邀请每班受资助同学,介绍亲身经历,强化榜样带头作用。
(四)开展“励志成才之星”评选活动。
计划在我院开展评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以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为目标,以开展评选“励志之星”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推动、典型示范、重点宣传,在全院形成开拓创新、奋斗进取、励志成长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六)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
计划在我院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使学生能够更好的了解党,清楚的认知到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视和重要。
(七)开展“模范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
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安心学习、成长成才的故事,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并进行常态化宣传,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强化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髙社会实践能力。选树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更多学生做资助政策的传播者、知恩感恩的践行者。
(八)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
组织获奖受助学生学习百年党史、抒发学习感悟,引导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实现个人价值、奋斗目标、人生理想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在一起,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
(九)开展“知恩感恩、勇于担当”志愿者服务活动
计划开展主题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我院所有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对图书馆4楼机房及3号实训楼实训室进行清扫。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工作落实,强化督导。
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走形式的行为,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落实的活动必须加强督导,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总结,逐步建立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要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推进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建立健全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学生、家庭、社会宣传的全覆盖,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保障资助政策切实落地。2020年9月1日-30日实验教育集团(含东七校区及两所幼儿园)在教育局资助中心的安排下逐步步开展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集团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开展一系列教育扶贫资助宣传活动。
开展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讲活动,不仅使学生对教育资助政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也为各班级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利用班会和家长会为宣传媒介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展示相关资助政策宣传标语,营造良好资助政策宣传氛围。
利用给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资助政策的一封信,让家长认真阅读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了教育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切实把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家访的形式入户宣传政策,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家访中,老师们向家长再次宣讲教育资助政策、张贴资助爱心卡、了解孩子近期在家的表现、如实反馈学生在校的情况,肯定孩子的优点以及家长没有注意到的闪光点、诚恳地指出学生在某些方面的不足、与家长分享家庭教育的方法和技巧,并认真听取了家长对老师和学校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集团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家长及社会各界及时充分了解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让教育扶贫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为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健康迈进。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树典型、学典型”为重点,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工作形式和载体,加大力度,提高成效,推动我校宣传与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德育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年级级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资助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资助工作分管领导
成 员:资助工作人员、年级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一)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实现资助政策进班上墙,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高中学段的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渗透育人活动,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学科配合、各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
(一)宣传好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资助意义、资助项目等内容的贯彻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惠州市免学费等资助项目宣传到位。
(二)宣传好资助项目的办理流程。加强对资助申请、评定审核、资金发放等流程的宣传介绍,做好各级资助工作的流程化、公开化、公示化。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利用学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积极推送“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资助信息平台;利用大型学生活动、新生入学、家长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先进典型。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挖掘生动感人的自强自立故事,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
(五)开展“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利用好班主任、班干部队伍,在校园心理健康月、德育专题系列活动等活动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
(一)阶段一:六至八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诚信教育宣传、普及资助政策;
2.内容与形式: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资助育人为主线的系列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利用招生工作期间,向学生及家长积极宣传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解读学生资助“助、免、奖”具体政策及相关知识,推荐关注“中国学生资助”等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诚信教育的主题班会,大力宣扬诚信事迹,树立诚信典型。在高三学生毕业前夕关键时间节点,宣传下一学段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阶段二:九至十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新生资助政策宣传、学生信息采集;
2.内容及形式: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新生入学前,面向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采集、新一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工作的宣传培训。新生入学后,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宣传队伍的作用,结合班团活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宣传高中学段各项资助政策;利用校园宣传资源,以展板、横幅、海报以及宣传栏等不同形式,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校园、进教室;做好《关于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的发放及收集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三)阶段三:十一至十二月
1. 宣传及育人方向: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
2. 内容及形式:利用班会课、活动课等时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映爱国励志、社会责任类视频,并引导学生自发撰写影评文章,评比出优秀影评作品予以表彰。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传播平台推送优秀励志文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开展励志宣传,让全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练就过硬本领,培养时代担当。
(四)阶段四:三至六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以获“宋庆龄”“旭日奖”等奖学金学生中选树自强自立先进典型;在全校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宣传及风采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班会课、校团活动、心理活动课为载体,利用好“525心理健康节”、心理健康月等时间节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一)把握资助宣传时机。在招生工作、新学期开学、学生毕业、国家重大资助政策出台期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在教育脱贫攻坚期内,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成效,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知晓受助情况。
(二)积极探索资助育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探索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路径,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培育学生的健康人格和抗挫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公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资助宣传监管。学校要将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宣传、育人措施落地。
(五)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资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全年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对于学生资助重点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资助宣传与育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要主动谋划、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各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宣传与育人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五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成都市“鸡蛋牛奶工程”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资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二)核查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四)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网络媒介,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2、充分利用展板、led宣传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要在显眼位臵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要制发告家长书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六
20**年,我校在全面总结20**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好上级关于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好相关资助任务,紧紧围绕教育局关于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提高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实现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细致做好20**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在总结20**年发放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做今年暑期助学贷款发放前期准备工作,为贷款学生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全面、足额、按时回收20**年全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贷款回收率力争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三是着力寄宿制学校伙食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寄宿生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四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资助工作。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我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
(一)、完善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今年,我校继续完善机制建设。
1、完善政策宣传机制
为了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今年继续完善资助政策的宣传机制。实施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首先继续做到“四个一”,即在当地公众处制作一幅永久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向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在每个交通醒目处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标语;各学校普遍做到“四有”,即有墙报、有横幅、有标语、有贴画;各学校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为主题的感恩活动,收集典型事例。
2、完善制度管理机制
依据国家资助政策,根据我校实际,继续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各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按照上级学生资助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在各校建立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具体负责各校的资助工作。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经验,研究对策,理顺工作关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今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对各项资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不规范操作现象。一是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贫困证明,班级和学校共同把关的审核申报程序。二是定期对资助经费的发放进行检查,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学生身上,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三是加强对全镇小学(幼儿园)伙食资金的审计检查,把伙食资金全部用到学生的生活上,提高伙食质量,让孩子们在快乐的生活中健康成长。
4、建立上下一致机制,如期完成20**年贷款回收任务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文件精神,各校要制定好本年度贷款学生的归集汇总回收奖励办法,做好本辖区内贷款学生的本息回收上缴任务。
(二)、善于思考,把握资助工作规律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如何保证资助资金的正确使用,如何保证生源地信用助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如何确保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助经费有序发放,如何构筑顺畅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如何对贫困学生既进行资金物质方面的资助,又要加强诚信教育,提供道德精神资助等等,都要求我们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善于探索,寻找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总结自身的典型经验,注重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的做法,注重听取学校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和相关政策,研究学生资助经费的发放机制,研究探索将资助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等。做到政策清楚、道理明白、方法得当,并且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提高。
(三)、不断学习,提高资助工作和水平
本年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也是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提高管理水平,打开工作局面的有效方法。要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增加对政策的把握,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好地做好资助工作。
(四)、20**年学生资助月工作安排
2-3月份
1)制订20**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做好20**年春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学生异动确认工作;
3)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4)三月份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4-7月份
1)对20**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对寄宿制学生伙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3)完成20**年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困难家庭幼儿学生补助发放工作;
4)做好20**年春期资助
工作总结
,整理资料归档入盒。9-10月份
2)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3)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
1)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本金、利息回收工作;
2)做好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
工作总结
,整理资料归档入盒。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加强我校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补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组长:孟素侠
成员:孙红兵 刘杰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春,按资助对象保教费600每年,生活补助400每年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段碧芳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上级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九
为更好落实有关“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让贫困家庭的应届大学生不因学费而辍学、弃学,从20xx年起,xx省红十字会在全省开展“爱心圆梦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红十字在行动”,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和称赞。今年,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学会联合继续开展“爱心圆梦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红十字在行动”活动,具体资助政策如下:
凡我省在20xx年度考入全国普通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火灾、重大疾病及肿瘤患者贫困家庭)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大学生。
每名大学生资助3000元,资助学生100名,额满为止。
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即日起,持以下材料前往xx省红十字会业务处申请办理资助:
1、户口簿;2.低保证(有效期内);3.身份证;4.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5.申请救助的大学生本人在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开具的银行卡(并提供标准的开户行名称);6.《xx省红十字会圆梦大学人道救助金申请表》。
《xx省红十字会圆梦大学人道救助金申请表》:可在xx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或xx省教育学会官方网站下载;xx省红十字会网址:、xx省教育学会网址);也可直接到xx省红十字会业务处申领现场填写。
经xx省红十字会业务处审核通过后,救助资金直接以银行转账形式拨付。
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学生需持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原因证明原件。
xx省红十字会地址:
各地红十字会、教育学会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以救助贫困家庭学生为主题的助学活动。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学会将共同在媒体及网站发布资助信息。同时,积极呼吁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会组织等为贫困大学生募捐,共同为贫困家庭大学生解除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3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46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以国家资助资金为主,扶贫、社会捐赠等其他资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协作配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团委、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难问题。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的生活费开支。
(二)彩票公益金资助。彩票公益金资助作为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补充,具体操作按照当年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每年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减免学费、优秀学生奖励等助学。
(四)捐资助学。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多渠道筹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
我校确定资助对象的基本申请条件:具有我校学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资助待遇(一票否决):
1、不遵守宪法和法律,经常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校规校纪者;不勤奋学习,经常无故旷课,经常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性场所者。
2、购买、使用电动车、摩托车作为上放学交通工具者;有吸烟、嚼槟榔、酗酒等不良嗜好者;佩戴不符合身份的首饰,染发,在校期间穿奇装异服不穿校服者;校内携带、使用手机者,购买或者长期借、租用电子游戏产品者。
3、无合理理由,不住学校学生公寓,支付租金租住校外。免费暂住亲属家,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工作与父母同租住者除外。
4、经查实在校期间谈恋爱且经教育不改者。
5、借生日为名,在校期间铺张浪费,举行生日宴会者。
6、拒不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公益活动者。
7、经查实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8、故意破坏学校、班级、同学等公私财物者。
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报班主任初步审核,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上报学校对学生资助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向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初审、公示结果,并由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班主任
(二)强化资金管理。
学校必须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领导小组将对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在资助工作中尤为重要,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种资助(免学费、助学金资助、彩票资助、慈善会救助、社会捐赠等)的材料都要按年度进行归档,形成专卷。资助档案的范围具体包括上级下发文件、本校实施方案、学生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公示表、发放花名册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兼顾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及其他入园有困难的儿童。
(一)资助范围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级在园儿童中的10%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资助面,并向乡镇、村级中心幼儿园倾斜。
(二)资助对象
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困难的幼儿;家庭贫困单亲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给予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投入的40%进行奖补。市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解决。
幼儿园要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均可以提出申请。
1、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幼儿园通过告家长书或幼儿园公示栏等将政府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各家长,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幼儿园进行评审。
2、幼儿园评审:以幼儿园为单位成立5至7人的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3、公示汇总:受助名单确定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资助幼儿信息,填报《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上报各乡镇学区,由各乡镇学区填报《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区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发放形式
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按每生每学期300元的标准直接打入幼儿家长的“惠民卡”,每学期发放一次。
1、落实政策,加强宣传。市、县(区)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规定的补助原则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纳入预算予以落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幼儿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申报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资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二
坚持以x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10月份,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逐个进行走访了解核实,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有效化解矛盾,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走访家庭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家长、社会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评定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学生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严把贫困学生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三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我校开展以“爱心成就未来”为主题的资助贫困生活动。
一、扶助目的:
在经济上保障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在精神上帮助贫困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为今后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传递爱的理念打下坚实基础。并在学生心中进行一次奉献爱心实战活动。
二、资助步骤:
(一)宣传贯彻活动精神:
确定活动主题,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爱心的存在:共青团组织团员开展“勤俭节约、变废为宝”活动。各班利用班(团)会活动时间,开展“假如我也贫困”的主题教育。校园之声广播站也开展“爱的奉献”为主题的征稿播音活动。
(二)贫困生的界定:
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划定为贫困生。
1、低保户子女。
2、残疾学生。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家里孩子多,上学的多,耕地面积少,家庭收入低的学生。
(三)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由政教处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法是:
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填写锦山中学贫困生档案,由班主作任报政教处审核,政教处组织人员到学生所在村屯了解,核实,审核结束后,报校领导班子讨论,讨论并初审,同时建立贫困生档案,并报送给校长审批。
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根据学校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时间为12月中旬。
(三)资助结果公示:
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贫困学生资助款领取方式:
以家长到校开资助会议的形式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贫困生资助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中小学实施两免一补的政策,对全部贫困学生给予两免一补政策。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贫困生进行包保:校长:包保2人,副校长、主任包保1人,全体教师每年也为贫困学生进行捐款。
3、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绿色校园节俭、创收”活动。要求各班将每天的废纸、纸盒、矿泉水瓶等废品积攒起来,将使用过的纸、书收集起来,由学校组织各班级统一卖出,得到的钱用来资助贫困学生。
4、学校的一些特困生还获得了社会上一些好心人士的资助和一些单位的资助。
四、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将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监督,如出现异常,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贫困生若一学期有2门以上课程(包括2门)不及格的,取消资助资格,当年不享受贫困生一切待遇,以后有明显进步的,经严格审核,可以恢复其待遇。
3、学生在申报特困生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五、工作要求:
1、此项资助活动为每学年一次。全校每位教师对本项活动要充分重视,尽我所能,以身作责,身先垂范,大局为重,要确保此项活动有有序的运作。
2、实行领导包管贫困生责任制,每名领导对包管的贫困生既要负责学生的求学费用,更要负责该生的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的工作。
爱心无止境,助学见真情。让我们积极投入到助学解困的募捐活动中,为渴求知识的学生奉献出上点爱意,传递一份爱心吧!一滴水可以救活一颗秧苗,你、我、他的一角一分汇集起来,可以帮助一大批贫困学子圆了他们求学梦,你的爱心也将会绘出锦中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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