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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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案例17篇)
时间:2023-10-29 01:52:15     小编:LZ文人

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培养人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我们要对所要总结的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明确总结的对象和目的。其次,在写作过程中要注重思考和反思,真实客观地表达出自己的体会和感悟。同时,还应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见解,不断充实和拓展自己的思维。此外,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性也是写好心得体会的重要要素。最后,要将心得体会与实际经验相结合,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改进方案,让读者能够从中获得一定的启示和帮助。写一篇完美的心得体会需要时间和积累,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写,总会取得不错的效果。通过阅读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不同主题的心得体会写作的风格和特点。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自从2014年乌鲁木齐火车站恐怖袭击事件以来,新疆反恐维稳形势日趋严峻。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公安队伍的力量和技能、完善反恐(维稳)立法、实施政策和乡村建设等,依据这些措施,一些辅警在新疆的反恐维稳工作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保持稳定和治理疆域是保护社会和个人权利的必要措施。

第二段:辅警在反恐维稳中的作用

辅警是他们社区的关键人物,通常是第一批到达紧急情况现场的人。他们是当地社区的眼睛和耳朵,可以通过维护社区安全和和睦的工作来帮助打击极端主义。通过与居民建立联系,辅警可以了解到最新的情报和迹象。他们的工作可以帮助提高社区安全,防范极端主义,并最终提高全国反恐能力。

第三段:辅警训练内容和工作要求

在入职时,所有的辅警都必须接受强制培训,并必须通过精细的测试来证明他们的能力。在加入警队之前,辅警必须获得必要的手段,包括自卫技能和警卫技能的训练。他们需要了解紧急情况、防范极端主义和处理紧急事件的协调。速度和准确度也需要有所提高。作为辅警,他们必须时刻准备好迎接各种不同形式的危险事件。

第四段:辅警需要的素质和心态

作为辅警,需要不仅有高超的技能和知识,更需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品德。首先,辅警们需要坚定地抵抗极端主义的诱惑,而在社区中建立良好的关系并激发太多人。其次,他们必须时刻准备好面对恐怖袭击等极端事件。威胁和恐惧感倾覆会花费一定的心理影响,在这时需要有临场的反应和恰当的控制。

第五段:总结

在新疆反恐维稳的进程中,辅警以其特有的优势和高度的责任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对于社区的紧密涉入和多方面贡献是保障整个反恐维稳战斗成功的关键;并且通过把这种角色更好的发挥,辅警也可以为整个中国反恐事业提供宝贵的经验和经验。保持依法、热心、得当的认识、和职业标准水平,超越个人的荣誉和职务,将为辅警们不懈奋斗的目标。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新疆是我国的五大民族自治区之一,其地缘位置在中国的西北边界,东邻内蒙古、甘肃,南接青海、西藏,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五个国家接壤。新疆与中国众多省区市在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在政策制定、社会治理中为实现区域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赋予了特殊的意义。

二、新疆维稳的必要性

新疆是我国有大量少数民族的地区,各民族之间出现过斗争和冲突等问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积累的问题日益加重,有可能演变成大规模的骚乱、动乱,导致一方面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给当地及其他省市也带来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安全问题。这时,维稳政策必要性就应运而生。

三、新疆维稳的具体措施

在新疆进行维稳工作的核心措施,是建立多种形式维稳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局限一些行为。社会治理的不断创新,实现了一系列有关发展、民生、社保、教育、文化、卫生等问题的民生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的生活环境。经济逐渐发展稳定,多层次的社会保险等制度已实现,并在信息化场所与专人专岗上实现了全方位的监管和管理。

四、新疆维稳的预期效果

在新疆制定并实施有效维稳措施,强化了多元文化发展,积极引导少数民族融入中国现代经济和社会建设,促进新疆社会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新疆推广的长远策略,必将带来更大的利益,促进全国的发展,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五、新疆维稳态势分析

新疆在维稳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效果,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建立了保障少数民族利益的维稳机制,然而,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台独势力的影响,依然是维护新疆稳定面临的严重挑战,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应对外部不良影响,增强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信仰意识,做好思想工作等问题,也是新疆维稳工作的重要方面。

综上,新疆的维稳政策,紧密联系民族地区的特殊地位,旨在促进多样性、稳定性、安全性的和谐发展,这一努力表明新疆地区的治理方式越来越切合实际了。我们应该坚定对华疆事业的信心,一起努力,为国家的长期繁荣和社会和谐的发展作出贡献。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省份,一直是中国政府的心头之痛。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分子经常在这里制造暴力事件,严重威胁着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维护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维稳政策,但是这些举措也引起了外界的质疑和批评。

第二段:新疆的维稳政策目标和措施

新疆维稳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防止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等非法活动严重影响社会和民众的生命安全,保持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设立“教育培训中心”,对涉嫌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培训和教育,同时对外宣传新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的成就。

第三段:新疆维稳政策的成效

从维稳政策实施以来的情况来看,新疆地区已经实现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加大反恐力度和维稳力度,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活动已大幅减少,社会和民众的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新疆的经济和社会信息顺畅交流,不断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同时,不少外国政要、学者、媒体等到访新疆,参观了解新疆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成果。

第四段:对于新疆维稳政策的争议和关注

新疆维稳政策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关注。一些西方国家和人权组织批评中国政府侵犯人权,滥用维稳措施。但是,中国政府则强调采取的措施是仅仅针对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分子,取得的成果表明这些措施和政策是有必要的。

第五段:对于新疆维稳政策的看法和建议

尽管新疆维稳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不断完善。中国政府需要加强与国内外的沟通和交流,让更多的人了解新疆的维稳措施是基于保护民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考虑,而非意欲侵犯人权。同时,中国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宣传新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吸引更多的人通过实际了解新疆,对于新疆的发展保持客观和公正的态度。此外,通过建立更多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加强对于居民的教育和服务,进一步加强新疆的社会稳定。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根据市、县综治委统一部署,我镇制定了《黄坛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整治工作。4月8日,我镇召开班子会议,讨论镇区整治工作启动情况和具体工作部署;4月16日召开驻地村干部会议,动员其积极配合各项工作;4月17日召开社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暨镇区整治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各部门责任,全面铺开各项工作。又相继召开镇区整治相关村干部及老党员、老干部座谈会,并多次走访整改现场,落实了相关具体工作。7月4日,举行黄坛镇区环境整治暨志愿者队伍成立启动仪式建立了宣教、帮困、护绿、平安、和谐5支志愿者队伍,从各方面保障镇区整治长效机制的落实。目前,镇区整治工程进度按计划执行中,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菜市场整改情况

1、临时菜市场迁址到环城西路北侧,已启用;

2、新菜市场场地填方完成,目前施工中,一层已经建好,已完成工程量的60%。

(二)小客站整改情况

2、镇区小客车始发路程:由始发站经兴坛西路右转至

环城西路,再右转至黄坛西路(菜市场),之后按原线路至宁海运行。返程小客车必须从松坛路驶入到始发站。

(三)黄坛小学东大门路阻整改情况

1、规范小学东大门车辆停放秩序;

2、小学西南角增开出口工作已完成,东西两门分区域分流接送学生。

(四)兴坛西路疏通情况

联合驻地村做好欲疏通地段两户人家的思想工作,争取早日疏通。

(五)临时停车场筹建情况

1、已确定场地位z及面积,位于镇政府围墙外,可容纳约50辆车辆停放;

2、该地块上的农作物评估工作已完成,现已经过县规划局审批,规划方案已公示,即将进入平整施工阶段。

(六)黄坛街占道经营整改情况

1、镇区沿街个体户登记统计工作完成,登记商户111家,分发倡议书,并签订了个体户门前三包责任书111份。

3、对黄坛路两侧自产自销蔬菜的农民进行劝说,将其集中到临时菜市场。

(七)治安巡查情况

1、加强巡逻防控工作。整治工作以来,镇派出所根据

辖区发案情况,积极调整勤务机制,将原来的巡逻时间段从夜间23点至凌晨4点调整为目前的上午8点至晚上20点,将巡逻力量放在侵财型案件高发时段。

2、制定清查任务。每天保证1组警力进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每周保障1次集中清查,对乱点区域查清底数,争取在第一时间掌握可疑人员。3月份以来,该所共出动警力570余人次,组织集中清查21次,排查登记出租房屋底数1100余户,新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2700余人。

3、完善交通疏导工作。与黄坛交警中队,黄坛镇相关部门配合,合理安排警力,以黄坛小学为中心,做好学校上下学时段的交通问题,避免发生各类冲突矛盾。

由于土地征收、政策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各方面协调需要一定的时间,给整治工作进度造成一定影响,我镇将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程。

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由党委书记俞安河担任中心主任,分管政法副书记朱军华担任副主任。同时,建立《社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运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人人动手、合力破解的要求,通过与部门协商,集中力量,共同分析化解矛盾纠纷和排摸重大不稳定因素。

由于我镇镇政府硬件条件所限,镇综治工作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未能合并,党员服务中心较早建成,并在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开设了一个窗口,尽量方便群众咨询、办理业务。而流动人口以前一直合并在计生办进行服务管理,现已在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增设该窗口,规范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我镇将30个行政村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成67个网格,各网格设z网格长、网格信息管理员各1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241个网格小组,按照“互助、自治、基础、专业”分类建立完善4支服务团队;将镇现有的4个片(即黄坛片、杨家片、山岙片和双峰片)作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二级管理机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走访、会议、信息报送、督查考评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黄坛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操作规程》,以促进此项工作开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上阶段,由于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对平安建设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不知晓、不了解。为此,我镇增印了《平安宁海建设倡议书》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宣传资料,并召开联村干部、农村工作者会议,要求“进村入户”走访宣传、全面动员,切实提高各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通过发动每个学生,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将《平安宁海建设倡议书》发放到每户人家,切实提高村民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我镇为各片(信息)管理员配备了工作专用手机,管理员可利用该手机可以随时随地登录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以便及时输入信息、处理事件。目前,镇一级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运作较为规范;各行政村宽带均已接入,信息系统电脑终端安装工作基本完成,村一级帐号由各片、村信息员管理,运行良好。对于个别缺少电脑的村,系统终端安装于村干部家中,以确保能够正常登陆。

我镇及时有效地制定了“排查整治、强基促稳”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关注“三改一拆”、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员监管帮扶工作;三是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重点关注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根据盛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做为市示范点建设,由市委白天副书记、区委宝成书记挂点,中心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经过4个多月的建设,于9月27日正式启用,后运行至今,做为中心的'专职副主任全程参与了这一过程,其中有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最开始对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认识比较模糊,存在麻痹思想,认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是可干可不干,即使干了,应付就可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又不是正式的机构编制单位,缺人缺物,建设和运行难度很大等错误的思想,维稳心得体会。后通过认真学习《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发办〔2009〕17号)、《广东省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推进方案》(粤综治委电〔2009〕27号)、《深圳市加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深综治办〔2009〕46号)等文件精神。同时,2009年5月、6月分别参盛市司法业务培训,9月初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培训,10月底参加市维稳办组织的业务培训,11月中旬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培训,12月中旬参加市组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电视电话会议,12月底参加全国基层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彻底改变了我最初的想法,认识到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重要性,要全力以赴,下大力气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成功,确保“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二、“六联”模式拓宽工作新思路

以前做工作时,往往是埋头苦干,缺乏理论指导,而上级提出的“十大要诀”给我们理清了头绪,心中有了谱,特别是“六联”模式拓宽工作新思路。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工作机制,使我们完善了群防群治网络,建立治保会18个96人,保(治)安队34个356人,义务巡逻队7个114人。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明确了重大、复杂的纠纷由街道综治委、综治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调处,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三是建立健全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机制。确保街道24小时值班的正常进行,并成立了由派出所社区巡防队、街道民兵应急分队组建4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具备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建立健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工作机制。我们开展了对元墩头东村同乡村问题、东和公园招嫖问题、非法营运进行了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五是建立健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工作机制。通过机制我们统筹考虑“六好”平安社区、“无毒社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零发案”小区创建的有机结合。六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联合管理工作机制。改变出租屋管理模式,实行出租屋分类管理,并建立奖惩机制,出台了考核办法,实现了奖优罚劣,提高信息登记率和准确率。

三、整合多方力量,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小组由多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街道分管领导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街道武装部、派出所、信访办、综治科负责人任副主任,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交-警中队及各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改变了以往综治科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力量的有效整合,发挥了拳头作用。如2009年11月29日16时30分杰威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李丽娟在上班时突发疾病(昏迷),被公司送往盐田区人民医院医治,诊断为:脑干出血破入脑室,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12月9日16时确认死亡,李丽娟家属与公司就补偿金额问题分歧很大,李丽娟家属有10多人天天找厂方负责人,关系比较紧张。我们知道情况后,立即协调区社保局、街道工会、街道安监科共同参与调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说服厂方给他进行募捐,后公司一次性补偿李丽娟亲属5万元人民币整,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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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根据盛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做为市示范点建设,由市委白天副书记、区委宝成书记挂点,中心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经过4个多月的建设,于9月27日正式启用,后运行至今,做为中心的'专职副主任全程参与了这一过程,其中有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最开始对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认识比较模糊,存在麻痹思想,认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是可干可不干,即使干了,应付就可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又不是正式的机构编制单位,缺人缺物,建设和运行难度很大等错误的思想,维稳心得体会。后通过认真学习《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发办〔〕17号)、《广东省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推进方案》(粤综治委电〔2009〕27号)、《深圳市加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深综治办〔2009〕46号)等文件精神。同时,5月、6月分别参盛市司法业务培训,9月初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培训,10月底参加市维稳办组织的业务培训,11月中旬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培训,12月中旬参加市组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电视电话会议,12月底参加全国基层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彻底改变了我最初的想法,认识到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重要性,要全力以赴,下大力气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成功,确保“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二、“六联”模式拓宽工作新思路

以前做工作时,往往是埋头苦干,缺乏理论指导,而上级提出的“十大要诀”给我们理清了头绪,心中有了谱,特别是“六联”模式拓宽工作新思路。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工作机制,使我们完善了群防群治网络,建立治保会18个96人,保(治)安队34个356人,义务巡逻队7个114人。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明确了重大、复杂的纠纷由街道综治委、综治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调处,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三是建立健全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机制。确保街道24小时值班的正常进行,并成立了由派出所社区巡防队、街道民兵应急分队组建4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具备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建立健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工作机制。我们开展了对元墩头东村同乡村问题、东和公园招嫖问题、非法营运进行了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五是建立健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工作机制。通过机制我们统筹考虑“六好”平安社区、“无毒社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零发案”小区创建的有机结合。六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联合管理工作机制。改变出租屋管理模式,实行出租屋分类管理,并建立奖惩机制,出台了考核办法,实现了奖优罚劣,提高信息登记率和准确率。

三、整合多方力量,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小组由多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街道分管领导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街道武装部、派出所、信访办、综治科负责人任副主任,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交-警中队及各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改变了以往综治科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力量的有效整合,发挥了拳头作用。如月29日16时30分杰威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李丽娟在上班时突发疾病(昏迷),被公司送往盐田区人民医院医治,诊断为:脑干出血破入脑室,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12月9日16时确认死亡,李丽娟家属与公司就补偿金额问题分歧很大,李丽娟家属有10多人天天找厂方负责人,关系比较紧张。我们知道情况后,立即协调区社保局、街道工会、街道安监科共同参与调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说服厂方给他进行募捐,后公司一次性补偿李丽娟亲属5万元人民币整,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20xx年,在自治区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国深化平安建设会议、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及商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稳定、政法工作会议各项安排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全面深化平安新疆建设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开展“访 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南疆学前双语支教”工作,以服务新疆商务事业发展为中心,积极落实促进消费、扩大对外开放的任务为目标,不断深化商务系统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进一步推进和谐平安家庭建设,实现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三个坚决”。

作为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我厅党组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从维护全区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平安联创局面。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商务系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是调整充实组织机构。

把反恐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完成反恐综治(平安建设)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扎实整改。

结合自治区综治委考核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单位职能,建立符合实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制定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认真做好反恐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三是明确年度工作目标。

把反恐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多种渠道、多种手段适时检查、考评商务系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商务厅党组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及时研究工作措施。

我厅先后4次召开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特殊敏感时期的维稳形势,研究部署各个阶段工作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利用商务系统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等契机,多次强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安排部署维稳工作。

二是夯实末端基础。

我厅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深入厅属单位和相关企业单位开展调研工作,了解综合治理形势,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齐抓共管,狠抓基础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了4次综合治理日常综合检查、两次专项整治检查和“综合治理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日”、“12·2交通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检查,确保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七·五”“十·一”和斋月等敏感期的安全稳定。

三是细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认真落实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和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商务系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商务厅与各地州市商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并确定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综治和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并逐级层层签订定责任书,完善责任查究、考核奖惩等措施,做到综治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综合治理“一岗双责”制、述职报告制、重大事件领导责任追究制和群众评议治安状况等制度,建立起长效、科学、实用的治安防范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确保机关及家属区的'安全。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新疆是中国境内最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由于地处边疆,历史上一直是民族融合和冲突的重要地区。近年来,由于恐怖主义和极端分子的威胁,新疆维稳工作变得更加紧张和复杂,协助反恐维稳工作的辅警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力量。本文将结合个人经历,谈谈在新疆反恐维稳工作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注重预防和宣传

在反恐维稳工作中,注重预防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在我所在的辖区,我们时常组织一些预防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想宣传活动,例如通过开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国家反恐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启发大众防范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想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活动可以帮助我们及早识别和预防潜在的反恐危险。

第三段:注重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

在反恐维稳工作中,信息的共享和协调配合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所在的辖区,通常都会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分享情报、数据和安全信息,以便实现更加精准、快速和高效的反恐维稳工作。例如,在某些反恐行动中,我们与特警、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完成任务。这种协同作战的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增强了我们的安全保障。

第四段:注重培训和日常巡逻

在执行任务中,我们也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反恐维稳能力。我们时常参加针对反恐、公安、消防等领域的专业培训课程,以更好地掌握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此外,我们还会有全员上岗的日常巡逻任务,在社区中进行积极巡逻,留意各类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这种巡逻方式,不仅可以发现问题并迅速排除,更可以加强我们与社区居民的交流和互动,促进我们的融入。

第五段:注重人文关怀和积极作为

作为一名辅警,我们常常需要与社区居民建立紧密的联系和信任感。在执勤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居民交流和宣传政策,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这种基层工作的宣传和排除,增强了我们的团队凝聚力和群众信任感,这将有助于促进反恐维稳工作的开展。

第六段:结语

随着国家反恐维稳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作为辅警,也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加强对反恐维稳的认识和掌握,不断提高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并胸怀人文关怀,积极为社区居民服务,共同推进反恐维稳工作的加强和持续发展。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在几位领导深入浅出,紧密联系当前实际的讲话中,使我对当前的发展形势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心得体会颇多。联系我镇的发展实际,作为身处三农问题、民生问题第一线的乡镇基层党政主要领导,结合我镇当前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几点:

一、用活干部。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观念,中国人重理、重法、更重感情,“一把手”既要当好领导,还要与干部做好朋友、关心干部日常生活,让干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主动干工作。坚持人尽其才,每个人都有其长处、短处,要对准干部的.长处,放在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掘其潜能,让干部工作有动力,对工作应付了事。我们镇有20几名干部,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尽相同,有的干部文化水平虽不是很高但在农村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实践经验,这是最宝贵的财富,一定要用好,不能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不是大学本科生就不重用,或不用,有的干部文化水平较高,理论-功底好,但缺少实际工作经验,但也不能因为缺少实践经验就不重用或不用,总的说就是看怎么用,怎么能用活,要给一个他们适合自己能力发挥的岗位,使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达到让自己、群众、领导都满意的效果。

二、尊重民-意,发挥民力。总书记说,发挥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因此,群众支不支持是我们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尊重民-意,在乡镇党委、政府作出某项重大决定之前,应广泛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干部、党员、群众代表意见,争取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还要边实施边你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及时调整规划部署,用好群众智慧。要发挥民力,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在政府统一指导下,按村民自治原则,让群众直接参与工程建设质量、财务、安全管理和内部矛盾纠纷协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减少矛盾向乡镇集中。要引导民心,经常向群众宣传涉及农村的法律、形势、政策、道理,让群众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转。

历史的发展,成功的经验向我们昭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党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层层关卡,继往开来、披荆斩棘的刚韧利剑;是基层党员干部带领广大农牧民践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的制胜武器;是稳固基层基础最核心的保障。

以上是我的心得体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会用细心对待工作,用耐心对待处事,用真心对待人民。用我们亲切的言语拉近与人民的距离,更好的投身于党的事业,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尽己所能,更好的投身于党的事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一、预防为主、重点监控、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完善综治维稳体系。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全年整体工作运行平稳,无任何重大事件发生,确保了企业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管理,抓好“两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司于年初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检查、督导综治维稳工作,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促进了和谐企业建设。

2.目标责任到位

按照年初既定的《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预案,并及时加强了对电脑房、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同时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主动了解职工动态,确保了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二、重点推进,加强“三个着力”

1.着力完善制度建设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全年建立健全了《消防防火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动火作业管理办法》、《临时用电管理办法》及社会综合治安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按照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定期对公司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一】

9月17日,自治区召开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会议一结束,我区各地州市、各县市区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各族干部群众纷纷表示,会议激发了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决心和信心,大家将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贡献,努力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9月17日至18日,乌鲁木齐市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并对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李学军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乌鲁木齐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学习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自治区再动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xxx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以同志为xxx的xxx的治疆方略,体现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新疆工作总目标的要求,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非常及时重要,完全符合新疆实际,措施切实可行。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先做一步,带动各级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学习、抓好落实;要深刻学习领会已经明确的政策举措,在充分理解把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要明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责任,制定完善学习贯彻的意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乌鲁木齐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19日上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热潮。要集中一段时间,采取集体学、自主学、研讨学、辅导学、培训学等多种形式,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会议强调,学习会议精神,要切实做到四个深刻把握:深刻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基本要求,深刻把握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六方面主要举措,深刻把握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坚强保证。要紧扣关键用力,坚持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统领下,聚焦统筹、聚力落实,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神上来,凝聚到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来,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喀什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各级党委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真正达到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凝聚力量、增强信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要按照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的要求,逐条逐项认真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会议强调,各级党政、各族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坚决做到工作把准方向、明确目标,坚决做到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在工作落实上,绝不允许强调特殊性、差异性而打折扣、搞变通;要坚决做到维稳措施全覆盖、维稳力量全覆盖和没有盲区、没有缝隙、没有空白点认真用心、亲力亲为抓好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坚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人人都要负责任、人人都要尽责任,以铁的纪律保证xxx的决策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通过本次学习有以下心得体会:

近几年新疆连续发生多起严重恐怖案件。给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案件发生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迅速反对,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了局面,维护了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这些严重事件,充分暴露出暴恐分子及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面目,也再次证明了境内外敌对势力乱战之心不死,千方百计挑起时间,制造动乱,手段凶残,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暴恐活动是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现象危害,我们与暴恐主义的斗争,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

暴恐分子公然与人民为敌,故意破坏各民族大团结,严重破坏各族人民聚众的根本利益,心浪起全区各族人民的强力反对,他们的行径和暴恐必定要失败的。人民生命高无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暴恐分子的暴行,是对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严重破坏。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暴恐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打击违法犯罪同暴恐活动作斗争,是法律于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光荣义务。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用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使灾难,我们各族干部群众要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维护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好大局面,鉴定信心,团结一致,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共同防范和打击暴恐分子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疆,共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党中央关于新疆发展和稳定的总体要求,做好新疆的工作。做好新疆的工作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自觉做到“五个认清、五个深刻”、“三个不动摇”。

“五个认清、五个深刻”即:

5、认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

“三个不动摇”即:

1、一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

2、要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

3、要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不动摇。总之我们一定要把党中央关于加快新疆发展的决策同新疆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潜能。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保持新疆的稳定,首先要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一定要维护祖国的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的稳定。

另外还要加强各民族的团结。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新疆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像天山的雪松、绿洲的白杨、戈壁的红柳、沙漠的胡杨一样植根于我们的新疆,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己任。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三

汇 报 材 料

东坑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大家好!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不辞辛劳一行来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在此,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东坑镇2012年上半年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作简要汇报,若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经过全镇上下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镇党委、政府将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政法综治维稳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年初,因人事变动,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综治维稳、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及防范和处理^v^等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二)镇党委、政府将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每月由镇综治办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采取措施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业务工作

(一)紧抓综治基础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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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武警部队训话的是^v^^v^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v^。通稿中,他要求这些手持钢枪的战士,“要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巡逻,提高见警率,保持威慑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而后,他又与^v^部长郭声琨一同前往和田、阿克苏,并向村民艾合买提老人讲解:“暴力^v^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给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带来了严重危害,他们不仅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敌人,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敌人”。

通稿中,略去了艾合买提老人的民族身份,这也的确可以证明宣传官员们正在努力淡化一切与汉维差别有关的痕迹。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30日发表的电视讲话,亦是如此,并以“你死我活”的论述而成为门户首页头条标题重点:“这一系列案件再次充分证明,境内外敌对势力乱我之心不死,千方百计挑起事端、制造动乱。我们与暴力恐怖主义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绝对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

白克力这算以身作则。根据今晨通稿《强化严打高压,打好舆论主动仗》所言,这位自治区主席已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要带头发声讲话,亮明态度,影响和引导群众,维护团结稳定;各级干部要不信谣不传谣,违反者要严肃处理”。作为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吐尔干•皮达带头执行。由他署名的《团结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经由新疆日报昨天刊发后,也被摘录出“任凭狗儿叫,误不了骆驼走大道”的句子,展示在门户首页:“有^v^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有各族人民同仇敌忾、众志成城的团结奋斗,历史的车轮终将把‘三股势力’碾得粉碎,推动新疆在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康庄大道上大步前进”。

不同的舆论阵地需要不同的宣传方式。掷地有声的誓言、警告适合党报,而在微博上,@新疆都市消费晨报自有类似《今晨实拍乌鲁木齐街头》、《乌鲁木齐、喀什街头即景》这样的“有图有真相”式推广:“别问我在新疆呆着害怕吗,这里有我的父母亲人、大好河山;别为我穿梭于新疆各地而担心我的安全,我只是从家里的前院溜达到后院;别看天空有点乌云,明天的太阳依然会升起!”

中国各地机关报、都市报当然要以^v^电稿为标准信源,环球时报昨天也是据此发布封面报道《反恐组合拳密集打出,鄯善暴恐案迅速告破,中国展示稳定新疆决心》。不过,这份总是能有一些独家报道权的^v^子报,另有封底文章《“^v^”分子从叙交战区潜回新疆》,获各门户昨晨在首页重点推荐。

特派记者邱永峥描述道:“近日从中国反恐权威部门独家获知,从2012年起,‘^v^’派部分成员自土耳其进入叙利亚,参加叙反对派中的极端宗教恐怖组织与叙利亚政府军作战,同时还从在叙作战‘^v^’分子中物色人选,潜回中国境内策划、实施恐怖袭击行动...买买提•艾力向问讯他的中国反恐官员坦陈:‘在听了‘^v^教育与互助协会’的人的鼓动和‘东伊运’教官们现身说法后,脑子热得一心只有‘^v^’了,学业和家人的叮嘱都抛到了一边。现在回想起来,有点像做梦。’”

报道引述知情官员的说法,为“重拳重手打击^v^”提供必要性阐释:“就今年4月23日发生的巴楚暴力恐怖案为例,恐怖团伙其实有更大的阴谋,那就是在6月28日开幕的喀交会期间,在喀什最繁华的地区分四路,以大砍刀、^v^和其他凶械袭击人群。” 强调“对^v^‘放水’将反伤其身”之际,环球时报还指责土耳其方面对“特定人群”“放水”明显:“比如一些偏向叙反对派的西方和中东国家媒体记者只需要盖一个过境章即自由往返;不想通过海关‘正常途径’的则可以在距离海关关口不远的一家水泥厂的围墙破口出入国界,而在边界地区往来穿梭的土耳其边防军人和边防警察对此‘视而不见’”。今晨再以《至少30 名“^v^”分子潜入叙》作为补充:“叙利亚驻中国大使伊马德•穆斯塔法7月1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独家专访时披露,至少有30名‘^v^’成员自巴基斯坦-阿富汗边境前往土耳其,然后潜入叙利亚作战。穆斯塔法呼吁,土耳其政府应该切实履行负责任国家的国际职责,严守边境,以免让叙土边界成为全球^v^自由往来的‘天堂’”。

对“^v^”的指控昨晚亦得外交部发言人的背书:“^v^已对新疆近期发生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进行了充分报道,事实十分清楚,性质十分明确。事实证明,有关事件是严重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中方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近年来,‘^v^’恐怖势力与国际恐怖组织不断加强勾联,不仅严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也对其他国家的和平与稳定造成威胁,国际社会应对此保持高度警惕„„^v^在新疆实行的民族、宗教政策符合中国国情和新疆实际情况,受到新疆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涉疆问题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的口径,更需要外交部长亲自强调。根据中新社昨晚稿件,王毅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会见美国国务卿克里,虽然文中只在最后结语处写及“敦促美方谨慎处理台湾、涉藏、涉疆等重要敏感问题”,但已足够被新浪腾讯搜狐凤凰展示于首页。

外交场合不宜对克里直接说出口的话,由媒体来代言。昨天^v^即有《反恐岂容“双重标准”》,批评“一些美国人的表现着实令人愤慨”:“残杀执法人员,残害无辜群众,放火焚烧警车„„血淋淋的事实充分表明,这完全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恐怖暴行。美国个别媒体竟然称之为‘中国民主运动的开始’。美国^v^发言人不怀好意地乱表态,甚至批评和指责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人们再次清醒地看到,一些美国人煞有介事的标榜,无异于自欺欺人、贼喊捉贼式的下作。贴在他们脸上的‘政治正确’标识,不过是块欲盖弥彰的遮羞布„„在涉疆、涉藏等事关中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美国一些人患有根深蒂固的偏执症:对^v^依法保护各族民众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视而不见;一旦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在中国发生,顾左右而言他,辅之以煽风点火,唯恐中国不乱。众所周知,以^v^为首的‘^v^’组织,是煽动4年前的乌鲁木齐‘7•5’^v^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幕后黑手。‘^v^’组织一直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资助,该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自美国国会。问题是,偏执驱使的种种无聊之举有什么意义呢?” ^v^海外版封面评论调门更高,即《粉饰美化暴徒与帮凶无异》:“美国政府和媒体对待新疆暴力恐怖犯罪的立场,只能说明自己的浅薄和健忘,试问:‘双子’大厦留存的残基,波士顿案洗刷不掉的血迹,是不是也在证明——美国的民主运动也在进行之中,美国的民族、宗教政策也出了问题?„„一面高调‘反恐’,一面却为^v^撑腰站台,美国在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无异于怂恿与纵容,对反恐斗争产生极为恶劣的销蚀作用,这与^v^的帮凶何异?!美国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唯恐中国不乱,图谋把恐怖活动的祸水引向中国”。

既然母报已然火力全开,环球时报更当身先士卒。继上周五发表社评《《新疆暴恐犯罪决非“民族冲突”》,谴责美国人“似乎很愿意沾着新疆人的鲜血书写西方的价值观口号”后,昨天再有《暴恐分子的嚣张说到底是精神泡沫》:“一些西方舆论再次站到了新闻事实和中国人民情感的对立面。西方媒体普遍把‘^v^’宣称‘(维吾尔族人)遭遇持续压迫和挑衅是冲突起因’的说法置于突出位置,将新疆暴力恐怖主义事件描述为‘种族冲突’。这一切构成了新疆事态在全球化时代最外圈的博弈环境,给了原本处于极少数地位的暴恐分子并不孤独的狂妄感”。

今晨社评《用五个“不怕”打掉暴恐分子嚣张》仍获新浪首页推荐,并已然公开建议“新疆重点地区的街头应长期保留军警的存在”。

所谓“五个‘不怕’”,应可代表这份^v^子报针对新疆局势的系统认知:“我们‘不怕’的第一个内涵是,我们在乎新疆的真实稳定,但我们并不在乎新疆‘很稳定’这个形象„„新疆暴恐分子的本事并不大,他们几乎得不到制式武器和威力强大的爆炸物,他们的主要作案工具就是砍刀„„新疆的这一现实和形象在现代世界是‘达标的’,它是偶尔出现暴恐事件的现代繁荣社会。‘不怕’的第二个内涵是,新疆各地的官员不必怕担责„„我们理解他们的难处。‘不怕’的第三个内涵是,每个人都会怕自己遭遇不幸,但中国社会决不怕暴恐分子能成为带来某种政治威胁的力量。他们就是一群刑事犯罪分子,是群政治上找不着北的愚昧之徒。只要他们露出头来作案,将他们绳之以法是这个强大国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不怕’的第四个内涵是,与新疆暴恐分子坚决斗争不会引发中国社会的争议和分裂,即使一些人对新疆的社会治理有不同看法,对向^v^强硬出手也不存疑义。反恐越坚决,中国社会只会越团结。‘不怕’的第五个内涵是,应当把西方对我们打击暴恐势力的指责当成耳旁风,我们才不会为了西方的‘好评价’而对暴恐分子手软。中国正越来越坚定、清醒地做到这一点。”

在周六发表的社评中,胡锡进团队除了替全国人民感谢新疆各族干警之外,曾向新疆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出呼吁:“现在应当向新疆和全国公众更多通报新疆发生的暴恐事件的实际情况,充分释放新疆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谴责暴恐分子的真实民意。这样的舆论力量是无比强大的,它是对暴恐分子嚣张气焰的最好回答,为稳定新疆社会情绪提供牢固的公共舆论基础”。

然而,笔锋一转,终究也还是要防止“释放”过头:“新疆新的暴恐事件必然触动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新探讨,这方面的各种意见在学界长期有之。但我们认为,眼下不是谈论这些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鼓舞新疆广大干警,团结各族群众,要让新疆的干部群众感受到全国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坚定他们对新疆大局稳定、可控的信心。”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五

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新疆全区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我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根据国家的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说,《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各司其职,大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全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六

xxxxxxxxx(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序 言

xxxxxx在全国xxx工作会议上指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体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民族关系,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xxx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目 录

第一篇 总则

第一篇 总则

第一章 维稳法律法规的任务、原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xxx宪法》和《xxx刑法》及《反xxx法》、《xxx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管理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的各个民族及所有公民,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第四条 xxx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xxx的行为。

第五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

聚居的地方。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xxx主义和境内外分裂恐怖势力。反对xxx,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第六条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有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xxx的行为。

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第九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新疆属于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新疆是祖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xxx”分裂势力以任何名

义、任何方式把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

第十条 “xxx”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国家将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xxx、中央xxx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xxx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新疆人民和在新疆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新疆公司和企业在祖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二条 违反本法律规定,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xxx,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分裂恐怖势力的定性

第十三条 恐怖主义就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社会目的,通过制造恐怖气氛来引起社会注意,以威胁有关政府或社会,特别是无辜平民为目标的各种形式的违法或刑事犯罪性质的暴力或非暴力破坏活动。

第十四条 分裂恐怖主义主要表现为暗杀、劫持人质、爆炸、劫持(毁坏)交通设施、煽动造谣、残杀无辜百姓、武装袭击、生化袭击等特征。特点为暴力性、政治性、恐怖性、预谋性。目的为引发暴力恐怖,导致紧张局势,挑起xxx,影响政局稳定,旨在分疆裂土,危害我区xxx。

第十五条 “”事件是新疆解放以来发生的一起最为严重的xxx烧杀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严重破坏了乌鲁木齐市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十六条 “xxx”恐怖活动实际上即是xxx分子试图用恐怖暴力手段xxx、建立所谓的“xxx厥斯坦”的活动。

“xxx”恐怖势力是xxx主义走向极端的一种表现,其特点是以民族、宗教为外衣,以分裂为目的,以恐怖为手段。

第十七条 以xxx为首的“xxx”等xxx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俗称“三股势力”),正是“”xxx烧杀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幕后黑手和元凶首恶。其目的是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对立,危害社会稳定,损害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和xxx。

第十八条 “三股势力”自滋生、纠合成势以来,分裂新疆的企图就深深地根植于其思想之中。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煽动民族仇视,制造宗教狂热,鼓吹对“异xxx”进行“xxx”,大搞暴力恐怖活动,残杀无辜,挑起**骚乱。

第十九条 “”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十分复杂深刻的政治背景,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xxx势力长期纵容支持境内外“三股势力”对新疆进行一系列分裂破坏活动的总积累。

第二十条 “”事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第二十一条 暴徒们制造“”事件,严重践踏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公然挑衅。

煽动颠覆国家xxx罪,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等刑事犯罪。

第二十三条 目前,以xxx为首的境外“xxx”分裂势力又在故伎重演,加紧炮制更耸人听闻、更具欺骗煽动性的谎言,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蛊惑、蒙蔽区内一些不明真相的维吾尔族群众,企图进一步挑起民族仇视和民族对立,制造xxx。

第二十四条 分裂恐怖势力在不放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同时,在意识形态领域利用群众性传统娱乐活动、广播电台、书刊、音像制品、文艺演出以及其他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非暴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鼓吹和宣扬极端宗教意识和分裂主义思想,歪曲、篡改、编造新疆历史,恶毒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经济政策,攻击现实社会,进行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

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

第三章 宗教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十七条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接受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一切宗教活动都应在我国宪法、法律政令、政策的允许范围之内进行,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防范本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依照有关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现场处置和处罚;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负有责任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其登记。

第三十四条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中,大型宗教活动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擅自举办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不得利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串联,煽动闹事,搞xxx活动。

第三十六条 宗教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文化、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卫生事业。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

第三十七条 任何宗教组织xxx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传道、传教、宣传有神论;不得在任何地方散发宗教传单和其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及音像制品。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架设高音喇叭。

第三十八条 取缔看相算命、驱病赶鬼、请神降仙、消灾祈雨、抽签占、看风水、装神弄鬼、妖言惑众、骗钱害人等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九条 禁止宣讲、播放“xxx史”,煽动民族仇视。禁止收听、录制、传播海外反动宗教广播和接收海外反动宗教书刊及其它宣传品。

第四十条 我区各教各派的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都应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基础上,遵守宪法、法律、政令和政策,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和睦相处,不得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不得互相攻击,妨害社会稳定。

第四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实行自治、自传、自养。

宗教活动场所的一切活动,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配。第四十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一切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朝拜活动应就地分散举行。

一、民族团结、社会安定、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和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等制度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外国人进入中国国境,可以携带本人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携带超出本人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入境,按照中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禁止携带有危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宗教印刷品和宗教音像制品入境。

第四十五条 外国人在新疆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在新疆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开办宗教院,不得在中国公民中发展xxx、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传教活动。

第四十六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分别给预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外国人违反本规定进行宗教活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构成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行为或者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xxx、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xxx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四十九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五十一条 勾结外国,危害xxx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组织、策划、实施xxx、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xxx、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十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xxx、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xxx、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关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十五条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五十六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五十七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管制。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九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六十一条 任何公民面对不法侵害、面对犯罪都有权实施正当防卫,奋起反击。

第六十二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三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六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六条 聚众“xxx”,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十七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六十九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第七十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七十一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xxx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第七十二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七十三条 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七十四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xxx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七十五条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xxx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七十七条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七十八条 提倡敢于同暴力xxx,无惧凶残暴徒坚决斗争行为的,我区将颁发“维护社会公正和谐民间英雄”奖章(奖金50万元人民币),并授予“新疆精神”称号,这种正义精神不仅要在全疆得到发扬光大,同时也是全疆各族群众战胜暴力xxx的手段。

第二篇 分则

第一章 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政策

第一条 民族工作主题是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第二条 民族工作是指涉及民族事务的工作,它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建立健全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并对这些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少数民族对外交流活动等。

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平等,就是各民族无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践中,不论是聚居还是散杂居的各民族,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

第五条 团结,就是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和睦、友好,互相尊重,反对一切形式的xxx行为。各民族为实现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理想而团结合作,努力奋斗。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各民族根本利益所决定的,也是民族平等的表现和必然结果。

第六条 互助,是指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互助互济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反对任何民族一切形式的剥削,主张各民族之间真诚互助、互相支援,以谋求共同的利益,实现共同的目标。

谐相处的社会。

第八条 民主法制,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第九条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第十条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第十一条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第十二条 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

第十三条 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第二章 新疆民族工作条例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民族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xxx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中的少数民族,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除汉族外的我国其他民族。

第三条 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教育他们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经常对各民族公民进行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的民族观教育,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制教育。应当教育各民族公民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节 民族工作机构

第五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疆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族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事务工作。

少数民族人口虽然不多,但工作确实需要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设民族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管理民族事务。

第六条 各级民族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二)承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有关事项,处理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

(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培养、使

用工作;

(五)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各项专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和使用;

(六)进行有关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第三节 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利

第七条 少数民族享有民族平等权利。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第八条 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达到 30%左右的乡(镇),可以建立民族乡(镇)。本条例颁布以前建立的民族乡(镇)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民族乡(镇)的名称,以地方名称加民族名称确定。民族乡(镇)的建立或撤销,须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民族乡(镇)的乡(镇)长,由建立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工作人员。

第十条 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达到 50%的村,可以称为民族村。个别特殊情况可低于这个比例。

城市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达到 50%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称为民族居。

民族村、民族居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民族村的村民委员会、民族居的居民委员会,以建立民族村、民族居的少数民族村民、居民为主组成。

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虽不足 50%,但有一定数量的村、居,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村民、居民。

第十一条 自治区和少数民族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其xxx中,应当有少数民族的代表。每一少数民族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xxx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第十二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和吸收少数民族工作人员。

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其县级领导成员中应有

少数民族公民。

第十三条 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第十四条 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少数民族正常的宗教活动。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强制少数民族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禁止歧视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公民。

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司法制度和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受到民族歧视、侮辱时,有向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接到申诉和控告,必须及时调查处理。

少数民族公民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节 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事业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少数民族的教育事业,帮助民族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少数民族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创造条件,保障少数民族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统一规划,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鼓励和帮助更多的少数民族公民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和高等教育。

第二十六条 凡少数民族学生占 50%以上的小学,可以称为民族小学。民族小学由县(市、区)以上教育部门批准。

凡少数民族学生占 30%以上的中学,可以称为民族中学。民族中学由市(地)以上教育部门批准。

民族中小学校的校长或副校长中应有少数民族公民。

少数民族学生较多但未达到 30%比例的中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民族班。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帮助少数民族培养师资。在培训在职教师时,应有计划地安排民族中小学的教师参加。

第二十八条 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招收新生时,应对少数民

族考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公民进行普及科学技术的教育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和帮助少数民族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办好民族乡(镇)、民族村和有少数民族居住村的卫生院、卫生室,培养少数民族医务人员,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城市中有条件的可开办民族医院或民族诊所。

第三十二条 少数民族应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提倡和鼓励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公民的只生育一个孩子,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应按生育计划予以安排。

第五节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第三十三条 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三十四条 在招工、征兵、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时,有关部门不得因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不同,拒绝招收或录用少数民族公民。

第三十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应为有特殊生活习惯的少数民族建立

必要的饭店、食品店、肉类供应点。对清真饮食服务行业应予以保护和扶持。

第三十六条 当地人民政府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对有关少数民族职工的放假和少数民族公民副食品的供应,应做出适当安排。

第三十七条 在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单位,应设置清真食堂或清真灶,没有条件设置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发给少数民族职工清真伙食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 宾馆、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公共场所,不得因生活习俗不同,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

第三十九条 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制定市政建设和管理规划时,应照顾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

第六节 维护民族团结

第四十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民族团结,制造xxx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禁止使用对少数民族带有侮辱性质的称谓、地名。禁止在新闻、出版、影视、音像、广播、演出以及其它活动中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 各级国家机关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特殊问题时,应与该民族的代表人物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

第三章 新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相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要,加大资金投入。

第四条 鼓励社会各界帮助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第二节 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

第六条 少数民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设区的市、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的xxx省委员会(人大工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其组成人员中应有少数民族成员。

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注意选配少数民族成员。

第七条 民族乡的建立和撤销,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少数民族工作人员的数量应当与其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比例相适应。

第八条 少数民族人口达到总人口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村,经村民

会议同意,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民族村,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民族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应当有本村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九条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录用聘用公务员或者其他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少数民族公民,不得以生活习俗等理由拒绝录用聘用少数民族公民。

第十条 禁止在各类出版物、广播、电影、电视、音像制品、文艺表演、社会交际和其他活动中出现侮辱、歧视少数民族、伤害民族感情的语言、文字、图像和行为。

第十一条 少数民族公民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社会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不得以生活习俗和语言不同为理由,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

新疆维稳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七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5日电(记者程勇)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中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乃依木·亚森向媒体介绍了《实施办法》的主要精神,它的出台体现了中央和新疆党委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了反恐维稳好的经验,汲取实践中的成功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下来;《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问题引领,突出立法实效,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机制,突出全社会共同责任担当,强化了安全防范工作,力争把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在预谋阶段。此外,《实施办法》彰显了依法治疆的法治精神。

乃依木·亚森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认真学习宣传好《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是贯彻实施好法规的关键。新疆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社会各界以及各族群众都要把这个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重要职责,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做好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新疆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说,《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各司其职,大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全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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