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企业劳工合同(模板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9 00:55:07
实用企业劳工合同(模板16篇)
时间:2023-10-29 00:55:07     小编:字海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过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依法办理手续。合同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目的、交付方式和付款条件等。范文中的合同内容可以帮助你了解合同结构和常用条款。

企业劳工合同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企业影视专题片,帮助甲方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提供有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应保证材料完整,准确快速,图片清晰。

1.2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3按时支付费用。

1.4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企业影视专题片作品享有版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企业影视专题片的制作。

2.2可以在企业影视专题片落幕中注明该片由乙方制作。

2.3有权依协议收取费用。

2.4确保企业影视专题片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的缺陷。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企业影视专题片总片长约为_________分钟。内容包含:片头_________秒,公司介绍_________分钟,产品介绍_________分钟,功能演示_________分钟,应用实例_________分钟,片尾_________秒。

2.乙方收到材料日后完成创意或脚本方案。乙方的创意或脚本方案需经甲方确认,乙方将根据被确认之创意或脚本方案进行正式拍摄或制作,正式的制作时间为_________天。

3.甲方对企业影视专题片意图的描述文稿或乙方的脚本方案均可作为协议附件。

本协议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动画片头________元,拍摄________元,页面设计________元,其它_______元)

协议签订后甲方即付协议金额的50%,即_________元作为订金,验收之后即付协议的余款,即_________元。

1.所有vcd,dvd均按标准制作,不能保证在所有改装机,假vcd,dvd机上播放,由于市面上cd.rom及vcd,dvd质量差距很大,因此播放问题,一律按乙方公司播放设备能否正确播放为准。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正常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

2.企业影视专题片的文字,声音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验收时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书面签收合格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修改时,改动较大者须重新交制作费,改动较小者收取制作费用的30%。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工合同篇二

合同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是企业发展的命脉,更是法律风险的风口所在。能否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避免和减少合同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同时,还可以优化企业成本,稳健企业的运营环境,为企业经营管理保驾护航,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优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剧,企业经营的法律环境变得日益复杂,契约经济与法治经济的理念也逐步的融入企业的各项管理中。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的规范管理,以适应企业内、外部不断变化的环境,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的作用,避免因合同管理而给企业造成损失。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实现合同目的,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准备、谈判、签署、生效、执行、变更、解除直至纠纷解决、权利救济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为及管理行为。

根据合同涉及的业务流程,依次在合同招投标、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三个主要的环节识别了16个风险点。

2.1合同管理往往仅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全过程管理

合同审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占据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时间,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审查。但在大部分企业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如,对所签订合同涉及的相对方的信用评估,缺乏有效事前管控;对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缺乏有效地过程监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抢得订单存在着大量的先干后签的现象,对于此类合同,合同审查就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合同审查的事前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风险,无法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纳入到有效的风险管体系中来,加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仅存在于书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欺诈行为都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2.2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部门、人员配备不合理

当前,有些企业还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有些企业对于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往往会放到企业中的综合办公室或企管计划部中由一个人来负责;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企业的法务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现有:首先,无法介入日常业务和管理活动,找不到从“救火”到预防的有效途径;其次,在合同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审查的周期往往被业务部门视为迅速完成业务的绊脚石;最后,内部法务工作的深层次价值受到质疑,法务部门不断地被事务化、被动化。由于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终就仅仅成为了合同审查,被动地成为流于形式审查。

2.3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完善,对于合同履行中的进度控制、问题解决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撑,已严重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其主要表现为:

(1)由于每年签署的合同类型多、数量大,对合同签订、审核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的难度较大。

(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撑,对合同相关的统计分析效率低下,无法对各类合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a公司是一家国际化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涉足轨道交通、风电、工程塑料、绝缘材料、环保水处理、汽车等行业,预计“十二五”末销售过百亿,该公司采用事业部制管理方式,其中主营轨道交通减振和风电减振行业的甲事业部历年来在营业收入、回款、利润等方面都是公司的排头兵,在经营管理方面业绩显著。该事业部约有300家客户和320家供应商,客户、供应商规模参差不齐,属性各异,即有大型国有企业,有小型代理商企业,也有个体户,但历年来合同纠纷甚少。甲事业部的合同管理模式如下。

3.1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保障

设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牵头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审查前、审查后延伸,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综合计划、绩效考核、各部门间职责协调结合起来,该部门需履行以下职能: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奖惩。

(2)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和审批,规范合同文本,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库。

(3)定期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合同纠纷。

(4)开展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5)定期分析和提炼合同法律风险点,撰写合同管理年度报告。

(6)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策略和危机预案的制定工作。

3.2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信息技术是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快速的数据传送、准确的分析统计和全面的跟踪功能可以在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公司按照“集权决策、分权管理”的原则,建立了一整套合同管理部门统管、各职能部门分管、具体承办人专管、上下成线、纵横成网、相互协调配合的公司内部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到实处。合同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1)签约相对方管理。在对方当事人信息中,把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资质情况,许可证、履约能力等背景资料一并纳入程序管理,为谈判、合同签订等提供依据,以防止诈骗合同,合同主体不规范等情况发生。

(2)合同流转功能。合同流转功能自动地将合同处理事务传递给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工作流管理,使审查人员能随时签批合同文件,获得有关合同信息和背景资料。合同审查审批签转表详细记录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名称、基本情况、类别、价款、谈判成员等合同基本信息以及审查审批各个环节对合同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由合同经办人实施修改,便于日后查询,理清责任。

(3)合同履行过程展现功能。可将合同对应的发货信息、开具发票、收回款项、对方签收、合同变更、相对方评价等以合同编号为维度进行展现,提供了全流程监督功能。

(4)合同统计、分析功能。可按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性质、合同编号进行合同数量和合同金额的分类统计,并可按月、季、年来统计。每个合同都有唯一编号,查询方便,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工具。

(5)合同标准文本库功能。为方便管理人员快速编写合同而设置的常用合同范本,包括公司常用合同标准化文本和国家、行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范本门类齐全,规范有效,即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经办人员录入的工作量,又降低了法律风险。

(6)转授权功能。人员职位、授权权限变化和人员调动、出差等情况,都可以通过转授权功能予以解决。

(7)合同归档、查询功能。有关人员可在权限范围内查阅合同相关资料。

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运作法治化的标志,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对于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减少经济纠纷,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监控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同管理必然贯穿于合同签订前的事前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的.整个过程。通过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可以从根本上减少法律纠纷、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企业劳工合同篇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通过设定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特殊的承揽合同,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贷式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市场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在建筑市场法制环境日趋规范和当事人自治原则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施工合同管理,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1.1施工合同所依照的是否为有效的法律法规,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等问题,通常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或光是列入《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原则性条规,到时候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和风险。

1.2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诸多风险。

1.3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

1.4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往往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材料的价格有时会发生剧烈波动,合同的固定价、包死价均给施工方带来较大的风险。

1.5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设计和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施it程量的增加,而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施工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合同的主要风险,从风险毒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应主动急遽作出反应,特别是《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依据出台以后,施工企业要运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1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流程,这些程序和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招标信息的跟踪、中标情况的汇总、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除了总公司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有分公司设立的企业,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使合同管理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和盲目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2.2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

2.2.1大中型施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应由专人专责管理。

2.2.2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2.2.3应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最好直接套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推荐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特点是规范、全面、严谨、准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采用这个文本,将有利于避免因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或疏忽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但在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的那些业主和发包方往往不愿采用该文本,常常喜欢自己拟订合同。这时施工方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拟订的每个条款,特别是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加以仔细斟酌,以免无效合同和错漏、歧义的产生,尽量限制业主风险的转嫁,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中的任一条款都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较大风险和重大的损失。

2.3要从程序和实体上把好合同评审关,并严格评审

2.3.1要充分研究招标技术文件。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中很多关于技术性的要约条款,涉及到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并将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评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是项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施工难易的程度、资信状况、风险程度、以及业主或发包方以往的经营业绩与履约能力等,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应作出明确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参加招标。

2.3.2如投标中标,从程序细节上对合约签订权的要求,作出对应的规范化的操作标准和流程。在主体上,根据招标文件和要求规定的合约条款,作逐条的综合评审。并根据合约标的和项目规模的大小,由企业内部合同主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以会议会审的方式加以评审。针对合同涉及的法律依据、施工和材料要求、免责条款、条文词句,进行严格审核或修改。对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保证企业法人授权行为的规范。

2.4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制度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要实行合同专用章审批和使用分离的规定。

2.4.1由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审批。

2.4.2指定专人做好登记、用印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2.5加强履约合同过程中的管理。

根据建设施工合同持续时间长,标的额度比较大,而且合同履行过程中干扰事件和市场因素多变,变更、增补合同和施工签证频繁,施工企业要应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6~19条,指导项目部加强签证管理,及时收集和整理好原始凭证。这是减少合同双方纷争和施工企业经济损失的惟一途径,也是合法合理转移合同风险的主要手段,更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好办法。

施工企业应从领导开始到有关部门及人员学透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基本法律,还需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像《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作为法院判决和法官直接引用的具体法律根据,并具体落实到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练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内功。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经济中合同和法律诉讼的风险,万一被诉讼,也能用法律保护自己。这就要靠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有效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等类似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

企业劳工合同篇四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二、本协议期限为 :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工作任务

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四、劳动报酬

按工作任务情况发给工资,任务未完成之前每月发一半工资,任务按时完成后补发全部工资,每月标准为人民币 元。

五、劳动纪律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六、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上班作息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0~18:00,工作时间为9小时。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20分钟以上者罚款50元,一个月累计五次作旷工处理。早退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0元,一个月累计三次者自愿离岗处理。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负责人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10天以上每月减少发给标准工资。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如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罚款50元。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两个周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 15天通知对方。

5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6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7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劳工合同篇五

1)总 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 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 ××元

乙2方:×% ××元

乙3方:×% ××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 %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企业劳工合同篇六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2、承诺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企业劳工合同篇七

:针对铁路非运输企业业务实际,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并就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和措施提出建议。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铁路的飞速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的业务规模也在大幅度增长。铁路非运输企业面临的合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在当前深入市场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保障企业收益水平,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对方法律主体资格不适合导致的合同无效风险

2.因合同签订的形式或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合同无效

非运输企业大量开展的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需采用书面形式,其他签订形式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另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宜进行招标、投标的外,都应当依法按照招标、投标的形式签订。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标底泄露、串通等行为,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情形。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对方当事人因缺乏诚信或实际履行能力降低而带

来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往往在所难免。作为市场主体,合同当事人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很多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其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特别是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缺乏诚信,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因各种因素变化进行合同履行变更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有时会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而变更合同主体。例如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后,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行能力对守约方来说就存在法律风险。

(三)在合同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在合同日常管理过程中,合同的附件、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包括电子邮件)和其他有关的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都需要进行妥善保管和留存。否则,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将使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无法有力的为企业争取合法权益,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一)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职能

防范合同法律风险首先需要企业内的相应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应按照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包括各相关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小组。在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日常管理等过程中,按照所涉及到的不同工作内容,分别由相应对口部门专项负责,确保责任到位。对于重大合同或合同数量较大的企业,还需聘请法律顾问作为保障。

(二)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铁路非运输企业应依照我国《合同法》、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等的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结合本企业经营特定和实际,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要注重相应的保障落实的制度建设,既要做到有章可循,又要做的有章必循,使合同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基础资料的日常规范管理

合同管理中各类基础资料的日常规范化整理有利各类合同纠纷的解决,这也提早排除工作疏忽和潜在风险的重要方法。要重视客户工商档案资料、资质资料、资产资料、企业关联状况等各类资料和信息,也要重视合同台账、审查记录、合同检查、合同培训等必要的合同管理基础资料。对于合同数量大、标的额较大的企业,还要请专业法律顾问制定合同文本,或由法律专业机构帮助制定主要经营业务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文本的条款比较完善,防止合同文本的不完善,为企业埋下纠纷隐患。

(四)强化合同履行的日常监控跟踪

合同的履行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比较容易出现风险的阶段。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跟踪,是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注重合同前期工作,更要强化对合同履行过程的踉踪,加强与业务人员的沟通配合,及时发现履行过程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提出风险警示,并提出解决建议,将合同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做到真正的全过程管理。

(五)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培训

合同管理不仅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相关业务人员同样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为此,一方面要注重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各类培训提升法律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承办人员,也同样要加强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从思想上强化防范合同纠纷和解决法律风险的保障。

铁路非运输企业直接面向市场,面对的各类企业及人员信誉等级良莠不齐。同时,随着铁路非运输企业进一步深入市场,合同管理工作势必面临新的挑战。强化合同管理、降低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发展,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重要职责。

[1]张秀锦,企业合同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控制,产业与科技论坛,20xx年第18期.

[2]张钧,合同陷阱与防范,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年5月.

企业劳工合同篇八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

5.乙方应于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乙方:____名称:地址: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工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

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工合同篇十

1.企业合同的不规范性

现代的企业合同管理并不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没有我们想象的成熟,因此如何规范建立企业合同就成为我们每个企业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这也是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合同制作的不规范性。在企业的业务拓展过程中都需要对双方的合作内容订立合同,但是大多数企业都忽视了合同的重要性。有的企业只是随便罗列几项条款,并不根据具体情况而行,有的企业则干脆不签订合同,即没有合同,因为中国社会是个讲究人情往来的社会,所以这些企业在洽谈工作时往往因为双方的交情深厚而选择口头的商定,没有落实到纸质合同上。

2.合同管理的无序性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甚至没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主要靠领导的行政命令行事,忽视对对方资质的认证、财务状况的调查、付款条件约束、合同纠纷的处理约定等等,盲目相信对方言辞,不作调查,偏听偏信,由于没有合同管理制度的约束,随意签署合同,导致由于制度的缺失造成管理混乱,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事件屡有发生。

3.缺乏市场主体性认识

我国企业合同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大部分是因为企业没有清楚地认识到当今的经济形势,从而草率的订立合同,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因合同引发的争执,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在经济发展中市场是公认的主体,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和怕麻烦就轻率地选择非书面式的约定,这样往往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到时候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们不能忽视身处的这个市场竞争大环境,更不能对合同的管理掉以轻心,因为差之毫厘就可能谬以千里,危险往往存在于我们不注意的微小细节里。

4.合同管理人员的局限性

通常在建立一份合同时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但是对于一些发展规模不大的企业而言,它的管理人员的素质也许就没有那么的规范化了,他们因为自身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造成了合同的不完整性或者不正式性,比如,在一些应该注意的重要条款的制定上存在疏忽,对一些普通条款不够重视,造成其字句间存在很多法律漏洞,在双方产生纠纷时对于自己公司这一方非常不利。

合同的制定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以简单的口头形式或者单纯的一张证明形式而存在的,在这种证明上可能只是简单的存在双方的名字或者手印,很多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发展到近代的时候,虽然人们的合同管理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合同的管理依然没有具体的规范可以遵循,因为传统经济模式的影响,在建立和执行合同时仍然不够细致全面。基于这样的发展历史和人们普遍的行为习惯,使得当代的合同管理存在很多缺陷。

1.健全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合同能够体现企业在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各种法律关系,由于合同的专业性和法律性很强,特别是一些对企业影响重大的合同,能否正确签订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如合同的审查、公正、专用章管理、归档等一系列的制度确立,这些都是合同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完善这些制度,才能使合同的合法性得到保障,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2.提高企业专员素质

如果说制度的完善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那么合同管理人员就是制度执行的关键。光有制度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人与企业按照章程处理事务,落实到具体的`日常工作中去才是关键。有了具体的制度就能够对相关人员进行教学,企业可以定期的对员工进行相关方面的教导,确保每个员工都树立严格制定企业合同的观念。而且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的时候,企业也可以对应试者的相关方面的知识进行重点考核,使相关岗位人员与所从事的管理工作对口,避免存在跨专业就业的现象,这样就免去了企业二次教育的麻烦和成本损耗。

3.构建全套管理体系

首先是合同的制定,确保每份合同的完整性,在这个基础上检查每项条款是否存在危害到企业利益的地方,同时保证每项条款都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制定的。其次在制定完成后要进行细致的审核,也就是对合同进行的第二次核对,对发现的不合理的地方要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修改。最后就是进行规范的合同制作,严格按照规范文本进行制作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原则,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养成按章办事的习惯,这样才能体现合同制作的严谨性和不可违抗性。

时代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潮流,现代企业要想在长久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用专业化的水准管理合同。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借鉴前辈们的经验,发展成功的方面,规避失败的教训,避免重复走不必要的弯路。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也要团结合作,积极履行自己部门的职责,使合同的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更加牢固。

企业劳工合同篇十一

:石油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在逐渐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迈入市场经济后,也开始面对市场风险。在市场风险中,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是一个重要部分,而石油企业本身的特性又加大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石油企业必须重视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保证石油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介绍石油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的重要性,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控制措施。

: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石油企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能源系统中的支柱性产业,在实行市场经济化后,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的健康发展开始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虽然石油企业是国有企业,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下,金融市场风险逐渐提高,石油企业也不可避免要遇到更多风险,如果石油企业不引起重视,势必会遭受损失,所以做好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是必要的。

合同管理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下,企业对合同做出签订、执行、更改、转让、结束、控制、监督等行为,这些行为统称为合同管理[1]。市场中的各个企业都会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石油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后也需要重视起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而石油企业的规模大、业务量大、流动资金大,所签订的合同涉及的利益也比较大,风险也比较大,可以说合同就是石油企业业务管理的中心。

(一)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比较常见,一般是指主要因为市场而产生的不可控风险,比如在石油企业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市场风险等[2]。另外,系统风险还包括石油企业的盈利能力改变、管理层因为客观因素导致的变更等,增大了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难度。

(二)监督风险

监督风险对合同风险管理有较大的影响,主要是在合同签订后。石油企业没有及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导致出现经济和管理风险。另外,还包括石油企业没有意识保护合同履行的正当性,也没有建立调整和控制机制管理合同的执行,没有将合同条约履行到位,导致石油企业的合同没有达到预期作用。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合同涉及法律方面的风险,如果石油企业签订的条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比如石油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关于资金融资的借贷合同,如果合同内容设立不全就是无效合同,造成石油企业的资金风险。另外还有一种法律风险是如果签订了有法律问题的合同,可能会损害石油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一)控制系统风险

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就是控制系统风险,其具体的措施有:(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石油企业将合同运行的过程包括前期调查准备、签订、履行、中途变更及合同失效等与风险管理有效结合,以追求石油企业最大化的效益为目标,考察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对合同的运行做出评估从而应对各类风险;(2)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并对当下的市场情况做详细考察,比如石油价格的波动情况、市场对石油的需求等等,从而制定出最有利于石油企业的合同。

(二)加强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对任何企业都是重中之重,对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也是如此。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条约的具体实施情况、变更管理及违约管理等等,涉及的因素比较多,需要加强管理,具体的措施包括:(1)合同条约的执行交由基层单位实施;(2)对合同实施情况的审查交由机关业务部门来做;(3)合同实施的结果交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和抽检;(4)合同的真实状况需要审计监察部门做监督;(5)石油企业的分公司定期进行合同的全面检查,一般是以半年为期;(6)集体企业将书面形式的合同履行情况每月上报,便于监督部门审查。

(三)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是保护合同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核心,因此必须提高法律意识。首先,石油企业要以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标准,判定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中有没有存在风险;其次,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做出严格的控制。第三,石油企业要对合同的各种知识了然于心,比如合同的标准化文本、合理的违约责任、如何检查合同条款、关于合同的法律等等,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3]。

在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当下,石油企业也在加入市场经济后快速发展,但是也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做好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针对不可控的系统风险、监督风险和法律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减少合同管理风险对石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有效提升石油企业的整体水平。

[]

企业劳工合同篇十二

企业资产所有者:__________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责任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行企业经营责任制的通知》文件,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新路子,现决定将__________公司全权委托__________负责经营,经双方协商签订《企业经营责任合同》。

一、委任年限

企业经营责任期限订为__________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对____________公司负责经营,是法人代表。

三、乙方承担的具体指标

1.利润指标:经营期间的基期利润核定为____万元,分年度必须实现的利润指标为:__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

2.固定资产更新指标:从年起到年止,在原值的基础上,企业自筹新增固定资产______万元。分别为: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合计为______万元。

3.技术进步指标:

(1)质量指标:

a.综合废品损失率为______%;

b.一级品率:不低于______%;

c.主要零部件项抽检合格率______%;

d.主要产品按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与国外合作制造产品采用国际标准。

(2)新产品开发:每年新产品开发数不少于一种。

4.材料消耗指标:综合利用率不低于______%。

5.能源消耗指标: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不高于______吨标准煤。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方针、政策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3.维护乙方正当权益,不干预企业内的正常经营。乙方如有违法乱纪、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甲方有权按组织或法律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收入,改善福利设施,并保证按期交纳离职、退休人员的统筹金。

六、在经营期间内实行的经济政策

1.完成基期利润,国家和企业按第二步利改税进行分配,超过基期利润的增长部分,所得税减为______%,少上交的______所得税,作为职工的奖励基金(不计奖金税)职工的福利基金和企业的发展基金。

2.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的效益浮动挂钩,其奖惩办法:

(1)奖励规定:

d.企业实现利润超过经营合同规定的______%以上,并完成出口创汇指标,技术改造、资产增值取得突出成绩,企业管理升级达到规定标准,奖励经营者原工资的____________%,企业职工年人均奖金____________元。

(2)处罚规定:

b.企业利润未完成经营合同规定指标,每少完成______%,扣发

c.企业利润超额完成,其他指标中的质量指标未完成,酌情扣发奖励工资中的____________,其余指标每少完成一项,扣奖励工资的______。

3.本合同除执行武政办____________号文《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行企业经营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的各项规定条款外,国家、省、市制定扩权的各项优惠政策,企业仍照章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在委托经营期间,由于国家政策或客观环境发生不可预料的重大改变,使企业经营出现异常现象,确需变更合同时,甲、乙双方可以经过协商修改合同。

2.甲方违背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乙方可以提出修改,调整或解除合同。

3.在经营期间,由于乙方的决策失误和重大过失造成企业严重损失,甲方可以提出修改、调整或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商定合同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公证处公证后方能生效。

八、本合同公证费由乙方支付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正本存留:____________市经济委员会、经营责任人。____________公司、市公证处。

代表: ________________ 经营责任者: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

企业劳工合同篇十三

:合同是石油企业相互贸易的经济形式,也是企业经济行为的重要法律保障,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采用正确的风险防范和规避方法,对石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合同管理; 合同履行; 合同审批

如今,企业之间都是通过合同形式来建立经济关系,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合同签约量逐年增加,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石油企业特殊的生产、销售、储运及服务要求,石油企业合同主要呈现出合同种类多、合同数量多、合同金额大等特点。在当前国际石油市场相对低迷和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因此当前如何做好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对提高石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意义重大。

虽然中石油也制定了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但是合同管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企业的发展,就从目前石油企业合同管理运行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约可以说是整个合同运行过程中风险最大的部分,很多石油企业签订合同时法律风险意识淡薄。首先签订合同主体不合格,如果不是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这种无效合同将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合同条款不平等,给企业的发展埋下严重的隐患;再次,合同文字不严谨,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容易导致合同中止,损害各方经济利益;最后,有些石油企业还利用空白合同文本、不规范使用行政公章,一旦发生纠纷,在诉讼时就会处于劣势地位。

2.合同管理不到位,事后合同多。所谓事后合同是指合同履行前不签合同,当合同履行完,才补签合同的行为。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而在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提交上去的个别合同,其实已经在执行或者执行完了,只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而在事后补个合同,这种事后合同规避了石油企业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审查,弱化了石油企业内部的监督控制,使企业交易行为处于失控状态,处于企业规章制度约束之外,如果后期发生纠纷,便无法取证,难以确定双方责任。

3.合同审批把关环节不严。合同管理员将合同上传到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由于不同的合同大致都要经过合同立项,合同选商,合同选商结果,合同申报等信息填写及不同职能部门要反复审批把关,有些部门审批合同时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单独谈判把关不严,有些甚至长期不登录查看合同管理系统网,造成合同一直被卡在部分审批环节,影响后期签约时间,影响企业发展。有些部门审批合同时,粗心大意,走马观花,不仔细审核,易于对合同出现玩忽职守的把关失误。4.未进行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合同纠纷处理不及时,易于使合同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因此给石油企业造成损害,甚至错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相关的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权力时间,未及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而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和石油市场的不断变化,石油企业想要将经济目的充分实现,在激烈地市场永葆青春,就务必对合同管理做到法律化、专业化、科学化,秉承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完美的思想,切实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保障企业经营有序发展。

1.树立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意识。法律是贯穿石油企业经营活动始终的重要标尺和保护自身的依据,在管理合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风险意识,避免合同纠纷,才能确保企业在合同制定运行各环节都能有效正常运行。石油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应存在于各个管理过程中,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审查,更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及文字表述,做到安全无风险,杜绝因法律属性不熟悉或疏忽大意而使所订立的合同缺乏法律构成要素,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有利于石油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石油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就必须使合同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就必须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审查、备案、履行、纠纷处理、定期统计与考核等工作环节,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制定合同管理方案前,应严格依据企业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规范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权责明确,管理层次分明,杜绝事后合同,最大限度避免石油企业陷入合同法律纠纷。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严谨的流程,可有效克服了以往项目管理分散和资金流失等现象,也避免了盲目采购,做到有章可循,从而提高企业信誉,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3.加强合同审批效率。合同审批工作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个审批部门领导应知晓自身岗位职责,积极、自觉、高效对上传到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的合同进行精细化把关,定期登录合同管理系统,及时审批,对审批中出现的合同问题,及时提出修订意见,加强合同审批效率,可大大降低合同履约风险,也可避免权力寻租、杜绝黑箱操作。

4.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监督和管理力度。石油企业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核心,需加大履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做到全过程控制,在履行阶段实施精细化动态管理尤为必要。企业要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一方面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及时避免各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发生,如发生要在第一时间反馈,尽快解决问题,降低违约概率。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合同现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录,加强与合同经营结算、财务等部门联系合作,保证合同结算和变更结算的准确性,确保合同验收、结算等环节得到有效监督,避免石油企业产生财物损失。

5.实行合同考核责任制。明确责任是合同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合同履行的结果取决于合同项目组织的科学程度,石油企业应根据合同业务需要,应制定相应的职权范围、绩效考核及激励措施,激发相关人员对合同履行的积极性和认真性。石油企业对合同相关人员实施内部考核责任制度,不能仅限于企业经营中的成本、收益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合同涉及的价格、进度、安全及质量目标、技术经济、政策风险和社会效益等等内容,以相应的权责分配和激励措施,使合同责任人都能积极主动地为圆满履行合同而努力,全面提高石油企业经营效益。

6.加强合同资金管理。合同资金管理的核心之一是准确衡量和确定合同合理的价格,保持合同收支平衡与合理推进的统一。首先要加强资金管理的预见性,依据相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及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计划期内的收支平衡情况进行预测和把握,以便于资金调度,确保满足资金需求;其次要建立支付台账,记录合同内容及预支付总金额、当期支付额、累计支付额等财务信息,对存疑问题要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定期查缺补遗。同时,考虑企业实际需求、承受能力和财务成本,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资金筹集、调配工作,有效保障资金供给。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石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有效的实施需要从企业管理战略、管理理念、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系统的规划,石油企业应秉承科学的合同管理理念,并建立起与之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帮助石油企业形成良好的经营机制,对于合同的管理不仅包含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还应包括对合同细节进行科学、全面、规范的管理,提高石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石油企业朝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

企业劳工合同篇十四

(十二)缔约过失

1.发生在合同未订立或者不生效的情况下

2.缔约过失的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以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

(十三)签字

1.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

2.可以使合同生效的签字:(1)企业法定代表人;(2)分公司的负责人;(3)法人单位的负责人;(4)自然人为代理人。

3.验证身份当面签署。

(十四)盖章

1.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

2.可以使合同生效的公章:

(1)行政印章----效力等同法定代表人签字

(2)合同专用章----效力仅及于合同

(3)财务专用章----效力仅及于财务行为

(4)其他公章的效力

(十五)生效形式自制

1.32条只是合同书生效的法定形式要件,也是最低要件

2.当事人可以在32条的基础上自由约定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签字、加盖公章并公证

(4)---签字后报经双方权力机关批准

3.以当事人约定的条件达成后为合同书成立(生效)

(十六)成立和生效

1.绝大多数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如下情况合同先成立后生效:

(1)附期限或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注意附件期限生效合同与附期限履行合同的区别)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批准生效的合同

3.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第一种情况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法院会指定合理期间申报。

二、常用合同的要点问题

(一)特殊买卖合同

1.凭样买卖

168条、169条:主要适用物料买卖和加工定作以样品表示质量,同时可对样品质量附文。

说明----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样品的产生----买方样,卖方样,卖方回样样品应当共封,共同拆封。

样品的隐蔽瑕疵----卖方责任

标的物与样品不一致时,除非当场达成协议,否则应当再封。

2.寄售合同

卖方将标的物先交付买方保管,根据买方的使用确定买卖和买卖的数量。

先发生一个保管合同关系,根据保管人的使用数量,生成买卖关系并确定买卖的数量。

保管一般是无费用的,如果有费用卖方有权将保管人未买的标的物提走另卖。

3.合同和发货通知

138条:

(1)发货通知一般只能解决批准和数量及到货时间。

(2)适合购买确定,到货时间区间内灵活。

(3)以生效的合同为前提。

(4)以生效的合同有明文约定为前提。

(5)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出通知,否则违约。

4.意向协议和订单

(1)适合于是否购买不确定的情况

(2)此处的意向协议可以理解为预合同

(3)订单加意向协议构成完整生效的合同

(4)是否需要接收订单方对订单进行确认从约定

(5)订单的内容标的的数量,或者数量和价格

(6)订单可以多次发出

5.基数确定订单追加

(1)适合于部分确定买卖,部分不确定的情况

(2)在基数部分履行完成后,以订单追加

(3)订单下的标的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4)订单是否需对方确认根据约定

(5)可以约定订单的限额

6.集团统一购买

适合集团范围内对相同大宗物料的购买。

兄弟公司授权一家公司,统一招标、谈判、缔约,根据通知发货,货发谁就与谁依据统一订立的条款,发生合同关系。

在没有集团统一采购平台的情况下,可以发挥集团统一采购的优势。

(二)关于承揽合同的要点问题

1.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要点:合同在先,生产在后;资源有定作人的投入,加工过程为合同履行过程;交付的是工作成果不是标的物;支付的是报酬不是对价;定作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仅负直接损失的赔偿。

2.适用:原材料加工;非标准设备的加工;商标标识和包装物的加工;贴牌生产;修理。

(三)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点问题

1.是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为内容和承揽合同

2.受法律和行政法规规范最严格的合同

3.承包单位的资质---无资质,超越资质,借用资质的合同无效

4.转包和分包

(四)租赁合同的基本要点问题

1.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2.转租

3.买卖不破租赁----通知义务

4.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

5.租赁物的移交和返还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问题

1.承租人确定租赁物

2.出租人出钱购买,然后出租给承租人

3.承租人承担租赁费不承担利息

4.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归属从约定

5.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物权问题

三、合同生效后的救济

(一)对合同条款的补救

1.通知

(1)通知不能调整、变更、设定权利义务,但有约在先的除外

(2)通知的分类

(3)企业的合同业务部门加强对员工教育,及时准确发送和接收处理通知

2.补充协议

(1)合同条款需要补正的情形

(2)合同条款补正的方法

(3)对合同条款补正的管理

3.变更合同

(1)变更的原因

(2)变更构成要件

(3)企业对条款变更的管理

4.解除合同

(1)解除的情形(93条、94条)

(一)对合同条款的补救

接4.解除合同

(2)解除的效力

5.通过诉讼变更和撤销合同

(1)协商一致变更与通过诉讼变更的区别

(2)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3)通过诉讼或仲裁变更或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54条)

(4)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5)关于撤销后的处理

(6)企业对撤销权的管理由法务部门负责

6.诉讼、仲裁确定合同无效

(1)合同无效适用的情形(52条)

(2)条款无效适用的情形(53条)

(3)确定合同无效的机关:法院和仲裁机关

(4)确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

(5)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58条)

7.转让合同

(1)整体转让条件

(2)债权单独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3)债务单独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二)以情理促请对方履行救济合同利益

1.“先礼后兵”“人怕见面,树怕扒皮”。企业部门领导,最好是主管领导,最好是与对方关系好的主管领导,亲自登门访谈协商。

2.在对方的确亏本的情况下(合同条款不公平,客观情形发生较大变化),采取让步的办法。

(三)通过诉讼或仲裁救济企业利益

1.通过诉讼仲裁解决

2.诉讼的优点

3.诉讼的缺点

(四)以抗辩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五)以债务抵消方法救济企业利益

1.法定抵消

2.协商抵消

3.抵消等于享受权利,可以使企业获取合同利益。

(六)以撤销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在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或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

3.撤销后,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返还原物,不能返还的作价返还。

(七)以代位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条件

2.管辖地

3.费用

企业劳工合同篇十五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系统分析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资格审核不严格、条款约定不详细、履约监管不到位、归档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风险,阐述了企业合同签订全过程中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了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合同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及重要性日益凸显,防范合同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对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合同的内容及风险管理已经越来越被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们所高度重视。为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提升合同管理水平,要对合同的审核、拟制、履约、归档等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规避风险的具体措施,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市场经营活动给企业带来了无限的商机,这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规避其中的风险,并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督促合同签约各方认真自觉的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安全真实的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合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合同管理主要包括调研、谈判、草拟、签订、履约、变更、转让、终止,通过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控制进行全过程、系统化、动态化的管理。合同管理能够让企业通过对合同条款的把控,及时调整市场策略,满足市场竞争需求,有效应对市场竞争中的各种风险,合同管理能加强企业的自身约束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使企业各部门在各个环节中有效地配合,从而使合同得到更加高效的履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维护企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效的规避签约双方的各类风险,减少或避免合同各类风险给企业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蕴含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在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格审核不严格如果合同签订前不严格审核对方资质,就无法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信誉情况、履约能力、质量保证能力、是否具备特定资质、是否具备承担合同约定项目的能力,以及经营业绩是否符合国家级行业标准、经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要求,委托代理人是否具备代理权、有无越权代理问题等,若在未审核资质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合同,对方就有可能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2.合同条款约定不详细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经常因为合同内容及条款约定的信息缺乏明确性和完善性,或者文字不严密、用词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导致存在严重漏洞,容易使人产生歧义,引发争议或者重大误解,甚至基本条款缺失、其他条款遗漏,尤其是违约责任划分不明确、质量责任表达不清晰,造成事后扯皮现象。还有在合同变更时,为了图一时的省事,没有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留存书面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就难以取证,难以划分责任,这些因为合同本身存在的缺陷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经济损失。3.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变化,尤其是重大项目、条款复杂且数量较多、有效期限较长的合同会因为不同原因发生一些情况和形式的变化,虽然合同在签订之前通过了合同审查,但合同审查仅仅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部分工作,然而有很多企业认为合同管理就是合同审查,缺乏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导致企业的相关管理部门不能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依据合同中的条款对具体实施部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4.合同归档管理不规范合同签订后,合同文本应该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将原件进行归档,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集中保管。但是在有的企业中,这些合同签署后的管理相对比较混乱,合同签署完成后,不能及时将合同文本交给归口部门,导致不能及时归档,可能会扩大合同内容的知悉范围或造成合同文本的丢失,甚至不进行正规的审批流程私自复印合同文本,存在失泄密等重大安全隐患;合同借阅时,借阅人必须按照借阅制度完成审批手续,否则就会存在合同中商业和技术秘密被泄露的隐患。

为规避企业合同拟制、签订和履约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全面提供企业资格审核资料合同签订需要识别和防范合同风险,签约方需对企业资质和合同信誉等方面资料进行审查,企业应该在合同签订前详细提供企业基本情况、注册资金、财务状况、经营范围、经营现状、销售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确保签约方对企业资格审查不出漏洞,获得签约资格。2.详细拟制合同条款及内容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长期经营管理经验,在合同通用条款的基础上,修改适合本项目且用词恰当、条款清晰、责任分明、约束条件完善的专用条款,严格落实合同评审及审批制度,从而规避合同风险、使合同的准确性、严密性、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得到充分的体现,为企业的发展带来良好收益。3.完善合同履约监控和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管。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当遇到对方执行能力发生变化、对方或者本方违约等各种突发情况时,应及时签订相关补充、变更协议或解除合同,确保企业权益不受侵害,努力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

1.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企业实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定期组织教育培训,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合同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授课指导,可以使他们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在学习中得到大幅提升,掌握《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也有助于强化相关业务人员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的能力和技巧,有效的规避合同实际操作中的风险,教育培训必须长期坚持不懈的进行,才能保证培训效果、达到教育的真实目的。2.建立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有效的合同管理必须要有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作为前提保障,也是企业能够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必备途径,完善合同管理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行使法律事务咨询、商务事务咨询、合同日常管理、合同风险管理等职能,进行全方位、智能化的有效管理,涉及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监督、控制等环节,切实保证企业的相关政策、规程与合同法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有效的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的产生、规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各类风险。3.制定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特点、严密齐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合同管理实施的坚实基础,合同管理制度包含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风险防范内控制度两方面内容,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的全过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明确划分合同管理机构职责、确立合同审批及评审制度、完善法人授权书制度及合同专用章申请使用制度,有效的规范合同管理过程中各步骤的操作,而完善的防范合同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则可以对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和控制,通过改善企业内部管控的优良环境,使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持续不断地完善和创新,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有利条件。4.落实合同规范化管理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是提升合同管理效率的主要途径,只有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使合同有效、如期履行,因此就要求企业内部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任何人都有合同保密工作的义务。在合同归档时,应该及时,确保合同安全完好的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借阅使用时,必须认真办理借阅审批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控制合同内容的知悉范围,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赵吉春.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风险及防范[j].工业c,20xx,(8):39.

企业劳工合同篇十六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生命线。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拥有员工158名,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钢结构制造;钢材销售;房屋租赁。 我公司多年来一直以信誉争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作为坚定的经营宗旨。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公司订立的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企业再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欣悉贵局开展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信用天津”

建设,构建“和谐天津”作贡献,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我公司申请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恳请贵局批准我公司成为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天津****有限公司

20xx年4月8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454820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