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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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通用22篇)
时间:2023-10-28 23:08:05     小编:温柔雨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所读内容的总结和感悟,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故事和思想,引发我们对生活的思考。读后感是一种思考和回顾的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和思维能力。读完一本书之后,我觉得应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记录下来。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仔细阅读、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尽量从多个角度去思考和分析,以便更全面地把握内容的主旨和要点。其次,我们要运用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来评价和解读文本,同时也要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学识储备来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在写作过程中,我们要注意逻辑清晰、观点明确、语言准确、文字流畅,使读后感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另外,我们还可以适当地引用文本中的语句、描述和对话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感悟,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和可信度。最后,我们要在写作完后进行精心的修改和润色,使读后感更加凝练、精炼和有深度,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思考和感受。以下是一些经典文学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一起交流讨论。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一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二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三

人们怀念故乡,多是怀念那些身在故乡、勤劳而又善良的人。

重读汪曾祺的《故乡人》,再次看到他笔下这些至真至纯的故乡面孔,这种感觉便分外强烈。

有人说汪曾祺在中国当代文坛上的贡献,就在于他对“大文化”“大话语”“大叙事”的解构,在于他对个体生存的、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的昭示和呼唤,在于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

比如《故乡人》中的《金大力》一文。我对此文刻画出的平凡好人本分之美、良善之美,至今仍感动不已。金大力是个勤劳的人。为了家里的一爿茶水炉子,他每天要担二十四担水,这样的劳动量可想而知。他也是个善良的人。他骨子里透着朴实,体谅、理解那些与他同样靠力气吃饭的工匠。他做工为客户着想、干活为同行着想,真心实意待人好。

他不贪钱财,对那些可以名正言顺争取的利益,也分文不取,“一辈子经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同行师傅们觉得应该给他涨工资,可他却不要,还说有茶炉收入、有小工工钱“这我就知足”了。

不管是金大力,还是《打鱼的》中,在艰难生活下沉默隐忍的一家人,或者是《钓鱼的医生》淡然而又潇洒的“王淡人”,在汪曾祺的笔下,故乡人知仁知义、知情知理、知足知趣,甚至朴实善良得近乎木、近乎痴、近乎傻。

平凡得如同草芥的人物,他们的生命中包孕着某种顽强,这种顽强能够战胜一切,有了它,任何干枯的生活都会绿意盎然。他们一直在翻找,他们心中也必有一个目标是常人所不知道的,却正是他们的快乐所在。

比起“悲悯”,可能“理解”与“敬重”更接近汪曾祺的本意。比如,《打鱼的》中说“女人很少打鱼”,可那一家却打破了这个常规,母亲倒下了,女儿很快顶上来。他们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走向明天;沉默也不是对命运的归顺,而是大音希声的抗争,比呐喊更震撼人心。

汪曾祺的文章总是不动声色地苦守着一抹诗意。我们这些寻常百姓,平凡的生命注定要隐于自然或社会的哪个角落,在那里上演着各式的悲欢,这并没有什么,顺境能进逆境能退,冷也过得热也安得,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打不败的奇迹。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四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此刻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资料,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经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比较,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五

故乡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涩的?是梦幻的还是虚无缥缈的?故乡的情,故乡的味道是复杂的,鲁迅先生在《故乡》中这样告诉我。对!是复杂的!

故乡是甜蜜的.!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复杂了,变得陌生又飘渺了……

鲁迅从两千余里之外,冒着严寒,要回到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去,冷风拍着船体,吹进船舱里,没有一丝活气的村庄在鲁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绘出来。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乡又是陌生、飘渺的。

萧条的街道顶替了往日的热闹,在瓦楞上颤抖的枯草、凄凉荒芜的老屋,记忆中故乡一切不返,鲁迅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故乡、邻居,以及一个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闰土,时光的洗浴,让鲁迅和闰土间多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深蓝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个少年的身影变得模糊,刻薄的邻居说着刁钻的话,这一切让鲁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伤痕。

船在开,景在移,鲁迅在文中最后部分离开了故乡。

月是故乡明!读了《故乡》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胧的故乡情中呢?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六

初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在六年级。语文课本里的那篇《少年闰土》,至今记忆犹新。对闰土栩栩如生的描画,两个不同身份的孩子平等的友谊,给我的印象,竟是温暖。

偶然向妈妈提起《少年闰土》,妈妈抽出一本《鲁迅文集》来,翻到《故乡》那页,让我看课文没有摘录的那个结尾。于是看了下来,体会到了鲁迅先生笔触的寒意。虽说《故乡》并没有像《祝福》《药》那一般悲情,但在那文字背后,少年和中年的闰土站在一起,那种鲜明的对比叫我心寒。

鲁迅在年幼时是钦佩闰土的,佩服他敢在月光下看守瓜地,能在海边拾精美的贝壳……那时的闰土也是灵巧的,红润的脸蛋,健壮的四肢,谁会想到在数多年后活泼机敏的小伙伴历经沧桑而变得又老又钝?当年鲁迅是那么羡慕闰土,同时不满于自己只能在大宅院里看四角的天空,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微微地懊恼。而分别时的那一场大哭,也让我毫不怀疑他们的不舍。之后呢?正如我们想的那样,几十年后,他们又相见了,是心怀喜悦的,曾是多么好的一对朋友。但现在站在鲁迅面前的,这个衣衫褴缕、面容枯黄、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再没有少年闰土的半点影子。当那声“老爷”从他口中颤抖的说出时,鲁迅的心凉了,再不是朋友,尽管两人离得那么近,却又明显有了距离等级之分。这个心灵上的落差,使当年的一切美好,不复存在。

是该感慨世事的艰辛?拟或是叹息时光老人太过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

闰土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啊,他卑微的内心恰恰体现了社会下层人们的哀弱,从他的以前开始,随着鲁迅笔法的飞快旋转,我们看到了整个社会的黑暗,整个国家的不堪一击。

鲁迅的笔,就你一把利剑,刺破这层层的黑暗,他要光明啊,他要这个社会进步,要整个国家强大!他就是呐喊着,声嘶力竭,荡气回肠。他有自己的爆发点,他努力要去唤醒还睡着的人们,在他们麻木的心上撕开流血的口子,让他们开始出现敏感的反应,让潜伏于地下的新生力量结成洪流而喷薄欲出!这种呐喊,只有鲁迅才能做到,他所带来的刺痛感,干脆利落地陷进每一个人的肌肤。

就像鲁迅所召唤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要怕希望渺茫,也不要怕力量微小,只要有人想往前走,只有人敢往前走,那么多人的脚,定能走出一条亮堂的路来!

鲁迅的那个年代,与我们的现在虽相隔甚远,但那种思想,那种责任,那种抱负或是理想,是一样的。而且再过几十年,几百年,都不会改变,就像鲁迅笔下那条牵系着希望的路,往后的一代又一代,都将一步一步,前赴后继地走下去!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七

在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八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游行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平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习周国平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九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一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能够留恋的呢

原先,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完美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期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期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以往美丽的故乡。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二

我向来偏爱读小说,总觉得小说能带给我不同的生活,能从其中体味百味人生,品尝千种故事。

而读了周作人的散文后,才有了另一番感受;在那看似平淡、悠闲的美文中,却能品味到内蕴其中的深情,使我对散文有了新的认识。

周作人的散文风格平和冲淡,隽永而幽雅。

他善于通过人所不言的细小的题材,来表现深刻的含意,信笔拈来,令人叹服。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

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

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

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

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

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

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

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

“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

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

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

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

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周作人的文字总是朴素平易,不加雕饰,虽没有华美密丽的词句,但其文之美却溢于其外。

那随意道来的语言风格,煞是迷人。

文中所采取的手法可以说是完全的“白描”,但却以恬淡的心情,闲适的语气,将清新的意境刻画得细致动人,让文章显得清淡简朴却又生动活泼,令人深深地感染了那种乡间生活的野趣。

平淡的描述中,处处可见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虽然周作人向来将深层的感情隐藏在文字之下,但《故乡的野菜》这篇散文,还是可以比较明显地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故乡的怀念,对童年生活的回忆。

冲淡平和不仅是周作人散文中写作上的特点,而且是他的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境界。

因而,写起这种平淡温和的散文,周作人确是文坛上一座难以超越的高山。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三

《水边的故乡》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曹文芳生活在水乡的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邻居中有脾气很倔的上海男孩阿航,有令全村人喜欢的香姨,还有摆渡船的乔大爷……最好玩的是在夏天时,不少孩子想吃二爷家的桃子,但母亲不让“我”经常吃,大家只好结伴去偷,由阿航用弹弓把桃子打下来,而“我”便趴着去捡,一人一个,够了之后便去河边洗净,一个个故意嚼得“咯叽”响……这是第一大篇章《邻居》,是作者童年美好的回忆,也是让我走进作者小时候与伙伴之间难以忘怀的趣事的大门。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是“我”——一个女孩生活的地方,也是她的梦开始的地方……书中的“我”,童年的生活丰富多彩,在美丽的风景中眺望,在清澈的水中漫步,在树荫下看着书,做着游戏,一件件琐碎的小事,一件件有趣的记忆,让“我”一直都记忆犹新。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四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五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

童年

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

生活

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

学习

,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六

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故乡,但是有一群孩子,他们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乡村。他们的故乡在不断的迁徒的鸟背——《鸟背上的故乡》。

《鸟背上的故乡》为为胡继风之作,讲述的是一群农民工的孩子,他们有的跟父母在一起,但多数都相距千里之外。那些“留守儿童”在本该受到亲情的年纪下,早早的学会了自强自立与面对困难。但是,他们也并不是真的不需要亲情,他们试图挽留过,也试图寻找过,但是结局都各有不同。

“让人陌生,却又无法不为之动容”,这是刘绪源给本书的评价。是的,作者所写的并不精致圆熟,甚至有一些粗糙稚嫩。但是这些文字情感强烈、真实,很容易引人入胜,对人物产生同情且真切。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农民工孩子的辛苦,以及这些孩子的勤劳和善良,忍耐与坚强、乐观与担当。

看完了书,总会思绪万千。现在留守儿童、农民工这种现象已成为社会热点,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社会的关注给出的效果并不佳。截止20xx年8月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仍有697万人;截止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外出农民工就有17425万人。“鸟有一个巢,人有一个家”,每个留守儿童都渴望有一个“家”。

《鸟背上的故乡》让我们读懂了儿女与父母的情,与他们的苦,愿世上不再有留守儿童,愿每个儿童都有一个“家”。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七

顺着一条回家的路,走进曹林燕的故乡。

“家”之于她有摆着旧物件的老屋,有生满了青苔的老井;有长风呼啸的洋峪川;有密林般的玉米地;有弯弯流淌的小河;有果实累累的菜园。有收集露水的小女孩;有喜欢写诗的大哥;有眷恋土地的父亲;有侍弄菜园的母亲;有又拱又叫的老母猪,有狂吠乡间的土狗,有如鼓的蛙鸣;有歌吟的蟋蟀。

她笔下的景,笔下的人,笔下的故乡既充满了诗情画意,又弥散着岁月的幽深气息。读她的《从故乡出发》,感动于她对故乡的歌吟,对故乡刻骨铭心的记忆,对亲人无限深情的怀念。她的笔是灵动的,笔下的场景是充满生活气息的,字里行间饱含感情,富于感染力。走进其文就走进了她记忆中的故乡,走近了她的亲人,情不自禁地被深深感动。

走近其文还能感受到她对故乡山水的那份痴爱,她笔下的故乡山水是秀美而独特的,山奇,岭秀,谷幽,坪美,古镇安静,巷子悠长。

这样的文字我是写不出的。这样的文字来源于她对自然万物、对她身边的人细致的观察,来源于她的敏锐的感知能力,来源于她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书写能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种来自生活的饱满的情感表现力,以上的诸多因素成就了她作品的生动、鲜活、丰富与感人。

读这本书,也就走近了她,她笔下的家居生活恬静闲适,她笔下的那个女子,身着布衣长裙,静坐窗前,一杯茶,一捧花,一张画,一本书,忍得了喧嚣,耐得住寂寞,用那个女子的话来说就是“温些时光来修炼”,与书为徒,抱读为养,才修成了才女曹林燕,修成了作家曹林燕,祝贺她,向她学习!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八

最近老师要我们读一本名叫《故乡》的书,这本书是由三个大故事和十一个小故事组成的,第一个大故事叫《呐喊》,第二个叫《彷徨》,第三个叫《故事新编》。

这本书我开始读起来还有点读不进去的样子,但是后来我又感到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了以后的几点感想。

《兔和猫》写了一个家庭主妇三太太,在夏天给孩子们买了一对小白兔。小说就围绕着小白兔的出现和消失展开了曲折的故事情节。作者观察细致入微,描写生动,文笔清丽活泼富于童话的气息,字里行间充满了无邪的童真和诗意的浪漫。小说写的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强者和弱者,欺压者和被欺压者之间的尖锐矛盾。

而《奔月》则是说了一位英雄后羿的故事,他用神准的箭法把大地上的猛禽都射光了,从此后,后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后羿为生计而奔波忙碌,但也总遭到夫人嫦娥的白眼,世上的人已经将他的功劳渐渐地遗忘了,让他赔黑母鸡等等,弟子逢蒙的忘恩负义,使后羿逐渐陷入了落寞、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英雄遭世人淡忘,被人背叛的悲伤故事。

我虽然只说了其中的两个故事,但里面还有许多的好故事,比如:《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等,都很好,我一定要认真的读完这本书,能让我认识了解更多的事物,开阔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十九

一切如故;"皇上"环顾一下四周:"众爱卿,请拿出一张洁白的纸来,注意了,是洁白的,不是黑的了。昨日重现,都见底了;也罢,就随着车颠来覆去吧,人嘛,就随着恍惚吧,反正也习惯了。“不打扰了,再见。还有w,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呢!汉堡和薯条吵了起来。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二十

季羡林先生的“颁奖辞”为:“智者乐,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学问铸成大地的风景,他把心汇入传统,把心留在东方。季羡林:最难时也不丢掉良知。”

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季老的专业论著,我们难以享用(因我们的学识所限),但季老的散文随笔,却给我们展现了他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一面。钟敬文在庆贺季羡林88岁米寿时说:“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朴素,季先生的作品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他朴素,是因为他真诚。”“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

季老的散文集《故乡的二月兰》其中有一篇《神奇的丝瓜》,给我印象深刻,丝瓜,太平常,太普通,我们房前屋后到处都有它的踪影,但我从没注意过它,直到我读了季老的“神奇的丝瓜”,才注意到丝瓜也有“思想”。季老写到:“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我上面谈到的现象。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丝瓜用什么来思想呢?丝瓜靠什么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呢?上下数千年,纵横几万里,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丝瓜会有思想。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我无法同丝瓜对话,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绿叶上照旧浓翠扑人眉宇。我站在丝瓜下面,陷入梦幻。而丝瓜则似乎心中有数,无言静观,它怡然泰然悠然坦然,仿佛含笑面对秋阳。”

我真佩服季老的观察力和想象力。日本作家黒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里写到“世之最可惧者,莫若有目不知其美,有耳不闻其乐,有心不解其真,既无感慨,亦无激情……之类也”。我们对我们生活的世界,熟视无睹,对自然界的变化缺乏欣赏,对周边的事件麻木不仁……真真的可悲可惧。“大家”与常人的区别大概就在此吧,我们司空见惯的“苹果落地”,只有牛顿想到了苹果为什么不往天上掉,进而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烧开的壶水,为什么会把壶盖顶起,也只有瓦特比别人多问了个为什么,随之发明了蒸汽机,引发了工业革命。

我们不缺乏生活,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读故乡有感的读后感篇二十二

晚上读书,读到季羡林先生的《月是故乡明》,忽然有些失落。

季老先生说,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

离开家乡十年。

十年,物是人非,家里老旧的房子,依然在城市的一角,灰色的水泥墙,斑驳着我的心。父母都已年近花甲,因思念我的缘故,白发骤生,本已憔悴的面庞被岁月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寄希望于父母心情的开朗,身体的康健,我才能少些愧疚。

月是故乡明,让我想起了家中阳台上看到的月亮,还有儿时经常仰望的星空。那时的夏夜,治安极好,不关门,铺了席子睡在门口走廊上,不需费神,就可看到星星闪烁的表情。

不知是我内向还是家庭的原因,我极少与父母有语言上的交流,以至于而立之年依然不知如何与父母沟通,酿下了诸多矛盾。还好是我的亲人,他们原谅我,也让我在能够有勇气面对生活。

生活是快乐的,不管有多少困难,现实总是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幸福就是痛并快乐着。

月是故乡明,对家乡的思念愈久愈沉,沉在心底最深处,永远挥之不去的,是对亲人感恩的心。

月是故乡明,新的家乡也有明亮的一弯新月,这份感情,愈久愈深,深深地扎根于心间,开枝散叶。

月是故乡明,心中永远铭刻着的,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生活的憧憬。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我走出青涩的岁月,渐渐成熟,这心头的天平才渐渐趋于平衡,希望它不至于颓然倒下,倒下了,将倒下我自己。

月是故乡明,永远的怀念,永远的憧憬。

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强说愁的年龄,总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言语所触痛,我想,这才是真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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