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冲突。制定方案时要注重全面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方案的实施和落实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一
一、招聘对象:
在职幼儿教师、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时间和地点:
20xx年元月11日上午8:30准时在园面试。
三、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及内容
8:30——-8:40:参加面试人员到候考室报到,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8:40——-9:40:全体面试人员进行统一理论测试和简笔画检测(统一命题《我心目中的幼儿园》)。
讲:即兴演讲。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
弹:用钢琴演奏一首乐曲(边弹边唱)。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跳:自选乐曲伴舞。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
2、特长展示:除钢琴外,个人的其他特长展示。满分10分
3、现场答辩满分20分,5分钟内完成
四、报名材料:
自荐材料一份(含学习、工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书法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五、招录纪律:
招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招录程序严格把关。
现场答辩:
1、你为应聘这一职业,做了哪些准备?
2、你认为自己最大的缺点是什么?
3、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4、幼儿教师如何处理孩子间的纠纷和过错?
5、你认为在当今社会中幼儿教师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6、幼儿教师面对调皮的孩子如何教育?
7、怎样成为孩子们喜欢的老师?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二
为加快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公司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业务骨干,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为打造公司强大聚集优秀人才,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公开招聘,为公司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推进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策和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重大策的解释,并对公开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招聘岗位见《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招聘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条件等详细信息在《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公布。
(一)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与公司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所辖各级企事业单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公司事业,认同公司发展的理念与模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现任正领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应聘管理序列、技术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原则上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社会人员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当中,须具有3年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领导序列岗位任职或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申报部门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2.申报部门副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从事管理工作满八年的人员。
3.申报科主任的人员,应为现任正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人员,或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见《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应聘人员的任职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八)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岗位,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适当放宽。
(一)系统内招聘信息通过《xx报》、集团公司及公司办公网公布。
(二)社会招聘公告通过网、《xx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
(一)报名
在网设置电子报名系统,分“系统内招聘”和“社会招聘”两个报名入口,应聘人员须进入电子报名系统相应入口报名,且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于系统内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对于社会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简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和组织,在报名人数较多的省份可设立分考场。
(四)第一次面试
由专业机构派面试官主持,主要考察应聘者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由专业机构面试官给出。在入围第一次面试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可设立面试点。
(五)管理能力测评
入围领导序列岗位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管理能力测评。由专业机构组织,并提供测评报告,主要考察应聘者管理素质、管理技能和管理风格。
(六)第二次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能岗匹配程度。根据不同岗位,组成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公司。
(七)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按最终成绩排序后,与用人部门确定拟聘人选,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八)体检
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且涉及提任的,按照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公示。
(十)聘用
系统内聘用人选,先交流至公司工作一年,进一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一年期满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社会聘用人选,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后,即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应薪酬。对于京外人员,不承诺解决户口进京和住房问题。
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于20xx年12月26日启动,20xx年3月7日前完成。
(一)20xx年12月13日起,下发公开招聘文件,发布公开招聘广告。
(二)20xx年12月30日-20xx年3月29日,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三)20xx年3月30日-5月2日,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四)20xx年5月4日,组织开展应聘人员笔试。
(五)20xx年5月10日-5月16日,组织开展第一次面试。
(六)20xx年5月18日-5月24日,组织领导岗位应聘人员管理能力测评和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七)20xx年5月25日-6月6日,组织科主任、管理及技术序列岗位应聘人员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选。
具体时间安排见网站公告。
(一)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招聘的组织工作,切实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要严格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好公开招聘的选人关,为圆满完成公开招聘任务创造条件。
(二)各分公司要从打造强大的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开招聘工作,要将本方案精神向全体员工传达,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为输送优秀人才。
(三)广大员工要珍惜这次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积极准备,踊跃参加。同时,不能因为参加招聘,影响正常的岗位工作。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三
报名时间:208月22日――8月25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园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学前教育二本以上,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二本以上艺术类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舞蹈、声乐、器乐)、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5、职业幼师毕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师德修养,自愿从事幼儿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名额
招聘40名幼儿教师。
更多内容请访问:中国大学网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社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中学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28名)。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委培毕业生;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7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8、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更多内容请访问:中国大学网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五
1.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幼教岗位需注明类别。
2.对参加国家、福建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2016年将服务期满的可以报名并享受加分政策,参加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参照执行。其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附件:2017年宁化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宁化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六
地点:西区实训大楼410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xx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x人社〔〕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4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通过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40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402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已享受安置政策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外。招录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者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xx县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到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学院等高校现场招聘的办法进行。
在相关高校设置报名处进行报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若未完成招聘计划,剩余的名额可到其他本科院校设置报名处,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继续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进行补招。补招的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公布。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或档案代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2022年应届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专业等内容的证明(“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相关网站下载填写《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2022年应届毕业生,于入职前由教体局进行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核,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重点测试教学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xx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xx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编及相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优惠政策
1、普通院校一本师范类专业毕业生、“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10万元。
2、普通公办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一本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5万元。
3、城区无住房者,三年内统一安排租房或者发放租房补贴。
4、购买高中教师保障性商品住房每套优惠不低于20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疫情防控。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方案由xx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校园招聘由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x77-xx
监督电话:0x77-xx
附件1: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七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
关于
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7]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7]55号)的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具体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如下:
小学
语文6名小学数学4名
小学体育4名
小学美术3名
小学音乐3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
现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8、具备教师任职的
其他
条件;9、现未就业(注:曾经就业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合同;已入编的特岗教师视为已就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提交由当地教育局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一)
报名
与资格初审3、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8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8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
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7 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
生活
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9月9日17:00前到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307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洛阳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八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笔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公开招聘笔试命题考务工作。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委托省卫生健康委一并代为组织,教育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由省教育厅协调其参加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组织的教育类统一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须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6、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纳入放权试点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指导监督下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实施招聘,事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省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各批次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发岗位公开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
3、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xx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xx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xx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驻地在乡镇的省属事业单位,或初级综合类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安排10%—20%左右的.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各单位上报岗位情况统筹确定。
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网上报名审核人员采集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4月21日上午9:00参加“网上报名”业务培训会议(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503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xx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事业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xx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xx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xx年4月22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九
1.报考对象被录聘后,其中报考城区达标高中学校的安排到达标高中任教;其余拟录聘人员县教育局将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要求分别划定城区及乡镇录聘学校名单,拟聘人员按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我局届时公布的具体学校岗位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2.新招聘教师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动。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经批准,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以护理为主的公办高等专科医学院校,隶属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地处安阳市。学院为省级文明单位。学院创建于1951年,占地面积525亩,在校生近万人,设有护理、助产、口腔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技术、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农村医学12个专业;拥有20个实训中心,160个实验实训室;现有职工3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73人,“双师型”教师132人。学院河南省涉外护理培训中心、河南省老年服务与管理培训中心、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护理实训基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特色学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详见附件1:《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
(二)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http:///)和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址http:///)网站上发布。
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至6月29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6月30日。报名者须填写《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自荐信发送到rsk2948755@邮箱。邮件名为“应聘专业+姓名”。同时发送一寸近期正面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左右、邮件名为“应聘专业+姓名”);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2、现场确认
地点: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480号,乘车路线:从安阳火车站乘7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车即到;从安阳高铁东站乘11路到紫薇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转乘50路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携带材料:《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2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最高学位证;2016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单位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电子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本人提供的证件不能证明其专业方向者需提供学校培养计划(加盖研究生处公章)和学校相关部门证明。上述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时学院对应聘人员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招聘岗位自行减少,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请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一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情况汇报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政发[]30号)文件精神,在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严密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和办法,截止目前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已基本结束。最终确定拟录用38名同志为我市中小学教师。现将人社部门参与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计划招聘数
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我市上报公开招聘计划377人。其中:初中教师155人、小学教师222人。
(二)报名人数
根据公告内容,经过省教育部门的严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参加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的人数为81人,其中报考初中教师的55人、报考小学教师的`26人。
(三)拟录用人数
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音体美学科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和办法,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38人,其中初中25人、小学13人。
二、主要做法
(一)核定岗位
根据湖北省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市人社局严格审核了乡镇中小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
(二)组织面试
8月5日,在**一中,市人社局联合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了面试工作。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评委42人,分成6个专业小组。面试人员通过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课题,每人说课10分钟,由评委当场打分,工作人员当场计分、宣布成绩。
(三)成绩汇总,确定拟录用人员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工作人员计算出每人的最后得分,然后分学段、分学科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名次。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二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地处贵阳市小河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金竹镇,距贵阳市区12公里,共占地面积200公顷,其中试验田土面积81公顷。现有下属18个科研所,16个机关处室,1所附属中学,1所职工医院。其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科技工作、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农业科研发展规划,指导直属科研单位的改革与发展;依据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发展、科技扶贫等方面的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对全省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农业科技乡土人才培训工作和开展科技服务;实施科教兴黔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我省科技体制创新体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建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其中,管理人员
11名,专业技术人员9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在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非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非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13日,共三天;
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金欣社区: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内。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3 张;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初审合格人数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本科及以下岗位初审合格人数,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壹佰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3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笔试时间及地点:
(a)时间:2017年8月(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b)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计算及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分高低顺序及单个职位招考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进行试讲);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布。
3、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时间、面试地点及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各相应应聘职位的所需掌握的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1) 非教师类其他岗位: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算计入总成绩。
(2) 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分别按40%、30%和30%计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 2017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截止2017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3761723
监督电话:0851—83761334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州省农科院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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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三
1.录用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最后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从高至低排序,并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确定录聘人选。若相同学科出现岗位空缺时,申报高中教师岗位落选人员可以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到初中相应教师岗位招聘,高中及初中教师岗位落选人员调整到小学相应教师岗位招聘,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落选人员调整到农村小学相应教师岗位招聘。
2.复核。笔试结果公布后,教育局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复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若报考学科仅有一人且面试成绩合格,可直接参加体检和后续考核及协审,体检及考核合格即予直接录聘。
4.体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综治办、卫计局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6.录聘人选的名单及相关情况在宁化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聘人员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即取消录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篇十四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及纸质张贴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7月29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泸溪县明德小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 考试内容: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本学科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本学科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 8月2日。笔试准考证于8月1日到泸溪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为试教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不得自行报考公务员及其它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方案由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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