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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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汇总13篇)
时间:2023-10-28 21:01:02     小编:琴心月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一段经历或者阅读的总结和提炼。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积极向上的态度,传递正能量给读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同时也希望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以便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学习成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学习心得体会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一

们在单位领导的组织下,透过多种形式。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方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好处。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个性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齐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好处。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一代党的领导群众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安全生产法》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职责者的职责不够明确。因此,此刻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到达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务必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构成建立用心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用心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我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我工作的行动指南。

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潜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对法律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然而,在小学生群体中,对法律的认知仍然较为薄弱。为了提升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许多学校与法律援助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法律援助活动,并在其中获得了一些重要体会。

首先,我意识到了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在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讲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人身与物权的区别,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这些知识对我们小学生非常有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各种问题和困扰。我们还学习了如何寻求法律援助,明白了我们有权利获得免费的法律帮助,这是一个让我感到无比惊喜的发现。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援助对每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我明白了法律援助可以给我带来帮助。在活动中,我发现许多同学都曾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遭受欺凌、被损害权益等等。他们通过法律援助部门的帮助,解决了这些问题,得到了应有的保护和赔偿。这让我深信,无论遇到什么问题,只要我们积极求助,寻求和接受法律援助,一定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和帮助。这样一来,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避免自己陷入更为复杂的法律纠纷当中。

另外,通过这次活动,我体会到了法律援助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学校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让我们小学生能够在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中成长。此外,法律援助部门也宣传了社会正义,弘扬了法治精神。他们积极向社会传递正确的法律观念,树立了良好的法律形象,让人们更加信任并依赖法律。我相信,在法律援助的推动下,社会将变得更加平等和公正。

最后,我从这次活动中学会了一些法律技巧。通过与法律援助人员的交流和学习,我了解到解决法律问题的一些方法和途径。比如,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部门的帮助,或者通过申诉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还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譬如在遇到侵害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及时报案。这些技巧对我以后的生活非常有帮助,让我能够更好地避免和解决法律问题。

总之,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律援助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明白了法律援助可以给我带来帮助。此外,我也认识到了法律援助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并学会了一些法律技巧。我坚信,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我们小学生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与他人和谐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当中。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三

5月至6月,我所组织全所干警开展法制工作培训,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

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习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

学以致用,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习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四、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面对各种诱惑,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训中,老师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四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1、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二、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三、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5、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法律知识小学生

一:十条注意

1、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扶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7、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8、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9、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10、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二:校园内危险逃生基本原则

1、保持镇静,趋利避害。

2、学会自救、保护自己。

3、想方设法,不断求救。

4、记住四个电话:“119”火警电话、“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打电话要说清地点、相关情况、显著的特征。

三:校园内其他活动安全知识

(一)、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二)、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湖(潭、河、坑)、水井、粪坑、沼气池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容易发生危险。

(三)、课间活动是应该注意什么?

(1)不要在教室内跑、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2)不要在门口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3)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出校门。

(4)在校园内活动时不得急跑,不得追逐打闹,不的做恶作剧。在人少的地方活动或游戏,且不要危及他人安全。不要做有危险的'活动和游戏。

(四)、每天上、放学时应该注意什么?

(1)按规定时间到校,到校后立即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

(2)放学时要以班为单位站队下楼,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

(3)放学时要随队离校,不得私自提前出校门或在校园停留。

(4)出校门后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停留、打闹、游戏或做其它事情。

(5)需要家长接送的学生,如果放学时家长未到,不要独自回家,在电话通知家长后在校园内静静等候。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五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它,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交通法规是个宝,

自觉遵守要记牢。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起步准备好。

先看左,再看右,

安全保证很重要。

警察叔叔来指挥,伸臂抬腕车辆停;

左臂伸直右臂弯,车辆缓缓向左行;

右臂伸直左臂弯,左边车辆可通行;

行人要走斑马线,一切行动听指挥。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六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七

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它指引着每个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作为小学生,我们也需要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逐渐形成正确的行为准则。在课堂与社会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也学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第一段】

我参观了一次法庭,亲眼目睹了法官审判案件的场景。法官严肃而公正的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平等地对待每个当事人,权衡证据,做出公正判断。我意识到,只有当大家遵守法律的时候,才能保护个人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如同一面明亮的镜子,在反映人们的行为之余,更让我们明白了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第二段】

在课堂上,老师用生动的案例教我们学习法律法规。比如,他告诉我们违反红绿灯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我还记得一次小组活动中,我看到小明不等红灯就冲出人行横道,差点和一辆汽车发生撞击。我生气地责备了他,告诉他这是违法行为,不仅危险还不礼貌。他愧疚地向我道歉,并表示今后会注意。从这件事中,我意识到法律法规不仅仅是制约他人的行为,更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第三段】

在社会实践中,我参加了一次志愿者活动,为社区老人们提供帮助。在帮助过程中,我看到一位老人被年轻人推搡在地,我很生气地上前安慰老人,并找了相关法律条文告诉那个年轻人他犯下了“侮辱、虐待老年人”的违法行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老人道了歉,并答应再也不会这样对待老人。我意识到,法律不仅仅是制约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更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第四段】

当然,作为小学生,我们也有自己的权益需要被保护。在校园中,有时我们会遇到欺负、打架等不良行为。有一次,我遇到了一个同学不断欺负我,我觉得很委屈。于是,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个情况,并坚定地告诉那个同学他的行为是违法的。通过老师的介入,不仅得到了公正的处理,而且让我明白了法律法规在保护弱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结尾】

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法规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它不仅是社会的准则,更是保护我们的利益和权益的法律武器。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正义的待遇。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遵守法律法规,为建设美好社会而努力。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八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对于中小学生来说,了解和遵守法律显得更加重要。在学习过程中,他们已经开始接触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形成了一些法律心得体会。本文从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律实践五个方面,探讨中小学生的法律心得体会。

一、培养权利意识

中小学生在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了解他人的权利和自己的权利,尊重和保护他人的权利是非常关键的。他们通过法律学科的学习,了解到每个人都有享有一定权利的权利。例如,自己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侮辱他人。中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保持谦和、礼貌,并遵守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法律规定,增强了权利意识。

二、强调责任意识

法律并不只是限制和约束,更是对个人行为的责任和后果的规范。中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过法律教育,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产生的影响和后果。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明白到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犯他人的权益。正是因为有了强烈的责任意识,他们在生活中能够遵守规则,不轻易违法。

三、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对中小学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学习法律相关课程,他们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例如,他们知道未满18岁的人不能参与赌博,知晓盗窃、伪造证件等行为都是犯罪行为。通过学习这些知识,他们能够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及时识别合法与否,并正确处理。

四、培养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指通过法律的观念和法律的方法来看待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中小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起了一种法治思维。他们明白任何纠纷和矛盾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避免私力救济和以暴制暴的行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懂得合法维权,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五、积极参与法律实践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中小学生在学习法律的同时,积极参与一些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辩论、参观法院等。这些实践活动不仅能够检验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更能提高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通过实际操作,中小学生亲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力量和作用,更加坚定了遵守法律的决心。

总之,中小学生的法律心得体会包括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律实践五个方面。他们通过法律的学习和实践,逐渐树立起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和习惯,为日后成为遵纪守法、有责任感的公民打下基础。在不断深入的法制教育中,中小学生的法律心得体会必将不断得以丰富和升华。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九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十

时间定格在七点,晨曦初洒,我们已经站在公交站台等待着拐角那一辆886缓缓驶来,带领着我们开启一天忙碌而又充实的西城法院实习生活。

在学校三年的法学学习,让我们在法学浩瀚大海中不断拾取一点点的知识,积累起一点点作为法律人应有的浩然正气。或许正是初学者的共同缺点,急于展示自己,我们等待着一个机会涌出海面,将自己汲取的营养与他人共享。而这样的一个难得的实习机会,正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让自己小小的'热量得以挥洒。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一句话放在任何时代都不为过。在学校这样一个学术的象牙塔里,我们沉浸在法学的氛围中,把那些抽象难懂的知识都当成了理所必然。然而,当我们真正走上了社会,与不同背景的人接触时,才发现用所学解决现实问题是如此的困难。这个困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面对的当事人的不理解,前来咨询的人大多是不懂法律,或者在遇到问题后查过一部分法律,却因为理解的偏差或者断章取义而造成了误解。二是我们自己的“不理解”,即在将书上知识与用到现实中的“不理解”,这大多是由于我们知识上的漏洞或者在学习中的误解,导致在运用中不得其意,错误使用。

此外,在学校的片段学习或者部门学习也在实习中得到串联,整个案件从最初的起诉到最后的判决执行都走过一遍,不仅了解了整个运行过程,也掌握了书上没有讲到的小细节,而这些细节是实践中不可或缺的,这对于将来我们步入法律职业的舞台是一种莫大的帮助。

从三年前进入法大开始,我们就以法律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学校,师生的教学交流树立我们的信念,培养我们的素养。在校外,直面案件、当事人让我们自我审视,完善细节。感谢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给了我这样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在接下去的实践过程中我定将认认真真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一

作为学生,尤其是中学生,他们心中有许多美好的愿望和梦想。但试问有多少人实现了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很少!那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时,往往流于空泛,简单的让学生想象或讲出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至于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却没有告诉学生。

不是因为孩子们没有梦想,而是他们只拥有梦想而没有目标。有人说:“成功的第一法则就是把梦想变成目标,”

由此可见,梦想与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区别。梦想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被海浪一冲就变得无影无踪,而目标如同刻在岩石上的字,即便历经风雨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我们想让学生实现梦想,就要让学生吧梦想变成目标。

怎样把梦想变成目标呢?

第一,目标要量化比如应让学生树立学好英语的目标,那就让他们多记单词,怎么个多法呢?应该达到多少?这就是量化。

第二,目标要有时间的限制 比如在七年级第一学期的词汇量要达到500多,那么再进一步细化,每天记多少个,实现了就达到了目标。其他科目也一样。

第三,我们要对学生制定科学目标就应该考虑一下几点,首先为学生描绘出发展前景,有了榜样就有了希望和动力,学生才肯心甘情愿的学习,因此在制定目标时因给出相应的榜样和发展前景。其次,目标要容易理解和操作。

只有在一个个既明确又易于操作的目标的指引之下,循序渐进,我们的梦想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变成现实。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2):

闻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格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防止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应该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可以阅读相关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制意识越来越重要。法律不仅仅是成年人的事情,中小学生也要积极参与其中并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中小学生时常会面临各种法律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法律心得和体会,以便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和不可侵犯性。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没有法律作为准绳,社会将陷入混乱和无序中。作为中小学生,我们应该与法律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法律的存在、作用以及我们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则。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其次,我们需要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指每个人对法律存在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和敬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不仅要遵守法律规定,还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隐私,不得非法窃取他人的个人信息;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盗版他人的作品。只有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我们才能更好地与他人和谐相处。

第三,我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作为中小学生,在面对侵害自己权益的情况时,我们不应该被动地忍受,而是要主动地采取行动。当我们被欺凌或者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我们可以先寻求老师或家长的帮助,并与他们共同商讨对策。如果问题无法解决,我们可以向学校或相关机构投诉,甚至寻求法律援助。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向他人传递正确的法律价值观,促进社会更加公平和谐的发展。

同时,我们还应该了解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以便在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应对。比如,了解法律规定的法定年龄,避免违法行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避免落入商家的陷阱;了解交通法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等等。只有拥有这些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在生活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最后,我们还应该加强对法律教育的学习和研究。在课堂上,我们应该认真听讲,积极参与法律教育的学习和讨论。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法律书籍和参加法律竞赛,进一步拓宽自己的法律知识面。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我们可以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种法律问题和挑战。

总之,作为中小学生,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同时,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加强对法律教育的学习和研究,我们可以拥有更深刻的法律理解和应用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小学生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三

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至关重要。在我和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法律是用来处理纠纷和惩罚犯罪分子的工具。然而,随着个人生活逐渐与法律接触,我渐渐意识到法律的意义远不止于此。法律不仅给予人民公正的裁判,更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使人们能够在一个公平、安全、有序的环境中生活、工作和发展。通过遵守法律,我逐渐明白了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的重要性。

段落二:法律的约束与保护

法律的存在将人们的行为纳入到一种规则之中,使人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与道德相互补充,将社会行为框定在道德的边界内。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法律充当了一种约束和保护的角色,使我不敢轻易伤害他人的权益,也更加懂得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与法律的接触,不仅培养了我的责任心和尊重他人的意识,也让我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

段落三:法律的公正与平等

公正和平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法律作为人民的公器,应当无私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其身份、地位或财富大小,法律都应公正地对待所有人。法律的公正和平等是保障人民平等权益的唯一方式。通过参与法律实践,我亲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在法庭上,法官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而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每个人都有机会享受到法律庇护,并得到公正判断。这让我深刻意识到,无论个人的力量如何微小,法律都将给予每个人公正对待。

段落四:法律的改革与进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与进步。法律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和人民的需求,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作为普通人,我开始了解到法律改革对社会的重要性。法律的不断进步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享受到公正的裁判和权益的保护,同时也鼓励了人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保障自己的权益和社会的公正。法律改革的进步让我对法律充满了信心,坚定了我参与立法和法律实践的决心。

段落五:个人的法律责任与担当

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都应当肩负起个人的法律责任和担当。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用法律的科学思维方式去看待和解决问题,用法律的手段去保护自己和维护社会的正义。参与法律实践,不仅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更能让我们成为法律的拥护者和维护者。作为未来法律规则的参与者和倡导者,我将时刻铭记个人法律责任,努力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发声。

总结:

通过与法律的接触和实践,我认识到了法律对于每个人以及整个社会的重要性和意义。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公正和平等,法律的改革与进步,以及个人的法律责任和担当,都使我在法律领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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