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反思的过程,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行为和决策。在写总结时,要避免主观偏见和情绪化的表达。以下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注意事项和技巧,供大家参考。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一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分包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特签订以下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执行期从乙方进场起到分包工程结束退场为止。
一、 工程施工阶段甲方在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布设供电线路及配电箱。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集中用电场所,甲方设置固定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为乙方提供安全用电电源。
二、 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提前申报所使用的机械名称、功率大小和使用地点,以便甲方给予乙方合适的电源控制箱。乙方自备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使用,电闸箱、手动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三、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箱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接电源线和拉闸送电。乙方在施工中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必须由甲方允许,并且要由专业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四、 乙方在施工中用电设备及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要根据施工部位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保护处理,严禁直接放在地上及积水中,防止线缆损坏造成漏电事故。
五、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 乙方所使用的移动开关箱应使用绝缘插头,如果确实需要接线,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准擅自私拉、乱接。
4、 乙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使用前应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5、 电焊机作业时应保护好一、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并确定接线端子压紧压实。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6、 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 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 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关好配电箱门并上锁。
9、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能有杂物。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 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2、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章施工。如有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照明工具及其它电气设备,乙方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必要的维修。有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移动闸箱:200元,碘钨灯100元)。对易耗品(如插头、插座 灯管等)超过正常损耗范围(以更换频率高低划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临时用水
14、 做好节约用水,工程用水设容器,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15、 保护好管道设施 ,严禁破坏现场供水管道。
16、 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管道的用途。
17、 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不能用作他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撤场之日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二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起止日期: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开始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和设置防溅漏电保护器。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三
总包单位: 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沙河南一村租赁房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
3.提供施工电源,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4.对乙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特各作业人员有权予以清退。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采取取样封存对比,以确保所有进行电气设备、材料合格、有效。
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用电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并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甲方指定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3.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4.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5.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使用中加强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
6.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7.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补充条款: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
2、等高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3、施工现场及楼内禁止大小便。
7、不是机械操作手禁止动用与自己无关的机械,出现事故自行负责。
8、未经允许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四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分包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特签订以下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执行期从乙方进场起到分包工程结束退场为止。
一、工程施工阶段甲方在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布设供电线路及配电箱。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集中用电场所,甲方设置固定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为乙方提供安全用电电源。
二、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提前申报所使用的机械名称、功率大小和使用地点,以便甲方给予乙方合适的电源控制箱。乙方自备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使用,电闸箱、手动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三、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箱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接电源线和拉闸送电。乙方在施工中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必须由甲方允许,并且要由专业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四、乙方在施工中用电设备及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要根据施工部位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保护处理,严禁直接放在地上及积水中,防止线缆损坏造成漏电事故。
五、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所使用的移动开关箱应使用绝缘插头,如果确实需要接线,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准擅自私拉、乱接。
4、乙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使用前应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5、电焊机作业时应保护好一、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并确定接线端子压紧压实。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关好配电箱门并上锁。
9、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能有杂物。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章施工。如有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照明工具及其它电气设备,乙方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必要的维修。有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移动闸箱:200元,碘钨灯100元)。对易耗品(如插头、插座灯管等)超过正常损耗范围(以更换频率高低划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临时用水
14、做好节约用水,工程用水设容器,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15、保护好管道设施,严禁破坏现场供水管道。
16、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管道的用途。
17、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不能用作他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撤场之日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五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建工集团汇佳职业学院项目部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丽贝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足额配备有电气专业资质的建筑电工,保证电气专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2、电气专业人员必须对所辖施工区域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3、分包单位对自带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负全部管理责任,定期对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4、服从总包安全管理,对总包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定人、定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5、由于分包单位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规定,甲乙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方、乙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主体合同的副本,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第一条作业区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1)运输设备及附属设备交叉作业;
(2)人机混合作业;
(3)夜间作业;
(4)运输道路车辆多;
(5)爆破区域内危险
(6);作业区内粉尘、雨、雪、雾、风等环境因素;
(7)边坡滑落
(8)防治水、防灭火、防雷电;
(9)高空作业;
(10)用电安全等因素。
乙方在施工中要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甲乙双方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及时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乙方在作业区进行工程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和设备不得进入露天作业区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活动。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有对在规定的整改时间不能解决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处罚的权力,对问题严重的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
第六条甲方要派现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统一协调管理。
第七条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协调,纠正乙方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在工程施工或因安装质量不合格、管理不善、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九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可用安全管理基金给予奖励。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工程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乙方须在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内业工作、安全资质、安全机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特种设备管理、特种设备人员管理的基础上,提供可执行的表格及资料。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指定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与协调,同甲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报给监理方或甲方安全部门备案。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第十八条乙方进行危险较大的工程施工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甲方审核修改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应为所雇用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的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要制定安全措施以及做好相关的安全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第二十三条非高危行业施工,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可设兼职)负责施工队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要及时向技改部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五条因乙方在工程施工因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乙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乙方本应向甲方交纳工程造价3%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但考虑乙方资金紧张的状况,甲方对施工单位事故、违章、违规安全处罚,双方同意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违章、违规的安全扣款,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相关扣款条例,出具扣款通知单,执行对施工单位的扣款,由公司财务部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施工单位负责人拒绝在扣款通知单签字,技改部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违章指挥、违章行为,违规等现象,扣除相应数额的工程进度款。
1、凡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1万元。
2、凡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5万元。
3、发生一人次生产死亡事故扣除事故单位20万元。
4、严重未遂事故视情节扣除事故单位3000元-5000元。
5、甲方安全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初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的,初次提出警告级通报教育,责令限期整改;以后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扣减200元—3000元;两次通知未整改扣减金额加倍。
6、甲方在安全内业检查中(第十四条内容)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的表格及资料,每项扣减200元—1000元。
7、乙方严格执行国家消防相关规定、在动火作业时必须提交《施工现场动火申请》,按监理、项目负责人、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工作。如没有《施工现场动火申请》私自动火扣减安1000元。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工程分包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后,安全管理部门对其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十条在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安全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亡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承担5000元至10000元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技改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安全特点、做好安全管理。提示安全重点如下。
1、
七、其他条款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监理公司全面掌控,技改部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此协议一式3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持1份,乙方安全管理部门持1份,作为合同附件存档1份。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十八条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七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 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
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
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
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
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
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
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
源,对甲方提供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
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
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临时用电标准及地方标准。如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整改达到规范要求时方可复工。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八
甲方:
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1、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成立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抢救队伍。
1、施工队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设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并与本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人员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专业电工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 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严禁违章作业。
5、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6、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注: 项目部可依据本协议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九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公司南站项目经理部
乙方:
1.1乙方自备的用电设备如下:
1.1.1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电源线;
1.1.2各种夯土机械的电源线,开关箱;
1.1.3各种焊接机械专用控制箱,焊接机械的一次线,二次线;
1.1.4其它电动机械,如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磨光机等电源线、开关箱;
1.1.5局部照明用的灯具(碘钨灯、行灯),电源线;
1.1.6需使用的移动式配电箱、电缆圆盘。
1.2乙方自备材料、设备达到的标准
1.2.1设备专用配电箱、开关箱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
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且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
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4)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
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
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断路器。当漏电保
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
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
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
关;
(6)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
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7)自甲方三级箱引出的移动配电箱(开关箱、设备箱)必须为三相五线制,禁止不带接地线。
(8)乙方必须制定本单位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电气事故应急
措施,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在进场前一周内报甲方审核审批。
(9)乙方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电工组成临时用电安装、检查和维修小组,并将其
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2.2电焊机用电
(1)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防触电保护装置。电
焊机一次侧进线应有防护罩,电缆线绝缘良好,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采用防
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米;使用时确保“双线”到位,不
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替代二次线的地线。
(2)若有电气焊及明火作业,作业前需向甲方安全员报告,开好动火证;作业
时在指定地点设看火人,配备充足防火器材。使用电焊机焊接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2.3局部照明灯具
(1)使用碘钨灯必须为全密闭式防护罩碘钨灯,其每个碘钨灯均配置专用单相
漏电,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损)连接,禁止使用双绞
线、bv线连接;
(2)手把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电源应接自电压不大于36v的行灯变压器上;
电源线必须为截面不小于1.5平方的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损),严禁
使用双绞线、bv线等连接;灯体与手柄应牢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
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
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2.4电气线路
(2)移动手提箱及电缆圆盘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
损)来连接,严禁使用双绞线、bv线连接;
(3)电缆线路在建筑物内敷设时,应沿墙角、竖井敷设,并采用可靠的防护措
施,固定时必须使用绝缘子;电缆损害、露芯时必须进行可靠处理或更换;
1.2.5乙方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的设备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
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柜;
-2005)和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5)搬迁或移到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3奖惩办法:
1.3.2甲方所属配电箱任何单位及个人不能随意开箱或移动,否则罚款100元;
1.3.3甲方所属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否则罚款100
元;
1.3.4宿舍区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热器具者,每次罚款50元;
1.3.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电工或项目管理人员并排除隐患者,奖励
500元。
1.3.6 有效的罚款:由甲方两名以上(含两名)职员签字后即生效,在结算款中
扣除。
1.4 其它需要说明的要求:
1.4.1 乙方入场时或施工过程中应将自带电气设备和主要电气材料的详细清单
报于甲方,并需甲方确认登记。(所报表格形式见附表)
1.4.2乙方所自备的电气材料设备被检查确认不符合规范要求,但又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购买此电气材料设备供乙方使用,费用在乙方的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1.4.3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如果违反相关规范、制度或触犯法律法规造
成严重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严重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
责任。
1.4.4乙方在施工完毕退出施工现场前应办理出场签字手续,甲方电气技术人
员有权对乙方撤出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对乙方施工用电费用进行清算,签
字完毕方可撤离现场。
2检查制度
乙方电气设备、设施进场当天,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前验收,经对用
电设备、电线缆、开关箱检验和测试合格并粘贴检测合格标志后方可进场安装使
用。
3电费
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电费,按电表读数计取。
1、甲乙双方于每月10—15日抄电表。并填写《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
2、在《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 内要求甲乙双方抄表人签字确认。
3、甲方向乙方按表读数收取电费,每度电费为1.00元。
4、乙方每月按照《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内的电费金额以现金的形式向中
铁建工集团北京公司南站项目经理部财务部缴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定时间: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十
甲:
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一、项目部责任:
1.项目部建立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
2.建立各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本上履行交底人和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团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题并做好记录。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建立维护记录。
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救援队伍。
施工队伍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1.施工队伍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成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与团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团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团队人员的实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对其进行日常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和专业电工队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如果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应及时纠正。严禁非法操作。
5.组长应每天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应及时解决,并向项目部报告。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根据项目部和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执行。
6.施工队长和队长必须按照项目部发布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进行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的监控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并建立监控和维护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时,应保护现场员,并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报告。
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和责任事故,应协商解决,分清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终止。
注:项目部可以根据本协议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名: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年月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 西藏顺通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现乙方因施工需要,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用电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用电需求地址为: 察古大道西交1-4路南处。
二、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变电室内安装电表予以测量用电量,乙方受电工程自电源接入点至用电点架设线路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安装。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电容量为 120 kw,使用时间为 2个月。
四、双方约定乙方预交 壹万 元 电费,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五、其它事项:
1、乙方负责临时用电安全,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因乙方故障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十二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借用水源、电源,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单价
水费:6(元/吨)。
电费:1.45(元/度)。
二、结算方式
为保证信誉乙方预先向甲方支付2000元押金。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其余超出部分水电费。同时甲方需要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水、电费用收据。
三、甲方保证乙方用电用水的正常供应,不得随意的停止供电供水。
四、甲方因线路检修等问题需要断电断水时,应及时的通知乙方做好停电停水的准备。如因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因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无条件对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五、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支付全部的水电费用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日期:日期: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十三
甲方: 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1、 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 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 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5、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 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8、 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成立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抢救队伍。
1、 施工队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设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并与本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2、 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人员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3、 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 施工队长、专业电工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 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严禁违章作业。
5、 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6、 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 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8、 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注: 项目部可依据本协议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煤矿工业广场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机运科和机电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进行对接操作,接电地点由甲方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制定专门人员联系供用电、停电事宜。须严格遵守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4、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发现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机运科申请,经机运科同意后方可实施(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说明整改期限),乙方整改后,应及时报甲方进行验收;若乙方拒绝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单价为
元/千瓦时。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乙方应在用电统计表上签字,电费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拒绝签字,甲方将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篇十五
乙方:______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联营单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机械设备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等工作,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此协议。
1、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督促联营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督促联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3、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监督其执行。
4、坚持定期和经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或下发限时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
5、督促联营单位电工及机械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联营单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给以重视,分清责任,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杜绝带隐患冒险违章施工。
7、检查监督联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搞好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1、联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好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2、全体作业人员都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
3、全体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标准,服从甲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施工现场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 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所有机械均要及时维修保养,禁止“带病”运转。
(3) 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xx的要求,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使用标准电闸箱,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电器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4)电焊机应使用专用电闸箱,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双线到位。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5)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动操作平台的,操作平台要有合格证。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严禁酒后或服药后作业。
(7)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他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根据岗位需要定期体检。
(8)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安全日检、随检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 配合甲方各项安全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甲方(盖章):北京科咨建电子科技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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