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总结一个好的总结应该具备全面性和准确性,不能忽略重要细节。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一
反腐是民心所向,需要做到长抓不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打击什么。腐败问题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我们必须把正风反腐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期盼。
忠诚是政治底色,需要强化理论武装。做到对党忠诚,最基本的就是坚定理想信念,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思想引领导,强化理论武装。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忠诚履职的底气。
“三不”是有机整体,需要坚持一体推进。腐败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三不腐”三者没有先后顺序,它们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要坚持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为一体,形成强大的合力。同时,还体现在既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权力制约,又要着眼常态化、长效化的防范和治理,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全过程。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二
在离开学校的三个月后,我来到了赛罕区纪委监委。短短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从键盘的一次次敲打开始,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在领导、前辈的不断教诲中,在同事的不经意示范里,我逐步摆脱了刚离开学校的青涩,知道了做事须得勤奋加谨慎,做人应该温良恭俭让。一份短短的笔录,一篇普通的材料,不少人为之不屑,认为那不过是文字的堆砌,空话的集合。然而,这样普通的东西却是法庭上强有力的证据,是对群众最贴心的回应。来到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后,不精通业务的我,分不清纪律的范围监察的界限。茫然中,是单位的领导,科室的主任,身边的同事一次次的耐心教导我,一次次善意的提醒我,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对公务的熟练、为人的和善、办事的麻利。我终于明白,工作不是对校园生活的简单告别,更不是进入社会的一纸宣言。在纪检监察岗位的每一天,学生时期所学到的知识,我所知道和我不知道的一切都会活生生的展现在眼前,书本里读不到的酸甜苦辣,电视上看不到的风雨冷暖都会在现实中升华。
有人说从事一份自己不感兴趣的工作是人生三大不幸之一。我大学修读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似乎与我现在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偏差。然而意想不到的加入,却带给我意料之外的收获。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份特殊中体现平常的工作,说它特殊是因为在职能上,它承担着惩恶扬善,遏制不正之风的历史使命;在工作中,它是战斗的堡垒,又是彰显关怀的平台。说它平常,是因为从事这样一种特殊的工作,需要的是一颗平常心,需要的是在权力面前时刻保持不贪、不腐、不占、不要的廉洁之心;需要的是在复杂的斗争中时刻保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的律己之心;更需要的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民之心。
短短半年的时间,或许我还无法真正提高我的业务水平,或许我还无法完全领会纪检监察工作的真谛。但半年时间,领导同事的教导帮助都告诉我,要正确对待工作,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荣辱不惊。
纵使以后不再从事纪检工作了,但对自己的律己之心得永远进行下去。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三
按照内蒙古分公司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通知要求,我进一步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的深刻理解和把握,打牢了运用《规则》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主要有以下学习收获和体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群众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利。新出台制定的规则对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作出规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规则》一共十章五十八条,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定制度、立规矩,《规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对实名检举控告处理、诬告陷害行为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要求和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的分工,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作为一名监督执纪员,要积极做好“宣传员”。一方面要把学习《规则》作为首要任务,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规则》,深入学习讨论,交流体会,掌握其深刻内涵和要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制度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领会实质、精准运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及时推送《规则》原文和释义,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度。
《规则》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每一个纪检监察人员积极做好“战斗员”,对检举控告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沟通、妥善处置。处理好检举控告工作,需要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需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高度自觉,全力执行。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规则》的制定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个群众身边。每一位纪检监察人员,要时刻记住自己肩上的责任和国家依法治理的担当,确保处理检举控告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使自己永远心怀坦荡、无怨无悔、问心无愧,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不生仇恨。只有这样,才能让纪检监察工作得到组织和人民的认可和点赞;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在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走得坚实稳健、铿锵有力、战无不胜。
下一步,我将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对标对表,用于实践,指导工作,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及时规范处理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流程,依法依纪做好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扎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四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更要照自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无私奉献,淡泊名利,拒绝诱惑,要有强烈的法纪意识、自律意识,绝不随波逐流。要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做刚正不阿的执纪者。其次,一体推进“三不腐”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通过开展好廉政教育、政治谈话,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常敲警钟、筑牢防线,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常态,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五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青年干部,就如何全面打赢全面反腐败斗争胜利,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带头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加强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纪法素养,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拓宽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业务流程等纪法要求,通过跟班学习、跟案学习和全员培训等形式,以及虚心向领导、前辈请教,努力做到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在监督执纪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规范化、法治化,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敢于监督,敢于“碰钉子”、啃“硬骨头”,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工作中不做“老好人”,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努力提升运用政策理论和党纪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坚持自我革命,永葆清廉本色。在加强政治建设、锤炼过硬本领、强化自我约束上作表率。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杜绝“灯下黑”,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六
在离开学校的三个月后,我来到了赛罕区纪委监委。短短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从键盘的一次次敲打开始,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在领导、前辈的不断教诲中,在同事的不经意示范里,我逐步摆脱了刚离开学校的青涩,知道了做事须得勤奋加谨慎,做人应该温良恭俭让。一份短短的笔录,一篇普通的材料,不少人为之不屑,认为那不过是文字的堆砌,空话的集合。然而,这样普通的东西却是法庭上强有力的证据,是对群众最贴心的回应。来到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后,不精通业务的我,分不清纪律的范围监察的界限。茫然中,是单位的领导,科室的主任,身边的同事一次次的耐心教导我,一次次善意的提醒我,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对公务的熟练、为人的和善、办事的麻利。我终于明白,工作不是对校园生活的简单告别,更不是进入社会的一纸宣言。在纪检监察岗位的每一天,学生时期所学到的知识,我所知道和我不知道的一切都会活生生的展现在眼前,书本里读不到的酸甜苦辣,电视上看不到的风雨冷暖都会在现实中升华。
有人说从事一份自己不感兴趣的工作是人生三大不幸之一。我大学修读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似乎与我现在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偏差。然而意想不到的加入,却带给我意料之外的收获。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份特殊中体现平常的工作,说它特殊是因为在职能上,它承担着惩恶扬善,遏制不正之风的历史使命;在工作中,它是战斗的堡垒,又是彰显关怀的平台。说它平常,是因为从事这样一种特殊的工作,需要的是一颗平常心,需要的是在权力面前时刻保持不贪、不腐、不占、不要的廉洁之心;需要的是在复杂的斗争中时刻保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的律己之心;更需要的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民之心。
短短半年的时间,或许我还无法真正提高我的业务水平,或许我还无法完全领会纪检监察工作的真谛。但半年时间,领导同事的教导帮助都告诉我,要正确对待工作,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荣辱不惊。
纵使以后不再从事纪检工作了,但对自己的律己之心得永远进行下去。
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心得体会
村干部对纪检工作的感悟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七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既然选择了夜以继日奔赴使命,便顾不得路途的曲折与荆棘。选择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让我一步步历练积累、蜕变成长,在艰苦奋斗中磨练意志、沉淀自己,把初心与使命扎根内心,变成不畏风雨、砥砺前行的铮铮誓言。
不忘初心,铭记来时之路。五年前,我怀着无比激动而又忐忑的心情踏入杨陵区五泉镇纪委的大门,成为了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上班第一天就遇到村民集体上访,在一片嘈杂声中,我大致明白群众反映问题主要是“1995年、1996年期间,因村上电费上缴混乱导致多次停电停水……;1998年期间,因没有村务公开导致修建的乡村道路账目不清、款项不明……;20_年期间,在村委会实施的广场硬化、道路硬化项目中,村干部涉嫌谎报数目、集体分赃……”,群众情绪激动,场面较为混乱,压力扑面而来,我一时手足无措。经过梳理,反映问题时间跨度之大,内容之多,让我深受触动。镇纪委书记告诉我,基层纪委是正风反腐第一线,基层纪检干部就是“卒子”过河,要在最前沿惩治腐败、伸张正义,护民利、暖民心,这也是我们纪检人恪守的“初心”。一席话,震撼了我的内心,也烙印了我的初心。
牢记使命,体悟奋斗之程。至此以后,我逐渐进入角色,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调查组、分组下村入户核查……这样的快节奏没有给我太多缓冲时间。在单位“老纪检人”的帮带下,炎炎烈日进行走访,披星戴月核查案情,5+2、白加黑的工作状态,也曾一度让我这个年轻人苦不堪言。辛勤汗水诠释着理想信念,坚毅脚步丈量着责任担当,查办的一件件违纪案件、处理的一个个“微腐败”干部,让群众拍手称快的背后,是纪检部门对的亮剑发声、是纪检人执纪问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使命担当。逐日逐月的紧张工作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的人生阅历更加分丰富。
在镇纪委历练三年之后,我被遴选至杨陵区纪委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和干部监督工作。“打铁还需自身硬”,虽是一句老话重温,但意味深长。在区纪委由我经手查办的案件中,最令人扼腕痛惜的恰恰是与自己并肩工作的同志,知法犯法,酒驾伤人被立案调查。期间,自己也矛盾过,也犹豫过,明知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一次犯错能否通融?法与情的思想较量,抵不过铮铮铁纪。这一典型案件的查办,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解决“灯下黑”的决心和勇气,作为纪检干部,只有始终以最严格的要求锤炼自己,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淬炼成钢,才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担当作为,憧憬未来之事。虽然参加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还不算长,但这些年政治生态的变化却深刻印在心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取得成效之大有目共睹。作为党内的“纪律部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零容忍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敢于担当已经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杨陵区共受理信访举报1004件,初查初核问题线索502件,立案审查2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移送司法机关4案7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党员干部1500余人。
忠诚奉献,诠释无悔青春。忠诚源于青春的不懈奋斗,来自无悔于人生的奉献。“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大海无平期,我心无绝时”。
作为基层一线的年轻纪检监察干部,虽然我们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办案经验还不够丰富,但既然选择这个职业,定将不计得失、埋头苦干,用青春和热血在风雨兼程中践行承诺,肩上的使命永不会忘,脚下荆棘丛生决不退缩,以坚强的意志和点滴的汗水贡献纪检监察事业,以对基层“微腐败”的雷霆之击撑起一片“晴朗”的天。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八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出台厘清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职能职责,同时给派驻机构开展派驻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让派驻机构更加规范、更加法治、更加正规地行使政治监督职能,以全面规范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读《规则》全文7章56条,作为一名基层派驻纪检组干部,我深刻体会到,《规则》突出“两个维护”,紧扣政治监督本质,监督方式细化具体,为基层派驻纪检组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抓手,派驻监督主责主业更加聚焦,让我们的“派”更有权威,“驻”更具优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规则》这本“红宝书”将会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九
6月29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则》的出台为做好新时期派驻工作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要学懂弄通《规则》规定,增强做好派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要擦亮“探头”、当好“哨兵”,紧盯关键领域、重点项目,精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要紧紧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和县委“1234”工作思路,推动各驻在单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争当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为我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十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全面打赢还需要不懈的坚持和努力。一方面,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不能骄傲自满、固步自封,要充分做好应对风险和挑战的心理准备,要长期坚持到底,不能有松懈的想法。对社会上一些反腐败工作的负面信息和舆论,要主动思考和甄别,坚定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要注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适应工作岗位各项要求,在各项工作实践中不断磨炼自己,积极总结提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以及管理监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我们开展派驻监督工作能够起到极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规则内容,在工作中运用规则有关规定解决实际问题,更加有力的对派驻联系单位进行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十一
今年以来,在总厂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公司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控亏增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根据中铝纪办《关于报送****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现将****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
根据总厂党委书记***同志在*****xx届三次党代会上所作的题为《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注入强大动力》的工作报告,以及厂纪委副书记***同志所作的题为《融入中心报务大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的纪委工作报告精神,按照两个《报告》中****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拟定了本公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四个结合”,即:一是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与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二是分解经济指标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三是平时检查生产经营责任制情况与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四是总结生产经营情况与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一岗双责”执行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年初在与xx铝厂机关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相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书》。党支部与部门、车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书,从制度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挂钩,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30个相关制度与规定。同时,公司坚持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和实物采购公开制度,抓好收支两条线,无“小金库”和“帐外帐”,经费支出安排合理,在节约开支的基础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招待开支范围在规定标准范围内。
3、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情况:
在民主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民主意见,制定激励措施,为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员工消除顾虑,大胆地参与管理与监督,实行民主理财。
坚持厂务公开,实行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采用召开公司懂事会议、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生产联席会议、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开示栏等多种形式,对****年生产经营情况,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财务审计情况等进行了讨论审议及公开展示。提高了公开力度,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缩短了干群之间的距离。上半年来没有出现虚报冒领,克扣截留工资、奖金的现象发生。
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根据《中铝xx企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干部员工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的学习。一是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坚持自学,通过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党的有关大政方针及相关规定,学习党xx大报告;三是组织全公司干部员工学习《明鉴·警钟——xx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并组织进行了讨论。通过“前车之鉴篇”的学习与讨论,使干部员工从中悟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之理,“常修这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的道理,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对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5、信访工作
今年,本公司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设置了总经理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对员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公司领导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员工利益。
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公司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以实践“三个代表”,强化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共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为载体,树旗帜,保安全,通过开展“五好”党支部活动,创建“六先”党员队伍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为打赢亏增盈攻坚战提高了自身防腐抗变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7、专项检查
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四个珍惜,四个防范”、“八条十四不准”、“五条规定”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要求做了专项检查。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变相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领导干部拒礼拒贿情况以及重大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识大体、顾大局,令行禁止。上半年来,未发生一起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及违纪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本公司人员少,业务工作繁重,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定期坚持一月学习两次;
2、纪检工作薄弱,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检查力度不够;
3、效能监察工作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还待加强;
4、无一名专职党务、纪检、监察、工会管理人员,所有党群工作均为一名兼职管理人员承担,工作难度相当大。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十二
句子是语言使用的基本单位。它由单词和短语短语组成。它可以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比如告诉别人一些事情,问一个问题,问或停,表达一些情绪,表达段落的延续或省略。句子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停顿。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篇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
根据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有关安排,集团公司及党支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并下发了“宣传活动周”工作方案,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浓厚活动氛围,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参观及讨论等活动,现本人将学习心得报告如下。
此次宣传周活动结合学习贯彻省委精神,以“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为主题,以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主线,兼顾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一是旨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检举控告方式、渠道等知识,从而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二是扩大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知识的知晓率和覆盖面,逐步实现“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三是进一步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把检举控告网络向乡镇、村社延伸,提高群众举报的便利性;四是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要求“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通过本次对宣传周的学习,本人一是深刻认识到检举控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举、控告是党章、宪法赋予党员、公民的重要权利,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二是掌握了规则的具体内容和规定要求,了解了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的方式、规则与要求,使自己明白了信访举报有哪些途径,哪些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如果告错了是否会受到处理吗等学习前的疑惑,提升了自己的检举控告能力;三是了解到规范检举控告行为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保障,诬告、陷害的会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更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设专章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作出规定,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强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为一名党员,我将持续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同时要身体力行地做好宣传和推动作用。一是不仅自己学,也要带动身边亲朋好友一起学,扩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影响力;二是坚定党员担当,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敢于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途径、方式等进行检举控告,正确发挥检举控告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事、做对事。
【篇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办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的通知要求,近期,通过参加集中辅导学习和个人自学,我系统学习了《规则》原文,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下一步,我将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对标对表,用于实践,指导工作,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及时规范处理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流程,依法依纪做好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切实保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扎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群众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利。新出台制定的规则对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作出规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紧密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方式,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学习了规则。规则共十章五十八条条,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检举控告范围、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检查督办、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工作要求和责任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一是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的受理程序。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建立健全对检举控告件的内部移送、向上报送、向下转送工作机制。“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检举控告的筛选和研判。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经过筛选,对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移送本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要求监督检查部门不得随意处置检举控告,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属于受理范围的在综合分析、适当了解、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分类处置;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经报批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内部的制约和监督。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检举控告工作的检查督办。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存在问题典型、久拖不办等情形的,可以发函交办;对交办的检举控告,存在超过期限仍未办结、推诿敷衍等情形的,可以进行督办。
五是进一步明确检举控告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强调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有关负责人应当接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要求工作人员强化宗旨意识,耐心听取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制度规定;明确在处理检举控告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篇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
日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公布施行,《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办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作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者,在认真学习《规则》之后,我深刻体会到,做好信访工作要扮好“三个角色”。
《规则》的出台,明确了很多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如:哪些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检举控告、检举控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等。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做好“宣传员”,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及时推送《规则》原文和释义,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度;另一方面,在接待来访人员时,根据《规则》第四条中予以受理的信访内容,有针对性地先行告知当事人处理原则和程序,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且已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当面予以答复。
《规则》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做好“战斗员”,对检举控告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沟通、妥善处置。《规则》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对于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要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树立“马上就办”的理念,真心实意的为群众解决问题。同时,主动与承办单位联系,及时与来访人沟通,确保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办理的知情权,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
《规则》的制定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个群众身边。作为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提出的申诉、批评或建议,不论正确与否、能否解决,都应当细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把其反映的问题、重要情节和要求,如实地记录清楚。来访人中既有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也有思想认识问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接待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既要按政策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宣传政策、释疑解惑、教育疏导,使来访人自觉地遵照《规则》规范自己的信访活动。
【篇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的通知要求,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我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我谈一下自己的学习收获和体会:
一、齐抓共管,确保处理检举控告达到依规依纪依法。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分清主次,确保不因诬告陷害挫伤干事积极性。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一些人出于一己私利,诬告陷害他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也因为如此,中共中央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颁发了《规则》。为严惩诬告陷害行为,《规则》明确了完备的制度要求,既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又明确对诬告陷害的严肃处理,同时为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
三、搞清界限,举起检举控告这把惩治贪腐的利剑。我们处于处理检举控告的第一层级,需充分掌握界限。只有区分清楚,才能正确界定并及时处理。《规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都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篇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
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发布顺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即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则》共有十章五十八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地从检举控告内容、接收、受理、办理、处置流程,再到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综合运用,诬告陷害行为等后续查处都明确了执行标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是贯彻执行《规则》的根本政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规则》第二条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所以,抓好《规则》落实是一项具体政治检验。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即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又要有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规则》中第五条中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合法权利、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当面对检举控告时,我们要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同时,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担当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真正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一)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多渠道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是当前基层最实用的监督手段之一。
(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接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处理问题,是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
(三)规范处理检举控告。严格执行《规程》中的受理、处理、处置环节,以及维护好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规程办事,按规章办事,不放过一个违法乱纪分子,也不让一个清白干部被冤枉,是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制度权威的关键。
(四)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公正无私,严于律己,以事实为依据,对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将严肃查处,是纪检监察机关公正严明的体现。
总之,通过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细细地学习,本人在今后工作中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严肃规范地处理好每一起检举控告,决不滥用职权,决不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任性问责,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入手,从细节抓起,充分发挥好《规则》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制度保障作用。
【篇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
2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的通知要求,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我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能够深刻认识到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打牢了运用《规则》开展检举控告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我谈一下自己的学习收获和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颁布执行,对于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履行好岗位职责提供重要支撑。因为《规则》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流程以及检举控告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齐抓共管,确保处理检举控告达到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好检举控告工作,需要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需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高度自觉,全力执行。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分清主次,确保不因诬告陷害挫伤干事积极性。近年来的信访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一些人出于一己私利,诬告陷害他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也因为如此,中共中央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颁发了《规则》。为严惩诬告陷害行为,《规则》明确了完备的制度要求,既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又明确对诬告陷害的严肃处理,同时为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一是明确界定了诬告陷害行为。《规则》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强调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二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规则》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于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或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从重处理。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件,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应当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三是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失实检举控告,可以采取发函说明、当面说明、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比如,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本人发函说明或者当面说明,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情况。对因检举控告失实而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者向有权机关提出纠正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搞清界限,举起检举控告这把惩治贪腐的利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处理检举控告的第一层级,需充分掌握界限。只有区分清楚,才能正确界定并及时处理。《规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都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
四、按规办事,确保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历史检验合格。检举控告的主体是人。一旦处理不好或者胡乱处理,就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为结果关系到一个人的未来命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流程,站在政治高度、站在为当事人高度负责态度办理,使办理结果永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特别是要严防办成冤案、错案,最后给党和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切实做到熟知《规则》、弄懂《规则》,然后模范执行《规则》。《规则》对纪检监察干部办理检举控告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违规惩处措施。倘若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徇私枉法,甚至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应有的惩处。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记住自己肩上的责任和国家依法治理的担当,确保处理检举控告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使自己永远心怀坦荡、无怨无悔、问心无愧,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不生仇恨。只有这样,才能让纪检监察工作得到组织和人民的认可和点赞;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在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走得坚实稳健、铿锵有力、战无不胜。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十三
2022年,驻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卫生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全市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为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年初,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充分把握《中国xxx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出台这一时机,认真当好市卫生局党组的参谋和助手,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这一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2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对2022年卫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之后,主动加强协调,及时印发通知,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4月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会,局班子成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与此同时,认真按照《廉政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印发了《市卫生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表》,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46项,严格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反腐倡廉建设。另外,为进一步营造驻在部门机关学习《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以“三加强五开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三)以治理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根据市政府《202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全市卫生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风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5月17日,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召开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落实双公示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发挥双公示制度的净化、规范、预防、警示和奖惩功能。二是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等23个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多层面、宽视野、内外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卫生行风建设成果。6月10日—12日,驻局监察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第一次检查评议。三是召开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6月下旬,在市启明星眼科医院召开了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民营医疗机构加强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升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四)以受理群众利益诉求为抓手,深入推进卫生信访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职,强化监督工作,并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据统计,截止目前,2022年对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等市直单位医疗设备采购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20件(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电子邮件)和各级各部门转办件22件(次),其中已办结22件(次),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十四
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党的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开展“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11331”发展战略、“三大突破年”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xx有任何市场。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落实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不松劲,履行监督专责不停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县级部门设机关党委的要建立机关纪委,设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要配齐纪检委员。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完善派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构建纪法衔接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注重工作联动统筹、纪法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互通,注重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六)强化监督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氛围和习惯。
(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进一步完善信访“三级分类”机制,促进复信复访问题线索了结。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办法。
(八)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改进作风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防反弹回潮。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从“关键少数”和县级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九)强化抓落实的监督。紧盯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五个抓落实”具体要求,结合县委巡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严查严处在树立战略思维、系统谋划抓落实不够,在保持恒心定力、持之以恒抓落实不够,在强化改革创新、善作善成抓落实不够,在勇于担当担责、攻坚克难抓落实不够,在弘扬严实作风、苦干实干抓落实不够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典型人、典型事”,督促干部担当尽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生根见成效。
(十)织密监督网络体系。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综合分析。深化“阳光问政”节目,拓展“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探索大数据监督,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跟进建设办案信息查询平台,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十一)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完善谈话场所及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变处置能力。
(十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不法分子。鼓励正常政商交往,激励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协助县委做好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将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把廉洁文化基地作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阵地。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十四)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加大容错纠错力度,修改完善《xx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恶意举报的甄别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起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五)深化
扶贫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
、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在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标语多、表册多、展板多,深入调研少、指导帮助少、关心关爱少”上用力,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以作风攻坚助推脱贫攻坚。(十六)严查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在2021年7月底前实现“一卡统”。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学生资助等领域类似问题。
(十七)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
扫黑除恶
的工作合力。对扫黑除恶
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核实、一抓到底,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十八)淬炼过硬政治品格。把2021年作为xx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锻造年。高标准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严肃开展xx“带病提拔”问题反思问责整改工作,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夯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这一政治任务,在扶贫帮困中强化宗旨意识,增进为民情怀。
(十九)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巩固拓展“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上挂下派、跟案历练等方式,增强精准监督、精准核查的专业素养。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让干部在不同岗位接受锻炼、丰富经历、增长才干,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二十)锻造忠诚担当品行。对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整治思想上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不深不实等问题。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推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十五
20xx年,在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派驻第**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做好对本组**个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常委会监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五查五看”,助推党委主体责任压实。一查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看部署、协调、过问、督办是否到位。今年以来,在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听取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先后**次与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督办,指出存在的问题**项,提出意见建议**条,有力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查“一岗双责”,看领导班子成员“两手抓、两手硬”是否到位。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由组长带队到驻在部门与领导班子成员就所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和如何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和压力传导。三查工作落实台帐,看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总结是否到位。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台账,实行季调度研判,半年检查的方式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每个驻在部门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报备。四查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是否到位。重点查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跟踪监督制度、重点岗位人员日常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正反典型教育情况,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五查接信处访和问题查处情况,看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是否到位。通过驻在部门信访月报台账,及时了解驻在部门接访情况,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从而有力的促进了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六大纪律,紧盯问题线索和责任人,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开展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
(三)抓住“三个环节”,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一是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督导驻在部门严格落实县纪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细化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要求驻在部门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时一并提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根据提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事项有关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分析研判等方式了解掌握涉及行业知识及相关政策规定,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预判可能发生的问题,形成初步监督建议、风险防范措施,提前分析研究监督意见,做到决策监督胸有成竹。二是紧盯程序,强化事中监督。根据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时间安排,派员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参与决策监督时,敢较真、敢担当,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意见,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又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开展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坚决说“不”。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共计**次,监督决策事项**项,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决策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条,否定决策事项**项。
三是跟踪检查,强化事后监督。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经常调度过问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决策执行效果,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未按决定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叫停,有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共对**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到位。
(四)开展“四个谈话”,注重抓早抓少。一是定期开展谈话提醒。每半年对驻在部门开展一次集中谈话,谈话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提醒谈话**人次。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提醒。充分发挥廉政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瞄准“重要关口”消除问题萌芽,对驻在部门干部坚持“四必谈”:重要岗位变动时必谈、发现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有意见反映时必谈、发生婚嫁丧娶事宜时必谈、考核测评满意率较低时必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廉政约谈**人次。三是开展重要岗位开展谈话提醒。紧盯驻在部门职责特点,抓住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双向互动模式,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小节管起,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四是分类型开展谈话提醒。灵活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主体责任谈话、问题约谈等形式,没有问题常提醒、发现问题早纠正,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思路需进一步跟进。日常监督仍然停留在“三重一大”权力运行上,没有真正理解把握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深刻内涵,对新的党纪法规学习掌握不够,没有从党的六项纪律入手,确立工作思路和监督重点,政治站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日常监督浅表化。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主动性不强,精准性不够,有效性不突出。三是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座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正确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导致执纪审查宽松软。四是自身建设还需加强。
二、20xx年工作计划
建立工作抽查、文件调阅制度,通过核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问效;
要有选择地列席驻在部门会议或参加重大活动,由以往“等通知式”被动监督转变为选择性主动监督,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搞好实质性的监督检查。在精准监督上,要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特点,聚焦突出问题确立切入点,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小切口大纵深,精准发力,提高监督成效。在有效监督上,要防止浅表化、做无用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实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上处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置,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通过跟踪追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二)抓牢“三个重点“,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一是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通过现场检查、巡察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执好纪,问好责,狠抓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思路,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实施重要工作、重点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与驻在部门一起,抓牢“关键点”,防控“风险点”,提升“效益点”,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按照“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工作定位,着重强化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20xx年,我们将探索在每个驻在部门工作中选取一项重点工作,派员全程与驻在部门一起研究谋划工作方案,一起研究推进措施,一起督导抓好落实,在全程参与驻在部门中心工作的同时,跟进发现廉政风险点,及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体会篇十六
201x年,派驻第xx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信访举报中反映法官存在的审判作风问题,及时与院、庭领导沟通情况,找当事法官进行谈话,当面提出批评和纠正错误。对不实信访举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警正名,维护干警的声誉。通过每季度发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通报,发挥办案工作的功能,督促相关部门注意易引发投诉的,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4件,同比增长142%。在受理各类信访34件次中,检举控告类14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41%;诉讼类20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59%。从信访投诉的来源看,市中院转来28件(含省高院转至中院6件),占82%;县纪委转来5件,占15%;自收1件,占3%。今年受理的34件信访件,已结33件,未结1件。已结33件信访件中,均为不实或部分属实投诉,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
今年以来,纪检组有序开展县纪委下达的全年查办案件任务,通过与其他纪检机构协同合作,目前两件案件已经办理完成。
三是强化重点监督。首先是加强对法院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法院党组研究员额法官增补、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科技法庭升级、办公电脑更换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其次是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向每一案件的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廉政监督卡发放率达到100%,就司法作风等情况回访案件当事人32件78人次,通过回访了解办案法官的履职满意度、廉政情况和司法作风情况并逐件反馈到人。另外,认真开展了对法院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清理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及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排查,在职干警无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形,也无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活动。
一是由纪检组牵头,拟定了纪律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初稿,提交法院党组讨论,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对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纪检组都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督查活动一并扩展到八小时工作以外的业务活动。发布《关于做好201x年元旦春节作风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x年清明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及国庆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全院无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审务督察,重点督查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根据年初制定的《2017年审务督察工作分解表》,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的或普遍性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今年已经编发审务督察通报xx期,对诉讼服务、庭审制度执行、纪律作风等不规范的行为点名通报。
四是根据《xx县“中层梗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及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干警个人及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列出整改措施和清单,并进行详细认真总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9月份,省高院审务督察小组在我院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活动,经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对法院的纪律作风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五是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在全院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督查月”活动及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针对整顿重点,明确学习重点,并要求干警采取以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领导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既要用好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又要用好正面典型激发正能量。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纪检组始终坚持以督促促学习,以检查促学深,使驻在单位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学习。今年以来开展了1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会,夯实领导干部理论基础;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党总支提前发布学习内容,并报送本支部学习的典型成果,特别是十九大召开以后,党支部多次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xxx章,认真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召开以“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选取中层干部作典型发言,实现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两手抓。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月组织干警前往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5月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廉”字书法作品;11月组织干警前往徐州参观徐州xxx、淮海战役纪念馆,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继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挺纪在前》、《打铁还需自身硬》、《不忘初心警钟长鸣》、《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贪路无归》等专题片,对于报送的观后感择优上报市中院参与专题评选活动。参加全县司法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警示教育会议,发放《违纪违法案例选编》,要求全员学习。经过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强化了干警“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警问题意识还不强,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没有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工作创新能能力和积极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廉政宣传教育干警参与度和积极性不是很高,警示效果有待提高。四是司法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9年,派驻第xx纪检组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执纪、监督、问责,进一步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警示教育的开展要有针对性。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和常态化。二是审务督察工作要更加细致,要深入到司法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强化案件查办、问责力度。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及时查清问题,通过查处问责,落实“一案双查”和“倒查倒逼”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震慑。运用好“四种形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对法院廉洁风险点的排查。针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向法院党组提出书面意见,认真贯彻落实《xx县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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