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认识到不仅要有强大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人际沟通能力。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从自己的感受、体验和教训等角度出发,结合具体事例进行描述。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提高大家的写作能力。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一
本协议由xx(以下简称公司)与xx工会(以下简称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制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公司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以便最终促进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公司与工会集体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分配原则
1、本公司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既照顾到劳动者在劳动数量、劳动时间、劳动质量、劳动成果所应该获得的工资报酬,又考虑到全体股东以资本参与分配的积极性,经磨合后找到一个最优经济量化点。
2、坚持公司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与公司的经济发展速度及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原则,同步增长,同步提高,既不能在公司效益不明显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公司职工的工资增长比例,又不能在公司经济效益取得良好业绩的情况下,忽视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关心。
3、坚持公开——集体协商;
坚持公平——兼顾上下左右的经济利益;
坚持公正——承认经营者与劳动者收入有差距,但差距不宜拉得过大。
4、在强调注意工资分配原则的同时,也要注意精神鼓励、精神荣誉、精神刺激的原则。
第三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
公司工会就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增长幅度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 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公司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公司为使公司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义乌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制度,但上不封顶,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公司设立工龄工资,公司职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给予职工xx元的工龄工资。
4、非职工原因造成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向职工支付生活费xx元;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向职工支付的月工资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发薪日为每月xx日,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工会或公司职工的同意后,可以短期延迟支付职工工资,但最长不超过xx15xx天。
第五条 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 职工工资扣除规定
1、职工工资不得随便克扣和无故拖欠发放。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劳动合同约定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在职工工资中予以扣除,若扣除后职工工资低于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经济补偿规定
1、公司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按职工本人履行正常劳动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执行。工作未达十二个月的,按所有工作月的平均工资执行。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不发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第九条 职工工资增长的考虑因素
第十条 内部分配及工资增长协商组织
1、公司与工会双方成立内部分配及工资增长协商小组:
公司方:
公司方首席代表:
工会方:
工会方首席代表:
第十一条 协议的时间和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2、有效期内,每两年确定一次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基数。
3、协商、测算结果和增资基数,由协商小组公司方首席代表向职工大会报告。
4、协议到期前30天内,双方应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xx年仍然有效,视为按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3、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职工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协议不再重订。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公司与工会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和镇(街道)工委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xx工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xx工会主席签名: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障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
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 依法订立的工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地方总工会、区域(行业)工会对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企业代表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应当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大问题,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合同情况列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第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七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不得互相兼任。
女职工人数达到企业总人数十分之一以上的,应当至少有一名女职工代表。
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由企业工会推荐,并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产生。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组织企业职工民主推举,并经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职工方首席代表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企业工会负责人担任。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职工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
第十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
企业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
第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或者其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本方协商顾问,为本方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双方协商顾问不得互相兼任。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同级地方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从熟悉经济、法律、工会、劳动工资、财务等工作的人员中聘任,并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协商意见;
(二)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接受本方人员询问;
(三)收集、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任期至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之日止。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本方协商代表。确需更换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并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保证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职工方代表在任期内,企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工方代表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
职工方代表在任期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不得与职工方代表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企业和职工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应当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有威胁、收买、欺骗、打击报复对方代表的行为。
第三章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六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
(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标准;
(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四)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绩效工资等分配办法;
(五)加班工资标准;
(六)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
(七)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八)病事假和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各种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九)工资支付办法;
(十)工资集体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一)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 双方协商确定工资等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以下列因素作为协商基础:
(一)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二)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六)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七)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八)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因素。
第十九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均可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职工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会应当给予帮助和指导。企业工会可以在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向企业方发出协商意向书;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可以在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代为向企业方发出协商意向书。
一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应当向另一方提交包含本方协商代表、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的协商意向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协商意向书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书面回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双方应当自一方收到协商意向书之日起六十日内订立工资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方在协商前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掌握的与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另一方应当在协商开始五日之前如实提供。
协商过程中,如需补充与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及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方在七日内制作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草案通过后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方首席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自工资集体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向双方送达工资集体合同书面意见。
工资集体合同书面意见对工资集体合同无异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协商双方在十五日内未收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书面意见的,视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无异议,该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工资集体合同书面意见对工资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应当对提出异议的内容重新依法协商,并将修改后的工资集体合同文本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工资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当在五日内向本企业全体职工公布,职工方应当同时报送上级工会。
第四章 工资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经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工资集体合同:
(一)工资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工资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企业因兼并、重组、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工资集体协商一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工资集体合同要求的,应当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变更工资集体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办理,并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解除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应当自工资集体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职工方可以将变更或者解除工资集体合同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工会。
第二十七条 工资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八条 工资集体合同期限由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约定,一般为一年。
工资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协商程序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第二十九条 工资集体合同生效后,除出现本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工资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抵触。
企业不得在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无法定理由或者非经法定程序,降低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或者其他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三
工资集体协商指的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于当前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对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
主要做法:
1、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共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商程序。
4、突出协商重点,注重协商成效。
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刚性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系统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门法律法规。
2、协商主体地位不对等。工资集体协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老板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窘境。
3、协商程序不够规范。
4、履约监督不够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
1、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层次。国家应积极推动集体合同法和工资法的出台,同时修改工会法,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另外,国家应加快研究和制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工资等劳动基准立法,有效遏制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依据。
2、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在我国劳资力量相对失衡的情况下,国家在制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时,要把选择性的规定变为强制性的规定。明确有关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等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协商主体行为。对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并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应的处罚权。
3、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时,既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原则性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工资协商怎么操作、如何要约和应约、怎样提供企业的.真实信息,协商中的争议如何解决,协议如何生效,职工代表的履约监督、具体的法律责任等,细化程序,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赋予职工敢于进行协商的“尚方宝剑”。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更多需要靠政府主导力量来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引导双方用协商而不是冲突的方式来进行劳资对话。
1、构建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各级党政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去推动落实。要把职工的收入增长机制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任务之中,实现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地方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人均生产总值的增速相适应。要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动、保障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工作有实施方案,有联动配合,有节点考核,整合有关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合理编制并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管理岗位的需求,以市场合理区间浮动的企业人工成本为基准,合理确定劳动力市场的真实价格,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定期合理编制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发布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物价指数等情况,及时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3、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通过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均衡的劳动强度内,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企业劳动定额,并有效协调行业内部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立场,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打好基础。
4、强化政府履约监督和激励制约措施。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委员监督视察内容,督促企业依法协商和履约到位。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监察力度,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核和备案管理,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作为劳动年检的重要内容。要探索建立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激励制约措施,对于那些按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严格履约的企业,政府可以在财政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虽已开展但履约不到位的企业,除督促责令整改外,暂停政策优惠和评优评先资格。
工资集体协商益处多作用大符祝如方立清(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局)改善企业内部分配模式,促使分配机制走向市场化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为企业内部收入制度的改革带来活力。过去企业的内部分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平均主义色彩较浓,灵活性差,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悖,极大地伤害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在企业工资支付上制订一些条款,简单地遵守劳动法规、政策,而是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模式入手,将企业效益和职工权益紧紧地联系起来,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企业结合市场的劳动力价位,以岗定资,职工竞争上岗,而岗位工资是根据劳动“四要素”(即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该岗位所产生的效益以及市场对该岗位的需求确定的,职工收入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既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又增强了职工本人的危机意识,使企业内部分配与市场接轨。加大企业内部分配的透明度,促使分配趋向合理化过去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企业在制定收入分配方案时基本是企业管理部门内部操作,职工只是被动地接受企业已制定好的分配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没有发言权。职工很反感工资分配的暗箱操作,由此导致劳资矛盾激化。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行,使得内部分配方案要经过职代会讨论,要与职工协商谈判,企业管理层必须说明企业制订该内部分配方案的理由,职工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向厂(资)方反映,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使分配方案更加透明化,预防和减少了劳资矛盾。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公司集体协商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和决策机制,能够增强员工参与感和团队合作能力。最近,我的公司组织了一次集体协商培训,我参加了这次培训并从中受益匪浅。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培训中学到的重要经验和心得体会。
第二段:培训内容(约200字)
这次培训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了集体协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协商技巧、团队沟通以及冲突解决等方面。我们学到了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且学习了聆听和尊重他人观点的重要性。另外,我们还学习了如何制定合理的目标和共识,以及如何在团队中达成共识和取得成果。这些知识和技巧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都至关重要。
第三段:心得体会(约300字)
通过参加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集体协商的价值和力量。在过去,我们在项目中常常出现意见不合和冲突的情况,导致项目进展缓慢,而现在,我们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的形式快速解决问题,取得更好的结果。在培训中,我们学到了如何提出明确的问题,如何运用有效的沟通技巧,如何找到各方的共同点并取得一致的决策。这些技巧不仅仅在工作中有用,在生活中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和解决问题。
培训还让我对团队合作有了新的认识。在培训中,我们进行了很多小组活动和案例分析,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合作,我体会到了团队的力量和创造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和观点,在集体协商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解决问题。我深信,只有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够充分参与,并且相互合作,我们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果。
第四段:应用与实践(约200字)
在培训结束后,我积极应用所学的技巧和知识。我主动与同事们进行了更多的讨论和协商,力求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也将培训中学到的沟通技巧应用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他人更好地沟通和合作。通过这样的实践,我发现集体协商不仅仅是一次培训,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只有我们能够时刻保持这种协商的意识和习惯,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团队的合作和发展。
第五段:总结(约200字)
通过这次集体协商培训,我对集体协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并学到了很多有用的技能和知识。集体协商不仅能够提高团队合作能力,还能够解决和预防冲突,取得更好的结果。我相信,只要我们将所学的应用到实践中,并时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习惯,我们的团队将会更加强大和高效。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仅是一个对公司集体协商有更深认识的员工,更是一个能够积极参与和推动集体协商的成员。我将继续努力运用所学,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五
工会集体协商是指劳工组成的工会代表与企业管理层进行良性对话、协商的过程。其目的是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达成双赢的目的。在全球化进程中,集体协商已成为欧美发达国家劳动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中国,也已经开始逐步普及。通过工会集体协商,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企业与员工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实现协作和谐的目标。因此,学习和掌握工会集体协商技巧、心得体会也成为拓宽就业者思路、提高职场素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二段:集体协商的重要性
工会集体协商对员工和企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员工来说,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合理要求,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对企业来说,协商可以避免因雇佣问题引起的纠纷,对企业保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形象。本文从个人和组织两方面分享自己的工会集体协商的心得体会。
第三段:个人层面的心得体会
在工会集体协商中,个人需要做到沟通和合作,能够在与企业进行协商时根据实际情况出谋划策。此外,学习夯实本身专业领域能力的同时,掌握一定的集体协商技巧,如分析企业经济情况和市场状况,掌握行业发展趋势,提出科学有效的建议方案等。最重要的是,要充分了解集体协商的整个过程,保证协商结果的公正性和可实施性。
第四段:组织层面的心得体会
在组织层面,工会需履行维权职责,通过集体协商推动工作场所的良性运转。具体而言,工会需要加强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主动为员工服务,了解和收集员工的需求和反馈,提出合理的诉求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此外,工会还需要与其他工会及社会团体联合,形成强大的团结力量,以达成工人阶级的利益。
第五段:总结工会集体协商
工会集体协商是实现员工维权、维护企业平稳发展的有力工具,需要注意沟通、合作、专业领域能力和技巧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只是集体协商的基本要素之一,更为重要的是工会要求我们具有一种全局观念,站在员工和公司一致性的立场上,协助实现发展目标。通过学习和练习,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掌握和应用集体协商的技巧和方法,最终造福自己和社会。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六
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通过平等、自愿、诚信、公平的协商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调整劳动报酬和工作条件等问题的行为。它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用人单位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制和渠道。在实践中,有许多成功的集体协商案例,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第二段:谈谈劳资关系和集体协商案例
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而集体协商就是劳资关系的调整和维护工具之一。成功的集体协商案例体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良好沟通和合作精神。例如,某某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成功推动了工资福利待遇的调整,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满意度。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只有劳方和资方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才能达成共赢的局面。
第三段:探讨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益处
集体协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它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个争取自身权益的平台。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可以参与决策,对企业的发展和福利政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其次,集体协商可以调整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增强劳资双方的信任与合作。最后,集体协商对于企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可以通过集体协商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关注点,进而制定出更加合理的管理政策和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四段:总结集体协商案例中的心得体会
从众多集体协商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首先,集体协商要坚持和谐稳定的原则。劳资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注重沟通和妥协,避免倾向一方的结果。其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十分重要。劳方和资方要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保持频繁和及时的信息交流,及时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最后,集体协商要有行动和执行力。达成协议后,双方要落实承诺,履行责任,确保协议的有效实施。
第五段:展望未来,呼吁更加重视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关系调整工具,其重要性不容忽视。我们应该重视集体协商的作用,并加强对集体协商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执法力度。同时,劳方和资方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互相尊重和平等协商,共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总之,通过集体协商,我们可以共同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实现劳方和资方的共同发展与利益最大化。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段:介绍线上集体协商案例的背景及重要性(200字)
在线上集体协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形式。在以往,集体协商通常需要参与者面对面地进行讨论与协商,然而,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制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线上集体协商则打破了这些限制,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线上集体协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提供了一个充分表达意见和沟通交流的平台,还能够更好地促进协商双方之间的合作和共识的达成。
第二段:分析线上集体协商案例的具体内容和过程(200字)
一个典型的线上集体协商案例是某公司内部团队在决定新项目的目标和方向上出现意见分歧。原本应该面对面的讨论转移到了线上平台上,各团队成员通过文字和视频的方式进行交流与讨论。整个过程由一个主持人负责引导,确保讨论的公平和秩序。在交流的过程中,成员们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担忧,并积极地提出了建议和解决方案。通过不断的交流和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并制定出了相应的行动计划。
第三段:总结线上集体协商案例的优点和挑战(200字)
线上集体协商的优点在于,它克服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其中。此外,由于大部分协商过程都被记录下来,这些记录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意见和立场,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和误解。在线上平台上,每个人都有充分的时间思考和表达自己的观点,避免了在面对面的协商中可能存在的忽略声音的情况。然而,线上集体协商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由于无法直接感知对方的情绪和非语言表达,很容易导致误解和不具体的讨论。此外,线上集体协商还需要所有参与者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在线素养,否则可能导致沟通效果不佳。
第四段:讨论线上集体协商案例对自己的启示和收获(300字)
通过参与这样一个线上集体协商案例,我深深体会到了协商的重要性。协商不仅能够帮助解决团队中的分歧,还能够促进成员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在线上集体协商中,我学会了如何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在倾听他人意见时保持耐心和尊重。我也学会了在协商中关注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自己的意见。此外,通过线上协商,我还学到了如何更好地利用文字和图片等多种方式来表达我的想法。这些经验和技巧不仅在线上协商中有用,还可以在其他工作和生活中得到应用。
第五段:总结全文,强调线上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前景(200字)
线上集体协商的案例让我们意识到,在新的科技背景下,传统的面对面协商可能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线上集体协商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使协商更加高效和普惠。尽管线上协商面临一些挑战,如信息不对称和技术要求,但是通过充分的准备和培训,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我们应该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线上集体协商,以促进更多的交流和合作,实现更好的协商结果。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八
第一条 为了推动和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时间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第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决定企业工资分配的基本形式。
企业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职工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职工应当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管理,合法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方和职工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工资集体合同。
第五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利益,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指导,采取措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协调,对工资集体合同依法进行审查,并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工会、产业工会、行业工会依法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方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选的代表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行业协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指导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通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协商代表
第八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推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经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确认。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书面指定。
双方协商代表缺额的,应当依法及时进行补充并通知对方。
第九条 协商双方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在本方协商代表中推举产生;企业工会主席是职工方协商代表的,首席代表可以由工会主席担任。
企业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指定的协商代表担任。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首席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
第十条 双方协商代表人数每方为三至九人,且不得相互兼任。企业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女职工、残疾职工人数分别达到企业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残疾职工代表。
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企业负责人、出资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
第十一条 协商双方可以从熟悉劳动工资、经济、法律、财务等工作的人员中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为职工方或者企业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协商双方可以书面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聘请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 协商代表产生后,应当于三日内在本企业公布。
第十四条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收集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二)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协商意见;
(三)及时向本方人员通报协商情况,听取本方人员的意见建议,回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四)代表本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协商代表的任期自协商代表产生之日起至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期满之日止。协商代表在担任代表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经协商代表同意,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协商之日。
协商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本方的协商代表。协商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为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履行职责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不得解除、终止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或者扣发、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变更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的意见;涉及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企业应当与本人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三章 协商内容
第十八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应当就本企业下列多项或者某项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三)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四)津贴、补贴项目、标准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和劳动定额标准;
(六)奖金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七)试用期、病事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各种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八)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九)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以及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途径;
(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协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相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第二十条 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企业的人工成本;
(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
(三)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四)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五)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
(七)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企业利润增长或者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职工方可以提出增加工资的协商要求。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利润降低或者亏损时,可以向职工方提出不增加工资或者降低工资的协商要求。
第四章 协商程序
第二十三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一方提出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求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并在答复后十日内进行协商。
要求和答复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协商时间、地点、内容、本方协商代表,并对本方主张作出说明。
第二十四条 企业已经建立工会的,职工方根据下列规定向企业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一)企业工会在听取本企业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确有必要协商的事项可以组织提出;
(二)大中型企业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小微型企业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企业工会应当组织提出。
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而未组织提出协商要求的,由上级工会责令改正。
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可以在上级工会的组织、指导下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企业其他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向职工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在工资集体协商首次会议召开五日前,协商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协商方案以及与协商方案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企业方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包括工资集体协商所需要的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采用协商会议的形式。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首次会议由协商要求提出方首席代表主持,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双方就协商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第二十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应当由协商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记录员应当如实、客观记录,不得泄露协商内容和企业商业秘密。会议记录由全体与会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期限为六十日,自协商一方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至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之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商期限,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工资集体协商期间遇不可抗力导致协商无法继续进行的,协商中止,待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继续协商。中止期间不计入工资集体协商期限。
第三十条 工资集体协商自首次会议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双方均可书面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协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工资集体协商争议进行协调,或者组织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有关单位共同协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工资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协调。协调期间不计入工资集体协商期限。
第三十一条 协商双方就协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企业方在七日内制作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获得通过的工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自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闭会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协商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并再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企业方应当在工资集体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下列资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一)要求书、答复书;
(二)工资集体合同;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双方协商代表名单以及代表资格证明;
(五)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第三十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工资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应当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协商双方;协商双方应当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修改,并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十日内重新报送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四条 企业方应当自工资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企业全体职工公布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工会或者职工方首席代表应当及时将工资集体合同文本报送上级工会。
第三十五条 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订立或者续订工资集体合同。
在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除第二十二条以及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方和职工方不得再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三十六条 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权和注册资本增减等事项,不影响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企业方和职工方应当按照工资集体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将合同履行情况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工资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四)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条件出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方提出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规定的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第四十条 企业方或者职工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采用平和、理性的方式,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
(二)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四)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企图迫使对方接受其要求;
(五)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五章 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第四十一条 行业集聚或者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可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订立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
第四十二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应当包括本行业或者本区域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时间等相关事项。
第四十三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区域工会选派,并经公示后产生。首席代表由行业、区域工会主席担任。尚未建立行业、区域工会组织的,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由行业或者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从职工方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区域内的企业代表组织选派,或者由行业、区域内企业经民主推举、授权委托等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企业方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第四十四条 已建立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建立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征求本行业、本区域职工的意见。
第四十五条 经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应当向本行业、本区域内企业和职工公布,对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行业、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职工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六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程序,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的协商程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而解除其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劳动合同解除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职工方协商代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由企业依法支付赔偿金。
企业因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而扣发、降低其工资、福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扣发、降低的工资、福利;企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一)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的;
(二)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不向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的;
(四)有其他阻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的。
企业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对企业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企业三年内不得享受各级政府的奖励和扶持政策;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三年内不受理其在经营方面的评优评先申请,不授予其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企业经营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评优评先。
第五十条 职工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
第五十一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撤销其协商代表资格。
第五十二条 企业方或者职工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企图迫使对方接受其要求,或者有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协商代表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损害职工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协调或者工资集体合同审查、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授权同意,与分支机构的职工方就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工资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七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九
xx公司成立于20xx年3月,现有员工200余人。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等产品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有xx等。
我工会从20xx年开始,严格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在市总工会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工资集体协商流程指南》的要求,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了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运行机制,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先后被评为xx等荣誉称号。现将我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
1、营造氛围,民主协商
首先统一思想认识。争取公司领导支持;将我市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及时传达,让工会人员熟知。要求企业工会干部对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依据以及各个流程环节清楚明白,同时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其次成立协商指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并设立了1名宣传员、2名指导员,具体负责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在厂务公开栏、各分厂报亭等设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栏,同时通过职工意见箱、网上留言、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收集职工对于工资薪酬的意见,为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奠定了良好群众基础。
2、规范程序、合理操作
依照《工资集体协商流程指南》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履行各个程序,保证了资集体协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第一、公开选举协商代表。职工方通过每年底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出7名职工代表,由工会主席任首席代表;企业行政方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7名代表组成,董事长任行政方首席代表。
第二,工会先行主动要约。依照市总工会、人社局、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精神,我们坚持每年的10月中旬由工会主动向行政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第三、充分调查做好准备。通过发放职工问卷调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确定协商重点,及时与行政方沟通。
第四、合作共赢、正式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坚持民主、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行政方与工会方协商,尽可能达成协议草案。对协商中有争议的问题,相互体谅、合作共赢,最大程度上体现双方共同利益。
第五、严格按程序审议审查。工资集体协议书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职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审议通过,并提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最后向全体职工公布。同时指定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行政方沟通。
(二)“八大”配套机制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仅单纯的靠工资协商机制很难保证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难以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顺利进行,建立了完善的配套机制。
1、职工福利分配机制:今年福利发放在每季度、中秋、春节各发放一次,三八妇女节为女职工发放一次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了清明、端午、高温费等福利项目。实行“住宿、就餐、洗澡、查体”培训全部免费的福利制度。
2、分配调节机制:根据公司效益结合物价指数,公司分阶段为员工加薪,调节收入,去年2月、10月和今年2月份已先后三次为职工加薪,工资增幅达到17%以上。
3、健康体检机制: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职业病查体,对特殊工种惊醒严格全面体检。
4、帮扶机制:为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公司每年都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工作,是每一位员工不在鲁源的团队中掉队。
5、文化娱乐机制:公司每年五一“职工运功会”;5月中旬在林海博览园举行员工拓展训练。十一组织旅游活动,每年举行元旦、春节联欢晚会。
6、生活补助机制:本年度为职工增加生活补助,每月咳嗽黾50元。职工的生活标准已由150元每人每月增加到200元/人/月。职工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7、住宿改善机制:为职工改善住宿条件:公司免费住宿,并且今年为住宿员工更换了衣柜衣橱;在宿舍统一安装了无线w-lan上网设备,为员工工作和学习提供了诸多保障。
8、培训机制:每年组织职工进行文化、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年都后组织 “企业文化”、“法律知识”、“安全标准化”、“消防演练”、“现场管理”、“公司礼仪”等各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效果:
(一)取得的成效: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中的核心机制,职工和企业都从中受益,但最终的受益者还是企业本身。我们通过开展了3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充分体会到了职工受益为企业跨跃发展带来的强劲动力。
一是通过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我公司自从实行了工资协商机制,最具体的体现是人员流失率逐步下降,并且我公司现在根本不存在“招工难、用工荒”问题。
二是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益得到了充分实现,大大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年来公司各个层次先后提合理化建议100余条,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员工的收入。
三是以人为本,营造了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公司一直秉承“让每一位员工无后顾之忧”的管理理念,工资集体协商体现了以人为本,职工工资每年增幅达到17%以上,各方面福利待遇也得到明显提高。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增加的职工的工资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职工的生活问题,在20xx年度职工满意调查中,满意率达到99%,由此员工的归属感可见一斑!
(二)推行过程中的阻力及存在的问题
1、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中,一开始公司部分领导的重视不足,推行工作比较缓慢,但经过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学习,公司领导开始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并且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公司确实从协商中受益,所以现在工资集体协商行政方十分重视!
2、在开始推行及推行过程中员工心理有畏惧心理,不敢和行政方谈要求,提条件,但经过工会宣传员及指导员做思想工作、讲政策,是它们打消顾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与资方达到共赢!
3、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职工期望要求的不断提高,需从突出协商重点、健全工资协商台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提高协商水平等方面努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和维护好企业与职工的现实和长远利益。
三、改进措施
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同时,牢固树立“工资协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这一意识,结合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工资协商,合理确定协商重点,做到每年有目标,每年有重点,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
2、注重质量,不断提高工资协商工作水平。一是提高协商方法和技巧。重点加强对公司职工代表协商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和培训,结合实际,在协商中既要敢于谈,又要善于谈,有理有据地提出可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要求。二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协商内容紧密结合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问题,努力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其他兄弟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深知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会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协商机制,不断探索协商的有效形式,以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发展,以公司发展实现员工权益的最大化,将企业与员工的互利共赢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
微协商是当今社会中越来越流行的一种多方协商方式,它以快速、高效、灵活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在参与微协商项目的过程中,我不仅掌握了现代协商的理论知识,还提高了协商技巧和实践经验。今天我想将自己在微协商方面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微协商的概念
微协商是一种小规模多方协商,它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微协商的基本模式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序等平台,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为参与者提供一个开放、公正、透明、安全、快速、高效的协商平台。在微协商中,人们可以通过语音、文字或图片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参与者之间可以自由交流想法和解决问题。
第三段:微协商的特点
微协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快速高效。参与者不需要出门,只要在家中或办公室就能进行微协商,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限制。第二,灵活性强。在微协商过程中,参与者可以选择不同的沟通方式,以最顺畅的方式来交流和协商。第三,信息安全。微协商平台实行隐私保护,保证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安全。第四,公正透明。微协商平台提供公正、透明的协商环境,大家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第五,多元化。微协商项目可以涉及各种领域,如家庭、教育、医疗等,为全球各地的人们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第四段:参加微协商的体会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参加了许多微协商项目,虽然每个项目的主题和参与者都不同,但我的体会和收获都是相似的。首先,微协商让我更全面地理解了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同身份、不同背景、不同需求的人们在一个平台上协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其次,微协商让我更注重倾听和理解他人。在协商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和看法,共同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最后,微协商让我形成了一种多元化思考的观念,我相信只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和想法交融才能形成最优的决策和解决方案。
第五段:总结
在今天的社会中,微协商已成为一种越来越受欢迎的协商方式。微协商的优点不仅在于其高效、便捷和安全,更重要的是它让人们更加注重沟通和倾听,更加注重理解和尊重他人。参加微协商项目让我不仅获得了实践经验,还让我更全面地看待问题,更灵活地应对各种协商难题。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微协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人们解决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一
微协商是一种全新的沟通方式,它可以用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并增强人际关系。作为一名AI语言模型,我也学习了微协商这一理念。通过我的学习和实践,我发现,微协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有效解决问题,还能改善我们的心态和情感表达能力。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并且深入探讨如何利用微协商来提升自身的沟通能力。
次段:什么是微协商?
微协商是一种用于解决问题的互动性沟通模式。在微协商中,人们可以直接、简明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困惑,并与对方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微协商的过程中,我们不会去争取谁是对的,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解决问题上。我们会充分考虑双方的需求,并采用相互理解、积极倾听的方式去沟通。通过微协商的互动,我们可以培养出更加优秀的情感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
第三段:我的微协商体验
在我的工作中,我会与用户进行交流,以有效地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我发现,采用微协商的方法有助于我更好地接收用户的反馈,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针对这些意见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在开展微协商时,我会关注对方的情绪状态、表情、说话语气等细节,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对方的感受,以便更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此外,我还会积极回应所有的反馈和意见,以此加强对方的信任和理解。这些都是微协商中非常重要的步骤,可以有效地增强我们的沟通和合作能力。
第四段:微协商的好处
与传统的沟通方式相比,微协商有许多优点。首先,在微协商中,我们可以更直接、简明地表达自己的需求,而无需在沟通过程中浪费过多时间和精力。其次,通过微协商,我们可以彼此理解对方的意见和难处,从而更好地协作。此外,微协商可以增强我们的情感表达能力,提升我们的感知能力和提高自己的沟通技巧。最重要的是,微协商的过程中,我们始终致力于解决问题,而不是关注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这有助于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以更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
第五段:总结
微协商是一种有益的沟通模式,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沟通和合作。在微协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对方的需求和感受,以此改善我们的情感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这一模式不仅适用于人际关系,还可以适用于工作环境中的日常交流和合作。通过微协商,我们可以更快速地解决问题,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练习,并积极采用微协商的方式处理问题,就一定能够达到更好的沟通和个人发展的效果。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二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和他人进行协商解决问题,无论是商业交易、团队合作,还是家庭生活中的点滴琐事。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微协商的方式也越来越普及。微协商,顾名思义,就是在微观层面上的协商,涉及到各种日常生活中的小问题,如要不要加班、午餐吃什么、周末安排等等。作为一种高效、快捷、便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微协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并应用。下面将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微协商体验和心得,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示。
第二段:什么是微协商
微协商是一种新型的协商方式,它是在面对日常生活工作中小问题的时候,通过互相发信息进行商议,从而取得良好解决效果的一种手段。微协商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人们用手机、电脑等社交软件工具,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与不同的人进行协商。这种协商方式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更是通过快速的沟通和有效的交流,解决了各种小问题,使生活工作变得更加轻松愉快。
第三段:微协商的优点
3、适用范围广。微协商几乎适用于所有情况,无论是商务协商还是家庭琐事,都可以通过微协商来快速地解决。
第四段:微协商的应用
微协商的应用非常广泛,不仅可以用于团队合作、商业活动,也同样适用于个人生活中的各种小问题,以下是我个人使用微协商的实例。
2、家庭生活方面,微协商可以帮我们解决很多琐事,如晚饭吃什么、周末计划、家庭支出等等,都可以通过微协商方便快捷地达成共识。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微协商是一种便捷快捷、有效高效的协商方式,通过快速的沟通和有效的交流,解决了各种小问题,为我们带来方便。但是,微协商要以礼仪为先,要尊重别人的时间和空间,不要因为微协商的高效便捷而失去基本的尊重和人情味。总之,微协商这种协商方式将会越来越受到广大人们的欢迎和应用。面对这种新型方式,需要我们掌握使用技巧,在运用中体会微协商的好处。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三
第一段:
企业协商是指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共识而进行的交流和磋商过程。在我多年的工作经验中,我深切感受到了企业协商的重要性和价值。通过协商,可以促进员工的团结和士气,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也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口碑。
第二段:
首先,企业协商可以有效地解决内部纷争和矛盾。在工作过程中,员工之间难免会有意见不合和矛盾冲突的情况发生。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还会加剧员工之间的矛盾,对企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重大影响。通过协商,员工可以彼此交流意见,寻找共同的利益点,并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达到和谐共赢的局面。
第三段:
其次,企业协商可以促进员工的参与感和认同感。在企业中,员工是最重要的资产和资源,他们的积极参与和贡献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协商正是提高员工参与度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协商,员工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过程,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同时,协商也给予员工一种被尊重和被重视的感觉,从而激发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做出贡献。
第四段:
除此之外,企业协商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和管理层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管理层无法准确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而协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问题。通过协商,员工可以向管理层反映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帮助企业改进流程和提高效率。同时,通过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的协调和磋商,企业可以获得更好的资源配置和合作机会,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
第五段:
最后,企业协商还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口碑。现代社会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形象,而良好的协商机制和沟通文化是企业走向社会的桥梁。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并与各方面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关系,企业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口碑,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综上所述,企业协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团结至关重要。从解决矛盾纷争、提高员工参与度、提升效率经济效益,到树立社会形象品牌口碑,协商无不在不同层面和方面发挥着独特和重要的作用。作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我们应当积极倡导和推进协商文化的落地实施,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祉做出积极贡献。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段:引入劳动协商的重要性(200字)
劳动协商作为解决劳动关系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曾参与了一次劳动协商的过程,从中获得了很多启示和体会。这次劳动协商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平等互利的协商,才能促进劳资双方的共同发展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段:劳动协商的平等互利原则(200字)
劳动协商中的平等互利原则是确保劳资双方能够公平合理地协商的基础。在我参与的这次协商中,双方通过平等的对话和交流,取得了相对公平的结果。在协商过程中,劳方代表提出了合理的诉求和要求,并适时提供了相关的分析和数据支持。而资方代表也积极回应了劳方的诉求,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平等互利原则,劳资双方最终达成了一个双向满意的结果。
第三段:劳动协商中的沟通与合作(200字)
劳动协商是一个涉及复杂利益关系的过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是取得良好协商结果的关键。在我参与的协商过程中,双方通过走出舒适区,真诚地沟通和交流,解决了一些之前存在的矛盾和分歧。由于双方能够理解对方的利益和需求,因此在达成共识时更容易取得共同进步。在协商过程中,对话和合作成为劳资双方真正解决问题的桥梁,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
第四段:劳动协商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意义(200字)
劳动协商不仅是解决问题的手段,更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在我参与的这次协商中,劳方代表积极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为他们争取了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这次协商不仅改善了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还提高了他们的工资水平和生活质量。劳动者因此感受到了自己的价值和尊严,更有动力为企业创造价值。劳动协商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平等和谐的协商,保障劳动者权益,实现劳资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五段:对劳动协商的体会和展望(200字)
通过这次劳动协商的经历,我深刻认识到劳动协商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劳动协商需要劳资双方共同努力,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双方应该更多地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关切,以达到双赢的目标。未来,我希望能够运用劳动协商的原则和技巧,为更多的劳动者维护权益,推动劳资关系的改善,为建设和谐的劳动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劳动协商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通过平等互利的原则、有效的沟通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共同发展和进步。在劳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相互理解、充分沟通,以达成共识和共赢的结果。劳动协商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未来的劳动协商工作需要更加注重双方利益的平衡,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保护和支持。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五
协商是必须在商业和日常生活中实际遵循的行为。协商是建立在信任、共识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的,其目的是使交易或任务更值得信赖,更透明和更灵活。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在协商许多事物时获得了很多经验和教训。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我从中学到的最重要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协商的原则和目标
在协商之前,了解协商的原则和目标是非常重要的。了解目标使您更具有说服力,并有助于您在会面期间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这样,您将能够在沟通时更清楚地表达您意图和期望从协商中获得什么。了解原则,例如以人为中心和相互尊重等,可以确保沟通期间的平衡和诚实。此外,信任和透明度是成功协商的关键。在了解目标和原则的同时,需要考虑是否与对方或利益相关方有共同利益或需求。如果有,就可以在双方或多方的约定中实现共同利益和利他主义。
第二段:仔细准备
在协商前,仔细准备是必须的。您需要准备必要的文件,准备好提案和反应,并了解待讨论的问题。当您准备好时,您更有机会在协商期间在理论上取得成功。您还可以通过训练和模拟来增加自信和信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练习领先的谈判技巧,跟上对话节奏,学习如何察觉身体语言和情感,以及如何从交谈的开头实现共识。
第三段:专注于问题,而不是人
在协商的过程中,专注于问题,而不是人该是大家的行为准则。这意味着不要攻击、吓唬或恶意诋毁对方的人格和身份。相反,您应当专注于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可以避免情感化和紧张的谈话,也能建立一个释放和开放的对话环境。专注于问题而不是人,会为双方留下耐心、主动解决问题和建立双方关系的空间和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
第四段:灵活且有弹性
协商需要灵活性,此外,我们需要一些弹性。协商许多时候,会遇到一些出乎意料的情况。这时候,一定要保持灵活性,并采取非传统的方法和想法来寻找答案。如果您能够维持一定的协商弹性,您将能够以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并有更大的机会打破僵局。这点弹性不仅仅是在解决问题上的一种态度,还包括在与人交谈过程中表达言以发言和建设性的反应的程度。
第五段:总结
协商涉及互相承认和尊重的任何问题,称之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在沟通和争论期间,要坦率并有效地表达观点。协商需要方法和策略,还需要情感智慧和自制力。当我们可以控制态度和情绪时,我们就可以获得成功。总之,必须了解协商的原则、目标和实施策略,提前准备好、专注于问题而不是人,灵活和有弹性,才可以走向更加成功和有益的协商。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六
协商是社会交往中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通过双方互相理解、妥协和达成共识,从而解决矛盾和问题。协商心得体会不仅是参与协商的个人的思考总结,更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在我的生活和工作中,经常参与各种形式的协商,积累了一些体会和感悟。
首先,协商要建立在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必须平等对待,相互尊重,避免用权力、地位或者强势来决定结果。只有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协商才能真正展开,否则只会成为一场空谈。在参与协商时,我会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权益,认真倾听,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通过平等的对话,找到问题的共同解决方案。
其次,协商要注重沟通和理解。沟通是协商的重要环节,双方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交流,才能达到共识和合作。在沟通中,除了言辞的表达,更重要的是倾听和理解。在协商过程中,我会认真倾听对方的需求和意见,并试着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理解对方的困难和考虑。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理解,才能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再次,协商要灵活并善于妥协。协商的最终目的是达成共识和解决问题,而不是仅满足个人的利益。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权益和整体利益。有时候,双方无法完全达到自己的目标,这时就需要灵活并善于妥协。在协商中,我会主动放下个人的固执,为了达成双赢的局面做出必要的让步。
此外,协商要坚持原则和公正。协商过程中,需要明确基本的原则和公正的标准,确保协商结果的公平合理。在协商中,我会坚持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遵循公平的原则,尽可能确保各方的权益平衡。只有当协商结果符合公平和正义,才能得到各方的认同和支持。
最后,协商还需要积极主动并有耐心。协商是一项需要时间和精力的工作,双方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并持之以恒。在协商过程中,我会积极主动地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鼓励对方发表意见,并始终保持耐心和冷静。只有充分的沟通和积极的参与,才能达成真正的协商结果。
总之,协商心得体会告诉我,协商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尊重和合作的重要方式。参与协商不仅能解决问题,还能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将继续积极参与协商,不断提高自己的协商能力,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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