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院教育调研报告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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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院教育调研报告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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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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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xxx会xx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中旬,市xxx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法院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旁听了刑事庭审,查阅了有关案卷资料,并召开了由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职能庭室负责人和部分代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法院认真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0月份,全院共受理改革范围内的15类案件288件,审结237件,分别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收结案总数的和,其中上诉7件,一审服判率,上诉案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工作措施,保障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精心组织,激发动力。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同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研究,开展讨论交流,充分认识量刑规范化的意义、作用和内容,进一步激发了审判人员积极参与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积极性,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对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和省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进行学习,使法官尽快熟悉并掌握新的量刑方法和量刑幅度。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交流学习,全体审判人员逐渐适应了量刑规范化的庭审程序,较好地理解和掌握了量刑步骤和量刑方法。

三是加大投入,增强实力。市法院将量刑规范化改革列入法院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保障。根据改革工作的需要,抽调一名具有一定调研能力的刑法研究生充实到刑庭工作。专门为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配备一台服务器,明确具体的系统维护人员,为刑事审判人员配齐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扎实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四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公安、检察、法院、律师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的定位和分工进行了明确,就量刑建议的提起、对庭审中量刑事实的调查与辩论等问题与检察机关作了进一步沟通,确保了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围绕三个并重,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定罪与量刑并重,切实保障量刑公开透明。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一并送达被告人,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注重突出量刑程序,注重查明量刑方面的事实和证据,注重听取控辩双方对量刑的意见,充分保障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就量刑问题发表意见,保证了量刑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提出量刑建议180余份,法院均在建议幅度内予以判处。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二

竹溪法院新xx届领导班子十分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以“三个至上”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廉政“四点”防控法,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了一种人心齐、队伍稳、干劲足的的良好人文环境。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不仅带动了队伍建设,而且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1-4月,竹溪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倍,结案率90%,调撤率,案件质效位列全市第一。现将该院文化建设采取的措施、成绩和经验、问题与不足以及今后打算、意见建议总结如下,并针对其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采取的措施

(一)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张祖成担任,同时明确一名副院长为专职副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文化建设工作。明确领导机构成员的各自分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总结成绩,找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制定《竹溪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法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从人员安排、具体措施、经费保障、文化宣传、目标考评等方面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范、部署和要求。

(三)搭建立体宣传平台。借助院长示范庭、“代表、委员听百案”、“公众开访日”等活动,搭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积极向媒体投稿,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促进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树立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二、成绩与经验

(一)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1、采取院长讲党课、上廉政教育课、举办专题讲座、集体谈话、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演讲比赛、“十佳法官”及“每月一星”评比、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干警在人格上自重,在思想上自省,在纪律上自警,在工作上自励;要求干警做到慎微慎独、自警自律,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做到政治清醒、经济清白、业务清楚、品格清正。

2、因人、因事、因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性格特质、素质能力、岗位分工、工作阅历、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等都存在着客观差异。通过对干警思想及时了解,把干警思想状况摸准、摸透,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干警队伍时刻保持一个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建立了个性化的干警“思想导航制度”,在职务晋升、岗位轮换等可能引起干警思想情绪波动的关键时刻,及时通过个别座谈等形式消解心理困惑,提振工作热情,适时了解思想发展变化。

3、更新理念创新形式。改偏重灌输为注重渗透,变简单说教为循循善诱。探索出一条“直指人心”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即通过瞻仰革命遗址、观看专题片、外出参观学习、读书撰文、体育竞赛、文艺汇演活动等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干警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行为文化建设。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行为。按照《法院文明用语规范》、《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市中院《集中开展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庭审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司法文明用语、接访审理执行行为规范,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以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取得实效;在人民法庭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随时有人接待;认真抓好窗口建设,在门口将“诉讼须知”、“风险告知”等内容上墙,引导群众有序诉讼。深入开展“院校共建”、“社区矫正”等活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两劳”人员帮教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群众切实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改善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

3、推进“四结合”,加强司法行为监督。一是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结合。组织干警学习典型人物,对照先进找差距,查摆问题促整改。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方式,警示干警教训就在身边。二是专职与兼职结合。强化一岗双责,将司法行为监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发挥纪检xxx门和兼职廉政监督员的职能职责作用,介入司法行为全方位监督。三是审判与监督结合,突出重心。纪检xxx门介入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审判各环节的司法行为监督,对法院基建、行装工作、人事招录工作细化监管节点,加强监督。四是内部与外部结合。主动接受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当事人等各方面对司法行为的监督,把当事人的司法行为评价作为考核法院和法官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制度文化建设。

1、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今年来,院党组全面总结过去几年来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按照“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廉政工作思路,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从立案、审判、执行、对外委托、行政管理、纪律作风等6个方面入手,排查出45个环节320个具体风险点,全面细化节点监督和流程管理,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的廉政防控措施,构建了“点对点”(防控点对应风险点)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完善工作制度。为改变制度不全的现状,通过广泛征集意见,院党组决定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制度建设和运行上,向管理要效益,用管理树形象。今年1月,相继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务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休假与请销假制度》、《宣传信息调研奖惩办法》、《关于在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的规定》等主要工作制度,后又研究出台了以及相关审判执行管理制度机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作关系。

3、强化督办落实。为使这些制度落在实处,避免制度空转现象的产生,成立了由纪检组牵头的督办小组,专门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同时建立了院党组把“舵”,分管领导把“脉”,庭室负责人把“关”,干警个人把“度”的层层抓落实机制。从运行情况看,该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印象很好,法院的公信度有明显提升。

(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

1、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审判楼值班接待、装备身份识别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院机关值班室,由法警全天候值班,并在审判楼安装了考勤和门禁设备,法院干警只有通过签到才能出入审判大楼,规范了法院办公和审判秩序。每天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文明用语、行为规范、诉讼指南等言行规范,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制发《车辆出入证》,画出机关场院停车位,解决了外单位车辆在院内停放、本院车辆无序停放的问题,保持机关办公环境靓丽整洁,工作秩序井然。

2、创新文化建设载体。通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书法竞赛、征文活动等形式,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使干警的身心得到锻炼,从文化、艺术、体育中领会到与法律渊源的互通性,提高干警的内在修养,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行廉政文化格言进屏、上墙、入桌活动,形成格言无处不在,文化入眼入心的氛围。

3、创办特刊《法官论坛》,使之成为全院干警的一处精神家园。鼓励干警们拿起手中的笔畅所欲言,分享工作上的成败得失、生活中的甜酸苦辣。通过思想的碰撞与心灵的交汇,提升干警的人生修养和思想境界,潜移默化地培养干警们清正廉洁、奋发进取、敬业奉献、快乐工作、愉快生活、珍爱生命等积极阳光的心态,从而在全院凝聚思想、形成合力,以文化的感染力助推审判执行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警没有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缺乏主观能动性,对涉及到自己的文化建设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就勉强应付。有的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文体活动就是文化建设;有的认为办案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入文化建设;有的认为文化建设是领导和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的事,与己无关。二是由于经费紧张和办公场所限制,一些硬件设施无法及时更新。特别是荣誉室、图书室、阅览室、职工活动室等建设没跟上,不适应当前文化建设硬件要求,文化长廊、院史陈列馆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该院法院文化建设还相对单一,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很少,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

四、今后的工作设想

(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增强法官司法为民的职业理念,提高法官依法办案的职业能力。坚持政治上给待遇,时间上给支持,学习上给机会,经费上给保障。培育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文化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从而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和精神气质。

(三)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该院将以审判庭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硬件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在新的办公大楼建设图书馆、法官活动中心、文化长廊等设施。

(四)进一步丰富法院文化载体。通过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书法大赛、法官沙龙、法官博客、文化论坛等方式,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限度地寓教于乐、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五、意见与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和硬件投入,支持基层法院建设图书室、法官活动中心、法官论坛等文化设施。二是定期组织上下联动的文化活动,要求下级法院积极参加。如外出参观学习、体育竞赛、书画竞赛、文化联谊会、笔会等活动。三是将上级法院组织或主办的文化类内部刊物下发至基层法院每位法官手中,构建文化分享平台。五是对文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定期组织研讨会,共同学习提高。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三

(一)加强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主题,丰富执政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执法水平。

(二)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2、增强实践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创新工作的能力。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

(一)教育培训内容:

1、党的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当前,尤其是全面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党务知识、切实增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以身作则。

3、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法律。这是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养、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二)教育培训方式

真搞好自学。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制等结对帮扶,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的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委班子要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出成效。

1、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开展,努力使党员培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也逐年递增,新型案件、复杂案件也大有上升的趋势,这对法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要提高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就必须加强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今年下半年计划召开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要对近年来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个事情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作出部署。为此我院开展了法院教育培训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本院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95人(含工勤人员,不含挂职干部),其中男62人,女33人;汉族46人,哈族42人,维族3人,回族2人,满族1人,锡伯族1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68人,大专学历21人,中专以下学历4人。具有法官资格47人,其中男35人,女12人;汉族23人,哈族19人,回族2人,维族2人,锡伯族1人;研究生学历2人,占法官总人数的4.26%;本科学历37人,占法官总人数的78.72%;大专学历8人,占法官总人数的17.02%。

另本院还有财政自聘8人,临时工19人,共27人。27人中,男12人,女15人;汉族16人,哈族11人,本科学历8人,大专学历9人,中专以下学历10人。

(一)、近年来本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1、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原则。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重要的是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正确处理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的关系,全面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坚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突出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坚持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正确认识干部培训、使用与工作的关系,把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晋升的制度。

2、完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卡。

3、主要措施:干部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抓好培训工作不仅要在思想上重视培训工作更重要的是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干部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把干部培训送出去。本院高度重视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的培训工作,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法院、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工作包括岗位培训、晋升等级资格培训、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的同时抓好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续职培训、学历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和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另外,还主动与各友邻单位及兄弟法院、上级法院、内地法院之间采取参观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大干部培训的力度拓宽干部培训的渠道。

(2)、请老师专题授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时邀请有经验的法官讲课解决我院法官在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难点。

(3)、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事例教育队伍。积极开展评先选优活动,对我院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和好的工作作风要进行大力的宣传和表彰。对普通干部身上的闪光处要及时进行表彰。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4)、对青年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系到政法队伍能否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关系到政法机关能否正确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利。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使近年来走上政法工作岗位的年轻人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者。

(二)、近三年本院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占各类培训总班次的23.76%,53人参训、占参训总人数的24.77%。

自20**年度至今本院干警共8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取得司法考试a证1人、c证5人、特c证2人。

2、20**年度至今本院参加各类培训65班次,114人参加培训。其中参加“双语”法官培训1班次,2人参训;与内地援疆法院开展智力培训4班次,5名干警参加培训;本院自20**年至今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3次,共96人参加培训。20**年度本院计划举办1次人民陪审员培训班、计划50人参训;业务知识培训班6次,计划每次30人,共180人参训;政工、纪检等综合培训3次,计划共30人参训。

(一)重视业务工作,轻视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把绝大多数精力都用在案件处理上,集中学习也受此客观因素的影响开展的少,干警自觉学习的精力和时间更加少,业务知识的学习也表现为用什么、找什么、学什么,使得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不深入系统,在办案中表现出政治敏锐性不强,就案办案问题时有发性,并且个别情况下存在汇报不及时,说理讲法不到位的现象。

(二)教育培训不贴近实际,理论性偏强,学习效果不好。目前进行的教育培训采取的大多是组织学习理论政策、领导讲话、法律法规,受教育者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厌烦情绪,出现打瞌睡、开小差等情况,思想不能集中。在教育培训中,也采取了一些新的方法,如讲学、述学、网络教学以及研究式学习方法,但干警对此却表现出无兴趣,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也比较差。

法院的支持,经费短缺,法院开展集中开展教育培训时有心无力。

(四)法院非编制内人员缺乏科学规范的教育培训。一是由于法院人员和编制有限,聘用了一部分人承担大量的书记员工作,但聘用人员的流动性和队伍的不稳定性造成了聘用制书记员教育培训难度大,新老人员在不断交替、更换中,大多数是以干代训,依靠法官和老书记员的具体指导逐步熟悉工作的,缺乏统一规范的岗前培训和平时教育培训。二是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滞后。人民陪审员由于来自不同单位机构,有的是退休职工,因此进行统一系统的教育培训不容易安排,在案件审理中,有的陪审员陪而不审、只点头不说话,合议案件时不充分发表意见,使陪审成了形式,陪审员成了摆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基层法院而是需要自上而下、有统一和规范的培训管理模式。

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保障法官提高审判质量和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是今后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方向,今后需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努力。

(一)在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基层上,增强政工、纪检等综合口子的培训力度。政工部门、担负着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检查、督促法院内部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领导指示,管理全院干警,总结、宣传、推广法院工作经验,负责法官干警的各种考核、人事任免、奖惩、工资福利、公务员招录等工作;政工工作涉及到每一位法官干警的切身利益,能否充分发挥其服务保障作用,对于法院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十分至关重要。

(二)丰富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丰富干警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教育培训,致力提高广大干警的人格、气质修养。在教育培训中,一方面,进行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帮助干警培养科学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知识的学习,陶冶情操,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促进人文精神的养成。进一步丰富对干警的业务教育培训。

(三)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的基本保障。多年的实践证明,教育培训能否有效、顺利开展,领导重视和机制、经费保障是决定性因素。积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和各种考察学习,定期组织干警外出学习培训、交流,使其丰富阅历、增长才智,创新思路,积淀更加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参加提高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一定的复习时间和参加考试的时间,并予报销部分学习费用;上级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学习及其他专业知识培训,应免交培训费和教材费用,以充分调动法官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减轻基层法院及法官个人的经济负担。

一个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的法官很难对法律的适用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论证;一个不具有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技能的法官很难高效率处理案件;一个没有养成良好的专业思维的法官很难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裁决。因此,只有经历专业化的教育培训,才能使那些将要成为法官的人学到在普通法律教育中学不到的、而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所必备的东西,从一个普通的“法律人”达到专业化法官的水平;同时,也使那些已经成为法官的人自身的专业素质不断得到丰富和提高,保证其在司法裁判活动中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

由此可见,专业化的教育培训对于提高法官素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法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是推进法官教育培训规范化发展的必然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33条规定:“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大力加强对法官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与法官选任相配套的法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实现以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这无疑为我们今后如何构建专业化法官教育培训体系提供了理论导向。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颁布实施,20**年对其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对法官应当进行有计划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标志着法官培训进入了全新阶段。2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20**年—20**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法官培训条例》,20**年3月又修订了《法官培训条例》。目前,《20**年—20**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正在实施之中,而20**年是该培训规划进行的最后一年。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希望通过进一步探讨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构建法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来共同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课题组为使调研成果既有扎实的实践依据,又有一定的前瞻性、指导性,在调研方法上采取问卷调查与走访面谈相结合的方法。第一,成立课题组。由市中院政治部主任杨娜玲担任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由政治部的同志担任。第二,收集相关政策依据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等咨讯手段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特别是对区内外法院在建立和完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学术界对解决法官教育培训问题的相关建议、意见等进行收集整理和研究,使课题组成员对课题本身形成共识。第三,对xxx市中级法院所辖十个县(区)法院以及对中院的法官发放问卷调查,也与部分法官进行了面对面交谈,了解中院本身及十个县(区)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具体情况,重点了解各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现状、方法,教育培训的实践效果,教育培训的问题及其建议。据统计,共发放问卷调查600份,回收549份,形成统计表11份、汇总表1份。最后,课题组对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梳理归纳,在深入研究、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本调研报告。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五

《规划》包括总体要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5个部分,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突出问题、回应基层关切,提出目标任务、办法措施,增强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注重守正创新,坚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方法,同时紧跟时代步伐,结合当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四是与党内其他有关规定配套衔接,将党员教育培训与管理、监督、服务紧密结合,加强系统集成,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协调性。

过“政治生日”等要求。比如,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针对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重复建设、智能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提出推动平台一体化建设、探索建立党员学习电子档案、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措施。再比如,建立完善需求调研制度、集中轮训制度、学时制度,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刚性约束。同时,强调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六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上也产生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及诉讼能力(诉讼承受力)相对低下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如同在自然界一样,都会有弱者存在,这是不需争论也无法消除的客观事实,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确认并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足以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无法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故需在法律理念更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以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三大弱势群体——劳动者、消费者及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典型,从民事审判实务的视角来探讨上述课题。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而更多地属于社会学领域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因此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是对社会人群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别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力三个方面的共同特征即同一性,这种同一性表现在: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主要涉及贫困者群体、残疾人群体、精神病患者群体、失业者群体等。法学上的人是由种种权利和义务构成的抽象综合体,法学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并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而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现实情况而主观设置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缔约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以致不易实现自己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以为,从法律的发展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雇佣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类工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事故受害人成为现代社会最典型和数量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

上述法律主体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隶属关系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产生隶属关系,一些合同关系同样可以产生隶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续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处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

2、信息的不对称。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由于双方对信息掌握程度相差较大,造成双方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如消费者与经营者特别是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虽然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主体,但由于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在销售信息、技术知识方面的获取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导致双方的交易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掌握专业技术及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事故受害人在信息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3、经济力量的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的实力不断增大,自然人与经济实体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显悬殊,导致两者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实现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的脆弱性。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不断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一个数量众多的群体。因自身生理及精神上的脆弱性,导致事故受害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面临诸多困境。

5、制度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承受力而言,需要的是及时、高效、简便的纠纷处理机制,但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大,不利于弱势群体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涉及弱势群体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从审判的情况看,我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1995年至20xx年,全省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增幅达,其中,20xx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件,比20xx年增长××*%,比1995年增长××*%。

二是案件类型和分布相对集中。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多发生在工资支付、保险、赔偿等主要方面。案件分布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欠发达地区相对较少。其中劳动者与非公有企业或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较多。前者多表现为拖欠工资、加班费产生的纠纷,约占一半左右;后者表现为劳动合同解除后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金的支付等问题。此外,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中发生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劳动争议案件居首位。

三是案件处理难度大。受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关系影响,我省法院受理的劳 动争议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具有“多、新、难”的显著特点。一是案件类型日益增多。除传统类型的案件外,近年来出现了劳动合同续订争议、住房公积金争议、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补助费争议、工龄争议、劳动者档案争议等新类型案件,向传统的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提出了挑战。二是案件调查取证难。由于多数用人单位和外来工法制意识淡薄,致使无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纠纷居多,诉讼双方取证困难。三是案件适用法律难。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多层次的法律规定,则往往相互之间存在冲突,在适用上存在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问题,法律适用难于把握。四是审结案件执行难。许多案件因雇主逃逸或转移、隐匿财产等原因而得不到执行,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于保障。

2、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劳动仲裁程序前置但不具有终局性的制度设计成为劳动者及时寻求法律保护的最大障碍。按照我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仲裁裁决一般在当事人起诉后自然失效。但是,劳动仲裁前置原则给司法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由于仲裁前置,形成了事实上的“三审终审”。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一裁两审,在正常情况下结案也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与普通民事案件“二审终审”的体制相比,增加了劳动者的讼累。一旦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的审理工作必须重新开始,原有的仲裁裁决实际上成为一纸空文。对劳动争议案件重复处理,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对于那些在劳动争议中需救济的劳动者,特别是外来打工者,更无法承受这种处理方式造成的诉讼拖延,而一些用人单位也利用这一制度,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法律责任。(2)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存在脱节现象。在仲裁前置阶段,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查封、扣押和先予执行财产的权力,劳动者也无法律依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给一些企业老板逃匿与转移财产提供了时间。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企业出资人早已不知去向,企业的财产亦已转移完毕,劳动者最终得到的无异于一纸空文。(3)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劳动仲裁时,劳动仲裁委倾向适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依法只能适用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且由于两个部门对法律的理解往往存在不一致之处,造成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法律适用混乱。

其次,过短的申请仲裁期间成为劳动者讨薪的“死穴”。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而原劳动部的相关意见将“争议发生之日”解释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同志认为,工资依法应按月发给劳动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当月就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事实,故而一般只支持劳动者申请仲裁之日前60天的工资请求。在拖欠加班费较普遍的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也以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人数众多、拖欠工资总额较大为由,片面强调保护投资商的利益。这种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使用人单位工资拖欠得越多越对其有利,助长了欠薪之风,忽视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实。

(二)涉及消费者的纠纷

1、我省涉及消费者纠纷的现状

一是涉及消费者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且总数较大。据统计,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呈逐年递增态势,20xx年受理投诉××××件,比20xx年增加。

二是消费纠纷的热点集中于住房、医疗、公用事业社会服务领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在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及公用事业社会服务制度进行市场化改革后,普通生活日需品消费只占消费者消费价值的极少部分,住房、医疗等成为普通居民的主要消费渠道,而消费者在这些领域的弱势地位远比普通生活消费为甚。

三是消费纠纷的非讼解决率低、起诉率低。经与我省部分消委会座谈了解到,由于社会诚信约束机制的缺乏,一方面消费纠纷通过协商调解机制解决通常较为困难,另一方面,由于诉讼成本过大和诉讼周期过长且消费者取证困难,消费者往往畏于诉讼而经营者则不惧消费者向法院起诉。

2、涉及消费者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消费者诉讼的成本偏高。与商事纠纷相比,消费纠纷涉及的诉讼标的额较小,因此消费者的诉讼承受力也相对较低,更需要一个简便、高效、低廉的诉讼机制来解决问题。但是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只是普通程序在送达、庭审方面的相对简化,由于立案、审理、执行在法院机构与程序上的分离,以及一审、二审、执行的一般案件处理流程,涉及消费者诉讼的周期和成本仍然较高,而且这种成本与预期收益相比有时是得不偿失的,这导致消费者实际上较难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其基本权利。

其次,消费者的举证较为困难。在科技进步、促销手段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消费者不可能对科技时代生产出的商品结构、性能、品质等诸多方面有明确和深刻的了解,因而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难以就经营者的过错进行有效举证。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了八种情况,其中涉及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只有产品质量和医疗事故,其他方面都需要消费者举证,这显然不足以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

其三,纠纷的解决方式单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仲裁协议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看似提供了许多解决方式,实际上解决纠纷的终极手段仍是诉讼。目前,由于生产与经营的社会化、专业化,常常使消费者难以靠自身力量寻找和追究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责任者,在缺乏有效行业自律和处理消费投诉的行政执法效能较低的情况下,消费者要想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得不选择成本最高的诉讼途径。

其四,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影响了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至今已近十年,其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发挥的作用勿庸置疑,但其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如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主体,但对于“知假买假者”是否构成消费者,并无可操作性规定。又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该法的适用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交通运输、医疗服务等领域,亦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各地处理标准不统一。其他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如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由于商品房验收存在规划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电梯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多项标准,在取消综合验收后,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商品房交付给小业主的标准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导致购房者在收楼问题上摇摆不定,客观上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工伤事故的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工伤事故诉讼的主要特点:

一是诉讼总量增长明显。广东省各级法院在20xx年受理上述一审案件共计××××件,比20xx年增长××××%。

二是各类事故诉讼的数量增长不平衡。其中,由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工伤事故诉讼数量增长不多,而交通事故数量近年增长迅速,成为所占比例最高的事故诉讼。我省20xx年受理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件,比20xx年增加××××%。

三是案件审理难度大。由于事故赔偿款对遭受事故的受害人的日后生活影响很大,赔偿项目又名目繁多、复杂交错,所以劳动者对诉讼的期望值很高,上访、投诉、缠讼乃至采取过激行为等事件时有发生。

2、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寻求法律保护遭遇的难题:

首先,工伤事故外理程序过于冗长。对于工伤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先是要进行工伤认定(30日内提出申请,60日内作出认定),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60日内提出申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5日内提起,3个月内审结),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15日内上诉,2个月内审结);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30日内提出申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15日内提出申请,复查期限无规定,以60日计),对复查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15日内提出申请,重新鉴定期限无规定,以60日计);接着是仲裁阶段(60日内提起,60日内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15日内提起,3个月或6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也实行二审终审制(15日内提起,3个月内审结)。如果以上程序都走一遍,即使都在审限内结案,最长要花费1050天,接近3年,扣除提出申请的时间也还要两年多。

其次,医疗事故鉴定难。目前,虽然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管机构已由卫生行政部门变为医学会,但是其鉴定体制仍未发生根本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存在行业保护的倾向。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虽然明确医疗事故的过错及因果关系证明实行举证倒置即由医疗机构举证,但最终仍要落实到事故责任的鉴定,只是医疗机构更多成为申请事故鉴定的主体。处于极度弱势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要想得到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医疗事故鉴定,往往困难重重。

其三,道路交通事故配套法规不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但是该法所规定的一些配套法规仍未出台,严重影响了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利益。由于规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迟迟没有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人的责任性质及责任范围不明确,导致各地的司法标准各异。而且,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社会救助基金至今尚未成立,对不能及时或不能获得民事赔偿的受害人来讲,法律规定的其可得到救助基金机构救助的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其四,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不易得到充分的赔偿。在司法实务中,囿于现行法律的不合理规定及一些法官过于保守的司法理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往往得不到充分的赔偿。一是我国医疗事故赔偿和工伤事故赔偿标准适用特别的规定,其赔偿标准远远低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实践中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与未构成医疗事故仅构成医疗过失的案件相比,由于后者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而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往往后者反而比前者赔得更多。二是在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裁判上,一些法官未能充分考虑事故赔偿请求权人的弱势地位,过分限制其赔偿要求。如一些法院为案件的简便处理,不考虑支持当事人提出的合理且可预见的后续治疗费,给当事人造成讼累。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建议

同情弱者,扶助贫者,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求我们必须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进行特别的保护。同时,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显然不能仅仅停留在静态的立法层面,还必须在法律的运行、促进权利实现方面寻求切实可行的法律措施,方能实现全方位的保护。

(一)树立实质公平的理念,确立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现代社会之所以愈来愈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现状及其保护,是文明社会道德水平及法律进化的产物。法律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体现了法律正义,是消除个体痛苦的人道主义与消减社会痛苦的功利主义的双重要求。现代法律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在追求平等保护的前提下,对社会弱者进行倾斜保护,劳动法脱离私法而独立发展就是一个明证。一个良好的法律必须是正义的法律,正义的法律必须是关爱和保护弱者的法律。而我国现行的各项程序法和实体法,大多只确立了平等、公正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导致在处理当事人现实地位极不平等的各类法律纠纷中,只注重对有关各方平等对待,而不能保证弱势一方得到“特别保护”。因此,我们在司法实务中必须确立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与救济社会弱势群体,一方面可以体现社会对弱者的人文关怀,改变弱者的不利境况,确保其生存,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整合社会矛盾,和谐社会关系,为经济健康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创造条件。

(二)建立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现阶段强制仲裁程序的存在,使一些案件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调解或裁决方式予以消化,一定程度上使法院缓解了案件数量过度增长的压力。但另一方面,相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案情简单和标的较小的特征,相对于劳动者对过高诉讼成本、过长诉讼期间难以承受的事实,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确有进行修改、完善的必要。要建立公正、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还必须从立法上对现有制度进行变革。对于处理模式的选择,宜建立“或裁或审,各自终局”,即当劳动争议发生后,任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且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有效分流案件的压力。但在目前的这种现实状况下,这种设想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体制改革不仅要实现高效还要保证公正,而由于以下原因,现有劳动仲裁机构并不完全具备这一要求:一是现有的劳动仲裁机构实际依附于劳动行政部门,具有行政性,很难体现裁判的中立性;二是现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员主要是劳动行政部门内部委任的,大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不足,加之又无公开和严谨的仲裁程序,权威性不够;三是劳动争议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强有力干预,应由法院进行终局裁判,不宜直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性裁决。其次,该种设想不可能有效地实现案件分流。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中立性、权威性均不足,所预收的仲裁费用又远远高于法院的诉讼费,加之劳动者法律意识较淡薄,大多不可能与用人单位事先约定仲裁,最终绝大多数案件反而会涌向法院。因此,在实施该种改革之前,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成为更为独立的仲裁机构,并确立较全面和严谨的仲裁程序。同时可借鉴人民法院对商事仲裁进行司法审查的有关规定,建立人民法院对劳动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

由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诉讼承受力较低,其能接受的司法救济必须是高效和低廉的,而现有的诉讼程序即便是简易程序的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也是他们无法承受的。同时,据统计,我省基层法院从20xx年到20xx年适用简易程序的比率均达到70%左右,说明基层法院受理的绝大部分案件是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如进一步建立小额债务案件的速裁机制,真正实现案件处理的繁简分流,也有利于根本上解决我省珠三角地区案多人少的困境。

由于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标的较小、事实简单且当事人强烈要求快速处理,我国迫切需要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设立一种新型的小额诉讼程序,创设比现行简易程序更快捷、成本更低、周期更短的诉讼制度。根据各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小额诉讼程序应体现以下几个基本特征:一是禁止律师代理,以减轻诉讼成本;二是应以一次期日审结、当庭宣判为原则,保证质证与认证的灵活,判决书的制作力求简洁;三是对不服判决的司法救济尽量简单,即采取一审终审,以保证小额权利的快速实现。

(四)在实体法律适用上,对法律作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的理解

要真正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在诉讼程序上保障其权利,在实体法的适用上更应充分保证其权利的实现,以实现案件处理的实质公正。如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对法律、司法解释虽无明确规定举证倒置的,而举证责任由弱势一方当事人承担可能造成不公平后果的,可依据民法的诚信原则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强势的当事人承担。又如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间的理解上,由于获得工资、加班工资是劳动者的重要权利,该项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权。从工资拖欠之日起六十日不申请仲裁即不予保护,这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群体是苛刻的,也会助长不良企业更加变本加厉地拖欠工人工资,弊端太大,难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关于拖欠工资的追索时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是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可以理解为从纠纷发生了才起算。但原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则解释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这与法律的立法精神不相符,作为行政规章,法院可以不予适用。

(五)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

为了保证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得以实现,法院必须对社会弱群体提供各种有效的司法救助。一是进一步健全为处于弱势地位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的制度。明确审判人员有义务为欠缺诉讼能力的弱势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告知、举证说明及法律释明。二是要进一步做好诉讼费的减免工作。对属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可不预收诉讼费或不收诉讼费。三是深入研究探索建立保护弱势群体的公益诉讼制度及支持诉讼制度。对涉及弱势群体的诉讼,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有关社会团体出庭支持诉讼。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七

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尊崇,事关和法律的全面实施,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淇县人民法院围绕影响和妨碍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当前,涉诉信访可以说是各级人民法院谈之色变的老大难问题。随着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觉醒,信访、上访人员也在不断的增加。混迹在这些人员中的无理闹访、缠访者,动辄举条幅、呼口号公然诋毁法院裁判或法官声誉。本次调研结果,也表明涉诉信访问题是影响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最大屏障。

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不仅会影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增加他们对法院裁判的不信任,还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和权威。

秉承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理念,赋予法官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客观需要,也是由法律的局限性所决定的。但是由于这种自由裁量权过大,必然会为司法专横和司法不公,提供温床。

排除目前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与政策相冲突等客观因素外,个案的实体不公正、程序不规范和办案效率低下,也是制约司法公信力的一个主要因素。

“官官相护,清官少”、“人不和天斗,民不和官斗”这种在历史中存活若干年的糟粕法律思想仍然富有活力,甚至还发展演绎出了“大个帽两头翘”“有理无理,先送礼”等这样的谚语,在社会上流行。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一项长期、系统、浩大的工程,不仅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的法院人为之不懈的努力和奋斗,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想进一步扩大司法诉讼程序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那么就必须设置涉法、涉诉信访一次性终结机制,完善信访流程管理,否则,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就无从谈起。

人民法院必须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以提高案件质效为抓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才能真正赢得公信。

在原有司法公开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民的司法参与度,保障司法的公开透明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我国的普法宣传还停留在“以案说法”、“漫画说法”“法制标语”、“宣传板块”等一维宣传的层面上,可以说是法官、法院的独角戏,缺少互动性、及时性和灵动性,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法治宣传的需求。建议在下一步的宣传工作中能够利用新型载体,融入现代精神,不断创新宣传载体,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1、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案件,积极进行回应,解答疑问,寻求认同。

2、与新闻媒体、电台、电视xxx系开办“法官、法学专家、公众大辩论”栏目,邀请知名法学家、社会学者、公众代表,参与对争议法条、热点案件、典型案例进行大辩论,宣传法律,解读诉讼。

3、谱写旋律优美、易于上口的法院歌、法官歌;拍摄以法院、法官为正面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务求立意新、情节引人;不断吸收现代新闻炒作方法,应用于法制宣传和树立司法权威,从而努力达到司法有公信、法律受尊重、人人都守法的社会新气象。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八

近年来,由永新县政府办牵头,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具体负责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等工作,多措并举,城乡公共教育资源更加均衡,全面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全县教育环境和教师队伍得到全面改善和优化,全县义务教育差异系数逐年减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得到全面巩固。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政策优先支持、经费优先保障”,把发展教育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以教育改革激发教育活力,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城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满足群众在家门口“上好学”的愿望。一是抓实校园环境改造工程。近年来共投入10亿多元,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了“环境改造工程”,校园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和提升。投入4000余万元,新建了城东幼儿园和新区幼儿园并于20xx年9月开园招生,升级改造机关幼儿园,真正实现了“最好的房子在学校、最美的环境在校园”。二是抓好学校内涵提升工程。注重学校内涵发展,结合各学校实际,充分挖掘我县“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古色文化”等文化特色,着力打造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三是开展“大班额”化解工程。通过“新建一批”“调整一批”“规范一批”等措施,“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全县小学一至三年级班额全部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和高中控制在50人以下,小学四至六年级大班额全部控制在省定标准5%以内,拟在工业园区、河东新区、西峰山各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学位7500个,预计全县大校额大班额20xx年全部消除。四是抓牢师资队伍强化工程。20xx年通过“招一批”“引一批”“争一批”“买一批”等方式,全县补充教师835名,确保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标准开足开齐课程。健全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选派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160人次,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安排城乡教师交流335人次,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培训力度,培训农村教师6450多人次,促进城乡师资均衡。五是推进教育信息化普及工程。由县财政投入1.24余亿元,用于教育城域网建设和学校教育信息化装备建设,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标准配足配齐了教学仪器设备,满足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需要。

加快教师补充步伐,强化专业培养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师资差距,实现师资科学合理配置。一是优化教师补充交流机制。通过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在严控全县事业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优先安排教师招聘,绝不出现有编不补的现象。大力推进教师交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城乡、校际间师资均衡。二是优化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及时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切实保障教师各类培训,依托“国培计划”、远程教师培训、校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等各类培训,努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三是优化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我县在保障教师各种法定的工资待遇外,积极落实农村教师各项待遇政策,创新启动实施了“省特级教师”“市级名师”“省市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等专项补贴政策。

积极落实公平就学政策,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残疾儿童,通过规范阳光招生就学通道、畅通随迁子女入学通道、优化残疾、留守儿童关爱通道,让所有孩子共享优质资源,共赢人生出彩机会。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九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瓜州县立足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念,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基础。

近年来,瓜州县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做决策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谋发展以群众需求为根本、评政绩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各级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1、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着力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始终把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作为联系群众的关键措施来抓。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制定了《瓜州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设“网上党校”、“双休日党校”,推行“一把手上讲台”制度,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大力举办产业发展培训、党员素质教育等专题培训班,对645名科级干部、285名科级后备干部及先锋党员进行了分类轮训,采取请进来办讲座、走出去学经验、沉下去上党课等方式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培训班40期、培训3100人次,组织240多名领导干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有效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

2、创新形式联系群众,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实效。结合“双联”行动,分领域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载体,为党员干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农村以先锋富民行动和党员“三定三评一分析”致富能力考评为抓手,农村党员带头领办专业合作组织、流通服务组织,带领群众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温棚葡萄、温室蜜瓜等高效设施农业和甘草、枸杞等精深加工农业,促进了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在社区以“双联双评”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共驻共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三帮一”等活动,引导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和谐楼院小区建设,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年底由社区对机关干部的家庭责任感和事业责任感进行考评,对机关干部生活圈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在机关事业单位以“重调研、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结合“双联”行动,机关干部联户扶贫争当勤政为民表率,全县有20xx名党员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帮扶,帮助排查解决矛盾纠纷550件,协调对接重点帮扶项目110个,落实县内帮扶资金850万元。在企业以党员“一线建功”活动为抓手,把设立党员责任岗同维护企业稳定、保障企业生产、促进企业发展融为一体,激励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带动更多群众比帮赶超,有效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益。

3、充分发扬民主权利,促进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主动将县乡村各级工作、各项活动和所取成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乡镇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在基层党支部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正确评判、积极参与党和政府的工作,提高了党政工作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成立了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积极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认真办理党代表提案提议,推行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有效激发了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深入推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构建为民代理服务体系,建立县级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1个、乡镇党群服务大厅15个、村级党群服务站82个,在组和社区建立党员服务点739个,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理,为民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及时排解矛盾纠纷,加强群众思想教育疏导。不断加大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力度,推行“一线工作法”,县领导带头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采取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各级党政机关实施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县四大班子领导坚持轮流接访、处访,权利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群众,开展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强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一是学习氛围不浓,服务能力不足。根据前期干部“四风”问题专项调研结果显示,一些领导干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存在着重学历、轻学问,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有的不重视学习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经济工作不熟悉,发展经济无从下手,争取项目办法不多,服务群众抓不住重点,缺乏做群众工作、处理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和扎实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是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还不够强。调查中有18%的人认为有一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反映部分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缺乏使命感;有的缺乏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敢面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碰到矛盾就绕道,遇到困难就退缩,不敢承担责任。

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干部加快发展和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求稳有余、创新不足,带头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善于积极大胆地开拓进取,工作上年年都是老样子;有的陷于文山会海,表面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是没有效率;有的习惯于浮在机关开会、批文件、听汇报,没有下功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真正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部分存在“门好进了,脸也好看了但事情却不是很好办”的现象。

四是工作机制不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质量不高。部分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在联系帮扶群众的过程中,对于长效和长期的指导帮扶措施坚持不好,存在帮扶措施多、指导措施少,物质帮扶多、思想帮扶少等现象;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考评体系仍然不够健全,考评内容不全面、指标不明确、结果运用不到位,存在敷衍了事、完成任务的想法。

五是移民乡村基础薄弱,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移民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基础薄弱,部分村党组织引领发展的能力还不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大部分移民乡村党员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掌握政策法规和种养殖技术的能力不强,增收致富难度较大。

1、突出活动重点,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要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弘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一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重要教育内容,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二要认真开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分析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措施落实等环节,切实解决各级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三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做出榜样,不仅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而且要对分管部门负责,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检查、查找问题,指导工作。

2、突出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为主线,坚决反对“四风”现象。要突出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大力精简各类文件简报。要着力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对机关公务人员在岗、离岗、脱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提醒教育、促其改进。要着重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言行,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3、突出解决问题,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把关注民生、解决问题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关键措施。一是要强化蹲点调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双联”行动,积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特别是要深入困难多、矛盾复杂的地方,面对面与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沟通,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脉民心、问诊民情。二是要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和完善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权益,要坚持依法依规予以保障,通过简化权益保障的程序,减少权益保障的成本,保证人民意愿得到有效表达,合理意见得到切实采纳,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三是要切实解决问题。要围绕项目建设推进、工业经济首位产业发展、移民乡基础设施条件薄弱、农民增收渠道窄等难题想方设法抓破解,对群众关心的贷款、上学、就医等民生问题不推不拖,敢于面对,要通过采取领导包抓责任制、建立跟踪落实制、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等措施,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民生问题,真正使群众得实惠。

4、突出健全机制,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体系。要把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转化为经常性活动,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实现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和长效化。要建立健全党群沟通制度。要充分发挥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主渠道作用,使群众的意志能迅速、准确地反映到党和政府,确保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领导包抓联系、基层蹲点调研、领导接访处访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结合开展活动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强化党内对权力的监督;推行群众评议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党的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确保所做的决策顺民心、得民意。

5、突出管理考评,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要创建公众和媒体广泛参与的评价机制,明确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奖惩措施,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群众评议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群众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状况做出评议。针对领导干部在机关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效能上存在的明显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思想提神、办事提速、服务提质、管理提效、素质提高、形象提升的目的。要建立考核机制,把每个领导干部落实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联系服务群众好、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重用上给予优先考虑;对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连续受到批评的人员,给予降免职务处理。通过奖优罚劣,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

(一)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1、教育导向有偏重。虽然我国一直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方针,但在贯彻落实中,由于高考指挥棒的导向因素、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方向因素等问题,使得长期以来,“体、美”培养远远落在了“智、德”培养的后面。

2、教育考核不完善。在很长一个时期内,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均主要考核语文、数学等统测学科和升学率;学校基本未对音体美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导致了在农村学校管理中,师资配备的不合理性、课程管理的随意性和实际教学的任意性现象较为严重。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艺体教育的重视,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各级层面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有较大提升。例如县从20xx年开始,对学校体育教学情况进行抽测,所得成绩在教育局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占20分,20xx年将对学校的音、体、美教学情况全面进行考核,同时出台了关于阳光体育活动、社团建设及各种竞赛的一系列方案和规定,这些极大地提升了学校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但由于历史原因,学校、教师和学生及家长对艺体教育的认观念转变仍不彻底,重视和认识仍然不足,配套跟进的教学管理措施、考核评价机制仍未建立和完善。

(二)师资队伍不能满足教学的需求

1、编制相对不足。一是艺体教师核定编制总数相对实际需求数的不足。近年来,仅在20xx年以20xx年艺体教师人数为基础对编制数进行了微调。并未考虑入学儿童人数增加、流动人口就学、校点分布等因素,核定编制数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数。二是偏远地方学校的音体美专业教师相对县城区内学校及据中心城区半径距离小于五公里的学校不足。艺体教师的缺编集中在偏远地方学校,特别是村小一级艺体课程基本形同虚设。以县玉屏镇为例,全镇共有中小学教学班25个,在校生近1000人,但仅有音乐专业教师2人,美术专业教师4人,体育专业教师1人。其中中心校仅有1名体育专业教师和1名音乐教师,村小均无艺术专业教师,远远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2、专职程度低。艺体专业的教师在学校工作中未担任所学专业的专职教师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整体教师编制不足的原因,加上学校评价考核的不完善。很多艺体专业教师都担任了其它学科的教学,成了兼职教师。仍以玉屏镇为例,艺体专业毕业的7名教师均担任了统测学科的教学,都是兼职教师。由于编制不足,再加上专业老师未专职,导致更多的非专业教师担任了艺术教学工作。这直接导致了学校的艺术教育状况参叁不齐,总体水平低。

3、教研水平差。由于专业教师不足、兼职教师专业化水平低再加上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使得农村学校艺体教研活动的开展基本是空白。这使得从事艺体教育的教师业务水平长期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在教学中根本无法落实教学的要求,教师“不想上好、不能上好”艺体课的情况十分严重,挤占艺术课程挪作它用或“放羊式”教学情况十分普遍。

(三)设备设施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生均公用经费较低等原因,农村学校的艺体教育设备设施还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目前,虽然农村学校的艺体教育设备设施配置在“普九”、“督政”工作中的得到了改善和提升,但若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的标准来看,仍处于十分低的水平。

仍以玉屏镇为例,从体育教学设备设施上看,存在着活动场地不足、体育设施不齐的情况。玉屏镇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均无环形跑道,仅有几个篮球场,更无单双杠、鞍马等体育设施;村小的活动场地仅有百余平方米,一两张乒乓台。教学设备设施不足的情况在音乐教学和美术教学上更为严重。全镇学校均无专门的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诸如教学中如需的钢琴、电钢琴、石膏像等更是廖廖无几。

(一)强认识转观念,突破农村艺体教育的束缚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切实转变传统观念。“艺术教育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系了个人的全面发展,而且对于全体国民素质的提高以及社会的长期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20xx年教育部便出台了第一个艺体教育法规性文件《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随后又相继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均未能在农村学校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所以,解决艺体教育问题首先需要各级部门不断加强宣传,深入讨论艺体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及艺体教育与德育、智育等的内在联系,要使教育工作者及社会各界认识到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为目的的素质教育离不开艺体教育,艺体教育对于开发学生身心潜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转变长期以来重智育、德育,轻体育、美育的观念。

2、高度重视、建章立制,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层面应分别制订出相应的相关艺体教育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使艺体教育考核具有不同于应试教育考核的特点,切实摆脱应试教育对艺体教育的束缚,提升教育工作者对艺体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真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加强师资建设,突破农村艺体教育的瓶颈

1、要配好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重新核定艺体教师编制人数,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艺体教育的师资编制配备。同时加大音体美专业教师的引进力度。在教师配备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农村学校倾斜,实现校际间师资配备的均衡。

2、要用好人。用好人关键在于学校。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工作:一是实现专业教师专职化、兼职教师稳定化。逐步实现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在工作安排中,改变过去因整体编制不足而“挖肉补疮”的方式,真正将有限的艺体专业教师专职化;同时在兼职教师的安排时,也要充分考虑教师实际情况,让对音体美相关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师担任工作。二是统筹安排、整合好现有资源。当前学校的艺体教育专业教师配备也存在着不合理的情况。例如针对玉屏镇中棉小学有4名美术专业教师,中心校没有;中心校有1名体育专业教师,中棉小学没有;两所村小没有艺体专业教师的具体现状。笔者认为,由乡镇中心校来一体化管理所辖学校艺体专业教师,将专业教师从某一个学校的教师变为全镇的专业教师。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全面掌握xx市农机教育培训基本情况,为不断促进农机培训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笔者对全市农机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滨州位于黄河下游、鲁北平原,地处黄河三角洲尾闾,北临渤海,东与xx市接壤,南和xx市毗邻,西同xx市和xx市搭界,是山东的北大门。xx市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土地94.5万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13公顷。xx市辖xx区、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新区共六县四区。

目前,滨州各县(区)共有农业机械化学校7所,20xx年在省农机办的正确领导与市农机局的帮助指导下,先后注册成立7个社会化农机培训公司,承担农机驾驶培训工作。xx市各县(区)农机培训机构教职工共49人,其中专职教师33人,理论教员31人,教练员21人,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0xx年全市新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6872人,复训驾驶员8531人,培训保护性耕作、农机经营维修、职业技能鉴定等农机使用技术 7176人,在职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10人。20xx年全市新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5214人,复训驾驶员7798人,培训保护性耕作、农机经营维修、职业技能鉴定等农机使用技术11528人,在职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0xx人。20xx年上半年全市新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2885 人。

全市农机化教育培训以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培训、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为主要内容,主要做法如下:

(一)贴近实际,抓好购机补贴农民机手培训。各县(区)农机局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对购机农民机手进行系统培训,基本实现新购机农民年内普遍接受一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新购机农民操作使用水平和对农机化新技术的接受能力,使其不仅学会使用新机具,还获得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创新形式,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和新购买农机具的农民为主,积极开展农机驾驶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培训。大力推行农机驾驶、安全监理、技术推广、职业技能鉴定等组合式培训,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三)突出重点,组织好主要农时技术专项培训。各县(区)农机部门在春耕生产、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到来前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送技术到田间地头,送培训进村入户,形式多样,效果显著。举办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班7期,培训760人,组织深松作业现场演示会2场,培训320人。

(四)积极争取,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近三年来,全市共承担阳光工程“农机使用与维修”培训任务3200人,按照省农机办阳光工程培训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与专项技术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新购机农民培训的结合,提高培训效果,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全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始终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机械化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培训学校、农机化技术推广、鉴定、监理机构为主体,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政策,有效提高了各类农机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为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各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据统计,20xx年全市农机培训资金投入105.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54.1万元,阳光培训36.8万元,自筹14.4万元;20xx年农机培训资金投入117.1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60.06万元,阳光培训41.4万元,自筹15.7万元;20xx年农机培训资金投入86.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49万元,阳光培训33.6万元,自筹3.8万元,培训资金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农机校资金完全来源于自筹,20xx年全市农机校自筹建设资金 45.7万元,20xx年73.3万元,20xx年15.5万元,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对培训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在工作实践中,至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存在着重机具推广、轻技术培训的认识误区,认为机具量的增加就是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忽视了农机技术培训对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的主导作用,造成了机具的使用效率不高、收益不丰等现象。同时,认识上的误区也使我们的培训工作难以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协作。

2、师资力量显得较为匮乏。作为担任培训任务的主体,农机学校的师资配备已跟不上农机新技术的更新换代,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师资现阶段走上了其他新的领导岗位,还有少量在职教师不懂农机专业技术,不能上讲台授课,那种综合性、专业型的农机教学人员尤其缺乏。通过聘请厂方技术服务人员或经销商来搞培训得不到时间上的保证,也不完全符合农民培训的实际需要,同时,也会加大培训的成本。

3、经费投入不足,培训工作机制不健全。农机发展大计,教育培训需先行。农机技术培训是事关农民素质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没有经费投入,学校的硬件、软件要更新成为空谈,培训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如果靠其他项目的有偿服务来筹集资金或向农民收钱来促进培训工作,将会使农机培训走入死胡同。

(一)提高认识。上下一盘棋,真正建立尊师、重教、兴机、富民的新格局;农机技术培训是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是推进现代农机装备及技术的必由之路,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基本途径。离开了农机技术培训,要推广现代农机装备及技术,就成了一句空话。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建议尽可能先安排一部分有一定技术基础的教师参加农机技术培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并且结合农机企业的生产实际,让他们参加一些农机具的生产过程和作业过程,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农机学校基本的教学条件,增添教学设备。建议采取向给农民机具补贴一样给学校配备拖拉机、收割机、电教设备。同时,加大对农民群众学习农机新技术的补贴力度,解决农民群众学技术、学业务而有经济负担的问题。

(四)创新农机技术培训模式。要不拘于传统,不流于形式,真正沉下去,实事求是,真心实意地培训农民,农机科技培训才有生命力,才能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要根据农民群众学习农机技术的实际需求,选准农闲时节,采取开班到乡、培训到村、指导到人等适合农民特点的形式来开展农机培训工作。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二

书法教学是我校为响应教育局大力创建特色学校,根据我校实际于20xx年确立的一个特色项目。抓好书法教学,促进学生良好的写字习惯、写字品质、写字技能,是推进课改进程,提高师生写字水平,营造墨香校园的必要条件。同时,若从传承文化的角度来看,书法作为中国古老文化中的一支奇葩,理应在学校的教育中受到重视和推崇。现将我校几年来书法教学创建工作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在写字教学创建工作中,我们首先确立了以“端正写字,方正做人”的育人理念,培养学生的耐力、毅力和审美情趣;然后学校成立书法创建专门的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以写字教学为主阵地活动,坚持天天有练习,周周有考核,月月有总结,年年有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有写字特色的教师队伍,打造一批有书法特长的学生团队,创建一所有写字教学特色的品牌学校。

“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书法教师队伍,是落实写字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我校高度重视对教师书法素养的培养和提升。主要采取了如下几方面的措施:

1、每周利用业务学习的空余时间,对教师进行书法指导方法和技能等方面培训。

2、为每位教师配备发毛笔字练习本一个,钢笔字练习本一个,练粉笔字的小黑板一块。要求教师每周要练习50个毛笔字和两页纸的钢笔字,要及时交年级组长批阅。

3、教师每天要在练字小黑板上写一首古诗(内容有学校指定),于9:00前送到指定地点展示,下午4:30后方可拿回。这样,不但提高了教师练字的积极性,也营造了学校浓郁的书法氛围,给学生做了很好地表率。

4、月末,“三字”练习列入“六认真”月查记录。

1、周一至周五,每天保证有20分钟的练字时间,在低年级段开设硬笔书法课,中高年级段开设毛笔书法课,并对不同年级学生写字目标做出不同的要求(标准发到各年级)。课上,由班主任老师按照学校自编的书法校本教材,本着:练习、讲解、范写、评价的教学原则,进班指导,确保对学生指导到位。

2、写字课上,学生每天要在习字册和学校下发的书法练习专用纸上练字,并保证书写一页纸的内容,由学校指定的教师抽批。

学校为学生专门配备了写字展览室、提供了地面写字专属区。同时,为了激发学生写字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在橱窗内张贴了书法名家的生平简介和作品介绍,并展示师生优秀的书法习作;还在教室巧设板块,布置学生的书法作品。努力地让每一层楼、每一面墙都能诉说与书法教育有关的人文历史。给学生以美的熏陶和感染,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学生良好的书写态度和习惯的养成,并让学生形成互学互比的局面。

对书法特色创建,我校确立了“学科渗透,课堂为主,活动促进”的原则。每学期活动如下:

(1)举办校内书法竞赛活动。每个月底,各班都会进行一次书法初赛活动,优秀的和进步较大的作品将会在班级荣誉栏里展出。然后由班级再把特别优秀的作品推荐到学校,并在校园的画廊里展出。每学年的元旦之际,我们都会举办师生现场书法比赛活动,对于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给予公开的表彰和奖励;获奖的作品也会在每年的迎元旦书画展上展示。(20xx年的元旦书法展示受到了教育局张涛涛局长的高度评价)。除此之外,我们还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比赛活动,如江苏省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生书法比赛,为此收获了多项“一,二等奖”的骄人成绩;更有甚者,多名学生在《七彩语文》上发表作品。

(2)、举办师生书法考核定级活动。每学期,学校的书法定级小组会对教师举行书法定级考核,主要采取现场考核、现场定级的办法。学生的考核定级,一般由班主任负责定级,需破格升级的才由学校书法定级小组评定。

(3)定期举办优秀作业展。

为了让书法教学渗透到课堂教学中,每学期学校都会在学生的课堂作业中,选出一部分优秀的作品在校园中展出。以此促成学生认真对待自己的作业,为书法能渗透到课堂教学中搭建了很好的桥梁,也为学生在课后多练字、在作业上写好字完成了质的蜕变。

(4)评选校内“书法之星”。

我们把评选学校“书法之星”纳入学校“五星”评选之一。每学期,我们会根据学生平时上交的书法作业质量,以及校内书法竞赛成绩,作为评选“书法之星”的主要依据。对被评为“书法之星”的学生颁发证书,并把他们的照片在学校画廊里展示,以此提高学生的荣誉感和练习书法的热情。

尽管目前我们的写字教学还存在着因时间短板而造成的一些急功近利的现象,但是通过不懈地努力,我们还是探索出了一条鲜明的写字特色发展之路,为此也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兄弟学校以及社会的普遍赞誉。尤其是2011年的赠“春联”活动,更是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上了泗洪电视台。今后,我们会继续努力,将未尽的事业做大、做好和做强,以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三

发展卫生教育事业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素质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和教育工作的管理,强化教师队伍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从业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和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卫生部门要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有效开展,引进高水平医务人才,创新管理模式,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要以有效提升医务工作者涵养魅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为载体,以加强卫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为核心,以全面展示卫生系统精医重德、德技双馨的良好形象为平台,着力培养一支作风硬、业务精、效率高、留得住的医疗人才队伍,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对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要常抓不懈,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为人师表。

教育部门、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做到感情留人;要切实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生态县情的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生态环保的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唤起更多人保护生态,建设家园的意识和决心。

同时要把师生的饮食质量安全和寄宿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抓在手上,在保证一日三餐的同时,要尽力提高饭菜质量,确保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学校住宿管理制度,要把学校住宿安全管理放在重要位置,特别要注意做好冬天供暖安全和质量,保证住宿学生有一个安全、温暖的学习环境。

要一如既往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在保证教学水平的同时还要加强后勤保障能力,多一些关爱,创造条件,让他们健康成长,尽力为师生营造舒适、温馨的教学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多为培养人才。

“教育城”不是用建筑来支撑的,而是用内涵,就是人民心中教育的份量、地位。在前期的建设中要通盘考虑,要紧紧围绕教育发展规划总体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加快施工进度,注重规划前瞻性,把县城打造成省内外闻名的“教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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