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印章工作总结(案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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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印章工作总结(案例15篇)
时间:2023-10-28 13:52:05     小编:书香墨

总结的过程中,要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在磨炼中提高自己。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应该先回顾一下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经验。通过阅读多种总结范文,我们可以触类旁通,提高自己总结写作的能力。

印章工作总结篇一

印章是公司凭信的标志,具有法定性和效用性。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是极为严肃的,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公司和各部门印章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保管。

第二条各部门需用公司印章的文件必须是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的正式文本,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参见附表),注明时间、内容、用途、份数等,经总裁签字批准,如文件需要存档,除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上签字外,还应在正式文本上签字。总裁签字后于行政部用印,用印时填写《用印登记表》(参见附表)。

第三条非签约等特殊情况,不得携带印章外出,必要时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由行政部安排专人执章陪同前往,用后及时归还。

第四条凡授权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的印章要严格用印制度,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印章须有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第五条印章的销毁

(一)因更名、损坏等原因需刻制新印章时,应报总裁批准,由使

用部门将旧印章交回行政部档案室。

(二)如因业务需要继续使用旧印章时仍按印章批准权限办理。

(三)交回的作废印章由行政部档案室存档,统一管理。

第1篇:办公室工作职责、印章管理规定办公室工作职责1.会务工作协助领导搞好各种会议的审批、安排、组织工作,控制一切不必要召开的会议。 2.公文处理工作做好公文的收发、起草......

*************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一、印章的分类公司的印章根据用途和类别分为:......

xxx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1993年xxx印发的《xxx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

第一章 印鉴管理印章是公司凭信的标志,具有法定性和效用性。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是极为严肃的,为此特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和各部门印章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保管。第......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印章管理,促进学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一、印章的用途规定1、学校行政公章,代表江苏省洪泽中学的法定名称,用于以学校名义开......

印章工作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切实防范印章操作风险,我公司按照省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要求,根据市公司部署,仔细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了公章管理操作情况的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确定市公司办公室为印章管理部门,各基层公司机关各部门的行政印章全部上收到市公司办公室保管。市公司办公室目前所管理印章有:市公司党委印章、市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公司行政印章、总经理印鉴,全部存放于市公司配置的特制保险箱内,由办公室负责人保管,切实做到了人离章收。各类印章保管完好,没有遗失、损坏。

在办理用印需求时,严格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做好用印登记,市公司办公室均要求认真填写《公司印章使用申请单》,《公司印章使用登记簿》,并由办公室负责人、法律部负责人、公司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加盖公章。

对于新刻制、新启用的印章,市公司办公室均严格依照上级规定,使用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履行相关流程,报请省公司得到批复,办理具体事宜。

自查中,发现电子印章管理系统未全部实施现象。

我公司已经对刻制、启用、销毁市公司本部、各基层公司行政印章等请示流程,已经严格按照省公司规定,执行了相关电子管理系统程序。但对各基层公司、机关各部门请示市公司用印等流程,没有及时启动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程序,主要原因是:

1、相关人员选配不及时,电子印章管理系统人员角色确定延后;

2、电子印章管理系统辅助设备配置延期,致使暂时无法实现全辖及时系统上线。

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重新学习了省公司有关制度文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设置岗位、选调人员。

明确我公司自6月1日起,正式全面启用电子印章管理系统。

2、加强培训、系统学习。

由于当前正值商车费改和冲刺半年业务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各基层公司工作异常繁重,暂时无法召集全部人员集中培训,市公司办公室将择期安排专场集中培训,有鉴于此,市公司办公室于5月27日,派印章专管人员赴先期使用系统较好的 公司现场求教、观摩,反复自习演练,以求熟练。

市公司办公室将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基层公司印章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指导。

3、强化督导、完善制度。

结合日常管理,在已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具体规章,做到常态化,督导有章可循,严明印章管理纪律。

此外,将目前仅有的1台电子印章专用打印机配置印章管理岗位,专供市公司本部内各机关部门、营业机构使用电子印章打印,本部以外各基层公司的专用打印机,将继续向上级申请配置齐全。

印章工作总结篇三

印章是公司凭信的标志,具有法定性和效用性。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是极为严肃的,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公司和各部门印章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保管。

第二条各部门需用公司印章的文件必须是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的正式文本,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参见附表),注明时间、内容、用途、份数等,经总裁签字批准,如文件需要存档,除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上签字外,还应在正式文本上签字。总裁签字后于行政部用印,用印时填写《用印登记表》(参见附表)。

第三条非签约等特殊情况,不得携带印章外出,必要时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由行政部安排专人执章陪同前往,用后及时归还。

第四条凡授权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的印章要严格用印制度,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印章须有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第五条印章的销毁

(一)因更名、损坏等原因需刻制新印章时,应报总裁批准,由使

用部门将旧印章交回行政部档案室。

(二)如因业务需要继续使用旧印章时仍按印章批准权限办理。

(三)交回的作废印章由行政部档案室存档,统一管理。

印章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上半年我们在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中,按照公司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工作要求做了一定工作,确保了公司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发文24份、函件4份,其中本部门拟稿25份,协助其它部门拟稿3份。在发文前加强审核中,注重对公文文种、格式、行文质量的`控制,特别是加强了公文的校对工作,保证发出文件的文种准确,格式规范,语句流畅。在发文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把发文关,实行拟办人、业务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发的三级复核制度,并过渡到“今目标”上申报,做到不错发,不漏发,保证了发文的.准确、严谨。

二、收文7份,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在收文办理过程中,我们根据来文需要办理事项的紧急和重要程度,进行分送、传阅和内部催办,切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避免了文件处理的延误和丢失。

在公文处理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对收文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切实做到了知情不泄,保证了公文及时得到及时有效、有序、完整的处理。

件柜内,并在交接班时及时进行交接,做到了印信的专人专管。上半年使用印鉴195次,其中工程业务合同用印22次、销售业务用印72次、财务业务用印14次、行政事务用印87次,在印章管理使用过程中,我们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印章使用时间、事由、经办人等进行登记,对需要外带的,严格审批程序。由于严格印鉴使用管理规定,今年以来未发生因使用印鉴的不良事件和纠纷。在印鉴管理的同时,我们对介绍信类的文书进行严格管理,签发的介绍信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上半年的发文、印鉴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文件下发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用印在前领导审批在后等不合规现象,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查漏补缺,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使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印章工作总结篇五

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办理核准登记注册,注册号为--------,已刻制公章,现因业务需要,需刻“*****公司技术中心”章壹枚,望贵局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司

2013 年 3 月 6 日

刻 章 委 托 书

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刻“*********公司技术中心”章壹枚。现委托***同志(身份证号:******)办理本公司在贵局刻章事宜。

望予以批准为盼。

委托方:********************公司受托方:

2013年3月6日

印章工作总结篇六

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办公室现有办公室专用印章一枚,文件处理受控、作废各一枚,印台一盒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四、使用范围

本部门印章作用效果只限于项目部内部。

印章工作总结篇七

国发〔1999〕25号

1993年xxx印发的《xxx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如下: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xxx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xxx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xxx办公厅、xxx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xxx制发。

三),由xxx制发。

五、xxx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xxx制发。

六、xxx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五),由xxx制发。

七、xxx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六),由xxx制发。

八、xxx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七),由xxx制发。

xxx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xxx”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八),由xxx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十一、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一),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二),由外交部制发。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图十三),分别由xxx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发办法由xxx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十七、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xxx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十八、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xxx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文件时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规格、式样与正式印章等同,由xxx制发。

二十、xxx有关部委外事用的火漆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xxx制发。

二十一、xxx的钢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xxx自制。

地方外事机构、驻外使领馆钢印的规格、式样,由外交部制定。

其他确需使用钢印的单位,其钢印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报经其印章制发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十二、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二十三、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xxx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二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二十六、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xxx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十七、过去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xxx《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xxx、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xxx、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xxx、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xxx、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xxx、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三章 印章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三)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五)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xxx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印章工作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仔细对照《印章管理标准》及《xxx公章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厂印章的审批、使用、管理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印章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各单位能够按照《xxx印章管理办法》对各类公章进行严格统一管理,印章制发由厂部统一刻制,停用、废止和销毁情况及时上交综合科管理,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现象。

2、印章使用登记情况: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执行,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报表有未登记现象,但是均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3、对各类公章的适用范围:各职能科室、车间能够认真执行印章管理办法,有个别单位对科室、车间公章的管理记录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强化管理。

4、无未经批准或授权对公司外的单位印章。

xxxxxxx xxxx年x月x日

印章工作总结篇九

为了加强和规范办公室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使用安全,根据《xxx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三、印章管理人员负有重要的政治和法律责任,必须政治可靠,品德优良,业务熟练,保守秘密,坚持原则。印章管理人员出差或请假,须报请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指定专人代管,不准自行委托他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变更时,由办公室负责负责人监督,履行印章管理交接手续。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要经常检查,及时清洗,始终保持字迹清晰,严防损坏或遗失。

四、办公室管理的各类印章,主要用于以县政府、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机关总支、县政府xxx、县应急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需要加盖印章的报表、介绍信、邀请函、有关证件、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件、签定合同或协议、贺电唁电,以及其它需要加盖印章的资料等。

五、使用印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县政府印章、县政府钢印的使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县政府机关总支印章的使用由机关总支书记批准;其他印章由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无主要负责人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未经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一律不得擅自盖章。

七、印章管理人员用印之前,要做好检验、核对工作。属于公文用印的,要核对公文版头、标题中的发文机关以及落款处的发文机关名称是否一致,并对文件内容进行详细审核,检验是否有错印、漏印,并核对份数,经检验确定无误后方可用印。做到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八、印章使用要规范,做到端正、清晰、美观,保证印章环形字组或横排字体端正无斜,坐落大方,用印位置准确,严禁出现颠倒、歪斜或重印。

九、中心印章试行使用登记管理。用章人员认真填写《盖章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文件名称、单位、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各类资料盖章须留文存档,使用人向印章保管人员提供一份盖章资料复印件,以备查阅,盖印资料超出三张的提供清单。)

十、印章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印章管理,任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对未经政府负责人和主任同意擅自用印或将印章擅自委托他人代管的,发现一次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并严肃追究政治、法律、经济责任。

县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四月八日

印章工作总结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仔细对照《印章管理标准》及《xxx公章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厂印章的审批、使用、管理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印章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各单位能够按照《xxx印章管理办法》对各类公章进行严格统一管理,印章制发由厂部统一刻制,停用、废止和销毁情况及时上交综合科管理,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现象。

2、印章使用登记情况: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执行,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报表有未登记现象,但是均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3、对各类公章的适用范围:各职能科室、车间能够认真执行印章管理办法,有个别单位对科室、车间公章的管理记录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强化管理。

4、无未经批准或授权对公司外的单位印章。

xxxxxxx

xxxx年x月x日

印章工作总结篇十一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1.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街及签名的印章。

印章工作总结篇十二

省公司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切实防范印章操作风险,我公司按照省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要求,根据市公司部署,仔细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了公章管理操作情况的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管理

确定市公司办公室为印章管理部门,各基层公司机关各部门的行政印章全部上收到市公司办公室保管。市公司办公室目前所管理印章有:市公司党委印章、市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公司行政印章、总经理印鉴,全部存放于市公司配置的特制保险箱内,由办公室负责人保管,切实做到了人离章收。各类印章保管完好,没有遗失、损坏。

在办理用印需求时,严格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做好用印登记,市公司办公室均要求认真填写《公司印章使用申请单》,《公司印章使用登记簿》,并由办公室负责人、法律部负责人、公司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加盖公章。

对于新刻制、新启用的'印章,市公司办公室均严格依照上级规定,使用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履行相关流程,报请省公司得到批复,办理具体事宜。

二、存在问题

自查中,发现电子印章管理系统未全部实施现象。

我公司已经对刻制、启用、销毁市公司本部、各基层公司行政印章等请示流程,已经严格按照省公司规定,执行了相关电子管理系统程序。但对各基层公司、机关各部门请示市公司用印等流程,没有及时启动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程序,主要原因是:1、相关人员选配不及时,电子印章管理系统人员角色确定延后;2、电子印章管理系统辅助设备配置延期,致使暂时无法实现全辖及时系统上线。

三、第一文库网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重新学习了省公司有关制度文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设置岗位、选调人员。

明确我公司自6月1日起,正式全面启用电子印章管理系统。

2、加强培训、系统学习。

由于当前正值商车费改和冲刺半年业务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各基层公司工作异常繁重,暂时无法召集全部人员集中培训,市公司办公室将择期安排专场集中培训,有鉴于此,市公司办公室于5月27日,派印章专管人员赴先期使用系统较好的公司现场求教、观摩,反复自习演练,以求熟练。

市公司办公室将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基层公司印章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指导。

3、强化督导、完善制度。

结合日常管理,在已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具体规章,做到常态化,督导有章可循,严明印章管理纪律。

此外,将目前仅有的1台电子印章专用打印机配置印章管理岗位,专供市公司本部内各机关部门、营业机构使用电子印章打印,本部以外各基层公司的专用打印机,将继续向上级申请配置齐全。

印章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各部门印章等。

第二条公司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使用申请、领导审批、经办人登记的管理制度,手续不完备时,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第三条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总部财务部专人保管;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专人保管。

第四条关停并转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管。

第五条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鉴章及合同专用章必须专章专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条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七条部门印章须经部门部长(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第八条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使用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单》,注明用印理由、时间、文件标题、内容摘要、份数等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记用印情况。

第十条严禁为空白合同书、空白纸张或信笺、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加盖公章。对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严格控制,确属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签领备案。领用人在事务处理完毕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领用人不得私留或转交他人。隐瞒使用实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原则上禁止任何员工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章外出办事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携带印章。

第十二条公章管理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等。如发现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请单

印章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保证印章使用、管理的正确性、安全性,我部根据联社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本部门印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内容:

我部对联社配置给本部门保管使用的印章。自查重点包括:印章保管、印章使用、印章交接/移交、印章收缴等。

二、自查的情况

经核查,我部目前管理的印章有××××××××印章的制作、领用、保管、使用情况如下:

(一)印章刻制方面。我部无存在私刻公章、伪造印章的情况,所有现存的印章由联社办公室根据联社统筹安排,负责统一制作的。

(二)印章启用方面。我部的印章都是从联社办公室移交接管过来的,并在联社办公室存有印章领用登记记录,不存在未经批准而擅自提前启用新印章的情况。

(三)印章的保管方面。我部对印章管理有实行审批人与保管人分离原则,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存放在具有防盗功能的保险柜(箱)内进行保管,能认真做好印章的日常清洁与保养工作,没有发生过丢失印章的情况。

(四)印章使用方面。我部使用印章时,坚持执行审批手续,由本部门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才签发印章,没有存在越权审批、滥用、盗用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的情况,并就实际用印情况填写《使用印章登记簿》。

(五)印章交接、移交方面。非保密员之间交接印章,能执行印章日常交接审批手续,并就交接情况填写《日常印章交接登记簿》。

印章工作总结篇十五

职责一、印章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二、印章管理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管理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印章管理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交接单》,登记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三、印章管理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四、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五、印章管理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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