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物资储备工作方案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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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物资储备工作方案范文(17篇)
时间:2023-10-28 13:15:13     小编:翰墨

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风险评估和控制,以及随时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制定方案需要团队的共同协作和努力,不能一个人的主观意见。拜读一些成功企业的方案案例,从中汲取经验。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一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xx〕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 10 日 20 日 30日上午 09:00 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三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含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养老中心、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护理站、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评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复工复产后疫情在养老服务机构范围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要求,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

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复工前准备。

复工前要落实八项工作,简称“八个一”:为员工建立一个健康档案、做一次体温检测、提供一个口罩、设置一个隔离区和留观室、打一次电话(发现发热病人告知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健康教育、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次人文关怀。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在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和放置宣传手册。强化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员工复工返岗后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减少外出。

(三)人员出入管理。

1.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6号)有关要求,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对确需沟通联系的,要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便捷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服务对象亲属理解支持。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供应。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要在养老服务机构各个出入口设置专人对每位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2.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接收新的服务对象;对离院回家过年后要求返院的服务对象,要加强与家属沟通,建议在疫情解除后再返院。因家庭无人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如果没有疑似症状、且没有在14日内在疫情高发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史的,可返院并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3.复工返岗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下班后尽量不外出,不得参与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必须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服务机构。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外出。外出采购或办事工作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4.养老服务机构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做好老年人及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单位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老年人及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

5.养老服务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服务机构下风向。

(四)老年人防护。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2.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倡导老年人勤洗手;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元及居室清洁卫生;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

3.有条件的.机构,鼓励老年人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4.养老服务机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

5.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向老年人宣传在机构内公共活动空间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必要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7.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内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外出,确因就医等特殊原因外出的,要做好防护措施,返院后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五)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卫生清洁。

严格按照《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托老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及空调通风系统、电梯等重点设施维护管理。

(六)减少人员聚集。

高风险防控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暂停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等聚集性活动;老年人不得组织、参与聚集活动。中风险防控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限制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民俗聚集性活动,老年人减少聚集活动。

机构内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将老年人转至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并通知家属,由家属或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陪同工作人员须居家或在机构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

(二)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服务机构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三)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须居家或在机构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和2021年1月14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物资储备“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的工作要求及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相关省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的经验教训和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张毓锋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县爱卫办主任

副组长:王秀鸿 县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袁涛县卫生健康委基管中心主任

成员:彭 康 县卫生健康委规财科工作人员

杨 琴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吴 秀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各医疗卫生机构分管负责人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收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向县新冠疫情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或市卫生健康委物资保障组报送需求清单、物资储备情况表;配合做好物资采购和储备,并积极组织物资调拨。

(二)县卫生健康委: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基本指导标准;对我县预设8个集中观察点测算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进行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后备/定点医院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发热门诊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储备基本指导清单》为本单位储备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五)县妇幼保健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六)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进行储备;对标对表物资储备相关标准,补足补齐品规数量,满足卫生室哨点、核酸检测乡采县检等工作需要。

(七)其余卫生健康机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常用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一)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作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提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落实储备责任、全面梳理、加强统筹、底线思维,“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做好应对最困难局面的物资准备。

(二)县卫生健康系统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实行“分级储备,统一调度使用”制度。同时,各医疗机构要服从全县统一调度,在紧急情况下,本单位在物资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向县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调用邻近医疗机构或县级储备物资。

(三)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日常储备管理工作,物资入库时完成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完善入库登记。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存放;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物资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做好物资的盘点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加强物资流转管理工作,减少物资过期、霉变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库房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库管人员及库存物资安全。

(四)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物资2周需求量申请表和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表报送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中午前报送县爱卫办杨琴处,报送周期为2周报一次。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抓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物资储备督导检查,要“见实物、督落实、查日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衔接,排查问题定期整改,确保上级要求真正落实。县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项督导,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储备不到位、管理不合规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五

为确保我区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共同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按照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分工,根据《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商务局副局长任办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商管科负责指导督促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自1月3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强协调联动,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菜市场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经营场所内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定期对市场进行消毒,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对入场购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督促经营户和进场购物人员佩戴口罩,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区商务局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宣传,引导社会舆情,稳定公众预期。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六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汝南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汝南县城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成立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片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2、加强调度,全力保市场供应。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协调联动,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度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口置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确保封闭期间,各商场、超市需按照防控要求和安排对其所覆盖区域进行网格化配送生活必需品,城区零散居民区由所在办事处、居委会配送;乡镇居民区由属地政府、村委负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宣传,引导社会與情,稳定公众预期。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七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2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学校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八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机构,由属地机构出诊做好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一)各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更准时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全镇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xx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3、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1)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2)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2)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和《青岛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二、工作原则

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成立昌里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1.领导小组

组长:李绪刚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成员:谭振山黄涛王德强许志文高明昌王健壮孙华美及各班主任

2.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本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9: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疫情摸排情况(附件3),每天9: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

3.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明组织纪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严肃执纪问责,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四.假期紧急应对

1.立即停止一切集聚性活动。学校一律停止组织假期到校活动、研学实践和线下辅导答疑等,严禁组织学生提前到校上课。

2.暂停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培训辅导活动。学校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3.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相关公告。

4.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

5.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关心农村学校师生健康,及时了解每一名师生情况,开展好健康教育。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教师和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重点疫区就读的平度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6.做好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7.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教育和体育系统组织集聚性活动、学校提前开学、假期辅导班未停课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执行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做好开学或延期开学准备。学校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发展情况和青岛教育局要求,按程序决定学校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加强形势研判,确定开学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及时发布开学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学校领导班子按统一规定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做好家校沟通,关注师生心理健康。

(三)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组织优秀师资力量录制课程资源,开设名师空中课堂,开展网上学业辅导。有条件的可开展在线互动教学。

(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要制定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

(五)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学校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校园消毒方案,对学校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六)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返校的教师和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

(七)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通知处在武汉等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八)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学校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告知教师、学生和家长,师生返校前要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如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解除之前,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市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体育局定期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七、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平度市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校内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扩散”目标。

二、工作原则

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四早”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充分利用金24小时处置时间,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的作用,以最小成本在最早时间、最小范围控制住疫情。

三、突发疫情处置

4.学校总指挥立即召开应急处置会议,研究做出系统具体决定。责任人:姚丽君

6.学校立即实行封闭管理,关闭学校各进出口,人员只进不出。责任人:邹国荣

10.由一名校领导带专班专人做好师生员工心理疏导、情绪纾解。责任人:李芸、张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专人专班负责的疫情防控机制,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任总指挥,亲自指挥、亲自调度、亲自落实。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立即进入作战状态,迅速启动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专班人员24小时”双值班"制度,启动“一日两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负责人人:姚丽君

(二)强化联防联控。

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强化流调信息共享,公安、教育、疾控等部门要共享密接、次密接者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涉学校相关信息推送至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管控、检测等工作。学校要将自行摸排的重点人员信息及时报告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

负责人:朱晓斐

(三)强化物资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负责人:李崇

(四)强化应急演练。

开学前后,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流程、全要素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让每位教职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及各环节处置要求。

负责人:邹国荣(工会主席)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环保负责,统一调配,现场管理,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建立柳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制定本制度。

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防止应急物资被盗和损坏。并由专人管理,保持库房通风干燥,保证通讯畅通,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

1、应急物资应分类存放,方便取用。

2、建立储备、使用记录、台账。

3、各类物资存储数量、存放位置、有效期等要有醒目标记指示。

4、柳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每年年底前向市环保局书面报告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由省、市环保部门统一调用。接到省、市环保部门调用指令,储备库管理人员要迅速到场,清点调出物资的类型、数量,与使用人员一并签字。物资调出应有市环保部门人员在场并签字,事态紧急环保部门人员不能及时到场,过后进行核对并补签;当柳湾饮用水源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市自来水公司需要调用应急物资时,要事先向省、市环保部门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按以上程序调用;应急结束,储备库向市环保部门报告应急物资使用情况。

所储备应急物资有效期到期需要更换,或者使用后需要补充,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自来水公司)向市环保局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市环保部门向省环保厅应急办转报,按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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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环保负责,统一调配,现场管理,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建立柳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制定本制度。

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防止应急物资被盗和损坏。并由专人管理,保持库房通风干燥,保证通讯畅通,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

1、应急物资应分类存放,方便取用。

2、建立储备、使用记录、台账。

3、各类物资存储数量、存放位置、有效期等要有醒目标记指示。

4、柳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每年年底前向市环保局书面报告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由省、市环保部门统一调用。接到省、市环保部门调用指令,储备库管理人员要迅速到场,清点调出物资的类型、数量,与使用人员一并签字。物资调出应有市环保部门人员在场并签字,事态紧急环保部门人员不能及时到场,过后进行核对并补签;当柳湾饮用水源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市自来水公司需要调用应急物资时,要事先向省、市环保部门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按以上程序调用;应急结束,储备库向市环保部门报告应急物资使用情况。

所储备应急物资有效期到期需要更换,或者使用后需要补充,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自来水公司)向市环保局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市环保部门向省环保厅应急办转报,按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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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六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特此制定《宝鸡市陈仓区西秦小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落实购买。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学校卫生室,学校卫生室管理员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机构,由属地机构出诊做好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一)各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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