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案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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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案例12篇)
时间:2023-10-28 11:03:19     小编: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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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简报一:

日前,河东区召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季度工作会议,总结第三季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第四季度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亚明出席并讲话。副区长刘程彦出席。副区长赵霞主持。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12个街道负责同志参加。

王亚明对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周期长,反复性大,各单位和部门要对前一阶段市容市貌、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治理、居民区清整等工作成果进行再督查再推动。第四季度是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关键阶段,各单位和部门要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打好歼灭战,将各自条口内的重点工作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一把手亲自带头,责任到人,相互配合,倒排工期,克服困难,坚定信心,狠抓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今年的整治任务。

据了解,第三季度河东区完成了红城街心公园的建设任务,现已向游人开放。东新街道凤岐里社区提升改造工程高效、高质完成,对快速路、津滨大道、东站前广场等重点道路、重点地区两侧绿化进行了提升,对真理道、津塘路、鲁山道等103条道路的违法建设棚亭进行了清拆,对全区露天烧烤、马路餐桌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地毯式治理,对全区31个占路市场进行梳理,对唐口二号路占路市场进行了彻底清理。第四季度,河东区将继续开展各种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回头看”活动,多措并举,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简报二:

10月9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敏辉主持召开了中心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对《于都县中心城区冬季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修改,并对当前城市环境专项治理存在的'六大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舆论宣传要再强化,工作重点要再突出,协作配合要更到位,工作纪律要更严明,长效机制要更健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投入到治理活动中去,以干净整洁、文明有序、舒适宜居、充满活力的城市环境助力打好新型城镇化攻坚战。

据悉,中心城区冬季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从10月10日至12月31日。

简报三:

红桥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召开工作例会,结合文明城区创建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副区长李丽玲参加会议。

会上,总结了今年1至9月份“八项”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下同心,确保了“八项”治理工作最终落到了实处,收到了实效。

会上传达了文明城区创建的会议精神,结合文明城区创建部署了当前重点工作。一是做好“八项”整治工作的收尾。二是开展国庆节前市容秩序整治。三是国庆节前环境卫生清整。四是做好节日气氛布置和推动。五是做好迎全运市容和绿化重点工程。六是加强社区和支线里巷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管理。七是做好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各项保障,加强督查检查。

李丽玲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属责单位和属地部门要按照此次会议的安排部署,同心协力、克难攻坚,努力形成“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市容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为了加强我镇镇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墟镇环境,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根据卫生镇的创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现制定***镇2009年镇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主要计划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整治目标

(一)辖区内部及周围无垃圾积存,无纸屑及有色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明显暴露。

(二)街道、巷道路面干净整洁,河道两侧、大桥周围无垃圾杂物。

(三)村(居)民院内和临街无杂物乱放,无堆积粪肥。

(四)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点。

(五)工业企业的工业废物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排放。

(六)要达到广东省卫生镇的要求。

二、整治重点

(一)严把招商项目环保审批关,凡污染项目一律不引进。

(二)加强对现有墟镇***大街以及***新街的店铺和***市场的整治整改,特别是市场“脏、乱、差”三乱现象,从而创造一个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计划投入5万多元在2009年下半年完成位于***

中学侧的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

(四)计划投入3万多元在墟镇各主要街道和***中学

校园、中心小学校园、宿舍设置环保垃圾箱和垃圾桶。

(五)计划在2009年底组织墟镇干部职工和墟镇市民

对墟镇古水河段两岸垃圾和杂草杂物进行整洁。

(六)加大环境卫生保护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都来

关心和配合墟镇的整治工作,支持环保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镇镇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和落实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将镇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列入全镇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对卫生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督查监管

镇、村(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大日常保洁巡查,积极开展巡检,并做好记录,真正形成村(居)基层保洁员、镇环卫巡查队、县级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体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境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

保洁经费是长效管理的重要保证,要多方筹措资金投入。县下拨的垃圾处理费实行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适时更新环卫设施,购置垃圾箱、垃圾清运车,维修建设垃圾收集池。

(四)健全专职的环卫管理队伍

根据辖区内的巷道特点及卫生状况,调整配置环卫工人,建立健全环卫人员的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对环卫工人的工作进行责任考核,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发工资,建立起一支让群众满意的环卫队伍。

(五)加大卫生整治宣传力度

各村(居)要充分运用宣传专刊、横幅、标语、工作简报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组织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环境卫生主人翁责任意识,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讲文明、讲卫生、革陋习、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气。并且,每年的爱国卫生月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大扫除,提高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

四、

总结

年底,工作组将对全镇的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督导检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扬;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未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镇整治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镇镇容环境卫生工作组

2009年4月5日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为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彻底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搞好城市环境建设,武城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在省市有关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布署下有条不紊的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大力宣传,积极动员。

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高世伦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印制了30多条横幅标语,悬挂在城区主要街道,印制了50000多份明白纸,每周一在城区繁华路口设立咨询台,向来往群众散发,并将环境综合实施方案录成带子,动用宣传车沿街宣传,晚上黄金时间,在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和滚动字幕,以扩大宣传范围。建立长效机制把环境整治纳入规范化轨道,将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做为全民义务劳动日,增强城区居民的环境观念和参与意识。将门前五包责任制扩大为环境五包责任制,把办公区、生活区纳入综合五包范围。

二、部门密切配合,整治初见成效。

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必须遵循“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原则,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城区居民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把整治任务细化量化到具体部门,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环境整治初见成效。

(一)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城区各街道(包括人行道)分地段分配到十一个党委,各市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制定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标准,成立环境综合整治督导组,大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人人动手,人人参与,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城区各单位和居民都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对各自的责任地段、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卫生大扫除,督导组对各单位劳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清扫道路面积98万平方米,清扫人行道、内街小巷、居民区、集贸市场等70万平方米,清除卫生死角66个,彻底根治57个,清除垃圾500立方米,完成环卫配套设施2个。

(二)规范户外广告,美化市容市貌。制定了市容市貌治理方案和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要求,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灯箱、牌匾、条幅、墙体广告、手写广告、乱贴乱画、乱拴乱挂、乱堆乱放等进行登记,归类整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劝说其清理。对拒不整改,听之任之的,组织有关部门强行治理。目前已规范6条街道,共规范广告牌匾124个,用涂料覆盖、酒精擦洗乱写乱画、手写办证广告519处,清理乱拴乱挂、乱堆乱放48处。对墙体广告加大监管力度,责令恢复原貌3处,23个单位对透景墙进行粉刷维护,34个单位的办公楼实施亮化工程,安装了高标准的霓虹灯,另外,在城区主要建筑物顶部设立大型宣传广告牌17处,安装了大功率射灯。城区所有街道都全部安装了路灯,新安装路灯500盏。夜晚来临时,城区夜景五彩斑澜,亮如白昼。

(三)维护市政设施,清理道路占用。对市政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向阳路北首过街排污和已经被淤,更换了大口径排污管,深挖排污沟300多米,对城区的600多个检查井、雨水口进行检查,更换盖板50多块,对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疏通11000多米,清出沉淀物1800多立方米,硬化内街小巷3800平方米,铺装人行道28000平方米。规范城区道路占用,按照需求在城区设立商业经营网点八处,摆摊设点可在规定的八个网点设置,对违章占用道路者予以取缔。早点餐饮和夜间烧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摊点处理干净,不得占压快车道经营。截止到目前,规范了八处网点,取缔违规占道经营户和流动商贩141个,规范早点餐饮和烧烤点120个,取缔20个。对城区内沿街的洗车点进行了清理,关闭洗车点29外。

(四)绿化城市,美化环境。搞好大环境绿化和城区公共绿地绿化,大幅度增加绿化量,提高绿化档次。重新修订城区绿化方案,一街一景,景景不同。动员城区各单位把办公区和生活区内的闲置空地进行绿化。对城区兴武路、顺河街、历亭街、兴隆街、漳南街、北方街及东风路、运河路等进行补植和植树,共植各类树木12万株,对青龙河南段及古贝路进行灌木栽培共计46万株,新增加绿地面积3.9公顷。

(五)规范交通秩序,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首先规范出租车停放。划定三处停车点,北方街一处,向阳路南首一处,汽车站一处,对城区自然形成和以前规范停车点的车辆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现行规划的停车点和所划定区域进行停放,以前的停车点已经取缔。交警、交通局等主管部门督促、宣传,使出租车谐〗?泄娣叮?补娣陡髦殖盗?53辆。其次规范乱停车、乱行车。交警、交通局等主管部门对城区乱停车、乱行车的行为进行大力查处,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发现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进行严肃处理,共查处车辆170多辆次。

(六)治理城市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对不经处理乱排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不达标排放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城区青龙河二期工程已经结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已有500米改造完毕,其余正在进行中。加大对大气污染的`检查力度,有大气污染的厂矿企业烟尘治理必须达标,对各单位取暖的锅炉加大查处力度,排放不达标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关停。

三、再接再厉,全面推进城市综合整治向纵深发展。

武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突破,关键要在热点、难点上有所突破,健全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打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示范项目。按照省建设厅制订的《山东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标准》的要求,整治出一批示范街、示范小区、示范广场、示范出入口等。整治出一批示范项目,是对广大居民最好的汇报。

(二)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边整治、边规范、边改革的思路,真正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贯彻落实省政府74号文件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放开城市建设投融资市场、经营市场、作业市场、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市场化进程。

(三)实现整治工作重心下移。把整治的重点放在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旧城区、城中村等,贴进市民生活,沉到城市最底层,体现为民、爱民的宗旨。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庄园镇是典型的近郊型农业大镇。全镇下辖21个行政村、131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8130户、人口3.5万人。镇域面积27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万亩,人均1.5亩。辖区共有主干道路8条,村庄巷道960余条。截至目前,全镇共拆除土坯房3562套,改造和新建坡屋顶砖瓦房3542套,砖瓦房率从原来的不到30%上升到75.7%;“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连片推进,村庄面貌大为改观。今年,预计全镇社会生产总值实现8.26亿元,同比增长14.4%;农民人均纯收入6064元,同比增长16%。

二、整治效果

为实现村庄整体环境“干净、整齐、优美”,镇党委、政府把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以镇成立了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站,实行以村清扫、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清运模式,严格实施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的“五定”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形成了全镇上下人人讲卫生、户户搞环境、村村抓整治的大好局面。

年内,全镇完成八字渠、白桥、**桥、**、美利、韩闸、瑞应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7处,李姚路、五葡路样板示范路2条。共清理干道及巷道障碍物6560余处,清理垃圾、三堆25500立方,拆除棚圈9170平方。完成农田防护林植树139.3亩株,村庄巷道绿化76条,造林177亩。配备铁制垃圾箱100个、大中小型垃圾清运车49辆;清除乱建、乱占农宅15户,通巷道331条23.6公里,铺垫夹砂石1.2万方,新建和加固桥梁24座,移电杆98处,硬化巷道204条25.4公里,埋设下水管道154条29.8公里;新建垃圾池22个、化粪池126处、沼气池150个、检查井23个;粉刷外墙11740平方米。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一是建班子。以镇成立了由分管镇长任组长,规划办主任任副组长,规划办成员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镇设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站,确定保洁人员编制40人,划片包干,以岗定责,统分结合,集中管理。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形成了一条龙、网络化协同推进的'农村环境保洁组织体系。二是定目标。根据市委、政府及环保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制订了《庄园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目标,巷道及主干道路实行一周一清扫、三天一保洁,垃圾清运实行每天定时中转,全镇各庄点环境卫生保证整体清洁、生产生活物资堆放有序、无明显的脏乱差区域。三是严明职责。制定了《庄园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了保洁服务站站长职责、保洁员职责及垃圾运转人员工作职责,村支部书记村庄环境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村级干部目标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四是强化督查。成立镇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村及保洁人员,采取严格的惩治措施,为全镇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实施环境整治示范工程。采取点面结合策略,在搞好全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狠抓示范点建设,打造亮点工程。整治出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7处,样板示范路2条,其中**桥村示范点被确认为市级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示范村。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环境突击整治活动,对重点区域暴露性垃圾、乱堆乱放杂物、杂草等进行集中清除,年内共组织6次大规模的环境突击整治活动,共清理干道及巷道障碍物6560余处,清理垃圾、三堆25500立方,拆除棚圈9170平方。

二是实施示范区域绿化工程。以镇为单位,对全镇50户以上连片整体推进示范点进行绿化,对主要建筑物和沿路单位庭院拆墙透绿、见缝插绿,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方式,立体复合式绿化,最大限度地增加绿化面积。年内完成村庄巷道绿化76条、177亩。

三是实施沟渠环境治理工程。结合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后投入劳动力5.89万人次、机械4.52万台次、资金1039.98万元,共清淤支斗农沟845条526.6公里、各级渠道2303条1059.2公里,整修生产路848条456公里,刷白树木98万株。全面完成了辖区沟渠清理工作,达到了沟渠畅通、渠岸无杂物垃圾、渠面无杂草漂浮物,底清、面净、岸绿的要求。

(三)强化宣传教育,规范村民行为

为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镇村环境综合整治,镇上通过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镇村会议、广播、板报、标语、横幅以及干部入户做工作等宣传形式,教育和引导群众增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意识,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关注自身和社会利益,从根源上保证农村环境卫生,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四)创新运行模式,建立长效机制

村庄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们在抓好点面结合的同时,不断研究探索村庄环境整治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以镇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站,以村落实低保户清洁队伍,采取由村低保户每天清扫保洁、镇保洁服务车辆划片区及时清运、应理公司中转填埋模式,目前全镇共落实低保户卫生清扫人员64人、镇保洁人员40人,对各村各场区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垃圾清扫收集处理难题,非常好地维护了全镇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二是建立健全镇规划办、专设保洁站、村环保队伍三级联动工作机构,环境整治工作长抓不懈。三是制订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村容村貌整治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四是实施农户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巩固好整治成果。

(五)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整治效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我们一方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全民爱护环境的素质,另一方面广泛筹措资金,为环境整治提供经济保障。以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创建工程为抓手,争取项目资金420万元,对曹闸、瑞应村进行生活污水综合处理,并对周边**桥、谢滩、美利等5个村进行垃圾集中收贮转运,使周边环境得到显着改善。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出发点,争取道路硬化及排水项目资金396.3万元,硬化主干道路204条25.4公里,埋设排水管道154条29.8公里,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争取“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38.7万元,实施了双渠、**桥等8个村的道路硬化、下水埋设和渠道砌护工程。以专款专用为原则,在全额用好72万元预算内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的同时,立足稳定低保户清扫队伍,按每户每月征收3元、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房每平方米每月征收0.2元的垃圾清运费,全部用于各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费用。以奖励补贴为策略,对改厕及“一池三改”的重点村,以每户新建一座沼气池镇补800元、新建一座厕所镇补200元进行奖励补贴,全面推动此项工作。通过种种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村居住环境还有一些区域改善难度大。受财力制约,村基础设施投入不够,公共卫生设施规模小、配置不均,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二是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还需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依然存在上边热、村上不热以及前边整治后边破坏的现象,大大降低了整治效率。三是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有的村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整体布局散乱,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存在抢占、乱占现象,给农村综合整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四是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车辆日常维修、燃油、管理运行经费没有保障,投入不足,缺口大;村级低保户保洁人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

五、几点建议

(一)加快新村规划。高度重视新村规划工作,加快新村规划编制进程。结合我镇群众发展养殖、堆放柴草及农机具等生产生活实际,在今后的村庄规划建设上,建议市上综合考虑配套道路、水沟、公厕、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绿化美化等功能因素,注重体现人文特色和生态特色。

(二)加大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落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关键所在,应建立完善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分级负担资金筹措投入机制,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持续长效运行。建议市上增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运行专项资金,多方筹措环卫经费,以保障工作运转。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媒体作用,通过各种媒介和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影响面,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增强公民“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建设家园”的思想意识,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通过制定卫生公约等村规民约,规范约束家庭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行为;开展评选“优秀保洁员”、“十星文明户”、“文明卫生户”等活动,扩大群众参与面和受教育面;注重树立和推广典型,对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好事例加以宣传推广,以此影响和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化的要求,以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为重点,全面发动,重拳出击,精心打造××的投资、人居环境,镇村面貌得到较大改观。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发动抓落实。一是广泛宣传发动。

我镇分层次、分阶段召开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整治及长效管护工作,要求全镇上下提高认识,统一行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攻克难点,长效管理,集中精力、人力、财力搞好环境综合整治,把××镇打造成水清、岸绿、街美、村洁的新城镇。我们通过宣传橱窗、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让环境整治与长效管护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了全镇上下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程度。二是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镇成立了由××书记为组长,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执行组长,村建、城管、环卫、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镇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三套班子成员、分工到村(居)干部为督查组成员,行使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督查职能。

各部门、单位、村(居)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三是层层分解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镇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三套班子成员为相关任务的负责人,有关村(居)、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各村(居)和村建、城管、环卫、水利等部门将工作任务细化到路段、河流、重点部位,落实到班组、中队、人头。四是明确百分考核。我们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措施落实、整治成果、长效管护和经费筹措等方面对各村居定期考核;并将考评结果列入××镇对各部门(单位)、村(居)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评出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先进村(居)和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村(居)。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村(居)、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以适当方式予学以习问网责。

二、积极主动抓配套。

为改善村民住宅条件,抓住沿江开发的机遇,近几年来拆除了137个零散村庄。按照镇区总体规划,我们积极主动配合××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了安置小区。××花园小区一二三四期工程共建30万平方米住宅楼,已全部安置到户,五期工程20万平方米安置房基本竣工,第二安置小区××家园20万平方米安置房顺利封顶。镇区道路、水、电、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基本配套,实施了美化、绿化、硬化、亮化工程。20xx年创建××省卫生镇时,我镇建成了垃圾中转站,配套了15个垃圾房、20个垃圾池、250多只垃圾箱。今年以来,垃圾中转站运转正常,6辆拖拉机每天清运垃圾,32人的保洁队伍早晚各清扫一次,保持镇区主干道和小区的清洁,每月清理垃圾240吨。××花园一村、××小区、××、××、××等村出动200多人次参加环境整治,实行长效管理。

三、突击行动抓到位。

一是加大道路庄台整治力度。××地处沿江开发区,境内有××路、××路、××路等纵横交错的区间道路和通达工程××路、××路,境内村庄与厂区比邻而居,环境整治的任务十分繁重。今年以来,我镇城管大队、水利站、环卫所、8个村共出动劳动力1800多人次,投入各类运输机械30多台,清运垃圾20xx多吨,与之配套各村累计新建垃圾池50座,通过项目拆迁拆除了一大批猪圈、鸡窝、简易房,并结合实际重点整治了69个集中居住的庄台。我镇由城管大队、市场办公室牵头重点整治了镇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挂、出摊经营、店牌店招不整齐的现象。我镇由村建科、建管站牵头及时修复了镇区破损的道路、绿化、路灯、路牙、围墙等配套设施,清运了建筑垃圾。二是加强对镇内河流的治理。今年以来,我们由水利站牵头、各村配合,全面完成了15条河道、96个河塘整治任务,共清理水生植物15万平方米,完成土方24万方,铲坡6公里,锯杂树8公里。三是落实长效管护措施。对××河、××河、水泥厂等镇内河道和农桥桥面、过桥路洞明确了专人维护、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无堆积物。对公共聚集场所、驻镇单位、沿街事业单位、企业、沿街店面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严格执行门前四包责任制。

由于××路没有污水管网,××花园小区的生活污水还不能排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了内部及周边水环境。在安置小区的施工过程中,镇区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受到了破坏,特别是正在施工的110kv高压地下管网工程,将镇区主干道撕开了一条大口子,镇区的环境整治难度更大。为此,我们将积极争取管委会及建设局的支持,尽快改造××镇区的××路,铺设污水管网,以便我镇能及时修复环卫、绿化等配套设施,进一步打造宜居的生存环境。

以上汇报,恳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不到之处给予批评指正,对我镇今后的新农村和城市化建设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帮助我们破解工作的困难。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在县委县政府的英明领导下,我镇镇容环境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把我镇建设成为县“三主一副”战略规划中的重要副中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镇在镇容环境工作方面提出“强化镇容镇貌治理,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具体做法是:

一、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长效机制。我镇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镇容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这不仅是白螺镇的“面子”,更是直接关系到我镇居民、村民生产生活的根本问题。对此,在镇党委书记胡军同志的领导下,我镇组建了镇容环境治理工作专班:工作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肖贤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正科级干事张君山同志担任,组员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专班组建后,根据我镇特点建立了白螺镇镇容环境工作机制,对具体的道路拥堵、垃圾处理、广告清理、镇容绿化、沿街整治、施工管理等进行了部门分工,工作专班统一协调、督促落实、责任到人。工作专班的组建及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力的推进了我镇镇容环境工作的全面展开和贯彻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镇容整洁。对于具体工作中的环境问题,必须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狠抓落实,加大整治资金的投入,是“抓落实”的关键所在。镇投资200万元,新修新城区道路8公里,投资140万元,对2000户居民门前8000平方米空地进行了全面绿化,对居民住房进行了外墙刷白美化;投入20万元购置了垃圾桶、清运车等环卫设施设备。白螺镇街面之前存在路面垃圾堆放、绿化建设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工作专班提出加大投入、集中治理的思路。先是集中力量处理路面堆放的垃圾,再是根据实际情况对主干道绿化带、路边垃圾桶进行修补,全面提升了路面的整洁度。

三、

强化沿街管理、整治脏乱丑差。针对白螺镇主次干道出现的临街搭建的建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等设施,采取依法拆除,沿街广告采取统一规范管理,主次干道中出现的占到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采取坚决打击、规范,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围挡、科学规划。强化沿街管理,集中力量整治脏乱丑差等现象,是提升城镇品位,创建优美人居环境的基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顺应民心的一项举措。

大群众进行教育宣传,提高群众对于保护镇容、创建美好家园,提升城镇品位的认识,另一方面创新宣传方式,采用宣讲、宣传单、会议推广等多种方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这一情况。

五、“教”与“诛”相结合、维护发展成果。对于镇容环境的保持维护不仅要“教”,更要“诛”,即依靠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对于严重影响镇容镇貌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理,严肃法律权威。只有“教”与“诛”相结合,双管齐下,才能形成人人守法护法,人人爱护镇容镇貌的良好氛围。

白螺镇人民政府 2011年9月6日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_ __镇位于___县西南部,系20xx年全县行政区划调整中由原___镇、___乡和___乡部分行政村合并组建的新镇,全镇现辖面积246平方公里,共有19个村(居)、12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4万。地处沅、泸、辰三县交界之地,319国道和常-吉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明显,素有 ___县 “南大门”之称。长期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在加快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构筑特色鲜明的现代化集镇,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一直十分注重环境的保护,强化资源节约,珍惜大自然赋予的秀美风貌和独特环境资源,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自20xx年启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以来,我镇政府和群众热烈响应、积极参与并且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各级各部门的悉心帮助下,通过近两年的不断努力,我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集镇1.2公里水泥路面硬化;黑毛冲等水库的除险保安;舒溪流域4800亩的土地整理等一系列工作,创建活动也推动了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镇经济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美化了村容镇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增强了生态环境意识,提升了乡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回顾开展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以来的工作,我们主要的做法和成果如下:

领导重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是提高农村环保工作水平,促进

农村向可持续发展道路前进的有效载体,为达到创建目的,我们紧紧围绕既定目标,全力组织创建。一是强化领导,广泛发动。创建伊始,成立了党委书记牵头,镇主要领导、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创建办,制定了创建

工作计划

和实施方案,党政一把手做到了创建初期定目标,创建过程定思路,关键问题定决策,疑难问题亲自抓。文章版权归本站作者所有!二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我们及时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同各村、各厂矿企业签定了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制力求切实可行,坚持跟踪考核。三是强化规划,编制文本。组织力量编制了《___镇环境保护规划》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的编制体现在水、电、气立体规划;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业区、生态农业区、生态住宅小区合理布局;道路绿化、人文景点,公益设施统盘考虑,充分体现小康社会,优美乡镇的一流风貌。

常抓不懈,搞好环保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工作的好坏是创建工作成败的关键。近几年来,

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环保宣传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一是利用阵地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

黑板报

、标语横幅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在镇内主街道、重点村、重点厂矿企业设立永久性环保宣传标语,努力营造创建氛围。二是组织专题活动。以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倡导全镇人民“人人关心环保,个个参与环保”。

三、强化投入,全面启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xx年7月底,镇政府与湖南省银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___集镇市场开发

合同

,双方合作开发50亩国有存量土地,通过出让国有存量土地换取工、农贸市场、停车场、休闲广场、道路、下水道、公厕、垃圾站等集镇基础设施。现今已完成319国道集镇段长1.2公里、宽12米的水泥路面硬化;完成了筲用路口硬化和下水道建设,完成了集镇道路两边下水道及彩色人行道板铺装绿化、亮化工程,将形成___南大门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___镇的经济发展、集镇品位提升,锦上添花。

20xx年6月,镇党委、镇政府负责集镇建设日常工作后,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同时成立了城建交通管理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针对___集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集镇综合管理办法,对集镇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交通、建设等进行规范管理。加强了对集镇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增强居民自觉维护集镇形象的意识。与集镇居民、单位签定了门前“三包”

责任书

,按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组建了集镇环卫队,对整个集镇进行保洁。同时,加强了日常巡逻,对违反集镇管理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取缔以路为市、车辆乱停乱放的行为。

四、机关环保工程建设

为了与集镇环保建设同步,镇党委、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镇机关建设,去年投资几十万,对计生办、机关食堂、政府大门进行整修和新建,同时,建立一个大型垃圾池,并且每天早上和晚上有专人清扫机关内垃圾,以便保证机关内环境洁净,今年又投资40万元,新修一栋干部宿舍楼和一个篮球场,周边规划一片绿化带,机关建设全面完成后将会是焕然一新。

五、开展环卫活动,展示企业形象

近年来___镇作为“3+2”工业重镇,通过机制创新、内引外联等多方式发展,工业经济突飞猛进,工业企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但大部分企业属于粗放型经营,在经济效益日益彰显的同时,社会效益却体现滞后,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可持续发展,今年我镇提出了“扩大规模,优化产业,保证安全,实现环保”的工作主题,开展了“美化厂容厂貌,展示企业形象”活动。同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开展此次环卫活动,永兴公司突出一个“早”字,在厂房前新建一栋办公楼,让厂房掩映在山林间,通往公司的路上也打上了水泥路面,两旁装上了漂亮的护栏,小土坡植上了翠绿的草皮。投资100 多万元的尾砂库也已完工,将投入使用。

长青公司宏伟壮观的办公大楼完工后,利用优越的地理条件,植上大面积的草皮,晚上亮起了巨大闪烁的霓虹灯。升起了厂旗、挂上了厂徽。同时,调整规范了管理层,设立六部一办管理体系,以点带面起到标榜的作用,其他公司也纷纷行动起来。

六、搞好沼气建设,共建生态家园

沼气池建设不仅是增收节支的经济工程,更是新农村建

设的绿色工程。为了提高农户建设沼气池和改厨、改厕、改栏(三改)积极性,挑选一些熟悉沼气建设业务的干部深入到农户,给一些科技意识强,接受能力快的农户进行宣传发动,同时,还组织示范村的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到太常乡黔中郡村实地参观,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沼气池建设和“三改”所带来的好处,从而极大的激发出农民群众建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加快了建设生态家园的步伐。

七、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优化环境绿化步伐

结合我镇实际,采取因地制宜方式,狠抓村镇绿化、封山育林、通道造林和荒山绿化。绿化覆盖率、镇居民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均超过创建指标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程,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林吃林”为“靠山养山、靠水养水、靠林养林”,加强山、林、水的保护,有效保护了自然资源,开山采石、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整治。实施生态产业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和功能布局,降低消耗,减少污染,集约利用,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工作里,我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乡镇的经验,仍有不小差距。目前我镇有相当数量的村由于区位优势差、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生态环境低劣,在客观上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的标准,难度很大,在主观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创建任务还很艰巨。今后我们将以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为新的起点,更加扎实地工作,为不断提高我镇的环保工作水平,为把我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开放的现代化优美乡镇而努力奋斗。

___镇人民政府

20xx年9月8日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分,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第十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三)桥梁、隧道、轻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铁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飞机、火车、汽车、缆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六)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

(八)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餐饮店,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建设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治土地、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二)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水域,由经营单位负责;

(三)江河沿岸各类设施所在水域,由设施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四)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由船舶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第十三条 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

(一)市容有序,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

(二)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四)水域没有明显聚集漂浮物。

第十五条 责任单位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有权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不履行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专业单位代履行,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或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道路容貌管理

第十六条 在道路上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出现污损、残缺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洗或修复。

未及时清洗或修复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清洗或修复,逾期不清洗或修复的,处以每日五十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 行道树、人行道绿带、车行道隔离绿带、桥头和立交桥的绿带、交通转盘花坛等道路绿化应当管护良好,保持美观、整洁。

绿带、花坛(池)内的泥土土面应低于边缘石0.1米以上。

第十八条 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二)在次干道及其两侧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

(三)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四)在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五)在桥梁、人行天桥上摆摊、兜售物品;

(六)在地下通道擅自摆摊、兜售物品;

(七)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占道经营物品。

主城区的主干道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其他地区的主干道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制定在非主干道两侧设置临时占道经营点的规划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 申请在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失业、待业人员或残疾人员;

(二)经营范围必须是方便居民基本生活的商品或服务;

(三)经营设置点必须符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布点规划。

第二十一条 申请临时占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有效证明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县(自治县)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在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临时占道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临时占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审批机关规定的地点和时段内经营;

(二)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三)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五)不危害公共安全。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销临时占道经营许可。

第二十三条 临时占道许可证不得转让或出租,违者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并在三年内不得再行申请。

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道摊区的清扫保洁、垃圾处置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临时占道经营的,应当缴纳临时占道费。临时占道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第二十七条 开挖道路或在道路上维修管道、疏浚排水设施或栽培、整修植物等作业,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渣土、淤泥、污物、枝叶,保持路面清洁。其中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应当采取湿法等能有效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的,应当放置整齐,散体、流体物料应当围挡存放。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节 建筑物容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临街建筑物外观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污渍、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未及时清洗、修复的,责令限期清洗、修复;拒不清洗、修复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代为清洗、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三十条 在建筑物平街层外墙安装的空调、排气扇,底部应高于人行道路面二米。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篷盖。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物前,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当采用绿篱、花坛、草坪、栅栏等作为隔离设施,其造型、色调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修建封闭式隔离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节 户外广告、标牌、灯饰容貌管理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九

(一)农村“厕所革命”。20xx年我镇旱厕改造任务为47户,完成并通过验收改厕60户,其中一体化装配式三格化粪池43户,砖砌式三格化粪池17户,全部按照国标组织施工完成。改厕举措,一是常态化巡查;二是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三是调度机制及承诺制。

(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我镇有东山、练山、新水、里仁、xx5个污水处理管网及终端,目前xx、xx、xx管网及终端运行良好,xx、xx的管网及终端因当时建造标准不高,现处理效果不佳,已申报20xx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三)农村垃圾清扫保洁、“生态美”超市建设。

1、加强对全镇36名保洁员的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0xx年采购300余只垃圾桶,对辖区破旧垃圾桶及时更换;2、在庙首社区新建垃圾分类示范点1处,发放两分类垃圾桶200余个。

3、20xx年庙首镇里仁、东山、新水、xx、练山5家生态美超市累计兑换2217余人次,兑换兑换废弃物12460千克。

(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三线四边”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月、“迎两节环境整治行动”等活动,共动员农户3000余人次,清理了清理生活垃圾1000余吨,清理卫生死角200处,清理小广告500余处。

xx村庄整治,20xx年里仁村栅里xx村、xx村麻家xx村申报xx村整治项目,投入劳动力392人次,拆除无功能建筑13处,约300平米,清理垃圾200多吨;修建到户路500米、石磅200米、停车场2处、池塘护栏110米、围墙75米、绿化花坛4处、公厕1个;安装路灯26盏、健身器材3套;填土方约200立方,卫生改厕7户,目前整治已完成。

1、美丽乡村建设:按要求申报安徽省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示范村和xx村整治项目。

2、xx村改厕:目前已申报了20xx年卫生改厕任务25户。

3、生态美超市:引导全镇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把生态美超市打造成爱心服务和生态保护宣教窗口。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村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现有保洁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行;加强垃圾清理清运设备建设,进一步完镇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十

第十四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当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其管理养护和清扫保洁作业单位为责任人。

(二)居民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其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其所在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人。

(三)集贸市场、停车场和餐饮服务、批发零售、展览展销等场所,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四)公路、铁路、轻轨、地铁及其管理区域,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五)水库、河流、湖泊、塘坝及其界定的周边范围,其经营或者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六)各类建筑工地,其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停建、缓建的工地,其建设单位为责任人。

(七)土地收储、房屋征收范围,其土地收储、房屋征收单位为责任人。

(八)广场、绿地、公园、公益性的文化体育场所,其管理养护单位为责任人。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其单位为责任人。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其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责任方为责任人;没有约定管理责任的,使用人为责任人。

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六条 责任区应当达到下列基本标准: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擅自搭建、加工、经营、堆放、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无粪便、无污水、无污迹,并按照规定清除冰雪。

(三)保持市政、公用、园林、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责任人对在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查处。

第十七条 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书面告知责任人。

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义务。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考评制度,并组织检查。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十九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临街的建筑物上不得擅自插挂、张贴、安装任何物品。

(二)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平台、阳台、外窗等应当保持整洁,无堆放物料,无乱搭建,不得悬挂、张贴、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三)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粉刷、清洗、修饰和修复。

违反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在公共场所、单位庭院、临街建筑设置的雕塑等建筑景观,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的,责任人应当及时修复、粉刷。

第二十一条 道路两侧临街的建筑物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绿化。

第二十二条 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建筑物上设置的交通、通讯、邮政、燃气、给排水、热力、地名、电力、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标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生产加工、摆设摊点、开办集市、维修清洗车辆、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临街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或者摆放物品。

以机动车为工具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生产加工、摆设摊点、开办集市、维修清洗车辆、堆放物料,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交纳占道费。

第二十五条 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本辖区内划定临时设摊经营的区域。临时设摊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候车亭、书报亭、电话亭、监督亭、工作亭、商亭等各类服务亭,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的,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原貌。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悬挂物品。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拆除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到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占道手续。

拆除、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围挡,并保护好树木及市政、公用、环境卫生设施。

在施工中不得泥浆撒漏、污水外流。易于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粉尘污染。建筑施工工地材料、设备和工具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堆放整齐,出入口处应当硬面化铺装,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行驶。

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将场地清理干净,拆除施工设施和各种临时建筑物。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户外广告、商业性牌匾设置及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符合市容规划要求,并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占用土地独立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并按照广告设置版面的总面积予以处罚:面积在十平方米以内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面积超过十平方米(含十平方米)、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面积超过五十平方米(含五十平方米)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对正在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可以依法暂扣其施工工具和设备。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设置商业性牌匾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正在违法设置商业性牌匾的,可以依法暂扣其施工工具和设备。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责令限期撤除;逾期不撤除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商业性牌匾,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做到安全牢固,整洁完好,内容健康,书写规范,无空置,无破损,无污迹和无褪色;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体形式的户外广告显示完整,不得残损;断亮、残损的,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单位牌匾和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容规划要求和专业规范。违反市容规划和专业规范要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

(二)保持整洁美观、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字迹清晰,无破损、无残缺。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公益性广告和公共信息栏,并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楼道内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施上刻画、涂写、喷涂、张贴标语及宣传品、广告。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违法刻画、喷涂、张贴的宣传品、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置景观照明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其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安装景观照明设施。

第三十五条 景观照明责任人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使用安全、整洁美观,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景观照明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景观照明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闭景观照明设施。

第三十六条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整洁和外观良好,车辆容貌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一

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乱丢废电池等实行单独收集的特殊废弃物;

(四)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

(七)有损环境卫生的其它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其中,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装运垃圾乱倒的,可以暂扣运输工具,并要求违反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理后,发还运输工具;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各类码头、船舶应当配备与垃圾、粪便收集量或者产生量相适应且符合设置标准的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

进行码头、船舶装卸作业或者水上航行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或者垃圾、粪便污染水域。

进行水面漂浮物打捞和船舶垃圾、粪便接收作业的,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防止污染水域。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箱(桶),将粪便倒入倒粪站,不得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当在物业公司或者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集市贸易市场的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按照垃圾日产生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集市贸易市场内的摊贩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摊位和经营场地周围的整洁。

第三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封闭围栏、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整洁、完好。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栏,或者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渣土和材料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可以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可以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从事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

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居民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劝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污染环境严重、周围居民意见大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市容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二

关于综合整治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

工作汇报

县综合整治办:

12月3日县优化环境工作会议后,我局深刻领悟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综合整治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工作。为推动县城旅游环境综合治理更好、更快、更深开展,我局在体制上大胆变革、在机制上不断创新、在成效上巩固加强,使我县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重大突破。现将我局综合整治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牟县北依黄河,南接新郑、尉氏,东毗开封,西临郑州。全县由东、西两个城区组成,建成区面积达15.67km,城区人口10.5万余人。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立即召开“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综合整治活动会议,传达县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提升旅游形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动态、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综合整治工作、协调事务和督促检查。

三、明确分工、落实职责

按照工作部署,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根据《中牟县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工作方案》要求,园林局负责对街心花园、道路绿化带、行道树进行综合整治;环卫部门对街道环境卫生、公厕进行综合整治;市政部门负责对道路进行综合整治。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定人、定责,切实做到此项工作事事、时时、处处有人管、有人干。

四、加强落实,全面开展优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始终把“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一)园林局负责街心花园、道路绿化带、行道树的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绿化是我县的薄弱环节,园林局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综合整治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大绿化投入力度,强化城区绿化工作。

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标准,进一步完善青年路、建设路、官渡大街等县城主干道的垃圾中转站、公厕以及垃圾处理场、垃圾填埋场等环卫基础设施。

3、重点落实。一是对城区道路的卫生保洁做到无卫生死角,边角无淤泥、无杂物,杜绝出现垃圾暴露、堆放的现象。二是对城区现有的垃圾箱加强管理。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避免箱内垃圾满溢,保持垃圾箱周边环境的清洁。三是自8月14日开始,建设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城区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清除。共出动人员800余人次,工程机械近50台次,投入专项经费10万余元,清除垃圾4000多立方米。通过这次集中清除活动,有效地改善了城区环境卫生状况。

(三)市政部门负责道路的综合整治工作。我局下属市政所,按照中牟县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区域化管理的框架下,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严管重罚,对市政工程进行了全面维护。

1、对商都大街人行道、荟萃路西段、人民路南段、解放路中段、西环路中段等城市主干道进行升级改造,开工建设万胜路、西二环、滨河路等道路工程。

2、对全县道路进行排查,确保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

3、积极进行县城新、老城区的窨井盖进行改造、更换工作,保证管道畅通,附属物完好。

4、对施工单位遗撒遗漏的行为实行提前排查,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使施工单位拿出书面整改措施办法,从源头上解决,确保路面的清洁。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基层单位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浮于表面。我局提升旅游形象动员大会后,绝大多数单位、部门思想重视,迅速反应,领导班子分工协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但仍有个别单位对提升旅游形象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开展实质的整治工作,停留在喊口号、走过场,等待观望阶段。

(二)工作进度不平衡。各单位、部门均制定了本单位的提升旅游形象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并依据目标任务积极行动,投入人力、财力使辖区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但个别单位由于一些客观困难,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工作的整体进程。

(三)实际困难。我局在整个提升旅游形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主要困难就是资金短缺,比如市政所对全县范围内的下水道进行清淤,需要添置工程器械,缺少资金。而本单位一次拿不出足额资金投入整修工作,因此影响了整个工作进度。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各基层单位领导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清醒认识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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