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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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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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加深对自己经验的理解,发现问题并改进自己的行为。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加入一些逻辑推理和分析,提升文章的说服力和可信度。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我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我区各地干部群众中引发关注,各族干部群众掀起了学习《条例》的热潮,大家纷纷表示,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要认真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4月5日,阿克苏地委中心组举行2017年第四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条例》。“《条例》在自治区去极端化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全疆各地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在为民服务、做实去极端化工作方面走在前、带好头、做好表率。”阿克苏地委书记窦万贵说,认真落实好党政干部讲政策、政法干部讲法律、宗教人士讲教义、科技人员讲科学等工作机制,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引领一级,尽快在阿克苏地区形成人人参与去极端化、人人宣讲去极端化、人人揭批宗教极端思想的工作格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宗委副主任买苏木江·买木尔说,我们要通过“一页纸”宣传、编制“口袋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将《条例》纳入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内容,确保《条例》宣传到位,同时把《条例》列入“政治上靠得住”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对“两面人”和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将《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全过程,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发声亮剑,扎实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

“《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坚持依法治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4月6日,昌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华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宣传系统优势,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条例》家喻户晓,让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增强辨别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条例》明确了‘极端化’的定义,对我们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4月6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文杰说,“作为基层组工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条例》,充分发挥好干部、教师、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活动,用‘苞谷馕’式的语言,深入宣传《条例》。同时,不断完善和推进县、乡、村三级去极端化工作网络,通过在村(组)、社区开展育民工程、惠民工程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多措并举,切实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影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4月6日一大早,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就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赶往康什维尔村召集村民进行宣讲,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的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条例》颁布以前,我们进行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有时干部讲不明白,群众听不明白,工作不好开展。现在有了《条例》,我们开展工作更方便了。今后,我们一定要学好用好《条例》,让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极端化是一个精神毒瘤,须用智慧和韧劲抵御,并去之。

众所周知,通过极端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股势力”惯用的手法。极端思想渗透,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根除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复制繁衍。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各地各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

那么到底什么是极端化?为何通过制定一部法规来遏制和消除它?翻开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1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深化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作为人民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疥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暖味,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通过学习,使每位教职工更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全面地提高了全体教职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意识和教育教学的综合素质。使我校教职工的理想想念得到了进一步坚定,师德师风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人师表的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跨越式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教职工们一致表示,通过学习一定要尽职尽则地做好本职工作,关爱每因为仪位学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做出贡献。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强调,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研究制定反恐怖法实施细则,完善去宗教极端化、互联网管控、打击暴恐音视频等方面立法工作。

我国现行法律对制止宗教极端主义还没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法规对“去极端化”的执法保障作用相对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各地各部门展开“去极端化”执法行动,执法依据多半是地方政府通告或相关政策性文件。这就造成各地掌握的尺度不一样、口径不一致,标准有分歧的局面。

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去宗教极端化执法行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和效率。甚至有些案件的处置结果让群众产生不解或疑惑,成为营造负面社会舆论,发起暴恐事端的口实。

政府部门依职权制订、颁布、实施的政策性文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随机适应性,对政府职权的有效合理行使,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点毋容置疑。但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坐标。以政令或政策性文件替代法律法规,并将这一现状长期维持下去,这不符合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和法治理念。

考虑到去宗教极端化执法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建议自治区立法机关紧紧围绕依法治疆的重大任务,坚持从新疆的实际出发,总结和运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带领新疆各族人民开展反恐维稳、去极端化斗争的成功经验,合理借鉴和引用国内外反恐立法和“去极端化”方面的学术成就,尽快制订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依法有效地开展去宗教极端化执法行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在去宗教极端化工作中,要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去宗教极端化工作的权威性、公众性、强制性,有效打击和铲除宗教极端势力。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坚持依法治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4月6日,昌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华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宣传系统优势,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条例》家喻户晓,让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增强辨别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条例》明确了‘极端化’的定义,对我们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4月6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文杰说,“作为基层组工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条例》,充分发挥好干部、教师、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活动,用‘苞谷馕’式的语言,深入宣传《条例》。同时,不断完善和推进县、乡、村三级去极端化工作网络,通过在村(组)、社区开展育民工程、惠民工程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多措并举,切实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影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4月6日一大早,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就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赶往康什维尔村召集村民进行宣讲,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的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条例》颁布以前,我们进行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有时干部讲不明白,群众听不明白,工作不好开展。现在有了《条例》,我们开展工作更方便了。今后,我们一定要学好用好《条例》,让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连日来,裕民县各单位、乡镇(场)社区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进行全文学习,掀起学习、宣传、热议《条例》的热潮。

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条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裕民县纪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大家一起记笔记、说感受、谈心得。

纪检干部阿依多斯同志学习后深有感触说:“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我要带头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做政治上坚定,品质上优秀,行动上落实的干部,凡是《条例》要求的坚决执行,凡是《条例》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裕民县宣传部、残联、城管大队驻江格斯乡南村工作队与村党支部组织全村党员、工作队员集中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具体内容。

驻村工作队队长李雪梅说:“去极端化工作是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和施行明确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法律依据,我们驻村工作队要全力做好宣传教育,让基层群众远离极端化思想的侵袭。”

团结街社区党支部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组织居民学习《条例》,并就“如何开展好去极端化”展开热烈讨论。各族群众纷纷表示,坚持维护民族团结,不说破坏民族团结的话,不做违反民族团结的事,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裕民县委、政府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要以全面实施《条例》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工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4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阳光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目前,该团各单位按照团党委学习安排,为有效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学习《去极端化条例》热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该团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社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买尼孜拉·伊斯热依里通过学习深有感触的说:“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近日,沙湾县各个社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走访入户到各族居民家宣传《条例》,让各族居民熟知《条例》内容。

在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奎屯路社区,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邀请辖区内各族居民到社区,通过放映幻灯片的形式学习《条例》。

社区干部米克热依•阿布力孜说:“自《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召集居民代表大会学习《条例》。这部《条例》是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我自己要深入学习《条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

不仅如此,奎屯路社区还利用网络等形式来宣传《条例》,社区各族干部在微信群以及朋友圈内积极转发《条例》,大大地增加了《条例》的知晓度。

米克热依•阿布力孜说,《条例》的颁布,就是对社区干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步工作是引导各族居民通过各种形式来学习内容,其次,通过社区道德讲堂、互讲身边民族团结典型事例、评选社区民族团结模范等形式来鼓励广大居民将《条例》真正运用到实践中。

在塔城路社区,社区干部带着《条例》入户走访,挨家挨户宣传《条例》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获得居民纷纷点赞。

塔城路社区居民伯尔祖•托乎提说:“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讲解,我知道了什么是极端化,作为社区居民,我有责任来自觉抵制极端化思想,维护民族团结,积极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广泛宣传让干部群众远离极端思想

连日来,沙湾县各族干部职工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认真学习《条例》,各族干部均表示极端思想毒害性大,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学好记牢《条例》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沙湾县水利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条例》具体内容,并将全面实施《条例》作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水利局宣传干事田依瑾说:“《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我们基层的干部有了底气,作为宣传干部,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部条例,敢于发声亮剑,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珍惜各民族和睦相处和现在的幸福生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团沙湾县委干部通过网络对《条例》进行了学习,系统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引导各族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不被极端思想侵蚀蛊惑,团结一心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团沙湾县委书记哈里达•马纳甫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政治警觉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引领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做政治上坚强,行动上落实的干部,紧密团结各族群众,互相进步互相促进。”

《条例》实施以来,沙湾县委宣传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进行了宣传,并组织宣传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做到入脑入心,全力做好宣传《条例》工作。

沙湾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古丽佳依娜尔•胡玛尔说:“连日来,我们组织宣讲员进农村、入社区、进企业进行《条例》相关内容的宣传,反响很大。作为一名宣传干部,我们积极主动的进行宣传教育,让基层干部和群众远离极端化。”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xxx县xx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在xxx县xx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xxx县xx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xxx县xx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xxx县x乡x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xx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xxx县xx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xxx县xx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xxx县x乡x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xxx县xx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xxx县xx乡农村文化建设,使xxx县xx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总之,只有构建了“去极端化”堡垒,才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和基础,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村民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去极端化”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今年3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从“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在新疆的由来”“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严重践踏人权”等7个方面,系统全面介绍了新疆在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方面的努力。通过学习,感受颇深。现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是切实深化思想认识。白皮书中一系列详实的数据、一件件铁证如山的案件、一个个务实有效的举措,充分彰显了新疆反恐、去极端化是正义的斗争,充分说明了中国政府反对恐怖主义、捍卫促进人权的坚定立场。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建设美好精神家园。
二是准确把握宗教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保障正常宗教需求。加强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培训。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和传播渗透的土壤。要高举法治旗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管什么人,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对法律的信仰,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自觉依法办事。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是人类文明的公敌,也是国际社会共同的敌人。我们要始终坚持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领各项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丝毫放松。要坚持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行之有效的反恐维稳措施,健全社会管控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在补短板、利长效上下功夫,确保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要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扎实推进“去极端化”,继续揭批“双泛”思想和“两面人”,彻底铲除“三股势力”滋生的土壤,让社会稳定成为常态,让暴恐频发成为历史,让分裂势力横行霸道成为历史,让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的时代成为历史。
四是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推进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营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环境。尊重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反对一切危害民族团结的言行。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英吉沙县芒辛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英吉沙县芒辛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英吉沙县芒辛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英吉沙县芒辛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英吉沙县芒辛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英吉沙县芒辛乡农村文化建设,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总之,只有构建了“去极端化”堡垒,才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和基础,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村民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去极端化”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连日来,尉犁县团结乡各村(社区)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充分利用冬闲及周末中小学生返乡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引领现代文化 去除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抵制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思想。

11月20日,乡机关组织干部群众50余人于二楼会议室开展“去极端化”专题讲座,讲座以《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实质和危害》为主题,重点围绕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特征、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等方面的内容,采取集中讲解和与干部职工互动的方式进行,使与会人员进一步充分理解讲述的内容, 增强了对非法宗教活动危害性的认识。

12月8日,富强社区组织群众居民30余人开展去极端化趣味活动,通过顶乒乓球、“桃花朵朵开”系列活动,使群众居民充分认识到团结一心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12月12日,南门社区通过开展“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为主题的冬季长跑运动,各族群众参与其中,感受体育的激情,享受运动的快乐,提高民族团结的意识。

12月16日,东海子村组织农民群众60余人,以开展宣讲、文娱活动等方式,以农民自编自演的“去极端化”小品为开场,进行了文体活动竞赛。西海子村通过给居民发放“去极端化”小品光盘10张、书籍60余本,使农民群众在农闲之际充实精神食粮。

12月17日,团结新村组织农民群众30余人开展法制教育,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门针对劳务法,合同的履约等方面对农民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农民群众在懂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去极端化”活动,共建和谐、稳定尉犁。

参加长跑比赛的南门社区居民热依拉高兴地告诉笔者:“这样的活动好,通过跑步,我和邻居朱丽婷的感情更深了,关系也更好了,热斯亚克西!”该乡乡机关干部阿依先木卡德尔表示,一定要坚决反对极端势力,努力做一个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人。

据了解,尉犁县乡镇通过积极开展各类农村文化活动暨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加强了宣传文化阵地、让群众文化主动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历史责任,争得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我校是一所全部维吾尔族学生的初级中学,今年以来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狠抓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始终把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民 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现有947名学生,其中团员556名,少先队员105名,155名教职工,党员55名,23个教学班,其中双语班9个,普通班14个。多年来,我校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民族团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思想,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认同”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团结意识,共谱民族团结之曲,共唱民族团结之歌,民族团结之花在我校处处开放。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专项部署落实。根据《伽师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

了各创建阶段的工作任务,从宣传动员、活动开展、督查落实、组织申报、自查整改等多方面明确了整个活动的职责分工,为创建工作的稳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发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的作用,丰富教育内涵。

1、充分利用民族教材。学校按照教育局统一安排,在一、二、三年级开设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每周2课时,由专职的7名教师负责授课,在保证师资、教材、课时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发挥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2、在教学内容上主要以遵守纪律、“三维两反”、民族和宗教政策、“五观”、无神论、爱国主义、文明道德行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内容为主。

3、学科教学注重渗透,校教导处每学期都制定了详细的学期工作计划,把“五观”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于每个学科之中,教学中要求老师将民族团结、精神文明溶入课堂中,时时渗透对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教育学生稳定压倒一切,使学生从小就了解新疆的发展史,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使他们从小就知道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四)、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提升教育成效。

教活动。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反对迷信、反对宗教,为保卫边疆、建设边疆贡献自己的力量。

2、每学期校教导处还安排了“民族团结”为主题班会课,要求班主任详细备课,用事实讲政策,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谈想法、谈感想,通过写心得体会表达他们对民族团结的期望和展望。

3、举行“民族团结”板报、墙报展和“民族团结”演讲、知识竞赛,五月是民族教育月,我校每年五月团委、少先队都要举行板报墙报展,举行全校间的知识竞赛、汉语演讲,使他们通过这些直观生动的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落到实处。

4、组织师生学习观看近年来涌现出的如王艳娜、艾尼居买、阿里木哈力克、刘国忠等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通过先进人物的精神教育我们下一代,使他们真正明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5、开展家长教育活动。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增强家长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力度,拓宽民族团结教育范围。

6、开展民族团结交朋友活动。要求每一位教职工都要有一名汉族朋友、邻里之间互相帮助,要求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与驻地的.汉族农民子女交朋友,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使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

7、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以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

(五)、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反对分裂、反渗透工作。

1、学校团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加强民族团结、共建美好伽师”签字宣讲活动,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崇尚科学、远离宗教”千人签名宣誓仪式,师生在横幅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进行了庄严的宣誓,增强师生学习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远离宗教思想的意识,使师生不信教、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散布宗教极端思想、不着奇装异服。

2、开展了“一反两讲”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邀请了乡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对学生进行了法制培训教育,通过去年发生“4.23”、“6.26”事件,今年发生的“3.01”、“4.30”、“5.22”事件,揭批暴力反对分子的罪恶行径,向师生讲明了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要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坚决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3、深入开展了感恩教育活动。主要以党对新疆的巨大关怀,对口援疆省市的无私援助,学生享受到的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政策等惠民政策,从新农村的建设,水、电、路、住房条件的改善等方面宣传教育,主要通过演讲比赛、文艺表演、主题班队会等活动,激发学生对党的感恩之情,对祖国的感恩之心和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快乐生活的幸福感和自豪感。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唱响红歌,引导学生继承优秀文化,激发爱祖国、爱新疆、爱家乡的情怀,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5、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这种与家长沟通的方式做家长的工作,告诉家长:“我们的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为什么不能参加宗教活动”。我们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和配合。

(六)、积极开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活动。

坚持每学期开展关于反对民族分裂、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主题班会,让学生始终明白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祖国,维护民族团结要做到“三个尊重”,即:学会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人心。针对近期发生的暴恐案件,积极组织各年级组进行了讨论、座谈,每位老师都撰写了心得体会。{去极端化工作总结}.

通过一系列的长期性的活动开展,使我校民族团结蔚然成风,学校全体师生增长了民族知识,提高了民族意识,融洽了民族氛围,对我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和风俗习惯有了了解。广大师生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全校师生中形成了人人讲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2017去极端化工作总结}.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师生们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寓教于乐,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一如继往地将民族团结教育推向深入,为新疆的稳定和发展、为新疆的民族团结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极端化是指一个个人或群体在观念、行为上偏离了正常范畴,采取一种过激和极端的态度和行为。在当今社会,极端主义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作为年轻人,我们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抵制极端化思想的蔓延。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参与抵制极端化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极端化的危害(200字)

我们之所以要抵制极端化,是因为极端化会带来巨大的危害。首先,极端化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极端化思想的传播容易导致社会冲突和暴力事件的上升,给人们的生活和平安带来不确定因素。其次,极端化攻击了个体的理性思考能力。极端思维容易使人陷入偏见和偏激的情绪中,削弱了人们客观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导致人们对多元观点的抵制和排斥。

第三段:抵制极端化的重要性(200字)

抵制极端化思想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至关重要。首先,我们是时代的创造者和接班人,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如果我们自己也被极端化思想所左右,那么我们将无法带给社会正向的改变和进步。其次,抵制极端化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坚守科学、理性和包容的立场,积极传播正能量,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和进步。

第四段:参与抵制极端化的体会(300字)

我曾积极参与过一些抵制极端化的活动,同时也从中获得了很多的收获和体会。首先,我学会了理性思考和审视信息的能力。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要懂得分辨真假信息,辨别极端观点和过激言论的真实意图。其次,我了解到包容和尊重是抵制极端化的重要手段。通过与不同观点的人交流,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立场和背景,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观点,并经过理性的讨论和辩论去寻求共识。最后,我发现个人行动的力量是巨大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去传播善意和友善,让身边的人更加理性、包容和宽容。

第五段:总结(300字)

在抵制极端化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极端化是极为危险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个体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抵制极端化思想的传播,积极参与建设一个包容、友善和和谐的社会。通过理性思考、尊重他人和积极传播善意,我们可以成为社会的正能量,影响他人,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总而言之,抵制极端化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年轻人应该承担的一份重要的使命。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根据尉犁县召开深入开展“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会议,尉犁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落实学习,现将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计划汇报如下:

尉犁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20xx年稳定工作总目标: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工作指导。我局领导要求在路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紧密联合驻村工作组的同志,扎实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基层“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

我局领导在办公室例会中向干部职工传达了县“去极端化”工作会议及前期我县“去极端化”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我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会上要求干部职工集中力量研究问题,通过观摩、会议交流发言,认真将“去极端化”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的工作当中,并且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抓好工作落实。

我局“访惠聚”工作组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挥现代文化引领作用,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为“去极端化”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积极努力着。“访惠聚”驻村工作组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揭露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文件精神。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我局领导指导基层干部认真落实联系清真寺和爱国宗教人士制度,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作为新疆工作的干部职工,深知社会稳定工作意义极其重大。新疆反恐怖斗争已进入比以往更加复杂、更加尖锐激烈的新阶段。这是一场历史的较量。我局干部职工要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上主动进攻,切实把着眼点和着力点转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

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20xx年3月23日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极端化是一种思想和行为的偏激化现象,它往往导致激进主义、恐怖主义等极端行为的产生。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每个个体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预防和制止极端化的发生。以下是我在参与防极端化工作中总结出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根源是防范极端化的关键。极端化往往是源于个体或群体内部对社会现象的不满和不理解。了解这些不满和不理解的根源,才能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持续的贫困和不公平现象常常成为年轻人选择加入激进组织的原因。因此,我们应该注重解决社会矛盾和不公平问题,为每个个体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其次,加强教育宣传是防止极端化的重要手段。教育是预防极端化行为的关键所在。我们应该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我们还应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普及对于极端化的认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极端化的危害和后果。例如,在学校中可以组织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世界,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极端化往往发生在孤立的环境中,因此建立一个开放、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非常重要。这样可以让个体更广泛地了解不同的观点和思想,并从中寻找平衡。比如,组织一些社区活动、社团、俱乐部等非正式的交流平台,鼓励人们积极参与。通过多种多样的社会互动,人们可以更好地沟通交流,相互理解,避免陷入狭隘的思维和行为。

第四,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对于预防和解决极端化问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心理健康问题往往使个人容易受到极端思想的影响和操纵。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人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的心理抵抗力和应对能力。同时,对于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人群,我们也要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摆脱极端思想的诱惑。

最后,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预防极端化的重要工具。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打击激进组织和恐怖主义活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除了完善法律体系,我们还应该加强对社会舆论的监控和引导,避免极端言论的扩散和影响。只有通过加强执法和监督,才能将极端化行为和思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证社会的稳定。

在防极端化的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尽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了解根源、加强教育宣传、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和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我们可以共同努力,预防和制止极端化行为的发生,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而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极端化的思想和行为也会随之而生,给社会和个人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在此,本文谈谈我对极端化的心得体会。

一、极端化的概念和危害

极端化的概念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某些人的思想和行为趋向于极端。比如,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等极端化行为时有发生。而这些极端化行为不仅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经济的不发达。同时,极端化思想和行为还容易破坏个人的心理健康和安全感,导致人们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二、极端化的原因和形式

很多人都在思考极端化存在的原因。从我的角度来说,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信仰问题、族群矛盾等都可能成为极端化的产生因素。除此之外,在一些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贫富差距的扩大、法治不完善等也可成为极端化的滋生处。至于极端化的形式,当然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某些暴力组织,恐怖主义组织,或者是某些“自杀式”的爆炸行为等等。

三、极端化的应对方式

在面对极端化行为的时候,我们应该力求遵循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制定出有效的方案,并采取长远的措施来和它对抗。在这个过程中,群众的教育和宣传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大众的力量会从根本上消灭怨恨和仇恨的情绪。而在政府处理极端化问题的过程中,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也是需要特别重视的。

四、极端化对个人恐惧感的打击

极端化行为的发生,往往会带来巨大的恐惧感和心理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时会面临两难的状况:一方面,社会环境的恐怖和分裂会让没有相应心理素质的人感到恐惧;另一方面,一些极端化者,因为一直处于极端化环境的刺激中,其心理健康也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在面对极端化行为的时候,保持心理平衡和淡定很重要。

五、极端化对全社会的负面影响

极端化行为的存在,必定会对全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经济和社会的安全都会造成威胁,对很多个人的生命健康都会造成威胁,对未来的发展也会带来潜在的难题。因此,要打击极端化,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和资源,还需要一份乐观的心态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去克服险境和挑战,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措施,保障社会的安全和幸福。

总之,极端化的存在,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都是不可承受的负担。我们需要尽早察觉它的存在,积极采取行动,向它的根源发起反击,加强经济文化交流和人民间的交流,增强人民的文化自觉和对生命的健康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谋求和谐、稳定、发展的新时代。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五

为深入揭批“”的反动本质,使拜什艾日克镇中学全体师生彻底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真实面目,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工作部署安排,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实施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去极端化”心得体会如下:

一、以活动推动行动

我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抓手,以践行“新疆精神”为着力点,倡导科学文明、包容开放、敢于创新,反对愚昧落后、封闭保守、不思进取;倡导“我能行”的主体认识,以“四个认同”及自治区、地区、县委《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若干指导意见》,统一共识,主动开展升国旗宣誓活动、“爱祖国爱家乡”双语演讲比赛活动、“去极端化”千人签字等一系列活动,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引领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自觉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不断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求发展、谋富裕、盼和谐、思稳定成为全县师生的共同梦想。

二、以学习推到愚昧

中,渗透到师生日常生活工作之中,内化为师生群体认识,外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筑牢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防线,把“去极端化”中的生动故事和强大声势大力宣传,在全校形成对宗教极端化和暴恐分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坚决打赢“去极端化”的人民战争。

三、以鲜明营造氛围

我校根据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切实落实方案要求,明确具体任务标准,抓紧为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活动第二阶段营造校园德育氛围。我校充分利用教育局公众微信、qq群、校园广播、简报、橱窗、校刊、校报、电子屏、黑板报、升国旗仪式、团队活动、父母学校、道德讲堂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去极端化”活动的重要目的及深远意义,切实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下一阶段努力方向

我校要紧紧围绕“去极端化”教育这一主题,通过召开教职工和学生大会、教职工座谈会、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主题教育等方法,深入开展大讨论、大揭批活动。深刻揭露乌鲁木齐“4〃30”、“5〃22”、莎车“7〃28”、墨玉“8〃1”、轮台“9〃21”等事件真相,揭批声讨境内外“”的险恶用心和反动本质,并成立宣教队,定时定期在全校开展宣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的优良局面。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六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思想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企图达到其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从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和现实表现来看,它不属于宗教范畴的问题,而是纯粹的政治问题。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断制造暴恐活动,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极端化宗教思想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的外衣,不断制造恐怖破坏活动,成为新疆社会稳定最现实、最直接的严重危害。这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擦亮眼睛,痛下决心,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我们要从严治理“三非”,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营造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氛围。

在这场全民反恐的战役中,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旁观者,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危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股祸水和寄生在宗教上的一颗毒瘤,我们与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是不容否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_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七

今年是第32个民族团结月,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近期校领导组织我校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学习,我院领导又组织全院教师进行了专题学习。本次民族团结专题学习使我们对国际形势、国家政策和新疆民族团结现状以及新疆的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对于提高每一位教职工的政治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进入改革发展稳定新时期新阶段的新疆,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愈加凸显。3月1日昆明火车站发生了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不久在乌市火车南站发生了“4.30”暴恐事件, 在公园北街发生了“5.22”事件,认真审视这些暴恐案件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策动暴行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根子就是民族分裂主义,其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他们惯用的伎俩就是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利用群众朴素的民族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散布极端宗教思想,企图引起仇恨情绪,形成民族对立。

新疆的民族团结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加紧迫。深入开展“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去极端化”,努力破解宗教管理难题。要深入揭批“三股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使广大信教群众正确掌握民族风俗习惯、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

民族团结必须从我们每个人做起,民族团结不是哪一个民族的事情,不是某个群体、某个个人的事情,是我们每一位新疆民众的事。这要求每一个人从我做起,我们每个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每个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每个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民族团结才会有坚实的基础,暴恐份子破坏民族团结的企图就永远不会得逞。

那么我们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呢?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求同存异。

不同民族的同胞有不同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首先,我们要本着尊重的态度,去对待有宗教信仰、不同宗教信仰、不同语言的同胞们。记得在马来西亚,华人导游信仰信仰佛教,他的妻子信仰伊斯兰教,信仰佛教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夫妻可以朝夕和睦共处。我们有信仰和没信仰、不同民族的同事也应该和睦共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将自己的具体行动贯彻到日常生活的每一天。

第二、将小爱转变为大爱,在日常生活中讲求自律。

我们在自己的工作单位、熟悉的环境一般都可以做到和各民族同事和平共处,可是离开了我们熟悉的环境,我们是否依然如此?比如在公交车上、其它公共场合我们是否都可以做到给不同于自己民族的老人让座?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必须自律。什么是自律?离开监督的自我约束行为才是真正的自律。我认为贯彻民族团结要求我们每一位做到自律。我认为人和人之间、民族和民族之间的相处都是一些小事情,但恰恰是一些小事情会影响到民族感情、民族团结,小事情做不好易引起民族隔阂。因此,作为一名新疆人,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将民族团结的行为落到实处,而不是喊口号。

第三、防御极端宗教对高校的渗透。

我们作为教师,教书育人是我们的使命,在平时教学中我们要从思想上正确地引导学生,树立正面形象,灌输正能量。新时期,新疆非法宗教活动趋势:非法宗教活动出现由重点地区和乡镇向非重点地区和乡镇转移的苗头。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呈低龄化和妇女化倾向。作为老师,我们要防御极端宗教对校园的渗透,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政治警觉性,既不能神经过敏,将其无限扩大化,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视为异己力量,也不能对极端宗教渗透的消极影响视而不见或放任自流。无神论和宗教信仰者在思想信仰上存在差异,不能片面强调这种差异而忽视和抹杀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一致。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始终坚持国家认同。

最后,我想说: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我们要对党和政府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保持长治久安怀有坚定的信心。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生命安全,在街上随处可见武警、警察。幼儿园门口、学校门口每天都有很多警察和武警执勤把守。暴恐份子的邪恶野心是实现不了的,自古邪不压正。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正是全球恐怖主义及宗教极端思想泛滥的时代,对此我们不必感到惊恐,还是要尽量理性地坦然面对。我深信时间终会改变一切,邪恶战胜不了正义,任何企图将新疆从我们祖国版图上分裂出去的梦想终将会破灭,任何与人民为敌、与党和政府为敌的斗争都不可能赢得胜利。我作为一名生在新疆长在新疆的新疆人,对新疆这些年的快速发展、自己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直感到欣喜,也对我们新疆的未来持有乐观的态度和信心: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新疆的形势会逐渐好起来,我们的新疆依然是美丽的新疆。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八

我校在1月15日至1月19日期间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开展“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的大培训,大宣讲,大活动。!本人积极参加了校内“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的大培训,大宣讲,大活动。多次聆听了关于‘关于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专题讲座,个人也通过报纸、互联网学习了关于“去宗教极端化”的相关文件、报告。研读材料、聆听专家讲座、参与讨论交流,实录视频观看,使我受益匪浅,感慨万千。现谈点体会:

通过大讲台,实录视频,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清醒地认识到:“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在这场全民反恐的战役中,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旁观者,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危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股祸水和寄生在宗教上的一颗毒瘤,我们与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是不容否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恐怖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作为一名新疆教育工作者,我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新疆的团结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作为教师必须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的利益不容侵害。暴力恐怖分子不仅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也是人人喊打的世界公敌。对于这一小撮丧尽天良、惨无人道的暴力恐怖分子,我们一定要从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高举法律的旗帜,毫不手软、迎头痛击,现在的新疆正处在现代文明高速发展的时期,科学发展也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我们坚决不能允许宗教极端分子打着宗教的幌子,破坏我们已经拥有和正在发展的世俗化、现代化的生活。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三股势力”千方百计把触角伸向学校,向学校进行渗透。教师是教育的主体,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和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因此在涉及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教师要认清事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的凶残面目,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险恶用心和罪恶本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会帮助学生及时识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到学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图谋,自觉抵制宗教的渗透和宗教的影响,让学生加强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自觉抵御渗透。认真学习“一反两讲”新疆“三史”“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马克思主义“五观”强化“小学生不能信仰宗教”的思想意识,清除“三股势力”所散布的各种错误、反动观念,以更高、更严的政治标准要求自己。引导学生并以身作则,并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擦亮眼睛,痛下决心,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作为教师要做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模范。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新疆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我们每一位当代青少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努力做到坚持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校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清醒认识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重要性,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

今天的新疆大地上,改革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的共识日益深入人心,面对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的侵害,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统一的犯罪,要敢亮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要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檫亮眼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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