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集体协商心得体会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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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集体协商心得体会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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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更好地理解和总结我们所学所得。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细节和事例的描写,以增加文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下面是一些以切身经历和真实感悟为基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一

乙方:*****工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和《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协商双方经过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本市、本行业其它相关因素,参照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形成以下协议:

1、按照我公司******年职代会确定的******万元利润指标,本着企业效益与职工工资收入同步增长的原则,完成利润指标,本年度从业职工工资总额达到******万元,增长****%,从业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元,增长****%;完不成利润指标,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按比例递减。

2、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为每月****元。

3、企业目前从业职工人数为****人。

第二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或天津市有关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较大;

3、因外部条件造成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第三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及濒临破产;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第四条企业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

第五条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必须承担责任。

企业方违反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方违反本协议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且应纠正违法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第六条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天津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份(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正本甲乙双方各一份,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正、副本各一份。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企业首席代表签名:职工首席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企业工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二

集体协商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一系列成功的集体协商案例,这不仅为劳动者维权树立了榜样,也推动了劳资双方良性协商的发展。本文将从十大集体协商案例中总结心得体会,探讨如何推动和改善职工集体协商的全过程。

段落二:集体协商案例体会

首先,案例中提到了组建职工代表会议的重要性。职工代表会议是集体协商的基础,它旨在聚集劳动者的诉求和利益,增强集体行动能力。通过案例,我们明白了成立职工代表会议要遵循选举产生的原则,保证代表的公正性和代表意愿的真实性。

其次,集体协商应注重信息共享和透明度。案例中提到的签订和公布集体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确保雇主与劳动者之间信息对等和权益保障。因此,集体协商必须充分保障劳动者获取信息的权利,确保雇主提供真实、准确、详尽的信息。

第三,协商过程中需要注重平等和民主原则。作为一种协商过程,集体协商应该是平等、自愿和友好的。案例中的一些成功经验提示我们,协商的过程中,应确保双方代表的公正性,保证各方发言的平等性,尊重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集体协商结果。

第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需要各方通力合作。案例中涉及的劳资双方共同摒弃对抗心态,以合作和谐的心态参与集体协商,并达成双赢的谈判结果。这种合作关系的建立需要各方摒弃偏见和成见,理解和尊重对方的利益和需求。

第五,集体协商的过程应加强监督和追踪。案例显示,监督和追踪是确保集体协商效果的重要环节。通过监督和追踪,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协商中的不足和问题,确保集体协商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段落三:集体协商案例的启示

以上案例让我们看到了集体协商的光明前景。它提醒我们,集体协商不仅仅是一种维权的方式,更是劳资双方建立良好劳动关系的桥梁。通过集体协商,劳动者能够获得更好的薪酬待遇、劳动条件改善和权益保障,而雇主也能以更合理的成本管理和激励劳动者,提高企业的持续竞争力。

段落四:改进集体协商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改善职工集体协商,我们应该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引导和规范,明确集体协商的目标和途径。其次,加强对职工代表会议的培训和引导,确保其代表性和代表意愿。第三,促进信息的共享和透明,确保劳动者获得及时、准确的信息。第四,加强协商能力培养,提高劳动者和雇主的协商技巧和沟通能力。最后,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协商结果得到有效实施。

段落五:总结

集体协商是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工具。通过十大集体协商案例的分析和总结,我们深刻认识到集体协商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和促进劳资双方良性协商具有重要意义。将集体协商落实到实处,需要职工和雇主共同努力,加强协商意识和能力。只有通过共同合作和平等协商,才能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三

xx公司成立于20xx年3月,现有员工200余人。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等产品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有xx等。

我工会从20xx年开始,严格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在市总工会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工资集体协商流程指南》的要求,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了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运行机制,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先后被评为xx等荣誉称号。现将我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

1、营造氛围,民主协商

首先统一思想认识。争取公司领导支持;将我市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及时传达,让工会人员熟知。要求企业工会干部对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依据以及各个流程环节清楚明白,同时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其次成立协商指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并设立了1名宣传员、2名指导员,具体负责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在厂务公开栏、各分厂报亭等设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栏,同时通过职工意见箱、网上留言、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收集职工对于工资薪酬的意见,为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奠定了良好群众基础。

2、规范程序、合理操作

依照《工资集体协商流程指南》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履行各个程序,保证了资集体协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第一、公开选举协商代表。职工方通过每年底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出7名职工代表,由工会主席任首席代表;企业行政方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7名代表组成,董事长任行政方首席代表。

第二,工会先行主动要约。依照市总工会、人社局、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精神,我们坚持每年的10月中旬由工会主动向行政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第三、充分调查做好准备。通过发放职工问卷调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确定协商重点,及时与行政方沟通。

第四、合作共赢、正式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坚持民主、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行政方与工会方协商,尽可能达成协议草案。对协商中有争议的问题,相互体谅、合作共赢,最大程度上体现双方共同利益。

第五、严格按程序审议审查。工资集体协议书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职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审议通过,并提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最后向全体职工公布。同时指定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行政方沟通。

(二)“八大”配套机制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仅单纯的靠工资协商机制很难保证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难以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顺利进行,建立了完善的配套机制。

1、职工福利分配机制:今年福利发放在每季度、中秋、春节各发放一次,三八妇女节为女职工发放一次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了清明、端午、高温费等福利项目。实行“住宿、就餐、洗澡、查体”培训全部免费的福利制度。

2、分配调节机制:根据公司效益结合物价指数,公司分阶段为员工加薪,调节收入,去年2月、10月和今年2月份已先后三次为职工加薪,工资增幅达到17%以上。

3、健康体检机制: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职业病查体,对特殊工种惊醒严格全面体检。

4、帮扶机制:为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公司每年都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工作,是每一位员工不在鲁源的团队中掉队。

5、文化娱乐机制:公司每年五一“职工运功会”;5月中旬在林海博览园举行员工拓展训练。十一组织旅游活动,每年举行元旦、春节联欢晚会。

6、生活补助机制:本年度为职工增加生活补助,每月咳嗽黾50元。职工的生活标准已由150元每人每月增加到200元/人/月。职工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7、住宿改善机制:为职工改善住宿条件:公司免费住宿,并且今年为住宿员工更换了衣柜衣橱;在宿舍统一安装了无线w-lan上网设备,为员工工作和学习提供了诸多保障。

8、培训机制:每年组织职工进行文化、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年都后组织 “企业文化”、“法律知识”、“安全标准化”、“消防演练”、“现场管理”、“公司礼仪”等各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效果:

(一)取得的成效: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中的核心机制,职工和企业都从中受益,但最终的受益者还是企业本身。我们通过开展了3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充分体会到了职工受益为企业跨跃发展带来的强劲动力。

一是通过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我公司自从实行了工资协商机制,最具体的体现是人员流失率逐步下降,并且我公司现在根本不存在“招工难、用工荒”问题。

二是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益得到了充分实现,大大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年来公司各个层次先后提合理化建议100余条,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员工的收入。

三是以人为本,营造了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公司一直秉承“让每一位员工无后顾之忧”的管理理念,工资集体协商体现了以人为本,职工工资每年增幅达到17%以上,各方面福利待遇也得到明显提高。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增加的职工的工资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职工的生活问题,在20xx年度职工满意调查中,满意率达到99%,由此员工的归属感可见一斑!

(二)推行过程中的阻力及存在的问题

1、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中,一开始公司部分领导的重视不足,推行工作比较缓慢,但经过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学习,公司领导开始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并且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公司确实从协商中受益,所以现在工资集体协商行政方十分重视!

2、在开始推行及推行过程中员工心理有畏惧心理,不敢和行政方谈要求,提条件,但经过工会宣传员及指导员做思想工作、讲政策,是它们打消顾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与资方达到共赢!

3、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职工期望要求的不断提高,需从突出协商重点、健全工资协商台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提高协商水平等方面努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和维护好企业与职工的现实和长远利益。

三、改进措施

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同时,牢固树立“工资协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这一意识,结合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工资协商,合理确定协商重点,做到每年有目标,每年有重点,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

2、注重质量,不断提高工资协商工作水平。一是提高协商方法和技巧。重点加强对公司职工代表协商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和培训,结合实际,在协商中既要敢于谈,又要善于谈,有理有据地提出可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要求。二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协商内容紧密结合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问题,努力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其他兄弟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深知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会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协商机制,不断探索协商的有效形式,以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发展,以公司发展实现员工权益的最大化,将企业与员工的互利共赢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四

工业园区总工会下设机关工会1个,有会员25名。截止7月底莲花和新庄片区共有企业38户,共有职工1835人,其中百人以上企业5户,共有职工644人,工会会员632人;25人以上企业有7户,共有工会会员263人,已建工会委员会企业18户,有会员992人。现按要求将20xx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在市、县总工会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按照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体部署,工业园区总工会把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遵循“以园立片、以片树点、以点带面、以面促园”的工作思路在新庄莲花片区以华宁雅升食品有限公司、华宁康宏球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蓝天重工有限公司、上海电气云南有限公司、中复连众(玉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华宁长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此项工作。为确保集体协商合同的认真履行,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制度。在20xx-20xx年度应签订集体协商合同的企业成立集体协商合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华宁县工业园区总工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云南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通过多次进行走访摸底调查、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使广大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有了初步了解,集体协商的意识明显提高,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形成共识,稳步推进

工业园区总工会在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与企业方进行沟通协调,就企业的.劳动定额、工价和特殊工作情况下工资标准及支付、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支付办法,年度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以及行业、企业的最低工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分析,为开展集体协商做了充分准备。应签订集体协商合同的企业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为基本出发点;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为基本准则;以实现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最大化为落脚点,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各项工作措施。

二、存在的困难

(一)对协商的重要意义认识模糊,存在不愿谈的现象。企业工会干部、广大职工、经营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

(二)协商能力和水平有限,存在不会谈的现象。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自身素质不高,对协商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熟悉,对协商的方法和程序不了解,没有经过一定的培训。

(三)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是企业的雇员,存在不敢谈的现象。

(四)劳动关系短期化,工人劳动所得的期望值偏高,工人队伍流动性较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一)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大意义,使企业工会干部、职工和经营者认识到协商对自己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是多方共赢的重要载体,从而自觉自愿地开展协商。

(二)进一步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不断增强协商的实效性。

(三)进一步明确工会职能,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作用。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段:引言(200字)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公司举办的集体协商培训。这次培训旨在加强我们员工的协商能力,提高团队协作效率。通过三天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集体协商的重要性,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与技巧。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论学习(200字)

在培训的第一天,我们进行了关于集体协商的理论学习。通过课堂上的讲解和案例分析,我明白了集体协商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集体协商不仅能够提高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还能够增强员工对工作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另外,我们还学习到了一些协商的基本原则和技巧,如互相尊重,共同决策等。这些理论知识对我们进行集体协商时起到了指导作用。

第三段:实践演练(200字)

第二天,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团队活动和实践演练。通过分组讨论和角色扮演,我们模拟了一些真实的协商场景。这些活动不仅锻炼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还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了集体协商的实际操作。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如缺乏耐心和缺乏对他人观点的尊重。通过与同事们的深入交流,我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学会了更好地倾听和协商。这次实践演练让我更加理解了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第四段:团队建设(200字)

在培训的最后一天,我们进行了一次团队建设活动。通过合作完成一项任务,我们深化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增进了团队的凝聚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共同解决问题。通过相互协商和配合,我们最终取得了成功。这次团队建设活动让我意识到,集体协商不仅能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还能够提高团队的整体效能。

第五段:培训总结(200字)

通过这次集体协商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价值。集体协商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增强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通过学习协商的理论知识和参与实践,我取得了一些实际的成果。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团队合作和协商解决问题的能力。我相信,只有通过集体协商,我们才能够实现个人与团队的共同发展,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通过这次公司集体协商培训,我深切体会到了集体协商对于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这不仅是一个个人能力的提升,更是一个团队的发展和壮大。通过理论学习、实践演练和团队建设,我逐渐掌握了一些协商和沟通的技巧,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提高了自己的协作能力。我坚信,只有通过集体协商,我们才能够实现个人与团队的共同发展,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适用本条例。

区县以下的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参照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方与职工方依法就工资、福利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议,是指企业方与职工方经集体协商专门就工资、福利等事项签订的的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 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积极推动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组织建设,对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

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可以从熟悉劳动工资、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人员中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推进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第七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组织推荐,并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一级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企业女职工人数达到本企业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至少有一名女职工协商代表。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

协商代表出缺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进行补选。

第八条 协商双方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方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工会主席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负责人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推举产生。

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人员代理。

第九条 协商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一般应当对等,每方三人至七人,不得相互兼任。协商代表的任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第十条 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聘请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等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顾问。

第十一条 协商代表应当真实反映和代表本方的意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协商意见;

(二)收集、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四)监督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手段干扰工资集体协商,影响协商结果。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为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应协商代表要求提供与协商相关的资料。

双方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视为正常劳动。

第十四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任期内,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确因工作需要变更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的意见,并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五条 协商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记录员应当保持中立、公正,为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章 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第十六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应当采用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向对方提交协商意向书,提出协商的主要内容、时间等。

接受协商意向书的一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商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

第十八条 在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召开的五个工作日前,双方各自向对方提供协商方案以及与协商方案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第十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首次会议由提出协商意向一方的首席代表主持。

第二十条 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审议。

第二十一条 双方协商代表就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协商一致后,根据授权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工资集体协议文本由企业方制作,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二条 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双方当事人经多次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并可以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协调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争议。

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第二十三条 企业方和职工方就下列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三)工资支付办法;

(四)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五)职工奖励办法;

(六)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

(七)福利待遇;

(八)加班加点工资、医疗期待遇、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九)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待遇;

(十)其他有关事项。

前款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作为企业规章制度,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四条 协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第二十五条 双方协商确定工资等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以下列因素作为协商基础:

(一)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

(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

(三)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四)同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和上年度人均劳动报酬。

第五章 工资集体协议

第二十六条 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应当包括协商主体、协议内容、协议期限、变更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

工资集体协议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将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和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行政部门对工资集体协议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提出,要求双方再行协商。

第二十八条 工资集体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另一方拒绝协商或者拖延答复的;

(二)不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三)企业不向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的;

(四)阻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

第三十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正当理由降低协商代表工资、福利待遇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补发其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协商代表不同意恢复工作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违反本条例规定,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可以参照本条例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七

工资集体协商指的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于当前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对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

主要做法:

1、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共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商程序。

4、突出协商重点,注重协商成效。

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刚性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系统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门法律法规。

2、协商主体地位不对等。工资集体协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老板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窘境。

3、协商程序不够规范。

4、履约监督不够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

1、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层次。国家应积极推动集体合同法和工资法的出台,同时修改工会法,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另外,国家应加快研究和制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工资等劳动基准立法,有效遏制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依据。

2、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在我国劳资力量相对失衡的情况下,国家在制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时,要把选择性的规定变为强制性的规定。明确有关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等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协商主体行为。对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并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应的处罚权。

3、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时,既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原则性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工资协商怎么操作、如何要约和应约、怎样提供企业的.真实信息,协商中的争议如何解决,协议如何生效,职工代表的履约监督、具体的法律责任等,细化程序,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赋予职工敢于进行协商的“尚方宝剑”。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更多需要靠政府主导力量来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引导双方用协商而不是冲突的方式来进行劳资对话。

1、构建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各级党政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去推动落实。要把职工的收入增长机制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任务之中,实现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地方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人均生产总值的增速相适应。要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动、保障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工作有实施方案,有联动配合,有节点考核,整合有关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合理编制并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管理岗位的需求,以市场合理区间浮动的企业人工成本为基准,合理确定劳动力市场的真实价格,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定期合理编制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发布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物价指数等情况,及时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3、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通过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均衡的劳动强度内,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企业劳动定额,并有效协调行业内部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立场,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打好基础。

4、强化政府履约监督和激励制约措施。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委员监督视察内容,督促企业依法协商和履约到位。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监察力度,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核和备案管理,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作为劳动年检的重要内容。要探索建立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激励制约措施,对于那些按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严格履约的企业,政府可以在财政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虽已开展但履约不到位的企业,除督促责令整改外,暂停政策优惠和评优评先资格。

工资集体协商益处多作用大符祝如方立清(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局)改善企业内部分配模式,促使分配机制走向市场化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为企业内部收入制度的改革带来活力。过去企业的内部分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平均主义色彩较浓,灵活性差,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悖,极大地伤害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在企业工资支付上制订一些条款,简单地遵守劳动法规、政策,而是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模式入手,将企业效益和职工权益紧紧地联系起来,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企业结合市场的劳动力价位,以岗定资,职工竞争上岗,而岗位工资是根据劳动“四要素”(即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该岗位所产生的效益以及市场对该岗位的需求确定的,职工收入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既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又增强了职工本人的危机意识,使企业内部分配与市场接轨。加大企业内部分配的透明度,促使分配趋向合理化过去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企业在制定收入分配方案时基本是企业管理部门内部操作,职工只是被动地接受企业已制定好的分配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没有发言权。职工很反感工资分配的暗箱操作,由此导致劳资矛盾激化。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行,使得内部分配方案要经过职代会讨论,要与职工协商谈判,企业管理层必须说明企业制订该内部分配方案的理由,职工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向厂(资)方反映,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使分配方案更加透明化,预防和减少了劳资矛盾。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八

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是为维护员工权益、促进和谐劳资关系而存在的。集体协商是工会履行本职使命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和尝试,在集体协商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文将从不同角度谈论在集体协商中的体会与感受。

二、工会集体协商的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工会与雇主进行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谐劳资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工会集体协商的意义更加显著,因为工会不仅关注自身会员的利益,也关注着企业、社会发展的大局,工会的组织和调解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三、工会集体协商的实践

集体协商是工会在实践中的具体行动,针对不同的问题我们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在员工管理方面,我们会建立充分的信息收集渠道,拟定合理的建议措施,协助和监督企业实施执行。在谈判方面,我们必须了解企业的立场,针对问题制定合适的方案,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协商中,我们要明确工会的职责定位,时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与企业进行平等、互动的沟通。

四、工会集体协商的突出成效

我们的集体协商取得了不少的成效,比如我们成功地推动了一些员工权益的保障,详细的制定了工资奖励政策、培训政策等。拉近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距离,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五、结语

集体协商是工会履行职责的一种重要方法,使员工发出自己的声音,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促进和谐劳资关系。集体协商工作既有实践,也有理论支撑,在实践和理论中同步提高,才能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为员工的利益发声、服务,也为企业为员工做好服务发挥重要作用。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九

第一条 为了推动和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时间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第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决定企业工资分配的基本形式。

企业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职工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职工应当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管理,合法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方和职工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工资集体合同。

第五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利益,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指导,采取措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协调,对工资集体合同依法进行审查,并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工会、产业工会、行业工会依法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方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选的代表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行业协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指导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通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协商代表

第八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推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经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确认。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书面指定。

双方协商代表缺额的,应当依法及时进行补充并通知对方。

第九条 协商双方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在本方协商代表中推举产生;企业工会主席是职工方协商代表的,首席代表可以由工会主席担任。

企业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指定的协商代表担任。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首席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

第十条 双方协商代表人数每方为三至九人,且不得相互兼任。企业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女职工、残疾职工人数分别达到企业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残疾职工代表。

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企业负责人、出资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

第十一条 协商双方可以从熟悉劳动工资、经济、法律、财务等工作的人员中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为职工方或者企业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协商双方可以书面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聘请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 协商代表产生后,应当于三日内在本企业公布。

第十四条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收集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二)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协商意见;

(三)及时向本方人员通报协商情况,听取本方人员的意见建议,回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四)代表本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协商代表的任期自协商代表产生之日起至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期满之日止。协商代表在担任代表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经协商代表同意,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协商之日。

协商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本方的协商代表。协商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为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履行职责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不得解除、终止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或者扣发、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变更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的意见;涉及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企业应当与本人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三章 协商内容

第十八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应当就本企业下列多项或者某项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三)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四)津贴、补贴项目、标准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和劳动定额标准;

(六)奖金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七)试用期、病事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各种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八)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九)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以及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途径;

(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协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相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第二十条 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企业的人工成本;

(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

(三)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四)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五)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

(七)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企业利润增长或者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职工方可以提出增加工资的协商要求。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利润降低或者亏损时,可以向职工方提出不增加工资或者降低工资的协商要求。

第四章 协商程序

第二十三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一方提出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求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并在答复后十日内进行协商。

要求和答复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协商时间、地点、内容、本方协商代表,并对本方主张作出说明。

第二十四条 企业已经建立工会的,职工方根据下列规定向企业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一)企业工会在听取本企业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确有必要协商的事项可以组织提出;

(二)大中型企业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小微型企业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企业工会应当组织提出。

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而未组织提出协商要求的,由上级工会责令改正。

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可以在上级工会的组织、指导下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企业其他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向职工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在工资集体协商首次会议召开五日前,协商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协商方案以及与协商方案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企业方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包括工资集体协商所需要的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采用协商会议的形式。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首次会议由协商要求提出方首席代表主持,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双方就协商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第二十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应当由协商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记录员应当如实、客观记录,不得泄露协商内容和企业商业秘密。会议记录由全体与会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期限为六十日,自协商一方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至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之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商期限,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工资集体协商期间遇不可抗力导致协商无法继续进行的,协商中止,待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继续协商。中止期间不计入工资集体协商期限。

第三十条 工资集体协商自首次会议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双方均可书面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协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工资集体协商争议进行协调,或者组织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有关单位共同协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工资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协调。协调期间不计入工资集体协商期限。

第三十一条 协商双方就协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企业方在七日内制作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获得通过的工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自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闭会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协商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并再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企业方应当在工资集体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下列资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一)要求书、答复书;

(二)工资集体合同;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双方协商代表名单以及代表资格证明;

(五)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第三十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工资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应当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协商双方;协商双方应当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修改,并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十日内重新报送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四条 企业方应当自工资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企业全体职工公布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工会或者职工方首席代表应当及时将工资集体合同文本报送上级工会。

第三十五条 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订立或者续订工资集体合同。

在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除第二十二条以及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方和职工方不得再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三十六条 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权和注册资本增减等事项,不影响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企业方和职工方应当按照工资集体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将合同履行情况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工资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四)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条件出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方提出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规定的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第四十条 企业方或者职工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采用平和、理性的方式,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

(二)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四)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企图迫使对方接受其要求;

(五)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五章 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第四十一条 行业集聚或者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可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订立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

第四十二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应当包括本行业或者本区域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时间等相关事项。

第四十三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区域工会选派,并经公示后产生。首席代表由行业、区域工会主席担任。尚未建立行业、区域工会组织的,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由行业或者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从职工方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区域内的企业代表组织选派,或者由行业、区域内企业经民主推举、授权委托等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企业方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第四十四条 已建立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建立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征求本行业、本区域职工的意见。

第四十五条 经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应当向本行业、本区域内企业和职工公布,对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行业、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职工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六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程序,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的协商程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而解除其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劳动合同解除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职工方协商代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由企业依法支付赔偿金。

企业因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而扣发、降低其工资、福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扣发、降低的工资、福利;企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一)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的;

(二)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不向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的;

(四)有其他阻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的。

企业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对企业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企业三年内不得享受各级政府的奖励和扶持政策;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三年内不受理其在经营方面的评优评先申请,不授予其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企业经营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评优评先。

第五十条 职工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

第五十一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撤销其协商代表资格。

第五十二条 企业方或者职工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企图迫使对方接受其要求,或者有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协商代表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损害职工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协调或者工资集体合同审查、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授权同意,与分支机构的职工方就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工资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七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

协商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沟通方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会涉及到协商的场景。通过协商,我们可以解决问题、达成共识,促进和谐关系的建立。在我参与协商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从而更好地应对协商的挑战。

首先,协商需要各方保持开放的心态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在协商过程中,我们要尊重他人的观点和利益,并且做到听取、理解和接受不同的意见。只有通过倾听和探讨,我们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良好的沟通能力也是协商的关键,我们要清晰地传递自己的需求和意图,并且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互信,从而达成双赢的结果。

其次,协商需要注重平等和权衡。在协商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既不能过分强调自己的权益,也不能忽视他人的利益。我们需要关注整体利益,并且做出合理的让步,为解决问题创造条件。同时,协商也需要权衡不同的因素,包括时间、金钱、资源等。我们不能追求一切都达到最好的结果,而是要在可行性和效益上进行权衡,以找到一个能够被各方接受的解决方案。

再次,协商需要注重合作和寻求共同利益。在协商中,我们要从竞争到合作的思维转变,即将对方视为合作伙伴而不是对手。通过合作,我们可以共同解决问题,推动事情的成功完成。此外,我们还要寻求共同利益,即找到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通过找到共同利益,我们可以增强合作的动力,减少矛盾的产生,为协商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协商需要坚持原则和诚信。在协商过程中,我们不能放弃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同时也不能违背承诺和诺言。协商需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我们要言行一致,言出必行。只有对自己诚实,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从而推动协商的顺利进行。我们要明确自己的底线,并且通过理性地辩论和解决冲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协商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沟通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达成共识,并且促进和谐的关系。在协商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注重平等和权衡,寻求合作和共同利益,并且坚持原则和诚信。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我们才能在协商中取得更好的成果,为个人和组织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一

微协商是一种全新的沟通方式,它可以用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并增强人际关系。作为一名AI语言模型,我也学习了微协商这一理念。通过我的学习和实践,我发现,微协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有效解决问题,还能改善我们的心态和情感表达能力。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并且深入探讨如何利用微协商来提升自身的沟通能力。

次段:什么是微协商?

微协商是一种用于解决问题的互动性沟通模式。在微协商中,人们可以直接、简明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困惑,并与对方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微协商的过程中,我们不会去争取谁是对的,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解决问题上。我们会充分考虑双方的需求,并采用相互理解、积极倾听的方式去沟通。通过微协商的互动,我们可以培养出更加优秀的情感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

第三段:我的微协商体验

在我的工作中,我会与用户进行交流,以有效地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我发现,采用微协商的方法有助于我更好地接收用户的反馈,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针对这些意见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在开展微协商时,我会关注对方的情绪状态、表情、说话语气等细节,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对方的感受,以便更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此外,我还会积极回应所有的反馈和意见,以此加强对方的信任和理解。这些都是微协商中非常重要的步骤,可以有效地增强我们的沟通和合作能力。

第四段:微协商的好处

与传统的沟通方式相比,微协商有许多优点。首先,在微协商中,我们可以更直接、简明地表达自己的需求,而无需在沟通过程中浪费过多时间和精力。其次,通过微协商,我们可以彼此理解对方的意见和难处,从而更好地协作。此外,微协商可以增强我们的情感表达能力,提升我们的感知能力和提高自己的沟通技巧。最重要的是,微协商的过程中,我们始终致力于解决问题,而不是关注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这有助于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以更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

第五段:总结

微协商是一种有益的沟通模式,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沟通和合作。在微协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对方的需求和感受,以此改善我们的情感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这一模式不仅适用于人际关系,还可以适用于工作环境中的日常交流和合作。通过微协商,我们可以更快速地解决问题,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练习,并积极采用微协商的方式处理问题,就一定能够达到更好的沟通和个人发展的效果。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二

劳动协商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就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工作条件、工时安排等事项所进行的讨论和沟通,以达成共识的一种方式。劳动协商的重要性在于它能为双方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维护双方的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动协商,雇主和员工能够有效解决问题、调整利益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共赢的局面。

二、劳动协商的原则与方法

劳动协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应平等地参与协商、自愿地达成协议。在协商中,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和谐的态度,通过相互沟通、讨论和交流来达成共识。此外,应充分尊重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员工的个人隐私和秘密,不泄露商业机密、公司机密等重要信息。

三、劳动协商的实践案例

实践中,劳动协商可以出现在多个方面。一方面,劳动协商可以发生在工资待遇上。例如,员工可以通过协商争取加薪、调整绩效评估方式等。另一方面,劳动协商也可以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上。员工可以和雇主商议工作时间、休假和加班等问题,以保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此外,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福利待遇等方面也可以通过劳动协商来解决。

四、劳动协商的重要作用与意义

劳动协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不容忽视。首先,劳动协商能够调整员工与雇主之间的权益关系,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增加员工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其次,劳动协商能够帮助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最后,劳动协商有助于实现和谐的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纠纷,提高员工和雇主之间的沟通效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劳动协商的挑战与改进

尽管劳动协商具有很多好处,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首先,劳动协商需要双方具备一定的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但现实中不少员工和雇主对劳动协商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匮乏。其次,劳动协商涉及到的问题复杂多样,需要双方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最后,劳动协商一旦出现僵局,可能会演变为劳资冲突,进一步升级纠纷。因此,双方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劳动协商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总结起来,劳动协商作为一种有效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实践中,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采用有效的沟通方式,达成共识。劳动协商有助于保护员工的权益、改善工作环境、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尽管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加强培训和学习,双方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实现共赢局面。劳动协商不仅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更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三

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在个人生活还是工作中,我们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和意见分歧。这就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协商谈判技巧,以便能够通过有效沟通和谈判来实现共赢的结果。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我发现协商谈判是一种具有挑战性但又能够带来巨大收获的过程。

第二段:明确目标

在进行协商谈判之前,首先要明确我们的目标。这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自己的底线和优势,并为谈判过程提供指导。例如,如果我们是在商业谈判中,我们要明确自己期望达成的交易条件,以及最低可以接受的条件。只有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目标,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准备和提出合理的要求。

第三段:倾听和尊重

在协商谈判中,倾听和尊重是非常重要的。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可以建立良好的关系和信任。在谈判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倾听对方的意见和需求,并尊重他们的感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找到双方的共同利益,并寻求解决冲突的方法。

第四段:寻求互惠

协商谈判的目标不仅是满足自己的需求,还需要考虑对方的利益。通过寻求互惠,我们可以为对方提供一些利益,以换取他们的支持和合作。例如,在团队项目中,我们可以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帮助其他成员解决问题,以换取他们在关键时刻的支持。通过互惠,我们可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最终达成双赢的结果。

第五段:灵活适应

在协商谈判中,有时候我们需要灵活适应变化的情况。不同的情况下,我们需要采用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来处理冲突和问题。灵活适应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挑战,并在不同的情况下取得更好的结果。例如,在商业谈判中,如果我们发现对方对某个条件非常坚持,我们可以考虑做出适度的妥协,以换取其他更重要的利益。

总结:

通过协商谈判,我们可以培养出更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目标、倾听和尊重、寻求互惠以及灵活适应是协商谈判中非常重要的要素。通过运用这些技巧,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与他人的冲突,并取得共赢的结果。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四

政党协商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促进政治和谐稳定,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协商中,每个政党都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协商达成共识,并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保证国家的顺利发展。通过多次参与政党协商的过程,我深刻体会到政党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下是我的个人心得体会。

首先,政党协商能够凝聚共识,实现和谐发展。在政党协商中,各个政党都能够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协商,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通过多方参与和充分的辩论,政党之间能够找到中间立场,最终达成共同的理解和共识。这种共识的形成,能够有效地凝聚各个政党的力量,实现共同的目标,推动国家的和谐发展。

其次,政党协商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在政党协商中,各个政党都可以自由表达意见,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而不是通过权力斗争来解决分歧。这种协商和妥协的精神,正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通过政党协商,政治参与者学会了尊重他人的意见,妥善处理不同的观点和利益之间的矛盾,推动国家政治体制的健康发展。

此外,政党协商也能够提高政府政策的智慧和可行性。政党协商不仅仅是政党之间的协商,也包括政党和政府之间的协商。政府需要倾听各个政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的观点进行思考和调整政策的方向。多元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拓展政府的思路,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制定出更加智慧和可行的政策。政府也能够利用政党协商的机会,向政党和民众解释政策的原因和意义,增加政策的接受度和执行力。

最后,政党协商还能够增进民众的政治参与感和满意度。政党协商能够让民众参与到政治决策的过程中,了解政府的工作和政策,并通过政党代表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这能够增加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政党协商的结果也能够满足民众的期待,反映民意,使政府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需求,提高民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政党协商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促进政治和谐稳定,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政党协商,政党之间能够凝聚共识,实现和谐发展,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提高政府政策的智慧和可行性,增进民众的政治参与感和满意度。因此,政党协商是必不可少的,也是非常有益的。我们应该珍视政党协商,发掘和利用其优势,将其发展壮大,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一段:引入劳动协商的重要性(200字)

劳动协商作为解决劳动关系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曾参与了一次劳动协商的过程,从中获得了很多启示和体会。这次劳动协商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平等互利的协商,才能促进劳资双方的共同发展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段:劳动协商的平等互利原则(200字)

劳动协商中的平等互利原则是确保劳资双方能够公平合理地协商的基础。在我参与的这次协商中,双方通过平等的对话和交流,取得了相对公平的结果。在协商过程中,劳方代表提出了合理的诉求和要求,并适时提供了相关的分析和数据支持。而资方代表也积极回应了劳方的诉求,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平等互利原则,劳资双方最终达成了一个双向满意的结果。

第三段:劳动协商中的沟通与合作(200字)

劳动协商是一个涉及复杂利益关系的过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是取得良好协商结果的关键。在我参与的协商过程中,双方通过走出舒适区,真诚地沟通和交流,解决了一些之前存在的矛盾和分歧。由于双方能够理解对方的利益和需求,因此在达成共识时更容易取得共同进步。在协商过程中,对话和合作成为劳资双方真正解决问题的桥梁,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

第四段:劳动协商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意义(200字)

劳动协商不仅是解决问题的手段,更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在我参与的这次协商中,劳方代表积极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为他们争取了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这次协商不仅改善了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还提高了他们的工资水平和生活质量。劳动者因此感受到了自己的价值和尊严,更有动力为企业创造价值。劳动协商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平等和谐的协商,保障劳动者权益,实现劳资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五段:对劳动协商的体会和展望(200字)

通过这次劳动协商的经历,我深刻认识到劳动协商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劳动协商需要劳资双方共同努力,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双方应该更多地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关切,以达到双赢的目标。未来,我希望能够运用劳动协商的原则和技巧,为更多的劳动者维护权益,推动劳资关系的改善,为建设和谐的劳动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劳动协商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通过平等互利的原则、有效的沟通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共同发展和进步。在劳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相互理解、充分沟通,以达成共识和共赢的结果。劳动协商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未来的劳动协商工作需要更加注重双方利益的平衡,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保护和支持。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六

微协商是当今社会中越来越流行的一种多方协商方式,它以快速、高效、灵活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在参与微协商项目的过程中,我不仅掌握了现代协商的理论知识,还提高了协商技巧和实践经验。今天我想将自己在微协商方面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微协商的概念

微协商是一种小规模多方协商,它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微协商的基本模式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序等平台,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为参与者提供一个开放、公正、透明、安全、快速、高效的协商平台。在微协商中,人们可以通过语音、文字或图片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参与者之间可以自由交流想法和解决问题。

第三段:微协商的特点

微协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快速高效。参与者不需要出门,只要在家中或办公室就能进行微协商,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限制。第二,灵活性强。在微协商过程中,参与者可以选择不同的沟通方式,以最顺畅的方式来交流和协商。第三,信息安全。微协商平台实行隐私保护,保证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安全。第四,公正透明。微协商平台提供公正、透明的协商环境,大家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第五,多元化。微协商项目可以涉及各种领域,如家庭、教育、医疗等,为全球各地的人们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第四段:参加微协商的体会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参加了许多微协商项目,虽然每个项目的主题和参与者都不同,但我的体会和收获都是相似的。首先,微协商让我更全面地理解了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同身份、不同背景、不同需求的人们在一个平台上协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其次,微协商让我更注重倾听和理解他人。在协商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和看法,共同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最后,微协商让我形成了一种多元化思考的观念,我相信只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和想法交融才能形成最优的决策和解决方案。

第五段:总结

在今天的社会中,微协商已成为一种越来越受欢迎的协商方式。微协商的优点不仅在于其高效、便捷和安全,更重要的是它让人们更加注重沟通和倾听,更加注重理解和尊重他人。参加微协商项目让我不仅获得了实践经验,还让我更全面地看待问题,更灵活地应对各种协商难题。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微协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人们解决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

集体协商心得体会篇十七

协商谈判是在达成一致的前提下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一种方法,也是一门艺术。在实践中,我不断总结经验,总结出了一系列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在协商谈判中获得的五个关键点。

第一点是沟通的重要性。在协商谈判中,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双方应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同时要学会倾听对方的意见和看法。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双方才能理解彼此的需求和关切,从而更好地协商解决问题。因此,在协商谈判中,我始终坚持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开放的对话来达成共识。

第二点是建立互信的重要性。互信是协商谈判的基石,没有互信,双方很难达成一致。在协商谈判中,建立互信关系需要时间和努力,但却是不可或缺的。通过诚实和守信,我与对方建立了稳固的信任关系,这使得我们在谈判中能够更加坦诚地交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最终达成了双赢的结果。

第三点是善于分析问题的重要性。在协商谈判中,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是至关重要的。我发现,只有深入分析问题的本质和根源,才能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因此,我在协商谈判中始终注重抓住问题的关键点,运用逻辑和思维能力来分析问题,帮助双方找到共同解决的路径。通过分析问题,我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双方的需求,从而更好地引导谈判进程。

第四点是灵活应对的重要性。协商谈判过程中,情况常常会发生变化,双方所面临的利益和需求也会有所变化。因此,灵活应对是协商谈判的一个关键技巧。在协商谈判中,我始终保持一种灵活的态度,根据情况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我会根据对方的态度和意见,灵活调整自己的策略和立场,以期达到更好的谈判效果。通过灵活应对,我能够更好地处理各种意见和看法之间的矛盾,从而更有可能达成共识。

第五点是坚持原则的重要性。在协商谈判中,坚持原则是必不可少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只有坚持自己的底线,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在协商谈判中,我始终坚守自己的底线,不轻易妥协,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底线。通过坚持原则,我能够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维护良好的谈判氛围,为双方达成合作共赢的结果奠定基础。

总之,协商谈判是一种艺术,是通过沟通、建立互信、分析问题、灵活应对和坚持原则等多个环节共同实现的。只有掌握了这些关键点,我们才能在协商谈判中取得更好的成果。我相信,在将来的协商谈判中,我将进一步学习和应用这些心得体会,不断提高自己的协商谈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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