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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淮安分局对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摸排清理,全面掌握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通过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排查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中心所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任务、责任、程序等各项工作宣传动员到位。
二是全面清查摸排,对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城区范围内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各镇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建立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台帐。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依规处置,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敢于理“旧账”,勇于破难题,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养老诈骗现象,常抓不懈推动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提高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保护老年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依法严惩、延伸治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我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中,医院利用微信群、qq群、led屏幕、宣传牌、宣传条幅,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向辖区群众讲解什么是养老诈骗、常见养老诈骗的套路、如何正确防范养老诈骗及遇到养老诈骗应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以身边真实典型的诈骗案例,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他们揭露各类常见的新型诈骗手段,如“免费抽奖”“免费领取”、保健品、药品推销、非法融资等,提高防骗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为广大老年人揭开了养老诈骗的层层面纱,同时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老年人经济损失,亦营造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并且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法治环境。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对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防范治理安全隐患,持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全力以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我局仔细实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围绕高效农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化开展招商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主动宣扬我县产业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将我县农业发展状况,招商意向,以及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状况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并随时与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信息互动。
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选派人员主动上门与相关企业搞好项目对接。今年以来,先后赴济宁、潍坊等地进行考察和招商洽谈,引荐福丰食品公司与陈官镇对接毛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是通过参与有关论坛、研讨等招商引资会议,收集信息,扩大宣扬,找寻商机。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例如奥孚现代苹果示范基地项目,我们主动与省农科院对接,推动省农业科学院、县人民政府和奥孚苹果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省农业科学院奥孚鲁丽苹果产业技术探讨院,为基地建设供应了人才、技术支持;善之农q国际农产品供应链中心项目,我们主动与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联系,帮助企业尽快办理手续,使土地顺当完成征收,4月30日进行了挂牌,正在进行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挖招商线索。以招引符合本县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壮大支柱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为核心,主动出击、全力拼抢,争取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户我县。
二是主动主动为有招商引资需求的企业搞好服务工作,牵线搭桥,为企业排忧解难。刚好驾驭各地涉农企业发展动态,捕获招商信息,充分利用储备项目库、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扬,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三是盯紧往年已落实的招商项目不放松,实行跟踪服务,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从而以点带面,争取带来更多项目。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xx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xx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xxx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xxxxxx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xx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
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xx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迅速响应、扎实行动,“三措并举”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心守护好老龄群体“钱袋子”。
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相关部门和干警能动履职、密切配合,抓好贯彻落实。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科学谋划,认真研究专项行动方案对策,扎实部署,细化工作目标,主动作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向省检察院和市委、市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主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
全市两级检察院对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台账式管理,认真落实对每一起养老诈骗案件提前介入的要求,充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四关”关口前移,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x件,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引导侦查取证,对行为定性、犯罪金额认定、追赃挽损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并持续跟踪在办案件侦办情况,全流程、全过程、全方位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惩治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立足检察办案发现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找出治理薄弱环节,共同促进行业治理。认真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做到“一案一建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xx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x份。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淮安分局对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摸排清理,全面掌握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通过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排查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中心所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任务、责任、程序等各项工作宣传动员到位。
二是全面清查摸排,对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城区范围内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各镇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建立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台帐。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依规处置,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敢于理“旧账”,勇于破难题,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养老诈骗现象,常抓不懈推动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提高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七
本月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反诈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和我局相关工作职责,按照相关工作的部署安排,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将反诈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对反诈宣传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切实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反诈宣传意识和责任感。6月1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部署安排了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提升防范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扩宽宣传渠道;6月14日,召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再次安排部署反诈宣传工作,要求在加强自身防范意识的同时,面向接待的群众广泛开展反诈宣传,特别是要面向老年群体开展宣传,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
一是在机关内部、下属单位开展广泛宣传,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和管辖领域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二是我局工作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安全检查、疫情防控巡查时,向广大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开展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努力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充分调动各经营单位的宣传积极性,利用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场所的各种宣传媒介面向全区人民群众开展反诈宣传,提升群众反诈意识。
6月9日,区文体广旅局与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召开案件移送协调会,会上区文体广旅局办案人员向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尹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涉嫌诈骗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了区文体广旅局掌握的所有事实证据,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一致表示今后将加强联动。6月13日,区文体广旅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区旅行社网点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旅行社网点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老年群体对旅游市场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了辖区老年人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养老诈骗防范工作,不断将此项工作推向纵深,抓紧抓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养老安全。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我国**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亿,养老服务领域空间广阔,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权益保护能力不足的弱点,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设置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
今年*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
强化组织领导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月**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印发打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服务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月**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
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
提高识别防范能力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
**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
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
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加强线索排查
形成风险管控合力
****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
江苏省将“*****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
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九
我区共有六家定点药店,具体检查问题如下:
1、华佗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电热宝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2、德仁堂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3、百康(海源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电饭锅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时没有留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4、察哈尔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5、润佳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6、百康(xx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未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淮安分局对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摸排清理,全面掌握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通过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排查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中心所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任务、责任、程序等各项工作宣传动员到位。
二是全面清查摸排,对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城区范围内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各镇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建立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台帐。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依规处置,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敢于理“旧账”,勇于破难题,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养老诈骗现象,常抓不懈推动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提高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年来,深受总行党委厚爱,我担当支行行长一职,两个月来,在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总行的“总体战略部署,我仔细贯彻总行各项会议精神,坚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强化内控和风险管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求真务实,细心组织,使各项业务取得了肯定的进展。详细工作状况如下:
(三)不良清收方面:不良任务7.36万元,完成了11.43万元,其中表外不良贷款任务1万元,完成了1.43万元,超完了0.43万元;股东购买任务6.36万元,完成10万。
(一)、强化团队建设,凝合团队力气。
俗话说得好,团结就是力气,一个良好的团队只有凝合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是一支勇往直前的队伍,我通过与职工沟通谈心,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使大家心无杂念,一心工作,同时通过日常晨会,传递正能量,调动大家主动性,树立“行荣我荣,行耻我耻”的团队意识。
(二)、强化队伍学习,提高全员素养。
我充分利用晨会时间开展“每日一讲活动”,让全部员工轮番对自己熟识岗位的学问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每天一个小学问点,每天一份收获。
(三)、强化管理,狠抓落实,提高执行力。
目标确定方向,行动成就将来。一项任务的完成,除了要合理的分工外,剩下的就是强有力的执行。在“拓展市场,夯基固本”活动中我行通过月初对本月任务梳理,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人,实行营业经理每周督促的方式,全员不等不靠,主动营销,早日完成了任务。
(四)、坚持不懈,清收不良贷款。
百日清非以来,我行不良贷款收入始终排名最终,离任务相差甚远,最终把目标定在,起初对方人员消极躲避,不接电话,不让我们进门,但我们报着必胜的信念坚持究竟,永不放弃,以不达目的不收兵的看法先后于20xx年11月27日、12月5日、12月18日、12月27日四次上门与该单位财务科长,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最终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最终感动了对方,于是对方归还了10万元本金。
(一)、接着提升服务,开展存款营销活动。
存款为立行之本,首先我将接着加强大堂、柜面服务,热忱服务每一位顾客,让客户在寒冬里感觉到暖和;其次,利用两节期间对10万以上200户存款大户利用微信、短信平台进行节日慰问,送祝愿,提高客户黏度;第三,利用每年春节前村委发福利期间,开展存定期送礼品营销活动,激励客户活期转定期,提高存款稳定性。
(二)、加强贷款营销,开展小额贷款试点村。
镇无企业厂矿,大部分年轻人外出打工,中年人靠农业养殖为生,当地盛行私人酿酒,有大小酒厂10家,酿酒后的酒糟可以用来养牛,因此养牛户较多,我经过前期与村委会人员对接,打算选取寨子湾、惠家坪作为试点村,利用村主任举荐发放一批小额农户贷款,形成一种贷款氛围,让百姓形成一种遇到资金困难就想到农商行的习惯,从而带动整个乡镇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总之,成果属于昨天,奋斗就在今日。我将与我行全部人员利用好每一天,严格执行总行的每一项规定,仔细完成总行支配的每一项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三农,服务好地方经济;同时,强化管理,严明纪律,加强学习,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全员基本素养,为总行流程银行建设,农商行全面发展贡献全部力气。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消费安全,我所根据市、县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现将这项工作总结如下:
我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开展此次打假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所长xxx为组长副所长xxx为副组长其他所内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做了详细汇报,全所人员凝心聚力,确保打假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我所围绕重点场所区域、重点食品、商品品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全面清查市场,从主体资格、经营条件、商品来源、包装装潢标识、商标使用、宣传广告、商品质量等方面入手,深入摸排,搜集线索,实现精准集中打击。严格市场准入,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规范经营行为。突出批发市场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烟花爆竹市场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商品质量抽检,对检测发现的问题依法快速处理,并做好情况通报和发布。
1、重点整治的商品种类: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化用品、烟花爆竹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重点整治的食品包括饮料、乳制品、粮油制品、鲜肉和肉制品、调味品、糕点、糖果以及进口食品等。
2、重点整治的场所: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地、商场超市、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等商品集散地、集中交易区。
3、重点整治的区域:政府所在地、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集贸市场等违法行为高发地。
4、重点打击的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和“三无商品”、不合格商品的行为;翻新家电、“傍名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侵犯消费者权益等欺骗性销售行为。
我所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案件,进一步提升打假效能。通过市场巡查、群众举报、企业参与、舆论监督等形式,拓宽案源发现渠道。深挖源头,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摧捣窝点。实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彻查快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到位。同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加强与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涉及其它部门的案件和申诉举报,要及时书面移交。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以罚代刑,加强督查通报。
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进一步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工商部门打假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行动,营造强大的执法声势和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所共检查经营户54户,出动执法人员19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辆次,共立案26件。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11·29”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识诈防骗能力,切实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深入至财务、学生、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我行积极开展相关防范电信诈骗罪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汇报如下: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在收到宣传通知后,我行积极响应,利用晨夕会时间组织员工学习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群众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危害。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自身及家人的财产安全。
目前,电信诈骗手段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等形式。我行除了在厅堂跟客户讲解电信诈骗手段危害等,同时还为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易泄漏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我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与当地公安局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防范电信诈骗的壁垒。
一是在营业区域及自助设备区显目位置摆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海报。并在各支行门楣处的led显示屏播放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内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客户和广大群众随时提高警惕。
二是提高员工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
四是我行积极组织网点人员走进代发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在企业办公场所摆放易拉宝、摆放宣传材料、安排咨询员、发放金融知识宣传品形式等开展宣传活动。当天虽人流量不大,但过来咨询的员工均表示银行的活动让其收益良多,多添一份多银行的认同感、好感。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继续贯彻落实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函[20xx]32号)精神,我县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人口计生、卫生、药检、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5月16日开始,全县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口计生局牵头,县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6个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打击“两非”行动检查小组,从5月16日至18日对全县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县的19个医疗机构(卫生所),2个医疗诊所和10个药房、药店,重点对医疗机构b超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所、个体诊所和药房(店)是否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进行了检查。经查,14个医疗机构对b超的管理和使用比较严格,均制定了b超管理制度,从事b超的业务人员均能回答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规定。2个卫生所无b超操作人员,也未发现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所查的10个药房(店)也未发现有终止妊娠类药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我局根据历年来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三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县。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
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
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县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县的19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县电视台、《武乡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的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情况:
根据4月份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
乡镇卫生院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
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2005]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05]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6月―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巩固禁渔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渔政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市本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渔政工作的张长荣副局长担任,各县区分管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渔政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协调。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专项整治任务
(一)打击电炸毒鱼、***阵及其他非法捕捞作业;
(二)查处制造和销售电捕渔具行为;
(三)查处无证捕捞、越界捕捞;
(四)查处霸河霸港,非法围湖堵河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一)抚河干流及其支流水域;
(二)洪门水库、廖坊水库等大中型水库;
(三)行政区域交界水域和违法捕捞现象严重的其他水域。
四、专项行动的时间与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二阶段: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旬,有关县、区对重点水域开展专项行动,必要时市局派员参加。市局重点对抚河干流及洪门、廖坊水库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12月中下旬,县、区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和总结,市局视情进行抽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五、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渔政主管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上海宣言》,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区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主动联系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渔村、渔港、码头、船头及水产品贸易市场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渔民群众自觉规范生产行为。
(三)要强化文明规范执法。渔政执法人员要服从命令、严格纪律。要注意方式方法,疏堵结合,防止矛盾激化,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亮证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渔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请各县、区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10月28日前、专项行动总结于12月28日前报渔政科。有关图片资料和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八
xx县工商局局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产品3.15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执函〔20xx〕91号)要求,在我县开展了20xx年度3.15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作为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此次专项打假工作按时完成。
二
我县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检查白酒、芝麻油、化妆品。由于我县白酒的消费较大,此次白酒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白酒中甲醇超标问题为主。
对于此次专项打假行动我们以抽样检验,并就近就便将样品到送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市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白酒、芝麻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在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以其它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芝麻油;白酒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或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我局在此次开展的打假专项行动中,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查处的情况及时上报州局。
我局此次专项检查,出动了4车次、16人次,通过检查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白酒、化妆品、芝麻油的生产企业,县内有一些销售企业,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案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总局、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把打假行动作为县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力量,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我县打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使我县广大消费群体真正放心消费。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九
为落实平安 xx 建设工作要求,xx 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针对老年人群特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出反诈宣传“组合拳” xx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认真学习研究《xx 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xx 市、xx 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做到认真总结、科学谋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反诈宣传工作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凝聚普法力量,确保反诈普法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打出反诈宣传“组合拳”。
一系列典型的诈骗案件,向老年人宣传防范诈骗知识,并运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说答疑等方式进行宣传,揭露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和伎俩,讲解如何可以避开骗局,化解老年人心中的疑惑,帮助老人下载国家反诈中心 app,提醒老人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xx 余次,悬挂宣传条幅 xx 余条,接待群众咨询百余次,发放涉老反诈科普折页xxxx 余份,受众达 xxxx 余人。
三、摸排养老问题隐患敲响反诈“警示钟” 广纳民声,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公告,推送 xxxxx 智能化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严厉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主动出击,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不断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健全完善了每半月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和“四排查双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即:每季度全面排查、每月重点排查、不定期专项排查和重点人群拉网式排查,实现了调防并举、关口前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各类涉及养老诈骗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及时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xxxx 年,截止目前共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 xx 次,排查矛盾纠纷 xx 件,对其中可能涉及养老诈骗矛盾纠纷严查细排。利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调解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把养老诈骗矛盾纠纷吸附在网格、化解在网格。
下一步,xx 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立足实际,积极开展涉老反诈法治宣传活动和涉老诈骗线索摸排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诈骗防范意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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