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生活的总结,通过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和体会生活的乐趣和意义。在总结中,我们要注重结论的概括性和可操作性,让读者能够直接得到实际效益。这里有一些写作的技巧和经验,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办公大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上楼。全体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行政综合科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科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要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印鉴,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公司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三、 严格公司大院的车辆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切实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用气。
五、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且直接影响本年度科室目标考评。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进行安全培训,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六、双休日、节假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好记录,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值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对损失现金的,由责任人个人全额赔偿。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通讯畅通。
七、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材料库房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的设置;完善收费柜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八、加强与街办、综治办在治安安全工作上的协作,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执行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公司有关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综合科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以前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大门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门。全乡干部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办公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办公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单位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单位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三、严格单位大院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其他时间,实行停车证制度,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档案室、消防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中心机房由信息中心负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五、落实安全责任。各办公室负责人是本办公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局机关的安全保卫,预防火灾、盗窃、泄密、诈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局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负责。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三条 局机关成立综合治理和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和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安全。
第四条 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一次与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安全保卫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第六条 主管部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股室和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部门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用。
(五)加强对物业承包单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
第七条 局各股室、单位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安全保险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办公楼管理
第八条 采取楼层管理单位负责制,每层由所在单位负责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 加强值班工作。实行局机关股室股以上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覆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第十条 机关工作人员进办公大楼,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验。
第十一条 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来局人员注意观察,出现问题要跟踪并向领导禀报。
第十二条 机关下班后,不准带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大楼或私自留宿。
第十三条 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物业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内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管理。
第十四条 要害部位(财务室、档案室、监控室、中心机房、动力设备、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动力机房、锅炉房等)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机关办公大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枪支
弹药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机关办公大楼焚烧废纸与其它物品。
第十六条 机关办公大楼内的大厅、走廊、院内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各通道畅通整洁。
第十七条 办公室内禁止擅自外接电源。工作人员每天在上下班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门关、灯灭。
第十八条 各单位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条例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要按银行核定的限额存放现金。因特殊原因超额过夜存放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的公-款、贵重物品、印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机关公务车按指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机关办公大院时,需开具携带物品出门证,方可执行,并自觉接受门卫检验。
第二十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到机关大楼内买卖物品。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
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机关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炉,禁止在配电间、动力机房、汽车旁边抽烟,燃放鞭炮和明火作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区域。
第二十七条 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
第二十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楼内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烟感器、防盗探头、监控仪器等器材。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三十条 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五章 奖 惩
领导负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对聘用编制外人员或派遣人员予以解雇辞退。对因失职发生事故,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人员,构成渎职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防火、防盗和维护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协助公安局部门破案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在抢救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干部职工,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记功、晋级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车间、仓库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车间、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二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或调度值班班长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门卫检查时应注意:(1)不可触及人身。(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xxx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四
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每半小时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中国大学网)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五
1、到岗
(1)、每日当班保管钥匙柜员于接库前在营业网点开启大门时检查门锁、电动门是否正常。打开营业室门前,注意四周有无社会闲杂人员盯视。
(2)、检查安全系统,解除110联网报警设置;机具、设备、网络运行前检查计算机终端正常;网络系统正常;点钞机运行正常。
(3)、营业柜台整洁有序,不放置私人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工作台面整洁。准备好各项便民设施、办公用品,柜台外提供给客户的`笔墨用具、意见簿摆放有序,方便使用。
(4)、营业前接尾箱准备。
2、接库
(1)、当班柜员提前到岗,做好各项日始操作准备工作;
(2)、营业前接尾箱准备,观察营业厅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和异常状况;
(3)、发现运钞车接近营业厅前场地时,向其他当班柜员发出接尾箱信号。
(4)、三人或三人以上当班人员携带防卫器具,迅速走出网点准备办理尾箱交接。
(5)、当班柜员拿到尾箱时,迅速点验现金尾箱数量,查看箱体、锁是否完好。查验无误后才接收。登记《平顶山银行款箱交接登记簿》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在押运员的护送下迅速进入营业室,关好通勤安全门。
1、现金重要空白凭证账实核对
(1)、柜员清点尾箱现钞、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与账务核对无误后,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实物入现金尾箱。
(2)、清点印章和印鉴片:各项业务印章入箱上锁随库保管,印鉴片入保险柜保管。
2、当班柜员必须作好各项日终安全保卫部接尾箱准备工作。
(1)、观察营业厅内、工作区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和异常状况;
(2)、发现运钞车接近营业厅前场地时,向其他当班人员发出送箱信号;
(3)、当押运员到达营业厅外,当班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手续,登记交接登记簿,办理尾箱交接。
3、柜员扎帐签退
(1)、柜员扎帐平帐后关闭终端、打印机;柜员业务系统签退后关闭终端、打印机。
(2)、关闭主机:所有柜员签退后关闭主机。
(3)、营业终了营业室主任登记《平顶山银行系统运行日志》,登记关机人及时间。
4、布防:
(1)、当班柜员离开营业室前开启110联网报警设置。
(2)、检查各项安全系统关启正常。
(3)、锁好门锁、关闭电动门。
营业场所钥匙管理规定
1、支行营业场所钥匙储蓄柜和会计柜各保管一套,综合部留有备用钥匙一套由经理孙成明保管。钥匙实行柜员轮流交接保管制度,每一周轮流一次。营业大厅卷闸门钥匙由大堂经理保管,班后要负责关闭。周六周日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许开启大厅卷闸门。钥匙交接要在《营业场所钥匙交接登记薄》上登记。钥匙丢失要及时上报。
2、每日初进入营业室时,由保管钥匙人员打开通勤门并保管好。营业期间不得再使用钥匙打开通勤门,不得将钥匙带出营业室。营业终了由保管人对营业场所内水电设备检查后方可切断电源,布防锁好门锁离开。
防卫器械、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检查保管使用
1、营业室人员每日营业前要检查防卫器械,并按要求放置到随手可取之处。
营业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无过期灭火器;检查报警装置、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窗户、消防设施、水源、电源等是否正常,性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每日检查监控录像装置,并填写《营业场所每日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a)当发现报警装置、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窗户、水源、电源线路等有问题时,由营业场所负责人或当班柜员向保卫部或经营行办公室报告,严禁带故障和隐患运转。
b)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保卫部或经营行办公室安排有关技术人员尽快修复。暂时无法修复的,应使用备用设备。
2、检查监控系统
确认电子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若发现异常应通知保卫部派人维护,无法维护的通知电子监控商家进行维修。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六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保卫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安班负责,保安主管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接受公司行政部领导。
二、值班保安应按要求整洁着装上岗,值班时间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保安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三、公司员工凭员工卡打卡进出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将员工卡按要求佩戴身上。
四、员工上班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需向值班保安提供部门经理签署的《进出公司放行单》,值班保安应登记好员工进出公司时间;公司车辆外出凭《派车申请单》放行,值班保安需登记好进出公司时间,所有单据应妥善保管好。
五、非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因公来访者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通知单》后,由保安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室签名并将来访者引进。
六、为公司运送原料、产品的车辆经登记后,只允许司机一人开车进入公司卸货、装货。随车人员确需进入公司,应按第四条办理相关手续。
1、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本单位人员出入必须善于观察出入动态,对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准许,不准进入。对来访人员要认真执行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单位。
2、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凡出入本单位人员携带的物品,均应进行检查,携出物品,要凭办公室签发出门证查验放行。
3、本单位车辆出入单位一律推行,按指定地点停放。
4、晚班,要检查各处室灯火是否熄灭,各要害部门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
5、负责巡查各个科室。控制可疑人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关闭、上锁办公楼各出入大门。锁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6、对单位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细心观察,随时记载,及时反映。树立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意识,把案件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单位晚间八点关门下锁,若有特殊情况,先向值班人员打招呼,同意后方可进出。
为保证工厂的安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规范收发信件,报纸等,特规定本门卫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负责发放工厂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一律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搞好传达室周围环境卫生。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各行社、各部门和各个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各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预防安全生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银行及其下属机构在从事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办公场所(含办公楼、金库、营业场所、计算机房、各种库房等)、特种设备、公用车辆、食品饮用水、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atm机与自助银行设备及系统、保密文件及资料档案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消防、供配电、供水、供气、供暖、避雷等的管理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办公楼的出入管理;特种设备包括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公用车辆包括乘坐车、货车、运钞车等。
第三条各行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行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建设银行总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于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事故预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检查、监督及隐患整改。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生产产管理责任追究,凡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疏于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造成重大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经办人员、管理部门和领导岗位人员三个层面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
四、后勤部门的负责人应做好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检查、督促管理工作,加强责任管理,责任到人。
五、每年全体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得少于1次,安全知识应知考试不得少于1次。
六、凡是新入行的员工(含临时用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参加消防集训,自觉遵守建行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第七条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所以要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舍得花钱买平安。
一、银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建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如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和监控设施等;
(2)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3)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行长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三、安全保卫部和办公室后勤中心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要专款专用,大的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备更新项目完成后,要组织专业人员验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九、火灾事故发生后,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对违反消防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行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本级行行长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九
一、每天(包括节假日)白天和夜晚都有行政轮换值班,检查和监督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值班行政和其它值班人不得擅离职守,遇事应及时映和汇报,保卫人员每天在校园内巡视、巡逻。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由当日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门、窗的关闭,而其它专用室则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负责管理,伙食团和医务室要安排专人值班。
三、每晚10:00(高三除外)准时关闭教学楼,12:00学校门。
四、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擅自离校、不在教学区追逐、打闹、声喧哗,严禁翻越门窗、楼道扶手、栏杆,不爬墙攀高,不打架斗殴,更不能与社会上的青年联系和交往,每班选学生做好安全员,每天协助老师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全校教职工凡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妥善的。办法制止。
五、严格履行外来人员进校和家长探望学生登记制度(上课时间或就寝后原则上不安排),家长给哪个给学生送物品只能放在值班室处由学生寝室值班人员转交,学生在非放学时间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方可离开学校。
六、师生需集中外出活动时,组织者要事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然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临行前还必须给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仔细检查学生随身物品,严禁携带危险品。
七、学校所有财物出校,必须持有后勤服务部主管领导的批条,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为共同做好学校保卫工作,各项检查的登记册、各类批条都必须长期保管,法定节假日的护校值班安排还必须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学校各类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将药品按规定存放,对有毒、有蚀性、易燃、易爆的药品还必须定点储存并有管理措施,伙食团保管室、操作间、开水房、财务室等重地由专人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卫办公室、后勤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按检查,清除失效消防器材,更换过期的用电设备,维修老化的建筑设施。
十一、在师生中进行安全教育,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工具。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林定跃
副组长:卜广友、蓝立军、陈川莲
成员:陈必东、周景跃、饶练忠、吕周亮、林建伟、程伟锋、蓝春生及各年级段长
1、相关的安保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
2、统筹安排安全保卫工作。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家长如要送物品给孩子,可由门卫或保安转送。在上学、放学期间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有老师带领方可进入。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
8、建立定时巡逻制度,学校保安要严格执行《保安一日工作流程》。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2、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3、门卫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十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三章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集体财物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必须搭建门卫室,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窃和破坏活动。
2、工地更衣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室内衣物存放要整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工地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工地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检查人员、保养人员名单,妥善保管,不得乱放或移作他用。
7、工地食堂现金、票证要专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
8、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司、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十二
1、全体教职工务必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电脑室、图书室、光盘放像点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职责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对外来人员要个性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携带公物外出要加强检查。放学与入学时,应注意进出校门秩序。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执勤,热情服务。
二、学校(班主任)让学生明确开、关校门的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
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掉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掉。
四、外来人员入校务必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有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职责,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状况下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禁止进入学校,严禁将场地开放与停放社会车辆。
六、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务必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学生出校务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由教师陪同至大门,理解门卫人员的检查,方可离校。
七、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机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务必予以收缴。
八、严禁学校沿街楼房出租给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性网吧等。
九、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务必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十、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务必凭有关负责人的批准单。门卫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务必配合。
十一、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务必用心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
十二、校门口值班人员放学后按时到岗,维护好交通秩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十三、学校政教处人员认真做好课间安全巡逻。
十四、学校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十三
一、学校传达员、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组织领导轮流值班,杜绝无人值班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学校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及时通过“校园110”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外来人员必须查验证明或查清情况,并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登记,才可进入校园。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学生放学后一律不准再到校。节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需学生到校的,由教师带领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
六、所有车辆不准驶入教学区内,教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七、办公室内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不得存放私人现金、票证和其它贵重物品。
八、学校安装的红外线报警系统、安监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并与传达室连接,夜间开启,一遇情况就和“110”取得联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博物馆是文物、标本、资料的主要收藏处所,是国家必须严加防护的要害部门之一。为了确保文物标本安全,保证博物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宣传教育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逐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推进综合治理。
第三条本规定由博物馆的行政领导组织实施,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领导职责
第四条博物馆行政领导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公安机关有关的规定和部署。
二、加强对保卫工作的领导。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三、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发动并依靠全馆职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定期听取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组织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情况。每逢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会同公安机关进行全馆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认真整改,及早消除。
五、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和案件,应及时果断处置,查明原因。对保护文物有功人员和失职人员给予奖、惩。
第三章保卫组织
第五条中央直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博物馆和藏品较多的地、市博物馆,应设立保卫处、科;其他地方的博物馆,应设保卫股或专职保卫干部。
博物馆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含技术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和巡逻人员)总数应占全馆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百人以下的或地点分散的博物馆可超过百分之十的比例。配备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必须保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根据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第六条博物馆保卫组织要认真招待国家有关保卫处、科任务的规定。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馆领导统一部署。
二、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公安机关有关规定部署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危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当场制止。
三、经常检查整顿包括开放路线在内的各重要部位的治安管理情况,配合公安机关认真做好重要内外宾客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制订防盗、灭火的应急方案,半年组织一次演习。发生案件、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追查原因,组织侦破,对失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单位负责人对失职人员包庇姑息的,保卫干部有权向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如实反映情况。
五、积极参与对新建、扩建、改建施工项目设计方案中安全防范部份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和竣工的验收。
六、经常了解要害部位人员的情况,发现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建议领导妥善调整。
第四章重点要害部位
第七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方针,博物馆应研究确定本馆的重要要害部位,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要害部位是指:
一、文物存放部位,如库房、展厅、修复室等。
二、容易发生火灾部位,如化验室、配电室等。
三、机要部位,如人事档案室、控制室、文献资料室等。
第八条确定重点要害部位由馆领导批准,并报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重点要害部位确定后,有关主管部门要发动职工讨论制订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对职工的审查。保卫组织协助实施,检查落实,建立要害部位档案。
第五章防盗
第九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订防盗措施。各级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督落实。
第十条文物库房、展厅和其它存放文物场所的建筑必须坚固,门窗尤须保险可靠,并安装报警器。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禁止存放文物。技术安全设备不够完善的展厅,不得陈列一级品文物。
第十一条凡收购、登记、鉴定、编目、入库、使用、出库和调拨、交换文物,必须制定严格,手续完备。文物保管人员应相对稳定。管理文物总帐人员不得兼管文物。
每年六月、十二月应对一、二级文物进行清理查核。
第十二条凡文物库房搬迁、修整,文物巡回展出,馆内展览布陈、撤陈期间等均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保障安全。
第十三条新设展室或文物巡回展出,事先须经保卫组织(重要的展出须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无保证的,不准展出。
文物巡回展出和提取文物到馆外鉴定或调拨、交换,应派专人护送,提高使用交通工具的级别。特别重要的,应请求当地公安机关派干警押送。
第十四条展厅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值勤时,必须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发现可疑迹象,立即报告领导。
认真做好开馆前和闭馆后的文物检查和清馆净场工作,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交接班登记。切实加强闭馆期间的警卫巡逻和干部值班制度。
第十五条对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的登高工具和有利地形、建筑,要及时处理,并重点加强警戒。
第六章消防
第十六条博物馆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文化部颁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第十七条博物馆应建立由馆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防火安全组织,全面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干部,组织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
第十八条在防火安全组织领导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博物馆保卫组织要根据本馆具体情况,明确消防重点,制订防火制度和灭火方案,配备灭火器具和报警设施,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追查发生火灾的原因,并加强对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训练。
第十九条增设、更新文物库房和展厅的陈列柜、架,要逐步改用金属柜、架。
第七章技术预防
第二十条博物馆要对文物库房和陈列室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备,并要因地制宜,制订技术防范规划。
第二十一条选择技术安全设备,应经过公安部门鉴定或经其它单位使用证明性能良好,并根据本馆的自然环境和具体条件,选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一般应使用两种或多种报警设备,形成点、线、面、空间综合报警系统控制网,有条件的'应安装电视摄影、录像装置。
第二十二条技术安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和安装的部位,电缆的走向,信号的使用及值班人员的工作规律等,均属机密,不得泄露,并建立技术档案。
第二十三条控制室应尽可能选在控制设备的中心,必须隐蔽保密,不得兼做它用。控制室应注意防火、防尘、防潮、通风。设专线供电。应有备用电源和专用通讯工具。
第二十四条技术安全设备较多的控制室,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安装、检查、维修和使用。值班员必须熟悉机器性能、信号使用和对紧急情况的鼾。要坚持双人值班,建立严格的值班登记制度。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注意培训专门的技术人才。
第八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对在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成绩显蓍,有下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表扬、奖状、奖金、晋级、提职和记功:
一、安全措施落实,忠于职守,全年未发生案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动发现防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发生案件、事故者;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显著贡献者;
四、为保护国家财产,与犯罪分子和自然灾害斗争中奋不顾身的有功人员;
五、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负责,全年未发生较大的案件、事故者。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政纪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章不循,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文物被盗或发生事故者;
三、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不坚持原则,发现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造成案件、事故者;
四、对文物被盗、损坏、丢失等情况,隐匿不报者;
五、以权谋私、倒卖文物者;监守自盗者;内外勾结作案者;
六、知情不举,窝赃、销赃者。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博物馆。文物店及其它文物收藏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原有规章制度如与本规定相违背的,即行废止。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十五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规,尽忠职守。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保卫、消防档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4.重点保卫医院机密和要害部门,坚决打击一切窃密和破坏行为。
5.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6.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
7.不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不明卡暗要,敲诈勒索,不吃请,不权钱交易,严禁收受财礼。
8.办案过程中,不知法犯法或以情代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以权压人,严禁打击报复。
9.严禁参与赌博,吸贩毒品,嫖娼和收看淫秽录像、书刊等违法活动,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10.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
11.领导医院治保会、护院队和义务消防队。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制度,尽职尽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生活秩序,保卫医院集体及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2.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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