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一
小说开篇时,主人公尼尔斯·豪尔耶松是一个12岁的顽童。因为戏弄了小狐仙,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匆忙中他骑上家养的雄鹅茅帧的脖子,跟随一群大雁飞上了天空。在跟随大雁迁徙北飞和南归的路途中,大拇指尼尔斯时不时与狡猾的狐狸、坏乌鸦斗智斗勇;每每在雁群、别的动物和人遇到危险时出手相助,结交了很多动物朋友。他自己也曾多次面临危险,在动物朋友和人类朋友帮助下脱身。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捣蛋鬼成长为富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故事的结尾,尼尔斯最终变回健壮英俊的少年,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小说为读者描绘了瑞典美丽的自然风光,并以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为线,对瑞典的地理和地貌、动物、植物、文化古迹、内地居民和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活和风俗习惯,进行了真实的记录,融艺术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
《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大致读过三遍,一次是读高中时,一次是儿子四、五岁时,一次是最近。三次读书的体验截然不同,特别想与大家分享。
第一次读《骑鹅旅行记》,是在高中的春季运动会期间,书是班主任老师的藏书,借给我看。那里身在乡村,课外书很少,自己又是只知苦读课本的书呆子。《骑鹅旅行记》对于我,就像清新的风,像久旱野草的甘霖,像放在乞丐面前的面包。我用不到两天时间把书读完,心满意足地把书还给了老师,又去跟教科书搏斗了。当时关注的,更多的是故事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命运。书中关于瑞典的风土人情、物产地理、民间传说,都被我匆匆略过了。工作后,有一段时间经常与来自瑞典的爱立信技术专家共事,那时我竟没有记起《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若是当时重读此书,工作交流中会与外专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交流上更加流畅,对工作有更大帮助。
儿子小时候,我们每天晚上都有亲子共读时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骑鹅旅行记》成为我们共同的藏书。一天的工作之后,在小朋友期盼中,我和他一起读。小朋友被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吸引,为大拇指和雄鹅的经历时而紧张,时而欣喜。他至今还记得读到故事尾声时,尼尔斯和雄鹅茅帧回到家中,雄鹅茅帧被尼尔斯妈妈放到案板上要杀掉那个危急时刻,他紧张不已的心情。而我在为儿子读书时,却有些漫不经心,只想尽快把一章读完,好早些休息。假设往事能够重来,我一定要更认真地为儿子读这本书:给儿子读一章故事前,自己先读一遍,设计好语句的抑扬顿挫,像董浩叔叔讲故事那样读,让小朋友有更好的听书体验;还要根据故事情节,跟小朋友一起分析故事走向,启发他的想象力,还要探讨故事体现的仁爱、勇敢、坚强等等美德,寓教于乐,让小朋友有更多的收获。
最近,以“空巢老人”的身份,再一次读《骑鹅旅行记》,没有了学业的压力,没有了繁重的家务,周末的午后阳光下读,平日的夜晚灯光下读,细细品味,连连赞叹。作者行文流水,情节丝丝入扣,古老的民间传说像珍珠一样镶嵌在故事中,瑞典的地理地貌在作者笔下熠熠生辉,让人身临其境,历史人物与现世的国王、平民英雄遥相呼应。当年,如果一个瑞典孩子读完这本书,他仿佛自己从南到北做了一次瑞典全国旅行,而且学完了国家地理、生物、历史和思政课程。放下书,他仿佛跟尼尔斯一样,也长大了一岁。多么希望我也有作者这样的一支笔,作者这样的一颗心,能为中国的孩子们写下这样亲切美好的文字。
我小时候,妈妈曾问我:“给你买的书你看完了吗?你记住了吗?”一直以来,我对这个问题不以为然。《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觉得值得我读完,而且记住。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二
我读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心灵!下面我就来给你们讲一讲故事情节吧!
故事里面的人物有一位小男孩叫:尼尔斯,还有一群大雁,大雁们的首领叫:阿卡,还有一只雄的家鹅,叫:沸腾和一只小灰雁:芬丹,有一只狡猾的'狐狸叫:斯密尔。还有一个小精灵。
从前,男孩尼尔斯,他大概有了十四岁,这个尼尔斯是个瘦高个儿。他调皮捣蛋,总喜欢爱搞恶作剧,这个尼尔斯家有座农场,农场里住着许多可爱的动物,调皮的尼尔斯总是爱捉弄他们家的动物!
有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尼尔斯的爸爸妈妈收拾停当,准备到教堂去做礼拜,于是叫尼尔斯在家里读一篇讲章。(讲章:指路的派基督经书《路德集注》中的一章。)
尼尔斯的爸爸妈妈走了以后,过了一会,尼尔斯妈妈的装衣服的箱子打开了,里面坐着一个“小偷”(“小偷”指的是小精灵),尼尔斯很容易就抓住了小精灵!
小精灵把尼尔斯变成了小人,于是,大家叫他:大拇指,大拇指家的雄鹅想跟大雁走,于是,大拇指不愿易离开雄鹅,于是,也跟着大雁走了。
在旅行过程当中,大拇指还有雄鹅、小灰雁和大雁首领、雁群们和睦相处,一起享受着快乐和苦恼。
我最喜欢大雁和大拇指它们飞到小卡尔斯岛,小卡尔斯岛那里有一个叫地狱洞,地狱洞要是谁掉进去,可就很惨了!有一次,有三只狐狸追逐雄鹅沸腾和大拇指,三只狐狸一只都没有追上雄鹅沸腾和大拇指,大拇指骑在雄鹅沸腾背上大喊道:“你们这几狐狸,吃羊肉吃的太肥了,竟然连只鹅也追不上!”他的讥讽气得狐狸发了疯,一心只想着向前冲,狐狸们没有发觉到他们快要掉进地狱洞了,结果,“扑通”一声,三只狐狸掉进了地狱洞里,于是,它们再也没有见到那三只狡猾的狐狸!
故事的结尾,是大雁们跟小精灵说他在旅程中表现得很好,让大拇指变成真正的人。小精灵答应了,说只要大拇指一回家,就把它变成真正的人!
最后,大拇指跟大雁们告了别!一回家,变成了真正的人!大拇指的爸爸妈妈见了,和他紧紧拥抱!
大拇指跟,大雁们约定好了,第二天早晨,它(他)们在海边见面!!!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米洛夫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儿尼尔斯被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桢背上,跟着大雁旅行,到了很多地方,经历了许多事情。渐渐地,他养成了帮忙动物、乐意帮忙他人的好孩子。
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忙,才能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完美幸福。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在小区的南广场买了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大致讲了: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因为捉弄小妖精,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人儿。他骑在大白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进行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见识,结实了许多朋友,也碰到了不少凶恶阴险的.敌人。在种种危险与困难中,尼尔斯逐渐懂事了,最后回到了家中恢复到正常的大小,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这本书真有趣啊!尼尔斯乐于助人,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五
正当夕阳亲吻山腰时,我兴意盎然地翻开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她于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代表作有小说《贝林的故事》和童话《骑鹅旅行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她的那本《骑鹅旅行记》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
尼尔斯骑着大白鹅,跟随一群大雁走南闯北,饱览了祖国的山山水水,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文化,当然也遭遇了各种障碍,奸猾的狐狸、贪婪的灰老鼠、凶残的乌鸦······但经过这段神奇的旅行,尼尔斯也逐渐改掉了以往的种种坏毛病,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看到了书中的尼尔斯,我的脸不禁红了起来。
想想生活中的自己,出门经常丢三落四,不是忘带铅笔盒,就是忘带作业本;在家里因为遇到一只小小的蟑螂而吓个半死,十分胆小;有时候做事舍近求远,笨手笨脚。要是把我和尼尔斯放在一起,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看来我真得“痛改前非”了:出门前,先检查一下东西是否带齐,帮助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善于动手动脑,不让父母操心,做个有耐心,乐于助人的男子汉。
合上书,我的思绪早已飞向了远方,我多么希望可以和尼尔斯一起骑着鹅,与大雁一同走南闯北啊!(大碶小学陈笑宇)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六
寒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男孩子,他的父母是十分善良、勤奋但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由一个非常顽皮、欺负小动物、爱搞恶作剧的男孩子成长为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在家因为捉弄一直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的一只鹅莫顿也想展翅跟随大雁们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大雄鹅飞走,就紧紧抱住大雄鹅的脖子,就在这一瞬间,大雄鹅腾空而起,它来不及把尼尔斯抖掉,就带着尼尔斯一起飞到了天空中,从此,尼尔斯在大雄鹅的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
对读书丝毫没有兴趣的孩子,最后却变成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所以我也要向尼尔斯学习,挑出自己的.缺点,添加自己的有点,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要感到快乐,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七
暑假对于酷爱读书的我来说,是快乐的,充实的。因为我可以有很多时间来自由支配了。其间,我读了很多书,比如《父与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就是妈妈给我在图书馆借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三天的时间我就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孩子在身体变小后经历的一些奇幻的事情。在尼尔斯变小后,他开始了漫长而又艰险的骑鹅之旅,目的地是拉普兰。在旅途中,他遭遇了狡猾的狐狸,帮助了可爱的小松鼠,拯救了整个鹅群,从一个顽皮任性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这样一本情节曲折的书,深深的吸引了我。它让人会不由自主的看下去,。书中尼尔斯的勇敢善良,灵活机智。不怕困难,克服难关的品质让人钦佩。
这本书除了生动的故事外,还介绍了许多丰富的地理知识,历史知识,民间故事,节庆典故,让我了解了欧洲的风土人情,领略了瑞典的自然风貌。在小说中描写的山水景色、森林动物,仿佛是一个个真实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使人产生了一种去瑞典亲身体验的念头,我期盼着那天尽快到来!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真想和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一起欣赏风景如画的自然风光,一起与诡计多端的斯密尔战斗,一起体会帮助别人以后的快乐,用我们的力量和智慧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这样一个道理:只有真心的去帮助别人,才能真正享受到快乐,尼尔斯就是一个例证。所以我要说,尼尔斯,好样的!你是我学习的榜样。今后,我将从每件小事做起,从关爱周围的人做起,让自己成为一个富有爱心、懂得感恩的.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叫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拉盖洛夫,书中的.主人公叫作尼尔斯。
他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因为作弄了小精灵,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有许多被他欺负的动物都嘲笑他,只有一只名叫莫顿的白鹅带着它一起和大雁旅行。
刚开始大雁不许有人类在队伍中,直到一次行动让大雁改变了主意。
一天夜晚,大雁、莫顿和尼尔斯在一块浮冰上睡觉。夜里风很大把浮冰吹到岸边,被正在觅食的狐狸看见了。
他非常开心,他跑到冰上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大雁和莫顿惊醒过来,看见了狐狸,他们立刻飞到天上。但莫顿忘记了身上的尼尔斯,尼尔斯重重地摔在地上。
有一只大雁没来及飞走,被狐狸咬到了翅膀。就在这紧急的关头,尼尔斯用力拉扯狐狸的尾巴,狐狸摔了一跤,被咬到的大雁趁机飞走了。
莫顿把尼尔斯救了上来,大雁被尼尔斯的行动感动了,于是同意留他一起旅行。
这个故事让我看见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大雁,他的勇敢和善良让大雁接受了他。
读到尼尔斯离开家园,被小动物嘲笑时,我为他感到难过;读到被乌鸦绑架时,我真为尼尔斯捏把冷汗;读到尼尔斯恢复原形重返家园时我为尼尔斯开心。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我要把这本收藏起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4212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