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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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案例17篇)
时间:2023-10-28 06:08:08     小编:GZ才子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理解,进而为未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更好的方向。如何有效管理时间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它们或许能给你带来灵感,帮助你写出一篇完美的总结。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一

法律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保护了其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秩序。我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深入学习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实践技巧,在此过程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社会,法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它超越了个人意愿和偏见,实践着普遍正义。在实践过程中,我发现了许多案例中的规律和共性,这使我意识到了法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同时,也让我深入理解了依法办事的重要性,法律的普遍性要求每个人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和制约,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其次,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体会到了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细致性。法律的实践需要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识和技巧,仅有理论知识是不够的。实践中,我发现了许多案例中的细节和微妙之处,这让我明白了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细致性。在解决案件时,我们需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掌握细致入微的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以便正确判断、准确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研究和分析,我们才能给予当事人公正和准确的法律救济。

另外,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认识到了法律实践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法律实践追求公正,法律是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利器。公正是法律的灵魂,司法活动的核心是维护公正,做到公正执法。在实践中,我注意到了一些案件中的不公正现象,这让我深思。公正是法律的准则,法官和律师在司法实践中都应坚持这一准则,不受外界干扰,只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断。法律实践要求我们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个案件和当事人,不受任何非法因素的干扰。

此外,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得到了更深的法律技巧的学习和实践机会。法律实践需要我们掌握科学的方法和技巧,以便准确地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我学会了如何撰写法律文书、如何辩论法律观点、如何进行法律调查等技巧,这些技能对于一个成功的法律从业者是必不可少的。在实践中,我也意识到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够成为优秀的法律从业者。

总结起来,法律基础实践是我成长中的重要一课,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了解了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细致性,认识到了法律实践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也学习到了更多的法律技巧。这些心得体会将成为我今后法律实践的宝贵财富,使我成为一名更优秀的法律从业者,为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二

引言:

在法律实践中,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每天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和挑战。通过与各类案件的接触和处理,我不仅增长了法律知识,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感实践对于培养法律素养的重要性。本文将从日常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实践法律心得体会。

第一段: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拥有深厚法律知识的基础很重要。法学的基础课程如合同法、刑法等是构筑法律职业素养的基石。通过对这些基础法学课程的学习,我掌握了基本法律概念和基本法律条文,使我能够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第二段:

除了基础法学知识外,法律实践还需要不断学习适应法律、政策和社会变革的能力。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法律不断完善,我们需要始终保持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只有保持对法律新动态的追踪和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法律实践的需要,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三段:

实践法律心得体会还需要不断提升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通过对案件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在实践中,引导客户解决法律问题时,理论知识的巩固能够提高我们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我们的实践能力。

第四段:

在实践法律过程中,我们要始终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法律实践往往是充满压力和挑战的。对于一些棘手的案件和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阻力。但是,我们必须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从容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法律实践中持之以恒、获得更好的成果。

第五段:

在实践法律的过程中,诚信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品质。法律职业是一个高度精神层面的行业,诚信、正直和廉洁是法律界的基本准则。我们要始终保持诚信的原则,坚守法律道德底线,无论在法庭上还是私下对待客户和同事,都要严守法律道德规范,注重职业操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于人民群众做贡献。

结束语:

实践法律心得体会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通过实践法律工作,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增长实践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基础法学知识的学习,不断学习适应法律和社会变革的能力,提升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同时始终保持诚信的品质。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实践和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从业者,为法律实践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

其实普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真没那么容易了。首先对于我们这些对秦皇岛不是太熟悉的外地人来说,找社区,跟固定的社区做长久的联系就更不容易了。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几经周折,总算和新建村小区做了长久的联系。其实,完成任务并不是那么高兴的,但是听到社区主任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就觉得很有成就感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几进几出这个小区,但是这里的居民貌似对于我们的到来很是抗拒,但是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之下,我们最终还是为一些人提供了帮助。

我们还去了公交站点,那里人流密集,出现问题的机率也比较大,但是我们又遇到了和以前一样的问题,没人理我们。最后,我们本着”没有问题,创造问题”的理念,注定与人接触,尽管收获不大,但还是向他们宣传了法律知识,这对于我们的努力也是一种认可。

在实践过程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最后我还是得表扬一下我们组的成员,有他们的配合,才能让我们的实习画上完美的句号。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法律而言也不例外。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和魅力。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始终坚信实践是提高自身素养的重要途径,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分享一些关于“实践法律心得体会”主题的观点。

首先,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一种保障公平和正义的工具。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经常感受到公平的力量,感觉到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和约束的力量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中的案件往往是有争议的,而法律的作用就是通过明确的规则来解决争议,并为受害者提供公正的裁决。正是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并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普遍性。

其次,在实践中我明白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法律知识是我提升实践能力的基石。在实际工作中,我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案件和问题,其中很多是我在学校中没有接触到的。这时,只有依靠我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我才能正确应对。因此,我不仅在提高案件处理能力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还加强了法律知识的自学和深入了解。正是通过这些不断的实践,我意识到只有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适应法律发展的变化,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三,实践中让我明白了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面临各种复杂的案件和矛盾,需要在各方面权益之间做出公正的决策。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具备明确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决心。实践中我看到了很多好的法律工作者,他们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素养以及对公正的追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也激励着我在实践中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四,在实践中我体会到了合作与团队精神的重要性。法律实践往往需要与律师、法官、调查人员等多个部门紧密合作。只有通过团队协作,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团队合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正确的分工、良好的协调以及相互之间的信任和支持,是团队合作的核心要素。这也促使我在实践中更加重视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

最后,在实践中我明白了持之以恒的重要性。法律实践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作,需要耐心和毅力。在实践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但我坚持不懈地努力,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己。实践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才能真正掌握法律应用的技巧和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成长和进步。

总之,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和魅力。法律作为社会的基石和公平正义的保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素养和能力。在实践中,法律工作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明确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才能在法律实践中做出更大的贡献,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五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_年_月_日至_月_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

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

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_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

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最后,感谢_律师事务所的_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六

根据 文件精神,我局于20__年5月14日上午召开了集中学法会议。作为一名普通的财务人员,通过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集中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健全法律体系的重要性,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财务工作,就是财务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作实效。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把财务工作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把财务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出来,要切实的为解决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就是要让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的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担。从事财务工作,更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全面的考虑,不为一己之私,从全方位去考虑看待问题,为共同目标和共同事业而奋斗。从大局考虑,立足本职,胸怀大局,才能更好地服务大局。财务工作要有大局观,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主义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以及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做好财务工作必须要切实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具体的财务工作安排中体现党的工作重点,要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根据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和情况,从而向党提供好的决策依据。

通过对此次《集中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位公职干部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而作为财务人员,只有坚持在财务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财会免疫系统的功能,健全财会法律系统,推动新时期下财务工作的开展。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七

近年来,我国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意识逐渐提高。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法律基础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力量和作用。通过对案例的深入研究和实地调查,我逐渐认识到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体会。以下是我在法律基础实践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在参与法律基础实践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课本和法律法规的浅层了解。通过实践,我逐渐认识到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保障。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才能在社会生活中保护自己的权益,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通过法律实践,我明白了只有具备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

第二段:案例分析的重要性

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们常常通过案例分析来学习法律知识。在这一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案例分析的重要性。案例不仅是法律知识的载体,更是法律原理和精神的具体体现。通过对案例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加深对法律原理的理解,学会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案例分析还能锻炼我们的思辨能力和分析能力,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通过反复的案例分析,我能够更加熟练地应用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三段:实地调研的必要性

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们还需要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实际问题的本质和原因。实地调研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现实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实地观察,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状况和法律的实施情况。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案例中的关键信息,为解决问题提供更科学的依据。同时,实地调研还可以提高我们的观察和沟通能力,增加社会经验。通过参与实地调研,我深深体会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了我的法律信念。

第四段:合作与沟通的重要性

在法律基础实践中,合作与沟通是不可或缺的能力。法律实践往往需要团队合作,大家共同协作才能完成一个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与他人的合作和沟通能力会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效率和成果。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沟通和合作的价值。沟通能力是与他人有效沟通并解决问题的关键,合作能力是与他人和谐相处并共同达成目标的重要条件。通过与团队成员的相互配合和协作,我实践中体验到了团队的力量和智慧。

第五段:终身学习的重要性

法律基础实践是法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但它只是法律学习的一个起点。通过实践,我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终身学习的必要性。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跟上法律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明白了学习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在法律实践中更好地为他人服务。

总结:

通过法律基础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案例分析、实地调研、合作与沟通以及终身学习成为我在实践中获得的宝贵财富。我相信,只有不断努力和实践,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从业者,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八

为加强我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他们早日成为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我系领导在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召开会议动员我系学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家走入社会、走向基层,深入了解社会动态。暑假期间,同学们积极响应系部领导的号召,纷纷走向基层单位开始实习。多数同学选择了与我校性质相符的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实习,部分同学选择了检察院、法院等行政单位或是进入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实习。

在公安局、派出所实习的同学表示,此次实践活动使他们了解到,随着社会信息化、动态化、市场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大,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规律和特点,公安执法规范化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无论是负责命案要案的刑警、特警,还是管理辖区治安、户籍的普通民警,都必须秉着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保护人民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同时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我们作为一名警校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安工作人员,就要加强公安基础知识的学习,加强公安技能训练,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持法律的理念为人民服务。

在法院实习的同学学习参与了案件卷宗整理工作,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的打印整理工作,跟随前辈们下基层解决民事纠纷,开庭时到审判庭旁听。学生们表示,通过实习,在自己的专业(法学)

领域获得了宝贵的实际工作经验。实习期间,深入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深刻感受到了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性。

在检察院实习的同学,协助参与了老同志的案件审查工作,并向前辈请教工作经验,翻看学习往年的案例。在检察院的前辈们的指导下,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结合,获得了极大的收获。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同学,协助整理了律师文件,深入了解了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工作,了解到一些有关工伤事故及法律合同等有关方面的知识。深刻体会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更有必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用法律去维护自身及他人的权利。

另有部分同学在暑假期间选择进入企业单位进行勤工俭学,在工作期间意识到了生活的不易,更加懂得父母的艰辛。勤工俭学的同学们表示,今后定会努力学习,珍惜生活,回报父母及学校。

总结此次社会实践活动,我系同学参与热情高涨,在实践过程中积极配合单位里前辈们的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但由于是初涉社会事务,经验不足,难免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状况。今后的学习实践中,我系会针对此情况作出专业指导,让我系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

行表扬!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来函对我系10级法学专业陈敏同学的工作表示肯定和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定以更饱满、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在系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学好法律知识,结合社会实践,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九

法律写作是法律实践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于律师、法学专业学生以及法官而言,良好的法律写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关于法律写作的实践心得,特在此总结分享。

第二段:研究法律文书的重要性

研究法律文书是进行法律写作的基础。在写作之前,我们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文书进行仔细阅读和研究,例如法律判决、法律文件和上级法院的裁定等。通过研究法律文书,我们可以获得更深入的法律知识,并了解到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和相应的案例法理依据,基于此进行更准确、具体的写作。

第三段:清晰准确的表达

法律写作要求我们用准确、精炼的语言清晰表达。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避免使用模糊的词汇和术语,而是应该使用详细、具体的表达方式来传递我们的意思。我们还应该使用逻辑严谨的结构,将信息按照主旨和层次进行组织,确保读者容易理解我们的观点和论证。

第四段:注意法律写作的格式和规范

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规范对于法律写作的成功非常关键。不同类型的法律写作有不同的格式要求,例如诉状、合同、法律备忘录等。我们在进行写作时要遵循相应的格式要求,确保文书的结构和内容符合法律行文习惯。此外,我们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写作规范,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段:反思与总结

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写作是一项需要反复推敲和修改的过程。写作初稿往往只是一个起点,我们需要不断反思改进,不断修改完善,以确保文书的质量和准确度。此外,与他人交流和讨论也是提升法律写作能力的有效方法,通过与他人分享和讨论,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观点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写作技巧。

总结:

通过对法律写作实践的反思与总结,我认识到法律写作是一项相辅相成的能力,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密不可分。只有通过反复的实践和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写作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得更加出色。希望我所总结的这些心得能够对法律从业者和法学专业学生有所帮助,使他们在法律写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家庭、工作还是社交环境中,都会涉及到法律的各种问题。因此,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实践知识是每个人的必备能力。在我参加法律基础实践课程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和学习的价值,也有所收获和启示。

首先,通过参加法律基础实践课程,我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在课堂上,我学习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规,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意义。我发现,不仅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了解法律规定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还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的发展。法律的存在和实施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在实践过程中,我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有些是我在平时生活中从未接触过的。然而,学过相关知识后,我能够迅速定位问题所在,并且知道该如何解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使用了法律条文和案例研究的方法,掌握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巧。通过实践的锻炼,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内容的理解,还提高了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分析和判断的能力。

第三,通过实践,我认识到了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重要性。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发现仅仅了解法律的概念和条款是不够的,要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还需要了解相关案例和实践经验。只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通过实践,我明白了解法律的常识和基本原则是能够提高法律素养的关键,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把法律真正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第四,通过实践,我明确了法律知识对个人的意义和价值。在实践过程中,我体会到掌握了法律知识后,我不再感到无助和被动。相反,我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则,自信地表达自己的权益和观点。通过实践,我也逐渐培养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对法律问题的处理更加敏感和理性。同时,法律知识的掌握也给了我更多的选择机会,提高了我的职场竞争力。因此,不仅对于个人的生活,掌握法律知识也对个人的发展和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通过参加法律基础实践课程,我深深体会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和学习的价值。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还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的发展。通过实践,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内容的理解,还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同时,法律知识的掌握也给了我更多的机会和选择,提高了个人的职场竞争力。通过实践的锻炼,我明确了法律知识对个人的意义和价值,也对将来继续学习法律有了更多的动力和信心。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一

“驼铃古道丝绸路,胡马犹闻唐汉风。”短短二十天的重走丝绸之路,不仅是和老师、同学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更贴近“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由理论上升到实践,亲身体会其发展现状及远景。尽管现在实践活动已经暂告一段落,但是我还依旧怀念“法律人走丝路,我们在路上”的点点滴滴。

一千多年前,丝绸之路在世界版图上延伸,诉说着沿途各国人民友好往来、互利互惠的动人故事。如今,一个新的战略构想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版图上从容铺展——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但生活中有许多人对“一带一路”战略的认识还停留在张骞出使西域及郑和下西洋的历史辉煌中,而对于“一带一路”的伟大构想知之甚少。于是一群法律人开始行动起来,“追法律之典,溯丝路之源,筑强国之梦,唱青春之歌”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也是我们追求的暑假社会实践的意义。

现在我们法学学子积极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凝结在一起,主动学习了解这一跨越时空的宏伟构想。我们希望通过调研考察,以法律的视角向人们展示出“一带一路”的别样魅力,让不了解“一带一路”的人主动去了解;让知道一点的人进一步去了解;激发民众的建设热情;增强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了解“一带一路”对中国沿线城市的影响,并提出一点建议。

在我们访问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经济合作处陈处长介绍道:在徐州,“一带一路”作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之后的又一重大发展战略,它主要旨在把徐州市打造成“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强调了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大力实施双向开放等任务。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不能只狭隘地从政治层面理解“一带一路”,它的内容涵盖各个方面,需要以一个宏观的角度去认识它。这无疑为我们接下来的调研方向提供了新思路。单单停留在文字、影像资料上的我们并不知道企业对于“一带一路”战略是采取什么样的调整或者变化措施的,“一带一路”战略对企业又带来什么样的机遇与挑战?好在这些疑问后来都在徐工集团投资发展部生敏部长处得到答案。我们才意识到,企业想要“走出去”还是要依靠企业自身实力,而创新发展是抢占产业制高点的有力保障,并且光靠国家宏观战略的推动不一定就能把握住机遇,具体还是要看当地实际情况。“一带一路”战略为企业“走出去”增加了保障,但是并不能达到有效保证的效果。法律服务更是具有滞后性,目前企业还是配合当地市场的规则和风俗为主。

我们走近“一带一路”,不只是为了走马观灯似的欣赏,而是为了拥抱它,拥抱青春。即将步入大三的法律人,渴望寻找到将来的目标与方向。我要从事哪方面的法律工作?我可以在哪个部门法上奉献青春与激情?随着这个实践活动的进行,哪个方向也似乎明确了。涉外法律事务渐渐引起我的兴趣,除了涉外案件的纠纷处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帮助涉外企业明确“走出去”的风险、规避风险以及为他们在外投资获取最大化利益提供法律上的服务。这也激发了我深入了解“一带一路”战略的决心,西安之行给了我很大帮助。涉外法律事务只是一个初步设想,对于法律人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过程中的定位我们还是不清楚。得益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刘亚军院长,我们了解到符合型、适用型法律人才才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发展。要符合这方面人才的条件,我们还需继续努力,专业技能和外语实力都有待提高。对于“一带一路”的法律服务来说,现在主要是要提供立法指导,将实务和理论对接,凝聚国家法的力量来建立“智库”研讨机制。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提升自我专业素养,唯有自身专业实力真正符合市场需求时,我们才能实现助力“一带一路”发展的目标。

西安,古称长安,是著名的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古城墙上一座座城门用它们自己的故事诉说着古城的沉浮与发展;大明宫遗址,丝绸之路这“藤蔓”上最绚丽的花朵,象征着帝国之尊;大唐芙蓉园,仿佛移换时空,梦回唐朝;大雁塔,犹如茫茫荒漠中一盏明灯,指引方向。西安这座永恒的城市,像一部活的史书,一幕幕、一页页记录着中华民族的沧桑巨变。但是,丝绸古道,驼铃声声,远去的只是满载货物的驼队,繁荣的经贸往来即将重现昔日盛景。

现在,西安积极响应习总书记的战略构想,遵循“五通”原则路径,延续丝路历史,传承丝路精神,弘扬丝路文化,立足地理区位、交通、旅游、文化和科教等优势,高标准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新起点。机遇往往伴随着挑战。“一带一路”战略不好实施,挑战很多。目前国际上主要为三种态度:第一是美国、日本等既得利益国家的反对意见;第二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态度;第三则是有些仍对中国保持着怀疑态度,如韩国。但是,即使有这些困难,我觉得中国还是能够做好的,为什么有信心?是客观需要。世界还是要发展,发展是主题,尤其是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比如在东南亚,新加坡老是感觉到不安全,因为旁边都是穷国家。他们要发展只有中国有能力资助,“金砖四国”其他三块不及中国一块重。“一带一路”也可以简称为中国的“马歇尔计划”,甚至会比马歇尔计划做得更好。因为中国是以“富邻”的口号进行对外交流,这种包容的精神使我们更加自信,只有邻国也富起来,中国才能谋求可持续发展。

我相信,新丝路连接“中国梦”与“世界梦”。中国将最终同各国一道,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尽早启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更加深入参与区域合作进程,推动亚洲发展和安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我们新时代的法学学子也将奋勇追击,不断与之共进步!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法律写作逐渐受到重视,这是因为与法律相关的各行各业都需要合法合规的文件来指导工作,以及保护权益。要做到恰如其分的表述是保证合同、诉讼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的关键。在我实践法律写作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探讨法律写作的关键要素,如何提高写作效果以及其他重要的技巧。

首先,确保准确性和专业性是法律写作的基础。法律文书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概念和程序,因此精确和准确非常重要。通过仔细研究和理解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将问题简洁而准确地表达出来。我们还应该注意使用正确的术语和法律术语,以避免歧义和错误解释。此外,专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法律写作者,我们必须在写作中遵守法律道德,提供客观和中立的观点。

其次,提高法律写作效果需要良好的结构和逻辑。一个清晰的结构可以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跟随文书的内容。在撰写法律文书时,我们应该按照一定的结构组织我们的论点和观点。开头应该简明扼要,引出主题,并介绍有关背景和上下文。接下来,我们应该逐步解释和阐明事实、法律规则和案例法。最后,我们应该做出结论,并提供解决方法或建议。此外,良好的逻辑是写作的关键。我们的观点和论据应该是有条理的,并且应该根据逻辑关系进行有序和一致的排列。

第三,语言的运用是法律写作的关键。法律写作通常需要正式和严谨的语言。我们应该避免使用复杂的语法结构和冗长的句子,以免产生误解。相反,我们应该使用简练而准确的语言,以便更好地传达我们的意图。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使用权威和明确的词汇,以增强文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我们还应该注意段落的连接和过渡,以确保文章的连贯性和流畅性。

第四,法律写作需要注重细节和审查。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仔细检查和修改我们的文章,以确保所有的细节都是正确的。这包括事实的准确性、法律规定的正确解释以及引用的准确性。我们还应该检查拼写和语法错误,并修正它们,以保证文章的专业形象。此外,我们应该避免使用过度修饰的词汇,以免产生误导或不必要的重复。

最后,了解读者是法律写作的重要技巧之一。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写作对象是谁,并根据读者的背景和水平来选择适当的语言和结构。如果我们的读者是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可以使用某些专业术语和例子来支持我们的观点。然而,如果我们的读者是非法律背景的人,我们应该尽量用更简单和易懂的语言来解释法律问题。此外,我们还应该保持客观和中立的立场,并尽量避免太过主观的观点。

总结起来,法律写作是一项关键的职业技能,在实践中需要不断努力和改进。通过准确性和专业性、良好的结构和逻辑、运用语言技巧、注重细节和审查以及了解读者,我们可以提高法律写作的质量和效果。在我的实践中,这些心得体会对我提升写作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相信,在未来的实践中,我可以进一步成长,并在法律写作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三

法律教育实践是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经的一门必修实践课程。通过参与法律实践活动,学生们得以实地了解司法实践的过程与核心价值,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职业技能。在我参与法律教育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并吸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与教训。

第二段:培养实践能力

法律教育实践开设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参与真实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我逐渐掌握了聆听案情陈诉、查阅相关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和辩论口才的技能。这些实践活动确实提升了我的实践能力,使我能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为公正司法做出贡献。

第三段:提升专业素养

法律教育实践还帮助我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在参与法律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我通过研读大量案例、法律问答和专家辅导等途径,逐渐了解了我所研究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这不仅使我在法律实践中更加得心应手,也提高了我的解释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第四段:锤炼职业道德

法律教育实践还促使我不断锤炼自己的职业道德。在接触真实案件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正直、公正和专业操守的重要性。不论是在调查取证还是在辩论环节,我都始终坚持遵循职业伦理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力求公平公正。这种职业道德的锤炼对于我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至关重要。

第五段:反思与展望

通过参与法律教育实践,我不仅获得了宝贵的法律实践经验,也得以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并为将来的法律职业道路做好准备。然而,我也深感法律教育实践的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比如缺乏实际案例的多样性和分析训练的深度。在未来,我希望能够提出更多的实际问题,挑战自己的思维方式,多与行业专家和同学探讨,以完善自己的法律教育实践经历,为将来的法律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论

综上所述,法律教育实践是一门重要而必不可少的课程,它能够促进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专业素养、锤炼职业道德。通过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法律职业的要求,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了更好地提高法律教育实践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与行业专家和同学相互交流,共同推动法律教育实践的进步。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四

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我们党是一个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建设任务极其繁重。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拥有一整套党内规则,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是靠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把“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渗透到了骨髓里。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重器。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们党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党内规则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种类型。党规党纪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目标、组织保障、行为规范、纪律约束,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制定党规党纪不能追求大而全,要找到最大公约数,兼顾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要求入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就得让大家记得住、做得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要着眼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借鉴各国有益经验,把实践中具体可行的政策和办法,转化为党规和法律。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健全完善党规党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到_____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体系。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五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法律活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法律从业人员,通过实践活动的参与与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所从事的法律活动实践心得体会,包括了对法律公正、法律责任、法律服务、法律效果以及个人成长的思考。

首先,法律活动实践让我更加明白了法律的公正性是多么重要。在法律领域,公正性是法律的灵魂和生命线。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我发现,要想实现法律的公正性,需要所有参与者在法律层面上做到客观公正。无论是作为律师、评委还是法官,我们都应该保持中立立场,通过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来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其次,法律活动实践让我明白了法律责任的重要性。法律责任是法律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因素,是对法律活动参与者的约束和约定。通过实践活动,我意识到法律责任意味着要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作为法律从业人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法律责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有半点马虎和敷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也能在法律活动中保持水准和良好的声誉。

此外,法律活动实践还让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法律服务不仅仅是对个体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我亲身体验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荣誉与幸福。无论是通过咨询、诉讼还是法律援助,我们都在尽力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和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这让我更加坚定了从事法律职业的决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

另外一个让我深思的是法律效果。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我发现,法律的效果要求我们不仅应知法犯法,更要守法用法,起到法律的约束和规制作用。法律的效果不仅仅体现在案件的胜负效果上,更体现在对参与者的行为影响力上。我们作为法律从业人员,打造良好的法律效果,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实践。我们也应该时刻反思和总结自己的行为和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提高法律效果。

最后,通过参与法律活动实践,我个人也得到了诸多的成长和进步。法律活动不仅仅要求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更要求我们有良好的沟通、协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活动中,我学会了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并增强了责任心和承担能力。同时,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有助于我不断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综上所述,通过对法律活动的实践和参与,我深刻理解了法律的公正性、法律责任的重要性、法律服务的意义、法律效果的要求,以及通过实践活动的成长和进步。法律活动实践既是对法律理论的实践和检验,也是对法律从业人员的锻炼和成长。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活动实践需要我们积极投入和努力拼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价值和意义,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六

这是我迈入大学校园的第一个寒假,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

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

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

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七

法律法规的实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改变用传统的有浓重“运动”色彩的行政动员方式实施法律法规的做法。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行政法律实践

心得体会

吧。

《礼记·大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段话说明要治国平天下,首先要做到修身齐家,做好自己和身边人的管理。如何做到呢?要诚意正心,筑好思想防线。这就要求我们给自己立下一定的遵守准则,才能不违正心。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可见讲纪律,守规矩,是大到影响党和国家安定,小到影响个人和家庭存亡的事情。纪律不守,则有违法犯罪之危;规矩不讲,则失谨记自省之防。身为公民,特别是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如何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本人认为,要努力做到四个字“知、明、守、省”。

一、 知——知纪律、知规矩

现代早已不是强调“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蒙昧社会,我们往往强调说“不知者不罪”、“明法慎刑”。我们如果要求公民守法,就必须要先给他们提供明确可知的法律。我们现在强调“守纪律,讲规矩”同样如此。正所谓守法必先知法,因此我们必要了解纪律和规矩的含义,做到“知纪律,知规矩”。

首先我们要知道何谓纪律,何谓规矩。纪律是党纪国法,是党明文规定的党章党规党纪,是党领导人们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矩是党和国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优秀传统和工作惯例,包括已经明文规定的和未明文规定的。用法学的观点来讲,纪律就是单指成文法,规矩就是则包括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具有比纪律更为宽泛的意义。

其次我们要知道纪律为何,规矩为何。就是我们要遵守的纪律规矩,有什么样的内容。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这就要求我们去系统地学习各项纪律规矩,特别是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纪律规矩。我们身为行政执法人员,就必须要学习《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要求,甚至接受相关的工作培训,保证对本职工作相关的条令程序的熟悉,做到知纪律,知规矩。

二、 明——明纪律、明规矩

在当下,我们许多干部,就仅仅是记住了法律法规的表面含义,知道怎么做合法,却不知道为什么合法,知道这样做违法,却不知道为什么违法,陷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迷茫境地,这是极不利于对法律规章的遵守的。往往很多干部违法犯罪后都会后悔自己为什么知法犯法,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明法懂法,没有真正理解这些规定。学习法律法规,并不能只依靠单纯的死记硬背,还应当明白它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才能真正深记于心,做到“明纪律,明规矩”。

一是要明白为什么要守纪律。纪律是我们执法的基本要求,如其中的规定程序更是我们执法公正的保障,违反了纪律,就会破坏我们工作的公正性,伤害到群众的守法情感。比如我们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对红线图。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如果我们没有按照红线图来确认翻建房屋的位置,就会伤害到其他按照红线图翻建的守法民众的守法心理,进而导致所有翻建户都不按红线图施工,最后大家都乱翻乱建致使乡村规划无法实施。

二是要明白为什么要讲规矩。使用“规矩”一词,这说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所需要的并不仅仅只是遵纪守法,更应在行为上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比如我们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做到讲文明,讲礼貌,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因为我们执法工作身为一线工作,执行的法律法规更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甚至多有相斥的,难免会引起群众反感阻碍,甚至引发冲突。此时你如果讲究我们的执法规矩,礼貌待人,耐心劝导,就能够使矛盾和平化解,从而避免冲突。

三、 守——守纪律、守规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规矩被制定出来就是为了执行的。光说不练假把式,如果仅仅把规矩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只做样子不落实,那么纪律规矩就只会成为好看的海市蜃楼,带不来任何的好处。只有真正从行为上落到实处,做到“守纪律、守规矩”,才能让它真正发挥作用。

一是要自觉守纪。践行纪律规矩应当是自觉主动的行为。我们有些干部,往往是先看别人做不做,然后再想自己做不做,没有一丝积极主动性。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在外出执法时要依规办事,严于用权,对违规建房户,该制止制止,该查扣查扣,一切照章办事,不能心存侥幸妥协,才能树立良好公正的执法形象,顺利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慎微慎行。俗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凡事往往是见微知著的,人们往往以为小事不拘节无伤大雅,结果反而被人利用而铸成大错。“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我们要提高对生活中试图“打插边球”的行为的警惕。如对服务对象以朋友名义邀请,或者通过朋友牵头组织的吃请,坚决不去;对服务对象或其中间人请求私下会面的,坚决拒绝。洁身自好,自然百毒不侵;小规不轻视,大纪自然不轻犯。

四、省——常自省、重坚持

我们有些干部总是坚信自己不会犯错,而忽视于对纪律规矩的学习和遵守,往往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讲一讲时紧一紧,放一放时松一松,结果放久就忘,直拿“潜规则”当纪律规则,犯了错还不自知。党的纪律规矩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我们必须时时保持警惕,做到“常自省、重坚持”,才能不触电,不出事。

一是常自省。“率作兴事,屡省乃成”。在守纪律,讲规矩的道路上,我们要常常自我反省,加强自我监督。我们在执法工作之余,要注意加强自我学习,经常拿起法条法规翻一翻,经常拿起工作条例看一看,经常对照自我行为想一想,做到纪律自熟于心,行为条条分明,有过则改,无则加勉。同时我们不拒绝同事对我们的监督,在每月召开的党课上,我们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找出工作中的缺点,请同事监督改正,取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重坚持。“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做事情总是开头很容易,能够坚持下来的很少,守纪律讲规矩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时时绷紧守纪律这条弦,规矩要时时讲,纪律要刻刻守,一秒钟都不能懈怠。比如在我们的执法工作中,开始总是执法必严,一视同仁,后来工作久了就难免懈怠,不能坚持统一的执法标准,对比较老实的群众总是一扣到底,而对那些比较强势蛮横的群众,往往借口怕激化矛盾而不查扣,给群众留下了“软土深掘”的印象。后来我们创新工作方法,对有相同违法现象的群众根据不同的反抗程度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坚持查扣工具,执法如一,反而获得群众好评,违建现象也相应减少。

“守纪律、讲规矩”要做到思想和行为上的统一,就必须要落实“知、明、守、省”这。知之明之,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守之省之,才能真正外化于行。如果将人比作一辆车子,这四个字就是这辆车的四个轮子,缺一不可,如果少了一个,掉了一个,车子就停滞不前,甚至还要出事。只有四个轮子齐头并进,同步协调,车子才能行得稳,走得正,前路一帆风顺。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活动。

此次培训工作由监察科科长主讲,结合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实际,从《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制定依据、相关概念、法律原则、具体内容和法律程序等方面予以详细讲解,重点介绍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实施机关、管辖适用、决定程序以及执行等相关问题,规划局全体工作员全程参加了此次学习。

张恩宏局长在活动中强调:“学习《行政处罚法》,一是让我们了解和熟悉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的具体制度;二是对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制度有了规范的理解和认识;三是使我们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行政处罚权是最具有强制性和代表性的最重要的行政权力,以限制和剥夺相对人的自由和权力来贯彻行政目的,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实施。通过培训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了《行政处罚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了《行政处罚法》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基本掌握了行政处罚内容和程序,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执法资格问题。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单位的资格,即执法主体,二是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一个单位有没有执法资格,是不是某一领域的执法主体,不是由哪一个领导说了算的,是由法律法规规定或是某一行政机关委托的。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第一类即我们的行政局,每一个局都执行一部或几部法律、法规。大部分的事业局属于第二类,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每一部法律都规定了他的执法主体。第三类是受委托的组织,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因此,一个单位只有具备了执法资格,才能执法,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关于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并不是执法主体中的所有人员都能执法,要取得执法资格必须是执法主体中的公务员或者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时必须亮证表明身份,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和检举。所以,非正式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让他们到执法岗位,他们没有执法资格。

二、执法范围问题。执法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职责范围。地域范围好理解,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个县(市)的执法部门只能在本县(市)境内执法,不能越境到别的县(市)执法去。二是职责范围。每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部门职责交叉,同一管理对象不只是一个部门管,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有利就抢,无利就推的问题。如文化市场管理方面就有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税务和公安等行政部门管理。食品监管方面,有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贸易局等部门管理。由于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必然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责脱节、重权轻责、都管又都管不彻底的问题。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高发就是必然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划分清部门的职责权限,使执法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守好自己的职责,彻底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执法程序问题。现代行政执法特别强调程序问题,如果执法程序出现问题,执法就是无效的,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就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行政执法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及法定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总称。程序正当原则最初主要适用于司法领域,但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和行政权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扩大,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用科学公正的程序对行政权的行使予以控制,这就使该原则由司法领域被引入行政领域。我国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为开端,日益重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程序正当原则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

四、自由裁量问题。所有法律都对执法者留有自由裁量

的空间,这是由法律的高度概括性决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对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做过细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有一定幅度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幅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的

权利,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的运用好它。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自由裁量行为前后不一致、裁量行为畸轻畸重等。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对此各级政府先后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做法,对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减小裁量幅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政府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基层政府搞的这些没有法律效力,受领导意志的影响太大,领导重视的时候就抓得紧一点,不重视了就放松了,很难做到始终如一。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解决,一是在立法上尽量细化,把违法情况列举的具体一点,处罚幅度定的小一点,这样自由裁量的幅度小了,在执法时就不会因自由裁量而出现大的问题。二是国务院在有关法律颁布后应及时制定法律实施条例、办法,要尽量细化。三是省一级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使一省之内同样的违法行为接受同等的处罚,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五、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对同一管理对象往往既有法律又有法规、规章,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特别规定,当这些规定不一致时,该适用哪种规范呢?对此我们要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即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因此,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而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对于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的适用原则是:当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并且新的规定一般不能溯及以往。

六、执法目的问题。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的实施,纠正违法行为。执法时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自觉守法。绝不能将执法等同于处罚,不能把执法当作创收的手段,搞执法经济。目前执法不公和执法创收是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创收原因主要是政府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的问题。有的政府对那些有处罚权的部门财政拨款不到位,让它们靠处罚维持部门运转,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以罚款多少确实内部成绩,与执法者个人利益挂钩,以上种种做法都是违背执法的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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