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选择,只有努力,我们需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是一种终身的行为,我们应该保持求知的热情,并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库。以下是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一
尊敬的杨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莅临我局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充分体现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首先,我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表示热烈地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一下近来的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四高”工作要求,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推进医药经济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了“争创一流”工作目标。
一、落实决议,真抓实干,全面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并作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我们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落实,重点加强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我局牵头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在牡丹体育广场牵头组织了全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出席活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邀请专家全面解读,并分批、分层次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轮训。二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基础监管建设,提升监管水平。争取xx上半,市级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县级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检测点。在xx月底前,利用我市药品检验所在人员、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建成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并从食品添加剂、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保健食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定点屠宰等九个方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能力。队伍建设方面,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途径,引进高层次人才。市政府要求两级财政安排好相关经费预算,确保食品药品监管经费逐适度增长,同时对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给予重点经费保障。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二
据介绍,年初以来,xx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狠抓督查指导,坚持从严监管,严防死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州政府组织召开州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副州长、州食安委主任魏贺生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工作滞后的东乡县、积石山县政府分管县长和食药局长、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进行了集中约谈。州食药局组织召开重点工作培训交办会,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靠实县市食药局的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州食药局深入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随机成立3个督导组,深入8县市开展随机检查,通报县市3次,约谈县市食药局2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2家,强力推动工作后进县市监管部门到位履职尽责,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局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整治、清查天津“假调料”暨调味品市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等5个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州食药局对全州352家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加“3·15”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展示销毁2.51万袋不合格食品药品,向社会表明打击假劣食品药品的坚定态度。部分县市对基层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选派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到县局跟班学习,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补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短板。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将全州剩余27家基层食药所全部纳入规范化建设范围,在此基础上创建3家示范所,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大力推广康乐县基层监管“局所联动、所所互动”的经验做法,盘活有限的基层监管资源,全面加强基层监管工作。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州政府组织召开州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副州长、州食安委主任魏贺生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工作滞后的东乡县、积石山县政府分管县长和食药局长、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进行了集中约谈。州食药局组织召开重点工作培训交办会,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靠实县市食药局的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州食药局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随机成立3个督导组,深入8县市开展随机检查,通报县市3次,约谈县市食药局2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2家,强力推动工作后进县市监管部门到位履职尽责,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局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整治、清查天津“假调料”暨调味品市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等5个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州食药局对全州352家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加“3·15”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展示销毁2。51万袋不合格食品药品,向社会表明打击假劣食品药品的坚定态度。部分县市对基层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选派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到县局跟班学习,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补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短板。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将全州剩余27家基层食药所全部纳入规范化建设范围,在此基础上创建3家示范所,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大力推广康乐县基层监管“局所联动、所所互动”的经验做法,盘活有限的基层监管资源,全面加强基层监管工作。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四
20xx年年初,山西省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力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紧盯米面油、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机场、车站及其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8098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3748家,责令整改6293家,停产停业76家,立案查处2373件,罚没款483万元,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二是组织开展高风险单位飞行检查。该局针对群众消费集中、风险相对较高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和年夜饭供餐单位等,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省局抽调全省监管骨干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分赴11个市及部分县区开展督查检查,直接检查企业180余家,特别是对年夜饭供餐餐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告诫企业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食品留样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该局突出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节日大宗消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节令性食品和节日期间热销产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节前将在全省开展米面油、生鲜畜禽肉、豆制品、调味品等19大类食品502个批次的抽检工作,对抽检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依法查处,并适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员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进一步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做到有报必查、及时反馈。
五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普及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动态,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五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沈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安排,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制定下发工作通知,对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结合前期隐患排查、风险会商查找的29个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28项具体监管措施,要求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保障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注重风险防控,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通过新闻发布会、xx日报民生连线、局政务网站等媒介和平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注意事项、消费者如何购买食品、选择安全卫生的就餐场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高风险菜肴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风险提示,帮助百姓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重点监管和抽检监测。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飞行检查和不间断巡查,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团圆饭、家宴、农村宴席等重点活动,乳制品、肉类及肉制品、蛋制品、米面及其制品、糖果、炒货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调味料、元宵(汤圆)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进一步加大抽检监测范围、频次和查处力度,已抽样637批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抓实力度,强化日常督查指导和飞行检查。由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导调研组,对各区、县(市)“两节会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征询各地区对明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通报各督导调研组实地督查情况,听取业务处室的风险防控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特别是对基层反映的42条意见建议进行逐一研究和任务分解,全力保障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五是有效协调应对,妥善处置百姓投诉和突发事件。发挥省民心网、96123市民服务热线、12331投诉举报电话在解决百姓诉求、解答问题咨询等方面的作用,20xx年1月份以来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794件,认真核实,依法查处,高效快捷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同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执行重要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六
201x年,瓦房店市公路段在大连市公路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一导,紧紧围绕“平安公路”、“安全管理质量年”,两项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三项建设”,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网络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使瓦房店市公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大连市公路管理处、瓦房店市交通市局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工程和养护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要求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分工,确保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而形成安全工作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树立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今年瓦房店公路段认真开展“公路系统深化平安公路建设暨安全管理质量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汛期应急演练”等各项活动,成立以段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机构,下发相关文件,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意见并督促按序时进度有效开展。
从年初开始,将“深化平安公路建设暨安全管理质量年”与“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做好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公路隐患排查与治理,进一步推进公路安保工程。一是在路政部门的配合下清除违法建筑275平方米,清除障碍物105处,清除摊点72处,清理违法安装的电线杆29个;二是大连市处对我段管辖的9条县级以上公路安全设施逐一进行了增设、维护和更新201x年共增设钢护栏9345延长米、施划标线74530平方米、安置标志49套,使安全设施更加齐全、规范;三是通过每月《路政巡查情况通报》发现道班存在各类安全管理缺陷,并及时要求道班进行整改,确保整改率达到百分百,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对全市境内666多公里县级以上公路440多座桥梁桥下堆积物进行了全面清理,消除了桥下安全隐患,确保了桥梁安全,形成了扎扎实实的活动效果。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七
近年来,xxxx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食安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构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重点,以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和健康安全为目的,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完善机构,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督能力,切实提高了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街道食药监管基本情况
xxxx街道辖西塘、回龙、南塘3个村和东马社区,户籍人口26430人(流动人口万余人),总面积25.33平方公里。共有餐饮服务门店、机关食堂76家;食品摊贩39家;学校、托幼机构11家;食品经营商31家;农家乐3家;农贸市场1家;医疗机构13家;药店12家;乡村流动厨师xxxx人;食品安全监督员1人,食品安全信息员8人。
二、食安工作开展情况
街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食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创建“平安xxxx、和谐xxxx”的一项重要内容。辖区上下认清做好食药品安全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认清食药品安全与经济健康发展的关系,把食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
高度重视,食安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参照区食安办的考核依据,街道对村、社区制定了食品安全考核细则,与各村、社区签订了责任书。各村、社区有食品安全领导机构,阵地建设规范,能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农村聚餐备案率达到100%,街道成立以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每年都将食品安工作纳入街道对村(社区)和单位考评工作中,切实保障食安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管理,建立食药安全组织网络。成立了由街道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贸办、综治办、城市管理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x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一名办主任、一名专干、一名指导员。同时明确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为各行政村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了一名专职专干和1—2名信息员。形成“一专三员”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在辖区上下形成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全方位食药安全监管网络,并按区食安办要求,各村(社区)设立了食药安全管理办公室,悬挂牌子,张贴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
扎实推进,各项食安制度不断完善。按照早发现、早反映、早调查、早控制、早处理的要求,针对食药安全突发事件,专门制定了食药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源头上规范管理,推进食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xxxx街道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xxxx街道餐饮店开业备案制度》、《xxxx街道厨师资格审查与体检制度》、《xxxx街道食品药品蔬菜采购台账制度》等多项制度,针对农村聚餐管理难问题,及时与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进行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10桌以下由村卫生室把关,10桌至50桌由街道卫生院把关,50桌以上必须报街道食安办及区食安办,由区卫生部门现场指导把关,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管理和经办村、社区各户的红白事务,切实增强农村聚餐管理的有效性。为确保食药安全责任人人有责,建立了责任追究制,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并签订了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报送承诺书,明确各村(社区)食药专干具体负责该责任区域内的农村集体聚餐上报,提前介入,及时指导,有效地加强了农村聚餐管理。多年来,我街道无农村聚餐安全事故发生。
齐抓共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根据区食安办《创建全国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文件精神制定了《xxxx街道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实施方案》,围绕工作方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从去年7月召开了村(社区)、卫生院食品安全专干、信息员工作会议开始,与辖区餐饮门店签订了《xxxx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承诺书》,发放了《全员参与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倡议书》,并对餐饮门店经营人员进行了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与指导。各村、社区配合街道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上户督促、检查、指导,辖区门店在积极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办证。特别是东马社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配合街道食安办一户户上户,耐心细致做工作,为街道示范创建打下坚实基础。xxxx3年,xxxx街道被评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今年6月,为了进一步巩固创建效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街道开展了一次食安创建回头看活动,对辖区所有餐饮门店的办证情况进行了一次复查,对符合办证条件但没有办理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门店派专人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他们办理好相关证件。目前街道范围内的餐饮门店备案率为100%,办证率达95%以上。
专项整治,食安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我们开展了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聚餐、农贸市场、小餐馆等进行了重点监管,协调组织派出所、卫生、工商、农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养殖基地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配合区农业、环保、卫生等部门上门督查。对辖区内潲水喂养生猪的养殖户认真进行了排查摸底,去年两次联合区直部门对非法炼制潲水油的养殖户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查处了“潲水油”非法提炼户15户,收缴提炼油桶41个、炼制锅29口、潲水桶60余个。两次行动取得显着成效,现辖区内已无提炼潲水油现象,绝多数养殖户已使用饲料喂养生猪。4月,由街道牵头,每天组织食安、城管对东马沿线的夜宵摊贩进行集中整治,切实保障了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路边餐馆的安全卫生,制度的落实及台帐的完善等加大检查力度。元月和7月在街道校园周边分别开展了一次查处“魔爽烟”类食品的紧急行动;11月联合街道劳动保障站对辖区5家幼儿园开展了社保购买情况和食堂安全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常态监管,每月进行督查,现场指出了一些问题并限期整改,切实保障了辖区师生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广泛宣传,营造食安浓厚氛围。为确保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街道年初制定宣教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宣传资料,在辖区设立宣传展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活动、通过短信平台群发信息、利用街道广播站集中宣传等形式,在辖区内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通过举办 “食品安全进社区,欢欢喜喜闹元宵活动”的宣传活动,开展了街道食品安全抢答赛活动。向村民发放《日常饮食用药安全宣传手册》400余册,《食品安全指南》及各种宣传资料xxxx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余条、宣传标语xxxx条、专题展板12块、设立街头宣传咨询5处,大大提高了居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村(社区)专干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会议,以会带训了《食品药品安全法》、《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农村自办宴席注意事项》、农村聚餐报送指导等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的经营意识,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了全民健康的意识。
总之,xxxx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困难,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等等。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八
xx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1—5月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一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下发《××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责任。二是牵头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督查督办4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次、编印《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刊》3期、散发专项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4000份。3月24日,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早介入早安排,加强重点部位的督察,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是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1次,向县、乡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食品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3600本。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发布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xx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xx中国安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一是实行分片包保区域责任制,开展药品市场春季大检查活动,着重检查医疗机构执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gsp、gmp的情况,并依法处理。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家、药品经营企业65家。二是以品种为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糖脂宁胶囊、降糖胶囊、香丹注射液、狂犬疫苗、双黄莲注射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265家次。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县城42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专项检查。四是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资格,提高零售药店设置条件,初审设置零售药店10家,换发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9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16家,实施gsp认证20家。五是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gmp、gsp认证后的跟踪管理,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6起,已结案34起。七是重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向县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例;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收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160个品种。八是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协管员培训会议,择优确定了7家网内供应商,表彰了5个先进乡镇协管办、15名先进协管员,对27名乡镇协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份,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九是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按计划完成抽检药品90批次。十是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抓好神鹿药业二期扩产项目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免费培训安徽科伦医药有限公司、桂龙(安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从业人员183人。
一是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找准3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19项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二是抓好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建设,改进作风,规范监管行为,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实现科学监管提高服务能力的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做到科学监管、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是以实施目标管理为核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和离岗告示制等制度,按年度任务确定量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狠抓工作效能和阶段性任务推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九
20xx年1月,于顺利完成组成工作,面对人手少,经费缺、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情况复杂诸多不利因素,没有太多抱怨,不等不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努力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思路。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入驻所里后,克服人手少,、监管面大诸多不利因素,积极主动向街道政府汇报,加强与乡镇分管领导、协管员、村信息员及社区的沟通与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做好与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的工作对接,深入一线,摸清辖区内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分类建档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任务清,责任明。目前,我所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对象274家,其中医疗机构10家,药品经营企业13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餐饮服务单位120家。食品小作坊8家,食品流通企业179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家。同时,根据市区局要求,联合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应的风险应急方案,签订食品生产安全承诺书,明确监管责任,为全面履职夯实监管基础。
全年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3余户次,流通环节食品200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辖区内食品市场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严把食品许可受理关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热情服务监管对象,凸显服务理念,大力帮促产业发展,截止目前,已换发《食品流xx可证》80,餐饮服务许可证31家。
和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切实落到实处,辖区内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保障水平较以往有了明显改观。
(五)农村家庭聚餐登记备案管理稳步推进。加强辖区内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摸清辖区内流动宴席经营者基本情况,督促辖区内各社区内流动宴席经营者签订流动宴席责任书3份,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读本20余本,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单100余份,截止目前,农村集体聚餐已登记备案3起,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药械质量安全。采取“监管全面查、整改回访查、违规认真查、屡犯重点查”方式,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开加大医疗器械“五整治”、无菌一次性输液器及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力度。一年来,共检查药械生产经营单位2家次,纠正各类违规问题,辖区内药械质量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络建设,,积极帮扶指导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做好新版gsp认证准备工作,提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明年,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一)深入推进市场整治,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严把准入关口,加大排查防控,突出景区、学校食堂、农村边远地区重点区域,农家乐、食品店、餐馆饭店和食品加工作坊等重点对象,猪肉、粮油、水果、蔬菜、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等重点品种监管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年内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案。
(二)解放思想,创新求实,确保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力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新职能,抓好各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加大争取工作力度,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主动加强与属地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强化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其他各项任务。对各项指标任务进行时时跟踪考核,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党建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等各项任务圆满达标。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十
关于呈报《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附:《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二00八年工作总结
扎旗分局二00八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始终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为不断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推动我旗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扎鲁特,做出了贡献。现将扎旗分局200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
(一)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春节”“五一”“十一”以及“奥运会”等重大节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管单位工作汇报,部署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为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旗人民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并把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先后为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拨付食品安全经费4万元,为全旗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齐心协心,食品安全工作取了明显成效。
2 志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与各苏木镇(场、街道办)、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扎鲁特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苏木镇场街道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相应制度,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和民族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牧铺、毡包,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同时扎旗分局对全旗4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300名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他们的带动和宣传使更多人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在基层筑起了一道食品安全防线,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断努力,我旗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经形成,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3 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旗食品安全和公众的维权意识。
(三)齐抓共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按照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职能特点,坚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按照全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
1、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我旗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由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在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肖强同志的带领下,对鲁北镇内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购物中心、农贸大厅、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酒店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此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5人。旗电视台派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2、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重点对小饭桌、冷面摊点、猪肉摊点、奶制品摊点的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拆迁关闭的14家,剩余18家卫生状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标准的已依法取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了公众就餐卫生环境,保障了公众的饮食安全。
3、开展迎奥食品检查。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按照上级和旗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扎旗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4 各部门开展了迎奥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小作坊、饮用水、餐饮酒店、旅游景区、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进行了重点整治,通过召开食品企业告诫会、签订保证书、突出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保证了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还对全旗酒类市场、屠宰市场、粮食市场、散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旗食品市场。各成员单位共检查个体经营户2703户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95起,监督抽验食品186批次,没收消毁假冒伪劣食品2324公斤、病害生猪45口,取缔无证照经营11家,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企业1家。
(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通辽市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黄花山镇确定为我旗首个食品安全示范镇。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标准》和《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评价标准》要求,围绕创建目标、夯实基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工作。
(五)开展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项检查。
自发生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扎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部署问题奶粉和患病儿的处署工作。扎旗分局也及时下发通知,并组织人员对检查情况进督查。
5 各成员单位紧急行动起来,放弃节假日休息,全部投入到这次整治行动当中,由于我旗缺乏对三聚氰胺的检测条件,技术监督部门采取了24小时驻厂监督,采取了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货的方式,从源头到奶站到生产全过程都有人进行监督。卫生部门也紧急行动,快速起动三级医疗网,对三岁以下儿童进行普查和筛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患儿进行全力救治,工商部门对全旗食品经营户进行细致检查,各企业主给予了全力配合和支持。全旗共普查三岁以儿童5512名,筛查1588名,救治确诊患儿6名,下架封存奶粉、液态奶167。35公斤。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扎旗分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分局工作计划,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药品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规范药品经营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现已完成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的100%;乡级以上医疗单位覆盖率的100%,村卫生室及各类医疗机构覆盖率的80%;加强特药管理防止了流弊事件的发生;对蒙医医院制剂室监督检查2次(4月份制剂室因重建已停产),对其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及生产记录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规范化操作,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制剂的生产和使用。
开展了对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工作。自事件发生以来,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扎旗分局采取有效措施,6 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工作。为保证文件及时传达到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控制药品,分局采取电话通知、文件通知,并创建公共邮箱等方式,及时把文件和要求发送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通过公共邮箱接受报送,即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效果。经过督查检查,扎旗辖区内的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现已按规定进行封存召回。
按照《2008年通辽市医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对全旗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对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专项检查,对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进行了规范。
7 位进行逐户指导,并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和“含兴奋剂药品目录”,现入户指导工作已经完成,全旗共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700张,含兴奋剂药品目录400本,分局将继续加大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药品安全。
(三)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扎旗是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试点,为此分局把两网建设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在去年两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工作,特别是村卫生室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药房”管理水平,分局执法人员利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到村卫生室进行指导,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使两网建设更加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四)药品抽样工作。
按照《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全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药品抽样任务,完成药品抽样112批。对检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全部进行了处理。
(五)培训工作。
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基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反兴奋剂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和药品规范相关内容为主,全旗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协管员、信息员5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责任意识和协管能力。
三、
机关党建工作。分局党支部按照年初市局党建工作安排、旗委组织工作会议
8 和旗直属机关工委二00八年工作要点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深化“三创一落实”、共驻共建,结对共建、庆“七一”建党87周年等载体活动,不断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药监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支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领导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局机关二00八年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分解落实了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及警示教育,开展了廉洁自律、廉洁行政教育,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职务腐败和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为巩固旗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力争市级文明单位,不断加强局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抓“六型”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入手,树机关良好文明形象。从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入手,抓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和谐相处,文明礼貌服务、文明公正执法,努力形成了团结友爱、行为文明的良好氛围,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9 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系统学习了十七报等有关文件讲话,认真完成了各阶段任务,教育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
(四)开展了“三创一活实”活动,以争创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行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实现先进支部目标;以创建“六型” 机关为载体,加强了机关组织建设和形象建设;以争创“党的好干部、人民贴心人”活动为载体,提高了党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载体,加强了党组织监督职能。
(五)开展抗震救灾活动和公益事业。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后,分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献爱心捐款活动和交特殊党费活动,共捐款11800元,其中分局干部职工(九人)捐款1700元,六名党员交特殊党费450元;开展了“共驻共建”、“结对共建”活动,与杏花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帮扶困难家庭和贫困党员,局机关及六名党员共捐款1200元,在职党员为社区做出了贡献;开展了公益性服务活动,投资3000元,完成修小巷35米任务,完成了修筑河堤10米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庆“七一”“十一”等文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职工的精神面貌。
(四)综治工作。
10 实效。
为切实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局党组把该项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及工作制度,建立了综治工作管理档案,对责任书中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齐抓共管,保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依章按制运行的工作机制。结合“五五”普法,狠抓了机关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对外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如:“3〃15”以法维权法律宣传、向药品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宣传并集中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机关工作。
认真执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财经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了机关防火防盗,按照规定完成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任务。
四、09年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要求和分局工作安排,依靠旗委、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完成好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
11平;认真完成好市局及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十一
2012年德尚街道办事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科学监管理念,以保证药品安全为核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坚持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工程为契机,以强化市场监督为中心,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促进我辖区医药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推进药品监管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纪律,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3、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努力推行和完善药品“两网”建设,全面构筑街道、村级监督的药品监管模式。
4、协助药监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本街道范围内发生的药品违法案件。
5、利用药品安全周活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同时向老百姓宣传讲解有关用药、看病常识。
6、加大食品药品责任人安全约谈力度。共约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30多人次,有效地增强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节日监管,净化节日市场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组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本街道辖区内的涉药单位、中小学食堂、校内商店及学校周边的商店、农贸市场及所有商店、食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十二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x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
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药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十三
药品采购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4144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