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的经历,总结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怎样欣赏和理解经典文学作品?请大家参考以下的总结范文,或许能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一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方为乙方提供在______网络平台上发布销售及服务信息,宣传企业形象的服务,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提供网络的技术支持及对乙方使用平台提供咨询。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会员信息服务平台,乙方负责提供所需要的企业背景,经销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及图片等一切相关细节资料。
3、乙方会员若在本站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甲方站点系统记录将作为乙方会员违反法律的证据,并追究乙方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提供详尽、准确的单位资料,如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经营产品和报价信息。
2、乙方可自行在甲方网络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也可填写相关资料单委托甲方发布相关信息。
3、乙方一旦成为甲方站点的合法注册会员,将对自己的用户名、密码(乙方自行注册或由甲方分配给乙方的)、车型价格资料、所提供的服务、所发布的任何信息等负全部责任。
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对自方所提供的文字信息、图像、标记、价格等所引起的侵权纠纷等相关事宜负全责。
4、乙方会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乙方有责任立即通告甲方网站。
5、作为甲方站点的合法注册会员,乙方应保障和维护甲方网站全体成员的利益及整体形象信誉,负责支付由乙方会员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等。
6、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乙方不得发布营业执照未许可的经营项目相关信息。
三、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
也不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
不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
不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四、合作费用和付款时间
1、乙方需支付甲方平台推广及使用费______元。
2、乙方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总费用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履行服务。
五、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
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合作双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协议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二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第三条
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
投资基金: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e)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
信托产品业务合作: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
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____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
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第九条
费用: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甲方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十条
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
)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
;仓库库容:
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
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
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
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
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
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
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
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
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
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
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
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中联钢钢铁电子交易市场
乙方: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四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
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
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六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第三条
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
投资基金: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e)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
信托产品业务合作: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
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____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
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第九条
费用: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甲方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十条
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
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
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大厦
邮编: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金融大厦
邮编: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第三条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投资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e)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信托产品业务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____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第七条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第九条费用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甲方单位户名: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第十条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1、甲方作为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
甲方将就乙方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双方经协商就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年内(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公司确定,经双方协商,在“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择优劣汰、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认建立劳务基地企业合作关系。
第二条方在劳务基地合作工作中,服从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劳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务基地合作企业的考察确认和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劳务基地发展规划及有关基地开发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基地企业队伍规模和综合素质,并对基地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二、甲方劳务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工程中所需分包工程情况,优先从基地企业中选择入围队伍投标。
三、甲方在选用所需劳务分包队伍的招投标工作中,在竞争条件相同时,优先选用劳务基地合作企业队伍。
四、甲方劳务管理部门与基地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通畅有序、合法规范的合作渠道,积极引进成建制施工力量强,专业特点明显,管理素质高,人员稳定性强的"基地队伍,推动劳务基地队伍规模逐步提高。
五、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制订发展规划,根据首都和公司建筑市场的劳动力需求变化,引导基地企业所属队伍向具有综合承包能力方向发展,并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培训队伍各类人员,提高队伍素质。
六、对基地企业队伍和人员,根据北京市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关于施工作业队伍市场准入标准暨施工作业资格考核评定的暂行办法》,进行作业资格等级考评,并向基地企业反馈考评结果和有关管理建议,帮助基地企业加强管理。
七、在基地企业队伍中,开展评选“优秀专业施工队伍”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施工队伍”,积极引导参与公司大型公建项目、重点工程专业、劳务招投标。
八、积极维护基地企业在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九、对基地企业在人工费结算过程中提供优良服务,并做到优先保证基地企业工程款结算、兑付。
第四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地企业应优先保证甲方国内外分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作业人员,确保人员的素质和数量。每年向甲方输出劳务作业人员总数不低于500人。
二、加强与甲方及其所属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遵守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保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法用工、生活后勤等方面的约定。对所属外施队伍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所属队伍综合素质。同时做好本企业所属队伍及人员的遵纪守法,保证首都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劳务作业人员的进京、返乡工作;对进京施工人员加强劳动法规培训教育,并与每位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人员做好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各项合法用工手续和劳务工程款结算工作以及劳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伤病死亡等善后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劳务作业人员培训系统,负责对所属施工队伍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作业等级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相关培训和取证上岗工作,达到北京市建委和甲方规定要求的标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
)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
;仓库库容:
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
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
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
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
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
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
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
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
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
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
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
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中联钢钢铁电子交易市场
乙方: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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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合作协议书篇七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
)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
;仓库库容:
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
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
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
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
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
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
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
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
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
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
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
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中联钢钢铁电子交易市场
乙方: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八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甲方将位于库尔勒市兰干乡稳拉提村之库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450平方米。
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4.1租金为1年(每年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4.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1500元(壹仟伍百元整)。
4.3支付方式为年付,协议生效后,第一个月为互相试租期,____年_月_日支付租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____年_月_日支付剩余的租金13000(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5.1甲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的安全,
5.2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1如发生货物被盗、丢失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6.2乙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诈骗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7.1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经营、整体规划需要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款项,并经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年_月_日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九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房屋租赁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租赁时间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时间为____年,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租期内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期内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提前1个半月通知乙方搬家,并退还剩余租金。
3、租赁费用:年租金为______万元/年。
4、付款方式:一年一交,第二年提前两个月交房租,并一次性付清,如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收取租金总额1%天滞纳金。超期一个月无特殊原因,甲方有权收回所租厂房。
5、甲方只负责监控设施安装,如发生被盗、火灾、漏水等事故造成房屋损失的,由乙方造价进行全额赔偿。
6、所租仓库南北两侧卷帘门乙方负责安装,费用乙方承担。
7、电梯使用:乙方负责提供电表,甲方负责给乙方安装电表及____楼电梯开关,乙方使用电梯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保证电梯使用安全及日常维护,由于使用电梯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8、乙方有责任做好仓库防火、防盗安全,应在各项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再使用,并保障日后各项安全措施的维护,甲方提供全方位监控系统和防水,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乙方损失需甲方负责。
9、如合同到期前单方无意续约需提前60天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损失另一方需负责赔偿!
10、甲方提供给乙方仓库人员有保暖设施的休息室一间,乙方不得损坏仓库及休息室房屋根本结构及其他财产,如确需改动须和甲方说明,否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1、其他事宜:厂房如出售或动迁,乙方无条件无退出,剩余房款甲方退还给乙方。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电话:____
乙方:____电话:____
电话:____盖章:____
盖章:____身份证号:____
身份证号: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借用厂仓库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甲方提供本公司所管理的一间房屋给乙方作为仓库。
第二条:借用期限
1、乙方借用期从20--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2日止。
2、借用期满前乙方需继续借用,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再次协商,到本协议终止后重新签订续约。如有多家竞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管理费
1、乙方所使用的房屋每月按600元向甲方交付管理费。
2、乙方在本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预付两个月的管理费(其中一个月管理费作为押金),以后每月的管理费应在上月一十五日之内交付,每延迟一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3、甲方正式交房屋给乙方使用后,设备、房屋等方面的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4、水电费按计量表计算,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照章纳税,合法经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协议,否则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时间内交纳款项时,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3、乙方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保留索赔权:
1)逾期未缴纳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超过15天;
2)破产、解散或被查封;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让或转借他人经营,或利用办公场所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改变借用房屋的使用性质,只能做仓库使用。
5)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4、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结清各种款项。按期将所借用的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逾期十五日不搬迁,则甲方对乙方物品享有留置权,并没收押金。
第六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搞拒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债权与债务
乙方不承担甲方迁入前债权债务,甲方亦不承担乙方迁入期限间的债权债务。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保护
1、乙方对房屋内及附属设备负有爱护的责任,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失造成房屋及设施的毁损,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不能毁损建筑物的结构和表面,如有损坏应予复原。
第九条:消防与治安
乙方应注意房屋内消防安全,做好消防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在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否则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十条:乙方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对房屋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简易仓库租赁合同
租赁仓库的合同
厂房(仓库)租赁合同
公司仓库租赁合同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十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仓库租赁事宜中有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仓库的座落、面积
甲方将本单位座落在号内的号库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仓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该租赁仓库仅作为存放等。在租赁期限内事先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按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三、租赁期间及到期处理方式
租赁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租赁期届满前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边市场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作适当调整。若不再维持租赁关系,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前腾空租赁仓库,并按期将租赁仓库返还甲方,否则,甲方可对逾期占用的库房按双倍的租金价格收取租金。
四、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仓库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租金为_______整。卫生费_______元/年。电费另计。
租金按结算一次,由乙方在每的五日前交付甲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额的押金,否则,合同不生效。合同到期,押金退还(凭收据退款)。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或转帐结算。
五、甲方提供的其它服务及其费用标准(见附件)
租赁期间,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物资的代保管、代收发服务。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六、甲乙双方应签订库房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七、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将仓库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应履行对租赁仓库的维修义务。
3、甲方负责库房外部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如果由于库房外域不安全造成乙方货物缺少或毁损,甲方按价赔偿。
4、甲方应及时验收乙方返还的到期租赁仓库,如延期接收,延期的租金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擅自对承租仓库进行改装或扩增,不得在库内添建永久建筑物,也不得在库外堆放物品。
6、乙方负责库内物资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方面的检查指导,如果因乙方不负责任,不执行甲方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对其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或负责赔偿。
7、乙方应严格按照租赁用途使用租赁库房,并自行为其存入在租赁库房的物资办理相关保险,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8、乙方对所租库房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在租赁期间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并由提出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方承担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在对方支付违约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因发展需要,乙方所租仓库不在做为仓库功能使用。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租金,也未征得甲方同意延期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货物进出库,并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收费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5%计算。
3、乙方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的,应按照合同结清所有欠款,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其违约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5、甲、乙双方如遇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证明后,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_______(盖章)承租方: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法令前提下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仓库场地位置:
仓库场地位于南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界处北侧(此位置为甲方同滨涯村租赁的场地),框架结构属第3号仓库。
二、租赁面积及期限:
租赁第3号仓库南边 平方米面积(按实际测量为准)。租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方式:
在承租期内,仓库内部改造及隔墙由乙方负责,前2年租金每月以每平方米8元计算,后1年租金每月以每平方米9元计算。每月七号前付清全月的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的仓库场地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权属纠纷所引起的争议,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并不得影响乙方的生产和经营。
2、甲方提供水、电、接口至仓库场地处,水、电表、电话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报装,水、电、电话的使用费用乙方负责按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乙方使用的仓库场地及水表、电表的维修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负。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工作,协调好各方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法经营,不得违犯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务必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一切经营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将仓库场地租金足额付给甲方,逾期后乙方尚能当月纳清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押金。
3、内部装修及改造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同意下开门窗,不得损坏原仓库的主体结构。
五、事项及违约责任: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合同正式生效。
2、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出让该仓库场地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本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无权将该仓库场地用于贷款、抵债,否则视乙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在租用仓库场地期间的全部各种费用及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按规定的时间交付租金,超壹个月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收回仓库场地的不动产,另行出租。
5、在承租期间,如甲方提前提出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并给予叁个月搬迁(期内经营和搬迁时间不付租金),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否则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乙方租金。
6、甲方出租给乙方仓库场地,产权如有争议纠纷、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免收租金,合同时间顺廷。如法院判决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7、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协商不成可向海口市法院起诉解决。
8、租期届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仓库场地内的所有财产的动产部分由乙方负责处理,自行搬走。不动产部分则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9、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政府规划或铺面拆迁)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租金按使用天数结算。乙方所租铺面的装饰及货物甲方均不负责赔偿。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把的铺面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乙方所租铺面为所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每月元人民币。
乙方每年支付一次,租金在签定本合同时即时支付,以后续租乙方享有优先权,且房租三年内不得涨价。
甲方保证该房屋货物正常存放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库合作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借用厂仓库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甲方提供本公司所管理的一间房屋给乙方作为仓库。
第二条:借用期限
1、乙方借用期从_______年2月13日至_______年2月12日止。
2、借用期满前乙方需继续借用,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再次协商,到本协议终止后重新签订续约。如有多家竞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管理费
1、乙方所使用的房屋每月按600元向甲方交付管理费。
2、乙方在本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预付两个月的管理费(其中一个月管理费作为押金),以后每月的管理费应在上月一十五日之内交付,每延迟一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3、甲方正式交房屋给乙方使用后,设备、房屋等方面的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4、水电费按计量表计算,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照章纳税,合法经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协议,否则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时间内交纳款项时,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3、乙方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保留索赔权:
1)逾期未缴纳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超过15天;
2)破产、解散或被查封;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让或转借他人经营,或利用办公场所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改变借用房屋的使用性质,只能做仓库使用。
5)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4、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结清各种款项。按期将所借用的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逾期十五日不搬迁,则甲方对乙方物品享有留置权,并没收押金。
第六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搞拒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债权与债务
乙方不承担甲方迁入前债权债务,甲方亦不承担乙方迁入期限间的债权债务。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保护
1、乙方对房屋内及附属设备负有爱护的责任,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失造成房屋及设施的毁损,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不能毁损建筑物的结构和表面,如有损坏应予复原。
第九条:消防与治安
乙方应注意房屋内消防安全,做好消防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在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否则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十条:乙方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对房屋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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