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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说明篇一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鉴于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甲方竞争关系企业的股权股份。
5、乙方永久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信息抢夺甲方的客户。
6、乙方永久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引诱甲方员工离职。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金从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次日起开始支付。首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时间为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之日;以后各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应于当月__日前划入乙方在职时的工资账户,直至满两年。
2、如乙方拒收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3、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甲方明确表示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或者不按照本条第1款按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乙方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1、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额归还甲方。
3、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要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金不可以用来冲抵对甲方造成的经济赔偿。
4、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调查和解决该纠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及因调查发生的费用。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竞业协议说明篇二
员工竞业限制协议(完成稿)
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禁止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乙方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二、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元。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
(4)上述条款所述“损失”包括:
b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c甲方因主张和追究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责任而实际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以及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其他
2.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竞业协议说明篇三
乙方:_________
为了甲方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不断的提高乙方的业务素质,为了明确乙方在参加甲方推荐的业务学习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了保证甲方培养的技术人员不致流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员工自身发展,并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的提高,安排乙方到_________参加业务培训。在业务培训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培训费。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
二、乙方应珍惜此次培训机会努力学习,并保证按照此次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认真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即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返回甲方报到,不得随意在外逗留不归。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按逾期报到的天数做旷工处理。
三、乙方在参加培训后,应能够达到此次培训的目的。如乙方不认真学习,未能掌握培训中所传授的知识和技术,则甲方有权扣除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训期间支出的费用及工资(具体执行可由乙方直接返还给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的权利: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训期间工资照发福利不变的权利。
五、乙方离开甲方时,关于培训费用的处理:
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低于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获赠的免费培训),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超过_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乙方离开甲方时,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培训费用。
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低于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获赠的免费培训),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超过_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乙方离开甲方时,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培训费用。
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低于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获赠的免费培训),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超过_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乙方离开甲方时,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培训费用。
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超过_________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合同。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协议说明篇四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1 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
(1) 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4) 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2.2 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4 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离职员工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对在职期限内获知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竞业协议说明篇五
5.1 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
5.2 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5.3 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
(2) 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3) 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5.4 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5.5 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则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
(2)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本第(2)项所规定的权利许可应为不收费、不可撤销、独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转让的,甲方亦有转许可权。
(3) 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但乙方证明该成果同时符合第5.3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竞业禁止
竞业协议说明篇六
9.1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
9.2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也不会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受雇于甲方并不会导致其不履行其对任何其他人的义务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
9.4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这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请或维持任何专利或著作权过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与任何甲方拥有的成果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过程中签订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时作证。
9.6 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
竞业协议说明篇七
乙方作为甲方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合作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公司”)的员工,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名词解释竞争业务
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
竞争对手
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
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为界,作为履行本协议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期限
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2年的时间。关联公司
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有竞争关系
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第二条乙方竞业限制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期限内,非经甲方董事会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不得自己经营与公司有直接竞争的.业务。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在期限内不得抢夺日前甲方在册客户,也不将甲方的客户介绍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损害甲方的利益。
4、在期限内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报道;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非职务成果并可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认为确属职务成果并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6、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属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7、乙方在完成具体工作过程中知悉或应当知悉自己工作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主管领导。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8、乙方离职以后,若利用原来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或接触到的秘密研制、创作出新的成果,在拟予实施或投入使用前,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未征得甲方同意或无证据表明有关内容为乙方自行创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当事人及当事人新任职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的权力。
9、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保密期限依据各技术项目、资料的保密期限而定。
31、乙方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
如果乙方违反任何本协议约定,则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的差额。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含律师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违反本竞业限制协议,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应立即终止违约行为,并且甲方公司有权单方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即时调离岗位、即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等处理,甲方公司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赔偿。
4、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当在次月按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5、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四的利息来计算。
6、乙方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或离职,仍须遵守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第五条法律责任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应当视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与该《劳动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协议为准。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七条如果在聘用期内乙方的职务职位、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化,本协议将持续有效并适用于双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协议继续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竞业协议说明篇八
甲方(单位):
乙方(职工):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 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 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1.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职务开发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图样等及其复制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所有的财产,乙方保证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4. 在与甲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标准为每月____人民币。补偿费从 年 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 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
6. 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 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有权随时去乙方的住所或工作单位核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查看乙方的住所地证明、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向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等),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乙方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自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起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销售资料、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2.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竞业协议说明篇九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就保密与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1.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1.2.8下列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1.3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第2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4.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4.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7特别是____,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____。
2.8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3.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业行为,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3.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3.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____。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____。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3.6竞争性业务:竞争性单位所经营的业务。
3.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第4条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4.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报销。
4.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5条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5.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5.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双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5.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5.3.4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5.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5.4.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5.4.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4.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5特别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5.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5.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5.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未指定,则以乙方原领取工资的银行卡为准):
指定收款账号:____。
开户行:____。
户名:____。
6.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6.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五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6.5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6.6根据本协议,乙方应作出赔偿的,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第7条通知
7.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在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7.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乙方电子邮箱:____。
通信地址:____。
手机短信:____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
7.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第8条其它
8.1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8.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竞业协议说明篇十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甲方竞争关系企业的股权股份。
5、乙方永久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信息抢夺甲方的客户。
6、乙方永久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引诱甲方员工离职。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金从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次日起开始支付。首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时间为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之日;以后各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应于当月__日前划入乙方在职时的工资账户,直至满两年。
2、如乙方拒收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3、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甲方明确表示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或者不按照本条第1款按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乙方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1、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额归还甲方。
3、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要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金不可以用来冲抵对甲方造成的经济赔偿。
4、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调查和解决该纠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及因调查发生的`费用。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竞业协议说明篇十一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单位任职)
(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的哪些单位任职)
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以能够与甲方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根据单位产品情况而定)
(根据单位业务情况而定)
(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自己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和从事同类业务)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四)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
(二)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为当月日,每月的数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40%(计元)。
(三)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三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甲方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准参照前一项规定计算。
(三)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一)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二)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三)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四)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竞业协议说明篇十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所担任的职务涉及甲方的技术和经营信息,而这些技术和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是甲方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被乙方随时知悉;如果乙方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些商业秘密,将会导致甲方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损害甲方的业务;如果其离开甲方,并在竞业限制期内到与甲方存在竞争性关系的企业工作,则将会对甲方造成无可补救的损害。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规范双方关于保密、竞业限制的关系。
一、定义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有的,不为公众或其它第三人所知悉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有形或无形信息或材料):
1、有关组织与财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机构及组织的变动、合并、分立;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变动;
(2)经营管理层人事变动;
(3)来自国内外的投资;
(4)银行贷款情况;
(5)会计报告及财务资料。
2、有关市场研究,推销战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调查,预测出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对产品的需求数量和可能的价格;
(2)竞争对手的销售组织、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促销手段、广告宣传等方面的信息;
(3)制品的仓储场所、供货是否平衡等等;
(4)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名单;
(5)甲方的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投标书内容,传输中的商业数据,电话信号等信息。
(6)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8)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年度报告及总结等重要文件资料。
3、有关新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甲方准备或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3)甲方准备或已经申报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
(4)甲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技术成果;
(5)甲方准备转让或已经转让技术;
(7)专门人才的招募动向和计划;
(8)新产品的开发计划、组织、试验过程及有关数据等等。
4、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是否卷入或即将卷入法律诉讼/仲裁;
(2)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
(3)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动向和进度等等。
5、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职员的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甲方在不断经营和发展中所产生的甲方要求保密的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及其他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3)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保密
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劳动关系终止后的所有时间内,乙方承诺:
2、不得直接或间接使任何第三者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3、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甲方内部无关人员泄露/披露;
4、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6、乙方在职期间所接触到的甲方有关书面材料、磁盘等不得擅自带出甲方工作场所,如因工作需要,须经甲方同意。
7、乙方不得向甲方其他员工打听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涉及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有关情况。
8、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企业,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与工作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工作日志、文件、软盘等等。清退应当由甲乙双方列出清单,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留下任何与清退资料有关的复制件或软盘。
9、其他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保密制度执行的事项。
三、竞业限制
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壹年内(“竞业限制期”),乙方同意,其将不会(亦不允许其配偶、本人拥有权益的公司等)在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处接受或取得职位,或向此类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它组织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询或其它协助(但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其为履行其职责所提供的咨询或协助不在此列)。
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时间内,不会指使、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承认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全部与履行职务而取得的发现、发明及其他知识产权皆属甲方财产,并承诺以其最大努力与甲方合作,以使甲方获得完美的专有权。
五、乙方在职期间因保密及受甲方的竞业限制而获得的补偿费全额包含于乙方所领取的工资之中,甲方不再另外给付。
六、乙方在离职后的竞限保密期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七、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不低于两万元。
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其乙方不再受本协议约束,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负。
八、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授权代表和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不受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的影响。
甲方:
乙方:
竞业协议说明篇十三
甲方(单位):
乙方(职工):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职务开发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图样等及其复制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所有的财产,乙方保证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4.在与甲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标准为每月____人民币。补偿费从年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
6.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有权随时去乙方的住所或工作单位核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查看乙方的住所地证明、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向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等),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乙方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人民币__万元(__万元)。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自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起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销售资料、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竞业协议说明篇十四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从事一职期间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甲方资料文件不得用于其他公司或其他项目。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u盘等。
6.乙方有责任遵守在职期间甲方对外合同中及相应保密协议中的内容,并同时承担在职与离职后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而引发的责任和后果。
二、员工离职后有义务配合公司完成其在职期间发生的业务的后续问题。
三、如有违约,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不能用任何形式挖走现有职工,无论是一般员工还是技术类、管理类。
五、协议有效期限至签字日期起二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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