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医保工作管理制度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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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保工作管理制度范文(20篇)
时间:2023-10-27 23:37:18     小编:JQ文豪

总结是一种反思和审视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提升自己。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将自己的思路和观点有条理地进行组织和表述。阅读总结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路和触发新的灵感。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己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二

(l)住院收费处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让病人出示医保卡和就诊卡,核对收治医保病人情况、身份证及医保证(卡)是否相符,根据住院证上病人或家属填写的费用类别办理入院手续,对急诊住院,病人未带“医保卡”的病人,先做自费处理,再通知患者或家属第二天将医保证(卡)到住院收费处更改医保类别。

(2)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违法、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职工工伤、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对明确以上原因的住院病人,请医生在住院证右上角写明“自费”两字。对不明确或病人不理解的可以与医院医保办联系。

(3)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合,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以备医保中心的检查。

(4)住院期间需自费项目,在电脑系统中都有是否是医保项目,医生在使用前请向病人或家属讲明,以签字为证,以免造成麻烦。自费项目不得用其它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病人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

(6)不管何种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15天量(按药品说明书上的常规量计算)。

(7)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医院应事先开具转院申请表,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核准手续。

2、各有关科室在执行医保管理制度时对医保患者按以下操作规定执行各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发现用他人的医保证(卡)冒名就诊的或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保证(卡)转借他人使用等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骗保行为,立即报告医保办处理。

3.住院部人员办理医保患者出院时

(1)按医保规定结帐。

(2)医保患者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注:加盖专用收费章)。

(3)联网结算注意:取不到患者信息,无法结算,请与本院信息中心或与医保办联系,查询医保病人信息。

4、病房护士

(1).核对收治医保病人情况、身份证及医保证(卡)是否相符。

(3).医保患者原则上不允许中途结账,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医院医保办联系确认后办理结算。

(4).出院病人对住院费用有疑问时,请认真检查核对,由科室说明情况,如有疑义,及时和医保办联系。

(5).病人预结帐时,应核对病人的费用情况,如床位费、护理费等;

(6).住院期间病人对任何费用提出疑问时,病房护士要耐心、仔细解释。如有不详之处与医保办联系。

(7).加强医保知识的学习,更好地掌握医保政策,提高服务质量。

5、与我院有协议的异地医保病人,已进入医保管理程序,也按此办法管理。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三

同志们:

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早安排、早部署,把握目标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下面,我就下一步医改工作再讲五点。

(一)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和提高覆盖面和水平

一是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今年,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要稳定在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要保持在%,城镇居民参保率要达到%;二是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城镇居民补助和新合补助要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和110元;三是逐步扩大和提高报销范围和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纯收入6倍左右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四是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完善基金监督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五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筹资水平和救助力度;六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前期准备工作,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

(二)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做好自流井区和高新区的5个社区和富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要确保试点基层医疗机构在今年2月份以前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补充目录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按比例使用。所有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网上采购。要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补偿机制,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对乡村医生因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收入,给予适当补偿,稳定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国家基本药物和补充目录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要强化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一是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完成沿滩区人民医院等3个县级医院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大安区人民医院、贡井区中医院2个县级医院中央投入并加快实施,做好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荣县乐德镇等3个中心卫生院以及180个村卫生室项目资金争取和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城市牵手农村、医院牵手社区“双牵手”工程力度,对口支援110个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卫生人才工作,加大临床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补充力度,力争今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硕士和紧缺专业人才100名,面向社会公招高校应往届毕业生200名,使卫生人才编制严重不到位的问题逐步缓解。三是探索和推进专科医师培训试点,推进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推进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卫生单位就业。四是改革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以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作为补偿,药品收入不再作为补偿渠道。五是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全员聘用、收入分配、绩效考核、双向转诊和乡村巡回医疗等运行机制改革。加大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中医药的推广力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

一是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共9类5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继续实施以结核病、艾滋病、免疫规划为重点的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发现率达75%,治愈率达85%以上。基础免疫疫苗调查接种率达92%,二类疫苗接种率提高10%。三是完成7000个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四是进一步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五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今年要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今年不低于20元。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按照省上公立医院改革“8+2”的基本框架,三年内,我市要开展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政府部门职能,建立协调统一、属地化和全行业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二是优化公立医院结构与布局,提高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三是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四是调整服务价格,改变以药养医;五是规范医院管理,促进公立医院科学发展;六是健全监管机制,建立以医院评审为抓手、与医院目标考核、医院等级复查和抽查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考评体系;七是强化人才建设,增强公立医院发展的可持续性;八是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领域,扩大服务供给,建立多元办医格局。同时,我市还将选择1至2个医院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政事分开、改革人事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

同志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希望大家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改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好这次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这项惠民工作抓好抓实!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四

一、卫生院成立慢性病管理科室,各村卫生服务站设立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慢性病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底有工作总结。

二、要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三、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对于发现高血压、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应纳入管理,并及时给与指导和健康干预,督促其定期监测血压和血糖水平,积极落实慢性病三级预防措施。

四、对于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其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其接受规范治疗。

五、责任医生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针对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检查、每年至少4次的健康随访。对于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转诊。

六、慢性病患者健康档案管理按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确保卫生服务的连续性。

七、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在卫生服务站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活动,在患者间相互交流心得体会,提高战胜疾病的勇气和信心。

八、定期针对目标人群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指导健康行为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五

(一)医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农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1.医保病人床位费按各级医保规定标准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管理,超标准部分病人自负。

2.医保办管理人员根据医生填写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3.医保办管理人员对住监护病房时间超1个月的病人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询问是否仍符合医保规定。如不符合应及时转出监护病房,对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监护病房床位费及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

4.医保病人不得挂床住院,对住院天数超30天以上的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同时告知住院病人。

病房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

(3)心脏复苏后;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1.医生开出住院许可证后,病人在医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认真查阅门诊病历,对入院指征及病种进行审核并登记。

2.参保人员急诊或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及主管医师负责告知病人/家属次日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管理人员在做好审核登记后向病人发放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4.主管医生务必做好医保病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医保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下病房对医保病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对。

5.主管医师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根据病情及出院带药的规定,开具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并对病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进行再次审核。

对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级托管单位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加盖发票审核章并签名,告知病人带上报销需用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六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 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 “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 ,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

3、严格执行陕西 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 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工作制度 》(http://)。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 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 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 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http://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 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 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 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 合作 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 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卡、身份验证进行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医院应事先开具转院核准表,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核准手续。

9、严格按照《江苏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不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如牙科收费单)及记账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病、癌症、糖尿病、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合,并经医务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5、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6、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按并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在治疗卡有效期内刷卡记账。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盐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圈存转发和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5、每月对账产生不符时,数据修改要根据发票如实修改,数据修改要严谨,不得随便修改明细和总账数据,严禁添加就医流水。

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三项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三项目录工作准确无误。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4、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5、门诊医保使用专用处方,并单独存放保存至少二年以上。

6、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7、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三项目录”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协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8 、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9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10 、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12、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

1 、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 、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 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的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得医保病人的同意,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医保办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我站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社区的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医保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站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软件公司、银行、医院、服务站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省市有关医保的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树立服务站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社区工作积极有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医保办主任职责

1、医务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各项配套管理规定。

4、主动向医务科主任反馈医保运行情况,积极协调处理临床、门诊、药剂、财务、计算机等相关部门有关医保事宜。

5、及时组织医保相关人员学习医保工作的要求、程序和制度,使其能够熟练的进行工作。

6、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保政策和药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财务部门费用结算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月终考核,确保医保工作落实到位。

7、积极组织医保相关科室按时完成医保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

1、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院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能排除一般故障。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关于药品、监察、治疗三项目录的各项规定,熟练使用三项目录的应用程序,经常对三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本院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门诊收费处、科室护理收费工作站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及医保管理规定进行正确的计算机操作。

2、熟练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名称,严格按照处方录入收费项目。严禁非医保药品窜换医保药品。

3、在划价、收费过程中,对于“非医保”   药品、诊疗项目应先征求病人是不是需要,然后再进行操作。

4、凡医保病人发生退费处理的,应严格按照软件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退返现金的现象发生。

5、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病人遗落的医保卡,却认无人认领时交医保办,通过医保中心返还病人。

6、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一旦造成系统故障无法正常工作应迅速与系统管-理-员联系。定期对自己的密码进行变更,提高信息的安全性。

7、当日工作完成后,即使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款及时解交银行。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七

创新医保管理体制,把医保工作做实做细。随着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在全国的广泛推广,我院以上三类病人占到总住院人数的80%,已经成为医疗领域的主要市场。对上述三类病人服务好,管理好,对我院以后的住院收入有着重大的意义。

20xx年我院医保、新农合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得到了市医保中心、合管办领导的大力支持,加上医院领导以及全院医务人员的大力配合,使得我院医保和新农合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有不足之处,如:因新农合、医保的各项规定掌握的不够明确,问题琐碎,人员紧张,导致我们在工作中比较被动,沟通协调阻力偏大,全院医保工作反馈会偏少。下一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继续做好与市医保局、合管办、医院等三方协调和上传下达的工作。

2、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使医保局、合管办,医院和患者三方达到共赢。

3、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策宣传。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农合工作反馈,每季度末对各临床科室的各项指标控制情况进行反馈。重视培训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培训出一批懂政策、会操作的科室业务股干,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自身素质,以适宜基本医疗制度建设的需要。

4、加强就医补偿各项服务管理优质化,建立积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结算工作程序,方便于民、取信于民。

5、带领全科工作人员,求真务实,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绝不辜负领导和大家的期望。

6、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数据字典和医保、新农合报销字典的对应,并有专人负责。

7、积极配合网络中心进一步加快医保各类查询功能的完善,使医保管理科学化、数字化。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医保、新农合是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我们已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证明:只要我们坚决贯彻上级的各项政策,我们相信,在政府高度重视,在劳动保障以及合管办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院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明年的医保和农合工作一定能顺利进行。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开创我院医保事业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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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八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三、 系统管理员、前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 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 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通知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为促使本市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卫生统计信息在卫生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改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x经济特区统计条例》及《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采集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选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居民健康水平等统计数据,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市、区卫生局和各卫生事业单位应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重视和加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充实统计信息人员,提高统计信息人员的素质。统计信息人员按《统计法》行使卫生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任何侵犯。

第四条 市、区卫生局在开展统计信息工作中应与国家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统计信息中心和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密切配合,并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第五条 各区卫生局和各卫生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实施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信息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为全市卫生统计信息职能主管部门,市医学信息中心为全市卫生统计信息业务指导部门,均应配备专职统计信息管理人员;区卫生局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确定主管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管理人员。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统计信息组织按下列原则设置:

(一)各级各类医院设立统计信息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二)其他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配备适当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均按属地化管理,及时按规定与各区卫生局建立业务关系,接受业务指导。

第三章 人员配置

第八条 医院的统计信息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

1、300张床位以下2-3人;

4、800张床位以上5人以上;

上述人员配备仅指专职统计人员,不包括病案管理人员。

第九条 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或补充专职卫生统计人员,原则上应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考核录用。所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必须按《x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的要求,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并按时参加年审。对已经在岗的.统计人员尚未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者,由单位督促其在限期内培训合格方可继续在岗工作。

第十条 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卫生统计信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统计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统计信息人员继续教育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x市卫生局印发的《x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市、区卫生局统计信息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制度和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任务,指导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对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本市、区卫生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并按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统计管理部门。

(三)负责公布本市、区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统一管理、提供卫生统计信息资料,统计咨询。

(四)做好卫生统计信息年鉴。

(五)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科学研究,编写卫生统计信息综合分析年报。

(六)组织卫生统计信息培训、交流活动,并负责开展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的对外交流。

(七)建立和完善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协调与卫生统计信息有关的学会活动。

(九)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 市医学信息中心统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对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本市、区卫生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统计管理部门。

(三)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开展本市、区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的公布工作,并在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提供卫生统计信息资料的查询和统计咨询服务。

(四)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完成卫生统计信息年鉴的编辑和发行。

(五)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科学研究,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编写卫生统计信息综合分析年报。

(六)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统计信息培训、交流活动,并在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的对外交流。

(七)在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协调与卫生统计信息有关的学会活动。

(九)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统计信息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统计信息工作制度和发展规划。

(二)严格执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类卫生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任务,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三)做好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统计资料的保管工作,及时备份电脑数据。

(四)做好年度卫生统计资料汇编。

(五)对本单位的计划执行、业务开展和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或专题统计分析,实行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

(六)做好统计咨询和信息反馈工作,准确、及时地为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

(七)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创办统计橱窗、统计简报等方式丰富统计工作的.内容,增强统计工作的表现力和影响力。

(八)积极参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统计信息的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

(九)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卫生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

第十四条 市、区卫生局管辖范围内的地方卫生统计报表,必须由当地卫生局综合统计工作所在机构审核,经地方卫生局批准颁发,并报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统计调查范围超出市、区卫生局管辖范围的地方卫生统计报表,须由当地卫生局综合统计工作所在机构审核,经当地卫生局批准报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批准后颁发。

第十五条 由市、区卫生局制定,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或批准的卫生统计报表,必须在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名称、备案或批准机关名称、备案或批准文号。卫生统计信息机构或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调查程序、上报日期和有关规定执行统计调查任务,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第十六条 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卫生统计报表制度》是全国统一的卫生统计标准,市、区卫生局可在严格执行《全国卫生统计报表制度》的前提下,制定补充性的地方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卫生统计报表制度未经制定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 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和各区卫生局须上报的各类卫生统计报表及时限要求:

(一)每月15日前须报送上月如下报表:

1.医院工作报表(门诊部分);

2.医院工作报表(医技科室);

3.医院工作报表(住院部分);

4.医院各科(区)经济收入报表;

5.医院收支情况及经济效益分析表;

6.广东省部分病种住院医疗费报表;

7.广东省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分类报表;

8.广东省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分类及年龄构成(合计);

9.广东省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分类及年龄构成(男);

10.广东省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分类及年龄构成(女);

11.单病种报表;

12.医院住院病人手术分类报表。

13.病案首页原始数据。

(二)季报、半年报与末月报一起报送,年报于次年1月20日前报送,每年1月20前还须报送如下报表:

1. 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卫统1表),同时报送纸质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医疗机构运营情况调查表(卫统4表),同时报送纸质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查表(卫统6表,由区卫生局报送);

4. xx县基本情况(卫统6表附表,由区卫生局报送)

(三)3月20日前须报送如下报表:

1. 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

2. 部分卫生机构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

1、我院应实行多层协调、上下监控、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医院院领导授权,医保办作为牵头科室,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及严格执行医保《三个目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服务。严禁超量用药、超限用药、重复用药;严禁实施与病情不符的检查、治疗、用药;严禁分解处方、分解检查、分解住院。门诊医师严格遵循处方管理规定,杜绝不合理的退费、退药。住院医师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

3、医保办负责密切监控异常收费,并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普通疾病高收费等“异动”情况应立即进行严格的审核,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限期整改,查出有不根据病情诊治导致高费用现象的将酌情处罚。

4、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对医疗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医务科、医保办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全程实时监控医保住院患者的治疗、检查等医疗服务情况以及费用情况,各临床科室主任及医生利用系统内部网掌握科室年度患者人均费用情况、月度患者人均费用现状、人次人头比、药占比、科室统筹基金费用是否超标等情况。

5、经管办负责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及各项物价标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严禁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各临床科室注重加强费用管理环节,核查住院病人的费用明细;采用一日明细清单,明确每日费用项目和金额。

6、药剂科负责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7、医保办负责对合理控制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培训医务人员,及时普及医疗保险政策和控费技巧。通过各种医保宣传资料,定期集中全院人员和医生进行各类医保管理知识培训。

医保办必须对重点指标实行动态监管,严格控制医保中心给予我院的医保统筹基金预算,控制各项下一年度统筹基金预算指标。对住院时间比较长、费用比较高、超定额3倍以上的患者进行重点监控,跟进病例的治疗情况,对检查费用高、药品费用高的医生进行重点监控并进行及时沟通提示;及时进行医保政策讲解和指导,督促科室加以改进。确保真正实现多层协调、上下监控、分级管理的预期目的。医保办应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医保费用实时管理”功能,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均次费用、药占比、人次人头比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一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的全县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级统筹的决策和部署,分析当前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作,切实动员全县各级各个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把这件关系民生的大事做实做好,确保年内全面完成今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刚才县社保中心李主任通报了我县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民政局和教育局分别就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做了表态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20xx年7月全县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会议之后,县劳动保障、民政、教育、财政、信用合作社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强调度,紧张有序地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完成了完善配套措施、建立信息系统、培训业务经办人员等一系列工作任务,并于20xx年8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6922名城镇居民先后参保,412名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医药费报销137.67万元,人均报销额达3341.50元,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真正使城镇居民从这项工作中得到了实惠,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锻炼了一支精干的经办队伍,形成了成功的经验做法,夯实了工作基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我们今后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社会各界是满意的。在这里,我代表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精神,县委县政府明确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近年要着力做好的关系民生的实事内容,省、市连续几年将这项工作作为为民所办实事之一进行严格考核。从今年9月份开始,市政府正式将城镇基本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标志着全市“人人有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已经建成。当前,我县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在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在深刻调整,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向往幸福、追求幸福、创造幸福的愿望更加迫切,实现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更加艰巨。加快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政治性任务。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真正从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认识到搞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也在逐步提高,广大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这就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第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利益关系,更加注重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从医疗保障方面来看,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将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的将这一群体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镇居民病有所医,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实现发展成果共享,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行动。高度关注民生,积极解决民生问题,是县委县政府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民生问题涉及群众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其中医疗保障是目前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医疗保障问题已上升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要求解决医疗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了他们的实际需要。因此,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就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实际行动。

第四,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就我市来看,目前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完善,服务社会的能力也在进一步增强。但在医疗保障方面还存在覆盖范围小、保障层次低的问题。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层次,对于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神圣而又光荣的使命来抓。

当前我县正在推进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要把原有未全面覆盖到的无医保老人、少年儿童和其他城镇居民无条件地纳入城镇医疗保障范围,尽而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但从实施两年来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大城镇居民政策知晓率低,一些居民存在观望情绪,致使漏保居民仍然比较多,目前全县参保人,占应参保总人数的62%。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社区及基层学区、学校所属居民人口参保率还不到50%。三是由于城镇居民流动性强和居住分散,我们目前的管理基础、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些问题的产生,具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原因,究其实质,主要还是我们工作没有做到家,工作不实的问题。对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县的大局出发,全力以赴地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实做细。按照市上的总体要求,我县20xx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是:年底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和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全部参保,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95%以上参保。现在已进入9月份,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城镇居民的政策知晓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的对象和范围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是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首要条件和关键环节,县社保中心要印发宣传资料。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方式。要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广大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网站、会议、电视、报刊、街头咨询、上门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重点宣传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具体政策、重要举措、成功经验和受益典型等,真正使城镇居民掌握政策,感受到医保的好处,消除思想疑虑,提高参保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氛围。要积极引导居民树立互助共济的团结合作精神,积极主动参保,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快工作进度,做到应保尽保。要明确重点人群,中小学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劳动年龄段没有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城镇居民,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区和学区、学校等平台的作用,集中力量推进参保扩面。特别要积极借鉴兄弟县区成功做法,以在校中小学生和城镇流动人口为突破口加快扩面进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以保障大病医疗需求为主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极大地提高家庭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给家庭幸福和健康编织一张安居乐业的保障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单地说是采取居民出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的办法建立的广覆盖在医疗保障制度,按年度缴费。县社保中心、各乡镇、社区、学区、学校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城镇居民在充分理解医疗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全力督促做好参保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快参保进度。在摸清各自辖区应参保对象底子的基础上,主动出击。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教育局要有一名领导专抓此项工作,并要经常深入各学区和学校检查指导中、小学生的参保登记工作,对参保进度慢或对参保工作不积极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按时完成任务。各学区、学校要抓住开学初这一时机,积极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和保险费征缴工作。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都要指定专人,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对于参保有困难和行动不便的居民,工作人员要及时上门讲解政策,现场办理参保手续,做到工作到家,服务到家。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委会在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业务时,同时也要办理居民的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以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有效工作时间不足一个季度,各乡镇、社区、学区、学校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县的85%以上的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1月底前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实现应保尽保,不留尾巴。

(三)要强化保险基金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险的“生命线”,切实管好用好基金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借鉴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做法和经验,综合采取措施,使基金一开始就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切实做到管理规范、支出合理。财政、社保等部门要严把收、管、支三个关口,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管理规范,支出合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建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社保中心负责将收缴的个人缴费全部及时转入财政专户管理,县财政部门要按参保人数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入财政专户。财政、社保部门要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要严格执行《庆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认真解决参保对象住院医疗待遇,并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执行政策不走样。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件大事、一件好事,但也是一件难事。因为它涉及的人群复杂,管理难度大,需要衔接的方面很多,包括政策的衔接、措施的衔接、部门工作的衔接等等。我们要充分估计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知难而进,用科学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法,抓好每一个环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我们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时间很紧,能否如期实现工作目标,既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政府、社保中心、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将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并严格考核奖惩,落实好年终奖罚兑现。各目标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确定工作进度,加快完成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进度。早抓,就容易掌握主动,尽快完成任务;晚抓,就会陷入被动,就有完不成任务的风险。

二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人事劳动保障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职责;财政局要负责落实配套补助资金,按照要求做好省市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的必要工作经费;公安局要配合社区做好城镇居民的户籍认定,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教育局要按照统一部署,将城镇中小学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民政局要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委会切实做好各自辖区城镇低保居民人口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城镇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各乡镇和社区要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城镇居民人数,认真做好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分配的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任务。

三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这次会议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工作进度,保证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确保这次会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也就是这次会议之后,各乡镇、民政局、教育局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督促各乡镇民政办、社区、学区、学校完成各自辖区的城镇居民参保对象的核定,做到一个不漏,各基层单位要依据各自实际,不论采取什么措施,要边核定边收缴,工作力度一定要加大,一定要有加快进展,要在完成的数据上有大的突破,要赶9月日,也就是本次会议之后的10天之内完成应参保任务的80%以上,并将核定和收缴进度、收缴保险费的数额及时报送县社保中心,由县社保中心统一掌握评比,对动劲不大,进展不快的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今年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畴,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兑现奖惩。县医改领导小组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专项督查内容,开展各种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找准差距、协调解决,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及时进行通报,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共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县社保中心要抓紧建立月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慢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实地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各自系统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另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今年也要实行市级统筹,《庆阳市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也已出台并实施。除统筹层次提高外,报销比例也做了较大的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最低可报销80%,最高可报销93%,最高限额达3万元。大病医疗互助最高可报销20万元。这样,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两项最高可报销23万元以上。请同志们回去后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以激发广大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同时,9月份各单位也要把社保基金财政代扣代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即: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8%的养老金,事业单位职工1%的失业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2%的医疗金必须在发放9月份工资时一次代扣到位,不留死角。具体由各单位在造9月份工资表时一次造清,由基层财政所和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扣回并转入地税局基金收入专户。对于不按时代扣的单位,县财政局停拨该单位工资,以督促其按时代扣代缴。

同志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民心工程,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为保障人民健康、努力在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争当先锋,为构建和谐宁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二

通过对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加强对全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保定点服务行为,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长效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包括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第三方审核、重点回头看检查、网络数据分析监测等方式。

日常监管:主要核查各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监督管理,是“全覆盖”监管的主要手段。

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医保工作实际情况,在特定时期或特定的范围,针对突出的问题开展的重点监督检查。

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方审核: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案的抽查审核。

重点回头看检查:是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及第三审核中突出的、集中的问题进行回头检查。

网络数据分析监测:是对各定点机构医保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监控违法、违规现象等。

20-年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100%全覆盖检查,检查监管频次不低于1.5次/家,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监管检查工作是省市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专项行动的深化与延伸,为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成立两个工作小组,每组5名成员(其中含随机抽取医保专家库成员2名),在各批次监管检查中交叉执行。

即日起至20-年年底。

(一)规范医保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核对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基本数据,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台账。检查中要宣传医保各项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并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采取暂停结算、拒付(追回)费用、扣除违规费用、终止协议等手段给予纠正。通过监督检查中的宣传教育、纠错改正,使我区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严查违法骗保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移交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堵塞风险漏洞,建立健全基金长效监管制度体系。加快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医药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定点医疗机构

2、是否存在重复、分解、过度、超限制范围、冒名顶替、挂名住院等违规诊疗行为;

3、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情况;

4、是否存在用药不规范行为: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超限制范围用药等;

5、是否存在以医保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诱导医疗消费等;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诊疗项目,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行为;

7、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医师积分考核,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发〔20-〕12号)文件执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医保医师,现场告知扣分处理事项,并出具《医保医师扣分告知书》。

8、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二)定点卫生室或诊所

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医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参保就诊人员就诊时是否严格核验身份信息,门诊日志登记是否完整,是否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三) 定点零售药房

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营业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是否齐全并悬挂上墙,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店内是否摆放、销售除经营药品、医疗保健器械、消毒用品、医用材料外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赠品或积分兑换用品不得摆放在店内经营区域),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城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均系市、区两级医保共同定点,为避免多点检查、重复检查等现象,与市局会同协商,由市局统一安排采取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

认真谋划,熟练掌握医保法规政策,根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务求“全覆盖”监督检查取得实效,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将日常医务审核与实地检查有机结合,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法律意识。

2、着力提高监督检查整改力度。被监督检查对象必须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接受巡查验收。对拒不整改的,暂停刷卡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3、及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监督检查小组要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做好巡查验收工作。

4、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住宿;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无偿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监督检查对象提出其他与监督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三

1 、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 、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 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四

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顶替。

2、核对被保险人的资料后将病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病历中。

3、被保险人出院后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

4、长时间住院参保病人阶段结算重新入院,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可重新复印附在运行病历中。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五

根据慈溪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证、卡、人。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如实在规定病历上,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时,要提供医保卡,住院期间医保卡交给收费室保管。

三、严格执行《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住院部实行每日清单制,每日清单应交给患者签名确认,要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医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办公室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每天做到登录市医保管理中心qq群,及时准确掌握医保信息,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对医保月终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7、每日一次进入《宁波医保中心内网首页》、《慈溪市医疗申报审核登陆界面》掌握医保新政策、本院医保管理信誉、医保定额结算、医保结算剔除通知等,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医保办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各项配套管理规定。

4、主动向院长反馈医保运行情况,积极协调处理临床、门诊、药剂、财务、计算机等相关部门有关医保事宜。

5、及时组织医保相关人员学习医保工作的要求、程序和制度,使其能够熟练的进行工作。

6、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保政策和药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财务部门费用结算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月终考核,确保医保工作落实到位。

7、积极组织医保相关科室按时完成市保管理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会议制度

一、政策宣传制度

1、宣传内容主要是医保证策及由政策配套的实施措施等。

2、宣传形式包括以下几方面:每年进行2次全院性质医保试题解答活动;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设立医保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整理医保政策解答,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进行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及医保办开通咨询热线等。

二、医保培训制度:医保办负责全院性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医保政策法规及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医保办应及时组织全院有关人员学习培训。

1、对医保窗口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及对医保医务人员进行在职培养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医保规章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流程知识,医保收费操作技能,基本的医疗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医保收费工作。

2、医保医务人员在职培训的主要内空容是从实际出发,更新医保专业知识,学习医保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3、医保工作人员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每季度一次按不同的医保业务知识和医保政策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工作质量。

4、本院其它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医保知识培训。

(1)对新来的工作人员及进修医生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每月一次对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

(3)参加上级医保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六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了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计报表是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统一的指标项目,统一的报送时间,自下而上逐级定期提供基本统计资料的调查方式方法。统计报表具有统一性、全面性、周期性、可靠性等特点。目前我院统计报表,是由国家统计报表、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地方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和内部统计报表组成。

第二条 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的。

2.专业统计:包括医务、护理、药剂、院感、医保、财务等统计。

3.基层统计,包括各科室的统计报表和各单位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第四条 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关报告本部门,在业务、经济等方面工作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医院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医院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及时准确的填制,并呈报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个别上级专业部门直接布置的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相关专业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绩效办一份备案,保证医院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3.医院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医院领导所需要的系统性资料,以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制定表格,统一编号,经院长审批后统一下达,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部门制发统计调查表。

4.医院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5种。

5.各部门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虚假、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统计资料;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和修正。

6.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统计台账,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

第五条 统计资料管理

1.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限制,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按医院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医院统计资料使用分级管理办法,各部门统计人员,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原稿,各部门上报的报表资料,各项文件和资料原稿的文件。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统计资料。基层部门保管统计的资料,年终一次整理,上交所在统计部门人员集中保管。

3.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据,在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医院各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由提供资料人员,统计人员进行核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条 统计人员职责

1.医院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医院统计信息网,安排统计工作任务。

(2)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统计表及其他统计资料。

(3)组织落实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指导基层统计工作。

(4)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适时的提出统计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报告。

(5)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完整的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各部门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本专业系统内的统计。

(2)及时准确的向医院统计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

(3)深入基层部门检查原始统计和统计台账的登记质量,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本专业登记统计工作。

(4)认真分析本专业统计资料,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主管领导提出分析报告,向医院统计人员提供专业分析资料。

3.基层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1)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及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2)认真分析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开好部门分析会提供高质量数据。

(3)检查原始记录的真实情况,帮助指导有关人员填写好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台账登记工作。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八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三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7、村医医生及卫生院坐诊医生发现上述各类慢性病时,及时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肃处理。

1、公共卫生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以及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2、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组报告,公共卫生组收到报告卡,审核登记后,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4、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5、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等资料。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自行销毁。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十九

为进一步密切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三医”改革中的杠杆作用,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基金总额预算包干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额预算,及时结算。

2.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3.分期预拨,定期考核。

4.积极推进,平稳过渡。

总额预算。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和大病保险基金进行预算,将95%的部分作为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总体预算基金,交由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包干使用,负责承担参保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外住院(不含大病保险对象)等规定的报销费用,5%的部分为合理超支分担预备金。

实行按季度预拨。县财政局根据确定的预算总额,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当季基金拨付至牵头医院。牵头医院要开设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于季度终了10个工作日内向县医保局、县财政局报送基金财务报告。

(一)结算方式。由牵头医院按月对县内外各级协议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非即时结报材料(含门诊统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进行审核,确认后由牵头医院对各级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药补偿费用及时结算支付。

(二)审核结算内容。依据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情况审核结算,同时审核报补材料的完整性、初审内容的准确性、大额及异常费用真实性、转诊转院的规范性等。

(三)审核结算时限。即时结报按月据实结算,审核不超过20个工作日,结算支付不超过5个工作日;非即时结报审核不超过25个工作日,结算支付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结算支付考核。牵头医院先按结算支付总额的90%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支付,余额10%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协议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进行考核后再行支付。

年度医保基金包干结余部分原则上按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结算占比分配,由牵头医院提出分配计划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拨付到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包干出现不足的`,原则上按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结算占比分摊。

县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总额预算包干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县医保局派驻总会计师对总额预算包干基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要建立对牵头医院和协议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建立智能审核系统,提升软硬件系统的功能,在数据监控方面做到精准,加强重点疑点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建立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审核结算系统;通过数据管理和软件提升医保基金监控管理力度;对协议医疗机构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专家库制度,专家库负责协议医疗机构对结报材料审核结果、结算支付、检查处理提出书面异议的情形进行复审,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建立医保基金支付审核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参与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

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公开制度,医保基金结算支付情况按季公开;建立异常情况监测机制,牵头医院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医保局报备并提出督查处理建议。

县财政局要掌握基金支出情况,指导督促牵头医院落实执行医保基金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

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及管理情况的审计,进行审计监督。

牵头医院自身的已审核结报材料,由医保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全部复审。医保支付牵头医院要按照规定的审核结算时限办理相关事项,出现审核或拨付不及时、不规范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情节严重,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县医保局对总额预算工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运行情况、医保协议履行情况、举报线索及督办反馈机制、智能审核系统建设情况、转诊转院手续规范程度等。建立基金管理奖惩机制,对考核中执行总额预算工作较好的协议医疗机构予以奖励,对考核中发现违规违法的,扣除违规费用并予以处罚,违规及处罚费用从涉事医疗机构当年结算资金中扣除,不参与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包干结余分配。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篇二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xx)26号文,(20xx)57号文等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店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供药店全体员工共同学习,遵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作明显定点标识。在药店明显地方悬挂医保投诉箱,设医保政策咨询处,执业药师指导购药处及宣传医保政策栏,保证药店24小时供药。

2、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本着价格合理,服务百姓的宗旨,明码实价,保证刷卡药价与现金药价一致。

3、刷卡人员坚持核对持卡人身份,对人、证、卡不相符者拒绝刷卡,并作好解释工作。

4、熟悉医保目录,熟悉微机操作技术,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将医保目录外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对个别不理解的参保人员要作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5、店内人员坚持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精神,以上乘的服务态度,优质的药品质量,低廉的价格,赢得参保人员的认可,争做医保合格药店。篇二: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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