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物资储备工作方案(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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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物资储备工作方案(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7 20:45:20     小编:紫薇儿

方案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未来的一种预测和规划。方案的可行性需要考虑当前的条件和资源。方案的效果需要不断监测和评估。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一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和2021年1月14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物资储备“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的工作要求及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相关省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的经验教训和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张毓锋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县爱卫办主任

副组长:王秀鸿 县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袁涛县卫生健康委基管中心主任

成员:彭 康 县卫生健康委规财科工作人员

杨 琴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吴 秀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各医疗卫生机构分管负责人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收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向县新冠疫情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或市卫生健康委物资保障组报送需求清单、物资储备情况表;配合做好物资采购和储备,并积极组织物资调拨。

(二)县卫生健康委: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基本指导标准;对我县预设8个集中观察点测算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进行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后备/定点医院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发热门诊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储备基本指导清单》为本单位储备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五)县妇幼保健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六)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进行储备;对标对表物资储备相关标准,补足补齐品规数量,满足卫生室哨点、核酸检测乡采县检等工作需要。

(七)其余卫生健康机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常用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一)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作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提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落实储备责任、全面梳理、加强统筹、底线思维,“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做好应对最困难局面的物资准备。

(二)县卫生健康系统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实行“分级储备,统一调度使用”制度。同时,各医疗机构要服从全县统一调度,在紧急情况下,本单位在物资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向县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调用邻近医疗机构或县级储备物资。

(三)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日常储备管理工作,物资入库时完成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完善入库登记。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存放;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物资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做好物资的盘点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加强物资流转管理工作,减少物资过期、霉变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库房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库管人员及库存物资安全。

(四)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物资2周需求量申请表和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表报送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中午前报送县爱卫办杨琴处,报送周期为2周报一次。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抓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物资储备督导检查,要“见实物、督落实、查日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衔接,排查问题定期整改,确保上级要求真正落实。县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项督导,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储备不到位、管理不合规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区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落实物资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特制定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完善机制、合理应对”的原则,以及物资保障组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区工信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工信局。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防控物资需求清单,向市工信局及省工信厅申请调拨应急防控物资;了解调度省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协调采购我区应急物资;全面掌握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物资采购,运输、储备,资金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保障措,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情况,向区政府反馈保障信息;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区卫健局。负责调度全区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省、市卫健委提出申请;负责物资采、运、资金申请及到位物资调配。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专项资金。

4、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物价。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防控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工作的运输保障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应急防控物资行为,监测应急药品及医疗防护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违规生产,维护市场秩序。

7、区商务局。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境外采购有关事宜。

8、铁路。负责配合做好涉及铁路货物相关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物资保障工作,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三)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物资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单位要紧密配合,横向主动加强对接联系,把各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四)完善机制,加强跟踪调度

建立应急物资调用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发生时本级调用、请求支援、紧急支援和响应结束等程序,规范物资调用工作。完善保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制度,针对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需多家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可随时报小组办公室召开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需市政府解决,可由小组统一上报市政府解决。建立日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落实各单位物资保障工作,并将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以日报的形式于每天下午4点前报送至区工信局,我局将统一汇总向区联防联控综合组报送。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为做好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统筹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期间各项相关医药物资的保障工作,有序、规范做好疫情防控的医药物资保供,确保疫情处置期间应急医药物资保障充足。

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障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汪家强任办公室主任。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中办公,下设物资需求和消耗情况收集组、物资采购和配送组、综合协调和处置组,每日早晚实现例会制,由各组通报工作情况,汇报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一)生产保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省内生产企业生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的应急物资,督促省内现有5家口罩生产企业、7家消毒液用品生产企业和14家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快生产疫情防控有关医药物资。

(二)储备保供。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省医药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超前适度储备治疗用相关药物、医疗器械和耗材,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医药物资采买工作,全面保障疫情防控的医药物资保障工作。

(三)采购保供。省商务厅和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医药流通企业,通过原有渠道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药品、耗材等物资的采买工作,按照原有渠道进行医药物资保供。

(四)国家调运。对急需的物资,省内生产、储备和市场采购无法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由省物资供应保障组按程序报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组长单位卫生健康委)或物资保障组(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寻求国家层面给予支持。

(五)工商界筹措。由省工商联协调联系国内外有关商会、协会,请求有关商协会在省外帮助筹措一批我省应急疫情防控急需的医药物资。

(六)社会捐赠。由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组织社会捐赠,联系国内外红十字会,利用有关渠道筹措一批疫情防控应急医药物资。

(七)其他渠道筹集。由物资保障组所有单位,加强和周边省份,尤其是有生产企业的省份加强联系,通过非官方渠道筹集疫情防控应急医药物资。

一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牵头负责全省疫情防控医药物资的筹集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提供的采购清单,分配筹措任务。省内能生产的,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抓紧生产;原渠道、原方式能采购的,抓紧组织采购;提出需要国家协调采购的清单,向国家部委争取支持,尽可能采购和调用紧缺医药物资,有序做好保供工作。

二是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全省疫情应急医药物资使用调运补充方案,牵头负责提出全省应急物资需求清单、分配清单;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进行梳理汇总审核,定期将需求清单、采购清单、分配清单建议方案提交省医药物资保障组;对全省医疗系统现有医药物资进行统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轻重缓急,对全省医疗系统现有医药物资和全省应急储备药品医疗器材等物资提出使用调配方案。

三是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全省疫情应急医药物资储备方案;全面梳理省储备能力和资源,牵头负责省级物资的储备、调运等工作,向医药物资储备组及时提交全省医药物资储备总清单;根据省医药物资储备组确定的疫情防控用药及有关医疗耗材需求清单,全面检查梳理应急储备药品是否到位;根据医药物资储备组下达的分配清单,做好调配工作;对没有储备的药品和有关耗材,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采购工作、调入工作。

四是省商务厅、省药品监管局要全面梳理全省医药流通企业现有的疫情防控有关药品和耗材的品类、数量、储存地点、原购货渠道等情况,组织医药流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关药品和耗材等物资的采购、配送和政策保障等工作。

五是省医药(集团)公司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做好应急药品储备工作,超前适度储备治疗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和耗材;根据医药物资储备组下达的分配清单,及时做好药品和有关物资分发、配送和补充工作。

六是交通运输、海关、民航、铁路、邮政等有关单位,要无条件保障应急药品和耗材及有关物资的运输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医药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七是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做好疫情防控医药物资应急储备采购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涉及资金保障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八是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稳物价工作,保障其他应急物资供应等相关工作。

九是省农业农村厅要配合做好有关药品和耗材等物资生产的原材料保障工作。

十是省军区保障局、省武警总队后勤保障部利用其资源渠道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医药物资的保供工作。

十一省中医药管理局要配合做好有关药品和耗材的采购、调运等有关工作;省外事办要做好境外物资进人的协调和保障工作;省公安厅要加强有关药品和耗材等应急物资的购销、运输、存储等的安全和秩序管理。

各牵头部门在工作遇到需其他单位配合落实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助工作。各牵头部门在物资筹集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医药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置。

(一)需求。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对疫情防控的所有物资需求,统一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需求清单。

(二)采购。物资保障组根据全省生产企业原料库存情况和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的采购清单,组织各副组长单位按职责进行疫情防控物资筹集。

(三)分配。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应急物资需求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分配清单交省医药物资保障组审定后执行。

(四)配送。省医药集团和有关医药流通企业按照原有渠道及时进行配送。政府储备的医药物资由储备单位要求安排调运和配送。社会捐赠医药物资由政府储备物资进行流转。

(一)建立工作协商制度。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框架下,建立工作专班和成员单位例会制度,每日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立应急值守和快速反应机制。各有关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遇到事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不在职责范围内或处置有困难的,及时上报医药物资保障组,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三)强化舆情引导。医药物资保障组要加强配合省舆论宣传组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避免造成恐慌和抢购。

(四)强化信息沟通。建立医药物资保障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各副组长单位每日向物资保障组报送工作信息,数据准确、情况真实精准,办公室及时将信息汇集后,形成工作简报,及时报送有关省领导和有关单位。

(五)纪律要求。各单位在物资需求、筹集和分配等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廉政纪律,不得推诿和拖延。各级政府各部门不得私自向省内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封存、调运和截留应急物资。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四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7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 霍乱、鼠疫、肺结核, 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体表传播等。传染病疫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关于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有些按病原体分类,有些按传播途径分类。

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 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和/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者(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

(二)在传染疾病高发期,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加强环境维护力度,对建筑区划内及周边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等工作,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三)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多了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发生疫情时,应在保障自身不被传染的前提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现传染性疾病,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及时报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建筑区划内若出现经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的疫情后,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将建筑区划内发生的疫情情况、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所有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八)协组相关部门对疫情感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去。

(九)根据相关机构的指导使用相应的药剂对疫情感染区周边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十)疫情期间,随时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发布。

(十一) 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权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十二) 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解除警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

(一)清洁消杀要求

1、公共服务区域每天消毒1—2次,包括不限于:卫生间、更衣室、休息室、会议室、走廊、水龙头、门把手、电梯及按钮等区域或物体表面,使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擦拭)消毒;有污染时使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

2、制作“本区域已消毒”的临时标识,标识底端空白处预留数行消毒时间、责任人签字栏,张贴于主要客户及员工活动的区域。例如:

3、在小区入口、电梯等位置配置免洗的手部消毒液,张贴标识,提醒客户及员工积极进行手部消毒。

(二)人员防控要求

1、项目应储备红外测温仪,根据疫情进展配置在人流出入口。使用前应充分与客户沟通取得其同意,外接商务项目应提前报备甲方,自有项目应取得区域总批准。

2、所有密切对客服务人员,如大堂保安、前台客服、客户区域清洁人员等,在工作时应佩戴好防菌口罩。

3、项目可采购一批防菌口罩,提供给特殊情况下急需的人员使用。其他客户群体,应提醒其自购和进行防范。

4、每日班组会议前,各员工应主动申报自己是否有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如有疑似病例,应立刻按应急要求处理。

1、应急小组需包括通讯指挥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现场救援组等,确定各组成员和职责分工,事先应对参与应急的全体成员进行应急流程培训,并进行现场演练,相关应急活动应在保证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项目出现疑似病例:

区域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外接项目需同步上报至甲方。

通讯指挥组由中控室人员参与,负责收集应急各环节进展信息,及时传递至各应急分队。应急启动后,中控室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或当地疾控中心救援。

安全保卫组立刻对病例所在楼层进行警戒隔离、安排人员巡楼检查有无同类情况,同时在外围进行警戒,劝导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敏感区域。

后勤保障组准备好备用口罩、测温枪、担架、防护服(如有)等应急物资。在征得甲方或上级部门允许下,发布“疑似病例通知”,通知客户及员工进行体温自测,同时通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14天医学隔离观察。

现场救援组负责引导120车辆进入,协助进行疑似病例转移。然后再次对有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消毒。

现场应急人员均需佩戴好防菌口罩。

信息发布应由总指挥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其他应急成员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向外发布信息。

(一)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

1.使用方法:每片1g加水0.4—1kg(80—200mg/l),溶解后浸泡、擦拭、喷洒,用喷洒的方式是消毒液于被消毒物体表面接触10分钟。

2.适用范围:用于饮水、物体表面和空气消毒。

3. 规格

a:每一片重0.65g/片每片有效氯250mg;

b:每一片重1.25g/片每片含有效氯500mg。

4. 消毒剂使用方法:本使用方法是按照b片重1.25g/片的含氯量500mg规格进行配比。

4.1 洗手间消毒除臭除味:使用浓度200mg/l[1片(1g)兑500g水]喷淋、擦洗10—30分钟。即每500 ml自来水加一片健之素,溶解后用抹布对洗手间所有设施擦洗10—30分钟,滞留5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干净(注意滞留时间过短达不到消毒作用)。

4.2 物体表面消毒:适用于台面、电梯、家具、门把手、餐具、茶具、桌布等消毒:使用浓度50㎎/l[1片(1g)兑2000g水]浸泡、擦拭5—10分钟即可。即每2000 ml自来水中加一片健之素,溶解后用抹布浸满消毒液,擦拭消毒。滞留5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干净。

4.3 公共环境、办公室消毒:使用浓度100—150mg/l[1片(1g)兑666—1000g水]喷淋、擦洗10—30分钟即可达到消毒除臭除味效果。喷药剂量需15—20ml/m3。

4.4 地面、墙面、浴室、食堂消毒:每2000 ml自来水中加一片健之素,溶解后喷洒,冲洗或拖擦。滞留10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干净。

4.5 拖把、毛巾消毒:墩布桶内放2—3片,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注意对有色织物有轻度的漂白作用。

5. 注意事项

5.2 消毒液配制时,先加水后加药片;

5.3 各区域使用消毒剂清洁时每天不得少于两次。

(二)84消毒液:84消毒液是一种以次氯酸钠为主的高效消毒剂,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naclo)。无色或淡黄色液体,且具有刺激性气味,有效氯含量5.5~6.5%。

1、84消毒液有一定的刺激性与腐蚀性,必须稀释以后才能使用。一般稀释浓度为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即1000毫升水里面放2到5毫升84消毒液。浸泡时间为10到30分钟。被消毒物品应该全部浸没在水中,消毒以后应该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才能使用。

2、84消毒液的漂白作用与腐蚀性较强,最好不要用于衣物的消毒,必须使用时浓度要低,浸泡的时间不要太长。

3、84消毒液的失效原理与消毒原理是一样的,因此盛消毒液的容器必须加盖盖好,否则生成的hclo会分解(2hclo=光照=2hcl+o2↑),达不到消毒的效果。

4、不要把84消毒液与其他洗涤剂或消毒液混合使用,因为这样会加大空气中氯气的浓度而引起氯气中毒。

5、消毒液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我们在购买与使用时要注意生产日期,放置太久其有效氯含量下降而影响消毒效果。

6、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戴手套,避免接触皮肤。

7、本品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对织物有漂白作用,慎用。

8、使用方法:一般物体表面(洗手间、马桶、物体表面)和公共场所环境(下水管道、垃圾桶、沟渠)用原液按照1:29的比例兑水(半桶水倒入4个瓶盖原液),浸泡20分钟后拖地、擦拭或用喷壶进行喷洒。滞留10分钟后用清水将物体表面和地面等清洁干净。

1、相关应急动作请各项目即日起至疫情警报解除日,持续执行。具体应急动作项目需根据自身情况及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和部署。

2、疫情期间,请各项目假期值班负责人反馈每日进展信息至各区域品质,节后由项目经理反馈。每日18:00以区域为单位,提报至xxx处。

3、反馈信息包括:

(1)项目开展防范的动作描述、图片。

(2)如出现疑似病例的应急动作,可按特别事件上报方式处理。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五

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幼儿园总务处负责储备全园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成立幼儿园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

园长任组长:马xx

副组长:杨xx

成员小组:周xx、杨xx、苏xx、周xx、杨xx、黑彩燕、周xx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防护用品:重点储备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面罩、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一次性医用帽子、一次性薄膜手套、水银温度计、红外线测温仪(含测温枪)等12品种。

消杀用品:重点储备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75%酒精消毒等3个品种。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园长亲自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六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2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学校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更准时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全镇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八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20〕59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17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

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为医疗救治物资、社会防控物资、产能储备物资三类。

按照实物储备,清单管理,资金周转的原则分以下储存方式:

2.按照就近原则和我区实际,委托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作为红寺堡区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承储企业。

3.产能储备物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自治区公布的产能储备企业产品。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该资金可用于对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不含医疗机构)实物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和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保证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重点场所储备标准》初步测算,红寺堡区需储备社会防控物资17种(具体详见附件),价值215.85万元。我局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支付储备金215.85万元。剩余479.15万元待《自治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轮动使用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只作为社会防控物资储备的周转,不用于实物采购,疫情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剩余部分按照自治区要求执行。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九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环保负责,统一调配,现场管理,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建立柳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制定本制度。

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防止应急物资被盗和损坏。并由专人管理,保持库房通风干燥,保证通讯畅通,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

1、应急物资应分类存放,方便取用。

2、建立储备、使用记录、台账。

3、各类物资存储数量、存放位置、有效期等要有醒目标记指示。

4、柳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每年年底前向市环保局书面报告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由省、市环保部门统一调用。接到省、市环保部门调用指令,储备库管理人员要迅速到场,清点调出物资的类型、数量,与使用人员一并签字。物资调出应有市环保部门人员在场并签字,事态紧急环保部门人员不能及时到场,过后进行核对并补签;当柳湾饮用水源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市自来水公司需要调用应急物资时,要事先向省、市环保部门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按以上程序调用;应急结束,储备库向市环保部门报告应急物资使用情况。

所储备应急物资有效期到期需要更换,或者使用后需要补充,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自来水公司)向市环保局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市环保部门向省环保厅应急办转报,按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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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

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

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2、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1、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2、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3、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4、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5、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6、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1、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机构,由属地机构出诊做好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一)各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3、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1)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2)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2)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3、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1)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2)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2)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学校总务处负责储备全校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成立朱由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建兵园长任组长,成员刘琨、马小繁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总务处自行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校内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扩散”目标。

二、工作原则

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四早”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充分利用金24小时处置时间,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的作用,以最小成本在最早时间、最小范围控制住疫情。

三、突发疫情处置

4.学校总指挥立即召开应急处置会议,研究做出系统具体决定。责任人:姚丽君

6.学校立即实行封闭管理,关闭学校各进出口,人员只进不出。责任人:邹国荣

10.由一名校领导带专班专人做好师生员工心理疏导、情绪纾解。责任人:李芸、张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专人专班负责的疫情防控机制,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任总指挥,亲自指挥、亲自调度、亲自落实。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立即进入作战状态,迅速启动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专班人员24小时”双值班"制度,启动“一日两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负责人人:姚丽君

(二)强化联防联控。

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强化流调信息共享,公安、教育、疾控等部门要共享密接、次密接者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涉学校相关信息推送至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管控、检测等工作。学校要将自行摸排的重点人员信息及时报告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

负责人:朱晓斐

(三)强化物资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负责人:李崇

(四)强化应急演练。

开学前后,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流程、全要素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让每位教职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及各环节处置要求。

负责人:邹国荣(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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