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自己的感想和思考的总结和概括。写读后感要注意语言的规范和用词的准确性,保持文章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这些范文涉及不同类型的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等,展示了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思考和感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帮助。"
孔乙己读后感篇一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
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孔乙己读后感篇二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告诉我,现在村里也有一个农家书屋。我半信半疑,顺着妈妈的指点来到了农家书屋。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不大的房子,有些老旧,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妈妈来:这么又小又旧的书屋里怎么可能有好书?在书屋里坐着的一位老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眯眯地说:“孩子,进来吧。你别看房子不怎么好,里边可有好货哩!”听到这,我不由得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让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摆满了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籍:有旧的,也有崭新的,各类繁多:有文学类,有家庭教育类,有休闲娱乐类……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来。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孔乙己”三个字,这名字是我从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也是从姐姐半开着玩笑的话中领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着鲁迅先生《呐喊》。”
找到了!我急忙从琳琅满目的书中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本。书的封面是是一个有五旬开外的老爷爷给众多孩子分东西,这是谁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经翻起了书。找到《孔乙己》便读起来。第一遍读得囫囵吞枣,了解了孔乙己这人。第三遍读得让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开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给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们常人没有的读书的上进心态。场景一:孔乙己被人揭发偷书时,争辩道:“窃书不算偷。”此时的你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场景二:有人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这是,你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场景三:孔乙己还是偷书,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当掌柜取笑他时,他并没有争辩,而是露出恳求的眼色。场景四:当你心血来潮,来考“我”茴字时,“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烦,而你还是热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远离你,你才罢休,便唉了口气。
从争辩“窃书”到恳求别提这事。从一个秀才都捞不上的人到热心教“我”字。孔乙己,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呀。维护自己是“读书人”的面子而到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靠的心境。却依然掩埋不了一个读书人对读书的热爱,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给毒害与摧残,而显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罢了。
孔乙己,一个没有鲁迅伟大,却有了别样的热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觉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甜甜地对老爷爷说:“爷爷,再见!我明天还来。”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农家书屋。
孔乙己读后感篇三
今天,在书架上查找资料,无意间看到一本九年级上册语文,抽出来顺手一翻,就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立即被它吸引,不仅一口气读完了全文,还把文中的插图也仔细看了看。对于这篇文章我并不陌生,早年读书时就曾学过,但那时学得似懂非懂,觉得鲁迅的作品很深奥,不容易理解透。
没有想到,多年过去了,初中语文教材修订多次,这篇文章依然作为经典篇目保留在中学语文教材里,足见其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之深远。随着光阴流逝,阅历渐增,我也陆续接触了更多鲁迅的作品,今天再读鲁迅的《孔乙己》一文,竟然另有一番感受来。
感受一:人物刻画简洁传神,呼之欲出的形象深入人心。文章一开头,简介了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揭示了孔乙己生活的社会背景,为后文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写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仅仅一句话,一个“站”字,以及“穿长衫”和“唯一”二词,就将孔乙己清高自傲、迂腐可笑的独特形象刻画出来了。“站”表明他属于“短衣帮”一类的穷人阶层,而“长衫”说明他思想上还是以读书人自居,“唯一”揭示了他的另类、独特,表明他是一个对自己身份认识错位的迂腐可笑之人。孔乙己既没有“长衫客”优越的经济基础,又不肯像短衣帮那样靠劳力谋生。如此不伦不类的身份意识模糊,让他在鲁镇咸亨酒店里与大家格格不入。鲁迅寥寥数字,将一个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的读书人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呼之欲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包括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窃书不算偷”之类的语言,更是深入人心,把孔乙己迂腐的读书人形象勾画得入木三分。
感受二: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时代赋予他的,也是他个人性格造成的。孔乙己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贫富悬殊、世态炎凉的社会。作者巧妙地借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以柜台为界,豁然将权势阶级与穷苦百姓划开。柜内代表富人阶层的“长衫客”,他们“踱”进酒店,坐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而柜台外,是穷人“短衣帮”,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而且多数时候没有下酒菜。柜台仿佛是富人与穷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孔乙己作为一个穷秀才,未能通过考取功名进入富人阶层,却偏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力或者技术养活自己。他的思想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太深,造成他鄙薄劳动,不肯与短衣帮为伍,终日以读书人自居,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类,然而却不具备真正“长衫客”的经济基础,自然也被“长衫客”们所唾弃和侮辱。如此不被社会接纳,世人包容的孔乙己,却偏又特别虚荣好面子,好喝懒做。自命清高摆读书人架子,却四体不勤,偶有偷窃,被人打得伤疤到处都是,遗人笑柄。最后竟自己头脑发昏,竟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又无人关心问候,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鲁迅以含蓄的笔触,既揭示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原因,也道出了他丧失自己尊严乃至性命的性格原因,读来令人心酸和叹息。
感受三:孔乙己对自己身份认识的错位,注定他找不到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在鲁镇咸亨酒店,他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足见其经济地位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但他又不甘心,偏要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边,他挣扎,想逾越,却始终不能摆脱窘困的生活现实。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是他内心的物化,但精神追求的错位,却让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处处卖弄学问,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反被奚落和嘲笑;他懒惰成性,有偷窃毛病,却故作清高,以读书人自居;他好喝小酒,却囊中羞涩,只得靠给人写字赚点小钱换酒。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本属于下层穷苦阶级的人,却硬要把自己定位于高于短衣帮的“长衫客”一类。他在“长衫客”和“短衣帮”之间,均属于不被接纳的对象,因此经常受到“长衫客”的欺凌,“短衣帮”的嘲笑。他不肯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事实,却总想卖弄学问,博取虚荣心的满足,结果是两边受到打击和排斥,把自己陷入一个身份尴尬的境地。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把读书视作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从而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不愿降格与之为伍。他这种不肯正视自身,正视现实境况的思想认识,自然导致了他在旧时代的冷酷社会里无处立足,以致于最后把自己逼进生存的死胡同。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时代读书人的缩影,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孔乙己作为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他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好在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多元化的时代里,读书人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他们勇于开拓,富有创新和拼搏精神,不仅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与财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有时我想,孔乙己要是生活在现代,也许早已成为了一名技术工人或者生意人,也不致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为此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也深深体会到:读书要读活,读活才能生存,读活才有出路!
孔乙己读后感篇四
我是个爱笑的人,倒不是因为我多么喜欢笑话段子,大多情况是朋友间的互相揭短,却不是所谓的嘲笑,心里互相不计较,也就无关紧要了。是以,在我印象中,“笑”是能让双方愉快的途径罢了。可细致读过《孔乙己》后,我才“领略”了各式各样的笑。
孔乙己是个“长衫客”,却也站着喝酒,于是变成了小店内的一处格格不入,一年到头都不怎么洗补的长衫,在他身上似乎格外般配:如他的内心一样,死要面子,却没什么真才实干。倒自许清高起来了,明明一个短衣帮换身皮囊,便摇身一变,成“长衫客”是也,来来往往的人都笑他。“短衣帮”看不上他,孔乙己干活甚至可能都不如他们,只穿一件破长衫便能高人一等吗?真正的“长衫客”瞧不起他,就他那穷酸样也敢装高雅不凡?我认为掌柜的有时候不笑孔乙己——能当面付钱的时候。然后掌柜的笑嘻嘻地收下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倘若没有当面结清,掌柜的就同凑热闹的人一样了:“孔乙己,你当真识字吗?”众人便各自笑着走散了。
无论是路人还是顾客还是掌柜,他们的笑不只是一层开心,深一层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后者或许早已习惯,以至于麻木了。人们的心灵都麻木,可悲的是社会大环境里,这恰好是最管用的催化剂,浇筑着人们与孔乙己之间的砖墙,熔炼着孔乙己内心自己禁锢的钢筋。
文中不止写了大人们的笑,也有小孩子的笑,大底分成两种的:一类是我小伙计的笑,一类是邻居孩子的笑。
关于我的笑文中没有直写,只有我“感到好笑”,却与笑出来别无两样,迂腐善良的孔乙己热心教我写字,我却极不耐烦:“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一个小孩对一个老读书人的态度如此不屑一顾,所以见当时社会的不公和冷漠,任何人都可以被冷眼相对,人与人之间没有温度可言,即使孔乙己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邻居孩子们的笑笔墨也不重,但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不堪的形象:明明已经说过“不多了”,却又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地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仅突出了孔乙己性格的迂腐,更有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和知识分子的毒害:扼杀思想、固化思维。
倒数第三段是全文的高潮,一共出现了三次笑:第一次是“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即使孔乙己被打断了腿,行动困难,处于死亡边缘,掌柜也没有丝毫变化,仍旧在取笑孔乙己,可见掌柜的毫无人情、麻木不仁的一面;第二次是几个人一起笑孔乙己,麻木不仁已是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在如此大环境下,弱小者被欺凌已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而且绝没有人去制止;第三次是文章最后一次写笑“还是旁人的说笑声”,可见,取笑决心的孔乙己已经是家常便饭,众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以众人的快乐来反衬孔乙己一人的不幸可悲,是文章着重的描写之处。
统观全文,“我”的所见所闻是线索,另一样贯穿全文的事物便是笑了:形形色色、七嘴八舌地笑,不仅一直在对比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麻木不仁、世态炎凉,和来往如麻的人的冷酷无情、虚伪势力。而后两者,恰是鲁迅一生所批判的朽木。
孔乙己读后感篇五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孔乙己读后感500字。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篇六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孔乙己读后感篇七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篇八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篇九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一
唉,真的是一个杯具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我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考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二
孔乙己是封建社会底层知识分子的缩影,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是时代的牺牲品,他的一生是个悲剧,却成了他人眼中的喜剧,这是时代的悲哀,是社会的不幸,也更体现了世人的麻木不仁。
令我最震惊的是小伙计的笑,在孔乙己想教小伙计习字是,小伙计却觉得好笑:“一个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在我十二岁甚至现在我对乞者也只怀怜悯之心,无鄙夷之意。但小伙计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却对孔乙己的善意感到不屑。这是在社会的浸染之下才会出现的结果。可见社会的腐败,令一个孩子,一个少年,心中都没有了悲悯之心,就像一朵洁净的百合花装在墨汁瓶里,久而久之,白色的花也会被染成黑色。
文中最让人感慨的无疑是孔乙己被打断腿爬着来喝酒,又用手慢慢走出去的这一片段了。孔乙己在此刻面对人们的取笑已不再反驳,他用钱买了酒喝,在人们的哄笑中爬出。哄笑,又是笑,人们已经麻木到连最基本的恻隐之心都没有了。掌柜的在孔乙己死后,依旧心心念念着十九个大钱,这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人命不如金钱重要,可悲可叹!
孔乙己最后的悲惨结局与他自身原因也息息相关。“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不难看出,他自命清高,看不起劳动人民,自认为高人一等;他明明有劳动能力却偷书可见他懒惰;将九文大钱一一排开,他是虚荣的,是嗜酒的。但是他却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小伙计习字,他又是善良的。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封建制度和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他的悲剧是必然的。
社会的冷漠,人民的麻木,自身的懒惰迫使孔乙己走向深渊,也迫使中国走向深渊,这正是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
面对传统文化,我们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面对人生中各种各样的事情,我们不能做麻木不仁的旁观者,也不能当懒惰,颓废的当事人,要成为积极的领路人,明是非的跟随者,这样才不会像孔乙己那样一步步迈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三
今日(1月21日),我们学校组织去了北京鲁迅博物馆参观。在去之前,我以为鲁迅是个衣食无忧(毕竟有个《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证),只可是文字太激烈,是当局不喜之人罢了。参观后才明白,鲁迅生平竟是一波三折,从绍兴到南京到……一路有哭有笑,有爱有恨。
我重新拿起《呐喊》,打开《孔乙己》……
“我”在鲁镇咸亨酒店专管温酒,注意到唯一一个站着喝酒又穿长衫的人便是孔乙己。他以前帮人抄抄书,可过会儿,那“文房四宝”全没了。之后,他偷书被人发现,打断了腿,却说自我跌倒。再之后,也不知怎样死了,可店家只记得他欠十九文钱。
孔乙己就是封建时期的一个穷读书人的形象。自我没身份,秀才都不是,又很自负。本身没钱,又不会经商,只好偷些书看,或偷一些东西去卖。
如果他安分守己倒还好,可偏偏十分要面子,老上酒店。不仅仅如此,还老“之乎者也”地想把很多东西糊弄过去。
从这篇文章中能够看出当时不少不得志的书生,为了看书被打死了。他的目的怎样看都没有问题,但他的方法是个问题或应当说是唯一的办法。这也就是使社会退步的原因。
在孔乙己腿被打残后,也没有一个人可怜或者说关注一下他,人们只是一如既往地拿他找乐子,就像对待阿猫阿狗一样。当孔乙己死后,唯一记得他的人也许仅有掌柜了,毕竟他还欠着十九文钱。
各位,醒一醒!还是让孔乙己为我们敲响布满灰尘的警钟,不要再将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文中曾提到过。那让我们分析一下。首先,他站着喝酒说明了孔乙己没钱没势,不能进去坐着;可他又穿长衫,至少能说明是个读书人。
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孔乙己读过书,认为读过书就高别人一等,便为上人,没读过书便为粗。其实这个想法并不完全错误。可读过书,但自我都只能勉强混饭吃又有什么用?可是就是一个虚伪的称号罢了。
二、孔乙己自尊心强。他其实是明白自我处境的,可他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正视问题,想显得自我高人一等。从偷书一事中也能够看出来,被问急了,口不择言,竟说出了“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当大家在说孔乙己时,其实忘记了一群人,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在孔乙己买酒时,在孔乙己腿断时,在小孩抢茴香豆时。他们就看着,笑着,玩着;时不时说上几句话,插上几句嘴,冷笑几声……他们可能身体是强壮的,眼神是锐利的,但心灵却是一片麻木。没有人同情孔乙己,更没有人为孔乙己打抱不平,所有人都明白他是个软柿子。
如今,是新社会,那封闭的铁屋子被打开了,大家惊醒过来!可当今仍有许多华而不实的虚伪的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手段;为了那一点自尊,杀死了求知欲和上进心!
鲁迅先生曾高瞻远瞩地说,中国人患的是心病,虽然今日也没有治好,但把中国人从亡国灭种的边缘给拉了回来!
到今日傍晚,也不明白明天的太阳什么样,但我们能让今日的太阳又大又亮;我们不能阻止夕阳西下,但我们能让晚霞洒满天边;我们不能拒绝夜晚的到来,但我们能让黑暗中充满温暖;我们不能乞求时间停下,但我们能让时间的流失变得更加有意义;我们不能留住今日,但我们能留住一颗真心去创造更加完美的明天!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四
《呐喊》是鲁迅先生所作短篇小说的结集,它真实描绘了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孔乙己》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典范之作。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一个下层知识分子---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的.“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己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及到他内心的伤痕时:“孔乙己,你怎的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他才会显出颓唐不安的神色。
在《孔乙己》中,有一处描写的故事让我感受颇深: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偷书,结果被打折了腿。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丁举人同样也是一个读书人,既然都是读书人,丁举人怎会打孔乙己呢?孔乙己穷困潦倒,受人讥讽,被人嘲笑。但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却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孔乙己和他的对比,使人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罪恶。
这篇文章还反映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当掌柜向顾客询问孔乙己的下落时,只得到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谁晓得?许是死了。”在这里,人们对孔乙己的冷漠态度和当时世态的炎凉毕现无余,令人震惊!
读到最后,我也明白了,孔乙己因封建科举制度的残害而变得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终生穷困落魄的原因,这才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五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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