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资产报告书(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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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资产报告书(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7 19:48:13     小编:笔砚

报告的评价标准一般包括内容的准确性、逻辑的严密性、语言的准确性和结论的合理性等。在撰写过程中要注意逻辑的连贯性和信息的有序排列,避免跳跃和冗余的表达。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领域的报告范文,以下是一些值得研究的经典样本。

资产报告书篇一

(1)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

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并且是一种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2)资产评估报告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同时,资产评估报告书也反映和体现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明确委托方、受托方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报告书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和向委托方或有关方面收取评估费用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水平以及评估质量高低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据。

(4)资产评估报告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不仅评估报告的底稿是评估档案归集的主要内容,而且还包括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过程采用到的各种数据、各个依据、工作底稿和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中形成的有关文字记载都是资产评估档案的重要信息来源。

资产报告书篇二

某某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某某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 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委托方名称:某某某

产权持有者: 某某某

注册地址:某某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某某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资产报告书篇三

湖南华兆园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因资产占有方融资项目的需要,对其所有的苗木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的资产实施查验、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其资产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并以此价值作为该公司(个人)融资的参考依据。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甲方(评估方):

乙方(资产占有方):

资产占有方概况: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苗木资产所在地:

主要苗木种类: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乙方的苗木资产进行评估,为该公司(个人)依法进行融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是乙方因融资所抵押的苗木资产。

参照评估有关的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的公认评估原则,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及资产状况,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抵押贷款价值。

抵押贷款价值的内涵:是指评估对象根据有关林权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苗木资产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我们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的以下原则:

(一)遵循了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工作原则;

(二)遵循合法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三)遵循估价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四)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国家及其他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1、资产占有方出具的评估资产清单;

2、专业资产评估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3、公司农艺专家出具的经济林及苗木木调查、分类、评估的意见; 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询价、参数资料记录。

对苗木资产抵押价值的评估,我们是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所估苗木的生长发育状况后,按如下规定公式进行:

p = 各苗木按品种、规格×单价×株数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二)资产核查阶段

(三)评定估算及报告提交阶段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1、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颁布和已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资产占有方经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资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2、对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苗木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托方指定的资产在年 月 日所表现的补偿价值反映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 万元 (详见评估明细表)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估值意见,而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要求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并最终出具委估资产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在评估基准日的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在履行评估程序过程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定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了关注,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评估师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1、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的抵押价值,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其他交易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补贴政策的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评估结果是在基准日被评估资产抵押价值的客观反映,湖南华兆园林管理有限公司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4、除甲方乙方之外,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机构不得转载或引用本报告部分或全部内容,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6、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年 月 日。谨此报告!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苗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资产占有方: 金额单位: 人民币 万元

资产报告书篇四

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满足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的需要,对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并发表了本公司的专业意见。现谨将该专业意见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xx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李永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4日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塑料管材、精细石膏的制造与销售。

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2月4日以发起方式设立,20xx年8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主要从事水泥制造、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的制造与销售;主要采用新型干法及湿法旋窑技术,具有年产40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有"赛马"牌、"青铜峡"牌、"中宁"牌32.5级、42.5级、52.5级普通硅酸盐、硅酸盐、复合水泥及道路硅酸盐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油井水泥等。其中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产品通过了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远销北京、内蒙、陕西、甘肃、山西、西藏等省区。

(二)资产占有方: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

住 所: 青铜峡市大坝镇

法定代表人:王广林

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捌拾捌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xx年8月

经营范围:水泥及其熟料的生产销售

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为20xx年8月由xx青铜峡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和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4 年4月1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吸收xx青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新的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 1488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488万元。2005年8月20日,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xx青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xx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xx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5年8月30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2006 年12月26日,xx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变更协议,将其持有的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700 万股股份转让给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6年12月2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6年12月30日,xx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2788万股股份转让给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xx年2月1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成为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的需要,对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提供其净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为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和负债。其资产帐面价值为245,624,830.21 元,负债帐面价值为164,052,579.38 元,净资产帐面价值为81,572,250.83 元。评估对象的资产类型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不含土地使用权)。

以上资产和负债已经过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xx)羊查字第11280号"审计报告"。

具体评估范围以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3月31日。

由于资产评估是对具体时点的资产提出"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所评估资产的整体情况;同时根据委托方收购工作的时间计划,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选定。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或执行的标准。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依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在评估程序、取价标准、资产状态确认时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和替代性原则,以及交易的假设、持续经营的假设、公开市场的假设等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行为依据

2、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xx瑞衡分公司就该项目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4、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7、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产权依据

1、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房屋权属说明;

2、委估设备的合同、财务决算等资料及其他产权证明资料。

(四)取价依据

1、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清查申报明细表》;

3、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7、xx回族自治区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关规定;

15、《20xx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

16、《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17、我公司评估人员实地勘查、收集、调查所掌握的有关资料;

18、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等。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确定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和本次资产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类型,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替代性原则及交易、持续经营、公开市场等评估假设,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是成本法,单项资产评估加和得出整体资产评估结果。

依据此评估原则和方法,我们对委估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和必要的核查及技术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现在对具体资产评估情况分别报告如下:

(二)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

1、货币资金

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帐面值作为评估值。

2、其他应收款

均以审计确认的数额为基础,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款项回收情况,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必要的函证。由于其它应收款主要为借款及租赁费,均无理由证明无法收回,故以清查核实后的帐面值确定评估值。

3、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具体为待摊财产保险费,均以审计确认的数额为基础,具体了解其发生时间、核算内容、摊销情况及受益期限等,对其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摊余价值确定评估值。

(三)机器设备

采用成本法评估。

1、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价值由设备现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部分构成。

(1)设备现价

a、根据《20xx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近期价格信息资料确定设备现价;

b、根据企业近期合同或市场价确定设备现价;

c、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确定设备现价。

(2)运杂费

其费率一般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确定,特殊的、大型的设备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对于本市购入或合同中已包含运杂费的,不计运杂费。

(3)安装调试费

资产报告书篇五

县国资办:

近期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电脑2台,打印机3台,油印机1台,为和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以上。我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一览表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资产报告书篇六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1x年11月30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资产报告书篇七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

(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四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特征字、公文各种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2)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3)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件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帐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5.取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和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部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五备查文件

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应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资产报告书篇八

1、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资产评估方法。

根据本项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其他评估的方法描述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运用市场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收益法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根据本项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选择成本法对xxx公司委估资产进行评估。

资产报告书篇九

企业价值评估在企业经营决策中极其重要能够帮助管理当局有效改善经营决策。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是否可行,必须看这一决策是否有利于增加企业价值。

价值评估可以用于投资分析、战略分析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可以帮助经理人员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优势和劣势。

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在实质上影响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体现。会计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地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基础上的财务业绩并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价值。企业的实际价值并不等于企业的帐面价值。企业通过帐面价值的核算,常常无法对其自身经过长期开发研究、日积月累的宝贵财富——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

这就引申出mbo实施过程中很关键的一个环节——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即管理层对所服务企业的估价,其中不仅包含对企业有形资产的估值,也涵盖对技术、管理、企业、人才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因此,企业价值评估帮助企业对这些会计失真信息予以关注、认真核实,充分了解会计失真信息因素,并进行正确的处理,以克服因会计失真信息导致的其他资产评估结果不实的情况。避免导致企业价值被异化,影响了企业价值的准确性。

重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企业理财人员通过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了解企业的真实价值,做出科学的投资与融资决策,不断提高企业价值,增加所有者财富。

企业并购过程中,投资者已不满足于从重置成本角度了解在某一时点上目标企业的价值,更希望从企业现有经营能力角度或同类市场比较的角度了解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要求评估师进一步提供有关股权价值的信息,甚至要求评估师分析目标企业与本企业整合能够带来的额外价值。同时资本市场需要更多以评估整体获利能力为代表的企业价值评估。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往往出现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让、合并等情况,如企业兼并、购买、出售、重组联营、股份经营、合资合作经营、担保等等,都涉及到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对整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合资或转卖的价格。然而,企业的价值或者说购买价格,决不是简单地由各单项经公允评估后的资产价值和债务的代数和。因为人们买卖企业或兼并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经营这个企业来获取收益,决定企业价格大小的因素相当多,其中最基本的是企业利用自有的资产去获取利润能力的大小。所以,企业价值评估并不是对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而是一种对企业资产综合体的整体性、动态的价值评估。而企业资产则是指对企业某项资产或某几项资产的价值的评估,是一种局部的和静态的评估。

对每一位公司管理者来说,知道自己公司的具体价值,并清楚计算价值的来龙去脉至关重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一般关心的是有形资产的管理,对无形资产常忽略不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无形资产已逐渐受到重视,而且愈来愈被认为是企业的重要财富。在国外,一些高新技术产业的无形资产价值远高于有形资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亦相当可观。希望清楚了解自己家底以便加强管理的企业家,有必要通过评估机构对企业价值进行公正的评估。 目前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在于管理水平落后,正确推行以价值评估为手段的价值最大化管理,是推动我国企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使公司价值最大化,公司各项经营决策是否可行,取决于这一决策是否有利于增加公司价值。

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在实质上影响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体现。会计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地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基础上的财务业绩并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价值。企业的实际价值并不等于企业的帐面价值。

公司管理层仅仅以公司现阶段的财务报表来衡量公司的经营成果是片面的做法,正确推行以价值评估为手段的价值最大化管理,是推动我国企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已经明确,但要保证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必须对企业资产的现时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评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以有形资产和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形成优化的资产组合作价人股已很普遍。合资、合作者在决策中,必须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量化,由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又是被投资单位确定其无形资本人账价值的客观标准。

随着企业的形象问题逐渐受到企业界的重视,通过名牌商标的宣传,已经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企业拥有大量的无形资产,给企业创造了超出一般生产资料、生产条件所能创造的超额利润,但其在账面上反映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企业价值评估及宣传是强化企业形象、展示发展实力的重要手段。

企业价值不但要向公司外的人传达企业的健康状态和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向公司内所有阶层的员工传达企业信息,培养员工对本企业企业的忠诚度,以达到凝聚人心的目的。

资产报告书篇十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1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三)负债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资产报告书篇十一

xx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xx某

产权持有者:xx某

注册地址:xx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xx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xx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23号);

6.《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7.《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5号);

8.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准则》;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准则》;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准则》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三)行为依据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依据

1.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五)取价依据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2.委托单位提供的房屋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3.委托单位提供的被评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建筑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6.建设部颁发的[1992]579号《城市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

7.吉林省颁发的建设单位综合收费标准;

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实物量定额(2000);

9.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单位估价表;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参考价目表();

11.集安市20xx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12.吉林省20xx年3月收集到的同时期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13.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14.现场实际考察记录;

15.建筑物使用年限和最低残值的标准;

16.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乘以综合成新率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的时间为20xx年3月8日-3月xx日,分别为接受委托,资产清查,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撰写评估报告,提交报告等。

3.评定估算: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5.提交报告:三级复核无误后,正式向委托方提交报告。

九、评估假设

6.假设本评估目的行为能够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并能够实现;

8.假设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

十、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8日,xx某委托评估的相关资产评估值为8.16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略)

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8日

被评估单位:xx某单位: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与被评估的资产、负债相关的资料等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应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产权持有者向我们提供了委评资产的产权证明及相关说明。按照评估业务约定书及有关文件规定,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应对其所提供委评资产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报告仅对委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不对委评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出实质性判断。本报告使用方应自行核对和鉴别委托方的产权证明原件,以确定委评资产的产权归属。

3、本报告书专供委托人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目的而作,除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外,未经委托方许可,本所不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在公开媒体发表。

4.本次参评的房屋建筑物,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标明该土地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故本次评估对象不包括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书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使用,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无效。

2.本评估报告专供委托人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3.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评估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委托方权力部门确定后发生法律效力。

5.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即从20xx年3月8日至3月8日)实现时,可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进行必要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签发日期为二0xx年三月十日。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十日

附件

1.评估项目参加人员名单;

2.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4.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5.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8.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9.资产照片。

资产报告书篇十二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 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

工作方案

,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 a××××,系20xx年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 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资产报告书篇十三

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拟以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收购同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能源”)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50.76%股权。

20xx年xx月20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五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预案》。

同煤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同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文生元先生、胡耀飞先生、张玉军先生、王志军先生、王团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已经20xx年4月25日召开的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大同市新平旺同煤大厦法定代表人:胡耀飞

经营范围: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节能环保的电力新型材料、设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开发建设新能源、从事与电力产业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相关产业投融资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xx年10月30日,同煤能源资产总计2,188,500,366.5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2,667,220.38元;20xx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58,900,323.45元,利润总额-7,377,838.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股权收购标的为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工程公司住所为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40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设备调试、运行、检修及维护;电力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电力设备调试;电力试验;电力工程监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脱硫环保工程总承包、保温防腐工程施工;物资成套设备销售、租赁;科技环保项目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

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工程公司不存在股东对其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其股东进行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2、股权设臵情况

同煤能源持有工程公司50.76%股权,公司持有工程公司49.24%股权。

3、审计情况

4、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公司全部股权权益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评估对象:工程公司50.76%股东权益(3)评估范围:工程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4)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5)评估基准日:20xx年4月30日(6)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7)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265.15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万元,两者相差900.98万元,差异率为10.90%。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两者的区别是收益法考虑了企业的商誉、管理团队、客户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因此两者出现差异是正常的。

工程公司业务服务单位主要为集团内部单位,全国范围内市场占有率较小,其生产经营受集团内部单位影响较大,对于企业未来年度发展的情况,企业领导层也未做出明确规划。在收益法评估中对未来经营预测与实际可能出现偏差,因此企业的盈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本次对工程公司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评估,工程公司50.76%股东权益价值为4,652.73万元。

5、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标的公司近三年评估、转让及增资情况

(1)20xx年9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与同煤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上述合同约定,中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协议转让给同煤集团。20xx年xx月26日,工程公司办理了工商(股东)档案变更登记,中电投集团持有的50.76%股权变更为同煤集团持有。

本次股权转让,以20xx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xx年xx月14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xx)第762-6号)。此次股权转让与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股权资产评估结果对比如下:

上表所列示两次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及评估值差异为-365.10万元,差异率为-3.83%,主要是工程公司持续经营且经营状况也较为稳定。

(2)20xx年6月9日,同煤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会议,决定将工程公司50.76%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同煤能源。20xx年7月底,工程公司办理了工商(股东)档案变更登记,同煤集团持有的50.76%股权变更为同煤能源持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股权划转给同煤能源,工程公司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公允原则确定收购价格。

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50.76%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652.73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公司受让方(乙方):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

(二)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1、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上述拟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

(三)标的股权的交割事项

1、甲方应在本合同开始实施之日起10日内将标的企业相关的权属及资质证书、印章及公司全部档案资料、财产相关凭证等全部纸质版、电子版或以其他形式为载体的资料移交给乙方并对乙方进行交接解释及说明。

2、甲方对其移交的上述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资料与对应的标的股权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应协商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的国有产权审批手续,确保全部国资审批及确认手续合法有效;此外,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4、标的股权自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四)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各项税费。

(五)合同的生效及实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成立,自下列条件成就时生效并实施: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乙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甲方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职工安臵。工程公司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因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变化,双方仍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束下履行权利和义务。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工程公司为公司提供设备的

检修服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

八、20x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20x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文件,对《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

是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的行为,本次收购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20xx年xx月20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生元、胡耀飞、张玉军、王志军、王团维回避表决。上述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一次、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7、《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资产报告书篇十四

(报告书)

共1册第1册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

机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第0048089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声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根据《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本报告受本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限制,相关当事人决策时应当有自身的独立判断。注册资产评估师有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但不承担相关当事人的决策责任。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目录

(目录)

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

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摘要)

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48089号

委托方委托方一: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二: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报告使用者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各相关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本次评估对象购买方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拟购买部分资产。

评估基准日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评估范围系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基准日账面值为40,340,202.67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对被评估资产综合分析后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经评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0,425,394.17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肆拾贰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壹角柒分)。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2013年12月30日。

重大特别事项具体请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正文

(正文)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且在约定情形下成立。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行为所涉及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于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48089号

资产报告书篇十五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报告书篇十六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万辉药业集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根据北京万辉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工作的需要,对北京万辉药业集团———北京制药厂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进行评估,以评价北京万辉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于10月31日的现时价值,为北京万辉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价格信息,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中主要采用的评估方法是重置成本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于月31日的评估结论:北京万辉药业集团———北京制药厂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帐面值3,732.91万元,调整后帐面值3,732.91万元,评估价值3,458.23万元,评估减值274.68万元,减值率7.36%。

具体评估结果及详细评价见资产评估报告书第二分册——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10月31日起失效。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郑重提醒您: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胡  智

法定代表人:吴建敏            注册资产评估师:徐  忠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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