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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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模板18篇)
时间:2023-10-27 19:04:04     小编:BW笔侠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隐藏在工作和学习中的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在总结中,要注意客观、准确地描述所总结的内容,不得夸大或模糊事实。推荐阅读一些总结的书籍和文章,从中汲取灵感和写作技巧。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和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维护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xxxxx加强领导、科学部署、依法行政、以“守一方土、保一方平安”的高度责任感,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现对“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食品未发现异常。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针对节日市场特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了对重点商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把源头市场食品安全,对辖区内的食品批发户,使用“一票通”的行为进行连续跟踪监督,确保流通环节批发食品上市凭证的开票率,有效保障了源头食品的出场关。二是以城乡结合部、车站、旅游景点、步行街等繁华地段为重点地段,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严格检查商家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及质量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并且,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指导规范食品经营者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网上备案信息等情况,保障了元旦、春节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稳定。四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7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3769户,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7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数量987.3公斤;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xxx行政管理局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扩大公共服务为重点,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为村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现将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两委会班子为成员。负责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综合协调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建章立制、明确具体责任

为了使相关整治工作能有章可寻,各类工作人员能各尽其责,村制定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保洁员工作职责》《保洁员百分制考核办法》、《垃圾处理责任书》。

(三)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素质

为让更多居民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我村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积极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一是进行自上而下的发动,利用村干部工作会议、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强调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这项工作带给每个群众的好处。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同时,发放了致全村居民的一封信,号召全村居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保护环境设施,珍惜环境卫生。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生等开展“你扔我捡、共建家园”义务活动,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人人参与。

(四)狠抓落实,改善农村环境

1、建立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村建立了一支由__名保洁员组成的保洁队伍,实行“户集、组收、村运、村处理”的管理模式,做到了整个村保洁全覆盖,确保了条条道路有人扫、处处垃圾有人清。

保洁员具体工作由村委会安排,严格按照“五个一”(即一辆板车、一把扫帚、一把铁锹、一只袖标、一件红马甲)标准规范化保洁;同时,要求“两扫两保一巡查”,即上午、下午各扫一遍,各保一次,下班前巡查一次。

2、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村共设置了1个垃圾填埋场和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都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和日常维护。

3、彻底消灭朝天粪池,改厕户新增__户,现全村改厕率达到__%。

4、组织人员清除、打捞的河面漂浮物,并落实长效河道保洁制度。

(五)严格考核、及时督促整改

成立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工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保洁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出考核简报,公布考核成绩,列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同时,根据考核成绩对相关工作人员发放绩效考核奖。

通过这次农村环境整治使本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我们将以此作为新起点,以更高的要求,更实的工作,总结经验,狠抓长效管理,长期保洁,使环境更整治,村容村貌更美化,为下一步的整治建设工作起好头。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贯彻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行政慢作为”作为治理重点,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党支部、各股室原原本本学习“八项规定”,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深入开展。

二、 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

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三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股室、分局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 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设立监督箱、公开监督电话,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效果。对新、续建项目实行“一一二三”动态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即:每月一统计、一分析;根据项目建设进展要素每两个月赴县区和项目实施地进行一次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每季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和重大招商项目进行重点督察,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在投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对招商引资、营造环境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 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

我局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内强能力素质、外树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富有活力、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和遵纪守法、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工商队伍。

五、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

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意识,助力企业发展,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为企业服务,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努力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好对日常来访投资商的接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服务制,从政策咨询、证照办理、土地使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减少了办事环节,给每一位投资商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刻吸取昆明官渡区“5·10”火灾事故和xx社区历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保证xx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社区居民防火意识,及时排除火灾隐患,xx社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以实际行动开展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总结如下:

1 成立安全组织机构

(1)安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社区干部和社区民警的情况,随即调整社区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安排社区安全人员24小时值班,对社区内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力度;通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社区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工作重点部位,对社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

社区先后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社区干部进行安全消防工作文件学习,要求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由主任亲自带队深入走访、检查、登记,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深入社区内进行全面排查

根据社区两委人员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包括居民住宅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对经营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居民住宅电路、闸刀盒、液化罐、胶管、卡子及有无灭火设备等进行了逐一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如:配电室内堆放杂物、应急照明灯未插插座、线头未用绝缘胶布包裹、消防通道上放杂物等),不能及时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管,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将这些安全隐患列为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实施跟踪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4、努力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使居民能全面、快捷的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社区在近期通过黑板报、安全标语、播放消防安全影视作品,并采取入户宣传的形式,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民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通过宣传,居民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能够做到自检自查,排除家中的一般常见隐患,为整个社区的安全生产环境稳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x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社区三委班子把居民的安全放在首位,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将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为x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的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五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xx年xx月xx号开始,区城管执法分局对新市场内的环境秩序开展了集中整治,通过xx个月的艰苦努力,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按照局党组的要求,xx月xx日,由副局长牵头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新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乡镇执法大队为主体责任部门,各乡镇执法中队抽调20名执法人员和新管办组成新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由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执法干部具体抓、新管办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合力共同抓的工作局面。

新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整治前期,积极向每一户经营户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广大经营户认识到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铺开营造氛围,从而减少执法阻力。

从xx年xx月xx日,区执法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对新市场内所有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彻底摸清了经营户有证无证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证照不齐的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市场内乱搭乱建、遮雨棚等1000余处,拆除固定违法建筑物6处,规劝占道经营行为4000余次;暂扣各类物品5车,共计2600余件。对市场内乱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了彻底清理,改善了新市场面貌和秩序。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治理,新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很大的改观,商户按照市场整治要求,自觉做到座商归店、环境卫生整治,主动服从市场管理。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六

为切实有效纠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铺张浪费现象,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我局组织开展了铺张浪费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为彻底治理铺张浪费行为,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铺张浪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并在9月10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让全局干部职工明确整治的意义、目标和内容,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方案要求,开展了六项整治。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出差经费开支核销管理,严禁经费超预算,超标准。

二是严格落实局关于禁止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车私用。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单位、部门之间吃请,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和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加强了对各项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的审核把关,坚决制止违规报账。

四是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员数,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无食宿会议。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庆典等礼仪性活动。

五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全局资产进行统一调配,统一处置,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出租、出借以及变卖资产。

六是开展节电、节油、节水等各项节约活动,大力压缩文件、通信等费用的支出,实现一般公务性、消费性支出负增长。

集中整治结束后,着眼长远,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主要有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制度等,从制度上控制铺张浪费现象。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以来,按照省、市、县关于环境整治的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以“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为手段,进一步加大道路施工料场、施工现场、分包城区内市容市貌整治段以及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的环境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成立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局长王胜田,副组长为刘景华,各站、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开展。

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着力抓好公路保洁;抓好道路施工扬尘治理,力争实现路面整洁干净湿化,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公路路面不引起二次扬尘,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无垃圾、无积土。

一是指定了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二是对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三是对水泥、白灰、沙石等易飞扬筑路材料进行了苫盖,并对料场内土方及场地不断扩大洒水面积,四是对拌合台等设施加装了环保除尘装置,并对备料区建设了防尘棚,存放材料。有效的保障了施工料场无扬尘。

我局于5月25日至6月3日连续8天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沧州路桥公司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该施工段扬尘非常严重。为此,我局多次与以上两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协调沟通,并进行现场督导整改。目前已对两个施工单位分别下达了扬尘整治整改建议并签订了环境整治责任书。沧州路桥公司环境整改基本到位,正平路桥有限股份公司正在进一步整改中,我局督导组于每日定时到两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督导,切实督促两个施工单位将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到位。

按照县委县政府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目前已对分包区域内各商户发放了五保责任书;对200多个门窗玻璃进行除字和粘贴小广告清理,拆除违规灯箱32个,清除横幅12条。

目前已责成运输管理站、路政管理站成立了环境治理巡查中队,24小时不间断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防渣土、垃圾、危化污染物的倾倒。同时责成运输管理站加大运输站场、危货运输、营运车辆淘汰更新的管理,确保我县营运市场无污染。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八

为贯彻落实xxx、xxx、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国联合水泥xx运营管理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公司在建项目特点,公司进行了全员动员,学习宣传,开展了整顿治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并在活动中坚持从严从细的标准严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做到了天天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坚决落实项目建设期间的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确保了安全无事故。现总结如下:

公司在7月份组织全员认真学习了xxx、xxx、集团公司有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文件,学习了宋志平董事长关于《积极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大力实施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战略规划》重要讲话,学习了xx运营区下发的有关文件,并广泛征求大家意见,逐项认真进行了讨论落实,要求全员从思想上树立起示范线建设安全工作一定要走在前面的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切实行动起来,坚决治理非法建设,坚决查处违章等不安全行为。

为扎实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班子其他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细致扎实,可操作性强,落实得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认真梳理了项目建设权证办理中的各种问题,畅通渠道,加强沟通,通过不懈的努力,于8月13日完备了集团公司要求的项目开工建设资质,为公司项目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2、对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查,细致研究了各环节后,确认无违反规定现象;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合格证、合同等进行了审查后,确认无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及无借用、冒用、顶用资质行为;财务部门严格按已定程序付款,项目建设不存在违法收付款,不存在违法收受或者支付工程中介费等问题。

3、组织人员对办公楼建设、房屋维修工程、生活区等公司所属全区域进行了细致的安全检查。根据需要购置了军用铁锹、军用铁镐、雨衣、安全锤、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用品,完善了安全告知,对不符合项全部进行了整改合格。

公司“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借鉴学习借鉴兄弟企业安全工作经验,深化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下一步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官渡区旅游管理关于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了预防和杜绝火灾危害,确保**宾馆旅客、员工人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保障兰花宾馆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的稳定,兰花宾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大队、旅游局、太和办事处的帮助和指导下,宾馆总经室及防火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消防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坚决杜绝违反消防法律行为,加大防火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努力提高宾馆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和宾馆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认真完成了本阶段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

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宾馆经营工作的开展和宾馆旅客、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宾馆领导一向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宾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宾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每季度都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安排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带领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检查宾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0xx年1月2日宾馆接到官渡区旅游局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宾馆防火委员领导小组会,安排各部门防火领导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协作配合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以及监督检查到位。

2、认真执行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杜绝一切违反消防法律的行为,努力做到“不增新量、减少存量”,20xx年1月2日同宾馆各部门、租赁户签订责任书共计27份。

3、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学习“三会一标”,宾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干部员工全面掌握“三会一标”相关具体内容,要求宾馆各部门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4、对责任区内火灾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采取相应保障安全措施,报相关部门处理和宾馆防火委员会备案。

5、按照区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及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宾馆切实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各主管单位及部门。

提高宾馆的自防、自救能力,只有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才能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才能推动宾馆消防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要求各部门利用班前会、中层干部会和让保卫科主动到各部门培训消防知识。20xx年全年共计培训6次,其中全宾馆员工集中培训1次,下到部门培训5次,通过一系列的消防培训活动使宾馆各部门员工不仅掌握了灭火、逃生、自救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使员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是要以积极、自觉、主动的态度消除火灾隐患,认识到“预防为主”是保证安全生产消灭火灾最明智、最根本、最重要的安全工作方法。

开展放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是宾馆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所在,宾馆在经济效益差、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能全面按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自动系统的实际情况。一面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投入;一面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的方针,除每月、每季定期检查外,宾馆要求保卫部全体人员坚持执行每日、每班巡查制度,20xx年共计查出和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内容22次,双头应急灯、安全标志灯及标志牌损坏报工程部维修 60次,为消火栓水喉上油保养一次,确保宾馆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防范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在宾馆领导的重视下,宾馆经过开展多次培训活动及消防安全的检查,增强了员工的防火、灭火、自救能力,为宾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宾馆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内容,强化消防管理,在现有条件下继续加强消防管理,做到群防群治,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投入的力度,提高宾馆预防、抵御火灾的能力,有效开展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官渡区政府及辖区的各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坚持把宾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宾馆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宾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

1、项目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确保“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如期实施。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明确安全责任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为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项目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和部署。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以打击非法生产和“三违”现象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安全文明施工,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到议事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久抓不懈。

2、项目部制定工作目标,根据进度计划目标细化分解落实,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打非治违”专项方案实施。本工程已经过桩基施工、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基础施工,现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3、项目部编制了重大危险源及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部审核。深基坑支护方案、高支模方案、悬挑脚手架通过专家论证。项目部严格按照监理部审批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组织施工。

4、对重点难点部位及关键工序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完善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完善资料台账。对现场的基坑支护、施工塔吊、临时用电、生活区、停车场等加强巡查管理。塔吊定期进行垂直度观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专职电工对现场电箱漏保及接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拆除或更换,做好试跳记录。

5、现场布置消防器材,组织消防演练。基坑周边搭设安全防护栏杆,搭设临时安全通道。基坑边张挂安全警示标牌,载货车辆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行驶,确保基坑安全。

6、材料分区分类堆放,道路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洒水降尘。

7、今年夏季经历多年不遇的炎热高温天气,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作息时间,35℃以上停止施工。发放防暑降温药品,供应茶水搭设凉亭等措施,未有中暑等意外事故发生。

8、项目部召开安全会议30余次,张挂宣传标语20余幅。每月19日邀请监理参加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个别班组及施工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相关措施。

9、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办等领导来工地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及时安排专人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并复查,对整改通知书进行回复。监理部下发的整改单、联系单,项目部安排专人落实整改,并邀请监理对整改情况复查。

10、项目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知、加强宿舍区安全管理的通知、施工现场材料清理等通知,要求各班组按照通知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在抓安全、保质量、抢进度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回顾前段“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攻坚克难,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1、个别施工班组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帽、安全带不正确佩戴时有发生。经过前阶段的整治,正确佩戴率现有所提高。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改善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根据《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中心城市综合提升总体要求,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城区道路秩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三轮车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城区交通秩序,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区交通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力)通行秩序,完善城市道路管理设施,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全民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城区交通环境满意率明显提高。

市城区实行三轮车限时限区管理。

限行区域:市直区域:濮上路(含)以东,长庆路以西,中原路(含)以南,石化路(含)以北;油田区域:长庆路(含)以东,盘锦路(含)以西,苏北路(含)以南,建设路(含)以北。

(一)三轮车违反限时限区规定上路行驶、非法参与营运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抢行猛拐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不完善、不规范、不合理;擅自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禁令标志、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停车场建设、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擅自设置、挪作他用或停止使用;沿街门店和单位门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

(一)宣传发动(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发布通告。

2.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达到家喻户晓。

(二)集中整治(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集中力量,严格查处三轮车在市城区限时限区道路上通行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巩固治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结合城市综合提升工程整体要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治理成果,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新闻媒体开办专题节目和栏目,利用宣传车辆上路、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和发放传单的方式,广泛宣传三轮车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舆论声势,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二)集中整治违反市城区道路通行规定的三轮车

1.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的规定,提前向社会发布设置市城区三轮车限时限行禁令标志的公告,并做好标志设置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源头治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拼装或擅自改装三轮车的企业、商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3.对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具有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居民,确需以电动或人力三轮车为代步工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市老龄办办理登记审核手续,由市老龄办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濮老代步临时标识”。

对于具有市城区常住户口且符合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可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xx)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为代步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到市残联办理登记审核手续,由市残联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濮残代步临时标识”。

濮阳市瑞宏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旅行社人力三轮车客运车队、濮阳市京港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祥和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濮上人力三轮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等五家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对登记注册的三轮车重新认证后,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重新申领“濮人力三轮车营运标识”,并实行总量控制,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新增三轮车数量。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集中开展三轮车整治工作。对违反限时限区规定行驶的三轮车,由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组成三轮车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队,依照《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查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此次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组织、联络、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坚持文明执法。城市三轮车管理整治工作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涉及多种矛盾和利益群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加强管理与创造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关系。要明确执法指导思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认真抓好落实。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整体工作进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研究解决,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二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交通秩序乱象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论证规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凡属于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拼装改装、销售,违规上路经营、行驶等行为,均属于本次集中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车辆类型为漳平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的各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三轮车”是专指电动或燃油装置驱动的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下肢残疾人使用的残疾人专用三轮车除外);“四轮车”是专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或燃油装置驱动、具有四个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对确需进入中心城区开展市政维护作业、搬运作业的三轮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缴纳保险并办理入城许可,方可在禁行区域内行驶作业。对执勤执法类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由各职能部门喷涂统一外观标识和编号,制作使用证,对所属车辆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方案发文之日起1年,到期后由各单位自行淘汰)。

(一)禁行区域内无列入被整治范围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行驶;

(二)禁行区域内无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

(三)禁行区域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销商逐步迁至禁行区域外销售。

为切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成立漳平市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见附件1),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统筹推进、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宣传教育、源头治理、集中整治、生活救助与转岗帮扶、整治行动督查、信访维稳、残疾人车辆处置、法制保障等8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教育组

负责制定、审核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工作通告和宣传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广泛发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支持,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违反规定,无理取闹、阻碍执法等行为予以曝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1.向全市人民发布《致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车主及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公布依法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政策要求、整治车辆类型、时间节点和整治措施。

2.向社会发布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行区域通告。

3.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宣传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扩大经营范围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交通工具产品;宣传销售交通工具产品应当广而告之的内容;宣传销售不合标交通工具产品可能带来的后果及案例,动员商户主动放弃销售不合标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交通工具产品;对肆意妄为,拒不整改,仍我行我素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商店坚决予以处罚。

4.由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收集近几年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交通事故案例,收集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交通秩序乱象图片资料,制作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交通事故图片展板,印发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安全隐患及危害后果宣传单、整治法律依据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必要性及整治政策,提醒广大群众拒绝使用及乘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科学划定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止通行区域,指导设立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行标志、标牌,发放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行区域宣传单等。

5.由市场监管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负责,根据部门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销商,以及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作为交通运输工具的流动摊贩、超市、寄递业等行业开展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宣传与法律宣传,切实在行业领域源头上消除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6.由教育局负责,动员全县各校学生拒绝乘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并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和充分发挥“家长爱心护校队”作用,劝导学生、家长自觉放弃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接送学生出行,切实维护学生出行安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设立校门口师生交通违法曝光台。

7.由市委文明办负责,动员全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拒绝乘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同时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做好身边亲朋好友工作,知晓并理解支持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

8.由残联负责,做好城区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残疾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残疾人情绪安抚及善后工作,切实让残疾人群体理解支持集中整治工作,倡导文明安全出行。

9.由菁城街道、桂林街道负责,派员深入社区入户宣传,散发宣传单,宣传整治政策。

10.由市委网信办、公安局负责,加大对涉及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工作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

11.由执法局、园林管理所和公安局负责,对各自使用的三轮车或四轮车电瓶车统一外观标识和编号,制作使用证,以备路面核查。

12.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力做好集中整治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二)源头治理组

负责对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企业及销售部门查处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

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经信科技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无资质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违法行为,采取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查封等措施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整治组

负责对擅闯禁行区域、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违规占道、违法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牵头单位:公安局

1.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公安局、执法局配合,依据市政府公告,引导禁行区域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销企业逐步迁至禁行区域外销售。

2.由公安局负责,市场监管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等部门配合,对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禁行区域、非法改装、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予以扣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由公安局负责,对路面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无理取闹、干扰执法、非法聚集教唆胁迫、煽动串联、幕后指使、网络造谣等违法行为,主动出击,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形成震慑。

4.由执法局负责,公安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配合,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进行引导、查处。

5.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局、执法局配合,依法对中心城区非法从事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载客营运的行为进行查处。

6.由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执法局、公安局、残联负责,主动做好行业管辖范围内不配合整治工作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使用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7.由卫健局负责,在集中整治期间组织医务人员配合整治工作,整治过程中有人员受伤或情绪失控等紧急情况,及时派出救护组现场救护。

8.由残联负责,制订整治残疾人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工作方案,配合路面整治中涉及残疾人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生活救助与转岗帮扶组

负责被整治对象特别是残疾人、生活确实困难人员的生活帮扶救助。

牵头单位: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配合单位:财政局、移民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

1.由残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对拥有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事营运活动的残疾人员给予就业安置或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推荐到福利企业工作,或者其他单位按比例就业,协调相关对口部门、单位按现行政策给予优先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程序列入困难户予以重点扶持;遇残疾人阻挠执法、闹访时,要主动派员前往劝解并设法带离。

2.菁城街道、桂林街道要配合做好辖区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所有人的思想工作,安抚抵触情绪,做好辖区内生活困难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业人员的分流、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工作。

3.由人社局负责,主动介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做好政策扶持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4.由移民局负责,做好涉及库区移民的转岗就业培训和思想工作。

5.由民政局负责,对符合办理低保户、困难家庭补助条件的家庭,按政策将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五)整治行动督查组

负责集中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和人员履职情况督查。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整治中的不作为行为,将督查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评先评优体系中。

牵头单位:市大督查办

配合单位:市委文明办、公安局、执法局

(六)信访维稳组

负责制订工作预案,建立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做好前期风险隐患调研工作,对可能出现的信访情形进行风险评估,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牵头单位:信访局

(七)残疾人车辆处置组

负责对下肢健全的残疾人驾驶市面上销售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事载客行为的车辆和下肢残疾的残疾人驾驶市面上销售的三轮车或四轮车用于代步的车辆处置工作。

牵头单位: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物价局、财政局

1.按当事人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当事人户籍所在乡镇负责,对下肢健全,从事三轮车载客的残疾人车辆取缔后实行属地安置;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分流、再就业培训和相关政策扶持。

2.由残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会商,共同明确残疾人专用车类型,对下肢残疾,需残疾人专用车代步的残疾人,采取置换车辆或购车补差的形式,切实解决下肢残疾人出行问题。

(八)法制保障组

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的审核把关,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信访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残联

1.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车主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的解释工作。

2.市司法局对涉及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处罚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查处工作,维护整治工作的权威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车主及从业人员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相关争端事项。

3.做好诉讼协调工作,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各部门应根据各职责要求、行业特点,通过采取新闻通稿、电视广播、双微平台、知名网站、入户宣传、短信告知等方式,大力宣传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方案、政策及整治必要性等内容。

1.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2.宣传发动。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商务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要深入社区、企业、超市等场所,宣传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精神,解读整治措施、车辆处置、人员帮扶等相关政策。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每天黄金时段滚动播出有关政策、通告。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信息的审核把关,做好新闻发布。各部门要通过“双微”平台,广而告之,及时发布整治的相关情况,做到家喻户晓。

3.开展志愿活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4.划定禁行区域。由公安局负责,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等部门配合,以市政府名义向外发布公告,划定禁行区域(禁行区域:八一路中水门路口至解放路新民小学路口),设立禁行标识标志,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宣传中心城区禁行区域范围,禁行要求和相关整治政策。

5.公安局负责对城区道路上行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排查登记,载明车辆型号、车辆基本特征、车辆购买价格、车辆用途、车辆改装情况、使用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所属社区或乡镇等基本情况。

6.执法局负责对流动摆摊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排查登记,载明车辆基本情况及使用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负责排查登记城区环卫运输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含聘请私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运输垃圾)的基本情况。

7.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登记城区内(含城乡结合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销店基本情况;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产品质量情况及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情况。

8.商务局负责摸排登记超市物资配送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使用基本情况。

9.交通运输局负责摸排登记邮政等寄递业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使用基本情况。

10.残联负责摸排登记我市残疾人在中心城区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基本情况。

11.住建局负责登记市政维护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大力开展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工作,确保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取得实效。

1.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当事人不配合车辆暂扣处理,车辆钥匙不交等情形的,由交警停车场统一拖移处理;涉残人员车辆由残联做好前期处置后,仍上路行驶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法依规处理。

2.由公安局牵头、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残联、菁城街道、桂林街道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集中整治与分片区上路巡查等形式,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擅闯禁行区、违规上路行驶等行为进行查处。

3.依法依规处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工作。将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处理工作纳入整治行动督导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降格处理。对需要作出特殊处理的车辆,必须经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关于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做好登记工作,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依据。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长期)

根据集中整治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存在困难及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由公安局负责,执法局配合,全天候查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是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提升城市品位、防事故保稳定的必然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依法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确保按时完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工作。

(二)依法整治,循序渐进。各职能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对整治中的上访事件,有关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疏导化解,对一些无理取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工作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取证,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调动村、居委会的主观能动性,做好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业人员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指导,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查,协调并进。在整治过程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处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工作落后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公安局、执法局要切实加强城区禁行区域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查处力度,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应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对影响整治行动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报市文明办,与其所在单位的精神文明评比挂钩。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加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查处非法运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严禁利用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

二、严禁载客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在环城路以内以及长虹十字至北转盘、人民路至铁路十字路段通行。

三、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严禁非法销售电动三轮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

四、电动三轮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罚。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严禁上路行驶。对驾驶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假证的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或者无驾驶证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拘留驾驶人员。

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不得违规载人,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六、广大群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载客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乘坐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乘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因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被扣留车辆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可以依法处理。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工商、市容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阻碍人民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四

消防安全,重在防范。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频发和冬季火灾事故易发的特点,结合四川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13日上午,由公司领导带队,分珙电、黄厂两个片区对所属生产和生活区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现将工作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得力。

为了更好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公司消防管理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公司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地进行两厂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负责人评先晋级的资格。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四川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公司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单位、防火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带领检查人员深入两厂生产现场和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等情况。

本次检查共查出珙电片区整改项39项、黄厂片区整改项3项,并迅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全力确保公司消防安全。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公司利用橱窗、门户网站等媒介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了公司各单位和全体职工、家属的消防安全素质。

五、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加强对生产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进一步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4、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做到全面防控。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老城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老城区是指黔江区行政区域内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每日7:00―22:00禁止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在老城区新华大道、行署街、城西六路、城西七路、城西八路、城西九路、解放路、丹兴路、石城路、县府路、杨柳街、民主街、联合街、建设街、黔龙街、长征路中段、长征南路17条道路上通行及停放。

三、在城区道路上通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牌证,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下肢残疾人可使用机动轮椅车代步,但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四、禁止利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市政、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三轮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xx〕20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2月5日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县根据省、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院实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行动。共对23家食品生产企业,320家食用油经营企业,184家餐饮单位,46家养殖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地沟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动员会,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县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全县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达到控制生产源头,净化市场环境,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的工作目标。

二、发动群众、注重宣传:为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并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用油安全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此次地沟油清理专项整治在我县全面铺开,重点对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部和批发店、餐饮大排档和街边流动临时小食摊、学校集体食堂等单位加工、销售、使用食用油的情况进行检查,取缔非法收集、加工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并将“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

四、大力监督、严厉查处:我县出动共车辆25车次,对辖区内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拉网式的检查,重点对经营户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责令整改。查处过程中,督促餐饮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脂的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工作。

五、加强协作,及时通报:为认真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加强协作,做好信息沟通,监督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不合格及来历不明油脂的,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开展追溯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打击力度。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强对食用油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营造良好的县城区道路通行安全环境,规范营运秩序,构建和谐沈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xx年4月11日起,我县依法对三轮车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但仍有一些三轮车在整治区域内非法载客、上路行驶,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东环路(含)以西、宁洛高速以南、西环路(含)以东、华佗路(含)以北区域内。

二、整治对象:本通告所称三轮车是指整车设计质量大于40公斤,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每小时,以电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辆,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辆,包括接送学生的自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

三、整治目标:从20xx年5月11日(农历四月初五)起,全面禁止上述整治对象在整治区域内道路上非法载人、上路行驶。今后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和春节期间持续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反弹。

四、法律依据

1.对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从事非法客运的,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以及《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暂扣营运车辆,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违法乱停乱放、占道停放的三轮、四轮车车辆,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予以依法处罚;对在人行道、广场、商场等密集场所附近等客、载客,乱停乱放的三轮、四轮车辆,由县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城市管理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3.对驾驶拼装、改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辆上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并收缴车辆。

4.对生产或者销售拼装、改装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动三轮、四轮车辆的企业或个人,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有营业执照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时间要求:凡列为本次整治对象的三轮、四轮车辆,应自行停止营运及上路行驶;自5月11日(农历四月初五)起,对仍在整治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三轮、四轮车辆,县公安、交通、城管、住建、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4月28日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八

加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根据《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实施三项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江公告[2000]5号)要求,现决定对中心城区内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实行交通管制。即日起,禁止上述车辆在蓬江区城区(由北环路-西环路-江门河-西江河的范围内)、江海区主要路段(东海路、江海一路、江南路、蓬江桥南大道、勤政路)、新会区城区范围内通行。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作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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