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积累,帮助我们在未来做出更好的决策和规划。我们应该如何组织和选择材料,使总结更富有说服力和影响力?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总结范文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参考价值。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的3月17日是第xx个“国医节”,北京恒安中医院当日在北京朝阳区举行了首届“国医节”大型公益活动。
活动中,市民不仅亲眼目睹,更亲身体验了中医中药的神奇。来自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东直门医院等单位的多位专家教授现场为500余名居民免费进行中医把脉、免费开处方的活动,中医按摩师们则现场展示绝活,进行按摩、点穴、经络疏导等中医技法的展示体验活动,受到了居民的热捧。
主办方北京恒安中医院余志忠院长介绍说,作为一家中医医院,有责任和义务将中医这一国粹更好地传承,继而发扬光大。长期以来,医院悉心搭建名医名家就诊平台,邀请了东直门医院、北京中医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大批专家、教授出诊,不仅解决百姓挂号难问题,更为基层百姓带来了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主办方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切实地为社区百姓做一些实事,更是提供一个极佳的接触中医、感受中医、认识中医与了解中医的机会,希望居民通过切身的经历,体验到中医的博大内涵、神奇疗效与经典思想,让传统医药离老百姓更近些,使中医这一国粹得以更好的传承与发扬,让“国医节”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节日。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关于报送浦江县公益林建设管理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浦林〔2014〕5号根据浙林生函〔2013〕8号《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林建设管理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对照《2011年度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浙林造〔2011〕45号)内容,现将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及分布情况
浦江县经省政府批准公布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为470366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6.7%。470366亩生态公益林中有国家级公益林36618亩,省级433748亩。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浦阳江、壶源江及其支流的源头及两岸;省级风景区仙华山;高速公路、20省道、03省道、47省道及铁路两侧;通济桥、金坑岭、仙华等中型水库的四周;大畈、檀溪等乡镇500亩以上连片阔叶林区域及杭坪、浦南、虞宅等饮用水源保护区。
2、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11]552号)、浙财农字[2013]39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拨付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2013]5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今年提高到每亩25元。我县作为省次重点扶持地区,省级以上财政解决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6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40%计8.4元/亩(今年25元/亩中,第二次提高的4元/亩全部由省财政解决,其余21元/亩由省、县财政共同解决)需要县财政配套解决。从2012年起,我县需要县财政配套的4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在财政预算中解决,能够随时申报及时下拨使用。
3、护林员的聘用情况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强有力的森保队伍,使重点公益林内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率大大降低,无重大盗滥伐林木、重大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1、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为实现对县域内生态公益林资源、资金、管护、档案等变化的及时统计、分析、发布和管理;为建成市级、省级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建好我县公益林信息系统管理队伍,我局认真开展了浦江县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今年通过了省级验收。
2、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上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国家级公益林建设规模(浙政办发[2012]107号),以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划定的界线为依据,完成了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界线的核对工作。运用浦江县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电子底图上制作完成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和分布图并按规定上报省林业生态中心。
3、公益林调整工作
今年,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因香榧产业发展需要、桐坞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垃圾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建设项目需要、城北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等要求将其调整为商品林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县政府同意上报调整,浙江省林业厅下发了浙公益林调[2013]第16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浙公益林调[2013]第27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金华市林业局下发金林函[2013]2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仙华街道里七村省级公益林的函》、金林函[2013]3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大畈乡建光村省级公益林的函》分别将1030亩、139亩、5亩、15亩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调整商品林。现已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将1189亩商品林调入为重点生态公益林。
4、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今年用于公益林建设资金为25元/亩,共计为1175.915万元,其中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987.7686万元。损失性补偿资金中到国有单位17.1969万元;到集体单位777.268万元;到农户193.3037万元。生态公益林按权属统计共涉及1个国有林场、14个乡镇(街道)的236个行政村、4个乡林场、6433户。
5、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
今年我县在去年建成290103亩的基础上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304752亩,完成任务数的101.58%。其中阔叶林122702亩,占总数的40.26%;针阔混交林42520亩,占总数的13.96%;松木林120654亩,占总数的39.59%;杉木林11334亩,占总数的3.72%;竹林7542亩,占总数的2.47%。
6、生态公益林政策性投保工作
今年由浦江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统一对我县470366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投保,总保险金额为14110.98万元,总保险费21.1665万元,保险期12个月,自2013年06月26日零时起至2014年06月25日二十四时止。今年9月,我局为177位专职护林员投保了每人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7、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的通知》(浙林造[2013]105号)的精神,我局组织力量,按照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区划的区划要求,对我县36618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进行了保护等级的核对。
我县36618亩国家级公益林只有一个生态区位,都区划为国防林,保护等级属于三级,具体小班保护等级区划情况,已按要求输入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8、公益林宣传牌的维护修理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宣传,对杭金衢高速公路黄宅出口、20省道杭口岭山洞口、通往西部山区公路边通济桥水库处树立的3块5*15米大型宣传牌及其它116块中小型宣传标牌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直观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效果。
9、强化了对专(兼)职护林员的`日常管护
一是分两批对专(兼)职护林员进行了短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责意识和管护水平,二是重要时段实施督查,查是否在位,查是否记录完备,三是完善对专(兼)职护林员的考核机制,做到考核与报酬挂钩。
1、个别乡财政拨付损失性补偿资金不及时
经营单位的损失性补偿资金拨到乡镇财政后,个别经营单位认为资金放在乡镇户头和自己户头没有分别,没有及时去办手续把补偿资金划入经营单位户头。
2、档案管理尚欠规范
由于档案管理业务不精,加上设备配置不全,致使档案内容不够齐全和规范、更新不够及时,如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经营单位数据;公益林管护组织数据;相关文档、图片、影像资料还不完善。
3、2011年度公共管护支出项目还没有完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安排的浦江县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建设还没有完成。
4、护林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护林队伍,人数偏多,分布和结构不够合理,不符合《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1、建立生态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
根据《浙江省生态监测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省厅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开展浦江县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项目建设。
我县有公益林面积470366亩,小班4982个,按《规程》需设置监测小班115个,建立监测网络。通过对样地进行土壤状况、生物多样性、林分质量、物种保存状况、森林环境以及森林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内容的调查,掌握公益林生态建设状况、森林灾害状况、森林数量质量状况,从而综合评估建设区的生态状况与效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
2、建立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
通过该系统建立能改变对护林员监管难以到位、上岗率低等问题,强化了对护林员野外作业的实时、动态管理和考核,能有效提高护林员出勤率,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是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3、完善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
目前,我县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还没有收集完整,我们将加紧采集和完善,通过该系统实现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林地资源变化情况、建设成效等情况动态的、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4、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
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设定护林员的人数、管护面积、护林工资等等,在2014年4月30号护林合同到期时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达到人员精干、职责明确、成效显著。
5、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益林调整
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因客观原因而未进行公益林调整的林地进行公益林调整。
6、开展公益林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
全县森林林分平均郁闭度还不高,树种比较单一,全县的森林生态系统尚处于较脆弱阶段,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生态平衡、优化环境、减少污染、防震减灾的生态效能远未发挥。
因此,从总体上看,必须要对我县的生态公益林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严格的封禁措施,以尽快提高林分质量。同时,要着眼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着眼于提高生态质量和功能,着眼于增强山区林农致富能力,确立以封育为主、结合改造方式,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采用人工造林、补植造林、抚育改造等多种形式,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和珍贵树种发展工程,逐步把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如期建成。
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及合理利用模式,以保护为基础,在保护基础上搞好生态建设,在生态建设中合理利用森林的各项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产业功能,达到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共赢互补。
7、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对新招聘调整到位的专(兼)职护林员将组织专业培训。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史志工作部署,结合区实际,以编修《区志》为主线,创新史志工作思路,加强基层部门修志督导,使区史志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史志工作稳步推进。现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史志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为现实服务实现突破。(一)为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国家黄蓝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区的新跨越,由区政府主办、区地方史志办公室承编的《概览》一书4月份全面启动。该书8月份进厂印刷,现正在校对印刷稿,12月份出版发行。(二)上半年,由^v^区委办公室、^v^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辉煌》出版发行,该书40万字,图文并茂,全面总结回顾区期间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示发展的宏伟蓝图,存史资政,启迪未来。(三)针对史志工作实际,组织人员编纂了《区情(袖珍版)》,此书为领导口袋书,设计新颖,携带方便、内容简明、易于浏览,是区的一本小型生活百科全书,9月份已出版发行。
(六)积极外出采购志书,加快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大对现有书籍、资料的管理力度,完善制度,严格志书出入借阅。本着少花钱多购书的原则,多次到省等地志书市场实地考察,广泛电话联系各地史志办、志书经销商,多渠道采购和交换志书,已新购和交换志书200余种500余册。年初,区编办批复了区方志馆机构,史志办加挂方志馆牌子,并批复了2个内部科室。方志馆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目前,馆藏1150种,6000余册。
(八)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按照省、市史志办下达的文件,已按时完成为省、市年鉴区供稿作任务。按照省、市史志办《关于举办首届齐鲁新方志论坛的通知》,积极撰写方志理论研究文章,报送优秀文章2篇。完成省人文自然遗产摄影作品大奖赛稿件征集报送工作。
(九)其它工作齐头并进。一年来,全力做好帮扶村、党建、精神文明、经济发展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积极加强调研、信访和统计工作,群团、妇女工作同步推进。
二、存在问题。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9月5日,本着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敬老、爱幼、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范围是:助老、助残、助学、环保、社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彩虹公益党支部,流动党员11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20xx年婺城区助残优秀志愿者,金华市优秀志愿者,浙江省优秀志愿者。
20xx年参加浙江省儿童妇女基金会、阿里巴巴的“焕新乐园”项目,结对40户低保户儿童家庭;参加腾讯99公益公募:1浙江省儿童妇女基金会的彩虹扶禾行动;2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的保护婺城水源;3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无忧计划守护童年;4深圳市爱幼未来慈善基金会的心智障碍保障行动。金华市社工示范基地。彩虹无忧计划,入围20xx年金华市社区公益创投项目。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爱心公益匆匆进会在县委当局及各级领导的关切指导下,在列位爱心企业、爱心志愿者的鼎力支持共同下,严格遵守办会宗旨,遵法、守法、司法、律例和国家政策,将爱心公益事业与经济社会成长相结合,为推动我县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新时代文明实践运动成长做出应有的供献。现总结如下:
壹乐园儿童办事站项目是以儿童成长和儿童掩护为核心,通过支持本地公益组织在农村子社区、城市边缘社区及灾后地区树立平安友好的儿童运动空间,并通过布局化的课程和运动,为农村子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和受灾害影响的儿童提供平安及卫生教导、社会心理支持等办事,缓解儿童面临的各种平安及心理问题,搭建基于社区的儿童办事专业平台,保障儿童权利,助力儿童身心成长的儿童办事项目。
20xx年通过“99公益”配捐,我们于10月、11月,我们分手胜利申请到壹基金“壹乐园儿童办事站”项目。此中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在xx天池镇洋汤寨小学树立了(灾后)儿童办事站。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在xx石鸡坝乡岷堡沟小学树立了(社区)儿童办事站。依照项目设计和资助方要求,灾后儿童办事站项目于20xx年9月已结项。20xx年我们再次介入“99公益”配捐胜利后,社区儿童办事站项目在20xx年10月完成本年度结项后,于20xx年11月又继承实施该项目至xx年10月。
4月1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无情地侵袭了xx堡子坝镇中岭山村子吝山社金孝杰家。因家里人都去地里干农活无人在家,大火一瞬间将五间住房以及家中1000多斤玉米,20xx多斤小麦,黄豆、洋芋等赖以维持生计的'生活物资,全部化为灰烬。
火警无情,人间有爱。灾情发生后第一光阴,县委统战部、堡子坝镇急速与县民政部门和谐对接,快速上报了金孝杰家的受灾环境。得知环境后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也积极面向全社会提议众筹,组织“献爱心”运动,希望人人伸出援手、仗义疏财赞助他们早日重建家园。县太平洋影城、xx宏达农机公司等爱心企业积极响应,向受灾户捐赠砂石料150立方,代价人民币1.5万元,县鸿源页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捐赠页岩红砖1万块,代价人民币4500元,xx廊桥文化旅游开拓有限公司捐赠钢筋1吨,代价人民币4000元,县大润发超市捐赠床上用品五套,代价人民币3000元,县光头强建材捐赠钢筋0.5吨,代价人民币20xx元,本次捐赠折合人民币2.85万元。
20xx年2月“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在全省公开招标,颠末前期调研及我县农村子小学目前存在“减防灾知识技能”需求,我们设制了“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参赛。颠末大赛提议机构及专家团队海选、初评、终评,从46家机构、60份项目建议书中推选出14个获奖项目。我们的“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得到项目资金支持奖励。
20xx年3至6月,我们在xx石鸡坝乡岷堡沟小学实施“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由于我们有着曾经执行壹基金“儿童安全小讲堂”项目的培训和经验,因此,该项目在岷堡沟小学胜利实施,并得到学生、家长、先生的不停赞誉。
20xx年6至9月,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积极响该当局精准扶贫号召,结合我县饮用水水质环境,为匆匆进和保障居民的饮水康健,积极对接资源,和深圳市华迈环保有限公司杀青捐赠协议,给我县捐赠一批清水器,开展了“华迈清水项目改良水质送康健即清水器公益运动”,该运动是一项康健、环保、惠泽庶民的扶贫工作实际行动,本次受益群众达300多户。
20xx年6月25日至7月11日,我县先后三次普降中到大雨,局部地方因短时强降水引发暴洪泥石流,境内“两江八河”水位短光阴暴涨,涉及全县十几个乡镇,此中堡子坝镇、碧口镇受灾最为严重。得知灾情后我们急速行动起来,一方面向甘肃公益救灾网络和谐机构“甘肃一山一水情况与社会成长中心”陈诉请示灾情,一方面鼎力动员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
在县委常委、统战部黄顺福部长的支配下,我们实时和堡子坝镇领导进行沟通,依据灾区实际需求快速采购到方便面,矿泉水、充电宝、蜡烛、手套等物资。7月3日由匆匆进会副会长、党员张保花带队,志愿办事队队长杨小路等22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志愿者亲自送往灾区一线——八字河村子、德胜前村子等地。因暴雨冲垮了所有的交通要道,前往八字河、德胜前去只能靠人背肩扛,在临时开出的便道上登山越岭,且途径湿滑十分艰辛,随时都有塌方滑坡的危险发生。在党员和队长的率领下,志愿者们身背几十上百斤的救援物资,手拿铁锹等对象,不惧危险,不怕艰苦,失落臂个人安危,人人心里只有一个动机:为了让灾区的老百姓早日办理眼前的生存艰苦,赞助他们共渡难关奉献出本身的一份爱心和力量。在灾后泥泞的山坡上党旗、会旗、队旗高高飘扬的救灾步队的前列。7月5日我们依据灾区需求又组织了第二批物资,在途径没有抢修好的环境下,再次人背肩扛送往灾区一线。
随后我们多次组织志愿者来回灾区发放救援物资,同时又通过“甘肃一山一水”申请到代价32.5万元壹基金联合救援物资,此中:10公斤大米1701袋、10公斤面粉1701袋、壹基金生活包199个、睡袋199个、200平米彩条布199条。得到救援物资后,我们继承动员志愿者积极参加物资发下班作中,并要求党员带头,在人人的配合尽力下,将所有壹基金救灾物资,全部发放到排坊、马河坝、八字河、德胜前村子、福场村子等受灾较严重的群众手中。
在今年的抗洪救灾工作中,我们先后11次进入堡子坝镇八字河等村子发放救灾物资。同时组织人员、车辆前往碧口镇捐赠代价8400多元救灾物资,并张望了受灾失踪人员眷属。本次运动共计筹得捐款19,160元(捐赠物资除外),为堡子坝购买救灾物资11,087元,为碧口采购救灾物资使用7,200余元,剩余873元,由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财务人员暂时治理。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国有史,邑有志”,我国自古就有注重编史修志的传统。中国人的“家国情怀”,是从“诚意、正心、修身”开始,到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从国家一统志、省市县三级志,到乡村史志、家谱,是一个统一完整的编修体系。诚如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所言:“夫家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
乡土中国承载着丰富生动的传统文化和历史记忆。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基层政区变动频繁,一些乡镇甚至是千年古镇所承载的重要历史文化信息、传统文化信息不断消亡,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不断流失。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留得住乡愁、记得住乡音、忘不了乡思,事关城镇化进程的人文关怀和文化保护及文化血脉的传承。作为全面系统记述一定行政区域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资料性文献,方志无疑是最好的载体。因此,编纂乡村史志,留住乡愁、乡音、乡风,意义重大且迫在眉睫。
乡土文化意识,无论是物质、非物质都是不可替代的无价之宝。其中包含民俗风情、传说故事、古建遗存、名人传记、村规民约、家族族谱、传统技艺、古树名木等诸多方面。乡村史志记录的是家乡山山水水、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留住的是乡愁,激发远方游子和本地民众的爱乡情怀、爱国情怀。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强调,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按照我国目前地方志行政法规,国家各级地方志机构的法定职责是编纂省、市、县三级志书,并不包括县以下的乡镇志和村志。由此可见,编纂乡村史志是对方志文化的创新。做好乡村地方志编纂工作,要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乡村今昔变化,切忌“千志一面”;要充分吸取和借鉴历代方志中的创新元素,结合实际深挖特点,创新调整。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要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要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因此,要树立责任意识,编修精品乡村史志。在修志实践中,要做到记述详实,微观与宏观统一,对具体资料进一步提炼、升华和综合概括,编修人员要清晰认识历史发展的主线,用历史的眼光去研究和认识事物盛衰起伏和兴废交替的发展规律,善于围绕历史主线组织和取舍材料,用史家之笔去记述宏大久远能经受住历史考验的史实。让读者观百科而不觉繁琐,明万物而不觉冗长,志书是资料性著述,整体性、科学性和严谨性是其著述质量的重要标志。它作为一个整体,从内容到形式,从体例到文风,都必须力求科学严谨,整齐划一,在编写实践中,必须遵循统一的要求,突出全志的有机整体性和科学严谨性。
编修乡村史志要突出地方特色,全面反映区位优势。地方特色是一个地区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是区位优势的鲜亮要素。地方志历来注重突出地方特色,自古以来的所有名志佳志,都以鲜明的地方特色来争奇斗艳。各地都有各自的地方特色,自然、人文、历史、现实、政治、经济等。因此,要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在篇目上大胆突出区位优势,在记述上把有特点的东西浓墨重彩,将有特色的内容不要遗漏。同时,要坚持“存真求实”、“实事求是”的原则。
编修乡村史志,要将乡村的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农业、乡村工业、基础设施、商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及人物等全面载入史册,实录乡村历史,反映乡村现状,汇集乡村文化,展示乡村风采。
中国几千年,人们所推崇的史德志法是“秉笔直书”,其涵义是说,编史修志者秉笔在手,要对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记述“不虚美、不隐恶”、“其文直、其事核”,评人论世不随意褒贬,不以私害公,不以情违理,亲者不以瑜掩瑕,仇者不以瑕掩瑜,做到“书法不隐”的直书实录。唯存真求实、存史资治才可流传百世。名志、佳志、良志都以其资治当代、通鉴后世而名垂,不真、不准不能为明鉴。只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存真求实”的基本原则,才能编出高质量的志书。志属信史,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实施精品战略,争创名志佳志。所编乡村志书,达到可读、可信、可用,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和现状,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文辞规范,校核准确,印装精美。
在城镇化加速、中央提出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v^化”的今天,编修乡村地方志留住乡土中国集体的回忆,留住民族记忆的背影,利用我国独有的文化载体――地方志书来记录乡镇,记录新型城镇化历程,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对接的重要尝试,也是提升新型城镇化文化内涵的重要举措。(文/陈郑云)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市史志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修志编史为工作重点,坚持以“资政、存史、育人”为根本任务,贴近中心,服务现实,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较好地完成为构建和谐曲江服务,实现了预期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情况
(—)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史志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力配合。
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我办按照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制定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首先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了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次是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全区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组织干部收看反腐倡廉电视专题片等形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腐败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单位干部无违纪违法行为。
2、认真开展计生帮扶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帮扶工作,我办多次组织干部到帮扶对象家中了解情况,结合实际,制定结对帮扶计划。在办公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进行帮扶。
3、加强了机关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效率、规范工作为目的,在原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规范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推进史志工作
史志办公室作为研究历史的专门机构,不仅要对曲江历史做全面系统的把握,还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政治理论知识。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为综合的素养。为此我们制定了本年度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进行工作汇报和业务学习。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通过学习讨论,大家提高了对依法修志的认识,明确了职责任务,增强了依法修志,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主动协助,继续抓好专业志的编修工作。积极指导基层修志工作,指导并研究编修《曲江文物志》工作,就如何编写文物志的有关问题进行辅导,审查了文物志篇目的设计和志稿编写。
(三)精心组织史志资政工作。
今年,在积累两届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利用地情资料优势保护宣传地标品牌,经过我们的努力,省地方志办已经把我们具有本地特色罗坑茶作为有地方特色产品向全世界推荐。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工作中存在着问题与困难,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要是:一是史志合一,人少事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二是经费困难,捉襟见肘,工作步履维艰。以上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使我区的史志工作搞得更好。
今年,我区体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体育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相关单位通力协助下开展。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建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等有关要求,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为目标,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局面良好,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情况
(一)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是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开展以全民健身为主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全民健身工作成效明显。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以结合本区实际和群众喜好,因地制宜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1月1日,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部分区直单位一把手组成50人方队,参加了xx市今年“汇展华城杯”元旦环城跑活动;为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我局于春节期间举办了河边乒乓球擂台赛及趣味体育系列活动,参加人数约二百多人;5月承办了“羽林争霸”2013红牛城市羽毛球赛广东赛区韶关站曲江分区比赛,吸引了来自韶钢、韶冶、大宝山等企事业单位、羽毛球俱乐部共16支参赛队、100多名羽毛球爱好者参加; 6月,组织龙舟参加今年xx市“体彩杯”龙舟比赛,我区龙舟队员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精神,刻苦训练,团结拼搏,取得了第四名的成绩;;8月2日举办了“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暨全民健身活动展示晚会,参加表演的队伍有区排舞协会、老年体协等13支队伍近390人;8月10日至11日举办了“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御湖山杯”钓鱼比赛,吸引了近200名钓鱼爱号者参与;8月27日组队参加了由市体育局举办的xx市第六届社区体育运动会,获得了第一名。6月19日-20日、9月16日-17日,我局开展了今年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完成了农村老年、成年以及幼儿近800个有效样板量,实现了“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10月1日在江畔健身广场举办了“庆国庆”三人篮球比赛; 10月11日,举办了今年xx区“南粤幸福活动周”(体彩杯)重阳登山活动,区四套领导班子、各镇和区直各单位以及垂直管理单位,共63个单位1300多人参加此次登山活动;11月1-18日协助老年体协举办了xx市xx区第六届老年人运动会,共有12个比赛项目共526人参加;11月2-3日协助市体育局在xx市创强露营中心(xx区小坑镇)举办了今年xx市第三节“体彩杯”野外露营活动,此次活动共有300多人参加;11月18-25日将协助总工会举办xx区职工运动会,此次活动有6个比赛项目近700人参加。这些活动激发了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对推动我区全民健身运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区的全民健身活动也受到了上级体育部门的`表彰,今年8月,我局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胡永军同志被评为2009-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2、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今年,我局指导乌石镇、罗坑镇、大塘镇相继成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具体负责各镇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6月,我局对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进行了调整和继续培训工作,培训人数为100人。7月,组织我区认真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热心为健身爱好者服务的人员20人参加了xx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3、健全体育组织,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目前,我区共成立体育协会8个,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协会的协调、引导、支持和管理,加强横向、纵向联系使其充分发挥联系各类体育人群的桥粱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好各种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5月底至6月底我局指导我区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举办今年乒乓球排名赛及今年羽毛球联赛;7月中旬,举办了广东省首届千万人群广场健身排舞展示大赛xx区预选赛,来自我区排舞协会共405人参加了比赛。8月8日组织我区排舞协会参加了市体育局举办的xx市广场健身排舞展示大赛,荣获二等奖;10月2日组织我区排舞协会64人参加了由市体育局举办的xx市“广东南粤幸福日”活动。10月12日至11月23日,指导区乒乓球协会举办了今年xx市xx区“乒协杯”乒乓球团体赛,来自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驻韶厂矿15支队伍近80人参与了此次角逐。通过举办各项比赛,加强了和全区体育爱好者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了友谊,推动了我区群众性活动的开展。今年,我局共指导全区各级体育协会开展群众体育工作 次,使其发挥功能和作用,有力的促进了城乡、社区群众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今年,我市体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和xx市体育局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重点,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发展体育产业,体育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业绩。
一、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不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一)精心谋划、营造氛围,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以节日文体活动为截体,广泛开展假日体育活动,经常性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现了“月月有竞赛活动”的目标。今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篮球赛、象棋、羽毛球、趣味体育等系列体育活动; 4月—5月,组织4支球队参加了广东省“红牛杯”挑战赛; 5月,举办了xx市第二届羽毛球团体赛暨“天翼杯”羽毛球赛; 6月,组织2支队伍参加了xx市龙舟赛; 6月,举办了市首届“钓鱼杯”钓鱼大赛,全市80多名钓鱼爱好者参加了比赛;组织了全市50多名武术爱好者参加了“太极拳”培训班; 7月,组织开展了第二届乒乓球混合团体赛暨“华溢杯” 乒乓球混合团体赛;8月,组织开展了第二届“篮协杯”篮球赛; 9月—10月,组织开展了首届“镇机关运动会”,全市18个镇(街道)组队参加了象棋、乒乓球、羽毛球和篮球赛; 11月,组队参加了xx市“市长杯”篮球赛,取得亚军。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组织开展首届镇机关运动会。今年3月初,发文组织开展首届镇机关运动会,帮助各镇开展体育运动,在全市各镇掀起运动热潮。镇机关运动会比赛从9月至10月,历时2个月,全市18个镇(街道)组队参加了象棋、乒乓球、羽毛球和篮球比赛,珠玑镇、界址镇、帽子峰镇、全安镇、南亩镇分获团体总分前6名;各单项获奖名次如下:古市镇、珠玑镇、油山镇、百顺镇、界址镇分获中国象棋团体赛1至6名;珠玑镇、全安镇、南亩镇、帽子峰镇、邓坊镇分获羽毛球混合团体赛1至6名;帽子峰镇、珠玑镇、黄坑镇、古市镇、南亩镇、乌迳镇分获乒乓球混合团体赛1至6名;男子篮球赛的1至6名代表队分别是湖口镇、界址镇、江头镇、全安镇、邓访镇、澜河镇。
(三)争取省、市体育局支持,夯实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局扶持力度,更加关注镇级农民健身工程健身阵地建设,有序推进黄坑、邓坊、全安、澜河等四个镇的镇级农民健身工程建设,按计划将在今年12月底完工。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原告:×××,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写明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写明原告具备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以及其他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公章和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等制定,供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用。
2.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初步证明材料;(三)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起诉前连续五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或者年检报告书,以及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3.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三)消费者组织就涉诉事项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的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证明材料。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提高县史志办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增强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繁荣我办体育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我办积极开展全民健康建设活动。现将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组织机构方案
县史志办办公室制订了《县史志20xx年全民健康建设工作计划》,成立了全民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分工,明确了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使全民健康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全民健康的发展。
二、加强全民健康宣传教育,提升知晓率
县史志办十分注重全民健康宣传,设立了全民健康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全民健康宣传工作。向单位干部职工主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母婴保健、常见慢性病防治、饮食卫生及根据季节变化的疾病防治等。举办了健康知识讲座,进行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机关干部的健康知识水平,增强人们健康意识及行为,促进不良健康行为转变,推动了全民健康的深入开展。
三、深入开展控烟工作,建设无烟办公环境
我们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落实了创建任务,通过加强领导责任,建全各项控烟制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各项控烟措施,使禁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举办了专题控烟教育讲座,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控烟能力。并在各局、办创建无烟办公室。在我办开展禁烟宣传,展示全民健康、控烟知识展板。
四、加强体育锻炼,提升身体素质
通过本次活动,干部职工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覆盖机关、辐射基层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机关干部职工在岗期间每天至少参加20分钟工间操及其它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等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和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积极推广工间操,领导干部带头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举办的运动会,达到既锻炼又娱乐的目的。
五、克服困难,将全民健康工作推向深入
认真的做好全民健康工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缺少专业健康人员,经费不足,阵地和基础设施简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宣教阵地的扩展延伸不够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对全民健康工作的探索,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全民健康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而努力。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
为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自查中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防汛工作自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5月18日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雨季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心进一步加大安全力度,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逐室、逐间、逐墙,进行检查,检出问题立即整改,为教育教学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会议作出决定:
1、“通知”精神立即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学文件促落实,明确安全责任,按照学校“日查、周查、月查、安全检查表”所列项目逐条进行检查,保证自己所负责的区域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2、各班立即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强化常规安全教育。班队会要求做到内容充实,效果显著,不流于形式,真正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
1、接送学生车辆合格,学校进行全面公示,但个别车辆尚存驾证不符、审验驾驶人和实际驾驶人不符现象。
2、接送学生车辆无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3、学校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集中临检,对临检不合格车辆进行了限期整改。
4、学校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领导小组及车辆安全管理员,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做到了:定路线、定车、定点、定时、定员、定人、定价、定安全措施。
5、学校交通安全员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源头超员现象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
6、学校全面开展了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学生上下楼事故时有发生,与管理工作跟不上防范措施不到位,护导不利有直接关系。为此学校采取了以下措施:
1、对楼梯及扶手等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检修,做到完好率100%,在教学楼上下楼梯设立了安全线,使学生一目了然,确保楼道楼梯畅通,杜绝了拥挤现象的发生。
2、学校每天安排教师、少先队中队长以上干部课间和放学在各楼梯口值班,护导疏散学生,值日人员要求到位及时,责任明确,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管好放学路队,加强交通安全
1、班级校外活动,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未经允许严禁外出。
2、在校周边及学生所辖区域危险地段设立了安全警示牌,放学路队一、二年级学生由班主任护送到校门口,三年级由班主任护送到楼下。
3、学校每天安排教师早、中、晚。上学、放学在校门口值班制度。维持秩序,疏散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
4、各班主任每周对学生校外安全进行经常化教育。
1、加强了用电管理,对用电线路作了规范化检修,特别对教室内的开关、插座、接头作了重点检查,实行“一把钥匙、一把钳子”制度,坚决杜绝私拉乱扯。
2、完善了消防制度,建立健全了消防预案,开展了以提高中小学生幼儿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对消防器具及使用作了指导性检查,按照消防要求,配齐了消防设备。对教学楼内的消防栓、灭火器进行了检查和更新,严格控制火源,不准学生随身携带火种,要求上课时一律不准关后门,做到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加强“人防”建设,学校成立安全保卫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等情况;加强“物防”建设,学校大门和围墙建设、校园警务室或保卫室建设、安全防范器械配备和管理使用等情况;加强“技防”建设,学校幼儿园安装电视监控、紧急报警和周界报警系统等情况;加强安全保卫制度建设,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最高人民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情况。《解释》规定,为解决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与保护的分散性之间的矛盾,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有必要按流域和生态区域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该司法解释将于明日起施行。
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解释》第二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
孙某某介绍,根据现有行政法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只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三种类型,但《解释》没有将社会组织限定在上述三种类型,而是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今后如有新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拓展了社会组织的范围,这些社会组织也可以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是使依法运行并且具备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参与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来,从而确保诉讼的质量和效率。
私益诉讼可搭公益诉讼“便车”
孙某某介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诉讼目的、诉讼请求上存在区别,但在审理对象、案件事实认定等方面又存在紧密联系。《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为了提高私益诉讼的审判效率同时防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还应允许私益诉讼原告“搭便车”,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判决的认定有利于私益诉讼原告的,其可以在私益诉讼中主张适用。《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就被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等所作的认定,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主张适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告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被告主张直接适用对其有利的认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仍应举证证明。”
减轻原告费用负担
孙某某介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是为了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因此,《解释》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框架内尽量减轻原告的诉讼费用负担。在案件胜诉时,原告为该案支出的检验、鉴定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等费用应由被告承担。《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原告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依法申请缓交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原告申请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视原告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审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此外,对于应由原告负担的评估鉴定等费用,还可以从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服务功能损失赔偿款项中予以支付,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应当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其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败诉原告所需承担的调查取证、专家咨询、检验、鉴定等必要费用,可以酌情从上述款项中支付。”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跨行政区划管辖
孙某某指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属于新类型案件,审理、执行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原则上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较早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法庭,在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将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一案一指”的方式交给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解释》第六条规定:“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为解决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与保护的分散性之间的矛盾,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有必要按流域和生态区域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解释》第七条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确定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区域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刚刚成立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之一就是北京市范围内跨行政区划的环境保护案件。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长效机制,12月13日下午,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泸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会上,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傅涌发布泸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情况;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计科科长黄祖荣介绍生态环境损害定义及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情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相关部门。
据了解,《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的内容。《实施方案》中所指生态环境损害,是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草原、湿地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那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实施方案》规定具体包括应急处置费用、清除污染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等合理费用。”黄祖荣介绍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以实际发生和未来必然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的鉴定评估意见确定。
傅涌指出,下一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召开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国家、省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案例实践要求,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林业竹业等15个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与法检机关对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让其从审判机关角度对我局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有力指导;与人民法院建立“对积极参与磋商并及时履行赔偿协议的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可将其履行情况提供人民法院供定罪量刑参考”的工作机制。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邀请检察机关参加赔偿案件磋商会议,检察机关对磋商不成的案件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三是建立健全报告制度。明确区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发现生态环境赔偿事件的报送渠道与报送程序等。
四是完善奖惩措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拟列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未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制度赔偿案例实践的市级有关部门给予扣分,对开展案例实践的给予加分,同时对区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主动移交案件线索的给予加分奖励。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v^最高人民法院 ^v^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4次会议、2018年2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4次会议、2018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正确适用《^v^民事诉讼法》《^v^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规定,遵循诉讼制度的原则,遵循审判权、检察权运行规律。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应当配合;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公益诉讼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
第八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并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派员出庭通知书。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当写明出庭人员的姓名、法律职务以及出庭履行的具体职责。
(三)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辩论并发表意见;(四)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由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员参加。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执行。
二、民事公益诉讼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明材料。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本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人民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释明变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诉讼请求。
第十九条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而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公益诉讼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本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第二十四条 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而使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变更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区分下列情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判决:
(三)被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判决予以变更;(五)被诉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未超越职权,未滥用职权,无明显不当,或者人民检察院诉请被诉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被诉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
四、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解释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解释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二、被告人卓文走私珍贵动物案
三、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诉李永明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
四、韩国春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六、杨国先诉桑植县水利局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案
七、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五
根据《^v^凤庆县委办公室关于对贯彻落实^v^凤庆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凤办发〔〕1号)精神,为扎实有效把^v^凤庆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半年来,史志办按照立项督查相关责任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宣传学习
在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县委书记段春旭所作的题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为加快凤庆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的主题报告以及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杨文章作的题为《围绕目标 狠抓落实 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干部职工明晰了凤庆县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及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为贯彻和落实好会议安排的各项任务,史志办立足职能,结合实际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得到了统筹推进。
(一)党史工作
1、根据12月召开的《^v^凤庆地方史》评审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办增加人力,特别邀请了原人大主任赵凡参与该书的修改、校对、审核工作。该书于3月份交付出版社出版印刷,原计划于建党90周年之前出版发行,但由于书号批准推迟,现在还未出版,有望在7月份出版发行。
3、根据市委党史研究室的安排,于2月份安排专人完成了5000多字“凤庆县整风反右”专题材料的撰写、报送工作。
4、为庆祝中国^v^成立90周年,积极做好党史的宣传工作,我办于6月17~18日,到郭大寨中学、雪山中学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地方党史知识”专题讲座,期间共有300多名师生参加了学习活动,给青少年学生们灌输了要“学党史、知党情、报党恩”的深刻情怀。
5、配合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党在我心中”党史知识竞赛活动,我办全体干部职工也积极参加了竞赛活动。
成立大会遗址和郭大寨征粮剿匪遗址纪念基地。
(二)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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